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作为一名忠实却充满疑虑的神学信徒,帕克先生非常顺利地锁定了一名医学专业的学生:那是一个身材高大而魁梧的年轻男子,就像是一只长得非常健壮的幼犬,有着一双单纯的眼睛和一张长满雀斑的脸。他坐在彼得勋爵书房里壁炉前的睡椅上。此时此刻,他正为自己所接到的差事及周围的环境,一边喝着饮料一边在心里进行着等价权衡,并为此而感到迷惑。他的味觉虽然未曾受过训练与培养,但还算天生不错,他意识到,即使他把眼前这种液体称之为一种饮料——他通常都是用饮料这个词来称呼便宜的威士忌、战后的啤酒或是在一家快餐厅里喝的一杯令人感到可以的红酒——是一种亵渎,眼前的这种东西远远超出了他正常体验之外的某种东西,是一种装在瓶子里的怪物。

那个被年轻人称作帕克的人,是他一天傍晚碰巧在威尔士亲王大街角落的公众大堂前遇到的,看来是个不错的家伙。帕克坚持要带他去见帕克的这位朋友,此人在皮卡迪利过着奢华的生活。帕克非常善解人意,他把他当成一位政府公职人员或者也可能是在这座城市里的某种人物安顿了下来。他那位朋友却总是令人感到尴尬。他是一位勋爵,从一开始就是这样,而且他的衣着可以说是对这个世界的公然谴责。他满嘴说的都是最愚蠢而昏庸的胡言乱语,当然,那只是让人感到慌乱不安的一种方式。他曾经对某个笑话刨根问底地追问,并以此从中获得欢快。可是他对笑话又只是一听就过,这么说吧,你还来不及准备反驳,他已经把话题转移到别的事情上去了。

他还有一名实在非常可怕的男仆——是那种只能在书本中才会见到的人,这个男仆会以沉默不语的批评把你骨头里的骨髓都冻住。帕克看上去能够承受住这样一种压力,因而这会使年轻人对帕克产生出更高的评价:他必须比你更适应这种你所认为了解到的艰难环境。年轻人会对帕克粗心大意地将雪茄烟灰吹落在地毯上感到好奇,那种地毯的价钱应该说是非常昂贵的。年轻人的父亲也曾是一名室内装潢商——皮戈特先生,来自利物浦的皮戈特和皮戈特家族——因此对各类地毯都会有大概的了解,却也清楚自己甚至无法猜测到眼前这块地毯的价钱。当他坐在沙发的角落里移动着自己靠在蓬松的丝质靠垫上的脑袋时,那种感觉会让他希望自己曾经更频繁、也更仔细地打理过自己的脑袋。那只沙发就像是一个庞然大物——可是即使如此,这个大家伙看上去好像正合适,它会让他觉得长到六英尺三英寸的确有些过于自信,他会觉得好像母亲那间新的起居室里的窗帘——所有的东西都显得那么宏大是大错特错了。但是所有的人都会对他非常体面,而且没有人会说出任何他不明白的事情,也不会嘲笑他。书架上摆满了颜色深重的图书,他会因此而仔细去研读一本摆在桌子上的大型对开式但丁著作,可是他的主人却不停地谈论着自己读的那些书本里的内容,而且显得是那么平常而具有民族感——冷不防还会提到惬意的爱情故事和侦探故事。他曾看过很多那方面的书,而且也能提出自己的看法,他们会倾听他一定要讲述的内容,尽管彼得勋爵谈论书本的时候也有其可笑的方式,那架势仿佛作者事先就已经向他吐露出一切秘密,而且还告诉了他那故事是如何组织编写而成的,以及哪个部分是最先写作出来的。

