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神秘客

像这样在温珀尔街后面卧房里进行的教育,通常会对普通的狗造成深远的影响。然而弗勒希并非普通的狗。他虽精力充沛,却也喜欢沉思;他虽只是条狗,却对人类情绪具有高度的感知能力。因此那间卧室内的氛围,对这样一条狗的影响力更是非比寻常。结果他的敏感度更为提升,男性特质却相对减低,但我们当然不能怪他。整天将希腊辞典枕在头下,他自然变得不喜欢吠叫和咬人;他宁可选择猫族的安静,也不喜欢狗族的强壮;而他最爱的,又莫过于与人类交流沟通。巴雷特小姐亦倾全力教育他,协助他精益求精。有一次,她从窗上拿下一台竖琴,放在他身旁,然后问他:他认为这台可以制造音乐的竖琴,本身是否具有生命?弗勒希像是经过一番凝视、聆听、沉思,再经过片刻的迟疑,终于认定竖琴并不具备生命。她又带他一起站在镜子前面,问他为什么要吠叫、颤抖?在他对面的那只小棕狗,不正是他自己吗?但什么才是“自我”呢?那是别人看见的东西?还是真正的“自我”?弗勒希再一次沉思良久,却无法解决这个有关现实的难题,只好更贴近巴雷特小姐,“意味深长”地亲吻她;至少这是真实的。

他的神经系统因为这类问题及情感上的困境而骚动不已,于是决定下楼去。我们不难想象,显然他的行为举止带着某种高傲的优越感,令凯弟郎——那只凶恶的古巴寻血犬——怒从中来,因此扑上去咬了他,令他一边哀号,一边奔回楼上,向巴雷特小姐求救。她的结论是:弗勒希“不是英雄”!但他为什么不是英雄呢?难道她不该负一部分责任吗?个性秉直的她,不了解他是为了她,才牺牲了勇气,就像是为了她,他才牺牲了阳光与空气。毫无疑问的,这种纤细的敏感性也有缺点——他扑到被拉铃绳绊倒的肯尼恩先生身上咬他,令她满心歉疚;他因为不能睡她床上而哭叫一整个晚上,或除非她喂,否则不肯吃东西,都令她万分困扰。即使如此,她仍愿意承担过错,且不怕麻烦;因为,弗勒希爱她。他为了她,拒绝了空气和阳光。“他值得人爱,不是吗?”她这样问霍恩先生。不论霍恩先生的回答是什么,巴雷特小姐早已有了肯定的答案。她爱弗勒希,而弗勒希也值得她爱。

仿佛没有东西能够切断这分连结——时光荏苒,岁月似乎只能令它更为巩固、强韧;而那样的岁月仿佛就是他俩一生的岁月。一八四二年变成一八四三年,一八四三年又变成一八四四年,一八四四年再变成一八四五年,弗勒希已不再是条幼犬,而是一条四五岁的成年狗,进入他生命中的黄金时期。然而巴雷特小姐却仍旧躺在温珀尔街的沙发上,弗勒希也仍旧躺在她脚边的沙发上。巴雷特小姐的生活是“笼中鸟”的生活,有时连续数周闭居家中,即使出门,每次也只出去一两个钟头,或乘马车去某家店铺,或坐在轮椅上被人推去摄政公园逛逛。巴雷特这家人从不离开伦敦市。巴雷特先生、七位兄弟、两位姊妹、仆役长、威尔森及女仆们、凯弟郎、法利、巴雷特小姐及弗勒希,全住在温珀尔街50号内,在家中餐厅里用餐,在卧室里睡觉,在书房里抽烟,在厨房里烹饪,提热水壶、倒馊水桶……,从一月到十二月。唯独椅罩变得稍微脏些,地毯变得稍微旧些,煤灰、泥巴、油烟、雾气、雪茄烟、酒和肉的气味累积在罅隙里、裂缝中、布料表面、画框上和雕刻的漩涡状花纹内。巴雷特小姐卧室窗外的常春藤愈长愈茂盛,它绿色的帷帘愈变愈厚;到了夏天,旱金莲和红花菜豆一起在窗台上的花盆里飙蹿,如火如荼地开着。

