第七章 苍鹰物语(1996—2001)

我是一只苍鹰,我生活在中国南方一片地处城市边缘的树林子里——我是说在我还是一只雏鹰的时候。那时候的城市比现在小很多,而树林子却比现在大很多。城里骑自行车上班的人若略一走神,就有可能把轮子踩出城市的边界,侵入野兔、斑鸠、苍鹰的领地。

我刚出生五天的时候,体积就已经比我的兄弟姐妹大出一倍。当我第一次试试探探地在鹰巢边缘站立时,我就能毫不费力地用我稚嫩的喙击碎被风带进巢里的山果。我刚能站定,就迫不及待地恳求父亲带我试飞。我学着父亲的样子,用我刚刚成形的翅膀在身体上拍打五次,然后缓慢地滑向天空。假若你看到那天我的翅膀在云彩中剪出的弧线,你一定会以为我已经和天空进行过千万次的对话。为我护航的父亲马上意识到了:尽管所有的苍鹰都是为天空而生,但天空只会格外眷顾那千百只中的一只。而我,就是那幸运的一只。

在最初的惊讶终于被骄傲所替代之后,父亲哽咽着对我说:“孩子,你将成为这个林子的王,所有的树木和所有的飞禽,都将由你掌管。”我没有说话。父亲以为我的沉默是出于一只幼鸟对长辈的敬重,其实他并不知道我的心思。我对权力没有任何欲望,我既不愿意引领别人,也不愿意被别人引领。我不需要一整个林子,我也不需要跟在我身后对我俯首帖耳的鸟群。我只需要一角独属于我的天空,好让我享受离群索居的自由。就像世上大多数父亲一样,我的父亲爱我,却不真正懂我。

很快我就不再需要父亲护航,我开始了独自的飞行探险。我父母为我划出了一个严格的活动空间,可是我不断地用我的翅膀冲撞着这条无形的警戒线,今天一尺,明天一丈,每天都在拓展着属于我的疆界。三个月后,我的疆界已经突破林子的边缘,进入了城市的领空。

随着我的飞行技艺日臻完善,我的野心渐渐延伸到了猎物上。刚开始时,我和大多数小苍鹰一样,靠捕猎野雀田鼠为食。但很快我就厌倦了这些体形瘦小、生性胆怯懦弱的玩意儿,我开始寻找更为刺激的猎物。在成功地捕食了一只体积与我相等的山鸡之后,我把眼光放到了更大的猎物身上。几天之后我就找到了我的目标,那是一只坐在一棵枝叶稀疏的老树下晒太阳的野兔。她怀着孕,似乎马上要生,肚腹里的孩子在她原本就硕健的身形上又添加了一层厚脂肪,她看上去明显比我重。怀孕懈怠了她的警觉,当我以风一样的速度扑向她,用铁钉般的爪子撕开她的胸脯时,她的眼中闪过的是一丝猝不及防的惊愕。

无往不胜的经历使我犯了一个所有年轻苍鹰都可能犯的错误:自负模糊了我敏锐的判断,我忽略了母性可能产生的孤注一掷的力量。就在我的爪子钩扯住她的心脏,全身心沉浸在她的鲜血带给我的那种厚黏温热的狂喜时,她把最后一口呼吸积攒成一股蛮力,一下子咬住了我的右脚。一阵麻木如电流窜过我的全身,但那还不是疼——疼是后来的事。我看见山林树木在她眼中渐渐浑浊,可是她至死也没有松开她的牙齿。

当我最终把她从我身上剥离开来时,我已经筋疲力尽。四周的草木被我的翅膀扫得一片混乱,像是一个经过了千军万马踩践的古战场。这时我才明白了死亡和仇恨碰撞时爆发出来的巨大能量:她几乎咬穿了我右脚的筋肉,现在连着我的爪子和脚踝的,只是一根裂了缝的骨头。我试着像往常那样用翅膀拍了拍身侧,我惊恐地发现我根本无法滑翔,那只伤脚用万仞高山的重量,将我的身体沉沉地坠在了地上。

天晚了,树枝间漏下的阳光渐渐变得倾斜淡薄,夜色最终抹平了树林和天空之间的沟壑。远处虫子开始没心没肺地鸣唱,略近一些的地方,大约是在某个水洼边上,青蛙断断续续半心半意地擂着鼓。我心里漾上一丝绝望。早上我飞离窝巢的时候,还是一只踌躇满志的小苍鹰,觉得这世上没有我的翅膀所无法丈量的天空,也没有我的利爪所无法征服的猎物。虽然我父亲一直教导我每一只苍鹰一生里都会经历各种各样的磨难,我绝对没想到我的第一次磨难就会让我从巅峰坠入低谷,而且有可能永无翻身之时。

我开始思念我的父母,我温暖的窝巢,还有藏匿着我窝巢的那一角树林。

但是我最思念的,还不止这些。

我最思念的是天空。

想到这只残脚也许会将我和天空永远隔绝,我不禁打了一个寒噤。我感到了疼痛——不是脚,而是心。心的疼痛几乎让我忘却了脚的疼痛。

这是我一生中的第一个不眠之夜。我睁大眼睛,看着第一缕晨光把黑布一样的夜空撕开第一条缝。那条缝越来越宽,又衍生出了许多条别的缝,最终黑布被扯成了碎絮。一个想法在我心中渐渐成形。

我用那只完好的脚站立起来,用翅膀扫拢那具躺在不远处的野兔尸体。在和我的剧烈撕扯中,她的身体已经成了一堆惨不忍睹的碎片,只有嘴巴还大大张开着,保持着那个鱼死网破的狰狞架势,上下排牙齿中间咬着一团血糊——那是我脚上的皮肉。经过一夜的风吹,她的血已经凝固成硬团,皮肉也失去了最初的鲜活弹性,可是她依旧不失为一顿丰盛的早餐。我有条不紊地从那堆烂肉里挑出五脏六腑,慢条斯理地喂饱了自己。我知道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将会耗费极大的能量,我需要尽可能地积攒力气。

终于吃完早餐,我在身侧的羽毛上仔细地清理过了我的喙——我不想让她的血和我的血交杂在一起,然后就开始对伤脚发起第一轮进攻。我的喙是钎是锤也是凿,我一下又一下猛烈地敲击着连接我爪子和脚踝的那根骨头。那根看上去藕断丝连的骨头却依旧坚硬如铁,我的喙敲啄上去溅出一丝丝火星子。我一刻也不敢停息,因为我知道一旦停下,疼痛就会如滔天的巨浪把我扑倒在地,我再也没有勇气重新站立。假若在我和自由的中间站立着疼痛,我必须吞啮疼痛;假若在我和自由的中间站立着生命,我必须消灭生命。在自由面前,疼痛是尘土,生命也是。我只能为生命选择疼痛,为自由舍弃生命。

我不知道我对那根骨头发起了多少轮进攻,也许十次,也许百次,我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数算。当那团带着筋骨碎屑的血肉终于从我喙间脱落时,我只看了一眼,便失去了知觉。

等我醒来时,我从日头和树梢的相对位置猜出大约是晌午了。我靠着树干用残存的那条腿支撑起了我的身子,我立刻感到了锥心的疼痛,可是那座坠着我身子的万仞高山消失了。我用翅膀试试探探地拍了五次身侧,我感到了一股陌生而笨拙的滑力。这股滑力不够大,只带着我跌跌撞撞地在草地上蹦了几蹦就消耗完了,但我却欣喜若狂:我知道这虽然还不是飞,但却是飞的第一个先兆。

我又尝试了几次,一次比一次更靠近飞的架势。终于有一次,我的翅膀营造了足够强大的滑力,我被推上了天空。我在空中挣扎了几个回合,几乎摇摇欲坠,却终于渐渐稳定了下来。就在那几个回合的挣扎中,我摸索出了一个合宜我的飞行姿势:我的一只翅膀朝下指着大地,另一只则朝上指着天空,我看上去几乎像是一只被风撩翻的风筝。后来人们常常用“潇洒”“酷”“飘逸”之类的词语来形容我这种独特的身姿,他们并不知道,我只是改变了翅膀的方位来重新找回我一度失去的平衡。

失去右脚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回去过我的窝巢,我不想打碎我父母心目中那个未来林中百禽之王的美好憧憬。我尽可能地避免飞近我所熟悉的那片树林,而把我的活动空间集中在树林边缘和城市交接的地带。

我经常在城市上空盘旋,并在城区中难得的几片小树丛中驻留。我发现城市的边界线正在以日新月异的速度向四围延伸,昨天还是农田的地方,今天就有可能是车道。无数座造价低廉、外形千篇一律的钢筋混凝土楼房如雨后的蘑菇,在每一块哪怕小得可怜的空地里拔地而起,我必须用加倍的眼力才能在市区里找到一片绿地。即使找到了,绿其实也不再是真正的绿,它早被遮天蔽日的尘土染成灰或者黄。

在我离群索居的孤独旅程中,我发觉我丢失的那只脚并没有真正消失,它只是换了另一种形式存活于我的体内:它变成了一只隐形的眼睛。这只眼睛既不长在前额,也不长在头顶,它长在了我的脑后。这只额外的眼睛将我原本二百七十度的视野一下子拓展到了三百六十度。这个演变让我异常震惊,过了很久我才渐渐习惯了它带给我的巨大冲击。三百六十度意味着什么?三百六十度意味着我看见任何一样东西的正面时,我同时也看见了它的背面;我不仅能够看见光,我还能够看见光身后的影。三百六十度意味着世界再也没有死角,万物从此对我再无隐秘可言。

随着我一步步深入城市的腹地,越来越多藏而不露的隐秘渐渐向我打开,我那没有盲点的视野一次又一次带着我进入了许多颠覆性的探险。我发现这座叫温州的城市其实并不是一座城市。我的意思是说它其实是由两座城市组合而成的,一座套着另一座,像俄罗斯套娃。第一座是明城,是所有的人都看得见的城市,它的边界是由一群环绕其四周的矮丘和破旧的围墙构成的。而另一座却是外人所无法看见的影子城市,它是从明城所投下的阴影里滋生出来的。

我每天从城市的上空飞过,看见风把昨日或者前日的忧愁烦恼像积尘一样地归扫到明城的围墙根上,而隔天又会有隔天的风扬起隔夜的尘土,把它归扫到影子城的街巷中去。两个城市的人不仅靠不同的食物为生,他们也说着不同的话语,各有一套完整的社会秩序和行事规则。两个城市中间并没有明显的隔墙,可是两边的人都清晰地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自觉地恪守着那条无形的边界线,谁也不会轻易踩入不属于自己的地界。

然而偌大的一个都市总会有一两个领受了上帝神谕的人,他们生来就谙熟两座城市之间的隐秘通道,无师自通地掌握着两个世界的生活习性、话语系统和做人的规矩。他们把自己的生活从中间劈开,一半献给明城,一半丢给影子城。他们在两个城市间穿梭自如,两边都把他们当成了自己人。

下面记载的这个故事,就是我所看到的这样一个男人。

刘年锁上办公室的门之前,看了一下手表,是十二点二十六分。子夜。

投资方在签完合同的当天下午就飞回了香港,他们早已预料到了消息公布之后可能会引起的骚动。“我们对你的危机处理能力有百分之百的信心。”临别前他们对他说。

他是传达噩耗的那个人。他们把他扔给了狼群。

他被堵在厂里已经整整两天。这两天里唯一的食物是公文包里带着的一包苏打饼干,香港人吃剩下来的半盒酒心巧克力,还有进办公室时泡的那缸子已经变了味的菊花茶。没有人给他送过饭。他没告诉全力这几天发生的事,他只对她说他在外地出差。

他本来是完全可以指望小曾的。小曾是他亲手从一个普通的线圈工人提拔起来的工会干部,小曾完全可以到厂子对面的小铺为他叫上一碗热汤面。没有人会阻拦小曾,因为小曾和这件事毫无干连,他没有公愤。

可是小曾没有。小曾把办公桌抽屉里的所有物品收拾进一个网兜,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是句号,是问号,也是惊叹号。那一眼看不出感激,却只有诅咒。

小曾的那一眼在刘年心里存了很久,一直存得长出了绿毛。新公司的留任人员名单中,没有小曾的名字。在香港人以效率为轴心的企业蓝图里,已经不需要一个会写写画画,谙熟所有计划生育用品的政工干部。世事总是如此:千样的好能被一样的坏一笔勾销,千样的坏也能被一样的好彻底抹除,都得看那好和那坏发生在什么节骨眼儿上。发生在眼前的总是一叶障目,而离得远的,总会被渐渐淡忘。没有什么事什么人能扳得过时间的手腕。

