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莫名其妙的寻人委托

昨晚酒喝得太多了。

头有些痛,胃里还很不舒服,我一边用力地按着自己的太阳穴,一边盯着桌子上的照片发呆。照片上的少女,大概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很是可爱。棕色的靴子上点缀着一些铜环,松松垮垮的象鼻袜把腿衬得修长笔直,浅白色不到膝盖的百褶裙散发着青葱气息,天蓝色的毛料对襟上衣衬着光滑柔软的长发,略显稚嫩秀气的脸可爱地笑着。

“你的意思是?”我抬起头,看着面前扭扭捏捏的高中生。

他脸色发红:“拜托你找到她,你能找到她的,对不对?”

我的头痛有些加剧,“只有一张照片?这样很不好找。名字啊,年龄啊,履历啊,这些基本的资料都没有吗?”

高中生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

“我接。不过资料太少,跑来跑去的调查费用会比较多,没有个四五千块钱是办不成事的。”几乎三个月没接到什么像样的工作了,我决定赌一把。

“只要你能找到她,多少钱我都愿意给。”高中生的言辞颇为恳切。

我暗地里舒了口气,将自己的名片丢给他,“那么,你交过定金之后,我就会开始工作了。”

“谢谢!谢谢!”他眼角竟然有泪水溢出,“这两天,就这两天,我就把钱送来!”

我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说道:“不过有一点,我要提醒你一下。”

虽然知道下面的话一出口,这个高中生很可能会改变主意,但是这些话还是不得不讲。私人侦探毕竟是个处于社会边缘的职业,如果跟委托人产生纠纷的话,很不好收场。所以,我习惯把丑话说到前面。

“这五千块钱是寻人的费用,也就是说只要我开始找人,不管找没找到这个女人,钱都是不会退给你的。明白吗?”话说完之后,我盯着高中生的眼睛忍不住又补充了一句,“当然,我会尽力去找的。”

出乎我的意料,高中生对我的话并没有产生多大反应,他对着我连连鞠躬后倒退着出了房门。好像我一答应了他,就肯定能找到照片上那个少女似的。

看着他退出房门,我发了一会儿呆,随即笑着摇了摇头。谁没有年少痴狂的时候?想当年自己为了见一个女网友,不也奔波千里前去赴约吗?

越是年少,越是无畏啊!

快到中午了,不得不找点东西对付一下肠胃。我翻箱倒柜,终于在一摞厚厚的书下面,发现了一包方便面。哼着歌儿,撕开方便面的塑料袋包装,将黄色的面饼丢到青花瓷碗里,再撕开蔬菜包,将那些干瘪的红色绿色小块儿撒在上面,然后把酱包、调味包里的东西全部挤了进去。

开水冲进去,发出嘶嘶的声音,一股热气扑面而来,眼前变得一片模糊。

说起来,我昨天刚刚满二十六岁,正处在一个尴尬的年龄阶段。在就业压力如此巨大的今天,一个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又没有什么特长的人,是很难找到什么体面工作的。有时候,我甚至会有点后悔,高中那几年活得实在是太放肆了。虽然不抽烟不酗酒,不跳舞不唱歌,不赌博不胡混,不泡妞不泡吧,却总是翘课去漫无目的地游荡,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跟那些见过或者没见过的论坛网友们聊天,一天一天地消耗着我的人生。

回顾那几年的生活,可以用两个字作一个精准的概括——无聊。

不过,或许无聊也是人生的一部分,尤其是对我这个不入流的私人侦探来说。

电话突兀地响起,吓了我一跳。看看号码,我按下接听键:“吴哥,什么事?”

“你昨晚不要紧吧?看你喝高了,满嘴胡话,而且还当着那么多人唱歌。”

我完全没有印象。

“丢人不?一个大男人,唱什么《菊花台》,那么阴柔的歌,只适合女人。”

《菊花台》,原唱好像也是个男人吧?

“最近不是没什么生意吗?我手里有个案子,要不要帮个忙?”

“好啊,好啊,吴哥你中午有空吗?我请你吃饭!”

“请我吃饭?你有钱吗?还是我请你吧,顺便跟你说下案情。”

“吴哥,你真是个好人。”

德兴面馆。

桌子上摆了四样小菜,大肠、肚丝、猪肝、羊肺。

没有一样是我喜欢吃的。

吴哥对内脏有着近乎病态的痴迷,我却对内脏有种与生俱来的抗拒。还好等下有面吃,我拿着筷子,搅动着水杯里温温的茶水。

“这次是什么案子?”我问。

“碎尸。”吴哥夹起一筷子大肠送进嘴里,“媒体一掺和,上面的压力就下来了,真让人头大!看报纸了没?头版头条!”

“没啊,报纸又不能吃。”我讪笑,“这次需要我做什么?”

“就像去年的那个午夜拔头案,你帮我梳理下线索,给点建议。”

午夜拔头人这案子在去年极为轰动。一天清晨,多家电视台均收到一封措辞狂妄的匿名信,声称要用史上最复杂的案件来挑战警方。当天上午,陆续在市内几个相距甚远又毫无联系的地点,发现了四具死者尸体。所有的尸体都有一个特征,全部被生生拔去了头颅。因为凶手行事高调、手法残忍,被媒体称为中国版的“开膛手杰克”。警方压力很大,成立了四十多人的专案组,然而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全力调查,却一无所获。当时,我跟吴哥偶然间相识,又偶然间破了此案,公安局的全额奖金让我足足过了大半年的好日子,我和吴哥从那时起就成了哥们儿,常在一块探讨一些案子。

“那么,大致是什么情况?”我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吴哥咽下嘴里的大肠,“很变态的,我们今天凌晨在市郊一栋烂尾楼里发现了一具尸体,是个二十多岁的女大学生。”

“又是切胳膊切大腿的那种?相当俗套的杀人手法嘛!像这种碎尸案子,早就被小说、电影给编排烂了,一点新意都没有。”

“不是。”吴哥的表情突然变得相当微妙,“其实严格上来说,不能算是碎尸案。因为尸体很完整。”

“……那怎么能叫做碎尸?”

