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房间

门铃才响第二声,年迈的山姆·霍桑医生就拉开了门,午后强烈的阳光照得他直眨眼睛。尽管五十年不见,但他还是立刻认出了来者。

“请进,快请进!”他催促道,“时光飞逝呀,北山镇那日一别,竟然已经过了那么多年……没有,哪儿的话,绝对没有打扰我。等会儿还有客人要来,一位朋友,经常拜访我,听我唠叨往昔的好日子。说也有趣,我正要给他讲你,还有其他人,在蓝思警长婚礼那天发生的事情。知道吗,我常常想起这个案子。在那时候我协助破解的谜案当中,八角房间无疑是独一无二的。愿意听听我眼中的前后经过吗?很好,好极了!请坐,请坐,让我给您斟上——呃——一点喝的。咱们都上了年纪,时不时喝口雪利酒对血液循环有好处。还是说,你想来点儿更有劲的?不要?那好吧。你也知道……”


时值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对北山镇而言,这个十二月算是风平浪静。十四号,星期六,也就是婚礼那天,连片雪花的影子都看不到。若是我没记错,那天阳光明媚,温度在十五度上下徘徊。我早早起床,蓝思警长请我做伴郎。在北山镇住下来之后,我和警长成了亲近的好朋友,虽说他比我年长将近二十岁,但我还是很乐意在婚礼上站在他的身旁。

“山姆,”早些时候,他这样说,“正是十月份,在邮局的那一天,我真正意识到自己有多爱薇拉·布罗克。”薇拉是镇上的邮局女局长,精神旺盛,身体结实,四十来岁,邮局原先在百货商店里,现在有了自己的地盘。薇拉没结过婚,蓝思警长过世的妻子也没留下一儿半女。他们的关系曾经是纯粹的友情,后来慢慢结出爱情的花朵。我打心眼里替薇拉和警长高兴。

事实证明,薇拉·布罗克把她感性的一面隐藏得很好。她告诉蓝思警长,她最大的心愿不过是在伊甸老宅里著名的八角房间举行婚礼,这是因为她的父母四十五年前结婚时的地点就是科德角的一处八角宅邸。尽管不挂在嘴边,但警长其实是个虔信上帝的人,他想和初婚时一样,在镇上的浸信会教堂举行仪式。两人就此事发生了小小争执,最后出面解决问题的还是我,我去找教堂的牧师——汤普金斯博士——谈了谈,他不甚情愿地同意在八角房间为新人祝福。

伊甸老宅位于小镇边缘,历史悠久,景色优美。约书亚·伊甸在十九世纪中叶兴建了这幢屋子,当时正值所谓的“八角狂热”横扫美国,在纽约州北部和新英格兰地区更是风行一时。约书亚·伊甸极为迷恋八角构造的房屋,这使得他在新家的主层上特地添了一个镜面八角房间。他选了原先定为书房的宽敞方形房间,用从顶到底的镜面壁橱切断房间四角。四扇镜门的宽度与相隔的墙面宽度相同,房间便成了正八角形。房间仅有一个通向外部的门,走进去,你面对的是屋子南侧的大阳光窗。左手边和右手边的墙壁,在镜面隔断之间的位置上,悬着十九世纪的运动海报。这个房间虽说古怪,但也令人愉快——假如你不介意有那么多镜子的话。

四扇镜门背后各有一间壁橱,里面的格架从地面一直延伸到天花板。架子上摆满了书籍、花瓶、桌布、餐具、瓷器和各色小玩意儿,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房间里却空空荡荡的,只有窗口的一张小台子支起一瓶鲜花。

平时如何我不清楚,至少这就是我在婚礼前几天去查看时见到的场景。我的向导是年轻的约什·伊甸,建造者的孙子,一位英俊的年轻人,对自己家族在北山镇的传统地位颇有自觉。他打开八角房间的锁,拉开厚重的橡木大门:“你大概也知道,山姆医生,我们时而为了婚礼和私人聚会出租八角房间。这么漂亮的地方,理当和社区居民共享,警长的婚礼自然配得上最好的舞台。”

“我太年轻,对八角房屋缺乏了解。”我承认道。

他闻言粲然一笑:“我比你还年轻一两岁哩,不过嘛,让我试着给您讲讲吧。八边形的构造既实用又经济,但和迷信也有些瓜葛。有种说法,邪灵常出没于正交角落中,而八角形的屋子没有直角,因此也就没有邪灵的栖身之处。所以呢,关亡人很喜欢八角房屋。事实上,据说我祖父的朋友在这个房间里举办过不少降神会。在我来看,他们招来的魂灵同他们想趋避的一样可怕。”

我瞥了他一眼:“这个房间闹鬼吗?”