他所说教的这一套会让人不由得想起老弗雷克把一具尸体分解成块状的方法。

“在侦探故事里我所反对的就是,”皮戈特先生说,“人们总是能记住近六个月以内所发生的美好事情,他们总是随时对自己日复一日的时光作好准备,无论那天是否下雨,他们都会在这样或那样的一天里做他们该做的事情。把一天中所有的事情依次罗列下来就像是一首诗篇。可是人们并不喜欢在现实生活中的这种状态,您也这样认为的吗,彼得勋爵?”彼得勋爵笑了笑,年轻的皮戈特立刻感到尴尬万分,转而求助于他认识得更早一些的那个人。“您知道我是什么意思的,帕克。快谈谈吧。日子总是不断地重复着,非常相似,也没有什么差别。可以肯定我无法记住——哦,或许还能记住昨天的一些事,很可能就是这样,可是如果我被点到谈论上周自己都干了些什么就不能肯定了。”

“对,”帕克说,“而且警方提供的证据说明看上去几乎就是不可能的。可是警方并不愿意使情况变得这样,要知道。我的意思是说,一个人不会只是说:‘我在上星期五上午的十点外出去买羊排。就在我刚到莫尔提梅尔大街时,我注意到一个大约二十二岁的女孩正骑着一辆罗伊尔·尚彼姆自行车以每小时十英里的速度拐过圣·西蒙教堂和圣·米迪相汇的那个角落逆向行驶,朝市场的方向骑去。那女孩留着一头黑发,棕色的眼睛,身穿一条绿色无袖连衣裙,裙子下摆的图案是方格子。当时她的头上还戴着巴拿马式帽子,脚蹬黑色皮鞋。’整个情况归纳起来就是这样。当然,要把所有情况都探听出来还只能通过一系列提问才可能做到。”

“而且在短篇故事当中,”彼得勋爵说,“故事还常必须采用叙述的方式进行表述,因为真正的对话会显得过于漫长,而且还有很多废话,因而会显得十分沉闷,所以没有人会有耐心来听听这样的故事。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作家们必须考虑到读者的喜好,你必须明白这样一点。”

“是的。”皮戈特先生说,“可是我敢打赌,绝大多数人都会发现要记住这一点是很困难的,即使你问他们一些情况也是如此。我应该——当然,我知道自己有点傻,可是尽管如此,大多数人都是这样,不是吗?您知道我说的意思是什么。证人并不是侦探,他们几乎都和你我一样,只不过像白痴而已。”

“情况正是如此。”彼得勋爵说着笑了笑,可是随后他最后的一段话的威力却彻底击倒了这位并不开心的话题炮制者,“你的意思在于,如果我采用以往的方式对你提问你都干了些什么——比如说,一个星期前的今天,难道你不能马上告诉我吗?”

“不,可以肯定我不能。”他想了想,“不,那天我像平时一样呆在医院里,我认为,而且,在上星期二还有一个关于某件事情的讲座——见鬼,真希望我知道是关于什么的讲座——而且那天傍晚我和汤米·普林格尔外出了——就这样,那天应该就是星期一——或者可能是星期三吗?我只能告诉您,我无法发誓保证什么。”

“你对自己就不公平。”彼得勋爵严肃地说,“可以肯定,比如,回忆一下那天你在解剖室里都做了一些什么工作,举个例子来说。”

“勋爵,不!不能肯定。我的意思是,我敢说如果让我长时间思考,我会想起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我不愿意在法庭上发誓能肯定这样发言。”

“我可以用半个皇冠对六个便士与你打赌,”彼得勋爵说,“你在五分钟之内就能想起来。”

“可以肯定我不能。”

“还是瞧瞧看吧。你是否对你进行解剖时的工作作了记录呢?画一些图或是别的什么?”

“噢,是的。”

“想一想那些东西。你在记录里记的最后的事情是什么?”

“很容易,因为我今天早晨还刚刚做过。最后解剖的应该是腿部的肌肉。”

“是的。那是什么人的尸体?”

“像个老太太,死于肺炎。”

“好的。现在在你脑海中回忆一下你画图记录的本子里的那些内容。在对腿部的肌肉解剖以前干了什么?”

