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手表物语(1953—1966)

我是一只沛纳海航海系列手表。我出生在一个“瑞士制造”是钟表工艺的代名词的时代里,可是我却为自己身上的意大利血统而感到自豪。我有一个直径为47毫米的超大型表壳,它用螺旋的方式固定在表身上。表身和表耳焊接成为不可分割的一体,表壳上的杠杆锁定,让我能够潜入海底200米之深而不用担忧进水,而表面的夜光罗盘可以使佩戴我的人,在幽暗的水底世界依旧能够清晰地看见时间显示。虽然沛纳海作为一流的运动表闻名全球还是几十年之后的事,但它超级帅气的表型,超级坚固的机身,还有绝对超前的潜水功能,早已让它享誉欧洲大陆,成为每一名意大利皇家海军最值得夸耀的拥有品。

当我还是一堆零件,散落在佛罗伦萨圣乔凡尼广场的一家钟表作坊的工作台上,等待着一个叫吉塞普的男人——他是沛纳海家族的第四代传人,他把我组装成一只时尚而实用的腕表时,一场波及全球的世界大战刚刚结束。那场战争的烽火,把许多城市夷为平地,在许多张全家福照片上掏出了窟窿。可是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春天的脚步,即使战争也不能。树木有自己求生的方法,总能在战火焚烧过的焦土中找到一线绿色通路。受了伤的城市在努力铲除着伤疤和死皮,新肉飞快地盖过了腐肉,日子仿佛又回到了战前的那个样式,只是节奏快了许多。战争叫人懂得了耐心不再是美德,获取和行乐都需要及时。

就在我问世的那一年里,我的国家里发生了许多事。报纸上那张墨索里尼和他的情妇克拉拉倒挂在米兰洛雷托广场的尸体的照片,尤其是他右边脑壳上那个渗流着脑浆的伤口,还有她那个裸露在衣服之外,已经死了却还没有死透的腰肢和胸脯,依旧还是许多饭桌上的谈资。可是这桩新闻在行走了一年之后终于渐渐显露老态,长出了皱纹和寿斑,被一些更年轻的新闻所覆盖。那一年里最大的新闻当然是全民公投。在广播里旋风一样的声音的鼓动下,女人们来不及脱下油渍渍的围裙就跑到街上,用沾着橄榄油和果醋的手,第一次在一种叫作选票的纸张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她们并没有意识到,她们的每一个签名,都会把她们的国王,一个叫翁贝托二世的英俊男人,从王座上推得更远一点。其实她们对共和制的了解,并不比赛马的规则更详尽一些,她们只是忍不住想在男人们已经玩了几个世纪的政治游戏里,颤颤巍巍地湿一湿自己的手指。

而在美洲大陆,在一个叫阿根廷的国家里,出现了一个叫玛丽亚·伊娃的女人。这个女人凭借着她还是风尘女子时就学会了的一支探戈,一路舞进了一个叫胡安·庇隆的将军的心里。她把他的事业当成了自己的事业,又在他的事业上压上她自己的野心。她每周声嘶力竭地在国家电台里,为他呐喊铺就着一条走向统治巅峰的艰难路途。她楚楚动人地对聚集在收音机前聆听她声音的人们说:她和他们一样,都是一群“衣不蔽体”的穷人。当他们为她颠沛流离的少女岁月黯然神伤时,在她卧室的抽屉里,卡地亚珠宝正不耐烦地等待着新一轮的抛光。

遥远的东方也在发生着一些怪异的事情。在一个叫重庆的城市里,一个姓马歇尔的美国人,夹在叫周恩来和张群的两个中国人中间,签署了一份和他的国家似乎无关的停战协议。这个协议更为具体的名称是:《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办法的协议》。签字仪式上被聚光灯定格成永恒的马歇尔,发际线已经溃不成军,两眼虽然落在胸前那排擦拭一新的勋章上,眼角的余光里却飞进了中国女秘书旗袍袖管里裸露出来的一条玉臂。这位踌躇满志的美国将军绝对没有想到,那份落着他龙飞凤舞的签名的合约,仅在几个月之后就成了一张废纸,那个他试图以军人的信誉为之作保的国家,很快就陷入了一场为期四年的疯狂内战。

而当时,我仅仅还是一堆零件,散落在圣乔凡尼广场的一家钟表作坊的工作台上,等待着钟表匠吉塞普·沛纳海赋予我生命。那一刻里,世界上发生的这一切,仿佛都跟吉塞普全然无关。不是因为他无知,而是因为他专注。其实他也和当时诸多有身份的意大利男人一样,喜欢在喝咖啡的那个短暂间暇里翻一翻报纸,以储备晚宴时的谈资,他清楚地知道那一阵子市面上有什么样的新闻。可是他一旦坐到工作台前,在上下眼睑之间插上那只小巧却精准的放大镜时,世界的门就在他身后关闭了,他眼里就只剩下那堆零件。他的目光像一把无所不至的微型扫帚,仔细地拂扫过零件表面的浮尘,寻找着一样可以把无数零乱的个体穿成一个和谐的整体的东西,那样东西的名字叫灵魂。

那年吉塞普人到中年了,头发已经稀疏,说话的语气里也有了第一丝的迟疑。那年离他从父亲手里接过沛纳海钟表生意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二载,年轻时泛滥的野心,正在被岁月的刀片修裁成条理分明的审慎。他手下雇着一群技艺精良的工人,他不再需要亲手制作每一块钟表。但是任何一块经过他的手而诞生的钟表,对他来说已经不再是待售的商品,而是一件留有他亲笔签名的限量版艺术珍品。

我清晰地记得我问世那天的情景。当吉塞普拧上我的后盖,把我贴到他的耳边,聆听着我第一阵强壮的心跳时,已是傍晚,店门前的煤气灯已经点亮。其实还未到掌灯时节,只因为下雨,天就黑得比平素早些。他把我放进一个金丝绒盒子里,摆在柜台最显眼的位置上,就瘫靠在了身后的椅子里。他的脸颊和颧骨塌陷了下来,皱纹深刻而绵长地爬了一脸。他仿佛刚刚经历了六天的创世,正在享受第七天的安息。每完成一块腕表,他的身子又干瘪了一些,创意在悄无声息地蚕食着他的精血,那一刻他几乎就是一个老人。

突然,一阵叮当的铃声把吉塞普从恬息中惊醒,那是悬挂在门前的风铃。门被推开了,地板上投下两个湿漉漉的人影,是一对从纽约来佛罗伦萨旅行的美国夫妇。那对姓奥斯特的夫妇,有一个马上就要从高中毕业的儿子。这个叫斯蒂夫的年轻人,在还没有学会走路时,就已经学会了游泳,酷爱一切与海相关的运动,平生最大的梦想,是当一名海军陆战队的士兵。两年前已经在战场上失去了一个儿子的奥斯特夫妇,不想让另一个儿子再在战场上冒险。尽管天下似乎太平了,但谁能担保任何一场看起来寻常的小争端不会引爆另一场战争?奥斯特夫妇的担忧,不幸在四年之后成真,那是后话。他们决定动用原本退休用的积蓄,买一只以防水功能著称的沛纳海手表,作为毕业礼物送给斯蒂夫,以鼓励儿子去追求第二梦想:职业潜水教练。

奥斯特夫妇走进店铺后的第一眼,就落到了躺在金丝绒盒子里的我身上。他们立刻意识到:再也没有第二眼的必要。倒是吉塞普有些措手不及,他没想到我的身上还残留着他指尖的余温时,我就要离他而去了。他很有几分不舍,在把我装进礼品袋的时候,还暗暗期待着奥斯特夫妇会改变心意。

可是他们没有。

“你是为大海而生的,就让你到大海去吧。”

这是吉塞普临别时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就这样匆匆忙忙地离开了吉塞普的店铺,跟着奥斯特夫妇开始了从欧洲到美洲的漫长旅途。这只是我一生中的第一次跨洲之旅,以后还会有第二次,比这次更遥远,充满更惊险的细节。

那个叫斯蒂夫的年轻人,在拆开父母递给他的礼物时,欣喜若狂。可是奥斯特夫妇却没有想到,他们的儿子会带着这份原用于催生第二梦想的礼物,偷偷地投奔了第一梦想。斯蒂夫到底也没有成为一名潜水教练。一个月后,他背着他们报名参军。在体能测试中他有一项指标没有达到标准,因而没能成为海军陆战队的一员,却当上了一名步兵。在服役的第四个年头里,他被派到了一个叫朝鲜半岛的地方。于是我就跟随着他,开始了我一生中第二次漫长的跨洲旅途,从美洲大陆来到了亚洲大陆。

在入朝的半年前,斯蒂夫还不知道世界地图上存在着一个叫朝鲜的国家。他仅仅是因为喜欢大海,才心血来潮地想到了参加海军。在前往海军的路途中,他阴差阳错地拐进了陆军营。他没见到大海,却被阴差阳错地卷进了一场离海洋非常遥远的内陆战争。他的生命轨迹是许多阴差阳错的总和,那些阴差阳错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压垮了他的性命。

斯蒂夫是在入朝的第三年死的,不是在枪林弹雨中,而是在一条貌似平静的小溪里。那天正好是两场战役中间的一个歇息时段,斯蒂夫所在的部队驻扎在一个地处山脚下的村庄里。村外有一条小溪,是汇集了山上的瀑布水流而成的。斯蒂夫想下水洗一个澡,他把衣服和手表脱下来,打成一个小包挂在一根树枝上,便赤裸裸地跳入了水中,却再也没有从水里出来。

当斯蒂夫的死讯传到纽约时,奥斯特夫妇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他们那个有着一身蛟龙般好水性的儿子,竟然会淹死在一条几乎可以看得见底的小溪流之中。官方的解释是漩涡,而奥斯特先生却有他自己的猜测。“斯蒂夫只是累了,他厌倦了那份充满了阴差阳错谬误的生活。”奥斯特先生这样对夫人说。

那个叫斯蒂夫的少年人,一生向往大海,最后却死在小溪中。虽然海和溪之间有着几乎遥不可及的距离,可毕竟都是水,他勉强还算死得其所。

我并没有跟随斯蒂夫离去。在几经辗转之后,我落到了一个中国人手里,在他身边又苟活了十三个春秋。和吉塞普当年的临别赠言相违,我终生没有见识过大海。从诞生到销陨的二十年时间里,我唯一见过的水,是带着刺鼻氯味的游泳池,还有交缠着水草和烂菜叶的河流。

沛纳海手表的最初设计灵感来自浩瀚的大海,但是每一只沛纳海手表,在希冀走向大海的途程中却有着各自不同的命运。我羡慕,哦不,我该说我嫉妒,我的一些同行,它们虽非个个出自沛纳海的手,然而它们离开沛纳海的店铺之后,就直接戴在了某位意大利皇家海军的手腕上。它们抑或在海面上帮助自己的主人掌控航行方向,抑或在海底睁大它们的荧光绿眼睛,为主人指点时间。它们跟随着主人,在尚未问世就已经预定了的那个计划上,画下了一条条荣耀的轨迹。而我,这只由吉塞普·沛纳海亲手所制的手表,却被终身囚禁在一片与蓝色绝缘的陆地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毫无色彩和起伏可言的乏味生活。