然而,就在一八四五年一月初的一个晚上,邮差来敲门。一如往常,信件掉进信箱里;一如往常,威尔森下楼去取信。每件事都和平常一样——每天晚上邮差都来敲门,每天晚上威尔森都去取信,每天晚上都有一封信是给巴雷特小姐的。可是今晚送来的却不是同一封信;那封信不太一样。即使信封还没拆开,弗勒希就已经知道了。因为从巴雷特小姐取信的模样,她把信转过来,盯着写下她名字那龙飞凤舞、遒劲有力的字迹;他看见她的手指莫名其妙在颤抖,看见她动作急躁地撕开信封,看见她聚精会神地读信,弗勒希便知道这封信与众不同。当她读信的时候,他一直盯着她看,随着她往下读的时候,他听见了一个铃声,如同我们在寤寐之间听见从街上传来的喧闹声中夹杂的一个微弱的铃声,却直觉知道那警示的铃声是为我们而响的,仿佛远方有人想叫醒我们,警告我们发生了火警,或窃盗案,或是某种将威胁到我们安宁生活的可怕事情,令我们突然惊醒——同样的,当巴雷特小姐阅读那张小小的、沾了墨汁的纸时,弗勒希也听见一个铃声,将他从梦中惊醒。那铃声在警告他的安全将受到威胁,叫他别再睡了。巴雷特小姐很快读完那封信,又慢慢地再读一遍,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信装回信封里。她,也睡不着了。

过了几个晚上,威尔森的托盘内赫然又出现同样的那封信。同样的,巴雷特小姐很快看完,再慢慢看、反复看,接着小心翼翼地收起来——不是收在抽屉里,摆在米特福德小姐长篇大论的信件旁,而是单独藏好。长期躺在巴雷特小姐脚旁的沙发上而培养出优越敏感度的弗勒希,现在必须为此付出昂贵的代价。他可以洞悉别人都察觉不到的蛛丝马迹,透过巴雷特小姐手指的抚触,他可以感觉到,现在她只为一样东西等待——那便是邮差的叩门声、和托盘上的那封信!本来她以规律的动作,轻轻摸他;突然之间——叩门声响!——她的手指紧抠,仿佛虎头钳似地箍住他,等待着威尔森走上楼梯。然后她取过信来,他立刻被释放,也被遗忘了。

但这有什么可怕的呢?他心想,反正巴雷特小姐的生活并无改变。的确,一切如往常。没有新的访客出现,肯尼恩先生照常来访;米特福德小姐照常来访;兄弟姊妹们也照常出现;傍晚时分巴雷特先生照常进来。他们没注意到任何变化,亦不疑有他。所以每当连续数晚不见那只信封时,他总会安慰自己,企图相信敌人已经走了。他想象那是个罩着长袍、戴着头巾的神秘男子,仿佛一名窃贼,经过时试图撬开门锁,却发现此地禁卫森严,只好作罢,又偷偷溜走了。弗勒希努力说服自己:警报已经解除,那个神秘客已经走了。可是不久那封信又会出现!

随着信封出现的次数日益频繁,夜夜不辍,弗勒希开始注意到巴雷特小姐变化的迹象。自从弗勒希认识她以来,他第一次看见她坐立难安、心情浮躁,无法读书、写作。她站在窗旁,凝视窗外。她焦虑地询问威尔森天气如何——外面仍吹着东风吗?公园里是否已有春天的迹象?噢,不,威尔森回答,外面仍吹着残酷的东风。而巴雷特小姐呢?弗勒希感觉她是既生气,又如释重负。她咳嗽,抱怨身体不舒服——其实远不如往年吹东风时那么不舒服。待四下无人时,她会把昨夜收到的信重读一遍。那是到目前为止最长的一封信,页数很多,全被墨水涂得满满的,到处画了些细小神秘的符号。弗勒希守在她脚旁的位置上,看得很清楚,却听不懂巴雷特小姐轻轻地在自言自语些什么。只有在她读到某页最后一行,大声念出(当然他并不懂):“你认为我应该什么时候来见你,再等两个月、还是三个月?”这时,他才得以探测出她情绪的骚动。