“噢,解剖一些动物——还是腿部,目前我在做的是动力肌肉方面的解剖。是的,那是坎宁安老先生就比较解剖学所作的展示。我对一只兔子的腿进行解剖时费了好大一阵工夫,而且还对一条蛇的根部腿进行了解剖。”

“好。坎宁安先生的讲座是哪一天?”

“星期五。”

“星期五,好的。再往前回忆。在那以前干了什么?”

皮戈特先生摇了摇头。

“你所画的腿是从右边那一页开始的还是左边那一页开始的?你能想起第一幅画吗?”

“可以——可以——我能记起写在那一页上方的日期。那是一只青蛙后腿的一段,画在右边的一页上了。”

“好的。想想你脑子里打开的那本书,再看看,那一页对的面画是什么?”

这个问题需要注意力集中起来。

“大约是个——上了色——噢,是的——是一只手。”

“好的。你进行的解剖是从手的肌肉到胳膊,再到大腿和脚的肌肉,对吗?”

“是的,正是如此。我还画了一套胳膊的图。”

“好的。你是上个星期四画的那些图吗?”

“不,我星期四从来不去解剖室。”

“可能是星期三吧?”

“是的。我应该是在上个星期三画的那些图。是的,我就是那天画的。那天上午看过一些破伤风病人之后我就去了解剖室。我是星期三下午画的那些图。我记得自己回到那里是因为我想把那些图画完。我工作得非常努力——为了自己。这正是我为什么能记住的原因。”

“好的。你回去画完了那些图。那么,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画的?”

“怎么了,在前一天。”

“前一天。那是星期二,是吗?”

“我已经算不过来了——是的,星期三前的那一天——是的,星期二。”

“好的。那胳膊是一个男人的胳膊还是一个女人的胳膊?”

“哦,是一个男人的胳膊。”

“好的,上星期二,一个星期前的今天,你在解剖室里解剖一个男人的胳膊。收下这六个便士吧。”

“天啊!”

“稍等一会儿。你知道的一定比这些情况多多了。你根本不清楚你自己到底知道多少。你还知道那是什么样的男人。”

“哦,那个人我从来没见过完整的,您知道。那天我是比较晚的时候才到解剖室,我记得。在那之前我曾专门提出要求对一只胳膊进行解剖,因为我在这方面的解剖比较弱——而且沃茨——他是管理员——曾经答应过给我留一只胳膊。”

“好的。你到那里时已经晚了,而且发现你所要的胳膊正等着你。于是,你便对那只胳膊进行了解剖——用你的解剖刀割开皮肤,然后再缝合好了。那只胳膊显得很年轻,而且皮肤也非常好吗?”

“哦,不——不。那只是普通的皮肤,我认为——上面还长着黑毛——是的,就是那样。”

“好的。是一只精瘦而多筋的胳膊,也许没有一处有额外的脂肪吧?”

“噢,不——我对那只胳膊感到非常恼火,我原来想要一只健壮而肌肉发达的胳膊,可是那只胳膊可怜得根本就不发达,而且还有不少脂肪挡着我解剖进行的程序。”

“好的,那是一个不怎么干体力活而是经常坐着工作的人。”

“正是。”

“好的。于是你解剖了那只手,而且还画了下来。可能你还发现了一些坚硬的老茧。”

“哦,根本没有硬茧。”

“不会吧,可是你不是说那是一个年轻人的胳膊吗?健壮而年轻的肉体,还有灵活的关节,对吗?”

“不,不。”

“不是那样啊。那是上了一定年纪而且筋比较多吧?”

“不,应该是中年人——还有风湿病。我的意思是,在关节上有白垩状淤积物,而且手指也有些肿胀。”

“好。一个大约五十岁的男人。”

“大概就是这样。”

“好的。还有其他学生对同一尸体进行解剖。”

“哦,是的。”

“好的。而且他们也拿这具尸体开起了平常开的玩笑。”

“希望如此——哦,是的!”

“你能记住几个同学的。这么说,你认为谁是当时可笑而滑稽的伙伴?”

“汤米·普林格尔。”

“汤米·普林格尔当时在干什么?”

