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墓碑村的葬仪社一家人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人住在坟墓旁边。”

——威廉·莎士比亚,《冬天的故事》第二幕第一场

1

Tombsville——墓碑村。

这奇怪的地名连在特兰夕法尼亚的深山里都很难见到,若有人想知道它的由来的话,我想直接到当地走一趟是最好的办法。毕竟这个位于新英格兰西北部的偏远乡下,人口只有几千人的迷你小地方,是不可能登上美国历史殿堂的;而相较于那引发好事者无限遐思的地名,可供考察的资料却是少之又少。

大理石镇是离墓碑村最近的市镇,一天有六班公交车往返两地。从公交车总站一走出来,就会看到广场对面仿英国庄园府邸的歌德复兴式直立屋顶。这外观为绿色的典雅建筑原是自称为“镇上诗人”的葛拉罕·卡本特的私人宅邸,如今大家只知道它是镇上唯一的图书馆兼乡土数据馆。

在这栋建筑的书架角落,有几本连镇民都很少去翻阅的冷门书。其中有一本小册子,是墓碑村的不动产商人兼笃学之士法兰克·欧布莱恩自费出版的《墓碑村、大理石镇一带的历史及民间传说》。事实上,要了解墓碑村地名的由来,这本书是最方便的数据。

欧布莱恩在书里这样写道:

“……关于墓碑村地名的由来,有各种说法,不过依我之见,还走记载于十八世纪中期、法印战争前后的‘罗杰·威廉士的恶作剧’说比较可信。

“最初在墓碑村、大理石镇周边殖民的走一六三四年渡海前来的移民,他们建立了所谓的麻萨诸塞湾殖民地,这个前面也提过了,只不过这批新移民并不像他们的前辈Pilgrim Fathers,是那么严格的清教徒。身为‘非分离派’的中产阶级,他们一方面怀抱着建设山顶村落的宗教信念,但同时却也对世俗的买卖展现出旺盛的企图心。

“说到这里,我们就不得不介绍接下来这个故事的男主角——当时新移民的领袖罗杰·威廉斯了。威廉斯一边生产畜产和玉米,一边又制造兰姆酒,还和远在伦敦的商人做生意,是一个很能干的生意人。这样的他看中了现在大理石镇周边的土地。除了认为这一带的平地很适合放牧之外,对矿物学略有研究的威廉斯还知道山里藏有质量优良的花岗岩。后来,大理石和酪农业共同成为此地的经济命脉,美国东岸大部分的建材几乎全来自于这取之不竭的矿脉——精明的威廉斯应该早就料到了。

“然而,当时那附近一带操控在隶属阿尔冈昆语族的纳拉干西印第安人的手中。就算他再怎么会做生意,遇到这以骁勇善战着称的对手,也是无计可施吧?历经几番交涉,酋长还是坚持不肯把土地让给他。于是威廉斯心生一计,他利用纳拉干西族迷信传说的心理,布置了一场骗局。

“现在巴利科恩家经营的知名墓园——‘微笑墓园’所在的丘陵,在当时有一块巨大的花岗岩,它的形状就像是印第安圣者的侧脸,因此被纳拉干西族视为全族英灵取集的基石,极度敬畏着。知道这件事的威廉斯利用这块石头作为华丽舞台的道具。他指定要在‘圣者之墓’跟酋长进行第七次谈判,并叫已经归顺他的颂族翻译者躲在岩石后面,说出这样的话:

“——‘纳拉干西的伟大勇士啊,听清楚了。这块土地已经被诅咒了,你最好把它让给从南方来的白人,赶快往北迁徒。否则的话,灾厄将会席卷全族。黑色的死者会从坟墓里爬出来,到处找活人下手,啃咬他们的肉,全族将会灭亡……’