“有些古老的鬼故事。”约什呵呵笑道。他边讨论婚礼细节边给我展示塞得满满当当的壁橱,又领我到窗口看窗外的风景。离开之前,我注意到他在检查窗户,确认室内的扭销已经转好。厚实的橡木门有一道钥匙锁,室内还有一道门闩。从外面没法拉上门闩,他拿出细长的钥匙,锁上了门。

“把鬼魂锁在房间里?”我笑着问他。

“壁橱里有些古董挺值钱。”他解释道,“不用的时候,我总是锁好门。”

我们在前楼梯口遇见了约什的妻子爱伦,她正抱着待洗的衣物下楼。爱伦热情地和我打招呼,一双蓝眼睛闪闪发亮:“你好,山姆医生,我还在想你啥时候过来呢。很高兴又见到你!”

她面孔红润,焕发着青春的健康和美丽,总是那么欢天喜地的,这让我很嫉妒约什·伊甸。他们在大学里相识,毕业后不久结婚,尽管两人都比我年轻,但都似乎完全掌控了自己的人生。约什的父亲托马斯在战后弃家不归,宁愿在巴黎和他在那儿结识的一名舞女同居。这打击让约什可怜的母亲无法承受,伤心和一九一九年的流感大暴发夺去了她的生命。

后来,约什去念大学,法庭宣布他的父亲已事实死亡,虽然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件事情,但多年来杏无音信也足以说明问题。约什继承了伊甸老宅和一笔遗产。他很明智,没有将之放入股市,而是投资地产;在最近华尔街的大崩溃中,他毫发无损。另外,不时出租八角房间亦是一笔可观收入。爱伦甚至建议将整幢屋子改建为餐厅,当然,前提是废除《禁酒令》的修正案能够通过。坊间已有传闻,说复兴酒业创造的工作机会可以部分抵消居高不下的失业率。

“我们在为周六的大日子作准备。”我告诉爱伦,“我来是就是为了提前看看房间。”

“蓝思警长肯定紧张得坐立不安。”爱伦坏笑着说。

“你恐怕都注意不到。他毕竟不是第一趟了,但对薇拉来说却不然。”

“我想他们一定会非常开心的。”爱伦说。

爱伦看来颇为看好这场婚礼。星期五晚上,大队人马前来彩排时,她给了薇拉和警长一个惊喜,拿出一床手制的被子当做结婚礼物送给他们。

“太漂亮了!”薇拉开心大叫,“就用它铺婚床了!”

“约什和我的小小心意而已。”爱伦低声说。比起上次见到她,爱伦显得不怎么活跃,大概是被严肃的汤普金斯博士吓住了吧。

牧师到场时身穿灰色套装,阴沉着脸同蓝思警长和薇拉打招呼,祝他们一切都好。然后,他转过脸对我说:“霍桑医生,你必须明白,明天上午的仪式一定要在十点开始。我在辛恩隅还有一场婚礼要主持。在教堂里的婚礼。”

“别担心。”我安慰他,心里有些郁闷我为啥非得和这么一位自命不凡的家伙打交道。

我们在八角房间快速演练一遍,约什和爱伦夫妇站在门口观礼。警长和薇拉只要两人陪伴,我是伴郎,而薇拉的好友露西·科尔则是伴娘。露西是个迷人的南方姑娘,快三十岁,一年前才搬来北山镇。她有时候会去邮局帮忙,在过去的一年内和薇拉慢慢亲近起来。

“知道吗,山姆,”早些时候,薇拉对我说,“要不是有露西的鼓励,我永远也不可能答应嫁给警长。一旦过了四十岁,还要不要初次嫁人就成了委实难决的事情。”

“可露西也没结过婚,不是吗?”