然后她拿起笔,迅速而紧张地写了一页又一页。但它们到底在说些什么呢——巴雷特小姐写下的那些小小的字:“四月来了。倘若我们活得够久,或许还看得见五月和六月的来临,或许……待和暖的天气令我恢复一丝生气,我便愿意见你……但刚开始我会怕你——当然这不是真的,只是写写罢了。你是帕拉切斯苏斯,我则是一名隐士,神经已在拷问台上绷断了,如今软绵绵地悬挂着,只因为一个脚步声、一个呼吸,便要战栗悸动。”

弗勒希看不懂她在他头顶上方一两英寸处写什么东西,不过即使如此,他也了解每一个字的涵义。他了解女主人在挥笔之间情绪是如何地骚动,矛盾的欲望又是如何地摇撼她——但愿四月快来,但愿四月别来;但愿立刻见到那个陌生的男人,但愿永远别见到他!弗勒希也和她一样,因为一个脚步声、一个呼吸而战栗、悸动着。时间残酷地不断往前推移,风儿吹动窗帘,阳光染白了头胸像,一只鸟儿在马厩里歌唱,男人沿着温珀尔街叫卖鲜花。他知道,所有的这些声音都意味着四月已经来了,接着五月、六月也会来——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那可怕的春天逼近。到底什么东西会随春天来到?是某种恐怖的东西,是巴雷特小姐畏惧的东西,所以弗勒希也畏惧它。现在他一听见脚步声便悚然惊起,然而那只是韩芮艾塔;有敲门声!但那只是肯尼恩先生。就这样,四月过去了,五月的头二十天也过去了。然后,就在五月二十一日,弗勒希知道那一天终于来临了。因为在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二,巴雷特小姐不断照着镜子,仔仔细细地用印度披肩把自己裹好,且吩咐威尔森把安乐椅拉近一些,但别拉得太近。她碰碰这个,又碰碰那个,然后便直挺挺坐在枕头堆里。弗勒希全身紧绷地趴在她脚边,和她一起等待——就他们俩,没有别人。终于,玛丽彭教堂的钟响了两下;他们继续等。接着玛丽彭教堂的钟又敲了一下——两点半!钟声止息的一剎那,前门响起一声大胆的叩击声,巴雷特小姐脸色发白,纹丝不动地躺着,弗勒希也静静躺着,听着那可怕的、无法阻挡的脚步声步上楼梯。弗勒希知道,上楼的正是那罩着头巾、邪恶的午夜暗影——那位神秘客!此刻,他的手正放在门上,门把转动,他在门口出现。

“是布朗宁先生,”威尔森说。

弗勒希盯着巴雷特小姐,看见她脸颊突然飞红,眼睛发亮,红唇轻启。

“布朗宁先生!”她叫道。

布朗宁先生拧拧自己的黄手套,眨眨眼睛,穿着神气又体面,却鲁莽地大步穿过房间,捉住巴雷特小姐的手,然后往摆在她沙发旁的那张椅子一坐。他们两人立刻开始交谈。

看着他俩交谈,令弗勒希最害怕的,是他的孤寂。曾经,他感觉自己仿佛和巴雷特小姐厮守在一个生了火的洞穴里;如今火已熄灭,洞穴里又黑又潮,而巴雷特小姐却人在洞外。他环顾四周,发觉景物全非:书架、五尊头胸像——他们不再是慈眉善目的坐镇神祇,变得既陌生又严峻。他在巴雷特小姐的脚旁挪动,她浑然不察;他哀哼,两人听而不闻;最后他只好静静躺着,全身肌肉紧绷,心中充满焦虑。两人不断交谈,但他俩的谈话不似其他的谈话那般徐徐流动、轻轻荡漾,而是仿佛急湍瀑布、跳跃摇晃、戛然而止,又突然开始跳跃。弗勒希从未听过巴雷特小姐用那样的语调讲话——如此兴奋,如此有生气。他亦从未看过她的脸颊如此红润发亮,她的那双大眼睛如此闪闪发光。时钟敲了四下,两人仍讲个不停。后来时钟又敲了一下,布朗宁先生倏地跳起来——他的每个动作都昭示着恐怖的魄力和可怕的胆量。才一转眼,他已用力握住了巴雷特小姐的手,拿起自己的帽子和手套,道了再会。他们听见他跑下楼梯的声音,再将门砰一声关上——就这么走了。

