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窈窕淑女 第一章

她过了验票闸门,加入到等待渡船的人群中:穿着棉布睡衣的女人们,穿着毛毡拖鞋、镶着金牙的男人们。她的头发梳到脑后,扎成马尾辫,穿着牛仔裤——绿色斜纹及膝牛仔裤。

我心想,好奇怪。中国女孩穿牛仔裤,简直有些令人难以置信。

我看着她将一枚一角的硬币递给蹲在地上戴破旧毡帽的小摊贩。小摊贩将一张中文报纸卷成圆锥形,用铲子装了些西瓜子,递给那女孩。她转身走开,在离我一码远的地方停下来,心不在焉地用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拣瓜子吃。

我想,她也许是哪个富商的女儿,或者是女学生,抑或是导购女郎——不过作为外国人,我不能跟中国人交谈。

她把一粒瓜子放在牙齿中间,轻轻嗑开,瓜子仁儿就势落在嘴巴里。她身旁站着一个老男人,穿着高领长衫,倚靠在黑檀木的拐杖上,轻轻捋着自己那缕一英尺长的白胡子。一个婴儿从妈妈背上探出脑袋,黑色的眼睛闪烁着心满意足的光芒,露出只有婴儿才有的十足的安全感。一个戴着牛角框眼镜、穿着破旧开领衬衫的年轻人手里捧着一本书在看,鼻子几乎贴在了书本上。他在仔细研究一张图表,那本书叫作《空气动力学》。

那个女孩又将一粒瓜子放在上下牙齿之间,她的牙齿又白又整齐。这时,她看到我在看她,眼神似乎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下,所以我开口说:“我多希望自己也会。”

“啊?”

“我是说嗑西瓜子——我总是学不会。”

“不要跟我说话。”

她傲慢地转过脸去,看向不远处的挡板,挡板后面簇拥着花一角钱来乘坐下层舱的乘客:穿着破旧蓝裤子和破烂衬衫的苦力,戴着斗笠、穿着乌黑发亮衣衫的广东渔家妇女。她口里嚼着瓜子仁儿,显得非常不自在。

我尽量不让自己觉得受了冷落,我安慰自己说,毕竟,我一直不擅长搭讪,胆子太小。

这时她似乎变得……是的,她渐渐变得温和起来,拿眼角偷偷地打量我,揣测刚才是不是误解了我。

她很快把目光移开,又偷偷看了我一眼,然后十分谨慎地说:“你是水手吗?”

“我?水手?天哪,怎么可能?”

她稍微放松了些,问:“真的吗?”

“哦,真的。”

“好吧,你想跟我聊天的话我们可以聊聊。”

“哦,太好了,”我笑着说,“不过你为什么对水手这么敌视?”

“不是我啦,是我父亲。”

“你是说你父亲不喜欢水手?”

“嗯,他说水手到处招惹女孩子,惹是生非。”

“所以他不许你跟水手说话?”

“是啊。他说:‘你要是跟水手说话,看我不打你!’”

“哦,你父亲真是个明智的人。”

“是的,明智。”

渡船过来了,荡起阵阵水花。人群不断往前涌,我们被挤着上了踏板,在上层舱平台上的板条长椅上坐了下来。渡船是由中国人经营的,效率非常高,我们还没坐稳,水花就又起来了,引擎隆隆作响,渡船不停地颤动。我们经过九龙码头,驶过了停泊着的商船和许许多多的舢板。前方,海峡对面的小岛就是香港岛,蜷缩在几百英尺宽的狭长海岸带里。香港岛的中央是微型的摩天大楼群,两边长长的滨水区绵延数英里,停满了小船和舢板;后面矗立着太平山陡峭的山坡,越往上距离市中心和底层社会越远,在海拔稍高的地方,依然能看到零零星星的白色平房和社会名流居住的豪华公寓。

我们绕过九龙半岛,斜穿海峡,朝着香港东部人口最密集的湾仔驶去。我扭头看着身边的女孩,她的脸圆润光滑,椭圆形的黑色眼睛,睫毛卷翘,像是画上去的一般——只是这样的睫毛只有用最尖细的铅笔才能画出来。她的颧骨很高,看上去有点儿像蒙古人。

“你是北方人吗?”我问。

“是的,上海人。”

“你现在住在香港?”