并不是厂里所有的员工都参加了闹事。有的人领了安置费,发过几句象征性的牢骚——居多是做做样子给参加闹事的人看的,还没等安置协议书上的签字墨水干透,就痛痛快快地走出了厂门。他们是厂子里的能耐人,他们在改制的传闻还只是天边隐隐约约的一丝风声时,便已经给自己铺好了退路。其实,他们中有的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有了别的活路—— 他们从来不怕没有路。

可是这批人毕竟是少数。剩下来的大多数人里,有一块是难啃的骨头。他们或是病,或是弱,或是困,他们除了厂子以外,再没有别的出路。他们是一驾马车里发出最大响声的那个锈轮子。对付这群人香港人有经验。香港人毕竟在英国人手下活了这么些年,见过了世面。香港人说钱能解决的,那都不算是事情。刘年不傻,一点就通。他早已想好了对策:他会和他们不松不紧地绷上一阵子,然后再给他们加几滴油。不能太快,也不能太多,节奏和数量同样重要。还是那个老道理:没有什么事什么人能扳得过时间的手腕。再响的轮子,假以时日,终究还会接受油的安抚。

其实最难对付的还不是这些人,而是参加建厂,或者在建厂初期就进了厂的老人,有的一家三代都是厂里的职工。对他们来说,厂是他们盛饭的碗,靠背的大树,装心的匣子。饭碗丢了可以再找一只,树也总是可以另换一棵的,只是装了一辈子心的匣子没了,就得再花上一辈子去找个新的。可是谁还能有两辈子呢?厂没了,这些人的心就没了着落。这些人的叫嚷,怕是十个百个香港人的脑袋瓜子再加上全世界的油,都很难安抚得了的。他们是刘年嘴里最硬的那块骨头。

包围厂子的工人半个小时前终于散了,可是刘年却不想马上就走。他离开办公室,走下楼梯,在拐角的台阶上坐了下来。厂里所有的机器设备都关了,周遭连虫鸣也听不见一声,只有门口的那盏路灯,在发出一些嘤嗡的声响。从压仓库的小工到车工,再到技术员,再到技术科长,再到厂长,他在这个厂里已经待了二十几年。他进厂的时候,就有这盏路灯了,它见过的日子比他多。他在厂里加过无数个夜班,可是这些年里他从来没有注意到,这盏路灯有这么大的嗓门儿。过了一会儿他才明白过来,其实它从来如此,它只是被机器的声音压制了多年。今天它终于可以吐气扬声,可惜它的好日子到底也没有几天。下个月,注资后的新公司就要正式挂牌开业,灯虽然还待在老地方,可是它服侍的,却不再是同一个主人了。

他的肚子咕地叫了一声。他已经饿过了劲儿,肠胃麻木了,连响声也是有气无力的。他摸出一根烟,点起来,塞进嘴里。觉得不过瘾,又掏出一根,并排点好了,吸了一口,憋住了,半天才悠悠地朝天吐去,空中便弥漫起一股浓密的烟雾。他抬头望天,却吃了一惊:那轮要满未满的月亮,被他的烟熏成一片脏黄,看起来竟像是一个龌龊得叫人想吐的屎盆。

今晚连月亮也恨他。

他突然就很想骂一句粗口。很快他就找着了一句。这句话在他心里时是一根爆竹,可惜受了潮,走到喉咙口就哑了—— 他已经没了嗓音。这阵子他在一刻不停地解释争辩安抚劝解着,在不同的场合,跟不同的人,连他的嗓子也腻味了他的嘴。

“操你十娘!”

他喑哑地骂了一句土话。

这是一句他能想得起来的最脏最恶的话,这句话他还没上小学就会了。这句话的意思要较起真来还有点含糊,既可以是把你的娘拉过来操上十回,也可以是把你的十个娘统统拉来操上一回。他已经很多年没使用过这句话了,可是使起来依旧顺畅。他不知道这个“你”到底该是谁,他不在乎,他只是感到了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痛快。

他把两根烟一起抽完了,才慢慢地起身离去。走到门外,又忍不住回过头来,看了看厂门上的那个牌子。牌子是建厂的时候造的,铁铸的仿宋体字,排成一个扁扇形,中间嵌着一颗五角星。厂存在了多少年,牌子就存在了多少年。厂见过多少事,牌子就见过多少事。那个扇形的铁架依旧结实,只是锈得厉害,字腿有的瘦,有的肥。那造牌子的人仿佛当时就预见到了厂子的寿命,他叫这牌子不多不少地挨到了树倒猢狲散的一天。少了显得寡情,多了却是浪费。刘年望着那颗边缘已经不再清晰的铁星星,突然就想有个人能把他这阵子天天说给人听的劝解话,也说给他听一遍。

“呵。”

有人在围墙的阴影里咳嗽了一声。刘年转过头来,看见黑暗中有一粒一明一灭的火星。是烟头。

“总经理吗?”那人说,口气里有一丝明显的嘲弄。

总经理是刘年在新公司里担任的职务。

他听出来是师傅的声音—— 那个他当年跟着学车工手艺的师傅。师傅到了年龄,再挨两个月就可以退休,按照工龄拿到一笔不算菲薄的安置费。师傅是整个转换过程里最不吃亏的人,可是师傅依旧会在每一次的抗议聚会上现身—— 那是他的态度,对厂里的态度。然而师傅从不在任何一次聚会上说话—— 那也是他的态度,对徒弟的态度。

“师傅你别笑话我,我就是一个跑腿的,不过是一口饭,怕是比从前更难挣了。”

他叹了一口气。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是厂里的老规矩。刘年出师已经二十多年了,可是见了师傅仍旧不敢造次。

师傅哼了一声,说:“你不愁没饭吃,可是你挑的就是这一口。”

师傅的眼力大不如从前,老早就已经戴上了老花镜。可是师傅不用任何眼镜,依旧能把他看得剔透通明。他是厂里的能耐人,光凭他的车工钳工手艺,他就可以毫不费力地找上几条退路。可是他已经吃腻了手艺饭,他想换一只饭碗。

“这么晚了,师傅你怎么还不回家?”刘年迅速转移了话题。

师傅没回答,只从兜里摸出烟盒,抽出一支递给他,两人便蹲在墙根抽了起来。

他十五岁进厂,是从师傅那里学会了抽烟。那时候,师傅和他,还有车间里的其他青工,都爱在午休的空当里沿着墙根蹲成一排抽烟,谁第一个掏出烟盒,那盒烟就会分得一根不剩。今天轮到你,明天轮到他,谁也没有认真盯过谁,可是谁也不会耍滑头。这些日子已经恍如隔世,那些和自己一起蹲过墙根的人,都已经在安置协议上签过字,他们和他在这里擦肩而过,很可能就是永别。

“我有几句话,不便在人前说。”师傅抽完了一根烟,才缓缓地开了口。

刘年暗暗地叫了一声天。他知道师傅要说什么。这几天他听了太多的话,也说了太多的话,这一刻他只想跑到天外的某一个地方,不听也不说地睡上一整个月。可是他是他的师傅,他不能对他说不。

“你记得你小时候,你爸为了给家里省几粒米,常常带你到食堂吃饭?他不用给你专门买饭菜,总有人往你的饭盒里拨东西。”师傅说。

刘年嗯了一声。

“你爸出事,家里找不出一件没补过的衣服给他下殓。翻砂车间的杨师傅把自己过年才穿了一回的中山装给了你爸。他老婆是藤桥人,乡下人忌讳多,为了这事吵得差点跟他离婚。”

这个故事,刘年听过了很多遍,从师傅那里,从同事那里,也从岳丈那里。每一次的叙述都有一些情节上的细微差别,比如杨师傅老婆的娘家,有时在藤桥,有时在藻溪,有时又在杨府山。再比如说在有的版本里,下殓的衣服是一件八成新的工作服,而在另一些版本里,却是一件几乎全新的中山装。父亲留给他的最后一个印象,是棺材里一张干巴成腊肉似的脸,他竟全然不记得父亲究竟是穿什么衣服上的路。

这些年里,他一遍又一遍地听人讲着这些故事。听第一遍的时候,他心里只有感激。感激存久了,保不得要变味。听到第十遍的时候,感激就变成了内疚。内疚比感激皮实,可以保鲜很久,可是再久也有期限,最终免不了和感激一样要变馊。等他听到第一百遍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是个四处都欠下债的浪子,他不知道该从哪里还起。他就是耗尽一生,哪怕当掉最后一条内裤,怕也还不清他滔天的债务。

“师傅,风向变了,谁也挡不住,我们都得顺着潮势走。”他低声说。

师傅扭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师傅的眼睛在暗里,看起来像两颗绿松石。

“你不光是顺势走,你是想把别人都甩在身后,你走在最前头。”半晌,师傅才说。

当的一声,有东西在刘年的胸口杵了一下,这几天积攒下来的疲惫,又被夯实了一层。他感到晕眩。

“我再和投资方商量,看能不能给二十五年以上工龄的老职工建立一个救助基金。”他说。

师傅没接应。

刘年的烟抽到了头,烫得指头抽了一抽。

“师傅,天太晚了,我叫辆出租送你回家。”他说。

“没这么娇嫩,这几步路还要车送。”师傅说。

刘年没有坚持。他急着想走,几乎有些落荒而逃的意思。他知道解释是天底下最没用的工具,解释至多只能拿来抛光,却没法用来开路。

他站起来,满眼都是金星。天上那个屎盆似的月亮朝着他慢慢地坠过来,仿佛随时要砸上他的头。他拿手挡了一下,闭着眼睛在墙上稍微靠了靠,方好些。

“师傅。”

他的嘴唇翕动了一下,搜肠刮肚,却是无话。就慢慢地往街口走去。

他知道这一走,他和师傅的缘分就算是尽了。

从厂门到路口,还要走过一条巷子。巷子很暗,昏黄的路灯从身后照过来,把他的影子鬼魅似的投掷在地上。他走一步,影子也往前挪一步,一脚一脚地,他总是不偏不倚地踩在自己的影子上。他躲不过,干脆就在影子上狠狠跺了几脚,影子没吭声,倒是脚板有些麻木。后来,那影子就渐渐肥大了起来,先是一团,又从中间分岔裂成了两半。他知道身后有人。可是那人光有影子,却没有声音,他一身的汗毛唰地一下竖了起来。

不要回头。他对自己说。

他没有停,甚至没有放慢脚步。他把手紧紧捏成两只拳头,感觉到了指甲掐在肉里的痛。突然他就定了心。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反正是还不起了,倒不如就此放下,不再惦记。活到这一步,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债多不愁。

“刘,厂长。”

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轻轻的,怯怯的。

他忍不住还是回了头。是个年轻女子,有几分面生,也有几分面熟。他的眼睛使劲地在脑子里搅了几搅,却怎么也搅不上一个名字。

“尚招娣,包装车间的。”那人说。

见他依旧一头雾水,那人就又补了一句:“教场头公社的。”

他这才想起来,这个女人是三年前为解决土地纠纷,从厂子所在地的公社招上来的农民工—— 那是厂里进的最后一批员工。

“你吓死人啊,怎么走路没丁点儿动静?”他说。

女人说:“我看见你和师傅说话呢,没敢打扰。”刘年说:“这么晚了,你在这里干什么?”女人说:“我不怕,这一带我熟。其实我早上就来了,人太多,挤不进去说话。”刘年吃了一惊,说:“你一直等到现在?”女人说:“那倒也不是,我家就在厂对面,我看得见厂里的动静。我时不时过来一趟,总也没等上一个空当。”

刘年看了一眼女人。女人的脸很黑,是田里的日头啃下的牙印,到现在还没有褪尽。黑归黑,皮肤却很滑很紧,额头上渗出来的汗找不见一条可以落脚的褶皱。她看上去不过二十来岁,她应该是厂里最吃亏的那拨人:工龄最短,拿不到几个安置费;年龄却最小,还有长长的路要走。

他只能在她开口之前,坚决彻底地断了她的想头。

“你就是在这里再等上三年也没用,上头的政策,我做不了主。”他说。

“你还没听我说是什么事呢,怎么就知道做不了主?”女人说,口气既小心翼翼又沉着固执。

“你以为我是谁,市委书记,国务院总理?”他不耐烦地说。

他发现他突然又有了声音,便知道连嗓子也欺软怕硬。他的怨气忍了整整两天,不敢发在那些抱团结伙的人身上,却只敢拿来压这个瘦弱的女人。

女人似乎完全没听出他语气里的厌烦,笑了笑,说:“那些人还真管不上我的事,他们是现官,你是现管。这事只有你能。”

“你明天到厂里说吧,这会儿说了也是白说,我记不住,脑袋是一锅糨糊。”

他疲惫地挥了挥手让她走。

“那不行,我就是再等三天三夜也候不上你的空。这会儿吧,就这会儿,一句话就完。”

