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学校

浪漫主义学派的莎士比亚传记作家,一向喜欢把这位艺术家极力描绘成爱冒险的年轻人,F.J.弗尼瓦尔就是其中的一个:

于是,我们这位栗发、褐睛、白皮肤、红脸蛋儿的孩子上学了……从一个人的童年可以看到他的壮年;透过这孩子,我看到了一个身材魁梧而动作敏捷的大汉:红脸膛,高额角,淡褐的眼睛,茶色头发,生龙活虎,易冲动,好询问,富于同情心,他会寻找各种乐趣,进行任何冒险,会陷入困境,脱身后就一笑了之……

人们读着这个会略感不安,纳闷除了语气像《学童习作》之外,它到底还有什么不妥之处。我们有两三幅成年莎士比亚的肖像,知道他的面容与脸型。额角高可能是因为谢顶;我们还可以随心所欲地看到那孩子额前披着几缕栗色鬈发。卡罗琳·斯珀詹博士在《莎士比亚的肖像》一书中,根据自己对威尔的戏剧和诗歌中某些描写的先入之见,要我们相信威尔容易感情冲动,并且还深知自己动情必形之于辞色。威尔可能不会隐藏什么,也不善于为逃避法律制裁而掩饰自己。我们可以假设他身体健康,因为他安全地度过了4月出世的风险,又幸免于瘟疫的捉弄。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他天资聪颖机敏、感情丰富多变。我自己的眼睛近视,猜他也是近视眼。他能够明察自然界的细枝末节和人类面庞上的感情流露,他像是一个习惯于用力凝视的人。他无疑是个好读书的人;其他孩子自找麻烦时,他可能在读书。

这倒不是因为有许多书值得读,按今天的标准,那时并没有许多书,学校也未必会鼓励学生爱好书本。威尔可能很早就开始接受公共教育,七岁时入了一所小学校。他入学前可能已经会读写英文,因为他学过一本儿童识字册——“A per se A,B per se B”等等,一直到“& per se &”,使我们有了ampersand。那时候学会英文字母就可以缀字成文:无需学拼音规则(如“除了在c后面,总是先i后e”),也不用管symmetry和cemetery,harass和embarrass等发音相近的词拼写的不同。当时的英文在很大程度上是凭印象拼写的,它有待于内战时期马虎潦草的新闻写作使之合理化。报社编辑们为赶发稿件,但求省略,无暇顾及传统的做法,即增加虚字母以填补或“调整”每行的字间空隙(如把then写成thenne,wit写成witte,甚至把only写成ondelyche,使各行取齐)。这种拼法尤其有待于1755年约翰逊博士的大词典加以规范化。To learne too wrytte doune Ingglisshe wourdes in Chaxper's daie was notte difficulte.谁都不会怪你拼错了什么字,因为根本就没有缀字法。上自伊丽莎白女王陛下,下至黎民百姓,什么拼法都有。

小学校的宗旨是为儿童考入文法学校进行艰苦的学习作准备,入学条件是具有最低限度的读写能力。文法学校的宗旨只有一条,那就是它的名称规定的——学习文法,而且是拉丁文法。历史、地理、音乐、手工、体育、生物、化学、物理等,什么都不学,只学拉丁文法。圣保罗公学的首任校长威廉·李利(William Lily)已于1522年故世,却因他编写的一本《文法基础》,好像依然还活着;这本书是伊顿和威斯敏斯特两所公学的世俗圣经,也是斯特拉福文法学校的世俗圣经。年轻的莎士比亚必须接受李利文法的严格训练,这是通向古罗马灿烂文化的迂腐、乏味的道路。

