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地一号” 第二节

翌日,十月十一日。

降落在一片森林里的气球被发现了。这片森林围绕着狭山市郊外的不老川沿岸。据琦玉县警察的调查,“地一号”是在气球的下部戳了一个洞,让气体从那洞中逸出而逐渐降低了飞行的高度。

“地一号”的最新犯罪见报了,每一条报道都掺入了赞叹的成分,“地一号”的前一次作案是在两个月之前。当时他袭击了涉谷区的代代木信用金库分店。他看准了银行业务结交后的加班时间,强行抢走了一千万日元。脱逃方法与这次相近。由于信用金库的警铃召来了追捕的警察,他困兽犹斗,爬上大楼的楼顶上活动。警察在林立的大楼间穿梭般地跑动,好不容易合成了包围圈,最后还是被他钻了空子,混入看热闹的人群中逃走了。在晚上,代代木街上的人毕竟不多,始终盯着他象小鸟似地从这幢楼的楼顶跳到那一幢楼上去的人更难找到。他就这样在大家的眼皮底下,闲庭信步似地走出大楼,在看热闹的人群中销声匿迹了。

事实证明,他在两幢大楼之间可以飞跃十二米以上。人们最初猜疑是一种错觉。无论是在垂直的大楼外墙上爬行,还是在高空飞跃十多米的距离,似乎都不是人的能力所能达到的。但事实是事实。事实是一千万日元被强行抢走了,而他在大楼外墙的壁面上爬行是二十多人目击的。至于从这幢大楼跳到那幢大楼上去,则是连几十个警察都亲眼目睹了的。

这个被命名为“地一号”的怪盗,迄今为止,在东京,至少有四件荒诞的离奇的令人难以置信的盗窃案与之有一关,他每次部是在逃避追捕时突然消失在大楼的楼顶上。这些大楼之间都是互不连接的,相距又比较远,非常人所能逾越、所以,是内部作案,还是骗局,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成为各界人士茶后饭余的话题。警方反复调查,给终没有能够确认。

在涉谷事件中,“地一号”为了强行抢钱,使用了最原始的武器——菜刀。但他似乎也只是为了吓唬吓唬在场人员而已至今谁也没有受过伤。他抢钱总是瞄准了银行和百货商店。他的犯罪并不是偷偷摸摸的。岂止不是偷偷摸摸,他甚至还有点别出心裁的大鸣大放。在招来了大批群众的围观之后,便在警察的叫喊声、跑动声、警笛声中逃之夭夭,影踪全无了。这简直是对警察的蔑视和嘲弄。

他的行动确实也受到了一些普通市民的拍手叫好。那是一个不景气的时代。日本的经济在望不到尽头光亮的黑暗隧洞之中。从腰缠万贯的阔佬那里抢走一千万日元,然后象飞鸟一样逃出罗网的怪盗“地一号”简直成了平民百姓的代言人。只要可能,谁都愿意象他那样去干。抢劫了一千万日元,无所顾忌地去挥霍,这实在是觊觎横财的人做梦也想干一下的事。

这回“地一号”象鸟一样地在大楼之间飞跃,最后又乘着气球在高高的夜空中逃得无踪无影,对人心理的刺激到了一个新的端点。有人诙谐地说,应当说服“地一号”去参加奥运会,在许多体育项目的竞赛中,他一定能够囊括金牌。

接连几天,报纸连篇累犊地报道“地一号”事件。平素对盗窃的报道仅限于当天的日报和晚报。不是相当大的案件,是无法持续地吸引读者的兴趣的。譬如一起盗窃三十亿日元的复杂案件,就要寻找目击者。“地一号”的作案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他只是突然闯进百货店的经营科,把一千万日元放进了口袋后就消失了。案情并不怎么复杂,只是一个人犯罪,目击者却在几百人之上。“地一号”的那种干脆利索的脱身,尽管超出了常人的能力,但仅就其脱逃形式而言,也未必能一直让大众感兴趣。而眼下,众多的人偏就是纠缠不清,利用报刊各抒己见,争得不亦乐乎。