女人的脾气是一张厚实的牛皮,怎么也揉不皱。女人瘦,却不弱,女人有样真刀真枪的本事叫磨人。

“要不,你先吃这个,我知道你好几顿没吃饭了。”

女人从手提的布包里拿出一个大口的保温杯,拧开盖子,里头是一杯热水泡开的速食面。面大概泡得有些时候了,一条一条肥大得像蛆,汤瘪了,却依旧闻得出是椒油牛肉。那香味伸出一根根手指头,钩扯着刘年的肠胃。荒久了的肠胃是个十足的骚货,哪经得起这样的撩拨?立时就发出了一串轻贱的呻叫。他的腿突然就载不动身子了。

他从女人手里接过保温杯和筷子,站在巷口,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女人看着他,犹犹豫豫地说:“厂长要不你坐下来吃吧,消停些,反正你穿的是工作服,不怕脏。”

两人就往前走了几步,坐到了一条马路牙子上。刘年的筷子只挑了几挑,一碗面便见了底。那东西几乎没经过嘴,就直接落进了胃。他觉得他从前关于牛肉关于面条的所有记忆和联想,在这杯速食面跟前,全属扯蛋。肚腹里垫了一层薄底,心里却浮上了一丝隐隐的感叹:给他这碗面的,本该是小曾。可是小曾没有,那是不愿意。本该是师傅,师傅也没有,那是粗心。其实更该是妻子全力的,可是全力也没有,那是不知情。没想到惦记着他饥饱的,竟是这个他路上见了都想不起来是谁的尚招娣。他知道她这碗面不好吃,这碗面有目的,可是她至少把通往目的的路铺得妥帖。

他用手背擦了擦嘴,吁了一口气,说:“我还能再吃两碗。”

她笑了,一脸汗津津的满足:“你要是能等,我再回家去给你泡一碗。”

“算了算了,再吃一碗我就真的嘴软了。”他说。

“晚了,就这一碗你已经嘴软了。”她依旧还是笑。

“厂里这么多人闹事,我好像没看见你在里头啊?”他问。

“我也想闹的。出门前我弟弟给我灌了一瓶辣椒水。”她说。

“干什么?”他有些吃惊。

“他让我,泼你的脸。”她平静地说。

他半晌没有说话,却在心里算着“恨”这个字到底有多少个笔画。

“那你,为什么没有?”他问。

“这是上面的政策,要找也不该找你。他们不敢找上头,他们就敢骂你。”她说。

他觉得心里有一股说不明白的东西,咕的一声涌上了喉咙。他不能让那东西再往上走,他得把它就地消灭。他呵呵地咳嗽了几声,把那东西化作一口痰吐了出去。

“他们说什么你也别往心里去。谁让你这么有能耐,才招了这么多人恨。我就是修炼上三辈子,也别想从人嘴里掏出一句这么难听的话。”

刘年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这是多少天以来的第一次笑,皱纹在眼角额头试试探探地寻着路,笑的感觉已经有些陌生。

“说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女人犹豫了一下,才终于说:“厂长我想求你带我走。”

刘年怔了一怔。女人知道自己把话说拧了,就赶紧修补。

“我是说,哪个单位也需要端茶送水打扫卫生的人。你就雇了我,给新公司当个打杂的,行不?”

见刘年没吭声,女人又急急地说:“我不要编制,也不要福利,你给我一份基本工资就行。”

刘年点了一根烟,不紧不慢地抽了起来。这事不离谱,他几乎可以马上拍板。可是他不能。让容易的事听起来很难,让难的事听起来容易;让可能的事听起来阻碍重重,让不可能的事听起来不无指望,这是这些年他从当厂长的经历中悟出来的道理。什么事他都不能轻易松口。

“我得跟投资方汇报一下你的情况。雇人的事,是他们做主。当然,我可以提建议。”他说。

女人倏地站起来,朝他鞠了一躬。女人大概没怎么求过人,脸脖子涨得通红,连汗珠子都变了色。

“求你给说几句好话,我真的,不能没有这份工资。”女人的笑如沙滩上的潮水,说退就退了,声调几乎带了哭腔。

“这样的体力活,别的地方也能找,干吗非得找我?”他有些好奇。

“我没文化没本事,我只能给人当保姆。可是我没法当保姆,我妈是个瘫子,我得下班赶回家去给她做饭。我也想过在家门口摆个摊子做点小本买卖,可我没有资金,什么也干不成。”女人说。

这阵子他几乎天天都会听到这样的故事,似乎天底下所有的苦情戏都集中上演到了他的办公室。最初的时候,每一个故事都叫他想起他小时候的情景。后来他开始迷糊:他家里的那些事到底是真事,还是他给记忆抹上的腻子涂上的漆?故事听多了,他的耳朵突然就开始造反。揭竿而起。他一下子记起了小学课本里讲到农民起义时常用的一个词。从深信到怀疑到抵抗似乎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只是一条说过就过了的细线。他不记得到底是哪一个故事惹毛了他的耳朵,在某一刻的某一点上,耳朵没问脑子,就毫无预兆地揭竿而起。它给自己筑起一堵刀枪不入的墙,什么样的故事撞到那上面,也都只有一个头破血流的结局。现在再也没有什么故事能翻得过那堵墙进入到他的脑子。

可是,不就是一个清洁工的位置吗?他不雇她也得雇别人。故事没用,有用的是那碗面。那碗面其实也没用,若不是出现在那个时刻。

女人迟疑地看了他一眼,顿了一顿,说:“厂长跟着你我安心,你从不欺负人。”

他明知那是马屁,可是谁经得住那样的马屁呢?他摆摆手,说:“夜了,你回家吧。这事我答应你去疏通,说话算数。”

他站起来,朝街上走去,感觉脊背上热乎乎的,他知道那是尚招娣千恩万谢的目光。

让人欠着的感觉,跟欠着人的感觉,那可真他妈的不一样。

刘年暗叹。

厂子不在闹市区,这个时候,连卖馄饨的小铺子都关了门。对居住在这里的人来说,夜生活只是一个道听途说的谣传。街太静,连狗都睡了,偶尔有人从对面走过,彼此的目光里都带着一丝乌眼鸡似的警觉。

他走出去很远,才拦住了一辆出租车。坐进车里,司机问他去哪里,他愣了一愣。

他不想回家。白天他已经说过了太多的话,他现在再也没有一丝力气来回应全力哪怕是一句随意的问话。压垮骆驼的不见得是万仞高山,有时也许仅仅只是一句力不从心的回话。

他算个㞗?他既不创造风,也不掌控潮流,他从小长大所做的事,都只不过是想努力浮在水面上,不叫水淹死。师傅说得对,他是想做那个跑在最前面的人。师傅也没全说对,他跑在最前面,不是为了把别人甩在身后,而只是为了离潮水最远,不被浪头卷走。不要把世界放在他肩头,他救不了世界,他甚至都不知道他救不救得了他自己。他或许私下里也偷着想过跑在最前面的那点小刺激,但归根结底,他要的只是一份远离危险的安全。

“随便哪家,最近的旅馆。”

他吩咐司机。

刘年站在窗前,看着街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把城市切割成一个个半明不暗的方格,这一刻的城市看上去像撒了一层灰的棋盘。棋盘上被黑暗彻底吞噬了的地方,大概就是江边了—— 江是城最决绝的边界。那些狗牙一样的缺口,是这几年新盖起来的楼。过不了几年,他的视野里恐怕再也留不下一个完整的方格,楼房会像蝗虫一样扑上来,把棋盘咬成米筛。

下午他给全力打过电话,说晚上要带她们母女去顺风饭店顶层的那个旋转餐厅吃饭,一起给思源过生日。全力有些吃惊,因为早上出门时他并没提这事,也因为思源的生日还有三个星期。全力当然不知道为这顿饭他推掉了一个至关紧要的饭局。

他是在今天早上才意识到了这顿饭的刻不容缓。吃饭只是手段,从来不是目的,生意场上的规矩同样也适用于过日子。他已经把这顿饭的目的想得很清楚了:他是想借这顿饭,还有公文包里的那件礼物,来行贿。没错,就是行贿,向他的亲生女儿。他收买的不是她的心—— 他早就知道她的心比日月星辰还要遥远,那不是他能企及的东西。他急切地想从思源那里买到的,只是怜悯,对一个手足无措的半老父亲的怜悯。

早上路过思源校门口时意外看见的情景,到现在还严严实实地堵在他的心口。那东西若是块铁倒也好了,他就是呕出血来也能把它吐出去。可是它偏偏软得像糯米糍粑,他就是把心剜出来,那东西还依旧粘在壁上,永远也摘不干净。现在他终于理解了,为什么小时候他妈妈会说“早上好好一天,早上堵堵半年”的话。

他在办公室里迟迟没动身,是因为他还没想好见到思源时的合宜表情。早上的愤怒经过一天的沉淀已经渐渐瘪了些下去,可是瘪下去的只是火苗,余烬依旧还在。一个不屑的眼神,一句强词夺理的狡辩,随时能叫它轰的一声死灰复燃。思源从生下来的第一天起,就没让他和全力省过心。最近一段时间,她似乎略微沉静了些,他和全力都暗暗松了一口气。现在他才明白,他们都被她愚弄了,他们没看出她身上长着一个巨大的疽,脓正在皮肉底下悄悄地积攒着气力,等待着一个爆发的最佳时机。今晚他得小心翼翼地把守他的情绪,他不能去挑破那个头,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收拾脓血横流的残局。在还没有更好的办法之前,他只能装聋作哑地捂住那个脓包,指望着女儿迟熟的脑子能追上她早熟的身体,最终将那一泡坏水自行吸收。

他的公文包里,藏着一个包裹得很严实的纸盒子,里边是一台爱华随身听。这件东西思源已经惦记了很久,他却一直没有松口—— 直到今天。到这一刻他还没有想好,他到底该以什么方式把它拿出来:是当着全力的面,还是私下里交给女儿?

“小市民气。”

他已经想象到了全力嘴角一撇的语调和表情。一顿高档的晚餐,一件价格不菲的礼物,放在一个前不巴村后不巴店的日子里,不仅是奢侈,而且是荒诞。全力是个数学教师,全力的语文底子有限,她描绘任何看不上眼的人和事,都只会使用“小市民气”。有时他很想问全力,小市民和大市民究竟在哪里分界?可是他还是忍住了没问。

思源生下来之后,他俩就忙,他忙他的工厂他的公司,而她忙的是升学率和职称。于是孩子就像根接力棒,在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外公外婆和奶奶姑姑的手里传来传去,中间不可避免地出现过多次掉棒。当他和全力发现孩子的问题时,问题已经成了从坡上滚下来的雪球,有了自己的惯性和速度。全力眼睛里看到的世界非黑即白,泾渭分明,她无法接受任何层次的灰。所以全力对思源的叛逆永远只有一种处理方式,那就是正面的狙击和强硬的压制。在全力的词典里,侧面包抄、迂回作战等都是姑息养奸的同义词。思源暂时的安静给了全力一个假象,她以为自己日复一日的拦阻和压制终于奏了效,她根本不知道那个雪球只是拐了一个弯,进入了她视野的盲点,以更快的速度向着深渊冲去。

幸亏全力不知道。她若知道了,她绝对无法承受是自己亲手把所有可能变成白的灰都推入了黑的地界。这些年全力的耐心已经被思源磨得像一张满是窟窿眼的纸,所以,今天晚上他和女儿之间这场看不见的博弈,极可能是没有妻子配合的独角戏。

“弱智。”

他似乎也看见了思源收到礼物时眉毛向上微微一挑的窃喜和不屑。一个小小的障眼法,就可以骗过两个年龄是她两倍以上的大人。为以往一个当面的小顶撞,她常常要遭受最为严苛的惩罚。而为一个暗地里的大悖逆,她却可以得到一个向往多日的奖赏。从此她尽可以去更大限度地冲击父母定下的界限,只要懂得如何不发出太大的动静。

他手一颤,几乎要去扯开公文包上的拉链,把那个纸盒子取出来放回到抽屉里去。手在走到半路时,却被倏醒的脑子猛然喝住。他得冷静,尤其是在今天,他不能让手段模糊了目的。他别无选择,他必须要在事态急剧恶化之前找到一个缓冲地带,哪怕代价是妻子眼中的纵容。

咔嗒一声,有人在他身后用钥匙打开了门。他知道那是清洁工。他呵地清了一下嗓子,宣布了他的存在。

“尚招娣,你又忘了,进来之前要先敲门。”他头也不回地说。

那个叫尚招娣的女人被他的声音吓了一跳,捂着胸口喊了一声“妈呀”,半晌才回过神。

“里头黑洞洞的,我以为没人。”她解释说。

啪的一声,她打开了灯,光亮瞬间洗白了屋里的每一样东西,也割疼了他的眼睛。

“刘总,你怎么不开灯?”她问道。

他没回答。他的表情纹丝没动,姿势也没动,依旧用两个肘子松垮懈怠地把身子支在窗台上,他这会儿的神情萎靡得像一件被细雨打潮了的旧衣服。在公司这么多员工里,只有对这个女人他用不着打起精神。他顺手给了她一份几乎谈不上是工作的工作,却让她觉得他为她付出了九牛二虎的气力。她的感激是一条弹力极好的橡皮筋,能拉扯到多远他心里有数。