在我们今天的学校课程中,拉丁文正在消失,有一些自称学习古罗马文学的学生甚至连奥维德或维吉尔的原著都未曾读过。但是,伊丽莎白朝的英国人视罗马帝国为德政的楷模,他们心目中的英雄是罗马英雄。不列颠(Britain)一度被认为是某个叫布鲁图(Brutus)的人缔造的。一本英国历史教科书,与莱亚门的编年史一样,也曾被直接称为一部《布鲁特》(Brut)。古罗马人便是死人,比起英国人,无论是死是活,都处于更高的现实水平。英语是有生命的、活动着的、凌乱的语言,因而它缺乏李利摊在他的解剖台上的拉丁文那种平静、完美的形式。诚然,英国出过一个杰弗里·乔叟,然而他的语言古怪,诗句似乎不合格律。人们必须到古老的世界中去寻找文化素养。希腊的伟大是公认的,但是英国没有许多希腊学者,在斯特拉福这样的小镇更是没有。大学才是专门研究希腊文化的适当场所。而罗马文化已经吸收了希腊文化的精华,人们可以通过拉丁作家了解特洛伊战争和尤利西斯历经艰险的全部过程。拉丁文包容了一切。学习拉丁文是理所当然的事,无需像今天这样寻找学习的理由。“孩子们,今天我们开始学习拉丁文。也许你们会感到奇怪,在今天这样的时代,我们怎么还会自找麻烦去学一个早就死亡了的民族的语言呢?别打呵欠,威瑟比同学!”当时,根本不用这一套。伊丽莎白朝的拉丁学者挥舞着权威的教鞭,而且不幸的是有时他们真的大肆挥舞。

伊丽莎白时代的教育家普遍认为知识必须靠填塞,有时甚至必须靠挥鞭抽打才能装入学童的脑袋。在儿童问题上,华兹华斯和卢梭等人提倡的浪漫主义观点,还要等到两个多世纪之后才时兴;到那时,儿童才被视为天赋智慧的宝库。华兹华斯看到婴儿全身闪着生前知识的灵光,他肃然起敬,称婴儿为最好的学问家。他认为婴儿出世时就已经懂得永恒的真理,而长大成人则是逐渐把这种天赋的智慧遗忘,使它的灵光在平凡白昼的朦胧中消失的过程。这种见解是柏拉图早就提出的。他在对话录《斐多篇》中提出:一个从未受过教育的奴隶儿童,经过苏格拉底的耐心引导或教育,能够做高等几何题。伊丽莎白朝的人知道这篇对话录,但是没有认真对待。

在那个时代,父母可以是慈祥的,但决不会多愁善感。他们对孩子毫无浪漫主义的想法,这或许是因为孩子是随时会遭到不测的,像威尔的姊妹们那样一个接一个地死去,要有别的孩子取代他们。便是从莎士比亚父母不愿意浪费琼这个美好的名字,也可以看到他们的现实主义的一个侧面。孩子应该尽快长大成人,可以给他们穿成人式样的服装,催他们赶快长大——儿童应当穿童装是非常新的想法。儿童的一举一动必须尽快学成大人的模样,太慢了不是父母而是教师要操心的事情。这是原罪的一部分,必须用教鞭把它打掉,腾出空间给有用的(也就是无用的)成人知识;这是迫在眉睫的任务,容不得孩子们把时间消磨在玩耍上。学校是冷酷无情的。尽管课桌上都放着百合花,但是那些被屁股磨得光滑的板凳绝不是安乐的玫瑰苗圃。


当时人们都盼望孩子们赶快长大成人,因此就让他们穿成人式样的服装,还用这种识字牌填鸭式地教他们学字母。

冬季,学童们每日清晨七时到校,而夏季则是六时。他们先做晨祷,祈求上苍使自己成为圣洁的好孩子,学得满腹拉丁文,然后埋头学习到九时方可吃早饭。饭后学到十一时,便可天从人愿地得到整整两个小时的午休,回家享受一天中那顿正餐。午后一时返校,咸肉、黑面包羼酸麦酒在腹中辘辘作响,一直苦熬到五时为止。每周休息两个半天,一年有四十天的假期。若是教学内容丰富多样,教学方法开明切实,如此学习一天或许尚能忍受。但是,那时的方法不是靠引导而是硬塞。甚至连一位耶稣会的拉丁文教师也对我说:教育(educate)一词来自与manducare同源的educare,是“吃”的意思,与词典中educare的释义毫不相干——词典中的educare与educere相近,意思是“引出”。词源学上的这种谬误,似乎是伊丽莎白朝的教学法的根本问题,而且那种填塞的方式又粗手粗脚,铺头盖面,刻板得令人咋舌。