“记不清楚了。”

“汤米·普林格尔进行解剖时大概是在什么地方?”

“就在器具柜那头——靠近水槽”

“好的。在你的脑海里想一想汤米·普林格尔当时的样子。”

皮戈特开始大笑起来。

“我现在想起来了。汤米·普林格尔说这是个油光粉面的老家伙。”

“他为什么把死者叫做油头粉面的老家伙呢?”

“我不知道。可是我知道他的确那样叫了。”

“或许他看上去就那样。你看过他的脑袋吗?”

“没有。”

“谁拿了脑袋呢?”

“我不知道——哦,对了,我想起来了。老弗雷克自己把那个脑袋装在了袋子里,而且那个小个子吹牛王宾斯对此非常生气,因为他已经得到承诺用一个脑袋来对付那个老吝啬鬼。”

“我知道了。朱利安爵士是怎么处理那脑个袋的呢?”

“他把我们召集在一起,然后给我们一直分析脊椎出血和神经损伤问题。”

“好的。就这样吧,再回到汤米·普林格尔身上。”

于是汤米·普林格尔的笑话又重复了一遍,而且并不是没有一点尴尬存在。

“很好。所有情况就这样吗?”

“不。与汤米一起干活的那个家伙说这个家伙吃得太多。”

“我猜想汤米·普林格尔的同伴对消化道很感兴趣。”

“是的,而且汤米说,如果他早想到他们像那样喂养那个死者,他自己也会到济贫院去。”

“济贫院的穷人常常都很胖而且吃得很好吗?”

“哦,不——想想,通常也并不是这样。”

“实际上,让汤米·普林格尔和他的朋友感到震惊的是这样一种人会出自一所济贫院,是吗?”

“是的。”

“而且如果消化道的情况对这些先生们来说如此有趣的话,我猜想这具尸体在他死前不久饱饱地吃过一顿。”

“是的——哦,是——他不得不这样,对吗?”

“哦,我可不清楚。”彼得勋爵说,“要知道,那是你所研究的范围里的问题。这些都是你从他们嘴里所说的话中作出的推断。”

“哦,是的。毫无疑问。”

“好的。你不希望,比方说,他们作出那样的评论,因为如果病人病了很长时间,而且一直吃的是让人没有任何食欲的流质食品的话。”

“当然不希望。”

“哦,你知道,其实你对一切都了解得非常清楚。上星期二那天,你解剖了一只胳膊的肌肉,死者是一个患有风湿病的中年犹太人。此人有经常坐着的习惯,而且他是在饱餐一顿之后不久死的。他是因为受伤引起脊椎大出血,神经也受到了损伤,等等这些情况,而且他被大家普遍认为是从济贫院里出来的,是吗?”

“是的。”

“如果需要的话,你愿意为这些情况作证吗?”

“哦,如果您这样说,我想我能作证。”

“你当然可以。”

皮戈特先生坐着仔细地想了一会儿:“我说,”他最后说,“我的确想起来了当时的一切,是吗?”

“哦,是的——你记得非常清楚——就像索克莱特斯的奴隶一样。”

“他是谁?”

“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曾经读过的一本书里的人。”

“哦——他是在庞贝最后的日子里出现的人吗?”

“不——是另一本书——我敢说你从来就没看过这本书。非常乏味的一本书。”

“在学校里,除了《亨蒂与芬尼摩尔·库珀》以外,我没看过太多书,可是——尽管如此,我还是有着相当出色的记忆力,对吗?”

“你的记忆力比你对自己的评判要好得多。”

“那我为什么记不住医学方面的那些内容呢?那些东西在我脑子里什么也没记住。”

“哦,为什么你记不住呢?”彼得勋爵说着在壁炉前的地毯上站起身来,微笑着盯着他这位客人。

“哎,”眼前这位年轻人说,“那些对学生进行检测考查的人从不提出像您提出的这些问题。”

“不这样吗?”