“老邱那里,今天有什么新闻?”他随口问她。

老邱是他的副手,但不是他挑的,而是香港人指派的。老邱每天都背着他和香港保持着热线联系,总部下达的每一项指令,老邱都会比他早一步知道。香港人有耳目,他也有。他的耳目就是尚招娣。尚招娣每天端茶送水送报纸送信打扫卫生,影子似的从一间办公室飘到另一间办公室。谁都看见了,谁又都没在意,没人会把影子当真,没人会想到影子也有耳朵眼睛。他从来没和尚招娣挑明过他的意思,他用不着。他第一次这样问她时,她立刻就懂了。可惜了尚招娣没读过多少书,却也幸亏她没读过太多的书,她的脑子没被学问塞满,还留着宽宽的一席地,他指头轻轻一点就通。

“邱副总今天好像没什么动静。”她说。

说完了,又想了想,哦了一声,说:“他老婆中午来了,要他约你和你爱人去均瑶吃饭。”

他有些吃惊。他只在春节团拜的时候见过一次老邱的老婆,平素几乎没有任何往来。他问是什么事?尚招娣说好像是为他儿子的事。邱副总的儿子功课不好,他老婆想让你爱人帮忙转学,说你爱人学校的升学率全市最高。

能叫全天下的桃李结果,唯独养不好自家后院的一株小苗。

他暗自叹息。

身后半晌没有动静,他回头一看,只见尚招娣手拄着吸尘器的把手,正望着他发怔。

“刘总,我妈还等我,回家做饭。”她期期艾艾地说。

他这才明白,他不走,她就没法打扫房间。

“你还真有个瘫在床上的妈啊?”他说。

她的眉毛抖了一抖,抖出一个大大的惊讶。她马上意识到那个惊讶太张扬,不符合她的身份。她立刻就叫那惊讶改了道,从眉毛上走下来,走到嘴角,走成了一丝淡淡的笑。

“四年前我爸带我妈和我弟坐拖拉机去瞿溪拉杨梅,天太黑,拖拉机在山道拐出去,我爸摔死了,我妈摔瘫了。我弟还算好,只摔瞎了眼睛。”

尚招娣说这话的时候,像是在诉说一桩久远的,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脸上无悲无喜。

四年前。他暗暗算了一下,正是那几个农民工进厂的时间。

“所以,队里给了你们家招工的名额?”他问。

她点了点头,说:“我进了厂,队里就不用再摊派补助费了。”

他没吱声。半晌,才问你家里还有什么挣工资的人?她说两个姐姐都出嫁了,有时也往家里带点钱。她已经攒够了弟弟的学费,送弟弟去了河南学手艺。他问学什么手艺?她说那边有盲人按摩的高师,弟弟学会了,回来可以用家里的门脸开个推拿诊所,将来娶个媳妇养家。

他就想起了自己的瞎眼哥哥建国。哥哥这么多年还在家里闲着,他只知道养他,却从没想过给他找条谋生的路子。他竟不如尚招娣想得长远。

他拿过挂在架子上的风衣,就往外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又叫住了他。

“刘总,等我弟弟开了推拿诊所,我让他每天都给你推几下解乏。自己家里干净,不像街上那些地方,信不过。”

他当然明白她说的“干净”是什么意思。现在满大街都是五花八门的按摩院,布帘后面谁也说不准是什么营生。

她让他想起了前些年的自己:欠着人的债,还不起,却又总是惦记。

他从皮包里掏出几张纸钞,放在桌子上,说:“等休息天去街上买件衣服,每天端茶送水进进出出的,也得注意公司形象。”

“白啊,真白。”

大哥建国坐在阳台上,仰头轻轻叹息。

四月的风是软风,吹在身上叫每一根汗毛都忍不住犯起轻贱。夹竹桃赶在梅雨来临之前急急地开了一街,红的、粉的、白的慌不择言。好日子统共也没几天,连花草都知道该抓紧时间。日头很是光鲜,大哥虽然看不见日头的形状,却也依稀觉得那东西晃眼,他那两个深陷的眼窝像蝴蝶的翅膀似的簌簌发颤。

刘年坐在大哥对面,看着大哥发呆。这会儿是大哥的午休时间,从现在到下午的那个会议之间,还夹着一个多小时的空隙,正好够他赶过来,和大哥吃一顿一年里难得一回的午饭。

大哥还是老样子。大哥今年四十五岁了,可是多少年里几乎都没怎么变。瞎眼兴许不是坏事。大哥虽然看不见世上千般的快活,可也不用去看世上百样的艰难。大哥活在一个四面密封的真空屋子里,大哥在浑然不觉间抵抗着氧化的残酷过程。

“你在说什么?白,什么白?你看见日头了?”他问大哥。

“不是日头,我是说手。”大哥说。

“谁的手?”

“招娣的手。”

刘年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她那双手?那是天底下最黑的手。你懂什么是白吗?”他问。

大哥的脸上现出了一丝遭了侮辱的愠怒。

“我当然懂。”大哥说。

“白就是,暖和……”

大哥顿了一顿,脸上的皮肉渐渐松弛下来,眼窝里仿佛长出了几根毛茸茸的触须。那触须慢慢伸展开来,在一个看不见的世界里蠕爬着,四下观望,颤颤巍巍地探着路,半是紧张,半是兴奋。

“白就是,就是知轻知重,该轻的时候,轻,该重的时候,重。”大哥结结巴巴地说。

刘年忍不住又笑了。自从大哥成了推拿师傅,大哥的日常用语几乎都与推拿手势相关。

“她给你推过?”他问大哥。

“推了,昨天晚上,她说我干了一天的活,乏。”大哥说。

尚招娣已经从刘年的公司辞了职,现在在她弟弟的推拿诊所里做帮工。大哥也是。所以现在她和大哥是同事。

“她说哪天也给你推一推,她说你最累。”大哥说。

“你要是让招娣推过了,你就知道她的手白。她弟弟的手黑。”大哥还说。

刘年不作声,他不知道怎么去应接大哥的话。大哥什么也看不见,所以大哥有一套不同于明眼人的逻辑。大哥的想法是一根直线,没有旁枝错节,他追不上。

“你才不懂,什么是白。”大哥似乎依旧耿耿于怀。

大哥把脸转过来,正正地对着他。大哥的眼窝里是两个蒙着一层白翳的死鱼眼珠子,他却觉得里头藏着一根针。

他的眼皮突然噗噗地跳了起来。

他想起了二十多年前的那个下午,他和大哥坐在自家那个破院落的墙根。他递给哥哥一枚挑煤挣来的五分币,费尽心机地跟大哥解释着什么是红。那天,大哥说他看见了红。

而就在那天,爸出了事。

从那以后,每逢大哥说起颜色,都叫他胆战心惊。

这次会是什么灾祸?他颤颤地问自己。

远处的空地上有人在放风筝,是蜈蚣,黑身子,黄脚,脚很多,长长的尾巴在风里甩着细波纹,叫人乍一眼几乎把天看成了水。

“白啊,真白。”大哥大大地睁着眼睛,喃喃自语。

眼皮很沉,像压着两块石头,身子却很轻,轻得像剪断了绳子的气球。身子忽悠忽悠地要飞上天,却被两只眼皮坠着,落到一床丝棉被上。被子很软,不松不紧,裹得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想打呼噜。

刹那间他觉得他死了,身子惊搐了一下,眼睛费劲地张开了一条缝。眼角里飘过一角白底带小蓝点的衣服。

他还活着。他只是困。

就算这是死,其实也值—— 这样的死法比哪种活法都舒服。

他放了心,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可是他睡得并不安稳,他断断续续地做了许多梦。

他梦见了一条蛇。蛇先在他的脊背肩膀上爬行,后来又游到了他的大腿之间。蛇的身子滑腻凉爽—— 仅仅是凉爽,还远不到冰冷。蛇在他的肌肤底下寻找着可以下嘴的地方,找着了,就钻进去,慢慢地剔着他的骨头,将他的身子轻轻地撕成一绺一绺的肉丝。他瘫得像一团水,却不着急去找他的骨头。

后来他又梦见了火。火从他的脚趾一路烧到他的发根,每一寸皮肉都冒着烟,却不觉得疼。火把他身子烧硬了,硬得成了铁。铁长着脚,铁在四下寻找逃路。铁逃到哪里,惹得哪里也起了火。他就糊涂了,他不明白到底是火烧成了铁,还是铁引着了火。

再后来他又梦见了一片沙滩,上面长着茂密的暗褐色的草。草很湿,他不知道草上的水到底是夜露还是海潮。地很软,是他没有防备的软,他一脚踩上去就陷进了半个身子。他越陷越深,草和泥浆将他的身子裹缠得很黏很紧,他几乎喘不过气。可是他一点儿也不害怕,他只是感觉从未有过的刺激和快活,那是一种把心提在手里跑步的快活。

“不要啊,我不要。”

他听见自己声嘶力竭地喊叫着。声音很粗,喉咙却很窄,声音在喉管里冲撞了很久,撞得头破血流,终于筋疲力尽地倒在了嗓子眼儿里。即使在梦里,他都知道那是梦。只是梦太好了,他不想醒,他实在不想离开梦。

他终于大汗淋漓地把自己喊醒了,额头上仿佛有两把铁锤,在当当地敲着太阳穴。朦朦胧胧的,他只觉得身子沉。拿手一摸,胸口搁着一只胳膊,不是他自己的。再往下摸去,是一团浑圆温热的肉。他知道那不是全力,全力从不趴在他身上睡。他的心咯噔了一下,就慌慌地去找墙上的开关。手指碰到墙上,觉出那是一层被水泡得起了翘的墙纸,开关不在老位置。刹那间他明白了这不是他的家,这床也不是他的床。唰的一声,他身上的汗立时就干了。

躺在他身边的那个人窸窸窣窣地坐起来,熟门熟路地捻亮了床头的一盏小灯。光把黑暗剪出了一个昏黄的窟窿,那人背朝着他坐在床沿上,头发乌蓬蓬地散落下来,遮住了脑勺遮住了颈子甚至遮住了肩背,只露出底下一片白底带小蓝点的廉质腈纶棉睡衣。

皇天!

他的脑子里倏地伸出了一把大铁耙,疯狂地刨着记忆的表土,想刨出有关昨晚的蛛丝马迹。他从来不泡酒吧澡堂,也几乎不去歌厅舞厅,他死活想不起昨晚有过什么饭局。

他眼睛一斜,瞟见了枕边的烟盒,他认出那是自己的物件。他掏出一支来,抖抖索索地点着了。一口烟从喉咙里下去,走过五脏六腑,把血脉清理了一遍,心就渐渐定了些。

“这是在哪里?”

他清了清嗓子,问坐在床沿上的那个人。要是摊上了倒霉事,绕不过去的时候,倒不如先发制人。

那人咕地笑了一声,转过脸来,把头发往耳后拢了拢,说:“刘总你果真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他这才看清是尚招娣。

他噌地一下从床上跳了起来,仿佛屁股底压的是一圈强力弹簧。

“你怎么能做,这样不过脑子的事?”他说。

招娣背过身去,肩膀一牵一扯的,他以为她哭了。其实她没有,她只是在一下一下地撕扯着手掌上被中药水泡出来的死皮。

“过不过脑我不知道,事情不是我做的。”她说。

“昨天你到诊所找你哥喝酒,喝醉了,吐得满地都是。你哥说你那个样子不能回家,让我扶你到楼上歇一歇,给你推几下身子,让你解解乏。后来你就……”招娣停住了,依旧低头看着手心。

“我跟我哥,喝酒?”他吃了一惊。

他竟然丝毫不记得。在他的记忆中,大哥从不喝酒。

“你昨天来的时候,脸色很难看,说花十六年养了个白眼狼。”

招娣的话在他的脑子里嗵地一下捅开了一个洞,他突然就想起来昨天上班时全力来过电话,说思源已经三天没去学校上课。全力还说家中抽屉里的二百五十块钱昨天还在,现在已经不翼而飞。

他欠过身,去拿搭在床头的衣服,一边穿,一边在想着该说的话。过没过脑子,这事都已经做下了,虽是酒乱的性,酒决不会认账,酒屙下的屎还得人来揩。他是生意人,他懂。

“这事,算我混蛋。怎么了结,你说了算。”他说。

招娣把手上的死皮扔了,蹭地爬过去,一把抓住他正在系纽扣的手。

“我知道我欠你,我就是再有三辈子也还不起你。我的工作,还有这个诊所,要不是你,我们家早没了。”

她两手环住他的腰,把脸贴在了他的肚腹上。他想掰,却没想到她有这么大的力气,她的手臂紧得像箍在桶身上的铁丝。他感到一股温热的潮气,他的眼睛看不见,他的肚腹却知道她哭了。

“那都算什么㞗事。工作是顺手的,我不招你也得招别人。诊所是为我哥……”

招娣没让他说完,腾出一只手来捂住了他的嘴。

“刘哥你就是可怜穷人,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看出来了。”她说。

他终于有了一丝羞愧。他说不得话,说什么都是越描越黑。

“要不是你喝醉了,我就是把身子送你,你都不稀罕看一眼。”

他依旧无语。他的嘴唇突然间有了重量,他说不出那轻浮的假话,哪怕是稍稍哄她一下。

她松开他,他以为她要下床,可是她没有,她只是脱下了身上的睡衣。半明不暗的灯影里,他惊讶地发现她身上被衣服遮掩住的地方竟然还有几分白净气,领子和衣袖的印记清晰地标出了阳光进犯的界限。她脸上身上都流着汗,汗水也有年纪。在她这个年纪里汗水很有劲道,走到哪里就在哪里涂一层釉子,把腰身和奶子涂得很是结实紧致。

这个身子,还拿来谢过什么人?