“内脏。尸体被解剖了,心、肝、脾、肺、肾,这些内脏全都不见了。”

“这个……会不会是那种走私人体器官的组织干的?”听说在国外某些地方,外地游客会莫名其妙地失踪,被犯罪组织肢解后取内脏卖掉。

“不是,她的内脏在那栋烂尾楼的第十八层被找到了,被摆在一个塑料模特的肚子里。”吴哥拿出几张照片给我,“这是现场照片,看看能找出什么。”

我拿起了照片,如果不去看小腹上的那道又深又长的伤口,照片上的死者还是很漂亮的。

不是。

跟我钱包里照片的那个少女并不相像。

我将照片举起,顺着光源认真端详,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死者身材相当好,腿部修长,腰肢纤细,乳房浑圆,脸庞也很清秀。奇怪,额头上怎么有一个模模糊糊的红色印迹?

我指着红印向吴哥问道:“这个是什么?你们拍照的时候注意到了吗?”

“你小子看得还挺仔细的啊,那是纳粹党的标志。”

“纳粹党的标志?”我吃力地重复了一遍,“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东西?是怎么弄上去的?血迹、印油、刺青?”

“鉴证科的家伙说从受创面的新鲜程度来看是新伤口,但是并没有结痂。可能是死者死亡之后,凶手用刀子刻上去,然后进行了处理。”

“纳粹党……标志……吴哥,是鉴证科的人告诉你是纳粹党标志的吗?”

“这种事还要他们说吗?那玩意儿电影上不是经常出现吗?”吴哥蘸起茶水,在桌子上画了个“卍”,“喏,就是这个,我一眼就看出来了。”

“嘿嘿,吴哥,这可不是纳粹党标志啊。”我干笑两声,蘸起茶水在桌子上画了个卐字,“这个才是纳粹党的标志嘛。”

“有什么差别?”吴哥斜着眼不满地看着我。

“差别大了去了,一个是左旋,一个是右旋……”

“管他什么左旋右旋的,好吧,如果不是纳粹党的标志,那是什么玩意儿?”吴哥截断了我的显摆。

“哦,是佛教的一种标志,代表致福的意思,又称为吉祥海云。”我又拿起塑料模特那张照片。塑料模特是那种商场里很常见的类型,可能是暴晒过久,颜色有些偏白。它肚子上的那块塑料被全部割开了,形成一个长方形的大洞,里面放着那些因为氧化而变了颜色的内脏。

模特的脸形很尖,带着那种木然的笑容,在它的额头上,我发现了另一个红色的印记:“这个是……”

“也是你的那个什么吉祥海云,是刀子刻好之后,用死者的血液染红的。”

看着挑了块肚丝往嘴里送的吴哥,我很羡慕他的好胃口。

“说说,有什么想法?”吴哥含糊不清地说。

我犹豫了一会儿,道:“没有看到现场,我只能做点推断,可能会不太准确。”

“你尽管说。”

“杀人、分尸、布置,凶手的每一步,都有着一定的目的。像这么变态的凶手,杀人只是一种手段,他通过杀人和布置现场,从而传达一种讯息。”

吴哥点点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从这个卍来看,凶手对佛学有一定的了解。而他将卍刻在死者和塑料模特上,即代表了他的举动是契合某种佛教教义的。那么,这件案子就可以以佛教教义为背景进行解读了。与埃及人不同,我们的古人认为,人的躯干只是一具皮囊而已,重要的是具有化生、贮藏功能的五脏。凶手将人杀死之后,取走的心、肝、脾、肺、肾,正是传统意义上的五脏。而凶手将五脏放到塑料模特的肚子里,或许是认为死者肉体是不洁净的,他要赋予死者审判。”

“审判?”

“吴哥你刚提到过吧,塑料模特是在烂尾楼的第十八层找到的。在佛教的轮回教义中,十八是个很敏感的数字。”

吴哥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会儿,问道:“十八层地狱?”

“不错,有罪之人,要经过十八层地狱折磨,然后再进入六道轮回。”我小心地组织着措辞,“这个凶手大概是有着某种精神上的偏执,那个死者的身份是什么?是不是……”

“是个叫陈雨的大学生,校外独居,没有男朋友。她的同学和老师都说她是个很清纯的女生。”吴哥笑吟吟地看着我,但是紧接着又道,“不过我们查询了她的通话记录和住处,发现她其实是个援交女。”

“哦……那就对了。”我点点头,“大概是凶手觉得,大学生不该出卖自己的肉体吧,还真是个是非感蛮强的疯子。”

“不错,仅凭几张照片就能想到这么多,你小子也算是个变态。”

“谢了。对了吴哥,这案子还有没奖金?”

“没,案子刚发生了几天而已,怎么可能悬赏?喂,你这是什么心态啊,你以为公安局是银行吗,每个案子都要悬赏?”

“那我的报酬怎么说呢?你也晓得,我可是很忙的啊,如果要办这个案子,我就要推掉不少案子……”

“你忙个屁啊!”吴哥瞪着眼睛道,“一个大男人,整天不是去寻狗寻猫寻人,就是跟踪偷窥抓奸,你还好意思说你很忙?要换成我,我宁愿去建筑工地打零工,也不愿干你那活儿!还侦探,你学学福尔摩斯,人家可是经常跟警方合作,不要报酬地破获过很多大案!”

“吴哥……你知道福尔摩斯?”

“当然,英国十几世纪的名侦探嘛,跟苏格兰场的那个什么雷什么的警察是好朋友不是吗?”