从出生那天起,我就在用我的灵魂寻找大海,可是大海却没有回应我的呼唤。或许她也在寻找我,只是我们的信号不在一个波段上,我们中间隔着一条任何信号都无法穿越的鸿沟。我一生中唯一一次离大海最近的机会是斯蒂夫,我原本指望他为我找到入海口,可是他只走出了一小步路就拐入了死胡同,他倒在了我的希望还没来得及绽放的那个路口上。

我终生没能找到大海,直至死于非命。

全崇武在走廊里踱过来踱过去,等了一个多小时,依旧还没有人叫他进去。

他要进去的这扇门上,贴着一个毛笔写的牌子:“市委组织部”。那个“织”字的最后一捺上,拖着一坨重重的似干未干的墨汁。门关着,却没关严,漏出一些挤扁了的话语声。门口交叠地摆放着几张椅子,椅子旁边堆着几摞一人高的用绳子紧紧捆住的卷宗。一场接一场的战争,一拨又一拨的政府,城市似乎永远处在搬迁之中。现在它终于从车轮上卸下来了,卷宗上的灰尘五花八门,一如进出那扇门的人。

等终于叫到他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午时分。他推门进去,肚子不知廉耻地叫了一声。他一愣,不是因为肚子,而是因为屋里的那个人。那人穿了一件灰卡其中山装,每一个纽扣都在喊着立正,连脖子上露出的那一圈白衬衫领子也是如此。其实那是当下街面上每一个有头脸的男人的标准装束,只是穿在那人身上有些陌生。崇武从十四岁起就在那人的手下当兵,他什么也不是的时候,他是他的班长;后来他当了排长,他就是他的连长。后来他升了连长,他也升了,就成了他的营长。再后来他们一起进军南下,崇武还是连长,他却升了副团长。再后来崇武去了朝鲜战场,他留在地方上任职。三年之后崇武从朝鲜回来,他还在地方上工作,却不再穿军装了。

“首长好!”崇武并紧两腿,啪地行了一个军礼。右手触到额头的时候他才意识到:他已经没有了军帽。

那人依旧伏在桌子上看文件,没抬头,也没吭声。崇武突然意识到他犯了一个时间和地点上的错误,就嚅嚅地改了口:“于,于部长,我回来了。”

那人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铁一样硬实的眼角终于流出一条细细的笑颜。

“毛发无损,美国人的枪子儿也认人。回来就好,该换下那身皮了,得适应地方工作。”

崇武抻了抻洗得有些短了的军装袖子,说:“不习惯。”

那人哼了一声,说:“没了领章,就是公鸡掐了鸡冠,穿着也没样子。”

崇武笑了,终于轻松下来。他没白给这个男人端过这么多年的洗脸水,背过这么多年的黑锅,挡过这么多年的枪子儿。他是他的部下,而他过去是,现在还是,他的首长。

那人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递给他,说:“这是介绍信,你处理完内务就去报到。”

他接过信封,开了一半,又合拢,神情有一丝犹豫。

那人觉出来了,问有困难吗,他摇摇头,说:“困难没有,只是,我听说那里都是女工。我怕,领导不好女人。”

那人哈哈大笑起来,说:“你也有怕的时候?你听谁传的狗屁消息?人家那是纺织机械厂,不是纺织厂,男女职工比例是大半对小半。”

他如释重负地把信封揣进了口袋。

“这个厂子是城里的第五大企业,你去了别给我丢脸。”那人说。

他站起来,两腿紧并,正要敬礼,突然想起已时过境迁,便把举到一半的手又放了回去。身子依旧绷着,恭恭敬敬地说了一声:“知道了。”

那人摆摆手示意他重新坐下来,问:“想成家吗?”

这个问题两面都是刃,碰上哪一面都要割手。他若说“想”就显得猴急,他若说“不想”就显得虚情。他哪面也沾不得,只好沉默。

“我老婆的表妹厂里有个女工,是个孤儿,人可靠,身体好,能吃苦,绝对是块做老婆的料子。那些花里胡哨的没用。你约人家星期天见个面。”那人说,用的是命令的口气。

他点了点头。

“别这个样子去见人,到店里剪个头发吹个风。”那人吩咐道。

他又点了点头,说:“谢谢首……哦,部长,关心。”

他知道门外还有一千个人在等着,便起身告辞。刚走到门口,却又被那人叫住。那人打开公文包,从里边摸出一件用手帕包着的东西,塞到他手里。

“见对象要守时,这是礼貌。”那人说。

他打开手帕,里边是一只手表。表面很大,下巴上刻着一只铁锚。指针不怀好意地泛着绿色—— 那时他还不懂这是夜光。表带是棕色的皮革缝制的,针脚被不知是谁的汗水泡浸得略略有些松浮。那东西很沉,沉得像块生铁,他掂了一掂就慌慌地放回到桌子上。

“这个洋玩意儿一定很贵,首长我不能要。”他说。

那人瞪了他一眼,说:“才离开我几天,就敢违抗命令了?放心,这东西来路很正,是部队发给一位老首长的战利品,不知是哪个美国鬼子丢在朝鲜战场上的。首长给了我,我已经有手表了,你领导一个大厂子,总得掌握时间。”

崇武忍不住又斜了一眼桌上的那样东西,这回那东西就跟他热络了起来,指针上那一双绿莹莹的眼睛,和他的眼睛直接搭上了话。他的手不由自主地伸过去,抓住了那只表,心里想说“谢谢首长”,话出口了,却是“我一定好好干”。

那人站起来送他,送到门口,突然叹了一口气,说:“我放心你的能力。我不放心的,是别的事。”

他吃了一惊,问:“什么事?”

那人摇了摇头,半晌才说:“你小子眼里有桃花,我早就看出来了。赶紧成个家吧,别在女人身上摔跟头。”

他的脸唰地涨得通红,嘴里刚扯出一个“哪能”就被那人一刀切断了。

“闭嘴!我是什么眼睛?这世上有什么事能逃得过我?我给你这块表,就是叫它监督你,以后只要看见这块表,你就要想想我说的话:你要栽在这件事上,前头所有的仗都白打了,苦也白吃了。”

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崇武觉得腕子有些嘶嘶啦啦的疼,是那只手表扣得太紧了,表带在啃着他的皮肉。

桃花?他忍不住暗自笑了。

他眼看就要过完二十四岁了,却还是个童男子。一朵桃花若是二十四年还没开出瓣来,要么它压根就不是桃花,要么它早就憋死在骨朵里了。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约在闹市区的中山公园,细节乏善可陈。

他和她在公园里的那条小河边上散步。天是个四平八稳的好天,阳光和河水谨小慎微地调着情,头顶上有几朵不薄也不厚的云。她不肯和他并肩走,一直落他身后半步。她看得见半拉他,而他却完全看不见她,他若想和她说话,就得转过身去等她。后来他索性找了块假山石坐下了,让她坐在他的对面。

她坐下了,却低着头,他看不清她的脸,只觉得她剪得短短的头发里有一只虫子在簌簌爬动—— 那是风。半晌,他才搜肠刮肚地找了一句开场的话。

“听小吴说你是在福利院长大的?”他问。

小吴是首长夫人的表妹,给他们牵线的那个人。

福利院是个新名词,这个词在几年以前叫育婴堂。

她点了点头。

他又问她是什么时候进福利院的?她摇了摇头,说不记得了,有人说是几个月大,有人说是一岁。

她是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确切生日和岁数的,他暗想,心里突然有些难过。

“可是,你怎么会姓朱?是你家的姓吗?”

她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这一眼很急,像虫子的翅翼在他脸上扑扇了一下,就又落了回去。他依旧没有看清楚她的脸。

“我原先姓方,是方济会嬷嬷给取的,新中国成立后才改姓了朱。”她说。

“为什么是朱?”

“福利院的孩子只有四个姓,毛朱刘周,四年一轮。”她说。

他过了一会儿,才醒悟过来那都是国家领导人的姓。

话题走到这儿,就走到了头,他觉出了脑袋撞到围墙上的疼。他得去另开一条路。他知道这是他一个人的劳动,他不能指望她来搭把手。

可是第二条路开得并不比第一条轻省。即使踩在第一条路的肩上,第二条路依旧还是矮窄。

其实寻找话题对他来说不是一件太难的事,他完全可以问她下班都干些什么?看不看电影?喜不喜欢看人打篮球?他甚至可以和她讨论《卓娅和舒拉的故事》,那是一本在那个年头名噪一时的书。可是她低头坐在他对面的样子,让他想起一团颜色很深、块头很厚的海绵,任何话题扔上去,情绪都会被无声无息地吸收,只剩下几根干瘪的话骨头。

他终于放弃了开辟第二条路的想法,他决定把开路的任务丢给她。

“你有什么问题问我吗?”他从头顶的树上折下一根冬天留下的枯枝,掰成一半,把那一半再掰成一半,突然全身轻松。

她吃了一惊,愣住了,露在短发外边的两个耳朵垂子渐渐变成了两颗紫葡萄,他便知道她脸红了。

“你,你是英雄,打仗的。”半晌,她才结结巴巴地说。

她把头埋得更低了,她的额也消失了,他现在只能看得见她的后颈,短短的,皮有些糙。翻在蓝毛衣外边的衬衫领子上,落着一层细雪粉似的灰,那是头屑。

他不是第一回听见人用“英雄”来称呼他。在这个小城里,从朝鲜战场上归来的人不止他一个,但是像他这样扛着打过日本人和老蒋的枪,又接着去打李承晚的人,着实没有几个。他算是走运,在这么多场战役中,只负过两次伤,且都是皮肉的事,并没真伤到身。他的伤一次在手上,一次在脸上。手上的疤没结好,蚯蚓似的爬在手掌和手腕的接口之处。脸上的疤落得正是地方,从眉梢延伸到发际,有点像京剧脸谱里武生的那道描眉,给他平添了一丝英气。那英气懂规矩,恰如其分地停在了威严的门槛上。他不需多话,他的疤就是他的旗子,旗子不用开口就已经在讲他的故事。他不仅有伤疤,他还有一身的肌肉,肌肉也是他的旗子。那样的肌肉光靠日头不行,光靠劳作也不行,那样的肌肉是日头劳作再加上胆气糅合过后的独特产物。

其实他自己是看不见旗子的样子的,他需要镜子。他的镜子就是那些来听他做报告的年轻女子。她们没有彼此商量过,她们不约而同都知道适合他这样男人的唯一形容词是英雄。只是从来没有人以眼前这个女人的方式来说这个词—— 她用脖子说出了她们用眉目说的话。这个名叫朱静芬的女子,平生第一次教会了他:崇拜原来也可以是低眉敛目。

他心里,突然有了微微一丝的感动。

可是,这丝感动太单薄,还没容他走到宿舍门口便已淡忘。脖子的记忆虽然有点特殊,却还是靠不住。脖子没长牙齿,到底咬不住他的心。

第二天他很早就到了厂里,比正常上班的时间足足早了一个半小时。他刚上任没多久,几乎天天这么早来上班。一个将近千人的企业正等待着他换下军装,穿上工作服,学会用油棉洗手,用油砂慢慢磨去渗到皮里的硝烟味。

这会儿城市刚刚醒来,街上行走的还不是上班的那拨人,他们手里拎的不是饭盒,而是菜篮子。不知谁家的娃娃醒了,哭得一街都抖。有人在井边用洗菜剩下的水刷马桶,竹刷子的嗖嗖声在他的耳朵里挠着痒。

远远地他就看见一个剪着短发的女子站在厂门口,仿佛在等人。待他走近了些,她就迎着他走过来,他这才明白她是在等他。她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疑惑,就轻轻地说:“我是朱静芬,你不记得了?”

