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四月 第七章

这位快要疯掉的女子大概有二十四五岁,面色憔悴,眼睛通红,是流泪流的。她的发型很时尚,短短的,显得很俏皮,色泽深红,现在是一片凌乱,上面还沾了一些树叶。额头也擦破了,两只手在不住地颤抖,但并不仅仅是因为冷。

先前布琳听到的那阵慌乱的脚步声就是她的,而不是某个凶手。当时她穿过灌木丛径直朝布琳走来。

“你就是他们的那位朋友,”布琳轻声问道,看到这个女人没有遭遇菲尔德曼夫妇的命运,她如释重负。“从芝加哥来的?”

这位青年女子点点头,然后就把目光转向了越来越深的暮色,好像那两个人随时会尾随而来一样。“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她说,情绪很狂躁。她看上去就像个孩子。一脸的恐惧,看着让人心疼。

“我们先在这待一会儿,”布琳说。

该打的时候就要打,该跑的时候就要跑……

该躲的时候也得要躲。

布琳看着那对夫妻的这位客人。她衣着光鲜,穿的是城里人的衣服——昂贵的牛仔裤,名师设计的夹克,上面还带着漂亮的裘皮翻领。夹克的皮料如丝绸般柔软。一只耳朵上戴着三个金环,另一只耳朵上戴着两个。两耳的顶部还各有一个耳钉。一个金光闪闪的网球手镯戴在左手腕上,一块镶钻的劳力士戴在另一只手上。在这泥泞的森林里,她显得要多不合时宜,就有多不合时宜。

布琳看了看四周,没有什么动静。微风中只有树枝在摇曳,树叶在飘零。湿漉漉的衣服贴着皮肤,风一吹,更是苦不堪言。“看那儿,”她终于发话了,手指着一个隐蔽处。两个女人爬了十几英尺,来到一个岩洞,旁边是一棵倒卧的黄栗栎,周围是一片浓密的树林,离湖景路有五十码远,离湖景路2号房大约有一百五十码。她们隐蔽在一片连翘、豚草和莎草丛中。布琳这时回头看了看道路和菲尔德曼家。没看到杀手的踪影。

像是刚刚睡醒一样,青年女子突然注意到布琳的制服。“你是警察。”她又将视线转向了路的那边。“还有人呢?”

“没了。就我一个。”

她闻言后,脸上毫无表情。然后她看着布琳的脸说,“你的脸……我听到了枪响。他们也朝你开枪了。就像他们对斯蒂夫和爱玛一样。”她的声音哽咽了。“你叫了救援吗?”

布琳摇了摇头。“你有手机吗?”

“在那儿呢,屋里。”

布琳用双臂抱紧自己一还是没法让自己暖和起来。她看着那个女人柔软的、名师设计的夹克——好羡慕啊,这倒不是因为那衣服显而易见的名贵,而是因为它暖和。她的脸生得很漂亮,脸蛋呈心形。她的指甲很长,修剪得十分完美,她可能上过什么杂志的封面,就是人们在杂货店里等结账时常看的那种,也可能在什么教你保持健康和性感十招的文章中有她的插图。她把手伸进口袋,拽出一双秀气时尚的手套来。那手套值多少钱,布琳连猜都不用猜。

布琳又哆嗦了起来,心里在想,再不赶快弄身干衣服,暖和暖和,她就要晕过去了。她还从来没有这么冷过。

“那个房子,”青年女子朝湖景路2号那边点了点头说,“我要去呼救。我们去那儿吧,我们去叫警察。那儿会暖和些。我都冷死了。”

“现在不行,”布琳说。说话简短些似乎痛苦也小点。“不知道他们在哪儿。等知道了再说吧。他们也可能去了那儿。”

青年女子皱了皱眉头。

“你受伤了?”

“我的脚踝。刚才跌倒了。”

布琳曾经处理过许多外伤呼救。她拉开那女子靴子上的拉链——鞋子是意大利产的,她注意到了——透过及膝高的黑色长袜,检查了一下她的踝关节。看上去伤得不严重。可能是扭了一下。感谢上帝,没有断。布琳见她脚脖子上还戴着一条金脚链。她还以为,人过了十二岁就不会再戴脚链了呢。

那青年女子望着菲尔德曼的家。咬着嘴唇。

“你叫什么名字?”

“蜜雪儿。”

“我叫布琳·麦肯齐。”

“布琳?”