人们可以相信,威尔的老师并不是把拉丁文的古罗马诗歌、戏剧和历史视为学得拉丁文法后可以达到的使人心旷神怡的新天地,而是视为说明文法规则的有用材料。罗马人热心著书立说,就是为了李利先生可以编出一套文法教科书。就我们了解的威尔上学时斯特拉福文法学校的主要教师而言,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使我们不怀疑他们至少是缺乏创见的。当然,他们也不像是一批虐待狂。无论如何,沃尔特·罗奇是不太关心教育的,他辞去教职,在镇上做了律师。那是1571年威尔只有七岁的时候。随后便是西蒙·亨特,他是个秘密的天主教徒,虽说倾向于耶稣会,却又不遵守纪律。1585年他在罗马去世,是反改革运动的支柱之一。1575年从他手中接过教鞭的是托马斯·詹金斯,威尔士人,莎士比亚显然把他转化为《温莎的风流娘儿们》中的休·爱文斯师傅而使他彪炳千古。休师傅(Sir Hugh,此尊称不是指爵士,而是指得到神学士称号的牧师)是个可爱的喜剧人物,他教书并不挥舞教鞭令人生畏。像舞台上所有威尔士人一样,他把有些浊辅音发成清辅音,如识破福斯塔夫男扮女装是因为发现他脸上的“福须”。有趣的是他在检查一个叫威廉的孩子的拉丁文时,自己的发音使快嘴桂嫂闹出了像“珍妮的人格”、“火腿”之类的乡野笑话。这是稚气未脱的学童卖弄的小聪明,可能直接取自1575年威尔只有十一岁时詹金斯刚到学校的那段生活。

我们不能怀疑威尔从学校的拉丁课本中学到了一点东西,也许是学到许多。他十分喜欢奥维德。十六世纪末,弗朗西斯·米尔斯写道:“奥维德的聪明伶俐的灵魂,寓居于语言甜美流畅的莎士比亚体内,一如人们认为优福玻斯的灵魂,寓居于毕达哥拉斯的体内。”倘能读到这句话,莎士比亚是会飘飘然的。威尔的剧作中的古典形象,往往取自奥维德的《变形记》。这部神话故事共十五卷,以神奇的变形为主题松散地联系在一起,收入了大部分希腊、罗马神话,甚至包括裘力斯·凯撒遇刺和变为神的故事作为全书的精华。皮拉摩斯与提斯柏的故事见于第四卷;我们大多数人是在《仲夏夜之梦》中初次读到这个故事,因而无从认真对待。(顺便说一句:这对不怕高墙阻隔的情侣是异邦巴比伦人,不是希腊或罗马人。)第四卷中还有珀耳修斯与安德罗米达的故事。年轻的威尔在《变形记》第十卷中读到关于维纳斯与阿都尼的故事,不过,他可能只是因为这神话触及自己的私生活,才考虑以他俩为题材自己写一首诗——关于此事,我们以后再说。《冬天的故事》中采满沃里克郡鲜花的普洛塞庇那见于《变形记》第五卷。使莎士比亚的诗篇和戏剧妙趣横生的所有神话故事,都可以从《变形记》中找到。

威尔很可能并不完全依靠拉丁文了解奥维德的作品。《变形记》曾由阿瑟·戈尔丁翻译,并于威尔诞生后不久出版。埃兹拉·庞德说过:“在我们从戈尔丁的译作中读到奥维德的作品之前,难道我们能够……懂得奥维德吗?在我们之中,有谁的拉丁文是这样好,这样富于想象,甚至连戈尔丁也不能帮助他理解原文中他未能理解的细枝末节和魅力?”下面便是戈尔丁翻译的《变形记》第五卷中的几行:

当普洛塞庇那在这座花园中玩耍,

采着蓝的紫罗兰和白的百合花,

当她怀着少女的心愿将裙儿兜满,

一心要超过园中所有的女伴。忽然,

狄斯发现她,爱上她,追上前,紧相依。

爱情竟这样到来,匆忙、炽烈、性急。

戈尔丁采用了老式的十四节韵律,每行七个抑扬格音步,威尔必然会感到它比较粗糙。不过英国诗歌还须博采借鉴,即便尚无文艺复兴时期那种浮华的音律,流畅的叙事风格已在诗中出现了,这是从翻译技艺中学得的。

在莎士比亚诞生之前,这种翻译技艺在萨里伯爵出版的《维吉尔的埃涅阿斯选卷》(1557)中,已经形成了一种试验性的格律,日后将使英国文学的整个面目为之改观,并使伊丽莎白时代的戏剧得以成为我们所了解的模样。

他们个个鸦雀无声,凝神专注

御座上的埃涅阿斯王子开口说:

女王啊,既然这已是您的意志,

我应该重温胸中的难言悲痛:

希腊人如何把弗里吉亚毁灭,

又使苦难特洛伊城池倾覆,

这些凄惨事情我都亲眼看到。

这是第一首无韵诗,是萨里伯爵为处理维吉尔的六音步无韵诗设计的。假如萨里伯爵未曾找到适当的诗体翻译古罗马的史诗,那么伊丽莎白朝的戏剧(或弥尔顿时期的史诗)将会如何呢?要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自然是徒劳无益的。其他人也可能会想到无韵体,否则戏剧或许会发展成《罗密欧与朱丽叶》和《理查二世》中大量使用的那种押韵偶句。但是在莎士比亚诞生之前,无韵诗已经产生并且存在了七年之久,倘若英国人不是如此崇尚古典诗作,非把它们译成英文而后快,无韵诗也许不会产生。新文学往往是在翻译旧文学的过程中产生的。

我们可以假设:除了奥维德和维吉尔以外,其他罗马诗人,如贺拉斯,或许还包括一些卡图鲁斯和卢克莱修的作品,也列入了斯特拉福文法学校的课程表。在散文方面,可能包括李维、凯撒和塔西佗(不过塔西佗的作品比较危险,因为此人过分违反李利先生的文法规则)。伊丽莎白时代的人可以从苏维托尼乌斯的《十二位凯撒》中,找到他们喜欢的那种道德剧和传记兼而有之的特点。普鲁塔克更善于道德说教,他的《名人传》从希腊和罗马历史中选出二十三对杰出人物一一加以对比,为狭隘的语文课提供了僵化的伦理教育;不过,普鲁塔克是用希腊文进行写作的。威尔日后(或许甚至是在学生时代的课余时间)将从诺思根据阿缪特的法文译本转译的版本中读到普鲁塔克的作品。他的罗马剧也大量依据诺思的英译本;看看诺思如何描述克莉奥佩特拉乘坐画舫,莎士比亚又如何用无韵诗将诺思平淡无奇的文字升华到令人惊异的地步,就可以证明。这是一个突出的例子,从中可以看到威尔如何以诺思为前导,轻而易举地一气呵成了他的诗篇。诺思提供的素材是散文体的,稍加处理即可成诗。神笔一挥,便把冷冰冰的北方转化为火热的南方(无论当时如何,埃及理应如此)。诺思是这样描写的:

……她不愿用其他方式启程,执意乘自己的画舫顺西纳斯河而下。这画舫是黄金做的舵楼,紫色的帆,白银的桨随着长笛、双簧管、瑟舌琴、六弦提琴等乐器演奏的乐声不停地划着。至于她自己,斜卧在用金色的锦绸制成的天帐之下,衣着打扮像通常画卷中的维纳斯女神。紧挨她的两旁,站着一些眉目清秀的小童,装扮得如画师笔下的丘比特,用小羽扇替她扇凉。还有她的侍女们美丽得像海上的鲛人神女,像主管人间一切欢乐、魅力和美的女神;她们或掌舵,或操持缆索。画舫上散发出阵阵异香,飘向人山人海的码头,沁入人们的心脾。那人群,有的沿着河岸紧随画舫,有的不断拥向码头迎接她的到来。城里万人空巷,都是为了一睹她的风姿,结果市场上剩下安东尼一人坐在宝座上等待觐见……

莎士比亚是这样描写的:

她坐的那艘画舫就像一尊在水上燃烧的发光的宝座;舵楼是用黄金打成的;帆是紫色的,熏染着异香,逗引得风儿也为它们害起相思病来了;桨是白银的,随着笛声的节奏在水面上下,使那被它们击动的痴心的水波加快了速度追随不舍。讲到她自己,那简直没有字眼可以形容;她斜卧在用金色的锦绸制成的天帐之下,比图画上巧夺天工的维纳斯女神还要娇艳万倍;在她的两旁站着好几个脸上浮着可爱的酒涡的小童,就像一群微笑的丘比特一样,手里执着五彩的羽扇,那羽扇的风,本来是为了让她柔嫩的面颊凉快一些的,反而使她的脸色变得格外绯红了……