“不——他们只会让你独自去记住所学的一切,而且那的确太难了。没有任何东西能记得住,难道您不明白吗?可是,我说——您怎么知道汤米·普林格尔是个有趣的家伙,而且——”

“我原先并不知道,直到你把那些情况讲出来我才知道的。”

“是的,我明白了。可是您怎么知道他会在那里呢,如果您的确提出问题的话?我的意思是说——我说,”皮戈特先生说,他像是受到影响一般突然变得成熟起来,“我是说,是您太聪明了,还是我太愚蠢了呢?”

“不,不,”彼得勋爵说,“问题在我身上。我总是在问一些愚蠢的问题,所有的人都会认为我肯定觉着他们身上存在某些问题。”

这番话对于皮戈特先生来说可谓太深奥了。

“别放在心上,”帕克安慰道,“他总是这个样子。你不必太在意。他总是情不自禁地有这种举动。那是年老体衰过早出现的反应,他的这种做法也经常受到家族世袭立法者的批判。说点别的吧,温姆西,然后给我们表演一下乞丐剧,或者干点别的。”

“那太好了,不是吗?”彼得勋爵说,此后已经开始高兴的皮戈特先生在度过一个真正愉快的夜晚之后启程回家了。

“我也担心这样。”帕克说。“可是情况看起来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就人性本身而言没有任何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

彼得勋爵说,“至少,就受过教育的人性本身来说就是如此。你已经办好掘尸手续了吗?”

“我弄明白就能办好手续。我原先考虑明天下午去向解剖室里的那些人了解情况的。现在我必须先去看看他们。”

“你说得完全正确。我会让母亲了解这些情况的。”

“我开始喜欢上你了,温姆西,我并不喜欢这个工作。”

“我却比从前更热爱这项事业了。”

“你真的肯定我们没有弄错吗?”

彼得勋爵从房间这头溜达到窗户边,此时窗帘并没有完全拉上,于是他站在窗帘跟前,透过窗帘的缝隙注视着灯火通明的皮卡迪利。听到帕克的这番话,他转过身来。

“如果弄错了,”他说,“我们明天就会知道,而且不会引起任何损伤。但是我更愿意相信你在回家的路上会接到一些确信的消息。看吧,帕克,知道吗,如果我是你,今晚就在这里过了。还有一间空闲的卧室,我可以为你简单收拾一下。”

帕克紧紧盯住他。

“你的意思是——我可能会遭到袭击吗?”

“我认为情况的确有可能是这样。”

“大街上还有人吗?”

“现在没有了,但是半小时以前还有。”

“皮戈特离开的时候吗?”

“是的。”

“我说——我希望这个孩子不会遇到什么危险。”

“那正是我要下去了解的情况。我认为他不会遇到危险。事实上,我认为没有人会想到我们能准确地找到一个像皮戈特这样了解情况的密友。可是我认为你和我同样都处于危险之中。你愿意留下吗?”

“如果愿意才见鬼呢,温姆西,我为什么要逃开?”

“胡说!”彼得说,“如果相信我的话,要逃开很正常,而且为什么不呢?你并不相信我所说的。事实上,你对我是否已经采取了正确的行动方案并不敢肯定。平平安安地走吧,但千万别说我没有警告过你。”

“不会的,我会用自己临近死神的呼吸来传达消息,说明我对你完全信服了。”

“好吧,别步行——要一辆出租车吧。”

“好的,我会那样做的。”

“而且不能让其他任何人上你的车。”

“不会的。”

这是一个阴冷潮湿,令人感到郁闷的夜晚。一辆出租车从一边的公寓街区口的剧院返回来了,下来几个人,帕克便很快为自己顺利地拦住了这辆车。他正要向司机报出要去的地方,这时一名男子急匆匆地从旁边的一条街道朝这边跑来。此人穿着晚装和外套。他不顾一切地向前冲过来,一边拼命地挥动着胳膊。

“先生——先生!——天啊!哦,是帕克先生!真是太幸运了!但愿您是好心肠——从俱乐部接到召唤——有个生病的朋友——找不到出租车——所有的人都从剧院出来要回家——如果我能与您共用您这辆出租车——您正准备回到布鲁姆布里吗?我想去鲁塞尔广场——如果我能推测——事关生死的大事。”

