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珍·史瑞丹开了七个小时的车,从华盛顿开车行经马里兰州和德拉瓦州,到位于纽泽西的康瓦耳镇。

这段车程一点也不美好。不是因为长途开车,而是因为她成长的这个小镇充满了不愉快的回忆。

她原本告诉自己,不管第二十届校友会会长杰克·艾莫生怎么说,她一定要用工作太忙、身体不好或其他事情当藉口,绝对不回去参加校友会。

尽管石牧高中给了她最好的教育,让她后来拿到上大学的奖学金,后来更一路拿到普林斯敦大学的博士,但是她一点也不想庆祝毕业二十周年,更不在乎学校将颁发给她的“杰出校友奖”。只是这次的校友会把亚丽森的追思会列入议程,让她不能不去。

至今她仍然无法接受亚丽森已经过世的事实。总觉得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接到亚丽森的电话,听到她清脆爽朗的声音,“珍,你最近都没有联络,你忘了我还活着,我恨你,不,我不恨你,我爱你,你太聪明了,让我敬佩。下礼拜在纽约有场电影首演,是我的客户主演的片子,他的演技烂透了,但是帅到没有人会注意他的演技。他新交的女朋友也会来,你绝对想不到她是谁。下礼拜二,六点的开幕酒会后播放电影,电影放映完后接着是晚宴,可能有二十、三十或五十人。”

亚丽森总是能把所有的讯息压缩在十秒内说完。她是真的常常忙到没有空去纽约找亚丽森,而亚丽森每次都一样生气。

亚丽森已经过世快一个月了。她的死让人难以接受,她死的方式更令人难以承受。一路走来,她是树立了不少敌人,毕竟能够爬到全国最大经纪公司最顶端的位置,难免会招人嫉恨,而且亚丽森那张锋利又辛辣的嘴,充满讥讽的言词,常被比喻为以机智和幽默闻名的美国才女作家桃乐丝·派克再世。会不会是哪个曾经被她嘲笑过或开除过的员工因愤恨而杀了她?

我宁可相信她是下水之后在水里晕了过去,也不愿相信她是被人压在水中溺死的。

她看了一眼摆在一旁的皮包,思绪转到包包里的信。我该怎么办?那是谁寄给我的?他的目的是什么?他怎么会知道莉莉的事?她会有危险吗?天啊,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才好?

自从收到那封信之后,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她,让她这几个星期都夜不成眠。

她下了高速公路,转进开往康瓦耳的9W线道。这里离西点军校不远。她强忍住悲伤,将目光转向窗外美丽的秋景。秋日的午后,矗立在两旁金色、橘色和火红交织的树木后方,是一如往日般宁静的哈得森河河谷。我几乎快忘了这里有多美。

然而这片美景也勾起了她多年前的回忆。当初她就是在这样的星期天午后,坐在西点军校校园里的纪念碑上,开始她的第一本书,介绍西点军校的历史。

有好多年的时间,我都没有办法继续写下去,最后拖了十年才写完。

她想起小卡罗·瑞德·桑顿。来自马里兰州的他,当年是西点军校的学生。不要想他,现在先不要想他。

她下了公路,转进通往康瓦耳市区的道路。这次的校友会选在河谷饭店举办,饭店前身是一家十九世纪中叶的旅馆。当年九十个毕业生中,共有四十二个人会来参加校友会,有的还带着家人一起来。

她则是独自一人参加。

是杰克决定把校友会从六月改到十月举办的。他向全班同学发出问卷,调查之后,发现六月是毕业季,有很多同学都在忙子女的事情,抽不出空。

寄来的信封袋里有她的校友会名牌,牌子上有她的名字和高中毕业照,另外还有一张行程安排表。周五晚上有开幕酒会和自助餐,星期六则是早餐、参观西点军校、观赏足球比赛,晚上则有酒会和正式餐会,最后以星期天的早午餐为这次的校友会画下句点。亚丽森意外身亡后,又临时决定在星期天早上为她举办一场追思会。她被安葬在学校旁的墓园里,因此追思会也将在那里举行。

亚丽森在她预立的遗嘱中,捐给学校一大笔钱,成立奖学金,因此学校才会突然决定要帮她举办追思会。

镇上似乎没什么变。她已经好多年没回来了。她父母在她毕业的那年夏天签字离婚,把房子卖掉之后,就分道扬镳。她爸爸现在是夏威夷一家饭店的经理,她妈妈则搬回家乡,嫁给当年的青梅竹马。她在婚礼上哭着说:“我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在三十年前就嫁给艾瑞克。”

当年她第一个想到的是,爸妈离婚了,那我怎么办?不过至少她再也不用住在这里了。

她没有马上开车回当年住的那条路,去看以前住的那栋房子。明后天有空再回去吧,现在还不行。三分钟后,饭店的门房带着职业化的笑容打开她的车门,“欢迎回来。”珍打开后车厢,让服务人员帮她拿行李出来。

“请先去柜台,行李交给我们就好。”