布琳点了一下头。她一般不去解释这名字的来历。“我是警局的一名警官。”她说了一下那个911电话的事。“你认识他们吗?就那两个人?”

“不认识。”

布琳说话的声音很低,还有点变调,而且越来越明显。“需要想一想下一步该怎么做。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下班后与爱玛会合,然后搭上斯蒂夫,一起开车过来。到这儿的时候大概五点,五点三十的样子。我去了楼上——想洗个澡——就听到砰砰几声响。我以为是炉子爆炸还是什么的。要么就是谁打掉了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我就跑下楼来,看见那两个人。他们没看见我。其中一个人把枪放下了。就放在靠楼梯的桌子上。我拿起枪。他们在厨房里,就站在……站在尸体旁,说话。他们低着头,脸上的表情是那样。”她闭上了双眼,低声说,“我实在没法去形容。他们,就像,‘我们毙了他们。行了,小意思。下面干什么?’”她的声音嘶哑了。“其中一个人,就开始翻冰箱。”

布琳看看四周,青年女子继续她的述说,她在强忍着泪水。“我朝他们走去。我什么也没想。我,就像,麻木了一样。其中一个人——他们一个留长发,一个是水兵头——那个留长发的突然转过身来,我想我扣动了扳机。就这样。砰的一声响……我想我没有打着他。”

“不,”布琳说,“他们其中一个人受了伤。就是你刚才提到的那个。留长发的。”

“伤得重吗?”她问。

“伤在手臂上。”

“我应该……我应该叫他们住手,或者举起手来。我也不知道。他们开始朝我开枪。把我吓坏了。完全懵了。我跑了出来。我没有他们的车钥匙。”她脸上露出了厌恶的神情。“我做了件大蠢事……我怕他们追我,所以就朝车胎开了几枪。如果我不那么做的话,他们现在可能就已经走了。上了车,就可以离开了……我真蠢!”

“那没错。你做得很好。在那种情况下,没有人脑子是很清醒的。你还带着枪吗?”

拜托,布琳暗暗地说。我太需要一件武器了。

那漂亮的脑袋摇了摇。“我打光了所有的子弹。就把枪扔到屋旁的一个小溪里了,他们找不到的。然后我就跑了。”她斜着眼看着布琳,“你是警官。有枪吗?”

“本来有。可掉湖里了。”

突然,蜜雪儿变得兴奋起来。甚至还有点开心。“我说,就像我有一次看过一个这样的节目,是在A&E上,还是在探索频道上,有人碰到了车祸,严重车祸,流了很多血,一连数日在荒郊野外。他们本来都要死了,可突然出现了转机,比如血止住了。医生救活了他们,还有……”

布琳也经历过这种不可思议的事,在一些车祸和心脏病发作的现场,知道对于这种隐含的问题最好就是给予直截了当、实事求是的回答。“我很遗憾。我去了现场,就是那个厨房。我看见了他们。我恐怕得说,他们已经死了。”

蜜雪儿还不愿放弃这一线希望,但过了一会儿后,也就不再提起了。她点了点头,便低下了脑袋。

布琳问,“你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吗?唷!”她咬着舌头了,痛得身体一缩,眼睛里顿时蒙上了一层泪水。“是抢劫吗?”

“我不知道。”

布琳哆嗦得更厉害了,全身都在颤抖。她注意到,蜜雪儿的指甲修饰得很完美,黑黑的,是用那种乌梅色染的。布琳的指甲,染是没有染,颜色此刻倒是跟蜜雪儿的一样了。

“我知道,你和爱玛以前共过事。你也是律师吗?”

那漂亮的脑袋摇了摇。“不是,我在密尔沃基做过一阵子律师的助手,然后就去了芝加哥。我们就是那样认识的。只是为了挣点钱而已。我实际上是个演员。”

“她和你谈过她的案子吗?”

“没怎么谈,没有。”

“可能是——她律师事务所的一个案子。她大概发现了一个什么骗局或犯罪行为。”

蜜雪儿倒吸了一口气。“你是说,他们到这儿来杀她是有预谋的?”

布琳耸了耸肩。

不远处发出咔嚓一声响。布琳一惊,迅疾转身。二十英尺之外,一只狼獾,圆滚滚的,一副憨态可掬的样子,小心谨慎地拱着鼻子走了过去。

威斯康辛,狼獾之州。

布琳问蜜雪儿,“如果没有你的消息,谁会担心?”