“没有,除非她在南方有个她从不提起的丈夫。”

露西性格外向,魅力十足,在某些方面和爱伦·伊甸颇为相似。我忍不住把她们看做新时代的先锋。书刊杂志里仍旧充满大城市轻浮女郎的故事,但我更喜欢露西·科尔和爱伦·伊甸这样的女人。

彩排过后,约什很细心地锁好八角房间的门,陪着我们走到我的车前。“诸位,咱们明天早上再见了。”他说。明天早上,几位亲近的朋友先在附近吃婚礼早餐,然后是一场招待会。

我把即将参加婚礼的几个人带回我的公寓,开了一瓶正宗加拿大威士忌。蓝思警长嘟囔了些犯法不犯法的废话,但这毕竟是结婚前夜的庆祝会呀。我们向新娘敬酒,向新郎敬酒,然后向我和露西奉上良好祝愿。

我又是起了个大早,因为我答应要开车接爱玻护士去婚礼现场。她唠叨个没完没了,兴奋得一塌糊涂,每逢即将参加婚礼和宴会,她都是这个样子。我们在路上接了蓝思警长,必须承认,我从未见过他这么衣冠楚楚的模样。我替他整了整大礼服,又正了正领带。

“收腹挺胸就更美了。”走向汽车的路上,我说,“你看起来真不赖。”

“医生,戒指没忘带吧?”

“别担心。”我拍拍自己礼服的口袋。

“你们俩可真俊俏,都能当婚礼蛋糕上的小人了!”我们坐进车里,爱玻感叹道,“剩下的那位不如让我嫁了吧?”

“当医生的老婆比当医生的护士更累人。”我笑着告诫她,发动了引擎。

我在伊甸老宅门口停车的时候,薇拉恰好钻出露西·科尔的小轿车。“哎,快看!”爱玻抬手一指,“新娘子!”她旋即记起我们乘客的身份,连忙加上一句,“蓝思警长,你可别看。婚礼前你不该见到新娘。”

薇拉·布罗克一袭白衣,美极了的蕾丝婚纱拖到地上。她用双手挽起婚纱,跑向伊甸老宅的正门。那一刻,她的年龄陡减一半,又是个年轻姑娘了,我看得出蓝思警长究竟为何爱上她。我把车泊好,走过去迎接露西。

“天气真好,正适合结婚。”我望着万里无云的天空,“或许今年不会有冬天了也未可知。”

薇拉又出现在门口,样子气呼呼的:“他们打不开八角房间的门,说是卡住了什么的。”

这似乎正是伴郎的职责所在。“交给我了。”我说。

进了老宅,我望见爱伦和丈夫两人站在八角房间的门口,面露难色。“门就是打不开。”约什说,“从没遇到过的事情。”

我接过他手中的钥匙,试了试锁。钥匙能转动,我感觉得很清楚,门锁一切正常,但房门还是岿然不动:“房间里有门闩?”

“是啊。”约什答道,“但只能由房间里的人在那头插上。房间里没人啊。”

“你确定吗?”

约什和妻子交换了一个眼神。

“我到外面从窗口看看。”爱伦说道。

就在这时,汤普金斯博士走进正门,他边走边看手里硕大的金壳怀表:“希望咱们能按时开始。你们都清楚,我中午还有一场婚礼在……”

“稍等片刻。”我告诉他,“门像是卡住了。”

“教堂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当然不会。”

爱伦急急忙忙地从后门跑进屋子,上气不接下气:“约什,窗帘拉起来了!你走的时候没有拉窗帘吧?”

“当然没有!有人在房间里!”

“怎么进去的呢?”我的疑问合情合理,“我看着你拧上窗户的扭销,锁好了门。”

“窗户的扭销没拧开。”爱伦证实道。

牧师开始叽里咕噜地抱怨,约什说:“烦请忍耐片刻。需要的话,我们可以破门而入。”

我用拳头敲敲门:“很厚实的橡木门。”

约什也举拳敲击。“里面的人听着,给我过来开门!”他大叫道,“我们知道你在里面!”

