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地一号” 第一节

“不许动,谁动就杀死谁!”

一声低沉而又奇特的、仿佛来自另一世界的吆喝声,一下子凝固了屋子里的气氛,镇住了正围着桌子在算帐的六个男人。

“都给我站起来,面朝墙壁站!”

恐怖感紧攫住屋里这六个人,面对威吓。他们只能无可奈何地站起来。就在转过身去的一瞬间,他们趁机瞥了一眼这个不速之客。

来者连头带脸地蒙上了长袜,手里拿着菜刀,身高不过一米五六左右。

听声音是个男子。尽管他象小孩那样口齿不清。不过,在这样的场合下,与其让一个彪形大汉露出狰狞的模样来吓唬人,倒不如象眼下,由一个手拿菜刀的侏儒,含糊不清地叫嚷着,更叫人毛骨耸然。

他的年纪无法揣测,看不出是青年,还是壮年。深藏在长袜后面的两只眼睛可怕地凹下去,鼻子也是瘪塌塌的。

按理说,房门是锁着的,门外还有警卫人员守着,他是不可能进来的。他肯定已设法把警卫人员干掉了,否则,他是不可能走进屋里来的。他先是悄无声息地制服甚至杀死了警卫人员,然后把锁打开,堂而皇之地走了进来。

六个遭到袭击的男人乖乖地举起双手,面向墙壁站着,一动也不敢动。

在这六个人中间,四个人是银行职员,另外两个人是伊丹百货店的经营科办事员。那许多钱是百货店的当天营业额。按照规定,每天的这个时候,百货店总是在银行的协助下结帐。

蒙面汉很沉着地走近了桌子。

桌子上堆放着—大捆钞票,这捆纸币大大超过了一千万日元。

他先把一大捆钞票解开,取出一部分,分成十扎,每扎一百万日元,然后分别装进衣服的各个口袋。他的衣服是特制的,口袋特别多,一千万日元放在身上,竟没有什么鼓鼓囊囊的异样。拿完了钱,他仍以那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声调嘲弄似地说。

“再见吧,朋友!可以向警视厅报案了。”

说罢,他转过身去,向着门外缓缓地走去,不显得丝毫的匆忙和惊慌。

眼看着他的身影在门外消失,一个经营科办事员立即抓起听筒,把电话直挂到新宿警察署,一个劲地呼叫着:“强盗!小个子!”

新宿署沸腾起来了。全体警察和正在例行巡逻的各种警车都接到了指挥室的无线电指令。

“‘地一号’出现了,包围伊丹百货店,封锁角筈大街,甲州大街,新宿二段、三段。”

小个子蒙面汉,真是个无法无天的家伙。他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每隔一定的日子,抢劫了中央区,江户川区,墨田区等好几个区的银行、商店。闹得东京都人心惶惶,警视厅也为此受刭了舆论的攻击。因此,警视厅通电全国,把这个小个子蒙面汉称为“地一号”,命令各警署一旦得到“地一号”的行踪,务必通力捉拿归案。

现在,他出现在伊丹百货店,警察们闻警立即出击,就象蛰伏在暗处的猛兽,一发现猎物的踪迹,立即扑上去似的。

刹那间,新宿的大街上响彻了警车的呼啸声。

十月十日晚上八时许,新宿大街上车水马龙,热闹非凡。沿街两侧商店的霓虹灯光五彩缤纷,时阴时暗。一会儿把大街照耀得如同白昼,一会儿又给大街蒙上一层暗淡的神秘色彩。伊丹百货店就座落在新宿车站前,面临着日本最繁华的大街。从甲州大街到歌舞伎街的宽阔大道上,总是行人游客熙来攘往,摩肩接踵。特别是每天的这个时候,人的拥挤简直是到了极点。

新宿署的无线电指令亦为警视厅收到。警视厅搜查一科强盗犯搜查第一组组长平贺章彦警部一边发动警车,一边自语似地嘟嚷着:“小子,这回看你往哪儿跑!”