“我丈夫。除非他在旅途之中。我们说好早晨要通话的。我这才跟斯蒂夫和爱玛来这儿了。我周末没事。”

“看,”布琳指着菲尔德曼家的房子。两束电筒光柱在侧院里四处照射,距离有0.25英里远。“他们回到那儿去了。快。去另一处房子。我们走。”布琳起身,两人跌跌撞撞地朝前走去。

这么说,那警察已经掉进水里了。

哈特和刘易斯发现了汽车的碎片和水面上的浮油。

“死了,一定是,”刘易斯说。他一脸厌恶地看着湖水,就好像这湖里随时会有什么湖怪冒出来。“我走了。走吧,哈特。去杰克酒吧。我太需要来点啤酒了,操。第一轮得由你来请啊,朋友。”

他们返回了菲尔德曼家。壁炉里的火烧得正旺。哈特关掉所有的灯,把所有用过的、带有他血迹的医疗用品都塞进了他的口袋。他用不着费事去处理散落在屋内和院子里的子弹壳,他在往枪里装子弹时都是戴着手套的,他还盯着刘易斯,看他也这么做了才放心。

然后他在刘易斯光着手碰过的地方都喷了喷洗涤剂,再擦掉。

刘易斯见状,不禁暗笑。

“拿着那个,”哈特窝着火,指着蜜雪儿的钱包说。

刘易斯把钱包塞进战斗服的口袋,从吧台上拿了一瓶伏特加。肖邦。“妈的,这是个好东西。”他打开盖子,喝了一口,然后把酒瓶递给哈特。哈特摇摇头没要,他现在什么酒都不想喝。不过,刘易斯则把他的拒绝看作是对在干活的时候喝酒的一种指责。事实也确实如此。至少他这次是戴着手套拿酒瓶的。

“你也太多虑了,哈特,”刘易斯笑着说,“我知道这里的门道,朋友。我知道他们是怎么处理像这样的现场的。我在密尔沃基或圣保罗是不会这么干的。但在这儿……这儿的警察就像梅伯里的安迪一样老土。他们可不是《犯罪现场》里的警察。他们可没有那么多五花八门的设备。我知道该怎么玩,不该怎么玩。”

哈特注意到,刘易斯在把酒放回原处之前,仍然还只是用袖子擦了擦瓶口。

而哈特却从这个稍纵即逝的小动作中看到了一条线索。一条能暴露坎普顿·刘易斯先生身份的线索。他以前在别的人身上也见过这样的漫不经心,又带有点攻击性的性格,比如说,他的弟弟。留下这样的线索是很不安全的,你很容易被人家揪出来,就像用狗链子拽狗一样。

他们回到外面。刘易斯又去修那辆福特车了。他把备用胎换到前轮,换掉其中一个被打破的轮胎——这样,他们就可以拖着另外一个被打瘪的后轮上路了,这就是他提出来的办法。

哈特在想着这屋里所发生的灾难能咬到他的可能性有多大。

盲区何在……

看看还有没有留下什么他应该看到而没有看到的线索。他痛恨办事不力的行为,而最恨的就是这种行为也有他的份。有一回他取消了在圣路易的一次行动:原先看好了一处“公园”,射杀对象下班后常走过那里回家,那本是一处理想的枪击场所,可后来才发现那是一个小区的游乐场,到时候会有十几个活蹦乱跳的小目击证人在那儿。他非常恼火地意识到前两次踩点都是在上午十点左右,那时候孩子们都还在学校里。

此时,他又看了看屋子和院子的四周。有可能在什么地方他留下了什么该死的证据。不过也许刘易斯说得也有道理:这里的警察可不是那个有名的电视片里的警察,那个《犯罪现场》还是什么的。哈特不看电视,但他知道那意思,说的是那些价格不菲的科技设备。

不对,有件更带有原始意味的事一直在困扰着他。他脑子里老是回想起那个爪印以及留下那个爪印的生灵,它对侵入它领地的人类是那样的漠视。这里将遭遇的挑战不是显微镜和计算机,而是一种更加原始的挑战。

他又一次感到了不寒而栗。

刘易斯在摆弄着千斤顶和扳手,把轮子换到福特车上去。他看了看表。“我们在十点半的时候就可以回到文明社会了。伙计,我现在嘴巴里都有啤酒和汉堡包的味道了。”

说罢,他又继续干活。他的手指虽短小,但却很灵巧,动作麻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