门内一片死寂。

“是夜贼?”蓝思警长推测道,“被堵在里头了,不敢出来。”

“敲破窗户进去如何?”我提议道。

“别!”爱伦说,“除非迫不得已,请别敲破窗户。玻璃至少到周一才能换上,现在毕竟是十二月啊。要是忽然来一场暴风雨。这个房间就毁了。你们能不能一起用劲拽门把手,里面的门闩不是特别结实的那种。”

我们听从了爱伦的建议,转动门把手,随后用力猛拽。厚实的房门似乎有所动摇。“爱玻。”我朝背后叫道,“到我的车后厢里拿拖绳来。”

隔了一两分钟,爱玻带着绳索回来,嘟嘟囔囔地说手给搞脏了什么的。我们把结实的绳索系在门把手上,拧开之后,我和约什使劲拉拽绳索。

“有反应了!”他说。

“警长。”我大声呼喊,“虽说今天您要结婚,但也还是请搭把手吧。”

我们三人拼尽全力,扯动绳索。场面仿佛儿时的拔河游戏,我们得到的奖赏是螺丝与木头分离时的摩擦声响。猝不及防之间,门砰然打开,我们被拽了一个趔趄。约什和我连忙跑进八角房间,爱伦紧随其后。尽管帘布遮住了窗户,光线昏暗,但我们还是能够辨认出,房间正中四仰八叉地躺着一个男人。他衣衫褴褛,一副流浪汉模样,我从没见过这张脸。他的胸口插着一柄细长的银色匕首,毫无疑问,他早已魂归天国。

身后,露西·科尔惊呼起来。

我绕过尸体,横穿昏暗的房间,到窗口卷起窗帘。唯一的窗户锁得很紧,扭销尽管只转了一半,但已足够锁紧窗户。我很轻松就拧开了扭销,凑近了仔细查看,想知道这东西能不能从室外转动,但窗框之间合得很紧,没有留下缝隙。窗玻璃也一块块都在原处,没有被敲破。

我转身返回房间中。房门朝外打开,门背后没有可供藏人的空间,带镜子的壁橱——

“你不打算检查尸体?”约什问我。

“我想他已经死透了。现在更重要的是检查这个房间。”

我特别感兴趣的是门闩,在我们几个人的合力拖拽之下,它和木质的固定器件分了家,此刻悬挂在门框上,两个螺丝被从门上拔了出来。检查完孔洞和螺丝钉槽缝中的木屑之后,我不得不承认螺丝钉曾将门闩牢牢地固定在木门上。

我注意到门把手上系了一根线,试图回忆昨天夜里有没有见过这个绳结。我没有这个印象,但也不能百分之百确定。

“他死了,好得很。”汤普金斯博士在发牢骚。

我从门前转过身:“从皮肤颜色来看,死了几个钟头。倒不是我铁石心肠,但有些事情一看就知道。有人认识他吗?”

爱伦和约什同时摇头,牧师在旁边抱怨:“途经镇子的流浪汉呗。警长,你就不该……”

“我认得他。”露西·科尔在门口静静地说。

“他是谁?”我问。

“我的意思不是说我认识这个人,只是说我见过他。昨天,他们有两个人,沿着铁轨步行。大概都是游民。我记得打绺的长头发和脏兮兮的红马甲,还有脸上那些细小的疤痕。”

约什·伊甸上前跪在尸体旁:“匕首像是壁橱里的一柄银质开信刀。爱伦,能看一眼开信刀还在不在吗?”

爱伦轻手轻脚地绕过尸体,打开窗户左边壁橱的镜门。

她翻找了几分钟,然后说:“不在。好像还少了些东西,具体是什么我不确定。”

“既然已经开始。”我提议道,“最好把四个壁橱都检查一遍。”

“为什么?”约什问。

我低头盯着地上的尸体:“呃,要是杀人犯没有躲在壁橱里,攀在哪个宽大的储物架上,那这桩命案的犯罪现场,就是一个真正密不可透的上锁房间了。”

接下来的几小时发生了许多事情,我现在已经没法一一回忆起来。我们挨个仔细检查了镜门后的四个壁橱,没有在里头找到躲藏的人。我测量了尺寸,确认壁橱背后没有假墙。搜寻结束后,我相信杀人犯没有躲藏在房间里,也没有任何秘密通道或翻板活门能供人离开。八角房间仅有一扇门,但是从内部闩上了,仅有一扇窗户,但是从内部扣牢了。

检查完窗户的扭销,我又跪在门口的地板上端详着系在门把手上的那根细绳。“这根绳子总是在这儿吗?”我问爱伦·伊甸。

她望着那根绳子:“不,不是我们的——除非是约什出于某些原因系在那儿的。”