但巴雷特小姐并没有像在肯尼恩先生或米特福德小姐离开后那般颓然往后倒在枕头堆里,此刻她笔直坐着,两眼仍像在燃烧,双颊仍然发着光,仿佛还感觉布朗宁先生就在身边。弗勒希碰碰她,她吃了一惊,突然想起他,心情愉快地轻轻拍了拍他的头,接着面带微笑,表情十分怪异地瞅了他一眼,仿佛希望他开口讲话似的,仿佛冀望他能和她灵犀相通,感同身受。但她马上就自怜地笑了,似乎觉得自己太荒谬——弗勒希怎么可能和她感同身受呢?他怎么可能明白她的想法呢?他们之间从未有如此遥远而令人哀伤的距离,他躺在那儿,完全被忽视,他感觉自己就像只隐形狗,她根本不记得他的存在。

当天晚上她连鸡骨头都啃得一干二净,一丁点洋芋屑或鸡皮都不赏给弗勒希。待巴雷特先生一如往常进来探视时,弗勒希为他的迟钝而感到不可思议。他往那个男人刚坐过的椅子里坐下,头靠在那个男人刚靠过的枕头上,却浑然不觉。“难道你不知道,”弗勒希感觉奇怪,“刚才谁坐在那里?难道你闻不出来?”对弗勒希而言,整个房间仍弥漫着布朗宁先生的气味,冲击着书架,围绕着五尊苍白的头胸像旋转。然而那魁梧沉重的男人却懵懵懂懂地坐在女儿身旁,不疑有他。惊异万分的弗勒希偷偷经过他身旁,溜出房外。

尽管巴雷特小姐的家人盲目得令人咋舌,但随着时间一周周过去,他们也开始注意到巴雷特小姐的变化。她会走出自己的房间,到楼下客厅里坐坐,而且她还做了一件多年来不曾做过的事——跟姊妹一起徒步走到德文希尔街的城门!她的朋友家人都为她的进步惊叹不已,只有弗勒希明白她的体力来自何方——那是来自那位坐在安乐椅里的黝黑男子。他不断地来访;起先一周一次,然后一周两次。总是下午来、下午离开。巴雷特小姐总是单独见他。就算人不出现,信也会到。等他离开了,他送的花却还留在房里。每天早晨巴雷特小姐独处时,就写信给他。那黝黑、整洁、鲁莽又精力充沛、黑发红颊、戴着黄手套的男子,简直是阴魂不散、无所不在。巴雷特小姐当然会有起色,她当然走得动,就连弗勒希自己都觉得坐不住。过去的欲望又活了过来,一种新的不安攫住他,就连睡眠也缀满了梦。自从离开三英里界标之后,他从未如此频梦过——梦见从长草丛里窜出的野兔,快速往上冲、长尾飘扬的雉,呼啸一声从干草梗堆里冲出来的山鹑。他梦见自己在狩猎,梦见自己在追逐一只身上带有斑点的西班牙猎犬,但那条狗往前奔,逃脱了。他梦见他在西班牙,在威尔士,在柏克尔郡,在手持警棍的摄政公园管理员面前狂奔。然后他睁开眼睛,眼前既无野兔,也无山鹑,不见啪啪的皮鞭,没有高喊“Span!Span!”的黝黑男人,只有坐在安乐椅上,与躺在沙发上的巴雷特小姐谈天的布朗宁先生。