他想问,却没问出口。他是从她那样的日子里走过来的,他懂什么叫歹毒。

她犹犹豫豫地靠过来,把嘴唇贴上了他的身子。他想扛,没扛住,身子一软,就又瘫在了床上。他忍不住伸出手来,捏住了她胸脯上的那两团肉。那东西原本滑腻腻的,可他一捏就捏成了一团火球。嘭的一声,他的手炸了,身子一下子着了火。

他知道这会儿不是在做梦。

他猛地翻了一个身,把她压在了身下。他听见她呻吟了一声,他听不出那是不是痛楚,他已经刹不住步子。他开始发福了,她才刚刚长成,他的身子把她压成了一摊泥。那泥黏黏地贴着他的身体,他起的时候它也起,他落的时候它也落,它仿佛是他身上的另外一层皮。

终于完了事,他靠在墙上,她躺在他腿上,两人一粗一细地喘着气。她突然扑哧一声笑了,说:“刘哥你真行。你知道吗?这是第三回。”

他沉默了。他不想让她知道他的震惊。

他又从烟盒里摸出一支烟,慢慢地抽了起来。烟灰攒长了,噗的一声落在枕头上,空气里泛上一丝布的焦煳味。他要起身找烟灰缸,她拦住他,说没事,这是你留下的念想儿,我睡上去,就会想起你。他摸了摸她汗湿的额发,嘴唇抖了一抖,却没抖出声音。

“你女儿,出什么事了?”她问。

一股钝疼,从心尖上弥漫开来,一路往上走。走到额上,每根筋都变了颜色。

招娣伸出手来,揉着他眉心的那个结子。

“刘哥,再来一个呗。”她突然说。

“什么?”他没听懂。

“我是说,我给你生个儿子,顶你的门户。这个没养好,下一个好好养。”

“发烧啊,你?”他坐起来,开始穿衣服。

他看了看墙上的钟,一点一刻。这会儿街上不知还能不能拦到出租车。

平生第一次,他需要一个借口,给全力的。他只能在路上慢慢地想这个借口。

招娣拄着床,怔怔地看着他戴上手表,拿起放在椅子上的公文包,朝门外走去。

他没有回头。

她暗暗松了一口气。

还好,他没发现,褥子上的那团血。她想。

刘年小心翼翼地推门进去,屋里很黑也很静,只有一阵低低的呼噜声,听起来像是肉汤在慢火上轻轻地打着滚。全力年轻的时候,睡觉时没有一点动静,有时候他半夜醒来会忍不住摸一摸她那半边的床,总觉得她不在。现在她的声带赶在她之前老了,已经到了想引起注意的年龄。

他蹑手蹑脚地上了床,蜷着身子和衣在床脚躺下。

她翻了一个身,说:“你回来啦?”

他吓了一跳,说:“对不起,还是把你吵醒了。”

“你没吵醒我,我压根就没睡着。”她说。

他怔了一怔,才说:“从前你说我醒着也打呼噜,现在我算是信了。”

她沉默。

他知道他必须在沉默衍变成质问之前,把那个想了一路的借口说出来,可是那上面还有一根毛刺没有磨平。小腹上有一根绳子突然毫无预兆地抽紧了,他觉得身子一下子缩短了几寸。他哈着腰跳下床朝厕所跑去,一路跑,一路解着裤裆上的纽扣。暴躁的尿意在得到彻底的自由之后却改变了心意,驻足不前,四下观望,仿佛在等待一场理由更为充足的说服和劝解。他和它僵持了很久,最终它才肯滴滴答答地走了几小步路。

他回到屋里,赤着脚站在地板上,决定开口。虽然毛刺尚未彻底磨平,但他不想把这个拖延了很久的解释带到床上去,他必须就地解决。

“晚上我真不该……”

头没开好,有些磕磕巴巴,可是她立刻打断了他。

“你大哥来过电话了,说你喝得烂醉,叫我别等你。”

他如释重负。

“怎么能这样喝酒?”她说。是责备,也是心疼。

他沉沉地叹了一口气:“今天心里,堵。”

她知道堵着他心的是女儿,因为她也堵。

“她晚上又有什么新花招?”他坐在床沿上,问她。

这阵子他们谈起女儿的时候,几乎都不提她的名字,仿佛那名字本身就是一种痛楚。

“自己也觉得没脸见我,去外婆家去了。”她说。

前阵子全力评上了特级教师,市里给分了房子,他们就不再和她的父母住在一起。

“也许,这事怨我。”她迟疑地说,声音里带着鼻息,“小时候我没放时间在她身上。”

黑暗里他听见了她的叹息。其实也不是听见的,他是觉出来了。叹息很沉,落在地板上,房子颤了一颤。

“你管不管她,她可能都是一个样子,打胎里就是。”他说。

话溜出嘴来,他听着轻浮,他知道没人能安慰得了一个被自己的骨肉所伤的女人。男人有止痛药,总可以在家庭生活的所有过错里找到社会的指纹。而女人不是。女人的刀尖总是对着自己,总要刮肉剜心地在自己身上寻找原因。她还会在那条黑路上走很久,她不知道那路没有尽头也没有出口。

“还好,她是女孩,折腾几年,迟早得嫁人。要是个男孩,那就赖上一辈子了。”他说。

“要是那时候允许多生几个,兴许能摊上一个好的,也不至于今天在这棵树上把自己吊死。”她说。

“别想那么多,没用。”

他把手伸进被窝里,摸到她的脚,捏了捏,说怎么这么凉?她说天天如此,你只是没留意。他说我在香港给你买的丝棉袜呢,怎么没见你穿?她说没想起来。

他噌地站起来,开了灯,翻箱倒柜地找袜子。

“这么晚了,明天再说吧。”

她阻止他,他置若罔闻。

他终于在衣柜的某个角落里找到了那双包装完好的袜子。他仔仔细细地给她穿上了,拉平了前跟后跟的每条褶皱。

“今天就不洗了,赶紧睡吧,明天有早课。”她说。

他换上睡衣,关了灯,钻进被窝,依旧在床尾躺下。他犹犹豫豫地搂过她的脚,塞进自己的睡衣里。他的双手拢成一个圆圈,把她的脚捂在自己的心口。她微微一颤,仿佛吃了一惊,渐渐地,那双丝棉袜子里透出了些许汗潮。

“你怎么啦,今天?”她支起身子问他。

他沉默了许久,才说:“没什么,我就是怕你脚冷。”

我是一只苍鹰,我生活在中国南方某一个城市与树林的交界之处。

我和世界上所有的苍鹰一样,酷爱用翅膀丈量天空时的自由感觉,还有用喙和爪子击穿猎物时的英武气势。可是我和世上其他的苍鹰不同,我只有一只脚。用人类的语言来描述我的外貌,我是一个令人生畏的“独臂将军”。三个月大的时候,在和一只体形比我健硕得多的猎物的搏斗中,我失去了右脚。关于那个惨烈的过程,我在前面的章节里有过详尽的叙述。其实,我的右脚并没有真正“丢失”,它只不过从一种存在形式转换成了另一种存在形式。我不是在指灵魂死亡和永生,这类关乎宇宙和生命本质的深奥话题我把它留给上帝,或是人类的精英阶层。我指的是自然界的简单衍变过程。比如秋天的树叶虽然落了,却没有真正消失,它们只是变成了来年春天的泥土;被我吞噬的猎物也没有消失,它们只是变成了我翅膀上的某一根羽毛,或我身上的某一寸骨头;森林里的篝火即使灭成了灰,也没有消失,它只是变成了围着它跳舞的孩子额头上的汗珠。

所以,我那只不复存在的右脚也没有真正消失,它只是变成了我的第三只眼睛。这只眼睛清除了我视野里所有的盲点,叫任何人都无法在我面前涂抹掩饰自己的轨迹,因为我不仅可以看见他前行的方向,走路的速度和姿势,我也能看见他身后留下的影子和脚印,甚至他面临岔路口时的踌躇和游移。

苍鹰是白天行动的飞禽,黑夜蒙蔽了它们的眼睛,麻木了它们的感觉。当然,我指的是那些只有两只眼睛的普通苍鹰。对我来说,黑夜只不过是白昼的延伸,黑暗从来不会屏障我的观察力。黑夜来临之际,我的第三只眼睛就变成了耳朵。我的眼睛是我白天的耳朵,而我的耳朵则是我黑夜的眼睛,它们相互交替,轮班执勤,我即使沉睡,也时刻警醒。

某一个冬天的傍晚,天下起了一场大雨。我被阻隔在回家的路途中,只好在路边一棵枝叶茂密的大树间栖息。这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为暴烈而持久的雨,雨停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时分,路面上到处都是断枝残叶,碎裂的花盆,骨折的雨伞,来不及收进屋去的衣服。雨把城市洗涤得一片混乱,却又无比洁净,雨后的月亮脸上没有一丝皱纹,树叶子都像还包在芽里时那样清新。

雨不仅带走了灰尘,雨也带走了情绪,世界仿佛回到了创世之初的宁静,一颗残留的雨珠滚过叶面时发出的声响,听起来几乎像一场里氏七级地震。这样的夜晚让所有的人都产生了一个错觉,以为什么事情也不可能发生。连我那向来极为警觉的耳朵也遭了蒙蔽,险些就在夜岗上打起了瞌睡。

可是我的耳朵毕竟还是一个尽忠职守的哨兵,它一下子被一个细微却不同寻常的声响所吸引。

吧嗒。

不是雨珠滴落,不是枝叶颤动,也不是地在睡梦中翻身。

那是一双眼睛倏然睁开的声音。

对,你没听错,我是在说眼睛。

那是一个初生婴儿的眼睛,还没来得及被尘世间的任何一粒灰尘所蒙蔽,还带着对这个世界的绝对信赖和终将被生活销蚀殆尽的全部天真。这双眼睛能叫铁疙瘩流出牛奶,花岗岩长出棉花,风变成丝绸,雨变成蜂蜜,毒蛇给蚯蚓让路,狼在绵羊面前流下忏悔的眼泪。这双眼睛一睁,唰地一下,宇宙月朗云清,魔鬼在那瞳仁里看见了上帝。

那双眼睛叫一只独脚苍鹰第一次觉出自己竟然有心。

“皇天……”

我栖身的那棵树正对着的那个窗口里,传出一个男人的说话声。男人听起来瓮声瓮气的,仿佛唇舌和声音中间隔着一重山。仔细一听,其实只是隔了一层口罩。

这也许不是男人的原话。男人也许根本没有说话,只是发出了一些意义含混的音节。

“瞧你……”

这是一个女人压抑了的声音。

这也许也不是女人的原话。也许女人和男人一样,压根没有真正说话,女人的话里也只有几个含含混混的音节。

男人和女人以这种方式继续着他们的交谈,似乎什么都没说,又似乎什么都说过了。

就在我的耳朵开始显示出第一丝不耐烦的时候,男人终于清清楚楚地说了一句话。

“对不起,没去医院看你。你知道我不能。”

女人很久没有声音,再说话时,话题已经转到了别的事情上去。

“名字呢,想好了吗?”她问。

“想好了,就叫欧仁。”他说。

“什么名字啊,怪怪的,像外国人。”女人的语气里有一丝惊讶。

“就是外国人的名字,法国人。”他说。

“这么多中国名字随你挑,为什么偏偏要取个洋名?”她问。

男人沉吟了片刻,嘴唇翕动了几下,似乎要解释,又觉得太费劲,最终还是放弃了。

“你不懂。”他说。

女人没有反驳,默默认领了自己的无知。

“刘欧仁,刘欧仁,刘欧仁……”