她的侍女们像一群海上的鲛人神女,在她眼前奔走服侍,她们的周旋进退,都是那么婉娈多姿;一个作着鲛人装束的女郎掌着舵,她那如花的纤手矫捷地执行她的职务,沾沐芳泽的丝缆也都得意得心花怒放了。从这画舫之上散出一股奇妙扑鼻的芳香,弥漫在附近的两岸。倾城的仕女都出来瞻望她,只剩安东尼一个人高坐在市场上……

罗马人写了戏剧,于是普劳图斯和泰伦斯就必须列入斯特拉福的课程表。显然,《错误的喜剧》可以证明莎士比亚曾经仔细研究过普劳图斯的《孪生子》,但是他在自己戏剧生涯之初,身无分文之际,是否有闲情逸致阅读普劳图斯的作品,看人家如何写孪生兄弟演出阴差阳错的闹剧,这是值得怀疑的。他可能在学校读过《孪生子》,或者(我们以后将看到另一种可能)在学校教过这部著作,并且记住了它的内容,可以把它作为习作喜剧的样板。斯特拉福文法学校教师詹金斯除了有威尔士人的意志外,可能还有他们的表演才能,在他指导之下,可以想象学童们真会演出《孪生子》或泰伦斯、普劳图斯的其他剧本,并且还邀请那些感到骄傲却又看不懂的家长出席,看着表情丰富的威尔在临时搭起的舞台上神气活现地走来走去,说着外国话。普劳图斯和泰伦斯的作品即便尚未开始帮助威尔本人准备从事专业的戏剧创作,至少也在帮助学校以外的人。尼古拉斯·尤德尔原是伊顿公学的校长,因受到某种莫名的严重控告而被解职,后来就任比较开明的威斯敏斯特公学的校长。他在威尔诞生前八年就去世了,但在临终前还是写成了英国的第一部世俗喜剧——《拉尔夫·罗伊斯特·多伊斯特》。不用说,他身上浸透了罗马人的喜剧性格。《耕牧百利》一书的作者托马斯·塔瑟抱怨尤德尔曾经“为了一点小过失,甚至无缘无故”就把他狠狠鞭打一顿;由此可见,一个教师既可成为快活的戏剧家,也可成为虐待狂。或许尤德尔爱上了鞭梢嗖嗖的戏剧。

需要学习的还有悲剧作家塞内加,虽然他受到伊丽莎白朝教育家的欢迎,但这与其说是因为他是一位剧作家,而且是非常有影响的剧作家,不如说是因为他是一位道德哲学家。他先后在卡利古拉、克劳狄和尼禄的统治下生活,对于生与死有充分理由提出斯多葛派的淡泊的行动指南,从而深受都铎朝较为严肃的英国人的欢迎。不过,他招致卡利古拉的憎恨,在克劳狄之妻梅瑟莱娜的挑唆下被逐出罗马,回来后在尼禄暴政的最黑暗年代自戕身亡。他的作品的主题,是人在逆境中要维护尊严,正人君子的人格最终不可侵犯,以及保持一种孔子式的“仁爱”美德;他似乎使基督教与非基督教世界得以汇合。T.S.艾略特从莎士比亚笔下心事重重的悲剧人物“黑夜行路吹口哨壮胆”的精神中,看到了塞内加的斯多葛主义。不过眼下,我们不得不将这个问题以及塞内加作为室内悲剧(只供私下吟咏不作公演的悲剧)作家对悲剧形式的影响,留待以后研究。威尔在学童时代可能很少接触到戏剧家塞内加的作品,到了自己写悲剧的时候便求教于那些译本和仿作。值得一提的是,第一部用英文写成的塞内加式悲剧《高布达克》,早在威尔诞生前三年的1561年就在女王御前演出过。《悲剧十出》也于1581年译出。因此,威尔试笔写悲剧是无需直接回到拉丁文中去讨教的。

假如威尔在童年时代便从译本中读到关于罗马人的故事,那么他是从哪里找到这些译本的呢?其实这是不成问题的。当地的教区长约翰·布雷奇格德尔有一个相当大的图书馆,甚至愿意把书送给可以从中得益者。除了他以外,必然还有其他好读书的人。当威尔还是个囊中羞涩的学童,人们怀疑约翰·莎士比亚是否会掏腰包给儿子买书,摆到他与一个甚至几个弟弟合用的卧室书架上。不过,一个男孩想看书总是有办法弄到手的。若他日后的教育全要仰赖书籍,则更是如此了。