他哦了一声,神情就有几分尴尬。他想说他不是忘了,而是因为昨天压根没看清她的脸。话到嘴边,又觉得越描越黑,干脆不再解释,只问她这么早来找他有事吗?

她从随身的那个提兜里掏出一个小布袋,递给他,说:“你昨天忘在公园了,走的时候我喊你,你没听见。”

他接过布袋,打开一看,原来是他的手表。他这才记起昨天坐在假山石上,有只大蚂蚁爬到他袖子里,他解开手表拍打虫子,后来就忘了把手表再戴回去。早上起床发现表不见了,竟没想起来是忘在了公园里。

他一把握住了女人的手,大声嚷道:“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谢你才好,什么都能丢,这只表可真是丢不得。”

女人不备,脸唰地涨得通红。女人的手掌上长满了鱼鳞一样的糙皮,他手上也是。那些糙皮认得自己的同类,不用搭话,就已知根知底。

女人从提兜里又掏出一只布袋,和装表的那只很像,只是大了许多,一看就是从同一条毛巾上裁下来的两块布。

“大的那个装饭盒,小的那个装手表。下回手表摘下来放在袋子里,就不会丢。”女人说。

布袋的样式很简单,两边缝死了,缝成一个筒,口子上穿一条绳子,一抽就收了口。

“我实在不会针线。”女人面带愧色。

女人不是客气,她大约真是没好好学过女红,布袋上的针脚粗大,歪歪扭扭的,倒是针针结实。

他知道他大概永远也不会用上这个样式的布袋,可是他不忍拂了女人的心意,他只好又说了一遍“我得谢你”。女人的嘴唇抖了几下,她其实是想说“不用谢”的,可是到了也没把那句话说出口。女人心里有些模模糊糊的害怕:她怕男人信了她的话,果真不谢她了。女人其实还是蛮想男人谢她的。

天亮透了。蛋青色的晨光里,他终于看清了女人的脸。女人看起来似曾相识。他仔细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才明白她之所以看上去熟悉,是因为她那张脸上没有一样东西能跳出来勾住人的眼睛,叫人暗暗吃上一惊。那样的脸,在街上一走就混没了,他就是看过千回百回,也只能是似曾相识,永远模糊。

女人巴巴地望着他,眼睛里还有话。他知道她想问下次什么时候见面。街上的人流开始浓稠起来,最早的那趟班车已经停靠在对过的站头,几分钟之后就会有几十名职工涌进厂门。他不想让人看见他和一个陌生女人脸儿红红地站在这里说话,他对女人说“你赶紧回去上班,别迟到”,才终于把她送走了。

他站在街口,看着女人急匆匆地穿过马路,风把她肥大的裤管灌成两只鼓鼓胀胀的袋子,青布鞋底下飞起细细的一线轻尘。女人走路的样子弹簧似的一颠一颤,全是力气和指望。想到女人的指望或许跟他有些关联,他的心突然紧了一下。

一块做老婆的好料子。

他想起了那天在市委组织部办公室里老首长对他说的话。

若在三四年前,他兴许也是这么想的。那时候他觉得有一天他若娶个女人回家,那个女人一定得是虎虎生生结实有力的—— 那是他心底里的女人标准。可是那时候他还没有见识过城市,也没有见识过江南。那时候他还不懂力气有多种,不一定都长在皮肉上。

就是在那一刻,他下了决心不能再让这个女人对他生着指望。他要尽快去找她说出那句很难出口的话。他免不了是要谢她的,只是,他有他的谢法。

在后来的日子里,全崇武时常会回想起那天的情景。对那晚发生的事,他觉得除了“中蛊”之外,便再也找不出别的解释。那晚老天爷仿佛神不知鬼不觉地换掉了他脑子里的一个关键部位,使得脑子对眼睛所犯的错视而不见。平时眼睛也犯错,可是眼睛要想串通着手一起犯错,它还得走上几里路,因为眼睛和手之间至少还隔着心,且不说脑子。可是那晚他思维的电路板突然短路,脑子跳了闸,眼睛趁机绕了近路,直接和手搭上了伴。

那晚出门时,他还像一个天生怕雨的行人,为了不淋湿了外套,特意带了两把雨伞上路。结果却发现他的雨伞压根没用,他不仅淋湿了外套,他甚至还淋湿了内裤。

那天他出门时带的两把伞,一把是一条印着冬雪蜡梅图案的新毛巾。她为给他缝制装饭盒和手表的布袋剪了一条毛巾,他还给她一条,算是不亏欠她的意思。不过这把伞只是开场的锣鼓,后面的那把才是正戏。

后面的那把伞,那是他藏在工作服口袋里的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小伙子姓杜,比他大一岁,是他厂里的一名钳工。他仔细地了解过小伙子的情况,知道他身体健康,老实可靠,不抽烟不喝酒,是厂里出名的技术高手。他还知道小伙子没什么家累,一个人的工资加上夜班补贴,完全可以支撑一个规模不大的家庭。小伙子无论从外貌还是从其他条件上,都绝对不会让朱静芬吃亏。

去静芬家之前,他甚至还特意拐到五马街,去城里最有名的大众电影院买了三张星期天的票子。电影院仿佛也明白他的心思,放的是越剧电影《梁山伯和祝英台》,很合宜的一部爱情片子。他会和他们一起进场,省得让他们感觉唐突尴尬。当然,他会在某一个合宜的时机里,找一个合宜的借口离开,把袁雪芬和范瑞娟精心演绎的悲欢离合,留给他们两个人单独玩味。他摸着口袋里已经被他的身体焐出些微潮气的电影票,忍不住暗暗吃惊:他从来就是个粗枝大叶的人,可是在这件事上他竟然把神经打磨得如此细致,叫每一个细节都衔接得天衣无缝。他这么做与其说是为她,不如说是为那个最初把他和她牵在一起的人。只有把这个女人亲手交付给另一个靠得住的男人,他才有颜面在再见到那人时,问心无愧地将手举到额上,依旧毕恭毕敬地喊他一声老首长。

这一天是全崇武一生中最聪明的一天。这一天他的思维能力抵达了一个前所未有,后来也不可能被重复的巅峰。这一天他把他的脑子和心拆成块,放在天平上仔细地称过,精确到了两。他把脑子和心按照最适宜的比例摆置好了,既没有亏待脑子,也没有亏待心。这一天是他人生中的一个重要分水岭。在这天之前,他与脑子和心的关系是随意的,哪个在跟前他就使唤哪个,所以他不是惹了脑子,就是惹了心。而在这天之后,他突然就厌烦了脑子,从此任由心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竟懒得再调派脑子去管辖心。

很可惜这天崇武的聪明只维持了几个小时,就很快从巅峰跌入低谷—— 他在最聪明的那一刻里做了一件最愚蠢的事。那个他精心设置的计划,还没有迈出第一步就摔成了一地玻璃碴子。其实,就在计划落地的前一秒钟里,脑子还是可以伸出手来抢住它的。心也可以。可正是因为他如此精细地摆平了脑和心的位置,这两者各得其所相安无事,一下子失去了你争我抢时的精神头,变得慵懒起来。于是那个聪明绝顶的计划,就在脑和心中间的那个空隙里落了下去,在它们的眼前摔了个粉身碎骨。

他后来所犯下的一系列错误,都源自那个晚上的错。那个晚上的错是根,后来的错都是从这个根上衍生出来的枝叶。枝叶在明处,根在地底下,别人看见的是枝叶,而只有他看得见根。根是他亲手在那个最聪明也最愚蠢的夜晚种下去的,那个夜晚是他的劫数。

去她家之前,他考虑了一整个星期,说什么,怎么说,他都一一想过。事先他没告诉她他会来,他不想她在等待他的日子里又长出些新的指望。

他敲门,却没人答应,他没想到他会扑空。在他们有限的两次交往中,他至少知道她没有亲人,也几乎没有朋友。她和厂里的一个同事合住一间宿舍,三餐都吃食堂,业余时间里的唯一一个去处,是她待过十几年的福利院,那里还有几个她相识的旧人。不过那也只是在星期天或节假日。

他走了,又有点不甘心,就返回来试着推了推门,谁知门竟然只是虚掩的,后来他才知道是同屋的那个女孩出门时忘了上锁。据说那是一个平日里极为细心的人,她的一个偶然疏忽,却让他的生活就此拐出了一个怎么也拐不回来的大弯,所以他免不得把那个女孩想成是老天爷捉弄他时信手拈来的同谋。

他已经想不起来进门之后究竟是耳朵还是眼睛先犯的贱。她屋里点着一盏湿乎乎的蒙着雾气的黄灯,猝不及防地撞进他耳朵的是一阵哗哗的水声,水声的间隙里夹杂着一些吱咕吱咕的声响,像是两样粗糙的东西相互揉搓时发出来的声音。他顿时起了一身细细的鸡皮疙瘩。

紧接着,眼睛捡起了一张高背椅子。其实,眼睛真正捡拾起来的,并不是高背椅子,而是椅子上搭的那样东西。那样东西在新的时候应该是一块白布,也许是府绸,也许是粗布,但是在经过无数次的混杂洗涤之后,它已经沾上了工作服上的蓝,套袖上的黑,围裙上的酱,手指上的菜油,于是它就成了色谱无法囊括的一种颜色。而且,在搓衣板棱角的粗鲁挤压中,它的边缘已经磨出了细丝。不过,他对这块布的颜色和质地毫无兴趣,他感兴趣的,是这块布裁剪成的形状。这块布上缝了两根带子,带子底下有两只浑圆的碗。进入这间屋子的时候,他还是个童男子,可是这个身份并没有阻碍他对那两只碗里应该装的内容产生联翩的浮想。

其实他还是完全有机会转身离开这间屋子的,可是正如前文所叙,他的脑子和心在相互推卸责任,他的腿就失去了主人。腿被役使惯了,对突如其来的自由兴奋不已,就糊里糊涂地走了自己的路。况且,腿并没有意识到它正岌岌可危地行走在深渊的边缘上,所以它不知道害怕。