“北角。”

“北角地段不错。”这也足以解释她为何会乘坐这趟渡船,因为湾仔过去就是北角——贫民区过去就是高雅的郊区——而要去北角,湾仔码头是最近的渡口。

“是的,只是我更喜欢浅水湾。房子更好。”

“你是说你有两套房子?”

“四套。”

“四套?”我知道中国富商非常有钱,足以让最有钱的欧洲人相形见绌,他们通常会拥有两到三套房子,但是四套我还从未听说过。“你是说这些房子都在香港?”

“是啊,都在香港。我父亲很有钱。”她有些扬扬自得,带着孩子般的天真烂漫。

“我猜也是。那另外两套房子在什么地方?”

她扳着手指头数了一下刚才提到的两套,然后接着说:“第三套,干德道。第四套,太平山顶。第五套……”

“没有第五吧!”

“啊,我刚才忘了——第五套,跑马地。不过这套房子太小了,只有十个房间而已。”

“这可一点儿也不小啊,”我笑着说,“那汽车呢?你父亲有多少辆汽车?”比起房子,中国人更喜欢买汽车。

“汽车吗?让我想想。”她眉头微皱,又数起手指头来,然后咯咯地笑着放弃了,说,“哦,我忘了有多少辆汽车了。”

“我猜你自己也有汽车吧?”

“没有,我不敢开。不过我不介意乘电车,我挺喜欢乘电车的。”她把报纸筒里一角钱买来的西瓜子放在我面前,问:“你想不想吃?”

“想,只是我实在剥不开,”我说,“你可要教教我。”

“你先试试。”

我试了好几次,但每次瓜子皮都被我的牙齿咬碎,里面的仁儿也不可避免地跟着碎掉了。看到我笨拙的样子,女孩咯咯地笑了,用双手捂着脸,马尾辫在脑后跳来跳去。然后她静下来,只是脸上还带着愉悦的光芒,她给我做了个示范——用手将瓜子沿侧面剥开,把皮剥去,然后将完整的瓜子仁儿递给我。

“是啊,我也是这么做的呀,”我说,“你的这粒肯定容易剥。”

“不是,都一样的。”

“那我还是放弃吧。你叫什么名字?”

“黄美玲。”

“美玲,真好听。”

“你呢?”

“罗伯特·洛马克斯,或者按照你们的叫法,洛马克斯·罗伯特。”

“劳伯特。”

“不是劳,是罗。”

“哦,罗伯特。你住在哪里?”

“这个,其实我……”

“山顶?”

“哦……算是吧,半山腰。我住在一家公寓,落日公寓。”其实我这么说也算是事实——我以前住在落日公寓,几天前刚搬到湾仔。我不好直接告诉她我住在南国酒店,至少在我了解她之前不能告诉她。

“你在政府工作,还是银行?”

“都不是。我之前是种植橡胶树的,不过几个月前我辞了工作开始画画。”

“画画?”

“就是在纸上绘画。”我本想把素描本拿出来给她看,但是我突然想起来我画的全都是南国酒店,就没有拿出来。

“我知道,艺术家。”

“哦,我现在还算不上艺术家。”因为我们相谈甚欢,我就问她是否可以哪天晚上跟我共进晚餐,可是她断然拒绝了。

“午餐呢?”我问。

“不行。”她坚决地摇了摇头,马尾辫也跟着晃动。

“但是我非常希望能再见到你,美玲。我们什么时候还能再见面?”

“不会了。”

“为什么啊?”