女人连名带姓一遍又一遍地轻呼着这个名字,仿佛在把一件冰冷陌生的物件慢慢焐热焐熟。

婴孩响亮地咂起了嘴,不知道他吸吮的是男人的手指,还是女人的奶头。

“给我。”

咂嘴声最终安静下来,男人迫不及待地说。

接着就是一阵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是布和布相摩擦发出的声音。婴孩从一个怀抱被传送到了另一个怀抱。

“欧仁。”男人呢喃地说,声音突然裂开了好几条缝。

“等你会走路了,爸爸带你去找那个,真正的欧仁。”他说。

女人哧地笑了,带着一丝满足的嗔怪。

“看你那样子,好像从来没抱过孩子。”

孩子仿佛听懂了她的暗示,突然就觉出了男人臂弯的笨拙和不舒适,身子在布包里扭动起来,嘴里发出咿咿呜呜的抗议。

那抗议很快就找到了一条康庄大道,衍变成一阵洪亮的啼哭。

那是里氏十级地震。

男人知道从这一刻起,这个孩子会填满他人生残留的每一片空隙,叫他磨厚脸皮,疯狂挣钱,操练许多从前尚未谙熟的本领,比如进出自如的周旋,再比如不动声色的撒谎。

他认命。

不,不仅是认命,认命听起来有一丝不情不愿。

他只是愿意。

而且,还有欢喜。

嗒嘀嗒嗒嘀嗒嗒,

嗒嘀嗒嗒……

那声音像一堆秩序混乱的虫子,排着不成形的队伍,前推后搡相互拥挤着钻进全力的额头,把她的脑子搅成一锅糨糊。

过了一会儿,全力才听出来是有人在唱歌。像是几个音节的重复,只是调儿走得太远,她既抓不住旋律,也听不出歌词。

头开始隐隐生疼。

其实头并不是虫子咬的,头从一大早就开始痛了。早上起床,她看见思源在厨房吃早餐,她只说了一句别把豆浆洒得到处都是,思源就噔的一声撂了碗,摔门而去。全力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和思源待在一个屋檐下了,她们在一起,即便不说一句话,环绕她们的空气都会在沉默中撞出一屋的火星。

她有时忍不住暗暗希冀思源会去谈一场恋爱。一场轰轰烈烈死去活来的恋爱,说不定就能把女儿身上的那层刁蛮蹭去几层皮。等到女儿被爱情折腾得遍体鳞伤地回到自己身边时,说不定她还能捞上一个跟女儿说上几句话的契机。思源几乎把父母能给一个未成年子女划下的所有界限都早早地踹破了,可是思源唯独在恋爱这件事上循规蹈矩。从来没有男同学上门找过思源,她甚至都极少和男生打过电话聊过天。全力宁愿陪思源去蹚一回早恋甚至早孕的刀山火海,哪怕要剜去一片心削掉几两肉—— 至少那只是单单一样已知的疼,也不愿像现在面对着千根万根无法清理的刺,却不知道从何下手。

要是女儿真在恋爱中愚蠢到怀了孕,她至少还可以费心去找一个医术高明而守口如瓶的医生,和女儿一起拟定一个在人前瞒天过海的借口。至少女儿的生活在那以后可以重新起一个头,把从前的烂日子一把扔了,就像从笔记本里不留痕迹地撕去写坏了的那些页数。这个新开头不仅是女儿一个人的,也是母女两人共有的。

自己和母亲朱静芬,当年就是从这个节骨眼儿上才突然变得亲密起来的。

想到这里,全力突然打了个寒噤。皇天。她怎么会想到让十七岁的女儿怀孕,然后流产?就像为了纠正一个孩子走路的坏姿势,竟然先敲断他的腿,然后接上骨头敷上石膏,再从头教他怎样开始迈步?

到这会儿全力才觉出了自己的山穷水尽。

嗒嘀嗒嗒滴嗒嗒,嗒嘀嗒嗒……

还是相同音节的不断反复。依旧走调,却走得技艺精湛,似乎总是在同一个拐弯处摔出去,又是用一个姿势把自己扶起来。

她放下手里的备课本,推门出去,突然看见刘年在阳台上练习格斗。

刘年的对手比他高大许多,他一眼看上去就处在下风。刘年用拳头、用手掌、用指头,甚至还用关节和膝盖,毫无章法地冲击着对手,而他的对手只是冷峻而不屑地用自己的身躯轻轻地碰撞他几下,他就几乎站立不稳,摇摇欲坠。

刘年虽然屡受打击,却一直保持着极佳的竞技状况,一边挥舞着拳臂,一边在假想的舞台上向没有掌声的观众轻吟高歌,从背后看过去,每一根发梢都含着笑。

刘年的对手是一床刚从洗衣机里捞出来的,皱得像在腌菜缸待过了一季的湿床单。刘年已经把它搭上了晾衣绳,现在他只是想把它拉扯平整。

“我的体检报告,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她倚在门上,问他。

他回过头来,看见她,嘴角那丝来不及收尾的笑意渐渐定格,转化为惊讶和尴尬之间的某一种笨拙表情。

“你说什么?”他问。

“我是说今天出了什么颜色的太阳,你这么勤快。”

她推开他,用两个指头轻轻一弹一扯,三下两下就把他的对手收编为自己的俘虏。那床单像一只撸顺了毛的猫,铺开身子匍匐在晾衣绳上,在周日早晨的微风里惬意地摇晃着尾巴。

“我第一次上你家,你爸在桌上撒了几粒饭,你妈都没管,是你用指头把饭捡起来,收到自己碗里。那时我就想,这小人长大了娶回家来,一定是个爱干活的主儿。”

他在一张垫脚用的小凳子上坐下来,仰脸看着妻子,眯着眼,拼命想挤出钻进他眼睛里的阳光。那神情看上去接近慈祥,话多得几乎有些饶舌。

她怔了一下,感觉像是在电影院里看一部刚上映的彩色片子,画面突然转到了泛黄的倒叙部分。

那天家里的饭桌上,还有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已经从他们的谈话中消失了很多年,可是她没忘,相信他也没有。他若是忘了,就不需要在回忆那顿饭的时候,刻意省略了她的存在。

“她要还在,今年该三十八岁了。这么大的一个人,怎么说没就没了。”她喃喃地说。

他立刻就知道她说的是谁。

“怎么会没了?只要是存在过的东西,就不会真正消失。”他说,语气是一种攥了人家短处的坚定。

“那你是说,全知还活着?”她问。

“我是说,她就是死了,也不见得就真不在这世上了。她不过是变成了别的东西,说不定就是这棵树,说不定就是你手里的这条床单。”

她唰地一下甩开攥在手里的那个布角,神情有些惊骇。半天,才说:“她说不定投胎变成了思源,来追讨我的债呢。”

“跟你讨什么债呢,你又不欠她。”他说。

他刚说完,就一下子想起了那年全知全身赤裸地在雨中狂奔时对他说的话。那是一个秘密。那个秘密像一团雾气,在这个家里飘浮了几十年,看不清形状,也触摸不着,可是谁都知道它的存在。刚开始的那几年里,它低低地压着心口,叫人几乎喘不过气。这几年轻了些,飘在了头顶,给人留出了呼吸的空地,可是他们依旧无法直着身子走路。谁也不敢第一个伸出指头去捅,怕那东西破了不知要流出什么样的脓血来,更怕最先动手的那个人要成为承受这个秘密的祸首。于是,所有的人都遵从一只看不见的哨子发出来的无声警告,战战兢兢地保持着沉默。

“其实就是想说句好话,没想到马屁拍歪了,惹你想起腻歪事。”刘年嘿嘿地笑着说。

全力这才觉出了惊险。方才她离那个秘密大概只有毫厘了,她的指尖只要再往高处稍稍一翘,就能碰触到它冰凉的身体了。幸亏刘年扑上来,把她拖了回去,在毫厘之差的关口。

她用肘子推了推他,他就让出了半张凳子。她在他身边坐下来,依旧心有余悸。

他还没来得及开抽一天里的第一根烟,呼吸里的烟味还是昨天残存的,被睡眠净化了一夜,焦油味消失了,剩下的只是一丝烟草还在田里时的气味。那不是他身上的唯一味道,他身上的味道很杂,五花八门都有,比如洗发水遗留在头发上的气味,再比如油垢穿过汗毛孔时留下的气味。还有些气味她闻是闻到了,却找不到一个词给它们冠名,她只能笼统模糊地把它们叫作男人身上的气味。

“那是命,我爸命里只能有一个孩子。”她叹息着。

“你爸命里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他说。

她的眼睛热了一热。

她偏过头去看阳台下的街景。清晨的薄雾已经散尽了,天空渐渐演变成一团石头一样刚硬的蔚蓝。树丛里有两拨鸟儿在叽叽咕咕地吵着架,尖声叫骂着一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

“你第一次来我家才多大,十四?十五?连裤子都是你哥的,怎么就想到娶老婆的事了?”她用肩膀轻轻地撞了撞他,问道。

“娶老婆的事,什么时候都可以想。《婚姻法》只规定什么年纪可以讨老婆,它可没规定什么年纪可以想老婆。”他说。

全力笑了,说:“你最近嘴巴油得很呢,哪里学的?”他只是笑,也不回话。她又问他第一次来家里时,对她是什么印象。他想了想,说:“那天我看见你从书包里拿出两个铅笔盒,一个粉红,一个天蓝,一个装铅笔,一个装毛笔,当时心里就想,这才叫阶级呢,我一个都没有,她有俩。”

全力哼了一声,说:“那你还说什么大话想娶我?”

“你也敢把笑话当真?那时候我怎么敢想娶你?那天晚上我尽想着怎么跟你妈开口要第二碗饭,没工夫想别的。”刘年说。

“怪不得你拼命腾肚子,一个晚上去了三四回厕所。”

“没办法,我一着急就是这副样子,你都看见的。”

两人就都无话。

过了一会儿,全力便扭过头来看刘年,似笑非笑,看得他心里轰地一下起了一层毛毛。

“我还是第一次听见你唱歌。”她说。

他问她唱得怎么样?她说没法评判。他说难道就差到这个水平了?她说那倒不是,只是这调走得我追都追不上,闹得我头疼,都不知道你唱的是什么。

他用拳头捶了捶胸,摆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说:“你不能这么讽刺人。我唱的是《国际歌》,你居然没听出来?她说你真能糟践,一首好歌硬叫你拧成这样,马克思听见了要从坟墓里出来找你算账。”

他说:“他谢我都来不及呢,十五岁唱过的歌,到现在三段歌词都记得,一字不差。他上哪儿找我这样忠诚的信徒?”

她突然发现他衣服的前襟有一块浅白色的印记,俯上去闻了闻,说:“怎么像奶粉呢,你也不喝奶粉啊。”

他怔了一下,就用指甲去抠那块痂。那痂结得太硬了,抠来抠去纹丝不动。他说那是洒的豆浆。人老了,手颤。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对她晃了晃,说:“趴过来我给你治治头疼。”

那是一把用了多年的耳勺子,圆勺部分已经被耳油润得澄亮。他随身带着,讲电话,听报告,等车,都会掏出来挖一挖耳朵—— 那是他的休息方式。

“不许讲话,也不许动。”他命令她。

她歪过去,半靠在他的腿上。勺子从她的耳孔里伸进去,她痒得打了个哆嗦,接着,耳朵里就响起了轰隆的雷声。雷声很轻也很闷,仿佛裹着棉花。雷声在她耳朵里滚过来滚过去,撞到耳膜,又弹回去,她的每一个毛孔都觉得困倦。

“我想请个钟点工,帮你煮饭做家务。”他说。

她想说用不着,别费那个钱,可是她没有力气,她所有的力气只够她哼了一声。那一声是一个不堪一击的反对,微弱到几乎完全可以被忽略。她被一柄小小的耳勺施了定身法,嘴巴微微开启,嘴角流着一丝细细的口涎,那样子看上去像是一挂剔了骨头被太阳晒得淌油的腊肉。

“别操心钱,我这些年挣的够咱们花几辈子,反正一个子儿也不用留给那个白眼狼。”他说,仿佛猜着了她的心思。

“我联系好寄宿学校了,下学期就把她转过去。咱们管不了,就让老师管,省得她整天在你眼前晃来晃去,看着生气。”他说。

这次她没有吭声。思源要是再在她眼前多晃几眼,她兴许也会和当年的全知一样发疯,她身上有和全知一样的基因。

“下个星期,我要去趟巴黎。”他说。

他的口气很若无其事,她却一下子推开他的手,坐了起来。他出过很多次差,把国内的大城市基本都走遍了。也出过远门,不过都是新加坡、韩国、日本这样的地方,他从来没出过这么远的门。