“听到这番话的酋长脸色变得比死人还要苍白,当场就答应了威廉斯的要求。

“就这样,威廉斯不花一丝力气,只用了两木桶的兰姆酒和一皮袋的香料,就把大理石镇和墓碑村周边的广大土地买下来了。

“墓碑村一带从那时开始就一直是不堪使用的荒凉土地,他真正想要的是现在大理石镇周边的那块,然而,‘被诅咒的土地’这部戏是他自导自演的,就算不乐意,他都得好、坏一并接收了。

“从上述的故事,我们可以得知墓碑村之所以取‘墓碑’为名,应该是跟印第安圣者的‘墓石’有关。

“就这样,以部分人士所谓的‘黑心伎俩’(笔者倒认为比起那些不付任何代价,强取豪夺印第安人土地的麻萨诸塞州开发者,威廉斯的罪算是轻的了)取得土地的过程多少触怒了神明,自那之后,墓碑村成了永远被人遗忘的地方。相较于此,大理石镇却在一七八四年设立了我国第一座大理石开采场,奠定了日复发展的基础。”

——以上就是欧布莱恩所记载的关于“墓碑村”命名的由来。

大理石镇后来因生产优良的大理石和发展酪农业,成为地方经济的重镇而繁荣了起来。进入七〇年代之后,除了这些传统产业外,更多了生产电子零件的工厂,替这个历史古城带来了新的风貌。

秋色正浓的时节,来到大理石镇和墓碑村游览的人们看到美丽的湖光山色,以及被各种红叶点缀得缤纷多彩的古老街道,都会意识到:这就是出现在影集“冷暖人间”里的典型新英格兰风光啊!没错,就“外观”而言,确实可以这样说。不过,要是让鸡蛋里挑骨头的社会学学者来讲,肯定会说这一带其实是最不像新英格兰的区域。

他们指的是当地在人种和宗教构成上的特异性。也就是说,这一带不像新英格兰的其它区域,WASP(白盎格鲁萨克逊人)拥有绝对庞大的势力。

最早是一九八〇年代后期,在纽约生活不下去的爱尔兰裔移民开始往北迁移。不过归根究底,还是因为一九一〇年至二〇年间,西维吉尼亚的意大利裔矿工大量涌入。当时被同伙背叛、罢工不成还丢了饭碗的煤矿工人,陆续被精明的职业介绍人送往大理石镇的采石场,但这次他们可真是押对了宝。因为大理石镇的大理石开采场已经成为东部一带住宅建材的主要供给源,再加上,纽约的摩天大楼时代正好从这时开始,为了开采石头,势必需要更多劳动力。

意大利裔移民在忙着替摩天大楼还有法院开采大理石的同时,也渐渐习惯了这片新天地的生活。然而,其中并不包括改变宗教信仰。他们希望能拥有自己的教会。于是为了照顾爱尔兰裔移民的福祉,许多罗马天主教教堂应运而生。其中最古老的一所,在墓碑村的微笑墓园里还可以看到。

面对天主教徒这般的行动,早先搬进来的清教徒们倒是十分冷静。原本这片土地就是由罗杰·威廉斯那样的人开发出来的,他们虽然也是清教徒,尺度却宽多了,因此会有那种反应也就不足为奇。

因为有这么一段故事,致使在清教徒占压倒性多数的新英格兰地区,大理石镇和墓碑村一带却例外成了罗马天主教信徒比较多的区域。

2

既然讲到宗教了,就让我们再把话题转回墓碑村吧。

和大理石镇的蓬勃发展相比,可说是完全被人们遗忘的墓碑村,在第二次大战后又重新跃上了地方历史的舞台——而且,还是用跟它那阴森地名满相符的方式。

一九四五年,有一名英国人混在战罢归来的士兵中,来到了墓碑村。这个人名叫史迈利·巴利科恩,是葬仪社的老板。

史迈利在伦敦继承了祖父汤玛士·巴利科恩一手创办的葬仪社,然而,他这个葬仪社老板不光对死人,连对活着的漂亮的女人也非常感兴趣,一向花名在外。年纪轻轻的他会来到这鸟不生蛋的地方,也是那坏习惯害的。他沾上了人家退休上校的老婆,在伦敦混不下去,只好收掉葬仪社,渡海来到美国。