但约什也没有系过那根细绳。剩下可能做这件事情的只有杀人者和受害者。一两年前,我读过S.S.范达因的侦探小说《金丝雀杀人事件》,其中图解了用镊子和细绳在门外转动把手的过程。想法很聪明,但不适合眼前的场景。

我试着设想,细绳可以绕在门闩上,然后从外面把门闩拽到位置上,但首先绳子不够长,其次,门扇和门框合得很牢,缝隙不足以让细绳穿过。底下,一根木条用钉子固定在房门内侧的地板上,显然是为了隔断气流。我找了一根较长的细绳,尝试着用它拉上门闩。然而,门关得非常紧,我根本拉不动细绳。

我全神贯注地琢磨这个上锁的房间,把其他事情全然抛诸脑后。最后,蓝思警长走过来,对我说:“医生,快十一点了。牧师马上要动身去辛恩隅。”

“天哪!婚礼!”

虽说薇拉对八角房间的热情无以复加,但还是拒绝在一个血迹未干的地方举行婚礼。我们出去,向等在瑟瑟寒风中的婚礼宾客宣布计划有变。所有人挤进汽车赶往附近教堂。尽管这番耽搁让他拉长了脸,但汤普金斯博士还是一副趾高气扬的凯旋模样,因为典礼终究还是要回归教堂举行。他匆匆忙忙主持完仪式,中间只稍停片刻,同新郎握手,啄了一下新娘的面颊,然后就消失在一团尘土之中,赶往中午那个婚礼的现场。

“再次结婚,感觉如何?”我问警长。

“棒极了!”他仿佛换了个人,感情洋溢,紧紧拥抱着新娘,“但蜜月似乎不得不推迟了。”

“为什么?”

“唉,医生,我毕竟还是警长,手头有一起未破的谋杀案。”

婚礼上,我都忘记了这件事情:“警长,你去度你的蜜月。你的手下能处理好的。”

“他们俩?”他哼了一声,“手提箱里有只臭鼬都找不到!”

我深吸一口气:“别担心,都交给我了。”

“什么意思?你知道谁杀了那家伙?知道他怎么在上锁房间里杀人的?”

“当然。就说你别担心了。天黑之前,保证让犯人进牢房。”

他敬仰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如果真是这样,等招待会一结束,我们就可以去度蜜月了。”

“尽管去吧。别再惦记谋杀案这档子事情了。”

我转身离去,脑子里想的都是该如何履行承诺。

我用车子载了伴娘出发。“这不是去招待会的路。”露西隔了几分钟才反应过来,“你这是在回镇子上。”

“咱们的任务比参加招待会重要得多。”我告诉露西,“你说你见过死者和某人走在一起。”

“另外一个游民,不知道更多的了。”

“再看见的话,能不能认出来?”

“不知道。也许可以。他的后脑勺有一块秃斑。这点我记得很清楚。脖子上扎着一条方格围巾。”

“咱们去找找看。”

“可招待会……”

“能赶上的。”

到了铁路车站,我沿着与铁轨平行的马路行驶。死者的朋友或许搭上快速货车,人已经在几英里之外了,特别是他与命案有关系的话。但是,依然值得花些时间寻找他。

过了北山镇,又开出去几英里,我们发现树林中有一片游民营地。“在这儿等。”我吩咐露西,“我去去就来。”

我顺着足印踩出来的小径,大摇大摆地穿过树林,希望篝火旁的那几个人不会惊慌逃窜。其中一个人,正凑近了火焰暖手,听见我的声音,扭头问道:“干什么?”

“我是医生。”

“这儿没人生病。”

“我在找一个人,他昨天从这附近经过。扎一条方格围巾,后脑勺有块秃斑。”我又补充道,“没戴帽子。”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没这么一个人。”篝火前的人说完,又问我,“找他干什么?他没有传染病啥的吧?”

“还不知道他得了什么,所以才非要找到他不可。”

另外一个人走到火边,他身材矮小,神情紧张,说话带南方口音:“听起来像莫塞?”

“闭嘴!”前一个男人咆哮道,“谁知道这家伙是不是铁路条子啊。”

“我哪种条子都不是。”我辩解道,“看这个。”

我掏出衣袋里的空白处方簿,处方顶端印有我的姓名和开业地址:“现在相信我是医生了吧?”