只要那个男人在,他就根本睡不着觉。弗勒希大眼圆睁,躺在那儿竖起耳朵听。尽管他不了解有时一周三次,从两点半到四点半,在他头顶上你来我往一字一句的意义,但他可以察觉到那谈话的语气及声调不断在改变;而他的准确度是极可怕的。刚开始巴雷特小姐的声音勉强而生硬,带着极不自然的兴奋,现在却变成他从未听过的暖意和轻松自在。而且每次那个男人来的时候,他俩总会发出一些新的声音——一会儿怪异地吱吱喳喳,一会儿仿佛一对疾飞的鸟在他头顶掠过,一会儿又咕咕咯咯地,像两只巢中的鸟;然后巴雷特小姐的声音再度升高,在空中翱翔盘绕,接着布朗宁先生爆发出一连串锐利刺耳的笑声,然后只剩下一片模糊的嗡嗡絮语,仿佛两个声音已融合为一。但是,随着夏日变成秋天,弗勒希不胜恐慌地又听见另一种新的声调,那个男人的声音里出现了一种新的急迫感,一种新的压力和精力;弗勒希感觉巴雷特小姐似乎想逃避他。她的声音焦躁不安、犹豫不决,仿佛在畏缩、躲藏、抗辩、喘息……;仿佛在哀求能休息一下、停一会儿;仿佛她很害怕。然后那个男人便沉默不语。

他们两人极少注意到弗勒希。对布朗宁先生而言,他跟躺在巴雷特小姐脚边的一段木头差不了多少。有时他在经过他旁边时,会突然迅速地搔搔他的头,充满精力,却不带感情。不论那搔头的动作意义为何,弗勒希只感觉到对布朗宁先生的极端厌恶。他整个人——衣着合身、西装革履、肌肉结实,总是用力把黄手套拉紧——就是令他想磨牙。噢!多想一口往他长裤里的肉咬下去!然而他又不敢。总而言之,一八四五到一八四六年间的那个冬季,着实是弗勒希此生最难熬的一个冬季。

冬天过去,春天再度来临,弗勒希看不见两人交往结束的迹象。然而,如同河流,虽倒映着宁静的树,吃草的牛群及归巢的乌鸦,却仍不可避免地将流往瀑布;同样的,弗勒希明白这些日子也终将酿成大灾难。改变的谣言在空气里盘旋,有时他感觉大规模的迁徙即将发生,家里总像有莫名的骚动存在,仿佛是一次远行的前兆,但可能吗?箱盒被拿出来掸灰,甚至令他不敢置信地纷纷被打开,但立刻又被合上。不,显然不是全家准备搬家,因为巴雷特小姐的兄弟姊妹们仍照常进出,每晚巴雷特先生仍在那个男人离开后,在老时间进来探视。那么,到底即将发生什么事呢?随着一八四六年的夏天进入尾声,弗勒希十分确定变化即将来临。他可以从那持续不歇的谈话声中听到不一样的语调。巴雷特小姐原本像在哀求的、害怕的声音,现已不再支吾踌躇,反而散发着一种弗勒希从未听过的决心与大胆。如果巴雷特先生能听见她迎接那位篡夺者的声调,她招呼他时的笑声,他紧握她的手时的叹息,该有多好!可惜房间里除了他们两人和弗勒希之外,没有别人。对他而言,这种变化是极为可恨的,因为巴雷特小姐不仅对布朗宁先生的态度变了,对所有人、事物的态度也全都变了——尤其是对弗勒希的感情。对于他的趋前亲热,她变得更为不耐,总是半开玩笑地打发他的热情表现,让他感觉昔日自己表达爱意的方式竟是那般琐碎、愚蠢、做作。他的虚荣心受到重击,妒火中烧。终于,当七月到来,他决定采取强烈的手段夺回她的宠爱,甚至驱逐这个新来的家伙。如何一石二鸟,他毫无头绪,也不知如何谋划。但在七月八日那一天,他突然失控,扑向布朗宁先生,狠狠地咬了他一口!他的牙齿终于碰到了布朗宁先生纤尘不染的长裤布料,可是裤里的腿却硬得像钢铁一般——相较之下,肯尼恩先生的腿简直像牛油一样柔软。布朗宁先生大手一挥,把他推开,继续讲他的话。不论是他或是巴雷特小姐,似乎都认为这次攻击不值一顾。矢尽援绝、铩羽而归的弗勒希,气喘吁吁,既愤怒又失望地躺回自己的垫子上。其实他错估了巴雷特小姐的洞察能力,待布朗宁先生离开后,她把他唤到面前,施以他从未经历过、最严厉的惩罚。她先打他的耳朵——那不算什么;老实说,他还挺喜欢被打耳朵的,宁愿她再多打几下。可是她接着竟用她冷静、笃定的语气说她以后再也不爱他了。那一箭直接刺进他的心坎儿里。这么多年来,他们住在一起,分享一切,现在,只因为他一时胡涂,她竟然就不再爱他了。接着,仿佛为了表现她的决心似的,她拿起布朗宁先生送给她的花,往花瓶里插起来。弗勒希心想:她是故意的,这是个处心积虑、恶意的举动,刻意要让他彻头彻尾地自惭形秽!“这朵玫瑰是他送的,”她仿佛在说:“这朵康乃馨也是。我要把红色的玫瑰与黄色的康乃馨交错地插上,然后将这片绿叶放在这里……”将花儿一朵一朵插好之后,她退后一步,出神地凝视那一大丛艳丽无比的花——仿佛那戴着黄手套的男人就站在她眼前。即使如此,即使在她插花的时候,她还是不能完全忽视弗勒希凝视自己的目光,她毕竟不能不理会“他脸上绝望的表情”,她毕竟无法不起怜悯之心。“最后我终于说了:‘弗勒希,如果你乖的话,现在可以过来道歉。’结果他立刻冲过来,全身颤抖地先亲我的一只手,再亲另一只手,然后举起脚让我握握,同时用充满哀求的眼光注视我,你若看见了,一定也会像我一样原谅他。”那是她对布朗宁先生的描述;而他当然答道:“噢,可怜的弗勒希,难道你认为我会因为他的嫉妒、他的监视而不爱他、不尊敬他吗?他是因为亲近了你,才不愿再轻易亲近别人啊!”要布朗宁先生表现雅量并非难事,然而这分不费工夫的雅量可能正是扎在弗勒希背上最尖最利的一根芒刺。