“哦……”我无意去纠正吴哥的错误,在这些无关痛痒的问题上争执是相当愚蠢的,“等下一起再去现场看看?”

“有这个必要吗?”吴哥拿起纸巾擦嘴。

“当然有,无论多彪悍的侦探,也要接触案发现场才能破案啊。凭报纸、照片、证言这些间接资料就能破案的侦探,只有小说、电视里才有。”

面端上来了。

绿色的香菜浮在乳白色的面汤之上,细细长长的面条在其中浮浮沉沉,几片散发着香气的羊肉伴着亮晶晶的油花,十分诱人。

“那么,我们现在就走!”吴哥起身结账。

“等等,等等,面我还没吃……”

“吃什么面啊!你是来工作的还是吃饭的?一点敬业精神都没有!”吴哥拽着我的衣领开始向外拖。

十几分钟后,我们已经到了市郊的一栋烂尾楼前面。吴哥将桑塔纳警车停在一片空地上,我从后备箱里把自己的宝贝自行车拎了出来,仔细地看上面的烤漆有没有被碰坏。

吴哥皱着眉头道:“喏,就是这里,现场分布在两个地点,一个一楼,一个十八楼。我们先去一楼瞧瞧。”

我们走进烂尾楼的入口,在其中一个门洞停下。门洞前横着一条蓝白相间的警戒隔离带,上面的“S市公安”几个字迎着冷风不断地抖动。吴哥抬手将隔离带撩起,猫腰钻了进去,我紧随其后。

这里应该就是一楼的现场了。这幢楼只完成了一部分主体工程,很多隔断墙还没有砌,显得很宽阔,足足有三百多平方米的样子,大概是两三户的面积。周边的承重墙上留了不少窗框,初冬的阳光从外面照进来,还有点暖暖的意思。

房间的正中央,白色的现场痕迹固定线勾勒出一个大致的人体形状,里面还有些褐色的血液痕迹。我走上前去,从口袋里拿出照片,蹲在那里仔细地对照了下。

“当时发现尸体的时候,尸体是什么状况?”我用手指捻了一下那些褐色痕迹,好像已经完全干枯了。

“跟照片上的差不多,腹部被拉了一道长口子,里面的心、肝、脾、肺、肾不见了。当初我们也以为可能是人体器官走私组织干的,后来检查了这栋楼,发现了十八楼的第二现场,才觉得这案子有点奇怪。”

我站起身,注意到不远处有片地方有点发黑,走上前去用脚尖蹭了蹭,随即出现了一些水泥粉末。

“豆腐渣工程。”吴哥点了根烟,摇了摇头。

“这片地方在你们到达现场之前就已经湿了?”

“对。应该是水渍吧。不过这栋楼还没有供水,也不晓得是哪里来的水,更不晓得是什么时候留下的。”

“那么,吴哥,尸体上的衣服如何?血迹多吗?”

“衣服嘛……”吴哥露出一副疑惑的样子,“这点很怪,虽然尸体的腹部被剖开,心、肝、脾、肺、肾被拿了出来,但衣服上却几乎没有血迹。”

我点了点头,“嗯,这就对了。”

“对什么?”吴哥抽了口烟,问道。

“吴哥你没发现吗?这个房间跟外面有点不同。”

吴哥摇摇头,“我没发现,有什么不同你就直说呗,跟我绕什么圈子?”

“烂尾楼里的环境一般都不会怎么好,建筑垃圾啊,粉灰啊,涂料桶啊丢得到处都是。刚才经过了几个门洞,我瞧了瞧,都一副惨不忍睹的样子,有些房间里甚至还有大便。而这间房子的地面却蛮干净的,应该是被人打扫过了。而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凶手。”

“……不见得吧,说不定是凶手找了几个房间,发现了这个比较干净的房间后,才把这里当成了碎尸现场。”

“但是这片水渍又怎么解释呢?既然你们到达现场之后,水渍还没有干,那很有可能是那天晚上留下来的。总不可能是别人刚打扫完这里,凶手后脚就到吧。而且你也说了,这栋楼还没有供水,如果只是单纯的打扫卫生,有必要跑到外面打水吗?而且打了水后,只洒这么一小片地?”

吴哥沉思一会儿,问道:“那如果说是凶手打扫的,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又为什么只洒这么一小片地?”

“吴哥你刚说过吧,尸体上的衣服血迹很少对吧,我觉得水并不是洒上去的,而是凶手用来冲洗尸体的。凶手在解剖死者之前,可能先将死者的衣服脱了下来,在解剖完之后又给穿了回去,所以尸体上的血迹才会很少。而打扫这个房间,可能是别有用意,也可能是凶手的个性使然,我们再去十八楼看看。”

“你是说,凶手碎尸之前,先把死者身上的外衣内衣全都脱了,完事之后,再一件件地穿了上去?有必要搞这么麻烦吗?”

“这个……等看完十八楼再说?”

这栋烂尾楼并没有装电梯,一层层地爬上去,还真不怎么容易。好在我经常骑自行车,体力还凑合,爬到了十八层只是出了点细汗。而吴哥就不行了,到九楼时他就开始喘,十二楼就开始走走停停,好不容易到了十八楼的现场,他就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楼上并没有警戒隔离带,我踱进房间,发现里面几乎跟一楼一样干净,就是空间小了点。奇怪,地上好像有些模模糊糊的痕迹,我快步走去。只见现场痕迹固定线周围,还有着几道纵横交错模糊的暗红色痕迹,而在外围则分布着几个黑色的污点。我用手指一一擦拭,发现暗红色痕迹是粉尘状的,而黑色污点却是附着在了地板上。

“你在看那些痕迹吗?鉴证科说红的是朱砂粉,黑色的是烧灼痕迹,他们还在附近发现了少许灰烬,说可能是纸制品。”吴哥依旧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朱砂粉?烧灼痕迹?纸制品?