一种见解认为这是一种逞能性的行为。持这种意见的人坚持说,如果抢劫犯的目的是为了抢钱,那么桌子上的现款远远超过一千万日元,“地一号”完全可以抢劫二千万日元,三千万日元,甚至可以把桌面上的钱一扫而光,而今他敢于在如此繁华的闹市区冒这么大的风险明火执仗地抢劫,却仅仅抢劫了一千万日元,正说明抢钱并非其真正目的。而除去抢钱这个目的之外,就只剩下逞能这个目的了。

“地一号”一定想通过这件事,达到广泛的社会效果,让全社会的人都知道他的大名。或者说,他是在向某一个异性显露自己的本领,以博得她的欢心和眷恋。

一种见解认为“地一号”实在可以称之为“义盗”。试想,如果“地一号”偷偷摸摸地抢劫了一千万日元后神不知鬼不觉地销声匿迹,那么,必然会引起警视厅的警察们对体形、身长与“地一号”相近的人的怀疑和调查,说不定这些人中还会有些人被重点监视或蒙受不白之冤,即使最后有幸获得解脱,那也是够麻烦的了。而今“地一号”不仅让伊丹百货店的办事员和银行的职员看清了他的形体和大致长相,而且还在几百双眼睛,特别是警察们的眼睛的注视之下,在进行了足够的表演以后才逃之夭夭,这不是给许多人免除了一场灾难吗?至于被抢劫者,这本来就是广大群众之外的另一阶层,更何况一千万日元对于这些阔佬说来,仅仅是拔了一根汗毛而已,别说是被抢劫去一千万日元,就是一万万日元,持这种见解的人也是不会对阔佬寄于同倩的。

还有一种见解认为“地一号”完全是为了寻求刺激,他有点活得不耐烦,疾世愤俗的心理使他全然不顾被警察逮捕或失足从大楼间摔下的危险。

更有一种离奇的说法认为这个“地一号”是地球的客人。持这种说法者认为无论从“地一号”的音调、长相,特别是脱逃方式来看,都是超于人类的。在与地面成直角的陡峭而又光滑的壁面向上爬行,即使是爬壁能手壁虎,也难免有打滑的时候,而“地一号”却能稳当而迅速地爬上去,在相距十几米的大楼间跳跃自如,不要说奥运会的跳远金牌获得者办不到,光就其胆魄而言,已能充分说明是超人的了。至于其动机,这些人也作了推论,他们认为,这是外星人对人类的挑战,这些能干的外星人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熟悉了一些人类社会的风俗、习惯和语言,并以此作为征服人类的第一步。然后开始扰乱人类社会,以考察地球人对他们的应战能力。这些人甚至忧心忡忡地断言:一场外星人企图征服地球人,而地球人抗击外星人所引起的星球大战将不可避免并且迫在眉睫。他们呼吁全人类各界人士切不可掉以轻心。

在这纷纭的众说之中,最有慑服力的莫过于中关八郎医学博士的一番推理了。他向警方先提出书面质疑。警察说“地一号”跳过的最大距离是十二、三米,还说在垂直的墙面上只用了四分钟的时间就爬上了七层大楼的平顶。中关认为那种说法决不可信。他的论据与持“外星人袭扰”说法的人相同,他说那是人类根本无法做成的事。他的论点得到了几个年纪轻一点的神经医学研究工作者的赞同。除了医学工作者,赞同他的论点的还有研究“遗传工程”的学者和一部分体育工作者。

人类的运动能力是有限度的。其限度可以根据肌肉的增生力和体重等方面来测算。无论怎样锻炼,要突破这个限度都是不可能的。昆虫等的腿部力量按比例计算,是人类的几百乃至几万倍。最好的例子是跳蚤。因此,和体重相比,它们有着极其显著的弹跳力。当然,它们的弹跳力还有特殊的肌体结构作为保证。而人却不具备这样的肌肉再生和增生的能力。不以助跑来跳跃,在两幢大楼之间,蜷屈着腰肢跳过十二、三米,实在是荒谬绝伦的无稽之谈。至于在镶嵌着瓷砖的墙面上垂直地攀登七层高楼,还只花了四分钟,这不更令人笑掉大牙?