几天之后又发生另一件事,再一次显示他俩曾经如此亲密,如今却天各一方,弗勒希再也不能指望获得巴雷特小姐的同情了。那天下午在布朗宁先生离开后,巴雷特小姐决定和姊妹乘车去摄政公园。她们在公园大门外下车时,四轮马车的车门夹到了弗勒希的脚,他“可怜兮兮地哭”,并且举起脚给巴雷特小姐看,乞求同情。换作以前,即使他不这么做,一定也会受到百般的呵护和怜悯。可是现在的她却露出冷漠、嘲讽、批判的眼神;她嘲笑他,认为他是在装模作样:“……结果他一踏上草地,立刻拔腿飞奔,忘得一干二净,”她这么写道;接着又嘲讽了几句:“弗勒希总喜欢夸大自己的不幸——他是属于拜伦派的——总爱扮演受害者。”其实,此刻正沉浸在自己的情感中的巴雷特小姐完全错怪了他,就算他的脚被压断了,他还是会拔腿狂奔,那是对她嘲讽态度的反应——我跟你一刀两断了!——这便是他往前冲的涵义。那一剎那,花儿在他闻起来是苦的,草儿灼烧他的脚,幻灭的尘土充满他的鼻孔……,但他仍然继续往前奔、往前逃。“狗必须系狗链”——同样的告示牌,同样的公园管理员,头戴高帽、手持警棍,等着执行这项规定。然而现在,“必须”这个字眼对他已失去任何意义;爱的锁链已断,现在他想往哪里跑,就往哪里跑;可以去追山鹑,追西班牙猎犬,冲进大丽花的花丛里,踩烂鲜艳的、燃烧似的红玫瑰与黄玫瑰。就让公园管理员挥舞他们的警棍吧!让他们把他打得脑浆四溅,让他躺在巴雷特小姐的脚旁死掉,肚破肠流,他一点都不在乎!

当然,这些事都没有发生。没有人来追他,也没有人注意他。单独出巡的公园管理员忙着和一位育婴女佣聊天。最后他只好踱回巴雷特小姐身边,让她心不在焉地将狗链套上他脖子,领他回家。