在有些人看来,莎士比亚在剧本中所显示的学识,似乎与一所乡间文法学校所能提供的简单的古典文学养料大相径庭。十九世纪,培根学派的邪说异军突起,其论点是:只有学识非凡、受过大学教育、精于法律与科学、毕业前曾去欧洲大陆作广泛见习旅行的人,才能写出据称是出身于沃里克郡粗陋的牛栏或猪圈的那个伶人的作品。培根派人士从“honorificabilituditatibus”这个词(见《爱的徒劳》第五幕第一场)破译出了“这些剧本,即F.培根的产物,是为世界保留的”这层意思。我不想从破译密码的角度详细探究这些细节,这部板油似的喜剧,除了剧终那几首歌以外,他们非要说是培根所作那就悉听尊便吧。我只是想指出:确实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有了时间不去重读莎士比亚的剧本,从中获得艺术上的享受,却千方百计想否定莎士比亚是剧本的作者,把他的作品不仅归在培根的名下,而且还归之于随便哪个拥有头衔或大学文凭的人。他们提出的所谓“真正的作者”,人选颇多,从牛津伯爵到伊丽莎白一世本人。其中最似是而非的是威尔的同行、剧作家克里斯托弗·马洛,说他曾为躲避仇敌的加害而装死,然后在逃亡期间为莎士比亚捉刀。这种说法自有其动人心弦之处,却纯属猜谜游戏或侦探小说之列了。

这些意见归纳起来就是认为:莎士比亚所受的教育从未超出一所免费的文法学校,不可能把自己造就成一位才华超绝的文豪。他从未接受更高的教育,这似乎是确凿无疑的。没有关于他上过大学的史料。他十几岁就结婚了,况且哪里有钱缴纳学费呢?但是,认为高深的艺术必须有高深的学识,这是无稽之谈。任何一个农民都可以自学写作,并且可以写得很出色。任何一个农民作家只要阅读适当的书籍,随时细心体察周围的事物,就可以给人以博学多才的假象。莎士比亚的戏剧经过艺术家的手段,给人的假象是:剧本的创作者是一个曾作广泛旅行,从事各种学识渊博的职业,并且在本国和外国的宫廷中弯过他那灵活的膝盖的人。才气横溢的表面不一定真正反映多闻博识的实质,因为尽管艺术家的任务可能就是根据自己的想象力创造朝臣、旅行家或学者,但他本人并不一定非是这些人物不可。培根学派和其他谬论,误以为艺术作品与学术著作是一回事:这部剧本显示出一点法律知识,因此作者必定学过法律;那部剧本的背景是在上蒙格雷利亚,因此作者必定到过那里。正在从事文学创作的艺术家中是没有培根学派的人物的,并且从来都没有过,因为他们太了解职业作家创作活动的方式了。

“一个专门注意人家不留心的零碎东西的小偷”——这是指《冬天的故事》中的奥托里古斯,也是指莎士比亚以及一切戏剧或叙事小说的作家。作家想要几句心理分析的术语,他无需阅读弗洛伊德的全部著作,只需从一本平装的术语汇编中抄一点,或在公共汽车上向哪位有学问的人悄悄讨教一下就行了。他想要了解马达加斯加或西潘果,他就去问曾经到过那里的水手。只要看一下小说家的藏书室便可知道小说家其人:他的藏书既不能令人赏心悦目,也不能满足藏书人进行系统阅读的需要。他的书架上没有排列整齐的成套精装书籍,有的只是过时的赛马指南、卷了角的占星学年鉴、连环画期刊、旧书店买来的词典、学术价值不高的稗官野史以及写满在产科医院或动物标本商店无意间听到的各种奇闻的笔记簿。假若莎士比亚要建立自己的藏书室,我们可以断定它必然与培根的藏书室迥然不同。

就初学写作的人而言,他无论在学校曾经接受多少训练,都无法获得语言的天赋。进学校训练有如混迹于比林斯门的脚夫或“垮掉的一代”之间一样,可以增加他的词汇量,但不能教会他一种根本的技艺,即如何把一个个单词缀成出人意料的新句型,奇迹般地反映某些从未被人悟到的人生真谛。莎士比亚驾驭本国语言的盖世才华源于天赋,但是这种才华只有通过使用、观察和热爱英语才能得到培养,而学校是不教这门课程的。