“怎么会去巴黎?”她惊讶地问。

“公司有可能跟法国人做生意,以后会有很多机会去巴黎。等我把那条路探熟了,我就带你去那边转转。”他说。

他和她当时都不知道,这个诺言他还会许很多次,也破很多次。

孩子的屁股撅得很高,鼻子近近地贴着地,身上那条布裤子的屁股部位上有两块湿泥。

雨是前天下的,下了整整一夜。轻轻地,细细地,毫不张扬地,就把地给湿透了。雨钻进了地的每一个毛孔,钻得很深,一连两场大日头,也只晒干了一层皮。一指头捅下去,地底下的泥依旧黏手。

孩子在看蚂蚁搬家。蚂蚁并不稀罕,蚂蚁是这个远离都市的院落里最常见的玩意儿。孩子看见蚂蚁的次数,远超过他看见人—— 除了母亲之外的人。可是今天的蚂蚁有点新奇,因为今天的蚂蚁抬着一片撕了一半的豌豆荚。豆荚比蚂蚁大多少?十倍?百倍?孩子还没学会算数,孩子只觉得蚂蚁是蚂蚁,豆荚却是山。蚂蚁不稀罕,山也不稀罕,可是蚂蚁抬山,就成了他四岁生命经历中的一桩大稀罕。

蚂蚁密密麻麻地堆成了一个蠕动的黑团,无比混乱,却又秩序井然。它们仿佛在听从着一只看不见的铁皮哨子发出的无声号令,朝前,朝后,向左,向右。他看不清它们的步子,他只看见山在贴着地皮缓慢挪动。

离豆荚山几寸远的地面上,有个兴许是母鸡寻虫子时啄出来的小坑。那在蚂蚁眼里是河,一条大到需要撑船才能过去的河。孩子对自己说。

离河不远处,是一片蜷成一个小拳头的落叶。那一个荒岛,上面既没有人,也没有狗,甚至连鸟儿也看不见一只。可是那里有比人和狗都要凶上百倍千倍的恶魔。

在河和岛中间,是一根靠着一块土坷垃站立着的枯枝。他把它想象成一座碉堡。他还没想好驻守碉堡的究竟该是一条汪汪叫的恶犬,还是一只阴险地匍匐在暗处的狼。

孩子把高撅着的屁股渐渐放低,搭在一块砖头上,这就是他的临时作战指挥部。蚂蚁的目的地是那个由一片枯叶组成的荒岛。若想把山平安无事地搬到岛上,蚂蚁必须先渡过那条宽阔的河,再攻克那个危机四伏的碉堡,再一一消灭岛上的那些恶魔。

河里有眼睛看不出来的漩涡,水中住着噗的一声蹿出来抓住你脚跟的水鬼,白胡子艄公一转身就会变成绿胡子妖怪。蚂蚁会一眼就看出白胡子艄公的真面目,它们会不动声色地谢绝他的假意救助。它们会齐心协力地把那座豆荚山翻过来,当作临时渡河的舟。这艘船比白胡子老头的船大出百倍千倍,漩涡在它面前只是一口唾沫,水鬼的舌头舔上去,还舔不湿它的一根毫毛。蚂蚁会坐在这艘新船上,欢声雷动地上岸。

攻克碉堡的过程会稍微复杂一些,却也不至于复杂到离奇的地步。蚂蚁对付狗,只能是斗智而不是斗勇—— 现在孩子终于决定了守卫碉堡的是狗而不是狼。蚂蚁想出的高招是钻进狗的耳朵里,进行温柔的骚扰。它们挠得不轻也不重,狗被挠得舒服了,终于打起了致命的呼噜。现在蚂蚁该提防的,是从每一个楼梯拐角的阴影里突然蹿出来的猫。那些猫毛发披散,瞬息万变,脸一抹就能变成浑身竖着毒针的刺猬,嘴里冒着火焰的老鼠,或是长着亮晶晶绿毛的大蜘蛛。蚂蚁得把大山先放到地上,然后集中力量,攻击老鼠刺猬蜘蛛们的肚脐眼—— 那是它们身上唯一没有设防的部位。蚂蚁钻进它们的肚脐眼儿,把它们挠得哈哈大笑,四脚朝天,满处乱滚。当蚂蚁抬着豆荚山从它们身边走过时,它们依旧瘫软在地上,谁也没有力气看蚂蚁一眼。

蚂蚁想在荒岛安家,一路上还有千难万险需要一一排除。孩子一边替它们揪着心,一边紧张地在脑子里部署着下一步的行动计划。他没有打过仗,也没有看过打仗的电影—— 妈妈不让他看。他近乎完备的军事知识,都来自《猫和老鼠》的电视剧,还有妈妈平日讲给他听的各样乡野故事。

突然,他那个庞大的蚂蚁军团上方出现了一朵乌云,他拿手去撩去拨,都不管用。抬头一看,原来是妈妈蹲到了他的身旁。妈妈刚洗过澡,浑身都是水蒸气,头上包了一块白毛巾,里边的湿头发在鼓鼓囊囊地表示着抗议。有几滴水珠子冲破了毛巾的警戒线,从边上偷偷地溜出来,顺着妈妈滚烫的红得像生肉似的脸颊流淌下来,一路爬,一路发出快活的哧哧声响。

“饿吗,欧仁?”妈妈问。

他不知道到底是饿还是不饿,他现在顾不上,他的千军万马正在等候着他的口令。就在他抬头看妈妈的那一刻里,豆荚山已经朝前走了几里路,他的军团现在已经行进到离那条河只有半寸的地方了。

突然,队伍违逆了最高指挥官的意图,它们无视他的存在,当着他的面集体哗变。它们沿着旁边的陆地迂回绕过了河流,它们没有和漩涡水怪正面交锋,它们甚至连白胡子艄公的面都没见,就浩浩荡荡兵不血刃地结束了这场本来或许甚为壮观的水战。

他感觉失落和沮丧,他对蚂蚁国的未来失去了希望。这时他的肚子响亮地叫了一声,他这才意识到有一股香味,在狗尾巴草似的捅着他的鼻孔。那股香味来自妈妈手里端着的一只粗瓷碗,碗里盛的是热乎乎的番薯(地瓜)粥。粥滚得很烂,早已经看不出米粒的边缘,番薯切得很细,混在雪白的米里,是一丝一丝褪了色的金红。他突然感到了饿,他朝妈妈转过身去,大大地张开了嘴。

妈妈看见他的脸,眼睛突然一亮,仿佛他的脸上挂着七七四十九个太阳。妈妈用嘴呼呼地吹着气,吹凉了就把勺子里的粥喂进他嘴里。她喂他,也喂自己,他一大勺,她一小勺。妈妈的眼神水一样地流过他的脸他的身子,这水暖暖的,略略有些稠黏,叫他隐隐约约想起来他还在妈妈肚子里时的情景。

“蚂蚁也有爸爸吗?”在两勺粥的空隙里,他问妈妈。

“世上所有的东西都有爸爸。要是没爸爸,它们难道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在两勺粥的空隙里,妈妈这样回答他。

“每只蚂蚁都一样大小,我怎么看得出来哪个是儿子,哪个是爸爸呢?”他又问。

“蚂蚁知道。将来你长大了,和你爸爸一样高了,别人远远看过去,也会认不出来哪个是爸爸,哪个是儿子。可只要你知道就行了。”妈妈说。

孩子沉沉地叹了一口气,仿佛肩上突然落上了一副重担。

“妈妈,那还要多久呢,我才能长得和爸爸一样高?”他忧心忡忡地问。

妈妈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说:“等你喝完一千碗番薯粥,你就该和爸爸一样高了。这东西最长身体了,城里的孩子想喝都没有。不过你不要后悔哦,你一长大,想回来做孩子都不行了。”

孩子还不懂什么是后悔,也不明白一千是个多大的数字,但他多少明白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他不知道他能不能等那么久,他有些不耐烦,脸上浮现出一丝接近失望的懊丧。

“还看蚂蚁搬家不?”妈妈问。

“不看。”孩子斩钉截铁地说。

“怎么啦?”

“蚂蚁坏。”

“怎么个坏法?”

孩子蹙起眉头,脸绷得像一只扯得很紧的弹弓。

“就是,那个坏。”

孩子终究没能从他那个浅得几乎见底的词汇库里,捞上来一个达意的词。

妈妈用手指刮了一下孩子的鼻子,说:“那你去帮妈妈找一找,鸡窝里有没有鸡下出来的蛋。”

孩子眉心那个柔软的结子一下子松开了,他已经彻底忘却了一个失利的蚂蚁帝国最高军事将领的耻辱,兴高采烈地接受了鸡王国元首的新任命。他忘了就职典礼和演说词,他只是飞快地朝着他的新领地奔去。

这个院落很大,四面都栽着柑橘树。树已经挂上了果,小小的,紧紧的,青绿得让人只想吐口水。在天好的时候,坐在院子里,越过参差不齐的柑橘树梢,远远地还能看见一片灰蒙蒙的山巅。当初决定花大价钱租下这个院落,就是为了这片难得的安静。孩子跑起来很疯,头发像蒲公英一样飘散开来,腿脚结实得像犁田的牲口。孩子从断奶后就吃乡下的食物,几乎是从刚学会走路的那天,就同时学会了跑、跳、钻、滚,还有其他九十九种属于男孩的淘气。孩子不怕蜘蛛不怕蚊子不怕猫不怕狗,也不怕夜里一个人躺在黑暗中。无论是睡了还是醒着,孩子几乎都没有什么惧怕的事。

孩子跑到院子尽头的鸡窝跟前,撅起屁股,把半个身子探进了鸡窝的门。他伸手,还没来得及摸到鸡蛋,就先摸了一手屎。他把指头拿到鼻子上闻了一闻,呸了一声,就往裤子上擦。妈妈远远地喊了一句:“欧仁你傻啊,这里有纸”,倒也没有真骂的意思。

孩子很快地从鸡窝里抽出身子,对妈妈扬了扬两只空空的手,说:“妈妈,一个也没有。”

“那你就抓一只母鸡过来,让妈妈摸一摸它肚子里到底有没有蛋。”妈妈吩咐说。

孩子被这项充满了挑战和诱惑的使命激动得浑身发颤。他还来不及挺直身子,就向他属下的臣民发起了急切的进攻。他的臣民是五只已经养了半年的鸡:两只莱克亨母鸡,两只芦花母鸡,一只五彩公鸡。公鸡站在母鸡堆里显得瘦骨嶙峋,仿佛总挨着饿,可是跑起路来就看出来它吃得比谁都饱。在孩子开始发动攻势之前,公鸡正嘎的一声跳在一只莱克亨身上,用枯瘦的嘴死死啄着母鸡的颈子,冠子涨得猩红。母鸡的样子有些古怪,想逃,又不是真逃,嘴里叽叽咕咕地叫着,嗓子好像噎在了嗉子里,听起来像哭也像笑。孩子跑近了,就闻到了一股子骚味。

孩子破了公鸡的阵脚,公鸡从母鸡身上飞蹿下来,扔下母鸡就落荒而逃。母鸡还没有回过神来,慢了一步,就被孩子抓住了一只翅膀。母鸡用那只仍旧自由的翅膀,疯狂地扑扇起来,满地便都是羽毛和飞尘。孩子不肯放弃这已经打了一半的胜仗,死活不松手。母鸡便扭过脖子,狠命地啄了他一下。孩子觉出了疼,一慌,就撒了手。母鸡耷拉着那只被孩子捏麻了的翅膀,跌跌撞撞半飞半跳地逃走了。

孩子捂着手,有点想哭,跺了跺脚终于忍住了,又气急败坏地开始了新一轮的追剿。

妈妈说:“别追了,再追蛋都叫你追掉了。”孩子哪里肯听?孩子一撒开步子就收不住脚,孩子现在正踩着风火轮。

于是妈妈只好起身去追儿子。妈妈的毛巾跑掉了,湿漉漉的头发在风里张扬开来,像一根根又黑又直的长矛。鸡疯了,人也疯了,五颜六色的鸡毛飞了一天一地,傍晚的日头把扬在空中的泥尘染成闪闪发光的金粒,妈妈和孩子的衣服变成了一股红色和蓝色的旋涡,在院子里一圈一圈地旋转,带着越来越快的速度。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男人推开了院门。男人靠在桑树干上,眯着眼睛看着院子里那片颜色和声音都很嘈杂的旋风。他觉得有些晕眩,他不知道那晕眩到底来自脑子,还是心,抑或纯粹只是眼睛?眼前的情景让他隐约想起了他二十来岁时做的一个梦,梦里没有人,只有一股带着颜色的风。那风围着他绕啊绕啊,越绕越紧,紧成了一根五彩的绳子,缠着他怎么也脱不开身。

他便一时有些糊涂起来,不知道他眼前的情景到底是前世,还是今生?一个人突然想起二十岁时的梦,到底是他老了,还是他依旧年轻?