经过这两次羞辱的经验,不用说一条普通的狗,就连一个普通人,都可能从此意志消沉、一蹶不振;然而心思柔软如丝的弗勒希,目光如炬、激情燃烧如熊熊火焰,即使火舌熄灭后,火苗仍在心中闷烧。他决心与敌人面对面单挑,作最后决战,不容第三者介入,让两个男人分出个胜负。于是在七月二十一日星期二的下午,他溜下楼梯,等候在玄关里。他没有等太久,很快便听见街上传来熟悉的脚步声,接着听见熟悉的叩门声,有人开门让布朗宁先生进来。早已隐约意识到弗勒希的蓄意攻击,决心全力怀柔的布朗宁先生,当天携带了一盒蛋糕,乍见弗勒希守候在玄关,显然试图想拥抱他,以示亲善,并可能太过友善地想赏他一块蛋糕。这个动作太过分了!弗勒希异常凶恶地扑向敌人,牙齿再一次咬上布朗宁先生的长裤,可惜在此紧要关头,他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保持安静!他开口吠叫了;他在扑向布朗宁先生的同时,大声吠叫!结果吠声惊动全家,威尔森闻声冲下楼梯,用力打他,将他制服!威尔森领着他屈辱地走开。那真是一种莫大的屈辱啊!——袭击布朗宁先生,却被威尔森揍!布朗宁先生连一根指头都没抬一下,拎着他的蛋糕,毫发无伤、气定神闲地走上楼梯,单独进入闺房,弗勒希却被带开。

经过两个半小时在厨房里关禁闭,被迫和鹦鹉、甲虫、羊齿植物和锅盘为伍之后,巴雷特小姐把弗勒希叫回房里。她躺在沙发上,姊妹艾拉贝儿坐在旁边。弗勒希自认有理,于是笔直地走向她,可是她却不理睬他。他转头看艾拉贝儿,她只说了一句:“弗勒希坏坏,走开!”威尔森也在房里——难对付的、毫不宽容的威尔森;就是她向巴雷特小姐告的状;就是她揍了他。威尔森说:“因为他该打!”接着又补充说她只用手打。就是因为有她作证,弗勒希才成了罪人。巴雷特小姐认定那次袭击事出无因,认定布朗宁先生是好人、宽容大度,而弗勒希挨一名仆人的揍(而且是用手,不是用鞭子),只因为“他该打”!这事就此定案,不必多费唇舌;巴雷特小姐已认定他有罪。“所以他躺在我脚旁的地板上,”她这样写道:“从眉毛底下瞄我。”但尽管弗勒希盯着巴雷特小姐看,她却怎么也不肯回看他一眼。就这样,她躺在沙发上,弗勒希躺在地板上。

遭放逐的他躺在地毯上,情绪起伏有如陷身澎湃汹涌的漩涡,灵魂随水势在岩石间冲撞、碎裂,终于找到一小块立足点,艰难无比、痛苦万状地将自己拉出水面,爬回陆地上,终于得以站在浩劫之后的宇宙边缘,俯看一个根据全新计划所建构出来的世界。问题是:该选择哪一种呢?——是毁灭,还是重建?他进退两难的困境只能隐约显现出轮廓,因为他的挣扎与矛盾全是无声的。弗勒希倾全力欲杀死敌人两次,但两次都失败了。为什么他会失败呢?他自问。因为他爱巴雷特小姐!他从眉毛底下抬眼注视躺在沙发上、表情严厉、一言不发的她,心里明白他必须爱她直到永远。然而事情并不简单,事情很复杂。倘若他咬了布朗宁先生,便等于也咬了她。恨并非恨,恨同时也是爱。想到这里,弗勒希十分苦恼地甩甩耳朵,浑身不自在地在地板上翻了翻身。布朗宁先生就是巴雷特小姐,巴雷特小姐就是布朗宁先生;爱即是恨,恨即是爱!他伸了个懒腰,哀鸣一声,然后从地板上抬起头来。时钟敲了八下,他已经在同一个地方整整躺了三个小时,挣扎矛盾、进退维谷。

就连严厉、冷漠且无情的巴雷特小姐,这时也放下了笔。“坏狗弗勒希!”原来她正在写信给布朗宁先生:“……如果人类选择像狗一样野蛮行事,那么他们也应该像狗一样接受教训!而你,却如此和善地对待他!若换作任何人,至少也会冲口说些狠话。”其实真应该考虑买只口罩了,她心想。然后她抬起头,看见弗勒希。这时,想必他脸上一定带着非比寻常的表情,令她不禁停下来,放下笔。曾经,他用他的吻唤醒她,她将他想象成牧神潘;曾经,他吃的是鸡肉和淋满奶油的布丁;曾经,他为了她放弃阳光。于是她把他叫到跟前,对他说她原谅了他。