英语是一种世人尚未认真对待的语言,莎士比亚爱其粗犷与柔美之心,并无与众不同之处。英语不属于外交语言,海外学者认为学它毫无意义,许多土生土长的学者,其中包括培根,宁肯将自己较为深邃的思想托付与拉丁文(拉丁文是不会死的,因为它已经死了)。莎士比亚并不是从英国文学中培养起对英语的热爱的。英国已经有了乔叟,他教导后代说,英语的前途有赖于它的一种方言,即在宫廷和大学中说的东中部方言,那是政府和上流社会使用的语言。然而,在乔叟写作的时代,这种方言正酝酿着剧烈的变革(它不像苏格兰、兰开夏等方言,它们虽然产生了文学,却缺乏大都会的提炼和使自身不断发展的那种内在活力)。威尔若是在学生时代培养了自己对英语的热爱,那不是由于伟大的人物曾经用它进行写作,而是由于英语是一种丰富的大众语言,由于他的思想在其间生存。

都铎朝的英格兰人像现代爱尔兰人一样,是非常健谈的。可以想象,他们说话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既质朴准确又漫不经心、用词不当。或许那是一种麦克卢汉式的交流方式,它本身就是信息,并展示了语言的根本职能:使人类在黑暗中保持社会交往。人类是否真为传递消息或感情才学会使用语言,这是值得怀疑的。倒不如说人类一旦失去光明及令人慰藉的可见世界,就必须使自己深信:在那可能存在的黑夜的恐怖中,自己并非孤身一人。就说话而言,它不是一种非常严格的交流方式,因为说话的人时常会由于找不到恰当的字而言辞謇吃或词不达意,时常需要求助于动物性的“哼哈咕噜”,以及无疑代表了人类原始交流方式的手势。倘若将说话比作闪烁不定的听觉的烛光,人们只需使这烛光保持不灭即可。故事、闲谈、谜语、俏皮话在黑暗中消磨着时间,文学便由此——而不是由于陈词叙事的需要——产生。

莎士比亚是从一个乡间集镇的街谈巷议中汲取养料的,但是这种街谈巷议与伦敦的市井喧嚣相去无几。我们只需阅读纳什、格林、德克这些小册子作者的作品即可发现:人们不论身份高低,都喜欢参加喋喋不休的闲谈;参加才华横溢的闲谈自然更好,但他们主要是喜欢谈话本身,而不是谈话可能产生的结果。在谈话中掺入一鳞半爪的学问,用几个自己创造或从书本中搬来的怪词,学拉丁范文那样造句(而不是古老乡间闲谈中无休止地使用“还有……还有……还有……”),这就是接近于我们可以称之为莎士比亚时代的语言了。

培根学派的人竟然会把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对白与深奥、微妙的学问联系在一起,这是非常奇怪的。莎士比亚笔下的人物,尤其是早期和中期作品中的人物,会滔滔不绝地高谈阔论(在《理查二世》中,“滔滔不绝地高谈阔论”是莎士比亚自己规定一个演员在朗读台词时使用的方式),直到被另一个人物滔滔不绝的高谈阔论压倒为止。剧中是找不到多少诸如培根的《随笔》那种言简意赅的笔法的。对白的内容可以从书本知识中吸收,取舍标准与其说是深信这些内容真有价值,或许不如说是从票房价值的角度,看什么东西可以讨好观众中的艺术行家;但内容在涉及宫廷礼仪和海外旅行的问题时,则可能显得缺乏依据。对白中会有村野的精明,有经心学得的礼貌,喜欢用谚语,甚至有模仿牧师口吻的倾向——因为礼拜日的布道是整个连续不断的说话行为的一个方面。事实上,对白会显出这位诗人的本色:一个乡村青年一心要在一场都市人的游戏中击败训练有素的都市人,但又时常没有耐心彻底学会全部课程。不过,培根派谬论的存在本身,又足以证明这个乡村青年确实学到了不少。假若威尔回到人间,见到培根派的观点,他是会感到高兴的。他的事业毕竟是一种虚构的事业。

但是眼下还不到威尔投入这番事业的时候。这位未来的诗人首先必须使自己耳聪目明,必须从国内外的神话故事、乡风民俗、地方行业中汲取养料,从出身较为高贵的亲戚、小客栈的过往旅客以及父亲店堂的主顾口中,汲取斯特拉福镇以外的大千世界的养料。同时,他的感情,他的神经中枢,也需要接受爱情的滋养和磨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