他气喘吁吁地说,仿佛他一直在狂跑,而且还跑了很远的路程。帕克立即从出租车里钻了出来。

“很高兴能为您服务,朱利安爵士。”他说,“就用我的出租车吧。我自己到克莱温大街去好了,而且我也不着急。请用这辆出租车吧。”

“您真是太好了。”外科大夫说,“我很惭愧——”

“没关系的,”帕克愉快地说,“我可以等的。”他帮着弗雷克钻进了出租车。“多少号?鲁塞尔广场二十四号,司机,看准了。”

出租车一溜烟开跑了。帕兜义重新爬上了楼,之后摁响了彼得勋爵的门铃。

“多谢了,老伙计,”他说,“无论如何,我今天晚上要住下了。”

“进来吧。”温姆西说。

“一切你都看见了?”帕克问。

“我看见了一点情况。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

帕克把他刚才遇到的情况复述了一遍。“坦率地讲,”

他说,“我始终认为您有点发疯,可是现在我还不能对事情完全肯定。”

彼得哈哈大笑起来。

“愿上帝保佑那些虽未曾见证事实但已经完全信服的人。邦特,帕克先生今晚要留住在此。”

“想想吧,温姆西,我非常反对那种认为鸡蛋属于肉类的想法。”

“我也是这样,老小伙子。那也正是我为什么想要仔细调查了解我们那个切尔西乞丐的原因所在。可是,还是先提出你的反对意见,让我想想吧。”

“那么——”

“这样吧,瞧一瞧,我不想假装自己能够把所有的空白都填满。可是我们知道在同一个晚上发生了两个案件,而且这两个案件都与一件事情联系在一起。情况看上去的确让人感到非常棘手,但并非不可想像。”

“是的,这些我都知道。可是的确也有一两个非常确定的绊脚石。”

“是的,我知道。可是,你看看。一方面,利维在九点钟被人看见在四处寻找威尔士亲王大街之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第二天上午八点,一个从大致外形来看也并不是不像他的死人却被人发现在卡罗琳皇后公寓的一只浴缸里。利维是在经过弗雷克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去拜访弗雷克的。通过了解到的情况,我们知道从切尔西济贫院里收到一具尸体,尸体的体貌特征与巴特西发现的尸体在自然状态上的情况描述相符,而且这具尸体是于同一天送到弗雷克那里。我们对利维了解的只是过去的情况,而对他后来的情况就像真实情况发生的那样一无所知,而弗雷克就介于所有的未来与过去之间。”

“情况看上去就是这样——”

“是的。现在,进一步:弗雷克有除掉利维的动机——一种长时间的嫉妒。”

“很久了——而且并没有太多动机。”

“要干这种事情的那个人士早已为众人所熟知。你始终会认为人们不会将这种妒嫉的心理保持长达二十年之久。也许并非如此。不仅仅是原始而毫无理性的嫉妒,那意味着一句承诺和一种打击。但是引起怨恨的原因在于伤害自尊心,如此怨恨就会持续下来。耻辱。而且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我们自己不愿意去触及的伤口。我本人也有。

你也有。一些曾经遭遇过挫折的人会说,只有混蛋才会像女人一样受到嘲弄却不知道恼怒。性是令所有男人发疯的发源地——不必为此感到恼火,你应该清楚这是事实——他会认可失望,但是却无法容忍耻辱。我曾经认识一个过去曾遭到拒绝的男人——并不是一个太宽厚的人——被一个他已与之订婚的女孩拒绝了。他会很体面地谈到她。我问过她后来的情况怎么样。‘哦,是的!’他大叫起来,‘想想这件事——被她抛弃了,而她却嫁给了一个苏格兰男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喜欢苏格兰人,但那正是触及他痛处之所在。我们来看看弗雷克。我看过他写的书。