就在那时,椅子的背后出现了一样东西。这样东西有很多个部位,其中的一个部位蛮横地推搡开其他的部位,直直地朝着他的眼睛冲来。那东西是两团浑圆,中间各长着一颗尖尖的红果子。水珠流下来,在果子上顿了一顿,又带着更大的冲力咚地滚落到地上,在地板上砸出了一个个坑。那东西离他还有几尺远,他却已经觉出了烫,他的眼睛腾起了一片雾气,白不再是白,红也不再是红,圆不再是圆,尖也不再是尖,一屋都是颜色和形状都很模糊的云。

他走过去抓住了一团云。云是潮的,捏在手里居然是满满的一把,靠近掌心的某个部位隐隐有些硌手。他越攥越紧,云被他捏出了水。

记忆从这里开始被剁成了泥,他很难从中挑拣出几个前后连贯的碎片。他依稀记得在那盏肥胖的昏灯下,在那块被肥皂水浸泡得变了形的地板上,那团云跟他捉了几个回合的迷藏。云从他的手里逃开,在屋里飘来飘去,可是终究没跑过他。在最后的那个回合里,云滑了一跤,跌倒在地板上,他就势把云整个压在了身下。他有些吃惊:他没想到云变得如此之快,原来只有一掌,现在突然变得跟他的身子差不多大小。近近地贴着云的时候,他觉出了云并不像云,云更像是被潮气结成了团而失去了弹性的棉。他身子的某个部分突然就硬了起来,硬成了一把钝刀,硬得连他自己都感觉疼。他忍不住疼,就把刀往前捅了一捅,没想到一下子把棉花捅开了一个口子,就有汁液从那个口子里流了出来。那汁液有颜色,溅到地板上,点点滴滴如散落的桃花瓣。

桃花。他的心抽了一抽,突然想起了老首长那天对他说的话。

不,我眼睛里没长桃花,那桃花是撞进我眼睛里去的。

他想解释,却抬不动嘴唇。

当他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看见一个女人靠在墙角哭。那女人蓬头垢面,身上到处是水,容颜皱得像一张被人揉过了的纸。女人的哭声是压抑着的,低低的,却依旧带着棱角,像硬指甲划过玻璃面,吱吱地在他的太阳穴上刮着一道一道的痕。

他从工作服的口袋里掏出那条还包在纸中的冬雪蜡梅毛巾,撕开来递给女人擦眼泪。这毛巾本来就是给女人买的,只是他没想到竟派了这个用场。

女人没接毛巾,只是背过了身。女人的哭声低了些下去,硬指甲变成了软指甲,却依旧还在刮着他的神经。他终于听不下去了,站起来,捂住了耳朵。

“下星期,我们去领结婚证。”

他喃喃地对女人说。

我是一只沛纳海航海系列手表。我原属于一个叫斯蒂夫·奥斯特的美国人,却几经辗转,成了一个叫全崇武的中国人的腕上之物。我的新主人只是把我作为一只普通手表,我是说,作为一个简单的计时工具,来看待和使用的,我身上那些与海洋相关的特质和功能,却一直被无知所埋没了。

我说这话,绝无埋怨我主人的意思。公平地说,我主人从得到我的第一天起,就对我待若上宾。每逢他打篮球、游泳,或进行任何剧烈的户外运动时(他常常做这样的事),他都会把我摘下来,小心翼翼地放进一个他妻子专门为我缝制的毛巾袋里,防摔,也防丢失。而他妻子则每隔几天就会用一团柔软的棉纱蘸上一点牙膏,仔细地擦拭我的玻璃表面和表带,磨去上面的划痕,让我重新发出咄咄逼人的亮光。他们对我如此上心,是因为他们敬重那个把我送给他们的人。那个被全崇武称为“老首长”的人,新近从组织部长提拔成了排名第二的市委副书记。我主人对我好,倒也不是因为老首长的官职,而是因为他珍惜他们在一起时的记忆。他在他手下当过六七年的兵,战场上他们多次一起跨过生死之间那条头发丝似的细线,他们记得彼此的情分。

我的主人爱我,但并不懂我。我是一块价值连城的玉,我主人却把我当成一块石头——一块具有特殊感情色彩的石头——来悉心呵护。最终把我从石头堆里挑出来,发现我身上玉的特质的,是一个叫叶知秋的女人。

那时,我在温州城里已经生活了整整五年。

那天,全崇武刚刚带领厂里的游泳队,参加完横渡瓯江的活动回到办公室。两年前,一位曾在天安门上宣告过新国度诞生的伟人,突发奇想畅游了长江,并写下一首家喻户晓的古体诗词,从此把这项水上运动演绎成了一个国家的时髦。早在横渡江河成为全国夏季的固定仪式之前,全崇武就已经把这桩时髦演绎成了他管辖之下的那个工厂的一项固定仪式。其实伟人的奇想奇举至多只能算是一个小小的推力,真正的原动力来自全崇武对水上运动,不,对所有运动的热爱。这个千把号人马的工厂,设有三支在城里名气很响的运动队,即篮球队、乒乓球队,还有游泳队,每个队他都亲任队长。那年他才二十九岁,浑身积攒着火药库一样随时可能爆炸的精力,自从失去了战场之后,那些精力便再也没有可以发泄之处,运动就成了最天然的替补。

那天他在办公桌前坐下来,头发上还挂着一丝从瓯江里带回来的水草,身上那件印着“纺织机械厂游泳队”的背心,被汗水糨糊似的贴在后背。他打开抽屉,把我从那个毛巾袋里拿出来,给我上着发条。突然,他发觉他的桌子亮了一角。他抬起头来,眼睛就被一片绿色粘住了,几乎无法转动。这片绿跟十数年后流行于大江南北的那种绿有些相近,只是多了一丝黄。那一丝黄是神来之笔,一下子把那片绿里的威严点化成了水,那汪水里头飘着一团团边缘模糊的像莲也像玉兰的花瓣。

这是一件女人的连衣裙。

哦,不,那个年代里连衣裙有另外一个时髦的名字,叫布拉吉,是从俄语里鼓捣出来的词语。

这时全崇武还不知道,那汪绿色的流水,还有水上的那些落花,将会构成一些贯穿他后半生的回忆。

“我是叶知秋,省城设计院下来的。”女人简短地说。

女人说到“下来”两个字的时候,嘴角轻轻翘了一翘,是笑,又不是笑,倒有些像嘲讽,只是不知道在嘲讽谁。

他怔了一怔,才醒悟过来她是谁。他到地方上当官才四五年,他还没有接收过这种身份的人,他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他看了女人的介绍信,随口问行李到了吗?其实这是一句毫无意义的问话,完全不符合他的身份,他只是把它作为一块歇脚的石头,坐在上面他才有闲暇去思考接下来的对话。

女人没有回答,因为女人的眼睛已经被桌子上的一样东西吸引住了。女人眸子里的光和那样东西的光打了一个照面,电闪雷鸣,屋里一片雪亮。

那样东西是我,那只吉塞普·沛纳海亲手所制的手表。

“这是,你的?”

女人把我拿起来,放在掌心仔细打量,女人的声音惊讶得走了样。我闻到了女人身上一丝隐隐的茉莉花香。

全崇武点了点头。

“哪里来的?”女人追问道。

“一位老首长给的,可能是美国货。”他说。

“不是美国货,是欧洲产的。这种表,全中国应该也找不到第二只,怪不得你这样宝贝它。”女人的眼睛落到了桌子上的那只毛巾袋上。

他把毛巾袋揉成一团,扔进抽屉,说:“我游泳的时候,怕丢。”

说完了他就有些气恼自己: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向这个素昧平生的女人作这样愚蠢的解释。其实我知道:他只是想给那只蠢头蠢脑的口袋正名。

“无知。”女人喃喃自语道。

女人一转身,飞快地把我扔进了墙角那个供他运动之后擦汗的脸盆里。

我已经很久没接触过水了。在适应了最初的冰冷之后,我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在高声呼喊着久违的惬意。我敞开所有的肢体——假如手表也有肢体,幸灾乐祸地看着我主人的脸,被一圈圈由我身体激荡出来的水纹扭扯出一个个版本的震惊。“你疯了?”

他冲过来想把我从那盆水里捞出来,却被那个女人拦住了。

“这是沛纳海航海系列手表,全世界最先进的防水手表,专门为意大利皇家海军设计的,在水底两百米还能正常运转,指示时间方向。”女人说。

我吃了一大惊:就在我刚刚习惯了尘世里的匿名生涯时,这个女人却如数家珍地报出了我的真实家门。

全崇武倒吸了一口凉气,说:“那我可以戴着它游泳啰?”

女人笑了,说:“当然可以,甚至在夜里,它在水底有荧光显示。”

他有些狐疑,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女人看了他一眼,说:“你没看过我的档案?你不知道我过去是干什么的?”

女人在“过去”那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他当然看过。女人的档案袋很沉,三天前就已经寄到了厂里的人事处。他开始快速地回忆那些不同的纸张上的不同内容,并把它们串联成一个整体。

女人是京城一所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学的是精密仪器,毕业分配在省城一家设计院做工程师。女人的丈夫是省城一所大学的教授,因为没有管好自己的嘴巴,几个月前被打成右派,送到了北方一个边远城市。女人因他之累,被下放到了温州城。

“我们厂里没有你对口的专业,只能暂时委屈你了。”他说,尽量把舌头放软。

女人把我从脸盆里捞出来,撩起布拉吉的一个小角,把我身上的水仔仔细细地擦干了,然后递给他。

“我这样的人,不配有委屈。你看我该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她的目光透过他,冷冷地落到窗外那轮站累了开始斜卧的太阳上。

他不知说什么好。从她走进他办公室的那一刻起,她就在不停地向他丢掷意外。她本该穿灰的时候却偏偏穿绿,本该低眉的时候却偏偏抬头。他期待乞求的时候,她却扔给他不屑。这几年他当着一个大厂的书记,耳朵里进进出出的都是些顺耳的声音。女人是一根刺,在他养娇了的耳朵里轻轻一捅,虽然有点疼,他却不介意,因为疼让他觉得他醒着,而且年轻。

就在那一刻,他想好了对策。下班之前他要召集一个党委会议,交代党委成员对女人的档案保密。还有,原先让女人去包装车间的那个决定可以做些变动,她或许更适宜在设计室做一个描图员。党委会的几个成员基本都听他的,这个因才施用的合理提议应该不会遭遇太大的阻力。

不过,他不会告诉女人这些的。女人兴许扛得起世上所有的歹毒,她唯独扛不动的一样东西,是怜悯。

“你去找工会的刘干事,她会给你安排一间单身宿舍。”他不动声色地对女人说。

女人摇了摇头,给了他一天里的最后一个意外。

“不用了,我已经在厂外租了一间房子。”她说。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当他听到女人不住厂里的时候,心里会产生如此的窃喜。他暗暗咬了咬牙齿,压下了差一点要浮上眉梢的笑意。

可是我知道原因。

因为我和我的主人全崇武一样,都是在这个下午同时爱上了那个叫叶知秋的女人的。

全崇武下班回家,推开家门时犹豫了片刻。有那么一两秒钟的工夫,他几乎以为走错了门,因为屋里是一片少有的安静。

往常这个时候,一条街外就能听见全知的哭声。那哭声像一条粗绳子,他就是闭着眼睛,它也能拽着他一步不偏地摸到家门口。有时他忍不住感叹:一个才五斤八两五钱重的身子,抱在怀里还不够塞满臂弯,怎么能藏有这么大的能量?若把全知白天黑夜的哭声叠加在一处,一定能轻而易举地炸掉一座山峰,填平两条河流。

朱静芬正坐在饭桌旁等他吃饭。全知沉睡在小床上,鼻息如蝇子嘤嘤嗡嗡地飞了一屋。全知睡着了,连墙壁家具都把提着的心放下了。桌子上只摆了两副碗筷,整齐而冷清。

“全力呢?”他问。

“邱阿婆家新磨了米糕,叫她去吃了。”她说。

“鸭蛋呢?也跟着去了?”