蒙面汉通过百货店的太平门走到了外面。

这时,大街上响彻了警车的咆哮声。全付武装的警察正从四面八方涌向伊丹百货店的周围。警察们一面挡开路面上的人群,一面对百货店形成包围之势。

包围圈越收越小。

蒙面汉无论如何也料不到这次警视厅能在这一瞬间集结这么多的警察内。他形成围击之势。要在以往,当警察出现的时候,也早已从容不迫地混入人群或飞越于大楼之间逃之夭夭。

面对这始料未及的新情况,蒙面汉微微地吃了一惊。不过,他马上镇静了下来,两只凹陷的眼晴向四周一扫:不远处,人群已被警察拦开。近处,街上的行人正不知所以然地四处张望。蒙面汉嘴角向上一翘,冷冷地“哼”了一声,一把拉掉蒙面的长袜,想混入熙熙攘攘的人流。就在这时,百货店的警铃响了起来。那尖利刺耳的警铃无疑地成为一种向心力,把正在四处张望的行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加上四面八方都有警车的吼叫、大批警察的出现,使行人都意识到一定是伊丹百货店发生了不寻常的事,自然而然她向百货店靠拢。

人们注意到了那个从伊丹百货店的太平门里跑出来的男子。几个人想捉住他,他们猜想他是眼下事变中的主角,应当控制起来,留待警察来识别。两、三个年轻人抓住了他的手臂,叫着:“喂,站住!”不料,那个男子奋力一挣,青年人都给甩趴在地上。他转身要逃,更多的人圈上来,大喊:“抓住他!”眼看他成了瓮中之鳖,不可思议的事情竟在这一刻发生了。那个男子突然一闪,身影就在人圈中不见了。

人们惊恐不安起来。惊恐不安使得鼎沸的嘈杂喧哗潮退般地平息下去。

“他在那里!”

突然消失的人影紧贴在百货大楼的外墙上。这是一幢镶嵌着面砖的七层大楼。

“是‘地一号’快把他拖下来!”

不知从哪儿传来一声喊,把大家都召向大楼的外墙。无数只手伸出去,想把那个贴在墙上的男子拖下来。可惜的是,男子已经爬至到人们的手所够不着的高度了。

突然,一双青筋暴突的手紧握着一根布满凸结的栎木棍,高高举起抡向那男子的右臂。

“好啊,狠狠地打!”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这一棍砸过去,那男子即使不摔下来,也将丧失继续往上爬的能力。

不知是什么原因,就在棍臂即将相交之时,只见握棍的那双手一颤,棍子顿时改变了方向,顾着男子的后背无力地垂了下来。那男子趁此天踢良机,又爬高了二公尺。

“嗨……”一阵无可奈何的惋惜声。

这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情景。那男子在垂直的墙面上爬行。壁面镶嵌着面砖,精光溜滑,手脚只能攀搭在面砖间的些微空隙里。但他的攀登看上去似乎毫不费劲,迅速、敏捷,简直可以说畅通无阻。

他的鞋子是早就脱了的,脱下的鞋子可能放在口袋里。

他利索地手脚并用,活象只大壁虎似地吸附在墙面上向高处游动。

几辆警车赶到了。一群警察分开众人,挤到大楼的底下。

“下来!不下来就要开枪了!”

几个警察举起手枪,仰着脸瞄准着。另外几个从太平门冲进大楼,试图抢先登上楼顶。

“还不下来?你这小子!”

警察开枪了,子弹警告性地打那个男子近旁的墙面上。

但是他的攀登并不因此而停止。他仍旧以相当快的速度,一个劲地往上爬。

他爬至六楼了。人们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他爬上楼顶了。他在跨过平台边缘栏杆的时候,鸟瞰了一下楼下的人们。

警察再次开枪,他的身影就随着枪声而消失在平台的边缘。

沿着楼梯上楼的警察终于也赶到了平台上。他们只见那个男子站在平台另一边的顶端,样子很镇静,仿佛在恭候警察的来临。

“不许动!”

警察持枪向前。

那个男子佝偻下腰,弯曲起腿,很象一只大鸟在栖息。

不等警察走近,他的身子蓦地扑向了平台外的空中。这一带霓虹灯不多,光线比较暗,看上去那人又突然地失踪了。

警察走到他先前站停过的地方,探出头去一看,只见他已经站立在街道对面另一幢大楼的楼顶上了。那儿也很暗,他的身影隐没在阴影中,轮廓很模糊。

“射击!”