警察无法忍受“荒谬绝伦”,“令人笑掉大牙”一类的说法。警视厅搜查一科强盗犯搜查第一组组长平贺章彦警部竭力统一社会舆论。他强调一个事实。这个事实拥有几百、甚至上千的目击者。伊丹百货店确实失窃了一千万日元。罪犯在纪国屋楼顶利用气球脱逃,这个气球被雷达追踪,之后设法下降,降落地点也已被确认。面对这一切,怎么还能信口雌黄地说什么“荒谬绝伦”和“令人笑掉大牙”。平贺的反驳是有力的。当天的目击者都支持他的反驳。目击者们投书报社,攻击说:“一知半解的学者逞什么能!”

胸有成竹的中关对这样的形势不是毫无准备的。他很奇妙地进行了反批评。他说:“‘地一号’作案,从以往几次看,似乎仅仅是为了钱。他抢了钱之后,便消失在大楼的楼顶上,谁也没能看清他是如何逃逸的。而上一次他在涉谷区抢了代代木信用金库之后,我去现场踏勘了一下,‘地一号’首先登上的那幢大楼高八层。那幢楼顶没设栏杆墙。他从那幢楼飞过去的第二幢楼高六层,两幢楼之间的高差近8米,其间距是十二米。‘地一号’在八层楼的平顶上有足够的助距离,并且还可以利用8米的高差来增加跳远的距离。虽然,即便如此,也实属非易。全世界可能也只有一、两个人能跳得过。但这毕竟是在人的能力范围之内。‘地一号’所跳跃的第三、第四幢楼房都是一幢比一幢低,间距也小,这无疑都是人的能力所能达到的。而这一次,‘地一号’先是攀着垂直的光滑的墙面爬上楼顶,然后又在大楼间跳来跳去。尽管这一次其跳跃的最大距离也是十二米,但这一次跟上一次不同。这一次的楼顶都设有栏杆墙,‘地一号’失去了助跑距离。而且这一次的楼顶不但不具备顺高差的优越条件,还出现由低的楼顶跳向高的楼顶的现象。攀着光滑的墙面向上爬本已超越了人的能力,而站定了跳远十二米更非人类所能及。那么,既然非人力所能达到,又如何解释这一次发生在新宿区的现象呢?”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集体暗示’!”中关自问自答。他承认伊丹百货店失窃的事实。但他进一步说,罪犯不是一个,而是一伙。这样,在垂直的墙面上攀登啦,在大楼间跳跃啦,就全变成了幻觉。他强调人们目击的都是幻觉,真正的罪犯早就混入了看热闹的人群中逃走了。中关详细解释了自己的见解。他说,抢劫伊丹百货店的是一伙罪犯。其中之一闯进店内,其他人就等候在店外的大街上。后来,直接抢钱的罪犯通过太平门走到外面,几个行人冲上去抓住了他。这时,百货店里的警铃持续不断,宣告着紧急事情的发生,使得大多数人的精神状态出现了浮躁的不安定。接着,警车的吼叫从四面八方传来。这从神经医学的角度说,情绪不安定得到了加剧。这种不安定使得人最容易接受暗示。如果同时在场的人不多,警戒心还会存在。人越多,警戒心就越弱。与此相反,企望奇迹出现的心理却在成倍地增长。一个人尚有对付异常事态的防卫本能。而作为一个群体,意识结构就呈现出完全不一样的状况。这可以叫做群众心理。在那一群人中间,潜伏着抢劫犯的同伙。这些同伙就混在那些围住从商店里出来的抢劫犯的人当中。格斗开始了。问题就存在于格斗中。那些同伙装出格斗的模样,借着混乱,把抢劫犯推进看热闹的人群。同时,就向众人发出罪犯紧贴在百货商店的外墙上的暗示。其实,那是其他的同伙在远处向百货店投放类似人影的映像。那个类似人影的映像在垂直的墙面上移动。所谓的集体暗示,只要条件具备,是完全可能实现的。当时的条件完全成熟。百货店的警铃和警车的咆哮,都加强了规定情境的气氛。人们都把视线集中在百货商店上了。罪犯从那里走出来,把众人的视线引向了某一点。这种方法是魔术师所惯用。暗示和催眠术的道理也是一样的。从格斗到投放幻影,是一整套相当巧妙的安排。对此,不是没有材料证明。罪犯为什么不一开始就从屋顶上逃走呢?要是有能力飞跃十二、三米,他最初就可以这样做。他特意从太平门里走出来,再爬大楼的外墙给人看,不是显得太愚蠢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