我低下头,仔细观察着暗红色朱砂粉的走向。稍加思索,我拿出纸笔,照着暗红色的痕迹在纸上画下来,并将黑色的烧灼痕迹点了上去,然后,沿着时断时续的暗红色痕迹将烧灼痕迹连了起来。

纸上的图案以塑料模特为中心,构成了个五角星形的符号。

吴哥点了根烟凑了过来,看着纸上的图案道:“怎么是这个玩意儿?凶手是不是个退伍兵?”

“退伍兵?”

“是啊,很多国家不都用五角星当做部队的军衔标志吗?”

我没有理他,而是从口袋里拿出那张塑料模特的照片,瞪大了眼睛仔细辨认。没错,被剖开的肚子,里面露出心、肝、脾、肺、肾这几样内脏。突然,有股不协调的感觉挤进脑袋,我抬起头问道:“吴哥,你们的人没有动过这些内脏吧?”

“当然没有,怎么了?”

“顺序错了,你看心脏应该在最上面的,却被放在了最下面,剩下的几个,位置也都不对。”

“是凶手疏忽了吧,给放错了。”

“不可能,一个能把五脏完整地取出来的人,会放错它们的位置吗?”

“这个啊,不能按常人的思维去揣摩疯子的想法吧。”

“疯子?冲洗尸体、五脏的位置调换、十八层楼、诡异的图案、烧灼痕迹、纸制品……”一个大胆的念头从我脑海里浮现出来,“吴哥,你们发现的塑料模特,是如何摆放的?”

吴哥拿烟冲五角星的中间一戳,“喏,就是这里。”

“不是,我是问那塑料模特的脑袋在什么地方。哦,这样说吧,以塑料模特的姿势来看,那个五角星是正五角星还是倒五角星?”

“嗯……这个嘛……如果按照你连起来的五角星来说……是倒五角星。”

“你确定?”

“确定!方向我是不会搞错的!”

我深吸一口气,道:“吴哥,是我弄错了。凶手要赋予死者的并不是审判,而是……”

“而是什么?”

“重生。”我听到自己干涩的声音跌落在死寂的十八层楼。

“重生?”吴哥被香烟呛到了,“咳咳,这么重口味?”

“其实,五角星除了一般的意义外,还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

“什么意义?”吴哥皱眉问道。

“从地球的角度望去,围着太阳的金星轨道每八年重复一次。它自成的五个交叉点恰好画出一个近乎完美的五角星。因为这个缘故,五角星在很早的时候就在各类宗教中被赋予特殊的含义。比如在佛教等东方宗教中,五角星代表阴阳五行。”

“等等,等等,阴阳五行不是道家的玩意儿吗?”吴哥像抓住了我的疏漏,问道。

“佛教也有啊,在南北朝时期,佛教就已经有了五行、五字、五佛、五智、五脏的教义了。”

“哦,那这五角星又和这碎尸案有什么关系?你刚才那么在意是正五角星还是倒五角星,这两者又有什么区别?”吴哥的态度十分认真。

“在施法者们的认知中,正五角星是属于正面的法术,而倒五角星则是属于邪恶的不被允许的法术,也就是黑魔法或者黑巫术。我们接着前面的说,凶手将尸体解剖之后进行了冲洗,然后又将五脏带到十八楼,放在塑料模特之内,接着以塑料模特为中心,用朱砂画了一个倒五角星阵法,并燃烧了纸制品。凶手的整个行动,看起来是在进行一个仪式。”

“仪式?就算是仪式,那也有可能是审判仪式吧,你为什么觉得是重生?”

“打扫现场、解剖前给死者脱衣、冲洗尸体和五脏,如此的大费周折,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表明凶手对死者具有一定的好感,想要给死者一个洁净的环境;而给死者的尸体穿上衣服,则是凶手对死者占有欲的表现,他不想让别人看到死者赤身裸体的样子。一个对死者有好感且有占有欲的凶手,要惩罚死者什么呢?”

吴哥没有说话,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

我继续说下去,“如果要对死者进行惩罚,按照现在佛教的轮回教义,应该是在十八层地狱。但是早在宋朝的时候,佛教里也有种说法,罪人经高僧超度,可以舍弃皮囊之后重生为人。只是到了元末,或许是人们觉得这样的说法对人的震慑力不是很强,于是就渐渐地演变成了六道轮回。而在这个案件中,死者五脏的顺序被刻意颠倒,摆放地点是位于高处的十八层楼,这两样跟佛教的轮回教义完全相反。那是不是意味着凶手的寓意也是相反的呢?对,死者的身份并不光彩,在凶手眼中可能是不洁净的。但或许正是基于这点,凶手才将死者的五脏取出,放到塑料模特里面。这在凶手心中,很可能表达了一种含义,他赐予了死者脱胎换骨的重生。

“而死者和塑料模特额头上的代表吉祥万福的卍字符号,大概是用来传递死者灵魂所刻。而塑料模特身下的倒五角星阵,则是对应被颠倒顺序安放的五脏,打破五行相克,从而赐予塑料模特重生力量的黑魔法。”

吴哥的表情变得有些不自然,他沉吟半晌问道:“你确定?不是审判,是重生?”

“不是我确定,而是现场就是这么告诉我们的。”

“那么,凶手应该是佛教徒?”

“那倒不一定,佛教讲的是与人为善,他们做的是度化而不是杀戮。依我看,凶手应该是对宗教比较有兴趣的那一类人,但不见得会笃信宗教。”

吴哥丢掉即将燃尽的烟蒂,用脚狠狠地踩灭,“重生,重生……小川,你相信这世上有这样的事情吗?”

“怎么可能?”我失笑道,“这根本不符合自然科学嘛。唉,吴哥你还是警察呢,怎么会对这种事还抱有疑问呢?”

