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一盏灯由新洛床头照下来。四顾无人,他觉得自在不少。他咬了口柏英托叔叔带回来的发粿——看起来很像粗粿麦面,味道也相像。他觉得自己仿佛又置身家乡,再度感觉自己年少起来。

他刚刚写了一封信回家,寄给他姐姐,说他打算一分得开身就回家一趟。等日期确定,他再打电报给她。他也附了一封信给柏英。

他想起自己和柏英谈恋爱的日子,串串回忆涌上了心头。

柏英已经长成十八岁的少女。身体发育成熟,不再是瘦巴巴的小丫头了。有一天,新洛由漳州回来,上山去看她。他看见她在厨房用石磨磨米。那是他离家半年回家的第一天。两人还相距五十尺。她回头看见他,手臂在木把上僵住了。他愣愣站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也一样。然后,她的手臂慢慢开始移动,石磨又慢慢转动起来。

怎么啦?她为什么不跑出来,像以前一样抱住他?现在当然不成,她已经长大了。不行,连农庄少女也知道礼法的。

新洛慢慢走向她。她放下把手,走向前来,笑得很甜,但是有一点羞涩、拘谨。

“怎么,你不高兴看到我?”

“当然高兴。”她答得太快了些。然后回头大叫,声音兴奋极了。“妈!新洛回来啰。”

然后又说,“等一下。我只剩一两碗米,马上就磨好了。”

她回到石磨边,眉头深锁。手推磨是用横的木柄来操作,柄端有绳子从天花板上吊下来。新洛静静伫立,望着她用手推石磨,身子一摇一摆的。她的眼睛不时由旁边看着他,眼神显得悲哀而寂寞。

这时他已知道,自己深爱她,她也深爱着自己。

那天下午,他们有机会在一起,像小时候一样坐在“鹭巢”附近的草地上,俯视阳光下的山谷。他开始吸她脸上的香味。她说:“别这样。”

“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

“因为我们都长大了。”

“没人看见嘛。”

“但是我不可能做你的太太。”

她用平淡的口吻说。她让新洛明白他们的处境。她不可能离开“鹭巢”,也不想离开。他母亲告诉过她,说他准备到新加坡好几年,为什么不陪他一道去漳州?那一年当然不行,他们家里人手不够。她若走了,有谁照顾祖父呢?他现在眼睛几乎全瞎了,行动、起居完全依赖她。她祖父不但需要她的服侍,心里有话,也只对她说。光是这一点就足够理由不让她走了。谁也不知道她哥哥天柱为什么不结婚?家里多一个年轻媳妇,可以帮很大的忙。偏偏天柱就是不肯娶。听说有人替她弟弟天凯说媒,她不知道那有什么用。据她所知,那个女孩子名叫珠阿,是一个“脑袋空空”、好吃懒做的人。她和天凯真是天生一对,只添一张吃饭的嘴罢了。珠阿长得挺迷人的。她是一个俏寡妇的女儿,受她母亲的教导,学会了搔首弄态,最会逗弄男人,天凯就喜欢她。柏英因为他们有一片好田,所以在村里家境还算富裕。天凯和珠阿他们可能在明年秋天结婚。想到一个不太正经的少妇就要住进家里,柏英觉得十分恐慌。

第二年,新洛回来,发现她人虽然变得更漂亮,但却仍和以往一样愁容满面,凡事只知听天由命。她那年十九岁,依照风俗,也该是嫁人的时候了。她家变了,环境改变不少。天凯的婚事花掉三百块钱。珠阿虽然生在一个比他们更穷的家庭,但她总觉得,自己是嫁了有钱人。她原本应该帮忙做些田事,浇浇蔬菜啦、喂猪养鸭啦,以及农家的各项杂务。但是她不肯做。洗衣服也只洗她自己和天凯的。头几个月,大家把她当新娘,不和她计较,她可真就得寸进尺越来越过分。后来大家明显地看出来,她把自己看做家里的“媳妇”——表面上是媳妇,其实却是大户家的少奶奶。赖太太是一个乐观、圆脸、讲理的妇人,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她也不是好欺负的,她开始摆出做婆婆的威严。往常平静、快乐的家庭,从此再也不是那么一回事了。珠阿在家自以为是大人物,因为只有她能生孩子,继承家里的香烟。她一切行为都表示,这是她唯一的任务。婆婆和柏英都讨厌天凯的太太,但是也没有办法。珠阿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的,她生性懒惰,才嫁过来几个月就显出邋遢的样子,天凯也一定感到很失望,他娶的太太原来这么冷淡、邋遢,一点也不亲切和睦。但是她胸部很大,臀部肉感,他根本离不开她。照理说,家里每一个人都应该互助合作才对。等到赖太太逼不得已唤叫珠阿做东做西的时候,双方都变得气冲冲的。至于柏英,她觉得凡事若等珠阿来做,还不如自己动手容易些呢。柏英洗衣服、晒衣服的时候,就见珠阿逛来逛去,笑眯眯的,根本没打算帮忙,简直叫人无法忍受,仿佛她肚子里已经怀了一个孩子,而她正忙着去尽母性天职似的,真是愈看到她愈使人火冒三丈。她好几次宣称自己怀孕了,但是柏英和她母亲都从没相信过。天柱一早下田,天黑才回来,很早就睡觉,一向都不太过问家里的事情。