前一个男人的神情忽然奸诈起来:“如果你是医生,能不能开一张威士忌的处方?药店里有得卖。”

“那是为了医疗用途。”我隐然有些不安。第三个人随即出现,从后方包抄过来。

突然,露西按响了车上的喇叭。三个人意识到我并非独自前来,纷纷退散。其中一人拔腿奔向铁路。矮小的那一个离我最近,我一把捉住他,问道:“莫塞在哪儿?”

“放手!”

“告诉我就放你走。他在哪里?”

“沿着铁道往前,水塔旁边。他在等他的朋友。”

“你认识他的朋友吗?”

“不认识。他们俩只是结伴同行而已。”

我松开他的衣领。“你们最好尽快离开。”我警告他,“镇上的警长凶狠了得。”

我跑回车旁,爬了进去。“谢谢你,按喇叭救我。”我告诉露西。

“他们开始包围你,我见了有些害怕。”

“我也一样。”

我们沿着铁道旁的公路继续前进。

“我们要找的那家伙也许在水塔附近。”

水塔进入视线,天空勾勒出它的轮廓,忽然间,一个身穿破旧长外套的人跳出隐蔽处,奔向树林。“我想那就是他!”露西叫道。

我以车子允许的最快速度跟了上去,秃斑和飘飞的方格围巾始终位于视野之中。接着,我急刹车,跳下地面,徒步追赶。我比他年轻至少二十岁,没多远就撵上了他。

他在我的双手中挣扎哀求:“我又没做坏事!”

“你是不是那个叫莫塞的?”

“呃,我想是的吧。”

“我不会伤害你,只想问你几件事情。”

“什么事情?”

“昨天有人看见你和另外一个人在一起。他头发很长,打着绺,穿脏兮兮的红马甲。五十来岁的男人,和你差不多,脸上有些小疤痕。”

“是啊,我们从佛罗里达一起搭车上来的。”

“他是谁?跟我形容形容。”

“叫汤米,姓什么不知道。我们在奥兰多上了同一个货车车厢,快到纽约的时候下了车,然后换了一列火车来这儿。”

“你们来这儿干什么?”我问,“十二月,为啥从佛罗里达往新英格兰走?你喜欢赏雪不成?”

“他想来这儿,我反正也没别的事情可做。”

“那他为什么要来这里?”

“他说他能弄到好大一笔钱,属于他的钱。”

“他叫你在水塔等他?”

“是啊,他昨天晚上离开的,说中午前后回来,但我从此就没再见过他。”

“你再也见不到他了。”我说,“有人昨天夜里杀了他。”

“天哪!”

“他的那笔钱,他对此有没有说过别的?那笔钱在哪里?”

“他没告诉我。”

“他肯定说过些什么,你们从佛罗里达一路搭车上来的。”

名叫莫塞的人神情紧张地别开视线:“他只说他要回家了,回到伊甸园。”

我把露西·科尔送到举办招待会的餐厅,然后驾车赶回伊甸老宅。在门口停车的时候,天色已经开始变暗,十二月的太阳匆匆来去,此刻消失在了西方的森林背后。开门的是约什·伊甸,看起来既疲惫又烦恼。

“婚礼如何?”他问。

“非常不错,考虑得很周全。他们很快就动身去度蜜月。”

“很高兴这幕惨剧没有毁掉他们的好日子。”

“不知能否让我再看看八角房间?蓝思警长请我协助他的手下办案。”

“当然可以。”他领着我走进屋子。八角房间大门敞开,看得出他正在修理门闩被强行拔开时损环的木件。窗帘放了下来,正在消失的天光透过窗帘正中间的一个小孔射进室内,房间里几乎看不见东西。

“我不得不放下窗帘。”约什·伊旬解释道,“邻居家的孩子都跑来看血案现场。”

“孩子就喜欢这样。”我赞同道,“平时夜里窗帘都是拉起来的,对吧?”