“回家了。”静芬说。

“哪个家?”他问。

“乡下的家。”她没看他,只是低头用手拍掸着鞋尖上的土。

他吃了一惊,说:“早上我出门她也没说什么啊,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她顿了一顿,才说:“她妈病了,捎信来让她赶紧回去。”

静芬说不得谎。静芬一说谎,自己还没臊,眉毛就先臊开了,开始噗噗地跳。她被眉毛拱得一脸赤红,只好迟迟疑疑地添了一句:“我也怕她不懂事……”却欲言又止。

崇武发际的那块疤往上挑了一挑,挑出了一丝不耐烦。

“她怎么不懂事了?”他追着问。

她愣住了。一边是丈夫的目光,刀子似的压着她的眼睛;另一边是自己的眉毛,锤子般敲着她的脑门。好好的一个夜晚,什么都还没来得及开始,她就给自己挖了个坑。

其实她是有话的。这句话在心里捂了好几天,几乎捂出了馊味儿。若不说出来,她恐怕会被自己憋死。若说了,她兴许会被他砸死。反正都是死,倒不如就死在他手里算了,死在自己手里实在太难。

“是我叫她走的。我怕她不懂事,惹你犯错误。”

她横下心,说出了那句话,却不敢抬头看丈夫的脸。哽在喉咙口的那团东西终于吐出来了,呼吸畅通,眉毛也停止了折腾。她现在只需要静静地等待着悬在头顶的那块石头砸下来,把她压成泥尘肉饼。她已经选择了这样的死法,她只有认命。

她等待了很久。

一阵沉默之后,石头砸下来了,却不是她期待的那种剧痛。

男人说话了,却只有一个字。

“蠢。”男人说。

男人的这句话太短太干瘪,叫人猜不透这到底是伪装成愤怒的默认,还是包裹着暗许的谴责。

这个女人并不真的那么愚笨。崇武暗想。她到底还是看出了他和鸭蛋之间那个预示着危险的苗头。可是她到底还是眼浅,她只看见了冒在地面上的那片芽尖,她却没看明白芽尖底下连着的那条根。

那条根是叶知秋。

他已经快三个星期没见到叶知秋了。头天晚上他们还在望江路那个废弃的仓库里幽会—— 那是他们最常去的幽会地点,她一句也没提要走的事。第二天中午在食堂里他没看见她,问了她科室的同事才知道她休了探亲假。她在单位已经工作满一年了,她完全有资格享受那个假期,只是他没想到她竟然没有告诉他。他原以为他已经熟稔了她身上的每处凹凸,总有一处会给他指明一条通往她想法的路,可是他依然还是在她脑子的进口处走丢了。

空啊,心里实在是太空。

他不知道他的心原来是这么大的一片荒原,一个将近一千人的工厂填不满它,一个充溢着婴孩哭声的四口之家填不满它,一周三场臭汗淋漓的篮球比赛也填不满它。可是叶知秋一来就把它填满了。叶知秋是渗透到每一条缝里的水泥,她把他心里存的东西一块一块地粘成了一座城堡。城堡里透着风,他觉得了满,却又没满到堵的地步。可是她走了,轻轻一抽,那城堡就不堪一击地碎成了一地的瓦砾。他疯狂地抓住眼前走过的每一样东西,拼命地往心里塞,因为他实在忍不下满过之后的那片空。

前来帮忙侍候月子的鸭蛋,就是碰巧走过他眼前的一样东西,他还来不及抓住,就被静芬看破了企图。静芬虽然看破了,却没有看透:鸭蛋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他捏在手里的东西,他就是抓住了,也不过是随手一丢。

“我能犯,那样低级的错误?”他哼了一声,拿起了摆在他跟前的那副筷子。

她起身替他盛了饭。他饥肠辘辘,却味同嚼蜡,她压在他筷子上的目光把一碗米饭变成了一堆铁砂。

他抬起头来,原本想狠狠地和她的目光抬一次杠的,可是他突然发觉她看上去有些异样—— 她摘下了那块一直蒙在头上的毛巾。囚禁了很久的额头乍见到天光,有些不知所措的苍白惊惶。这个月子她没有坐好,先是难产,再是黄疸,再是乳痈,再加上孩子不分日夜的哭闹。鸭蛋天天煮给她吃的索面酒(温州女人坐月子吃的一种泡在米酒里的细面条),竟没能在她的面颊上留下丝毫颜色。生第一胎时,她像母鸡下了个蛋似的轻省。这一回,她却像怀了十胎八胎那样的倦怠。这一胎让她老了十年。

“邱阿婆要你包一个月的头,怎么这么早就摘了?”他问道。

她的脸唰地一下涨得通红—— 他难得的一句关切抵得上十碗百碗的索面酒。她结结巴巴地解释说二十四天和三十天没什么差别,她哪有那么娇气!

他也就没有勉强。

两人便再无话。她看着他无心无绪地吃了大半碗饭就放下了碗,便对他说炉子搬进屋了,烧了几瓶热水,足够你洗个痛快澡。他走了,她把他吃剩的东西往自己碗里一倒,就着一碗白菜粉丝汤,呼噜呼噜地吃完了,就去收拾碗筷。

崇武今天狠狠地打过一场篮球,隔着一件薄棉袄,都闻得见身上的汗馊。炉子已经烧过半天了,屋里有了些昏昏沉沉的暖意,脱了衣服也并不觉得冷。洗澡在这里是一种夸张说法,其实他只有一盆热水可以供他和他的毛巾共同挥霍。他把毛巾拧成一条半湿半干的长蛇,一只手拽头,另一只手拽尾,两手交错着在后背搓了很久,直到毛巾和皮肤都变了颜色,背上爬出一条条细细的泥虫。

氤氲的热气里,脑子渐渐地化成了稀薄的汤汁,四下胡乱流淌开来,没有边界,不成形状。他忍不住把背上的毛巾想成了叶知秋的手。世上有多少个身子,就有多少双手。可是只有她的那双手,才震得住他的身子。她的手一搭上他的身子,他的肉和骨头就分了家,她就直接攥住了他的魂。一想到她的手此刻兴许正攥着另一人的魂时,他突然就怕冷似的打起了哆嗦。

这时门开了,热气找到了出路,削尖脑袋从门缝里钻出去,屋里的雾就稀薄了。他正想开口骂人,就看见有人往木盆里咚咚地添了一壶热水,新的雾气升腾起来,渐渐充填了门缝扯出来的那个破口。一双手伸过来,把他按到凳子上,抽走他手里攥着的那条毛巾,替他搓起了背。背已经被他擦过几遍了,却依旧有许多他手够不到的死角。这双手对付起皮肉来有一种不温不火的耐性,被冬衣捂得太久了的脊背禁不住它的软硬兼施,又一次交出了掩藏很深的死皮和油垢。等到每一寸皮肉都得到了洁净和安抚,那双手就把毛巾扔了。

手离开了他的背,却没有离开他的身体。手顺着他的腰渐渐探进他的腿,还有两腿中间的那个部位。手被冬的牙齿啃出了许多个裂口,那些裂口不肯接受暖气和热水的肤浅安慰,依旧张大嘴巴发泄着一个季节积攒下来的怨愤。那些裂口走过他腿间的时候,他感到了微微的刺疼。他觉得他的身子正被那双手沿着腰切割成了两个部分:昏昏欲睡的上半身,和慢慢醒来的下半身。下半身正想喊醒上半身,那双手突然从他的身体里抽离开来,他听见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

他转过身来,发现女人在脱衣服。

女人把棉袄、毛衣、秋裤、棉毛衫,还有那条绑肚腹用的布带,一样一样地脱到了那张曾经临时铺给鸭蛋睡的小床上。脱和落的过程里,空气中扬起一阵皮屑的粉尘。衣物带着女人身体的依稀轮廓匍匐在床上,表面闪着一层汗迹和油垢结成的亮光。女人坐在床沿上,由于哺乳而格外丰盈起来的奶子,慵懒地坠落在叠成几叠的肚腹上。女人已经好久未曾洗过澡了,她的衣服正招摇地散播着那股叫她羞愧的体臭。

他抽了抽鼻子,他的下半身刹那间找回了他的上半身。上半身怜惜着下半身的迷失,下半身宽恕了上半身的遗弃,两者握手言和,缔结了一个明知不能持守多久的同盟。

“月子里感冒,你要不要命?”他对女人喝道。

他开始匆匆忙忙地穿衣服,甚至来不及扯平窝成一团的裤筒。

“我月子快满了,身子没事……”

女人看着男人衣装不整地从她身边走开,喃喃自语道。

你虽然被叫作瓯江,但你依旧不过是一条普通的河流。你还要曲曲折折地流过许多连地图上也不会标注出名字的江南小镇,才会汇入一片比你宽旷得多的叫钱塘江的水域。可是钱塘江依旧还不是海,它也要走过数不清的河床浅滩,才会汇入真正的大海。

你虽然不是海,你离真正的海洋还遥隔千山万水的路程,可你却是我主人眺望大海的起点。连续几个星期,每个夜晚他都要在你的岸边久久停留,任凭凛冽的夜风把他的两个颧骨削成两片通红的石头。那些时刻他的耳朵就会变得格外犀利起来,突然听见了白日里听不见的声响。他听得见月亮把自己粉身碎骨地抛掷在水面时的痛楚呻吟,还有潜流之下的鱼群睁着永远不闭的眼睛游向大海时的快乐呢喃。他几乎渴望自己也能变成一条鱼,因为鱼去的那个地方,或许可以看见那个割走了他的心的人。

夜是一个暴君,夜有另外一套完全不同于白天的生存法则,夜把白天喧嚣纷杂的欲念通通赶尽杀绝。夜的风,夜的星云,夜的河流,夜的城市,夜的人,甚至还有我,夜人腕上的那只手表,都呼吸着夜的呼吸,忠心耿耿地替夜守护着关于大海的秘密。

叶知秋走了二十七天,他来这里二十八趟。有一天晚上从这儿回去,半夜睡不着,他从家里溜出来,又来了这儿一趟。他明知她不会来——她请了三十天的探亲假,她一天都不会浪费。她挑了这个时段休探亲假,兴许就是为了避开他妻子生产时的尴尬。他来这儿,只是想跟海近一些,因为海和她近。可是他从来没想过要去码头,尽管从大海到陆地,码头是唯一的进口。他不想去码头,是不想遇见熟人,也是不想万一遇见人堆里的她。她有两张脸,一张给他,一张给世界。世界可以是一个码头,也可以是一群人,甚至可以是一个人—— 一个与他们旁不相干的人。她是一只蚌,在只有他的时候才放肆地张开自己的柔软。而在有人的时候瞬间合起身子,只剩下一堆壳。他不想看她的壳,她也不想让他看。