他对自己的对手进行攻击时非常猛烈而且毫不留情。他是科学家,可是他无法容忍反对,甚至连工作中的不同意见也无法容忍,而他又工作在一个即便所有上等人都会极其疯狂而且头脑开放的地方。你是否认为他是一个能从有偏见的人身上受到打击的人呢?对于一个男人极其敏感的偏见?要知道,人们对于那些偏见总是有些固执己见的。如果有人对于我就一本书的判断提出异议的话,我会感到恼怒的,而利维——二十年前他还什么都不是——却能轻而易举地插一杠子从弗雷克的鼻子尖下夺走了他的女朋友。

让弗雷克感到恼怒的并不是那个女孩子——而是因为他的贵族身份不敌一名什么也不是的区区犹太人。

“还有一件事。弗雷克还有另外一个偏见。他喜欢犯罪。在他那本关于犯罪学的书里,他以幸灾乐祸的口吻描绘了一名凶残的杀人犯。我发现了这一点,而且我还发现,无论他什么时候写到一个麻木不仁却屡屡得手的犯罪分子时,在他的字里行间里总会闪烁着敬仰的光芒。他对那些受害人或者悔罪者,也或者是那些掉了脑袋之后又被找到的人却抱着极大的蔑视。他的主人公是爱德蒙德·德·拉·帕姆梅里斯,此人能说服自己的夫人变成谋杀她自己的同谋;还有就是拥有浴缸新郎大名的乔治·约瑟夫·史密斯,他能在夜间与自己的夫人热情洋溢地交欢,可是却在早晨实施阴谋将夫人残忍杀害。毕竟,他认为良心只是类似阑尾一样的东西,割掉它你会感到浑身舒服得多。弗雷克知道利维的家。他是一个长着茶褐色头发的人,比利维矮小,可是矮得并不很多,因为他能穿上利维的衣服却并不显得荒唐可笑。你也见过弗雷克——你知道他的身高——大约五英尺十一英寸,我推测,而且他长着一头长长而浓密的茶褐色头发。他可能戴着外科手套:弗雷克就是外科大夫。他是一个很有条理且非常有胆识的男人:外科大夫都必须大胆而有条不紊。现在来看另一个方面。那个得到巴特西尸体的男人必须有接近尸体的渠道。弗雷克显然有机会接近死尸。他必须冷静、迅速而麻木地处理一具死尸。外科大夫完全能做到这些。同时,他还必须是个健壮的人,这样才能携带着死尸穿越过几间房子的房顶,然后将尸体倒进西普斯家的窗户里。弗雷克是个强壮有力的人,而且他还是登山俱乐部的成员之一。他极有可能戴着外科手套,用外科绷带将尸体从房顶上滑下来。这一点又一次将矛头指向了外科大夫。毫无疑问,此人必须居住在附近。弗雷克就住在隔壁。你见过的那个女孩曾经听到房屋末端的顶上传来‘砰’的一声。那里正紧挨着弗雷克家的房子。我们每次观察弗雷克,他总是会将我们的目光引向别的地方,可是米利根和西普斯以及克里姆普尔汉,还有其他所有我们有幸怀着疑惑去调查的人都不会把我们引向别处。”

“是的。但情况并不会像你所判断的这样简单。星期一夜里利维以那样可疑的举止去弗雷克家里干了些什么?”

“哦,你已经有了弗雷克的情况说明啊。”

“荒唐,温姆西。你自己说过那没什么用。”

“很好。那的确没用,所以弗雷克一直在撒谎。他为什么要对此撒谎呢,是不是他有目的想把真相隐藏起来呢?”

“可是,为什么最终还是要这样提及此事呢?”

“因为利维——与一切期望相反的情况是——曾经在马路的那个角落里被人看见过。这一点对于弗雷克来说是个非常闹心的意外。他认为最好是事先解释清楚——用各种理由。当然,他认为没有人甚至会把利维与巴特西家园案件联系起来。”

“哦,那么,我们还是先回到第一个问题。利维为什么会去那里呢?”