“呃,是的——你昨天看着我锁门。窗帘是收起来的。”

“那么,把它放下来的要么是受害者,要么是杀人犯。”

“想必如此。他们要是在房间里点灯,肯定不希望外面的人见到里面的勾当。”

“什么勾当——”

“还能有什么?当然是偷东西!露西·科尔说她昨天见过死者和另一个流浪汉。两个人进来偷我的东西,争执起来,其中一人抓起那柄开信刀,捅死了受害者。”

“没有弄坏门窗,他们是怎么进房间的呢?更重要的是,杀人犯是怎么离开的呢?”

“这我就不晓得了。”他只好认输。

“死者名叫汤米。”

约什抬起头,望着我的双眼:“你怎么知道的?”

“他从佛罗里达向北旅行,就是为了来这儿,来伊甸老宅,取回他的财产。”

“山姆,你在说什么?”

“我认为死者是你父亲,是你那位战后就没回国的父亲。”

八角房间里一片漆黑,我们两人几乎看不见对方。约什到墙边打开天花板上的大灯。我们的镜像立刻出现在壁橱的镜门上。“太疯狂了!”他说,“你难道觉得我会认不出自己的父亲吗?”

“我想你的确认得。你或许太认得他了,以致当他在十二年后回来,想索取已经属于你的屋子和遗产时,对他动了杀机。他不再是你父亲,只是一个多年前抛弃了你和你的母亲的男人。”

“我没杀他。”约什不肯承认,“我根本没有认出他!”

我听见身后走廊里有人动了动。“我知道你没杀他。”我喟然叹道,“爱伦,进来吧,跟我说说,你为什么要杀死丈夫的父亲?”

爱伦站在八角房间的门口,面色惨白,不住颤抖。我早就在镜子里看见了她,知道她听见了我们的每一句话:“我——我不是存心——”她无以为继,约什跑到她的身旁。

“爱伦,他在胡说什么?这不可能是真的!”

“唉,只可惜真得不能再真。”我告诉他,“要是爱伦没有费尽周折,用上锁房间的把戏掩盖线索,陪审团很有希望认为这是一场事故,而非蓄意谋杀。你的父亲,汤米,昨天夜里回到这儿,想取回他曾经拥有过的东西。你从头到尾都在睡觉,但爱伦听见他的敲门声,放他进了门。爱伦带他来到这个房间,大概是害怕谈话声吵醒你。就这样,这个流浪汉,他站在那里,坚称是你的父亲,说他压根儿没有死,现在要取回伊甸老宅了。发现自己对这个地方的计划——餐厅等诸如此类的盘算——都将化为泡影,一时狂怒之下,爱伦走到壁橱前,拿起那柄状如匕首的银质开信刀,捅进了他的胸口。”

约什仍旧不愿相信,他摇着头说:“你怎么知道的?她怎么能杀完人之后让房间从内侧上锁?”

“回到这里前,我也不知道她的手法,但刚才我走进房间,看见光线透过窗帘正中的小孔射进房间,就在那一刻,我想通了。”

“窗帘上有个窟窿?真是有趣,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因为昨天夜里之前它还不存在。你想想看,与其他房间想比,八角房间有两个地方迥然相异——第一,房门正对着窗户,第二,门朝外打开。”

“这又有什么……”

“爱伦在门把手上绑了一根细绳,另外一端连着窗户扭销。然后,她从窗户爬出室外。今天早晨我们拽开房门的时候,那根细绳牵动扭销,给窗户上了锁。事情就这么简单。”

约什惊讶得合不拢嘴:“等一等——”

“我们一进房间,我就检查了扭销。很容易就能转动,但只拧到一半的位置——仅够锁住窗户而已。她用细绳绕着扭销松垮垮地绕了一圈,等扭销转到一半的时候,也就是指向房间内部的时候,细绳就将滑脱,这正是她的计划。当然了,我根本没往这个方向琢磨,因为窗帘是放下来的。这就是她不得不在窗帘上打一个小洞的原因——为了让细绳穿过去。爬出窗户之后,她必须把窗户和窗帘都放下来,让那根细绳就位,这件事情难度并不大。细绳捆得有些松,我们开门的时候,立刻便会被拉紧。”

“要真是这样,那根细绳去了哪里呢?”