吴哥笑笑,转移话题,“我刚才注意到,你在称呼凶手的时候,用的数量词是单数。你觉得凶手是一个人吗?一个人的话,要做那么多事,恐怕会有点吃力吧。”

“不是吃力,而是快乐。我觉得,凶手应该是个男性,年龄在二十到四十岁之间,体能比较好,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心理素质也不错,但在感情方面很可能经受过挫折。对于凶手来讲,整个犯案过程,他都沉浸在享受的过程之中。解剖、清洗、移尸、刻符、画阵、点蜡、烧纸,从现场痕迹来看,这些程序他做得从容不迫。这表明,凶手做事的时候很有条理,布置现场的时候情绪很稳定。他不是在慌慌张张地弃尸,而是像在写一首诗。”

吴哥忽然走到我正面,直勾勾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你怎么了?”我揉揉鼻子,身为男人被另一个男人这么看,挺尴尬的。

“我在想,你小子是不是会读心术,把这事儿说得活灵活现的,好像你看到了凶手一样。”

我打了个哈哈,“说不定啊,吴哥你可别犯什么事儿,不然被我读出来,可要狠狠敲你一笔钱了。”

“你好几个月没有收入了吧,喏,先给你一点。”吴哥从口袋里拿出三张红色钞票,“在抓到凶手之前,你的手机要保持二十四小时畅通,人要随叫随到,明白没有?”

“好说。”我拿出钱包,把钞票放进去,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游荡在指尖。

“哟,还带着呢。”吴哥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什么?”

“照片啊。”

“哦,你说这张啊。”我笑着将那张少女的照片拿出来,“是不是很正?”

吴哥皱着眉头,“正是正,不过一直把前女友的照片带在身上,你还能追到女孩吗?”

“你说什么?”我哭笑不得,这么正的妹子,会是我的前女友?

“一年前你不就一直带着的吗?”吴哥道,“办完午夜拔头人那件案子后,照片就不见了,我还以为你要来个新的开始,怎么现在又拿了出来?”

“怎么会?”我把照片递给吴哥,笑着自嘲,“你仔细看一下吧,我什么时候交过这么正的女朋友?”

吴哥接过照片,瞄了一眼就扔还给了我,“怎么会不是?一模一样的照片,去年我问你的时候,你就给我看了几百遍。”

“什么?你开玩笑吧?我如果有这么正的女朋友,我怎么会一点都不记得?”我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吴哥用怜悯的眼神看着我,“你是不是太累了?”

细汗从额头上渗出,我呆呆地看着吴哥。他脸色严肃,应该不是在开玩笑。

“真的?”我吃力地问。

“真的。”吴哥的声音斩钉截铁。

怎么可能?这张照片明明是上午的时候,那个高中生拿给我要我去寻人的。

我用力按着发涨的太阳穴,觉得整个人都变得浑浑噩噩。慢着,会不会是昨晚喝得太多,我记忆错乱?那个高中生只是我的幻觉?

不对,不对。

就算是我上午真的昏了头,我怎么会忘记前女友?

“吴哥,我和她在你面前一起出现过吗?”我尽量稳住自己的情绪。

“那倒没有,不过一年前的时候,你一直在提她,听得我头疼。”吴哥又点燃一根烟。

我的女朋友的照片,被一个高中生拿来,让我去寻人。这应该是件很搞笑的事情,可我却笑不出来,在空旷的十八层,我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阵刺骨的寒意。

“你以前有女朋友这件事,你不会没有印象吧?”吴哥问。

女朋友,好像有过的,我努力地回想。

“还记得你女朋友的名字吗?”

“张璇。”名字脱口而出,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

“那不就得了。”

“可是,吴哥,”我嘴里满是苦味,“我记不起来关于她的任何事。”

除了她的名字,像是被谁突然塞到了我脑袋里。张璇的样子,张璇的声音,张璇的表情,所有张璇的事情,我一件都不记得,完完全全,不记得。

那不是忘掉的感觉,而是湮灭!……

“回去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说不定就会忽然恢复记忆。”吴哥开始下楼。

我跟在后面,从早起到现在还没有吃东西,肚子在咕咕作响。

和吴哥分手之后,我决定下午就坐在事务所里面,等待那个高中生的出现。作为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如果不搞得清清楚楚,我一定会疯掉的。那样的正妹,做过我的女朋友,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但不幸的是,我竟然完全不记得。

骑着自行车慢慢地走在路上,我已经想到了几种可能。其中最能让人接受的,就是一年前,我不知道从什么途径得到了这个正妹的照片,然后深深为之着迷,于是拿着跟吴哥吹嘘,说是我的女朋友。

后来我忘记了这个谎话,又弄丢了这张照片。人一辈子总要说很多谎话的,有些谎言虽然让别人印象深刻,但自己很快就忘记了。

事务所终于到了。说是事务所,其实只不过是间四十多平方米的小房间。楼盘盖在了城乡结合部,有宽阔的大路,有成排的行道树,就是人很少。偶尔见到的,也都是和我一样行色匆匆的路人。因为没有什么人来租,整栋大楼到了晚上,只有寥寥几个房间亮灯而已。我将自行车锁在楼下,走进了电梯,继续着我的揣测。

那个最能让人接受的想法,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就是为什么高中生手里会有这个正妹的照片,他凭什么来找我去找这个正妹。我在这行,没什么名气,平时的案子,也就是找找发情时走失的猫,或者找找离家出走的小孩儿。为什么一个高中生,会跑到离市区这么远的地方,花五千块钱让我去找一个正妹?