谁在呼唤着,警察手中的枪一起开火了,子弹象雨点一样地射向对面大楼的楼顶。那个人不见了。

这时,警车已经停满了这一带。周围的大楼都已被警察包围。一群警察冲进了对面的那幢大楼。那个人的动作更快了。他第一次跳跃,在两幢大楼之间大约飞跃了十来米。这回他走向另一端的边缘,轻轻地跳出几米,又转移到另一幢大楼的平台上去。

新的飞跃为警察和围观的行人看得一清二楚。他在两幢大楼之间跃过的时候,真象是黑色的大鸟在高楼林立的夜空下翱翔。他的身子一会儿是红色,一会儿又变成紫色,这完全是霓虹灯渲染的结果。他的身影因为稍纵即逝,在行人看来无异于流星流曳。

大街上的所有人无不惊愕得合不拢嘴来。

这时,更多的警车在汇集拢来。平贺章彦警部就在此刻到达。他听取汇报后,脸部紧张的肌肉开始松弛下来。“地一号”已处在最恶劣的境遇之中。为了追捕“地一号”,警视厅下了最大的决心,动用了最先进的通讯联络设备,从十几套追捕方案中归纳出这套最优化方案,看来,这套方案就要成功了,尽管“地一号”还在几幢大楼中间跳来跳去,但他要想在众目睽睽之下跳出这里三层外三层的由警察和围观的行人所组成的包围圈,简直是天方夜谈。想到这,一丝快慰之感,在平贺警部的胸中油然而生。

“地一号”攀登的百货店面临明治大道,北面是角筈大街,南面是车站前大街,西侧是连接车站前大街和角筈大街的一条直马路。这几条路的开阔都在三十米之上。他再有绝技,也无法从这一困境之中逃遁。

“收缩包围圈,把不相干的人从包围圈里赶出去,”平贺果断地命令部下,“这次一定要抓住他!”

“地一号”的身子还在空中飞跃。

他在某一幢楼顶落脚的时候,总要往下看上几眼。他发现大街小巷里都有警察守着。除了警察,还有大街上的行人和各家商店的伙计在仰着脸看。他有能力在垂直的大楼外爬上爬下去。要是有雨水管什么的可以攀援,他的动作能够比猴子还利索。但眼下,这类绝技根本派不上用场。他不能从大楼下去混入人群,也无法从紧围着四条宽阔马路的大楼中逃脱,因为他的能力毕竟有个限度,要越过三十米以上的空间是不可想象的。他弯下腰,只要利用一点点后座力就可以跃出十米。如果借助冲刺,他能跳个十几米到二十来米。可是,无论如何也越不过三十米。那是人的能力所不能达到的。

一幢幢大楼的平台上出现了警察。包围圈在不断地收缩。平贺警部急匆匆地走向纪国屋大楼的楼顶。对讲机报告说,“地一号”就在这幢大楼的平台上。他边走边想着合围。一旦各大楼的楼顶都被警察占领,“地一号”就插翅难逃了。

当然,平贺警部不是没有痛苦的记忆的。在涉谷,“地一号”有次也被通入了绝境,眼看要落网了,结果还是眼睁睁地看着他从这幢大楼跳到那幢大楼,利用恢恢天网的点滴空险,在人群中逃之夭夭了。

正是那次功败垂成,使得眼下的平贺难免焦躁不安。为了不使“地一号”再次混入人群,他命令部下一定要在楼顶上追逼他,还允许使用手枪。他说:“打死当然麻烦事,但为了剥夺他的行动能力,只要必要,可以射击手或脚。”

只要可能,平贺希望自己能够亲手逮捕“地一号”。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

平贺上了纪国屋大楼的楼顶。通位平台的门上着锁,这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平台自杀。大楼管理员一时不知躲到哪里去了,事情紧急,平贺顾不上多想,用枪柄砸坏了锁,就冲上了平台。

他的眼前闪过了一个影子,这影子躲进了楼顶设施的阴影里。

“我已经发现你了,‘地一号’!”

平贺边跑边大声吹喝着。在上着锁的平台上,除了“地一号”,不可能还有其他人。平贺跑得飞快,鞋底与地面磨擦,发出很大声响。他从楼顶设施的这边很警惕地向那边的暗处绕过去。

刚绕过机房,平贺看到不远处的堆物的拐角,那个影子正在向堆物的另一侧窥探。

“真是天助我也。”平贺不禁沾沾自喜起来。影子和他的距离是十公尺,只要他再向前移动几步,他就可以十拿九稳地运用自己练就的生擒敌手的绝技,把“地一号”送交法庭。

“地一号”还是没有发现背后的平贺。

平贺蹑手蹑脚地移动着脚步,由于怕发出响声,他每一步都迈得很小,边走边把手枪掖在腰带上,顺手从口袋中掏出套索。这是一根用尼龙绳特制的套索,是平贺下了苦功等就的一种本领,也是平贺赖以多次受警视厅嘉奖的绝技。