“我并不清楚,可是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被动去了那里。为什么弗雷克要买下佩鲁维安石油股的很大一部分股票呢?”

“不知道。”这一次轮到帕克说话了。

“无论如何,”温姆西继续说,“弗雷克在等着他,而且安排好让他自己进了房间,所以卡明斯没有看见上门拜访的人到底是谁。”

“可是来访的人在十点的时候又离开了。”

“哦,查尔斯!我没想到你会这样认为。这绝对只是设想。谁看见他走了?有人说‘晚安’,然后便走出去,到了大街上。而且你相信那个人就是利维,因为弗雷克并没有以他平常的方式那样走出来解释说那个人不是利维。”

“你的意思是说弗雷克从房子里愉快地来到家园小巷,而且把利维留了下来——死了或者活着——让卡明斯发现吗?”

“我们从卡明斯的谈话中了解到,他并没有做那样的事情。从房子里走出去的脚步声响过几分钟之后,弗雷克摁响了书房的铃,而且告诉卡明斯晚上把门锁好。”

“那么——”

“哦——房子还有一个暗门,我想——实际上,你知道有这样一个暗门——卡明斯曾经说到过这种情况——通过这个暗门就能通向医院。”

“是的——那么,利维当时在哪里呢?”

“利维上楼进了书房,之后便再也没有下来。你曾经去过弗雷克的书房。有可能的话你会把他放在哪里呢?”

“放在隔壁我的卧室里。”

“那么,那里正是他放利维的地方。”

“可是想一想管家还进去收拾过床铺呢?”

“床铺通常是由管家收拾的,但在十点以前一点。”

“是的……可是卡明斯整个晚上都听到弗雷克呆在房子里的声音。”

“他听见他进进出出了两三次。无论如何,他希望卡明斯听见自己的声音。”

“你的意思是说弗雷克在凌晨三点之前便完成了所有的工作?”

“为什么不?”

“快速的工作。”

“哦,可以称之为快速的工作。除此之外,为什么是三点呢?卡明斯再也没见到他,直到八点叫他吃早饭的时候才再次见到他。”

“可是他在三点的时候洗了澡。”

“我并没有说他三点以前没从家园小巷回来。可是我认为卡明斯也不会走到门边透过浴室的锁孔去看看他究竟在不在浴室里。”

帕克再次沉思了起来。

“克里姆普尔汉的夹鼻眼镜又是怎么回事?”他问。

“那正是神秘之处。”彼得勋爵说。

“而且为什么会在西普斯的浴室呢?”

“为什么,真的?纯粹是意外,也许——或者完全是恶作剧。”

“你认为这一切精心策划的阴谋能在一个晚上发生吗,温姆西?”

“远远不止于此。从那个与利维长得非常相像的男子走进济贫院的那一刻起,阴谋就有了雏形。他对阴谋酝酿了好几天。”

“明白了。”

“弗雷克是在调查进行的过程中无意间暴露出自己来。他和格林姆波尔德对那个病人生病时间的长短发生了意见分歧。像格林姆波尔德这样的小个子男人(相对而言)假设要坚持与像弗雷克这样的男人不一致的意见,那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判断非常肯定。”

“那么——如果你的理论是合理的——弗雷克就有失误。”

“是的,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失误。他时时刻刻在防守,用完全不必要的谨慎,防范着任何人在思想上有丝毫念头的产生——比如说,那位济贫院大夫的意见。直到那时,他一直都注意到的事实就是人们不会认为再次提到的任何事(也可能是人)会有理由可以解释。”

“是什么使他丧失了清醒的头脑?”

“一连串意想不到的意外。利维很快就会得知——我母亲的儿子还愚昧地在《时代》上表明他与巴特西疑案的联系——帕克侦探(此人的照片近来在那家著名的报刊上一直非常抢眼)在调查会上被人发现就坐在丹佛公爵老夫人的身边。他一生的目标就是要防止这一事件的两端联系在一起。可是这两种联系确确实实地紧紧联在了一起。很多罪犯最终都栽在了过度谨慎之上。”

帕克沉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