莫名其妙,真是莫名其妙。

随着悦耳的一声叮咚,电梯停在了十三楼。

在西方,这是个不吉利的数字。

据说人们之所以认为十三这个数字不吉利,是因为在最后的晚餐中,耶稣和他的十二个门徒加起来一共是十三,而晚餐当天也刚好是十三号,所以十三这个数字就代表了背叛、猜疑和死亡。

还有一种说法,是在北欧神话中。哈弗拉的宴会上邀请了十二位天神,而在宴会当中,一位不速之客——烦恼与吵闹之神洛基忽然闯来了,这第十三位来客的闯入,招致天神宠爱的柏尔特送了性命。

而最近最流行的说法,就是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十三,把它的十位数和个位数加起来,就是四,跟死谐音。

这栋大楼的物业,显然是不信邪,他们在楼梯口用红色的标识牌写得很清楚,十三。而他们不信邪的后果,就是整个楼层,只有我一个租户。

当然,我租这里并不是我胆子有多大,或者有多无聊。原因只有一个,免费。十三楼十三号,一分钱都不要。

但是,我能享受到如此殊荣,却并不是因为房间号太邪门了。

半年前,我帮了开发这楼盘的房地产商一个小忙,成功地查到了他老婆包养的小白脸,并拍下了照片,让他可以不用被分家产就成功离婚。房地产商离婚之后,很是大度地把这间卖不出去的房间给我免费使用。

我对他并不感激,并不是因为我鄙夷他退庭之后搂着情人冲他前妻大笑的举动,而是这间房子不是送给我,只是免费租给我的。

租,就意味着他随时都可以收回去。

走进房间,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去猫扑看看。作为一个日访问量上百万的论坛,信息的流量是非常大的,很多时候,都能在这里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进入大杂烩,上面值得关注的新消息不多,关于那件碎尸案,只有几个信口雌黄的帖子挂在上面。

我摸出了那张照片,扫描之后贴到了版面上:有谁见过这个正妹?

发完之后,我又看到了瓷碗里泡得惨白发涨的方便面。

端起来,吃掉。

有些东西,有些人,不管过了多长时间,还是会等着你,至死不渝。

整个下午都百无聊赖,我开着的门,一直没有响起。

放上猫扑的那个帖子,点击率虽然很高,回复却少得可怜,全部都是一些闷骚或者放荡的狼友在迫切地索要套图。我又拿出那张正妹的照片,端详起来。人是够漂亮,给人一种清纯的感觉。

圆脸,额头光洁,眼睛大而有神,鼻子小巧玲珑,人中窄而紧致,薄嘴唇,瘦下巴。衣服穿得比较保守,比起她的同龄人,算是传统的一类。

咦?刺青!

还真小看了你!这么清纯的外表,也有一颗叛逆的心?

手腕处有着淡淡的痕迹,看得出来是一个人名的形状,我手忙脚乱地找放大镜。这无疑是个很重要的线索,对于这个神秘的正妹,如果能搞清楚这个人名刺青,就犹如在大海里捞到了一块浮板。

找到了!

拿起放大镜,我屏住呼吸,舔了舔发干的嘴唇,瞪大眼睛看去。

徐……

搞错了吧?

我听到自己的牙齿在打战。

一定是搞错了。是宿醉未醒,出现幻觉了?

我咬牙,又抓起放大镜。

徐……川。

我的名字。是我的名字。

如果按照合理的情况来进行推论,她应该是认识我的。

她是谁?

名字叫做张璇?

是我的女朋友?

慢着。吴哥说她是我女朋友,是从我口中听说的。我有这张照片,是那个高中生拿给我看的。除此之外,再没有旁证。也就是说,证明这个正妹身份的所有证据,都跟我有关,都是我告诉别人,或者是我的记忆。

而一个人的记忆,往往是最靠不住的。

据说心理学家曾经做过一个试验,将同一件物体在很短的时间内展示给五十个试验对象看,然后过了一个月后,要求他们描述这个物体的形状颜色,并估摸它的重量和用途。试验结果很好笑,没有一个人准确地描述了这个物体,而有些人的答案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

心理学中称之为“misslink”。

人的记忆是模糊的,而人在潜意识下,总会不自觉地去丰富那些被模糊了的细节,从而保证记忆的完整。那些经验丰富的辩护律师,在质问证人的时候,往往会抓住细节不放。只要在细节中问出矛盾之处,就会大大降低证人证言的可信度。

眼下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我跟这个正妹认识,我情绪安定了不少,抓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熊猫,我问你一个问题!”

“你大爷!现在才下午三点多,你让我多睡一会儿会死吗?!”

“你告诉我,有没有办法用修图软件,在照片上加上刺青效果,然后再用相片纸打印出来?”

“怎么了?”

“而且可以做到乱真的效果?”

“你神经了?”

“快点告诉我!能不能办到?”

“能!我不但能加上刺青效果,还可以把你修成妹子!”

咔嗒,我挂掉电话。

真是秀逗了。我怎么会没想到,这张照片极有可能是修过的。或许是一年前的我,找人给修上去的嘛!

虽然这个解释非常牵强,我还是用力揉揉脸,准备接受。

再次把目光转向电脑屏幕,时间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帖子已经被好色的斑竹加红了。下面有了很多回复,其中一条写道:这不是张璇吗?

有人认识。这就好多了。

我在下面回复道:怎么?你认识她?

只刷新了两下,回复就出现了:认识啊,不过有几年没见了。

我突然有了个恶作剧的想法:那你认识徐川吗?

等了几分钟,刷新了十多次帖子,依然没有回复。

敲门声突兀地响起。

是那个高中生?我抬起头,进来的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

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小腹隆起,略微有点发福的样子。这样的中年人,一般都比较有钱,做成他的生意,足够我两三个月的开销了。

“您好。”我彬彬有礼说道。

“你好,”中年男人用狐疑的眼神看着我,“我找徐川。”

“我就是。”我努力装出一副跟年龄不相称的稳重。

中年男人脸上失望的表情一闪而过,他踌躇了一会儿,在我对面坐下,嘟囔道:“怎么还是个小孩儿。”

我装作没有听见的样子,问道:“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找人。”中年男人说,从衬衣口袋摸出一张照片。

又是找人啊,就不能来点新意?