临走之前,为多给她一张热水澡票,她跟他翻了脸。她的脸皮可以很厚,厚到可以在一个几千人的批判会场上,替她的丈夫翻检查稿。他读,她翻页,仿佛她是他的秘书,而他,正在做一个大报告。这个厚在他的字典里有一个解释,叫侠义。她的脸皮也可以很薄,薄到禁不起一张额外的洗澡票。这个薄在他的字典里也有解释,叫自尊。他喜欢她的厚也喜欢她的薄,她的厚和她的薄在合伙谋算着他的心。她知道他能为她发疯,她知道她指头一勾,说不定他会为了她跳楼。当然,她觉察到自己的判断失误,还是几年以后的事。可是她宁愿让他为她丢一条命,也不愿看他松开一条指头缝,为她挤出一丝他的权利可以轻易给予她的便利。她很贪婪,她瞧不起蝇头小利。

夜深了,路灯满脸倦容。天太冷,他的手指在劳保手套里冻成五根血肠。此刻他连耳朵根都渴想着被窝和安眠,可是耳朵根管不了腿脚,腿脚只认熟悉的路,带着他浑浑噩噩地朝着那间屋子走去。

那间屋子是他们在一个冬夜里偶然发现的,就在她帮助他养成了散步这种都市恶习后不久。那个夜晚也和今天一样寒冷,他们走近那片屋檐其实仅仅是为了躲避泼妇一样的江风。他们没想到那扇门是虚掩的,轻轻一推就开了,里边有一片黑暗在向他们发出无法拒绝的邀请。他用手电筒的光柱逼退了黑暗,才发现这是一个废弃的小仓库,屋里凌乱地堆满了各样开口或没开口的纸盒子,地上铺着一张不知哪年留下的席子。他脱下身上的棉袄铺在席子上,犹犹豫豫地看了她一眼。她没说话,她的身子替她说了话。干净光鲜的她隔着那件不怎么干净的棉袄,在那张更不干净的席子上仰面躺下。他也躺下了,几乎没有任何话语,他就把她压在了身下。那天别说是灰尘,就是泥潭和火坑他们也照样会躺上去的,因为他们的身子已经在等待中憋得马上要炸成碎片。

这个女人啊,她的身子真是一口井,一口幽深莫测的井,投进去多少精神气血,也无法填满那个无底洞。可真奇怪,即使是那样,他也没有把自己掏空。后来他才明白,她在撷取的同时,也在回赠。他给得越多,她回得也越多,所以他永不枯竭。她是他的鸦片,他尝过一口便上了瘾,他再也戒不掉她了。

他轻轻推开那扇门,摸索着在那张破席子上坐下,不是靠眼睛,而是凭记忆—— 眼睛现在是一件碍事的累赘。他闭上了眼睛,静静地听着身上的触角像刺一样在暗夜中铮铮开放。他觉出了身下的尘粒。这不是旧尘,旧尘已经被他们的身体擦拭一净了。这是她走之后积攒起来的新尘。如果她还不回来,这些新尘也将渐渐成为旧尘,被更新的尘粒彻底覆盖。

他脱下手套,用手抚了一下席子,突然吃了一惊:那层尘埃已经被某一样东西撕开了一个大口子。后来,他闻到了气味。那是一丝隐隐的茉莉香味,不是长在树上的那种,也不是摆在篮子里的那种,更不是压在枕头边的那种,而是一种熏到了骨头里,又从骨头里丝丝缕缕渗出来的暗香。

“秋?”他试探着喊了一声。

一团黑影窸窸窣窣地朝他靠了过来。

她提前三天回来了,却没敢去找他,怕被厂里的人看见。她想来想去,只有在这间屋子里碰一碰运气,结果她真碰上了。

“提前?为什么?”他问。

她轻轻笑了一声,说:“你知道为什么。”

她语气里的那份轻松突然激怒了他。他猛然抓住她的肩膀,嚷了一声:“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要走这么久?”

他听见她的骨头在他的爪子里嘎吱嘎吱地碎裂。他知道他的力气,在战场和运动场上,他早就试过了,可是他从来没有在一个女人身上验证过他的强悍。思念被二十七个日夜反复碾压,从棉纱压成了铁片。思念在急切地寻找着出路,最近的一条是愤怒。

她呻吟了一声,却忍住了疼。她任由他的愤怒如一条受潮的雷管,噼啪地爆出最初的混乱之后,最终渐渐消耗了自身。

她挣开他,坐到了离他稍远之处。

“你值得去嫉妒一个倒霉到顶了的人吗?”

她幽幽地说。

她的丈夫在三岁时死了生母,八岁时死了生父,由继母带着他和另外四个同父异母的弟妹,嫁到了一个严格来说都不能定义为继父的人家里。他十三岁的时候似乎什么都懂了,因为他多次洗涤过他继母换下来的沾着经血的内裤,他也用在学徒夜校里学的那些字,磕磕巴巴地读过赫胥黎的《天演论》。他十三岁的时候似乎又什么也不懂,他把“黑人牌”和“凡立丁”都当成了一种新药的名字,因为他从来没有使用过牙膏,也从未洗涤过毛料衣裤。十三岁时,当夜校的一位老师悄悄塞给他一本《共产党宣言》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跟着那人去了延安,倒不是因为他真正了解共产主义,而是因为他知道他去的任何一个地方,都会比他留下的那个地方幸福。

他就这样糊里糊涂地上了战场,在第一场战斗中就受了伤。匆匆的手术治疗之后,他很快归队继续作战,没有人,包括他的医生,知道这次负伤对他日后生活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没多久,他就被保送到了一所大学读书,成了她父亲的学生。他打破了调干生带给人的那种刻板印象,在最初的调整阶段过去之后,他很快就脱颖而出,成为班里最有才华的学生。她父亲把他带回家来,介绍给自己正在上大学的女儿认识。他们相识在一个一切都上了发条的年代里,他们的关系只经过了三次见面就定了性。他很快向她求婚,她也很快答应。就在洞房花烛的那个夜晚,他和她才共同意识到了那次枪伤对他身体的巨大破坏力。经过许多轮不堪回首的讨论、妥协、反悔,他们终于决定协议离婚。可是就在他们正要提交离婚报告的时候,他出了事。

在一次组织生活会上,向来沉默寡言的他,却作了一次长长的发言。这次发言有对社会现状的观察,也有对个人生活境遇的不满。前者是表,后者是里。前者是客观看法,后者是主观情绪。情绪是毒药,浑了一锅水。于是他被遣送到一家边远工厂,从事与他的专业全然无关的体力劳动,待遇仅次于劳改。

她是在那时打消了离婚的念头的,因为她知道自己在他那场由情绪导致的灾难中负有责任。现在她是他和这个世界之间的唯一纽带,她在,他就在,无论如何卑微。她若走了,他对这个世界再无留恋。

所以,她永远不会离开他,除非她死了,或者他获得转机。

这是一个与爱无关的决定,所以任何与爱相关的因素,都不能改变这个决定。

这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和他谈到她的丈夫。

从那个夜晚起,她的丈夫就成了他们的谈话中缄默的那个部分。

从那个他差一点捏碎了她肩膀的夜晚,到后来她用一把刮鸡毛的刀片放完了身上的血的下午,中间隔了几乎整整四年。这四年里他们的生活中发生了许多事情,比如全知有惊无险地出了一次水痘,全力上了市里的一所重点小学,朱静芬做了一次人流手术,叶知秋的丈夫差点在一场肝病中丧命。这些事在一个人的回忆录里兴许能占据一些值得记录的篇幅,然而对一个国家来说,它们不过是一粒连最高倍的放大镜也找不着的尘埃。

那四年里国家也发生了许多事情,其中有一桩比别的都大。关于这件事的传闻,报纸和广播都不约而同地守口如瓶。最早知道的是锅灶,锅灶传给碗,碗传给筷子,筷子传给嘴,嘴再传给另一张嘴,于是全天下都知道了。

这桩事是饥荒。

饥饿最早是在肠胃里生出的,可是饥饿是一个淘气的孩子,爱四下乱窜,从来不肯待在一个地方。饥饿最初窜到了人的脸上,先抹走脸上的红,再抹走脸上的白,然后才是颊上的肉。饥饿虽顽皮,却也知道把最好的留在最后。最好的还不是颊上的肉,最好的其实是骨头里的汁液。饥饿在脸上串完了门,才钻到骨头里面死命吮吸。骨头渐渐干涸,人也就渐渐没了气力。

全崇武的工作比过去闲了,也比过去更忙,只是闲的和忙的,都是些和过去不同的内容。闲是因为厂里的三支运动队,现在已经散了两支,只剩下一支不再打比赛的乒乓球队。工人原来的一股力气,现在只剩了半股,那半股再也经不得任何浪费,只能小心翼翼地省着用在生产线上。他把从文体活动里空出来的时间,用到了别的事上。那是些他从来没管过的事,他不会管,不想管,却不得不管。他每天都在绞尽脑汁地计划着各样异想天开的合作方案,和渔业公司的,和军分区的,和近郊生产大队的……目的只有一个:从他们紧攥的拳头里,掰出一星半点的副食品,因为厂里的食堂除了白菜和五分钱一斤的小鱼,已经没有什么别的可以下锅了。现在在厂区行走一圈,工人的每一口呼吸里、厕所里冒出来的每一股臭气中,都有一丝呛人的酸腥味。

谁也没想到,厂里第一个被饥饿袭倒的,竟是看起来活得最滋润光鲜的叶知秋。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预兆的,她那一阵子几乎都没去食堂打过午饭。她一个人躲在绘图室里,用开水泡着自己从家里带来的冷饭冷菜吃。据看过她饭盒内容的同事说,她的菜和大家差不多简单,饭却是满满一大盒,怎么也不至于挨饿。有一天中午,同事在食堂吃完饭回到绘图室,发现她趴在绘图板上不动,都以为她在午睡,可是过了一个小时她也没醒,众人这才意识到她出了事。连忙送去医院,医生说是严重的贫血和营养不良。

叶知秋拿的是技术工人的定量,一个月二十五斤粮。那二十五斤粮匀到每一天,也能有八两。八两分成三顿,早饭二两,中饭和晚饭能各摊到三两。三两当然撑不死人,可是以她的胃口,应当至少能吃个八成饱,她何至于捉襟见肘到这个地步?