只是,这风流成性的葬仪社老板一上船就后悔了。为什么呢?因为他亲手关掉的葬仪社在伦敦可是数一数二的老店。为了让读者了解横渡大西洋的史迈利有多后悔,我们必须先从他的祖父汤玛土·巴利科恩的伟大功绩说起。

汤玛士在世的时候正值维多利亚王朝。当时身为一介穷记者的汤玛士在因缘际会之下,加入了刚成立的伦敦公墓公司(London Necropolis Company)。这家公司做的是墓地开发的生意,算是当今灵骨塔业者的先驱。汤玛士的转职正好挑对了时机,当时恶劣的环境、传染病以及贫困的生活,导致死亡率达到颠峰,搭上当时伦敦墓地扩大政策的顺风车,他经手的墓地也大卖。

就这样,他赚到了一笔钱,开始有了自己创业的想法。一八四〇年,毅然决定自己当老板的汤玛士以买卖墓地得来的钱为资本,在伦敦开了家葬仪社兼礼仪用品公司。

这次的决定又是正确的。葬仪社比外行人想像的好赚一倍,至于礼仪用品店又比葬仪社好赚个三倍,是会生蛋的金母鸡。

颇有生意头脑的汤玛士不但从法国请来设计师,还替美丽的丧服制造豪华的型录。跟他的做法相呼应的,是当时因为缝纫机普及而积极拓展市场的伦敦时尚界。至今依然使用在黑纱上的一种叫做“绉纱”的材质,为了因应丧服的需求而被大量开发,就是那时候的事。用到的场合少,价格却很昂贵的丧服或葬礼用品,对上流社会而言是不可或缺的门面摆饰,也因此制造或贩卖它们成了颇有赚头的好生意。就这样,不管是死人还是活人的钱,都大量流进了汤玛士的口袋。

汤玛士之所以能顺利累积财富,不单只因为他是个幸运的男人。他看准了英国殡葬业处于蓬勃发展期的趋势,也具备了一边掌控社会情势,一边逐梦淘金的才能。

英国火葬协会的成立就是最好的例子。一八七四年,由维多利亚女王的御医亨利·汤普生主导,并在各界知名人士(其中包括因帮《艾丽斯梦游仙境》绘制插图而名噪一时的约翰·泰尼尔大师)联署支持下,该协会终于诞生了,不过,这期间汤玛士也主动帮了许多忙。就当时伦敦市民的情感和信仰而言,要他们接受火葬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协会那边也是一直拖到一八七九年才敢实验性地先烧一头马来试试,不过在那之后,为了讲求卫生,火葬开始在英国普及了起来。由此看来,汤玛士确实有先见之明。

就这样,由汤玛士打下基础的葬仪社成为巴利科恩家代代相传的职业,不过却由于前面讲的那件事,在史迈利这一代断了。

没守住祖先辛苦建立的基业,流落到了新英格兰乡下的浪荡子史迈利,在新天地里选择从事的行业竟然还是开葬仪社。在墓碑村的郊区买了间老房子住下来的他,承袭了祖父的智能,想到可以把那一带被遗忘的土地开发成墓地。

史迈利的这个主意,后来成为美国殡葬业者惯用的伎俩。墓园的土地不用课税。只要锁定墓碑村周边不适合盖房子、也不适合耕种的廉价土地,以免税的方式购入,整理成墓地后再高价出售——这可是大钻法律漏洞,稳赚不赔的生意。

过去,几乎无偿取得了这片土地的精明英国人没有好好利用它,任其荒废;两百年后,从英国渡海而来的男人以同样便宜的价钱买下了它,这次他却像米达斯王一样,让废土变成了黄金,化腐朽为神奇。