在离“地一号”还有五、六公尺的光景,平贺站住了脚,掂了掂手中的尼龙绳,“唰”地一下,象套马似的,把绳圈对准“地一号”甩去。

“地一号”实在精灵过人,尼龙绳甩动所产生的极其微弱的风,使他察觉到背后有人在暗算。只见他头也不回,屁股一扭,身子象箭似的向料刺里窜过去。

眼看到手的物脱逃了,平贺懊恼不已。然而,平贺不愧是个训练有素的警察,他随手丢弃了尼龙绳,盯住“地一号”的影子,紧追不舍。

两人在平台的一角,围绕着堆物和楼顶设施,捉起迷藏来。这相持不下的局面,把平贺急得七窍生烟,“地一号”似乎在故意戏弄平贺,恨得他把牙齿咬得格格作响。

楼梯口响起了杂沓的脚步声。“哈,帮手来了!”平贺的精神为之一振,可就在这略一分心的当口,“地一号”已经溜到了平台另一角的设施的阴影里。

等到平贺追到那里看清楚眼前的情景时,他连连跺脚,后悔不迭了。

他只看到一只宣传用的大气球在冉冉上升,栓住气球的绳子被割断了,“地一号”就紧接住断绳荡在气球的下面,悠哉游哉,简直象在做杂技表演。

平贺拔出手枪,瞄准了在夜空中微微飘曳的大气球。

距离仅仅只有十几米。他瞄准了一会儿,结果并没有开枪。

他很清楚,一开枪,“地一号”就会摔死。“手枪使用过剩”!这句话一下子在他的脑际呈现出来。他悻悻地把枪放下,咬紧牙,死死地盯住那只在夜空中随风缓缓飘去的大气球。

“组长!”

平贺身后奔来三名警察。

“晚了。”平贺不无惋惜地叹息着,并朝着气球努努嘴。

警察们全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风由东北向西吹。气球快速地向西飘浮,轻轻地越过了架空铁桥的上空。

在角筈大街的拐角上,有一个老人目睹了此情此景。

这是一个白发老人,个子很矮,背稍微有点驼,手里拄着粗拐杖,右脚好象不那么灵活,长相也不怎么好,脸色深褐,皮肤皱得厉害,满脸的麻坑使人侧目,但却有饱经风霜的严峻感。他默默地注视着气球的远去。在气球完全离开视线之后,他慢慢地走开了,因为脚有点病,迈出的步子不很踏实,跟随在他旁边的却是一个婷婷玉立的妙龄少女。

平贺警部回到了警车上,警车驰进了甲州大街。

“直升飞机!直升飞机快起飞!无论追到哪里,都不要放过‘地一号’!”平贺对着无线电筒咆哮,“让全部警车都去追气球。叫东京航空局的雷达协助跟踪。和入间基地取得联系,就说气球已经飘得看不见了。”

警车沿着甲州大街向前猛开。远远地,还能看到白色气球的影子,在甲州大街和青梅大街之间的空中以相当快的速度向西飘荡。“地一号”的影子看不见了,绳子下端什么东西也没有。他完全可能是爬到了绳子的上端,抱住气球一起飘。

平贺对部下恨恨地说道:“好一个捉弄人的小子!他在那么高的地方,心里不害怕吗?”

“他要是害怕,也不会想到借助那样的东西脱逃吧?”

“直升飞机还没有出动吗?”平贺又一次呼叫警视厅。

“正在准备出动。”无线电受话器的那一头立即传来了回答。

“还不快一点?!”

摔掉话筒,平贺恶狠狠地骂了一声:混蛋!

晚九时,气球飘到清濑市的上空。这时风向变了。入间基地的雷达也发现了气球的踪迹。它的高度在三百米左右。

除了雷达,已经无法用肉眼看到。警视厅出动的直升飞机没有能发现气球,只有入间基地的雷达在继续跟踪。

晚九时四十分,入间基地通知警视厅,气球已从雷达的黄屏上消失,原因可能是飞行高度突然下降。

随着入间基地的通知的到达,警视厅内又是一场混乱,但这场开了锅似的混乱很快地就平静下来。作为这次围捕“地一号”的现场指挥平贺章彦,立即率领他的部下根据风。向、风速计算着气球最终降落的地点。

受警视厅的指令,琦玉县警察依照气球飞行的轨迹,拉网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