然而,对弗勒希来说,她因一念之仁而原谅他,又将他抱回沙发上,仿佛在地板上忍受那些痛苦之后他并无任何长进,仍是过去的他,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已幡然改变的事实,简直令他无法忍受。不过此刻他已精疲力竭,只好屈服。但几天之后,他与巴雷特小姐之间便发生一件非比寻常的事件,足以显示他情感的深度。那天,在布朗宁先生离开之后,只剩下弗勒希与巴雷特小姐独处,平常他都会立刻跳到她脚旁的沙发上,但那天他却一反常态,没有要求钻进她怀里,却走向现在被称作“布朗宁先生的安乐椅”。通常他都极端厌恶那张椅子,因为椅子上仍留存着敌人的体态形状;可是那一刻,他却打赢了一仗,因为他心中突然充满宽容,不仅正视那张椅子,甚至“忽然陷入狂喜状态”。巴雷特小姐全神贯注地观看此一异常的迹象,接着便看见他将视线转向桌上。桌上仍摆着布朗宁先生送的那盒蛋糕;他“提醒我你送的蛋糕仍留在桌上”。但此时蛋糕已经走味发霉了,绝对引不起任何人的食欲。弗勒希的意图非常明显——蛋糕新鲜时他不肯吃,因为那是敌人送的;现在蛋糕发霉了,他倒愿意吃了,因为他已将过去的敌人当成朋友,因为那是他将仇恨化成爱意的象征。没错,他表示他现在愿意吃了。于是巴雷特小姐起身去拿蛋糕,将蛋糕递给他时,顺便告诫了他一番。“我解释给他听,说这是你带来给他吃的,他应该为过去的恶劣表现感到惭愧,应该下定决心,从今以后好好爱你,再也不咬你,然后才让他领受你的好意。”弗勒希一边吞咽已经潮软的难吃糕饼——已经发霉发臭发酸、苍蝇也在上面产了卵的糕饼——一边用他自己的语言信誓旦旦地重复她刚才说的那句话:他发誓,从今以后好好爱布朗宁先生,再也不咬他!

结果他立即受到奖赏——他的奖赏并非走味的蛋糕,也非鸡翅膀;不是再得到女主人的拥抱爱抚,也不是获准重新躺回巴雷特小姐脚旁的沙发上。他的奖赏是精神上的;奇怪的是,效果却表现在肉体上。这么多个月以来,仇恨就像一根令所有被他压在底下的生物都慢慢腐蚀、溃烂、死亡的铁条,一直压在他的灵魂上。如今,经过以利刃执行的痛苦手术,铁棒被取出来了,血液得以再度流通,神经又有了感觉,肌肉又重新长好;仿佛春天来到,万物欣喜。弗勒希再度听见鸟鸣,感觉树在发芽,当他躺在巴雷特小姐脚旁的沙发上,血管里流动的是荣耀与欢愉。如今他和他们已成为联合阵线,不再敌对;他们的希望、他们的心愿、他们的欲望,全和他一样。现在弗勒希可以为应和布朗宁先生而吠叫,他颈项上的毛因他简洁有力的话语而竖立:“我需要一星期七天全是星期二!”布朗宁先生叫道,“然后一个月全是星期二——一年——一辈子!”我,弗勒希附和,也需要一个月——一年——一辈子!我需要你们俩所需要的东西!我们三个阴谋串通在一起,要追逐最荣耀的目标;我们一起同情,一起恨,一起反抗黑色的独裁暴政,我们一起爱!易言之,弗勒希将他所有的希望全寄托在此刻他只能模糊意识到、却仍十分笃定即将属于他们共同的光荣胜利之上。然而晴天霹雳,毫无预警地,身处在文明礼教、安全与友谊之中的他,于九月一日的那个星期二早晨,和巴雷特小姐及她姊妹进入韦尔街的一家商店购物,突然被头下脚上地扔进黑暗里,地牢的门哐啷一声关上,将他关在里面——它被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