史迈利首先成立了非营利法人的葬仪社,成为发起人。然后,他再跟当地的土地开发业者合作,把将来要作为墓地的土地登记在土地开发公司的名下。土地开发公司和葬仪法人签订契约、提供土地,法人则把那些土地变更为墓地贩卖。买卖价格的五成做为法人的经营及维持费,剩下的则全归发起人所有。如此一来,法人的收支将永远是零,使非营利事业的招牌不致毁损;但实际上,发起人却可从几乎不用钱的土地获得几十万美金的利润,这神奇的赚钱方法全是史迈利想出来的。

虽说他在伦敦是因为乱搞男女关系而导致生意失败,可是这样看来,史迈利似乎也遗传到了祖父开葬仪社的天赋。这个精明的英国人很快就把美国殡葬业的经营技巧参透了。引进英国特有的尸体防腐处理技术就不用说了,像是墓地管理维修费的基本金制度,或是埋葬的生前契约制等,他也一一把这些想法付诸实行。

然而不可否认的,在史迈利的成功背后确实有着“运气”这回事。最大的关键就是一九五〇年大理石镇议会通过了与墓地冻结有关的条例,明文规定,大理石镇自一九五〇年以后都不准再开发新的墓地。

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什么特例。人类自有史以来,就曾多次试图将死人的地盘和活人的地盘分开或是融合。因时代的不同,死人可能受到阳世亲人的厚葬,也有可能被视为不祥物,弃置在郊外或教会里。

殷鉴不远,比方说,路易十六政权结束时的法国,就曾把已经使用超过五百年、具有悠久历史的“圣婴公墓”整个挖开来,改作其它用途;十九世纪初期,拿破仑三世更下令废止对都市发展而言有如绊脚石的墓地,企图将它们迁往巴黎郊外。比这些更新、与大理石镇的例子更类似的,就属一九三七年在旧金山实施的墓地禁止令吧!这条禁止令颁行的背景,当然是因为旧金山供活人使用的土地严重不足,可是受到池鱼之殃的却是旧金山近郊一个名叫科马的小镇,活人和死人的人数比一下子变成了五十对好几万,全镇彻底地“墓地化”了。

大理石镇的情况和刚才举的加州的例子可说颇为相似。虽说这是幅员广大的美国,但四周都被丘陵环绕的大理石镇,土地本来就有限,再加上当时镇上正积极发展观光产业,为了活人的利益,只好牺牲死人睡觉的地方了——持这种看法的人还满多的。

要是让喜欢讲大道理的人来发表意见,比方说前面提到的社会学学者,肯定会说这种现象正足以说明现代人对死亡抱持的态度——明显地排斥、抗拒死亡。也就是说,在道德良知的废墟之上,有的只是对生者利益和幸福的追求,以及由快速经济成长所支配的都市化文化,因此死人会被赶出活人的地盘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总而言之,因为有这么一段故事,致使史迈利开设的微笑墓园不断从大理石镇那边吸收改葬的墓地,更从一九五〇年起,一肩挑起该镇专属墓园的重责大任。史迈利原本是英国国教徒,因为第二任妻子是天主教徒的关系,才改信了教,不过墓园这边倒是不分教派,怎样的葬礼都办。

认真说起来,史迈利其实是个无神论者,美国的理性主义和实用主义反倒比较吸引他。“分得那么清楚,怎么开葬仪社啊?”这才是他的真心话。

在那之后,史迈利的墓园不仅扩充设备,还把拥有欧洲庭园风格的墓地整理得美轮美奂,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其名声之响亮,不仅大理石镇,在整个州都声名远播,甚至有人不远千里地捧着钞票上门来签约呢!渐渐地,许多墓碑村的居民依附在这座大墓园底下讨生活,史迈利更被推上了村长的宝座。在美国,殡葬业者的社会地位本来就高出其它国家很多,葬仪社老板当市长、县长的例子并不罕见。