“绳套离开扭销后,穿过窗帘上的小洞,多半飘落在了地上某处。冲进房间时,光线昏暗,我们不可能注意到那根细绳。我立刻走到窗口,检查窗户,你们两人则跟在我背后。爱伦只需要捡起那根细绳,从门把手上一把拉掉即可。她无疑想连根扯断的,但细绳却在中间断开,门把手上剩下的那一截只好由它去了。”

“就算我能相信,为什么非得是爱伦干的?当时不止她一个人在场,还有我、露西·科尔……”

他全心全意地想去相信妻子是无罪的。我非常憎恨自己非得要打破他的最后一丝希望:“只可能是爱伦,约什,你还不明白吗?正是爱伦绕到屋后,告诉我们窗户被锁住了。也正是爱伦说服我们,不要打破窗户,而是拉开房门——否则的话,她的设计就无法奏效了。只可能是爱伦,不可能是别人。”

“但她为什么非得弄出个上锁的房间呢?为什么要花这么大的力气,冒这么大的风险呢?”

“你父亲的身躯对她而言过于庞大,爱伦没法把他运到别处去。最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把窗户打开,让他看起来像是被同伙杀害的夜贼。但你也看见了,直到露西提起见过两个游民走在铁路旁,爱伦并不知道他还有同伴。这让我相信露西与此无关——因为如果是她,肯定会打开窗户,把嫌疑引向另一名游民。不,爱伦只能将尸体留在原处,但她想将其与屋子的其他部分隔离开来,与你和她隔离开来。她插好门闩,设置了细绳机关锁上窗户,或许希望人们会把死亡归咎于这个房间的古老鬼故事。”终于,约什松开了护住妻子的双臂,后退几步,开口问道:“爱伦,这是真的吗?”

年迈的山姆·霍桑医生往椅子里一靠,伸手拿起酒杯:“这当然是真的了,你说呢?爱伦。”

坐在对面的女人与医生年龄相仿,但她坐姿笔直,傲气逼人。她满面皱纹,头发雪白,但仍旧还是当年那个爱伦,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十年,但依然认得分明:“这当然是真的,山姆。我杀了那个老家伙,时光倒流,我还会再杀一遍。你送我进了监牢,我并不为此怨恨你。那些年很难熬,但我并不为此怨恨你。我怨恨你,是因为你害我失去了约什。”

“我和这个没有关系——”

“我进监狱之后没多久,他就和我离婚了。知道我再也无法返回伊甸老宅,这是巨大的打击。随后又听说他娶了露西·科尔。”

“这种事情在所难免。你们两个人很相似。你离开后,他投向露西的怀抱,我对此并不惊讶。”

“可是,你难道不明白吗?我杀死那老家伙,就是为了拯救伊甸老宅,为了保住我对其未来的憧憬。你却从我手中夺走了这一切——伊甸老宅,还有约什。”

“我很抱歉。”

“出狱之后,我搬到这个国家的另外一头居住。但我从来没有忘记你,山姆。你毁了我的人生,有时候我真想杀了你。”

“爱伦,是你毁了自己的人生。”

她叹了口气,瘫软在椅子里。无论是人生,还是斗志,在这一刻都离她远去。但她还要最后一搏:“我杀的那个人,他为了别的女人抛弃家庭,回来时身无分文,想窃取属于儿子的钱财。我难道真的傲错了吗?”

山姆·霍桑端详着爱伦的面容,良久之后方才答话,他的声音非常柔和:“汤米·伊甸绝不是为了另一个女人抛弃家庭的,爱伦,他在战后留在法国是因为受伤严重毁容。在我这个医生的眼中,他脸上那些小伤疤意味着整容手术,这也解释了约什为何没有认出父亲的遗体。我在法庭上没有提及此事,因为约什已经足够伤心了。你杀死的那个人,他并不该死。你在监狱里服的刑期,也非常公正。”

爱伦长出一口气:“十年前,山姆,我或许会连你一起杀掉。但现在不行,我太累了。”

“我们都太累了,爱伦。来吧,我给你叫辆计程车。”


“哎呀,”山姆·霍桑医生说道,“还不快进来!先前我还以为是你哩。那位坐进计程车的老妇人?真有意思,我今天正想和你说说她的故事。坐下吧,我给咱们斟上一点儿提神醒脑的好东西。要是你得空的话,等讲完八角房间的故事,我再给你讲一个紧接着不久发生的案件——非常令人困惑的医学谜案,发生在觐圣纪念医院。有位先生死了,心脏里有粒子弹,但身体上却没有伤口!”

(姚向辉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