后来,全崇武才听金工车间的一位师傅说,叶知秋丈夫的肝病迟迟没有治愈。他所在的那个地方太偏远,有钱也买不到营养品。叶知秋每个月给他寄十斤粮票,让他跟附近的老乡换鸡蛋吃。她寄的不仅是粮票,还有炼乳水果罐头和议价红糖。那位师傅的妻子在邮局工作,叶知秋寄的每一个包裹,包括包裹单上的附言,都经过了她的手和她的眼睛,所以她知道最真实的详情。

全崇武听了,不禁一怔。每次他以为他了解她所有的秘密,他的脑袋总会撞上一扇紧闭着的门,门上有一把没有钥匙的锁,锁的名字叫自尊。在这扇门前他没有特权,无论他和她如何亲狎,他都和世人一样,只能隔着门缝窥探揣测。

后来的一个星期天,他买了一个黄桃罐头去她家看她,只见她正把一碗米饭摊在一个米筛上晾晒。他问她在干什么?她得意扬扬地说这是她跟一个菜农学的做饭新招。舀半勺米,煮成松松的一层软饭,在风里晾成硬饭粒。再加水煮,再晾。如此三番之后,半勺米就能煮成大半锅饭。至此他终于明白了,为何她吃了满满一盒的饭,依旧会昏倒在绘图板上。

“加三番水就够了?五番不是更好?省得更多。”他沉着脸说。

她听出了他话语里的嘲讽,但她还不知道他的嘲讽到底会朝着哪个方向走。她小心翼翼地看着他的脸色,不语。

他去她的厨房找了一把菜刀,砍起了那个装着糖水黄桃的罐头盖。马口铁没有他想象的结实,他用力过猛,第一刀下去就砍出了一个大口。糖水在桌布上溅出了几个黄斑,他的指头被翘起的铁皮刮了一下,血缓缓地爬了出来。

她慌慌地掏出口袋里的手绢要给他包裹,他推开她,依旧挥舞着手里的刀咚咚地砍着,仿佛他手下是一块千古不化的榆木疙瘩,或是一根连狗也咬不动的肉骨头。

直到罐头盖子溃不成军地垮了下去,那个切成两半的黄桃容光焕发地浮上了表面,他才终于住了手。

他扔了刀,瘫坐在椅子上喘着粗气,仿佛刚刚经过了一场兵力旗鼓相当的恶战。她拿出碘酒和纱布替他消毒包扎伤口,眼角的余光里看见他额上的青筋在扑哧地狂跳。

“碗。”

他粗声粗气地说。

她去碗柜里拿了一只饭碗出来。

他把罐头里的内容哗哗地倒了出来,刚好装满一个碗。

“喝。”

他说,声音里依旧缠着一根铁丝。

她端起碗,低着头默默地一口一口地喝着那碗夹杂着他血丝的糖水。她了解他的脾性。她知道若想让他的愤怒太平无事地着陆,最好的方法是在它经过的路途上铺一层沉默。

“蚂蟥。”他哼了一声。

“什么?”她没听懂。

“除了给你惹事,吸你的血,他还能做什么?”他愤恨地说。

她松了一口气。她终于明白他愤怒的缘由了,现在她知道该怎样下脚,才能绕过那些已经被探明了线路的地雷。

她没有回话,只是把勺子里那半叶黄桃咬成两瓣。她把一瓣带着她牙印的桃肉送到他嘴边时,他没接,脖子却拧了一拧。她忍不住轻轻笑了,说:“没见过一个人脑壳上有这么多根青筋。”

他差一点也要笑出声来。这个女人就有这样本事,能在他绷得最紧的神经上挑开一个洞眼。可是他今天不能懈了这口气,否则他在她面前就再也没有威力。

“我又不贫血。”他说。

她像个做错了事正挨老师罚的学生,顺从地把黄桃吃得干干净净,然后把空碗倾斜过来,喝完了最后一口汁,摇摇头,说:“腻得我,从今往后见到糖就想吐。”

他知道女人想逗他笑,他撑住了,却撑得很辛苦。他必须在愤怒化成灰烬之前,尽可能久地让女人处于小心翼翼的状态。

“拿不拿你自己看着办。”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卷饭菜票,咚的一声扔在她的桌子上,脸紧得像钢板。他得在她翻脸之前先翻脸,他已经摸准了她,她从来不会和他同时翻脸。

他几乎不敢去看那沓饭菜票,都是最小额的零票,不知经过了多少人的手,边角毛茸茸地翻卷起来,一张顶着另一张,顶出厚厚的一沓,却经不起任何有经验的眼睛轻轻一扫。可是他只能给这么多。朱静芬干的是体力活,她的定量还不够她自己吃。两个孩子在长身体,饭量惊人,他不忍心从她们嘴里掰食。他只能从自己口里省。他只能把中午这顿饭的四两,压缩成三两或二两半。

“以后每个星期,至少要在食堂吃两次中饭。”他说,不是吩咐,而是命令。

她没接受也没拒绝,只是扭着身子坐着,仿佛在和自己商量对策。

她沉默得太久了,他忍不住转过身来找她的脸,却吃了一惊:她的脸上有一层发亮的东西,是眼泪。他认识她几年了,她看起来一戳就破的样子,可是她从来没哭过。她是一块包着棉花的铁。

他有些慌乱,忙摘下脖子上的围巾,给她擦脸,说:“我还没生完气,你倒先生气了,你讲点道理。”

她把脸埋在他的掌心,扑哧一声笑了,瓮声瓮气地说:“谁生你的气了?我只是想,我欠他的,那是没办法,你又何苦呢?”

屋里没有生火,女人的脸颊冰凉,鼻子被泪水泡得有些软。女人今天穿的是一件墨绿色的棉袄罩衫,上面印着些浅绿色的竹子。女人的衣服洗得很干净,颜色和颜色之间保持着警醒的界线。她的后颈被一只不知什么虫子咬了一个红包,他很想伸过手去替她挠一挠,可是他忍住了。她的身子对他是一路敞开的,他的手想去哪儿就可以去哪儿,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但是今天不一样。今天他和她中间隔着一个黄桃罐头和一沓饭菜票,他感觉别扭。

“要是哪天我也跟他一样犯了事,你会怎么救我?”他松了脸,绽出一丝笑。

她直起身子,定定地看了他一眼。她的回答来得很慢,也很短,只有两个字。

“拿命。”她说。

当时他和她都不知道,她这是一语成谶。

后来她果真死了,虽不是为了救他,却也是因他的缘由。

那天她把脸贴在他的心口,手开始窸窸窣窣地解他的衣扣。她要得很急,急得几乎像个欲火烧心的男人。还没等把那张小床焐暖,他们就已完了事。

她和他并排靠在她那床叠成了方块的被子上,一粗一细地喘着气。她身上黏黏的都是汗,冰冷的,擦在手帕上带着一点黄—— 她的身子到底还是虚。

她把牙缝里挤出来的那点东西,给了那个男人;又把身子上挤出来的那点气力,给了这个男人。她夹在两个男人中间,到底还剩了些什么留给自己?

他抚摸着女人渐渐有了骨头的肩膀,暗想。

那天他从女人家里走出来的时候,心里隐隐有些伤感。在他向来粗大的感受神经网络里,伤感是一种几乎完全陌生的东西。

饥饿真是一摊浑水啊,什么东西在饥饿里走过一趟,就都变了颜色。太平年月里一辈子也学不会的东西,饥饿一眨眼就教会了。饥饿叫一个如此骄傲的女人,一天之内学会了感激。

可是,他宁愿她忘恩负义。

两年以后,叶知秋割腕自杀。

叶知秋的死,在纺织机械厂里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全崇武的名字,当然成了旋涡的那个中心。可是毕竟没有人可以提供他与她的死相关的直接证据,相反,他却拥有一个具有强大说服力的反证:他的妻子朱静芬。朱静芬的声音不大,却镇定、坚持,始终如一。朱静芬的耐心渐渐磨穿了所有的质疑,这件事最终以全崇武的调离而草草收场。

过了一段时间,一种新的说法开始流传起来,说叶知秋是死于灰心。叶知秋的丈夫打成右派之后非但没有管好自己的嘴,反而在新单位又说了许多过激的话,导致从下放变成劳改,罪加一等。

又过了一段时间,另一种说法覆盖了前面的那种说法,说叶知秋是死于绝望。叶知秋被查出了胃癌,已经扩散到肝里,她不想活了,只求速死。

总之,每隔一段时间,叶知秋就要再死一回,为一个新的原因。叶知秋的名字如一潭水,似乎静了,又似乎没静,隔几个月就要泛上一圈波纹。当她在城郊的一处墓地底下渐渐分解为泥尘的时候,另一个她却在人们的舌尖存活了许多年。

在这件事上,全崇武自始至终保持着缄默。他的缄默如一张质量上乘的铁板,没有人,包括朱静芬,能在上面找到一丝诸如懊丧、内疚、怀念之类的裂缝。他把她存在过的痕迹抹得那样彻底,他甚至让人产生了一个疑问:他是否在生命的某一个时段里,真的认识过一个叫叶知秋的女人?

几年以后,在一个谁也没有想到的场合里,他那张铁板才突然裂开了一条缝。

我是一只沛纳海航海系列手表,我的最初设计灵感来自浩瀚的大海,但我在离开佛罗伦萨圣乔凡尼广场的沛纳海店铺之后,却没有创造过任何与沛纳海的名字相匹配的辉煌业绩,我甚至还没有闻过海浪的腥咸味道,便终结了我作为计时工具的平庸一生。

可是,即使再平庸的一生,也总会有一两个值得留给后世回味的小故事。我把下面这个故事记载下来,是因为它离我的大海之梦颇为接近。

这个故事发生在我离开佛罗伦萨十六年之后,也就是一九六二年的一个夜晚。那天温州城里太平无事。当然,如果非要我在鸡蛋里边挑根骨头的话,我会提起一件事:那就是一个叫叶知秋的女人,在那天下午被埋进了一座坟墓。其实对一个城市来说,这根本就算不上是事儿。大千世界,每天都有人出生,每天也都有人入土,死人留下的空间,马上会被出生的人填满。日子如水,纵然砍上一万刀,也不会留下一条疤痕。

那天晚上我主人全崇武戴着我到望江路行走。那天他的背看起来有一点佝偻,腿上仿佛少了一根筋,走起路来丢失了一些往日的弹性。假如仅仅从背影和步态来判断,我相信人们一定会产生“哀伤”“痛苦”“打击”这一类的联想。其实大家都错了,这些形容词离常理很近,离实情却很远。那天我的主人只是感觉麻木而已。麻木是一只茧子,把我主人紧紧地裹在其中。茧皮很厚,他没想咬,也咬不动,于是他一辈子就成了裹在麻木中的那个蛹,没能破茧而出,化成蝶,或是别的什么飞虫。

那天我主人在江边上漫无目的地行走了很久,然后下了岸,在一块靠水很近的石头上站下了,开始一件一件地脱衣服。直到他脱得只剩一条内裤的时候,我才明白了他的意图。这是一个刮着北风的湿冷夜晚,只有疯子才会想到在这样的夜晚下水游泳,可是我的主人恰恰就是这样一个疯子。

他的手在腕上那只手表的表带上犹犹豫豫地停留了片刻,最终挪开了。我身上的每一颗螺丝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一声如释重负喜出望外的叹息。它们同时意识到了:那个表面上刻着的“沛纳海”字印,将在今夜里第一次——后来证明也是最后一次——经受水底现实的严酷验证。

