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一

狐传里,最可爱的角色当然是狄南美,身为整个故事的灵魂人物,她且笑且闹,乐怒交加,嬉皮士的背后却隐藏着孤独的长久流浪,背负命运之神的严酷安排。无论是人还是狐,如果能够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大概都很值得珍惜和庆幸吧。

关于狄南美的性情,很多人问我是不是以自身为模板。我不能说不是,但也不能说是。倘若说是,我的腿的确没有那么长,腰也没有那么细,万一胡吃海喝导致整体膨胀变成一个肥婆,我只能去游泳跳舞苦做仰卧起坐消灭橘子皮组织,万万做不到嘴里随便念一两个咒语,三围仍然34,23,34。真是人生大恨哪……

当然,一切文字创作者都没有办法否认,笔下钟爱的人物设定里,一定会有自己的影子,挥之不去。因此细细说起来,狄南美身上,有三点很像我。

第一,爱吃。看过狐传以及猎物者的读者,一定记得许多与食物有关的场景。这些场景中一旦出现了南美,她所扮演的,一定是抢食者这一角色。无论是与猪哥抢,还是与小破抢,还是与不相干的人抢,她都矢志不渝,死缠滥打,不达目的,吃到满嘴流油,绝不停手。这么爱吃,却又不大挑食,红烧翅膀是她心头爱,家常葱花面也可以吃一吃,看到斜阳想咸蛋,要人家打包张口就是咖喱鸡。诸位,别的我不敢说,在这一方面,南美可跟我像个十成十。事实上,一种食物之所以会在小说里出现,都是因为它先行在我的生活里出现,反之,当南美在文字中感觉到自己饥肠辘辘,眼睛发绿,看到什么想吃什么的时候,我多半也同时处于那种状态,并对四周任何活物的生存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顺便说一句,在我家的洗手间里,有一处风景在各位的经验里应该会极为罕有,那就是偌大的书柜。倘若你觉得这都不值得肃然起敬,那么容我告诉你,那里面全部是菜谱和食经,著作者包括,唐鲁孙先生,沈从文先生,蔡谰先生……

第二:臭美。首先我要严正声明,我没有去整过容,隆过胸,也没有足够的财力每年冲去米兰或巴黎洗劫当季的时装秀——我最多去去香港,还得乘人家打折。上述一切事情我都没有做过,但我潜意识里面觉得凡是女人,都应该搞搞这样的震,以努力实现:上帝给我一张脸,我要自己再给自己一张脸的伟大理想。喏,俗话所谓的二皮脸,就是从这么一个典故来的……

第三:爱朋友,爱胡闹。

我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因为伙食问题跟食堂里的大师傅卯上了,我记得我点了一份红烧猪耳朵,他却坚持要给我一份清炖兔子肉,要说这两者虽然都是哺乳动物,味道可差得有点远,大庭广众之下,大师傅和我,就这么吵起来了,我的优势是嗓子,又清脆又响亮,说话速度飞快,一分钟能嚼下一百个字,一亮开来满堂安静,大家一边吃一边乐,跟听说书似的,但是我的劣势在于,我TMD太矮了。大师傅人家可一米八几,配一身烟熏火燎出来的肥肉,往那里一摆,跟座山似的,不用说话,就光居高临下瞪着我,眼看就能盼到我口水干,脖子肿,一头栽倒,人事不知了……

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洞察了这一大盘局势之后,我毅然放下了饭盒,紧了紧我的鞋,腾地一声——站上了自助餐台,把我的身高,硬生生拔成了两米出头,直追姚明而去——问你怕不怕?

过了好几年,我总算大了,人前人后,偶尔也有人赞我是个淑女,那时候我就一头冷汗,追忆往事,心想,幸好我当时没穿裙子啊……

但是,一头冷汗之余,我又想,当时我可真年轻啊……

只有年轻才会不计较功利的后果,去做疯狂而充满乐趣的事。不考虑意义,也不顾及结果,爱人人都说不值得爱的人,去人人都说太危险的地方,放开身心,只为遭遇。激情或伤害,体验,而不计算。

这就是南美的生活,以及她行为的准则。我们无法企及,模仿,因为她是不死的神狐,实现我这个卑微凡人的梦想。

在狐传里,白弃是我很意外的一个收获,因为我本身并不喜欢在故事里讲爱情,恰恰是他和南美那一笔带过的爱情,让许多读者向我呼吁,让他们在一起啦,希望他们有好的结局啊,好浪漫啊,诸如此类,简直大出我意料之外。仔细想想,原来白弃是所有女孩子梦中的完美男人,他强大而温柔,慷慨而细致,无条件付出,无条件容忍,却有最坚强的神经和气度,最重要的是,他帅……人家很帅啊。

你我都知道这样的人不存在于世上,因此,他是狐。

狐传结束,关于狐的故事,却在延续,也许永远不会结束,因为,我和你们,想必都已经把他们深深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