厚重的地毯,舒适的沙发,饭店大厅的陈设舒适而温暖。报到柜台在左边,一旁的酒吧已经聚集不少等着参加酒会的人。

大厅里拉起一条“欢迎参加石牧高中校友会”的布条。

“欢迎回来,史瑞丹小姐。”柜台的服务人员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先生,洁白晶亮的牙齿,一头染坏了的头发,刚好跟柜台暗红色的樱桃木同色系。珍拿出信用卡登记时,忍不住想他会不会是拿着木片去给他的理发师说,他要染这个颜色。

希望不会遇到认识的人。她还没有做好要见同学们的心理准备。她想先休息个半个小时,冲个澡,换个衣服,然后再戴上名牌,戴上那个当年心里充满恐惧与悲伤的十八岁女孩的照片,再去参加高中校友会。

她拿起房间钥匙,正准备转身离去时,柜台先生突然说,“史瑞丹小姐,我差点忘了,这里有张传真是要给你的。”他看了一下信封上的名字。“不好意思,我应该称呼你史瑞丹博士才对。”

她没有回答就把信封拆开。是她的秘书传来的。“史瑞丹博士,不好意思,这不知道是不是寄错了还是恶作剧,不过我想还是让你看一下比较好。”信封里夹着一张传真纸,有人传到她在华盛顿的办公室。“珍,你现在应该已经很清楚我知道莉莉的事了。我该亲她一下还是杀了她呢?开个玩笑。我会再跟你联络。”

她突然呆住,无法开口说话。

要杀了她?为什么?为什么?


他站在酒吧里,看着她走进饭店。这些年来,他都是在她的书上看到她的照片,没想到珍·史瑞丹后来竟然出落得这么标致。

以前在学校时,她是很会读书、很文静那一型的,对他还算友善。他本来还满喜欢她的,直到后来亚丽森告诉他,她们几个是怎么嘲笑他的,他才开始_讨厌她。萝拉、凯萨琳、黛博拉、欣蒂、葛罗莉雅、亚丽森和珍,就是那几个中午常坐在同一张桌子一起吃饭的女生。

都是很可爱的女生对不对?怒火直冲他的喉咙。凯萨琳、黛博拉、欣蒂、葛罗莉雅和亚丽森都已经死了,只剩下萝拉,他特别把萝拉留到最后。到现在他还不太确定到底要不要一起杀了珍。刚进高中的第一年,他去参加棒球队的甄选,第一轮就被刷下来了。他当场哭了起来,像个小朋友般哭了起来。

爱哭鬼。他是爱哭鬼。

他在众人的嘲弄声中哭着跑开。过没多久,珍就追上来了。“我也没被啦啦队选上。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知道,她追上来的目的是要安慰他。所以他才觉得,当初因为不自量力地邀请萝拉当他毕业舞会的舞伴而被嘲笑时,珍并没有加入嘲讽他的行列。可是她却用其他的方式伤害了他。

萝拉是当初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子。金发碧眼,连制服也掩不住的姣好身材,她深知自己的魅力,对男孩子向来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亚丽森则是向来口下不留情。当时担任校刊编辑的她,是“校园花絮”的专栏主笔。虽然是写学校的活动,但她总是有办法找到对象嘲讽一番。有一次,她在报导校园演出时写道,“饰演罗蜜欧的乔尼曼难得一次没有忘词。”大部分的同学都觉得亚丽森很风趣,少数被认为是“怪人”的同学则躲她躲得远远的。

就像我一样。他不禁开始回味亚丽森在下水前看到他时,脸上惊恐的表情。

珍的人缘也不错。不过她和其他的女孩子都不一样,她曾经被选上学生会代表。向来沉默寡言的她,只要一开口,不管是在班上还是在学生会上,说出来的一定都是正确答案。当时她就已经展现对历史的热爱,只是没想到她会变得这么漂亮。原本稀疏的发丝发量变多,颜色加深,剪成一头清爽的短发。身形依然苗条,却不像以前那样乾扁。一袭合身的裤装,打扮合宜。他看着她把刚收到的传真塞进皮包里。真希望可以看到她脸上的表情。

“我是一只住在树上的猫头鹰。”

他彷佛可以在脑海中听到萝拉模仿他的声音。二十年前的那天晚上,亚丽森大声笑着告诉他,“她模仿得维妙维肖。她还说你后来还尿裤子。”

他可以想像他们聚在一起嘲笑他的样子,他彷佛可以在脑海中听到他们嘲讽的笑声。

那年他才七岁,念小学二年级。他参加学校的话剧表演,那是他唯一的一句台词,可是他连那一句都说不好,结结巴巴地说了老半天,不止台上表演的小朋友,就连某些家长也忍不住开始窃笑。

“我……我……我……是……是……一只住……住……住……住在……”

他连“树”都还没说就握着手上的树枝哭着跑下台。他爸爸赏了他一巴掌,骂他没有用。他妈妈说,“不要管他。他就是这么笨,不然怎么办?你看他,又尿裤子了。”

他看着珍·史瑞丹走进电梯,充满羞辱的回忆和那些女孩子的笑声在他脑海中回荡。我又何必放过你?先萝拉,接着再换你。你们好好在地下一起笑我吧。

有人在叫他的名字。当年班上的棒球英雄迪克·葛墨里站在他旁边,正盯着他的名牌看。“真高兴又见到你。”迪克由衷地说。

你说谎。我一点也不想见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