我接过照片,只扫了一眼。不得不说,我现在的心理承受能力真的很强。或许是因为今天这一天,让人头疼的事情发生得太多了。

我发出了一声苦笑。

张璇。

还是张璇。

我跳起来,以极快的速度冲到门口,将门反锁沉着声音问:“你是谁?你怎么会来找我?”

中年男人神色十分戒备,他拿起照片,贴着胸口放着,看着我一声不吭。

“说啊!”

“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中年男人愠怒道,“他为什么会让我来找你?”

“谁?谁让你来找我?”我步步逼近。

“我不认识!”中年男人提高了声音,“是他让我来找你!说只有你才能帮我找到她!”

莫非……

我吸了口气,迅速冷静下来,“你找张璇什么事?”

中年男人看了我一眼,并没有回答。

轻而易举地拿回了对话的主动权,我将事态的发展掌握在了自己手中。

“坐。”我拉开座椅,让他坐在我的对面,“这个女孩子的情况我知道很多,身高、三围、体重、爱好……”

中年男人脸上浮现出一丝鄙夷的表情。

我清清喉咙,“好吧,如果我的说法伤害了你,我向你道歉。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知道张璇的一切,包括联系方式、住址,我可以打包票找到她,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你说。”

“你必须先回答我几个问题,如果我觉得你在任何一个问题上说了谎,我们就没有再合作下去的必要。”

“你问吧,我不会对你说谎,但是有些问题我可能不会回答。”中年男人点燃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

“第一,谁让你来找我的?为什么说只有我才能找到张璇?”

“嗯……不认识,我其实一直在找张璇,甚至在网络上贴了她的照片。后来有个昵称叫soulmate的人主动联系了我,他告诉我只有你才能找到张璇。”

soulmate,好像是真命天子的意思。我的英文很烂,不过这个昵称显然更烂。

“那么,第二个问题,你为什么有这张照片?”

“是soulmate给我的,邮寄的,地址是我告诉他的。”

大叔,轻易地把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告诉别人,你还真是容易相信人呢。

“第三,你为什么要找张璇?”

中年男人苦笑着摇摇头,“我不想说,就算说了你也不懂。”

我拿起照片,端详起来。这张照片,和高中生拿来的那张照片有些不同。

准确地说,就是穿的衣服不一样。一双红色的运动鞋,修长白皙的美腿,短到了极限的水蓝色牛仔短裤,纤细玲珑的腰部,白色小可爱吊带兜着浑圆坚挺的胸部,脸上的烟熏妆化得很浓。

辣妹。

如果不是身材和脸庞一模一样,我根本不能相信两张照片上的是同一个人。我倒不是对辣妹有偏见,我只是对清纯的妹子有所偏爱,物以稀为贵嘛。

不管是谁给了高中生和中年男人照片,他对不同年龄阶层的男人的心理偏好把握得很到位。

“所以?”我摸着下巴观察着中年男人的表情。

“虽然我不抱什么希望,”中年男人淡淡道,“但还是希望你能找到她,花多少钱我都愿意。”

“这么说,你是喜欢她,所以才想找到她?”我皱着眉头问。

“喜欢?”中年男人竟然又露出落寞的表情,“你懂什么?”

“五万!五万块钱,我把人送到你面前。”我打了个哈哈。

“这么贵?”中年男人愣住了。

“看样子你应该出得起这笔钱吧。”我干笑道。

“不是,我是从外地来的,没带那么多现金。”中年男人犹豫了一会儿,“好吧,小兄弟,我现在就去银行提款。”

“其实也不用这么急……”我有点尴尬,想不到这人效率如此之高,要是这中年男人等下把一沓钞票放在我桌子上之后,我带不来人的话……

“小兄弟,我把钱给你后,你要立刻带我去找她!我已经一刻都不能再等了!”中年男人站起身,露出了一个微笑,“如果被我发现你只是胡扯的话,我就拆了你这个事务所!”

“那是自然。”我嘴硬道。

看着中年男人急匆匆地走出房间,我拿起放大镜,认真端详桌子上那张照片。果然,在女孩的手腕处,我又发现了淡淡的刺青:徐川。

我叹了口气。我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一个正妹以这样一个状况来做我的女朋友。倒了杯水,我开始托着腮帮子发愁。

如果中年男人提着五万块现金到了这里,却发现我是跟他胡扯,结果会怎么样呢?

我可以想象到他恼羞成怒的样子。一个失望的中年男人崩溃起来,是非常可怕的。总要做点什么,不能坐以待毙。

我把头转向电脑屏幕。帖子又有回复了。

徐川?好像是张璇的男朋友吧。

soulmate。

那个昵称跳进我的眼里,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你好,我是徐川。我在下面回复。在输入最后一个字之后,我关掉电脑,准备离开。

我不晓得中年男人会什么时候回来,但是越快走越好。

“名侦探,今天怎么这么有空啊?”熊猫左手攥着一包薯条,右手挖着鼻孔站在门边问道。

我没理他,直接进屋,坐到他的电脑前面,打开猫扑版面。

帖子果然有了新回复。

soulmate:徐川啊。你好,你和张璇现在没有在一起吗?还是你已经将她彻底地忘记了?

我的手不争气地颤抖起来,我在帖子下面回道:我想我们需要谈谈。

熊猫穿着短裤站在我身后,嬉皮笑脸道:“泡妞呢?”

我用力抽动下鼻子,道:“你有多久没洗澡了?不怕熏晕了妞?”