祖父的眼睛现在完全瞎了,时时刻刻需要照顾。看到柏英和祖父——她不照风俗叫他“安公”,而昵称“阿公”——的情感,确实很令人感动。她觉得照顾祖父是她一生中最完美的事务,精神、感情百分之百融洽在一起。不管她多忙,祖父的事情总是第一优先做好。他们生活还算过得去,家里有很多肉鸡和鸡蛋,柏英特别喜欢亲手为祖父烹饪,并且亲手喂他吃。

田里人手不够。天柱做,天凯吃,女人替他们理家,仿佛都是天定的。有一天,天凯提起甘才,他建议要他来帮忙。新洛在学校就认识甘才,眼睛圆圆的,笑容诚实可爱,但是在课堂上其笨无比。他只会扳手指头做算术,最多可以算到二十。所以他这样算法,七加四就很困难了。他不由八、九、十、十一算起,却弯起指头,又从一算到七,等他算到十一,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七”后面又弯了多少根指头。同学笑他,他也不生气。他承认他们聪明,却弄不懂他们是怎么算的。

“甘才,”新洛说,“别弯手指。由八算起嘛。”

他又弯起手指。“一、二、三、四……”换句话说,他就是弄不清加法的奥妙。

新洛和其他男孩子看看他,他也用坦率、善意的眼光看大家,抽起鼻子笑一笑。他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始终很快乐。他三岁就没有母亲,父亲很疼他,他是独生子。现在他父亲也死了。说也奇怪,这样傻的人却从来没有被人欺负过,他总是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对谁都笑眯眯的。他身体很壮,肩膀宽宽的,很会游泳。这就是新洛在学校认识的甘才。

村姑们都爱逗他,但是也很喜欢他。他来来去去打零工,从不计较报酬。他根本不会想到去伤害任何人。

柏英家现在雇了甘才,从田事到最简单的家务,他样样都来。他善良、有耐心,只求三餐饭和一间房舍。

那年新洛回来,柏英含着眼泪招呼他。刚好那时候大家都在后面,在谷场上捡取落穗。柏英回厨房去拿东西。她看见新洛走进篱笆,就冲过去迎接。她握住他的手,四目交投,眼泪顺着面颊往下滴。他们手拉手进屋,然后去看大家。大伙儿过来的时候,她的眼睛还湿湿的。那是快乐的泪珠,她也不想隐藏。珠阿恶声说:“看哪,柏英好高兴。她一定每天都在梦想他回来。”这个玩笑太过分了。

坦白说,新洛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深深爱她,但是他们的生活离得那么远。他知道自己马上就要出国读书了,大家也希望他去。他要上大学,等他毕业,她一定嫁人了。说也奇怪,他总觉得她永远不会离开“鹭巢”。

暑假过得很惬意,他们时常见面。甘才常常和他们一道。大家都没有把他当工人,在农家间有一种极民主的作风,每个人的身价都是由工作成果来衡量的。柏英和她母亲也都喜欢甘才。只要他在,大家都找他,他也以自己的力气大为荣,很乐意替人帮忙。每当他注视柏英或是替她做事的时候,爱慕的神情总是流露无遗。那种坦率的劲儿,叫人没办法生气。看到他拣起她辫子上落下来的毛线带子,握在手中,痴痴看着,仿佛那是菩萨的圣物,然后再交还给她,真情令人感动。

有一天,他们三个人在荔枝林里,她说:“我想看看鹭鸶巢的蛋。你们肯不肯替我找一个?”

“没问题。”最近这段时期正是荔枝龙眼盛产季节,甘才不论爬树、摇果子都很在行呢。

他真的爬上去了。鸟窝至少有五十尺高,架在岩石缝长出来的灌木上。

“拜托别去。”柏英大叫。“我只不过想看看鹭鸶蛋,可是爬上去实在太危险了。”

他根本没听见。岩石表面有几个零零落落的踏脚点,隙缝中一路都是密密麻麻的矮树。

“别去,别去。”柏英和新洛叫着。

“没关系。”他往下面大声说。

他一定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柏英和新洛两个人屏息向上望,他愈爬愈高。有东西落下来,树枝断了,但是他仍继续往上爬。到了顶端,他伸手去摸鸟巢,一只鸟惊叫了一声飞起来。他突然向后一歪,伸手去抓鸟蛋。

“一个还是两个?那里边有三个吧!”他向下大叫。

“一个就好了。喔,可千万要小心一点!”

他回身往下爬,手上握着一只鸟蛋。

“别那样用手拿,”柏英尖叫。“把蛋放在衬衣里。”

他照她的话去做,双手又可以自由活动了。他慢慢往下爬,面向岩石,双手抓紧岩面和树枝。突然在离地二十尺的地方,他踩到几块松动的石头,身子辘辘地溜了下来,稳定了一下,再轻巧地跳到地面上。

他们大松了一口气。他高兴极了,“很容易嘛,不必怕。”他说。

“你带下来了?”柏英说。

“带了什么?”

“蛋哪。”

他觉得肚子湿湿的。

“对不起,对不起,柏英。”

“没关系。你平安无事,我最高兴。”

“真抱歉。你要鸟蛋的。”

“没关系。我根本不应该叫你去。”

他脱下衬衣。肚子都染黄了,大家笑成一团。奇怪的是,第二天一早,她进厨房,甘才就拿一个鸟蛋给她,完完整整,丝毫没有损伤。

“看,看我给你带来什么。”他笑得好可爱、好开朗。

“谢谢你,甘才。但是我们不能再这样了,否则鹭鸶鸟会搬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