就在众人以为他应该还得起在伦敦欠下的借款的时候,史迈利突然对葬仪社的生意失去了兴趣。如果说他的事业企图心只是出于想跟伟大祖父一别苗头的心理的话,这样就不难理解了。六〇年代以后,史迈利把他的热情全放在股票和投资上,墓园的经营则草草交代了事。结果,史迈利个人的财富是增加了,墓园本身却没有扩大到全国级的规模,不过至少它没有辜负“全州第一”的盛名就是了。

3

就这样,自维多利亚时代开始,开葬仪社成了巴利科恩家的事业,代代传承了下去。但说到谁要来承接史迈利的衣钵,这又是个伤脑筋的问题了。

史迈利结了两次婚,总共有六个孩子。第一次结婚是在刚抵达美国的一九四五年,对方是他在船上认识的英国画家的女儿劳拉。短短五年的婚姻生活里,劳拉帮他生下了三男一女,然后就死了——死因是自杀。该怎么说呢?天生具有艺术家纤细气质的劳拉似乎受不了史迈利一再偷腥的恶习——大家都是这样传的。

劳拉留下的四个孩子,长女洁西卡嫁给了承包墓园生意的不动产商人之子弗雷德里克·欧布莱恩;三子史蒂芬离家出走后,最后客死在日本。所以现在遗留在墓园的就剩长子约翰和次子威廉两人。

另一方面,劳拉自杀后,史迈利在一九五〇年跟传言中的外遇对象之一莫妮卡结了婚。莫妮卡不论就聪明才智还是教养都比不上劳拉,不过她可比劳拉美上了好几倍。听说她就是在墓园内的天主教堂打杂时被史迈利看上的。婚后,莫妮卡马上生了对双胞胎,取名为詹姆士和杰森。双胞胎之一的杰森受到信仰虔诚的母亲影响,成了天主教神父,却在越战归来不久后就去世了,因此莫妮卡的儿子只剩詹姆士一人。被双胞胎兄弟单独留下的詹姆士,选择了在墓园工作的老路。

现在留在微笑墓园的三个孩子,认真说起来,就属约翰最有乃父之风,最得史迈利的真传。

约翰一开始很排斥继承葬仪社的家业,他成了医生,自己在波士顿开医院,却因经营不善而在一年前返回了墓园。即使如此,史迈利还是相信约翰遗传了自己做生意的本事,把墓园的经营权交给了他。然而,王位的转移是不可能那么平顺的。约翰大概看父亲这个土皇帝作威作福觉得很不顺眼吧?两人之间经常发生冲突。然后史迈利病倒了,约翰总算得以发挥自己在殡葬业上的天分,慢慢地把个人的经营风格展现出来。这下子,质疑约翰会不会做生意的声音也变小了。别看他算盘打得很精,偶尔也会做出孤注一掷、血本无归的事,只能说是被鬼附身了吧?

跟约翰比起来,威廉比较像母亲劳拉。他对做生意没兴趣,反而钟情于艺术。从学生时代开始,威廉就花了大笔金钱在戏剧上,到现在他仍未放弃自己的梦想,期望有朝一日能从墓园经营者变成一名演员。

至于莫妮卡的儿子詹姆士,则跟劳拉的孩子是完全不同的典型。他天生就是个工匠,若论到尸体的修整及防腐技巧,他可说是东部的第一把交椅,只是他的性格有点扭曲,能否成为一名好的墓园经营者就有待商榷了。

如果史迈利就此咽气的话,墓园百分之九十九会由约翰继承吧!但偏偏他们兄弟又不是那么的团结,所以巴利科恩家和微笑墓园的前途可说是多灾多难啊!

总之,在大展经商才能的清教徒以印第安人的墓石为舞台安排了一场骗局后的两百年,墓碑村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村落。这里跟二十世纪大部分的城市都不一样,正好颠倒过来,是活人依附着死人过生活的。就像字面上的意思一样,“墓碑村”成了一个到处都是墓碑的村落。

而站在这坟墓之村的至高点掌控一切的,就是微笑墓园和开设葬仪社的巴利科恩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