熊猫不以为然地说:“你知道什么,咱这叫男人味。”

我没反驳他,而是拿出那两张照片,递到他手里。

“你要介绍给我认识?”熊猫兴致来了。

“还记得我问过你的那个问题吗?这两张照片,正妹手腕的地方都有我的名字。你帮我看看,是不是修上去的?”

熊猫看我的眼神立刻变得无比崇拜,默默地走到另一台电脑前,开始忙碌。

兄弟,事情不是像你想的那样。我在心底苦笑,频繁地刷新着帖子。毫无疑问,这个soulmate才是关键人物,或许这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他都是知情者。

只过了大概一个小时的时间,熊猫就有了结论:“这两张照片都没有修过的痕迹,你的名字,确确实实是写在这个妹子的手腕上的。”

“不是修的啊……”我揪着自己头发,到底怎么回事?我还没无耻到认为这个正妹疯狂地暗恋我,所以才会在手腕上文身。

“不过……这事儿有点奇怪。”熊猫犹豫地说,“这个正妹,可能对你不是真心的。”

“嗯?这你都能看得出来?”

“你刚才不是说是刺青吗?”熊猫来了兴致,把我拉到电脑前,“但是我还原放大之后,却是这个效果。”

屏幕上徐川两个字很显眼。

“怎么了?”我有点迷糊地问。

“这是写上去的,不是刺青。”熊猫说。

“嗯?”

“刺青的话,手腕周围的皮肤毛孔着色应该比较深,但是你看,这个正妹的手腕上你的名字却着色较浅,而且周围的毛孔并没有被渲染的迹象,应该是用贴纸或者硬笔写上去的。”

“为什么不是刺青而是用笔写的?”我愣在那里,如果是男女朋友,刺青才算正常吧。而用贴纸或者笔的话,很像是小孩子的把戏。

“因为她爱你爱得不够深呗。”熊猫一副节哀顺变的模样,“川哥,把她交给我,让我来惩罚她,叫她知道人生的残酷。”

不是刺青……

“熊猫,你帮我查查这个昵称的发帖地址。”

“soulmate?谁起这么恶心的网名?”熊猫叫道。

“啰唆,你查得出来不?”

“小意思!”熊猫推了下眼镜,进入战斗状态。

夜色黑暗得犹如墨汁,悲凉的风呜呜叫着穿过空旷的楼层。

脸颊贴着地板,冰冷刺骨的感觉深入骨髓,细小的沙砾随风肆意跳动,以相当敏捷的速度越过我的身体,消失在远处。

喉头干枯涩哑,努力挤出的几个微弱音节都被风声吞没,身体犹如铁块一样沉重,连指头都无法活动。

不远处,那个鲜红的数字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十八。

一排排惨白的塑料模特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嘴角上扬,冷漠地笑着。它们的腹部都被切开,心、肝、脾、肺、肾被放在那里,慢慢地蠕动。

搞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用尽全身力气撑起双臂,挣扎着向前挪动。必须要赶快离开这个地方。

上方突然传来潮湿的呼吸,一把狭长的手术刀吻上我的脖子,鲜红的血顺着冰冷的刀刃流了下来。

艰涩并伴有浓重口臭的声音在我耳后响起。

“重生……”我猛地坐了起来,大汗淋漓。

“做噩梦啦?”熊猫扭过头看着我。

天色虽然看上去还是阴沉沉的,但确实已经亮了。

“怎么样?”

“熬了一个通宵,这家伙很狡猾,用了代理服务器。”熊猫的脸色非常憔悴,“我从厄瓜多尔追到芝加哥,又从芝加哥追到神户……快环游全球了。”

“以你的技术,应该能行的吧?”我惴惴不安地问。

“那当然!咱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熊猫丢给我一张纸条,“好困,我要去睡觉了。”

“竟然在本市?”我看着纸条自言自语,身后已经传来熊猫的鼾声。

我拿出自行车钥匙,看来要自己跑一趟了。手机突然响了,我没去管它,在这个时候,没有什么比眼前的事更加重要了。

路很宽敞,几乎没有什么人,更别说车了。我用力蹬着自行车,在机动车道的正中间飞驰。到纸条上的地址要将近四十分钟的时间,我很喜欢自行车这种交通工具,随心所欲又不花钱就能锻炼身体。骑过了一条街,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我不由得放慢了速度。手机铃声又固执地响起,在我抓起手机想要抠掉电池的一刹那,却看到是吴哥的电话。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吗?我鬼使神差按下接听键。

“你在哪里?”

“啊……我在街上……”

“今天凌晨,在你的事务所所在的楼下,发现了一具男尸……”

“什么?!”我的声音很大,惹得路上的人纷纷回头。

“是个十多岁的男孩,身上带着五千块钱,就倒在那栋楼旁边的灌木丛中。我们在他的衣物里发现了你的名片。”

“吴哥,这跟我无关。”我的声音在发颤。

“你知道吗?那个孩子的腹部被剖开了,还是丢了那五样内脏,心、肝、脾、肺、肾。”

我用力地咽了口唾液,“那第十八层有没有一个塑料模特?五脏有没有被放在里面?”

“没。我们没有找到。”

“不是我做的!我有不在场证明!”我想起了熊猫。

“我相信你,但是你必须要回来接受调查。”

“但是……我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就是那个高中生委托我找的人,也是我以前称之为我女朋友的那个……”

“……张璇?”不知道是不是风声的缘故,吴哥的声音似乎有些颤抖。

“对,张璇!我查到了一个知情人的住址,现在正往那里赶!”

“现在拘捕令并没有发出,也没有指派警员向你问话,在这段空当里,你自己抓紧时间吧。”

“明白!”

挂断了吴哥的电话,迎着风,我用力蹬着自行车,穿行在嘈杂的大街上。离那个地址还有两条街的距离,在警察正式询问我之前,我要靠自己来洗清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