我们一起跳进了那条叫瓯江的河流。早在岸上的时候,风就已经告诉了我们水底可能遭遇的状况。可是风出于怜悯,并没有揭示全部的实情,水里的状况远比风选择告知我们的严峻。我主人的牙齿开始发出响亮的撞击声。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注意到他有如此强壮而不知羞耻的牙齿。紧接着是他的肌肉,它们通过各样的渠道相互交缠,抱团取暖。他的腿一下子短了,胳膊也是,甚至连手指脚趾都是。水变得稠黏起来,几乎像糨糊,他那变了形的四肢无法在这样的水中划开裂缝。

这时我看见他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光亮,我知道那是惊恐。我和我的主人已经相处了差不多十年,我从来没在他的眼中找到过这样的表情。我也失去了平日的镇静,我身上的部件觉察到了我的害怕,彼此间开始了一轮嘈杂的埋怨。

突然间,我主人的牙齿停止了争战,它们不知何时携起手来,推出了一阵奇怪的声音。不是求救,也不是某个人的名字,而是一串彼此似乎没有任何关联的单音节呼喊。

啊……啊……啊……

他的舌头和嘴唇大概也变了形,从那里发出来的不像是他自己的声音,甚至也不像是人的声音。我犹豫了片刻,才想明白那是狼的声音。不是饱足之后的嬉戏,也不是求欢之时的呼唤,而是狼被猎人剁去了半截尾巴时的狂嗥。

风怔了一怔,河也是。星星唰唰地震落到水面,水被砸疼了,却不敢吱声。它们突然被吓住了,开始软下来,给他的腿和胳膊让路。

我们直到这时才开始享受夜的宁静和温柔,从这岸到那岸,他游了好几个来回,打扰我们的只有偶尔路过的机帆船,还有不知季节地擂着鼓的青蛙。真奇怪,这个时节竟然还有青蛙。可是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在这个连上帝都在寻找暖被窝的夜晚,下水的人和擂鼓的青蛙难道不具备同等的存在权?只有我听懂了那些孜孜不倦的蛙鸣,它在提醒我们归家。

归家?怎么可能?我们刚刚逃出了家门,我们远未尽兴。我指挥着我所有的齿轮声嘶力竭地向青蛙呼喊着抗争。

水里的世界真是怪异啊,隔着一层水看天,云很肥,月亮很脏。隔着一层水看岸,岸边的树木和房子矮了许多,臃臃肿肿,满脸皱纹。

水叫一切面目全非。

不过那夜水改变的,还远不止这些。

那夜我主人在水里做了一个在岸上绝不会做的决定:他要在他的上半身和下半身之间修筑一道无坚可摧的城墙。从此以后,他的上半身和下半身将按各自的性子活着,彼此鸡犬相闻,却老死再无瓜葛。

那个夜晚,水把我的主人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最终离开我主人时,我二十岁。

二十岁对一只普通手表来说,可能已经是三生三世。而对一只经由吉塞普·沛纳海亲手制作的正宗沛纳海手表来说,我本应该还可以再活很多年。中年的世故,老年的惰性,似乎都离我非常遥远。我从出生到陨灭从未踏入过修理铺的门,我始终像我被造出来的第一天那样,精力充沛毫厘不差地踩在时间线上,替我的主人忠心耿耿地指示晨昏。我绝对没有料想到,正当我和我的主人开始享受艰难地磨合出来的默契时,我竟然会毫无预兆地死于非命。

其实,这样的说法并不完全符合科学原理。世上每一件事物,在孕育的过程里不可能不泄露任何蛛丝马迹。即使是石头长草,也会显露出最初的细微裂缝,只是我不够细心。我虽然看见了慢慢逼近的黑影,我却没有联想到那是死神的翅膀。

比如说,我其实早就注意到了全知放学回家时,臂膀上别的那块割眼的红布;我也早就看见街上女人的布拉吉和裙子似乎一夜之间消失了,男女老少穿的,都是一种与叶子相近却决不代表叶子的绿衣服;我也早就发现,公园门前的报亭拓宽了好几倍,上面贴的除了报纸,还有许多张用毛笔书写的大字报。这些纸上的墨汁还没来得及被风吹干,又很快会被新的纸覆盖上。我出事的前一天傍晚,我主人带着我到华盖山散步。当我们站在山顶往下眺望时,我们同时吃了一惊:偌大的一个城市,怎么只剩下三样颜色:袖章的红,衣裳的绿,还有墨汁的黑?那三样颜色哪一样都让我心惊,我其实已经闻到了空气中隐隐的血腥味。

我出事的那天早晨,我主人的一家和平常一样,吃过了几乎可以用简陋来形容的早饭。他妻子取下他腕上的手表,用一块柔软的棉纱蘸着牙膏来轻轻擦拭表面。这样的事,她每隔三五天就要做一回。他们压低嗓门儿聊了几句早间新闻里的一些新动向,猜测着市政府机关里发生的事。他的那位老首长虽然还没有被公开揪斗,关于他的大字报里,已经显露出了杀机。他们在替他悬着心。他们叮嘱两个孩子放学后马上回家,不要在街上逗留。全力还没来得及站起身来领着全知出门——姐妹两个在同一所小学上学,一个五年级,一个一年级——院子里就闯进来一群穿着杂七杂八旧军装戴着红袖箍的孩子,他们是相邻那条街上一所中学里的学生。他们并不是针对全崇武来的,他居住的这个院落只不过是他们漫无目的的行程中的第一个落脚点。

全崇武马上明白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几天前他亲眼见过他厂子门口那家人被抄的情景。当他还在思索对策的时候,朱静芬已经想好了该说的话。女人没见过什么世面,可是无知的女人偏偏就有一股子生腥胆气。她站在门框里,双手叉腰,对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头模样的孩子说:“你想知道我们家是什么人吗?去居委会问一问就行了。居委会隔三个门,三十六号,门口挂着牌子。我爱人是抗美援朝的英雄,你没看见他脸上的那个疤?美国佬的炮弹嗖地擦过去,再偏半分他就是烈士了。我就不值一提了,我不过是个孤儿。孤儿,你懂什么是孤儿吗?我爹妈被地主老财逼得要饿死,只好用两个番薯窝窝头的价钱,把我卖给了天主堂的嬷嬷。你说我们这样的人家能有封资修四旧吗?不过你要是不信,最好还是搜一搜。”

这个掺了水分的故事听起来很真,真得几乎接近让人感动,那群孩子有些不知所措地停在了门里和门外之间的那片模糊分界线上。事情本来可以就在这里画上一个句号的,可是老天爷不肯。

“我认得你,你搞过我们院子里的那个破鞋叶知秋!”

正当这群人几乎就要转身离去的时候,有一个孩子突然高声叫嚷了起来。

朱静芬赶紧伸手去捂全知的耳朵,可是已经晚了,全知和全力都准确无误地听清了每一个字。

我身上的齿轮咔嚓一声停跳了一拍,我的心吊到了耳朵尖上。这是四年以来第一次有人在我主人面前提到那个名字。我知道他的心已经绕着那个名字长出了一圈死肉,我以为他不再会觉得疼。没想到他像是一只被一根鞭子冷不丁抽了一下的陀螺,噌的一声蹦离了地面。他的脑子在空中嗡嗡地转了很多圈,等到他终于停歇下来的时候,天花板斜了,屋里飞满了星星。

我以为他会看一眼妻子,可是他没有。他径直朝那个孩子走过去,站定了,一字一顿地说:

“叶,知,秋,不,是,破,鞋。”

他的声音并不凶。他的声音岂止不凶,甚至带了微微一丝的虚弱。替他撑着场面的是他的眼神,还有眉梢的那块伤疤。那疤在一上一下地颤动着,仿佛底下安了一条力气十足的弹簧——那是积压了四年的沉默。

“你敢再说一遍,我找你妈去。我认得你妈。”他扯住了那个孩子的衣袖。

“全力她爸。”他的妻子轻轻喊了他一声,那是见好就收的提醒。

可是他依旧没看妻子,他只是对她摆了摆手,示意她把两个女儿带到里屋。

他的目光仍旧胶水似的粘在那个男孩的嘴唇上——那两片嘴唇还没真正见过世界,却已经学会了世上最龌龊的字眼。那个孩子避开了他的眼睛。或许是因为那块会跳动的伤疤,或许是因为“你妈”这两个字,那个孩子明显退缩了。说到底他们不过是由军装皮带和袖箍伪装出来的假大人,他们根底里禁不住真大人的诈唬。

事情到了这一刻,本来真就可以画上句号了,可是老天爷还是不肯。命里注定了我要在那天丧命,没有人撕扯得过死神。

“这是什么?”

学生们开始陆陆续续地离开。正在这时,拖在最后面的一个孩子一扭身,发现了躺在饭桌上,还沾着一缕湿牙膏的我。他跨过门槛走进来,把我拿起来细细地打量着。那个超大型的玻璃壳,那只与表身焊接在一起的笨拙而结实的表耳,那条针脚密致结实的皮表带,那个印在玻璃壳上的水手锚标记,还有那几个圆墩墩的蝌蚪一样的洋字母——他并不知道这是“沛纳海”商标——都是他从未见过的新奇。我看见他那双正在经历从幼稚到世故的演变的棕黑色眸子里,有一条导火索在噼里啪啦地冒着火星,点燃导火索的是好奇。好奇烧完了,火星就蔓延到了惊讶。惊讶也烧完了,就渐渐烧到了嫉恨。嫉恨最短,一两个火星子就过了,很快就烧到了愤怒。愤怒是导火索的最后一段,愤怒烧到了头,就是爆炸。我绷紧了身上的每一根神经,等候着那一声巨响。

“骗人,这家明明有封资修帝国主义的四旧!”

他那些已经散开的同学听见他的喊声,又重新走回来,围着我聚成一个圆圈。

砰的一声,那个孩子把我愤怒地摔到了地上。

我的部件散了架,它们痛楚地松开了从出生伊始就紧紧交缠在一起的牙齿。

我受了重伤。

但即使在那个阶段,我依旧还是有可能避免一死的。如果我在那个时候获救,我至多不过需要进一趟钟表修理铺,经过一轮复杂的皮肤和筋骨重塑手术,我或许还可以带着我的伤疤继续为我的主人服务。我奄奄一息地朝我的主人投去了求救的一瞥,可是他却没有接过我的目光。也许他还没有从叶知秋的震撼里恢复,也许他害怕这群孩子会深究这只手表的来历——这样将不可避免地牵扯到他那个地位岌岌可危的老首长。总之,我的主人在为叶知秋发出呐喊之后,却对我的处境保持了我无法理解的沉默。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孩子挥舞着一把随身携带的锤子,朝着我狠狠地砸下来,我在窗口的那块太阳光斑里化成了一些银闪闪的玻璃和金属碎片。

就这样,我,一只由吉塞普·沛纳海亲手制造的沛纳海航海系列手表,在那个早晨意外地结束了我本该辉煌却始终平庸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