“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她解释说,这个婚姻是她父母安排的,按照中国的传统习俗,她与未来的丈夫还未曾见过面,不过她倒是见过他的照片,觉得他很英俊,他也非常富有。然而,如果不是因为她即将要结婚了,我们也就不可能相遇,因为在中国,女孩子远没有英国女孩那么自由。她知道,英国女孩可以交男朋友,而且她们的男朋友可以做只有丈夫才能做的事情,这些都无伤大雅,不会影响她们未来的婚姻。她还曾听说有个来自山顶富人区的英国女孩曾交过四个男朋友,后来在香港大教堂嫁给了一位高级官员。然而对一个中国女孩来说,这些想都别想,因为贞洁是婚姻中最必不可少的条件。按照习俗,结婚当天新郎的亲戚有权亲自来检验新娘的贞洁,如果发现新娘不贞洁,就有可能解除婚姻,那新娘就会被赶出家门,流落街头。

“所以说,我还从没交过男朋友,”美玲郑重地宣布,“我还没做过爱。”

“没有吗?”我被她如此坦率的言辞吓到了。

“没有,从未有过。”

“哦,你以后有的是机会,来日方长。”我很疑惑,这样的对话是不是只有在中国才可能发生,尤其是初次见面的时候。

她天真地看着我,问:“这个你们用英语怎么讲?”

“什么用英语怎么讲?”

“我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人从没做过爱——从未跟任何人。”

“哦,我们称之为处女。”我说。

“处女?就这么说?”

“是的。”

“是的,处女——就是我。”

她用涂着红色指甲油的手指指着自己说。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美玲,你真了不起!”我说,“那这个事情我们已经说清楚了,你到底要不要跟我一起吃晚餐?当然,我保证不会强迫你,不会坏了你的好名声。”

她再次固执地摇摇头,说:“不要。”

“可是我真想为你画幅画像。”

“不要。我们就此别过。”

渡船引擎开始反转,船体不停地颤动,慢慢靠近湾仔码头。踏板哐当一声放了下来,乘客们争相蜂拥而出,我跟在美玲后面下了船。我们在码头外面停了下来,一群黄包车夫闲坐在车把之间的空地上。码头三百英尺开外就是南国酒店,我站在这里就能看到酒店大门口悬挂的蓝色霓虹灯招牌,以及酒店顶层我的转角阳台,阳台上立着我的画架,方形的白色画布上是我早上刚开始的吉薇妮画像。

美玲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

“那是什么地方?”

“哪个地方?”我含糊地说。然后我飞快地转移了她的注意力,问:“你现在要去哪里?”

“轩尼诗道。”

“去赶电车?”

“不是,轩尼诗道有车来接我。”

“我能跟你一起走到那里吗?”

“不好,司机会告诉我父亲的。”

“难道你父亲会打你?”

“可能会的。”

“那你会不会冒险一次,跟我一起吃顿晚餐?”

“不可能,我走了。”

她伸出手来要跟我正式道别,我握住她的手时她突然小声地咯咯笑了,然后转身朝轩尼诗道飞奔而去,马尾辫荡来荡去。她回过头来,匆匆朝我挥挥手,然后就淹没在大排档、黄包车和来来往往的人群中。

我想,消失了,就这么消失了,正如同那句著名的法国格言:“离别,死去一点点。”我转身穿过码头回到了南国酒店。我一到阳台上,就把画板放在画架上,盖住了吉薇妮的画布。我在凌乱的桌子上找到一支木炭笔,趁着记忆还很鲜活,画了一张美玲的速写。画像中她的眼神既调皮又天真,一只手拿着瓜子,另一只手指着自己。在画像的下方,我写道:“是的,处女——就是我。”

画得不是很好,但是一看到这幅画我就会微笑,所以我就留了下来。现在我又拿出来看了一遍,画像已经脏兮兮的了,还被扯破了——是美玲撕破的,因为她不喜欢这张画——我又用胶带修补了一下。即使如此,这幅画像还是让我很开心,因为这是我为她画的第一张肖像。我已经记不清后来为她画了多少幅画像,我也从未数过,大概比她手中报纸筒里的西瓜子要多,也比她梳成马尾辫的头发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