“爸爸!”

孩子第一个发现了男人,丢下他的臣民,欢呼着朝着男人扑过去。男人一把抱起了孩子,把脸埋在了孩子柔嫩的颈脖里。男人的手像铁箍,把孩子箍得很紧,很紧。孩子被他的力气吓住了,惊恐地喊了一声妈妈。

女人跑过来,把孩子从男人的臂膀里掰下来,对孩子说:“你快去看看鸡有没有踩死蚂蚁。”

孩子走了,女人才看了男人一眼。

“出了什么事?”女人问。

“没什么事,就想过来看看你们。”男人说。

女人就笑,说:“没事你不会在这个时候过来,我知道你。”

男人不说话,脸色却渐渐地阴沉了下来。女人熟门熟路地从男人的外套口袋里摸出一盒烟,抽出一根来,替他打着了火。女人知道烟是男人的定海神针。

果真,男人抽完了一根烟,才慢慢有了话。

“我觉得,有人跟踪我。”他说,嘴唇有些抖。

“谁?”她问。

他不回答。沉吟了半晌,才说:“这是迟早的事。”

女人见不得男人这副样子,就拿胳膊肘子撞了男人一下,说:“有什么大不了的,要依我,不如就坦白从宽,争取主动。”

在女人的心里,世上的事只分两种,一种是做得了的,一种是做不了的。做得了的,她就做了;做不了的,她连想都不会去想。所以女人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唯独极少有犯愁的时候。女人自己不犯愁,所以也见不得别人犯愁。

“蠢。”男人斜了她一眼。

这是男人对她说得最多的一个字。刚开始的时候,她觉得有点刺耳,现在她的耳朵早已磨平了那个字上面的毛刺。她的耳朵自作主张地篡改了这个词在字典里的原始含义,再把面目全非的信息传递给脑子,脑子就心安理得地把它当作一句男女之间的寻常招呼用语,甚至携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亲昵。

男人的腮帮子一会儿鼓,一会儿瘪,仿佛嘴里正嚼着一块铁硬的糖果。女人现在已经很熟知男人的套路了,她明白男人的这个表情通常会伴随着一个重大决定。她不想听,几乎要去捂住耳朵。

“招娣,我想让你带着儿子,去巴黎生活。”他说。

她的脑子吱呀一声停止了转动。她一生里发生的最大一件事,莫过于那年她爸从拖拉机上摔下来丧了命。男人说的这件事虽然比不上那件,却也近近地排在了第二位。

“我认识一位律师,是我的铁杆哥们儿,他有个朋友叫于勒,是法国人,也是个中国通,他已经答应照顾你和欧仁。”

女人没说话,只是愣愣地揪着自己半湿半干的发梢,仿佛那也是她手掌上的一层死皮。

“你家里的事,我都有安排了。我已经给你妈找了一个二十四小时的看护,那人在医院工作过多年,照顾瘫痪病人很有经验。按摩院的股份,我分了你弟弟一半,现在我哥占百分之五十一,你弟弟占百分之四十九。”

“你到了巴黎,别的事都不用操心,只要管好欧仁就行。思源小时候,就是没人管,才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女人依旧没说话。

女人持续的沉默如一个紧箍咒,越来越紧地勒住男人的额头,男人头痛欲裂。

“有什么想法,你说啊。”他蹙着眉头说。

“你这是在跟我商量吗?”女人问。

男人无语。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下午,离闹市区几条街外的一家小饭馆里,来了一老一少两位男客。老的那位看上去七十出头了,小的那位其实也不小,是出四十往五十上跑的人了,可为了把他和老的那位区别开来,他只能屈尊被归在“小的”这一类里。

小的那位穿着很是考究,是一套三件套藏青色的毛料西装,通身上下找不着一条皱褶,一看就是洋货。老的那位被小的这位一比,就显得拖沓了。他穿的是一件他那个年纪的退休老头都喜欢穿的中式立领夹克衫,衣服倒还有几分新,只是颜色洗得混了,都认不出来到底是棕还是灰,袖口还沾了几片早上从菜市场带回来的鱼鳞。

这家饭馆门脸不大,墙上贴的那些花花绿绿的菜单里,几乎挑不出一样可以搬得上台面的菜式。这馆子怎么看也不像是三件套该来的地方,可是他就是来了,而且还带上了他的客人。三件套来这里,明摆着不是为菜。这些年三件套的生意做大了,在城里很有了些名气,无论他到哪里,总有人认出他来,爱拉着他喝个三杯两盏。他生性不喜欢热闹,索性避开了那些时髦的去处。在这么个小门脸里,不太会遇上他那个圈子的人,反倒能讨上几分清静。

其实三件套真想找清净,完全可以订一张机票去上海,给自己出一趟舒舒服服的差。小城早已通飞机了,去上海的班机有很多趟,赶得巧还能在一天里打个来回。若不想去远处,他也完全可以开车去乡下,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静一静,反正他现在有了私家车,什么时候想走就什么时候走,用不着看司机的脸色。若实在懒怠不想挪窝,他还可以就近定一个上档次的星级宾馆房间,在里边昏天黑地地睡上一整天。

可那都是有小烦恼的时候,小烦恼往往可以用钱解决。而真有大烦恼的时候,钱不管用,他需要人。那人不仅不能惹他烦,还得会用旁不相干的事逗他宽心。这样的人,偌大的温州城里只有两个,一个是他的大哥,一个是他的岳丈。大哥头脑简单,思维是一根直线,可大哥最大的好处是长着一副天底下最耐心的耳朵。大哥不仅有一副好耳朵,大哥也有一张好嘴巴,不是巧舌如簧,而是守口如瓶。可是大哥自从接管了按摩院之后,简直比他还忙。

于是他只好来找岳丈。

岳丈有岳丈的好处。岳丈不仅见多识广,更是侠义心肠。岳丈在他险些饿死的时刻给了他一碗救命的饭;后来,岳丈瞒着岳母,把家里几十年的积蓄偷偷拿出来给他,他才敢在那张承包生死状上签了字—— 那是他的第一桶金。岳父弓着身子把他扶上了马,待他的马走稳了,而且能飞的时候,岳丈却从来没有向他邀过功,无论人前还是人后,连个暗示都不曾有过。岳丈让他觉得他生来就是份骑马的料,他若不骑在马上,那不仅是马,也是世界的损失。

岳丈不是个贪杯之人,他也不是。可是很奇怪,他们两人聚在一起,尤其是身边没有旁人时,就会不约而同地想起喝酒,仿佛他们手里各自捏着一把没有备份的钥匙,专开对方心里那个酒柜的门。

这顿饭吃了很久,从中午时分开始,一直吃到下午三点多钟还没散。老板娘也不敢催,只是不停地借着端茶送水给眼色,可惜这两人都是瞎子。桌上的饭菜早就没了热气,只有杯里的酒倒还是常新。饭桌上都是岳丈在说话。岳丈今天仿佛只带了嘴出来,却把耳朵落在了家。三件套年轻的时候,和岳丈在一起,都是岳丈说,他听。后来各自都长了些岁数,渐渐地,就变成了他说,岳丈听。今天岳丈似乎又走起了回头路。

岳丈已经喝得有几分高了,嘴似乎盛不下舌头,说话开始颠三倒四。

“老沈是谁?我是说小沈,他妈的他也配叫老沈?南下工作队培训班里,他是端茶送水的小通讯。连他都收到了请柬。”

“谁请谁了?”三件套问。

“元旦,市委新年茶话会。”老头说。

三件套多少有些明白了,就嘿嘿地笑,说:“那破招待会有什么稀罕?请你你也得考虑去不去。”

老头摇头,说:“不去,当然不去。”就又斟满一杯酒,先给自己,再给三件套。

“打过日本鬼子打过老蒋又打过李承晚的,这一个温州城里还剩下几个?有眼无珠啊。”老头叹了一口气。

三件套把老头的酒杯收了,叫老板娘沏了一壶新茶过来。老头咕咚咕咚地喝了大半杯,又吃了几口已经结了冻的红烧带鱼,慢慢地,就清醒了些。

“老首长没了也五年了。老首长当年当营长的时候,上边给派了个新教导员。教导员新官上任三把火,总想压他一头。营长识的字少,也不会说大道理,一着急就结巴,当着全营的面,只说我我我们比枪法。教导员自小练枪,心里不怕,五枪打了四十八环,把一营的人都震了,心想营长这回难了。谁知营长掏出枪来,只瞄了一眼就啪啪啪连发五枪,四十九环。别看只差一环,就这一环定了调子,从此教导员不敢在营长面前横。部队简单啊,谁有真本事,谁的嗓门儿就能比别人大。地方上的事复杂啊,地方复杂。”

老头把地方复杂的话重复了好几遍。老头子在地方工作的年数早就超过了在部队的年数,老头子这些年在地方的境遇,大多是自作自受。老头子向来认命,从不多言。三件套一下子不习惯老头子的牢骚,心想谁都经不得老啊,就连老头这样侠义豁达的人,老来也学会了计较。

老头喝过两杯茶后,脸上的酒就渐渐落了些下去,眼睛反倒有了颜色,眼白里爬出了几条细细的红蚯蚓。老头定定地看了三件套一眼,把茶杯往桌上咚地一撂,突然说:

“你找我来,不是听我啰唆的。说吧,出了什么难事?”

三件套暗暗吃了一惊。老头到底是见过世面的,老头的眼睛像锥子,世上没有它扎不透的皮,他不能跟老头打马虎眼。他飞快地在脑子里翻了几翻,终于翻出了一件可以说给老头听的事。

“在香港人手下做事,真是憋屈。你刚使顺手了一个人,他怕你结党,就得想方设法往别处调,然后再给你空降他的心腹。掺沙子,使绊子,样样精通。”

老头眯着眼睛,似在听,又不似在听。半天才睁开眼睛,慢条斯理地说:

“你是不是心里早想好了,要自己出来单挑?”

三件套又吃了一惊:甭管老头的脸上裹了多少层锈,脑子里头,依旧还是赤金白银地雪亮。

“你算是猜对了,队伍都拉好了,就等资金到位,想去上海发展。”

老头就感叹,说:“你赶上了好时候。那年要不是全力她妈硬逼着,叫我厚着老脸问你对全力有没有意思,这会儿还不知道你是在陪哪个丈人喝酒呢。”

三件套的嗓子突然有点堵,他呵呵地咳嗽了几声,哑哑地叫了一声爸,却是无话。

两人终于吃完了饭,三件套扔下三张大票子,老板娘千恩万谢地送走了瘟神。

两人走到街上,三件套拦了一辆出租车,送老头回家。老头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敲了敲脑壳,说:“她外婆这儿有些不好使了,整天就念叨源源,你叫她多过来看看。”

三件套想说“她能听谁的”话没说完,车就嗖的一声开走了。

老太太这几年脑子开始犯糊涂,老头儿的日子就过得有些委顿起来。看来该给他们物色一个住家保姆了。三件套想。这回不能听老头儿老太太的,那两个只知道省钱。他得费点心思找个妥帖的,事先说定,把明面上的工资压得低低的,然后再暗地里贴补,只为哄老头老太开心。

三件套送走老头,不想坐车,只想独自走一走。走到街口,看到空地上有一对父子在放风筝。孩子四五岁的样子,骑在父亲的肩上,手里捏着一个绳轴。风很好,绳子拉成了一根笔直的线,风筝飞得很高,只隐约看见一团黑影,像燕子,像蜈蚣,也像鹞。孩子扯着嗓子啊啊啊地叫喊着,仿佛从来就没学过说话。

他的心里突然抽了一抽,一口酒泛上来,他有点想吐。

这个孩子,兴许就和他的儿子一般大。这会儿他的儿子正坐在一架飞机上,飞往一个叫法兰西的地方。他这辈子,注定会错过许许多多个和儿子一起放风筝的日子。

他这才觉出了疼。

他今天从办公室里逃出来,原本是想寻求安慰的。可是即使是世上最妥帖的安慰,也只能是隔靴搔痒,因为他不能告诉任何人他真正的痛处—— 那是他此生的秘密。

至少今天把老头子哄好了。他安慰自己说。

其实老头今天所有的牢骚都只不过是障眼的法术。老头真正的痛处,和他一样也是无法诉说的。这些年里老头子已经研究出了一个止痛秘方:他学会了用几处可以示人的小疼痛,来掩盖那个像私处一样隐秘的大疼痛。

三件套并不知道,今天是一个女人的忌日。那个女人死了已经整整三十九年了。

她的名字叫叶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