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的错误

黄昏时分,弗朗博和他的教士朋友布朗正坐在神殿区的花园中,也许是受到四周的氛围影响或是一时兴起,他们的话题转到了法律程序上。他们从盘问的方式谈起,聊到古罗马和中世纪的酷刑,一直到法国的地方预审官和美国的刑讯逼供。

“我一直在读,”弗朗博说,“与一种新的心理测试方法有关的文章,那种方法最近很热门,尤其是在美国,受到了广泛的讨论。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他们在人的手腕上绑上测量计,对其朗读一组特定的词语,并观测对方的心率变化。对此你怎么看?”

“我觉得这非常有趣,”布朗神父回答说:“它使我想起了‘黑暗时代’一个有趣的观点,说是如果凶手碰到尸体,死者的血液就会流动起来。”

“你真的认为,”他的朋友质疑说,“这两种方法有同样的价值吗?”

“我认为它们同样没价值,”布朗回答说。“血液的流动,或快或慢,不论在死者体内还是在活人身上,其原因远远超出我们已知的可能性。血液的流动是不可思议的;除非血液能流上马特洪峰,否则我不认为能从里面发现什么意义。”

“那个方法,”另一位争辩道,“已经得到了几位最了不起的美国科学家的承认。”

“科学家是一群感情用事的人!”布朗神父大声说,“美国科学家更是如此!除了美国佬,还有谁会去利用心跳作证?他们这是自作多情,好比是一个男人仅凭一个女人羞红了脸,就认为对方爱上了自己。那种测试源自不朽的哈维发现的血液循环;但测试本身一无是处。”

“但是,”弗朗博坚持说,“它确确实实可以直接指明某些事情。”

“能直接指明方向的手杖有一个缺点,”神父回答说。“知道是什么吗?那就是手杖的另一端永远会指向相反的方向。你能否握住正确的一端才是最重要的。我曾经见识过那个测试,打那以后我就再也不相信它了。”接着他开始讲述使他幡然醒悟的那个故事。

那是将近20年前的事了。当时他作为专职神父在芝加哥的一所监狱中为教友们服务,他的工作相当繁忙,因为对那儿的爱尔兰人来说,无论犯罪还是忏悔都是家常便饭。典狱长的副手是一位前警探,名叫格雷伍德·厄舍,一脸的死气沉沉,是个谨言慎行的人,就是总爱推销他那套美国思想,偶尔也会露出一脸苦相。他喜欢布朗神父,但总带着点屈尊纡贵的傲慢劲;布朗神父也喜欢他,可打心里厌恶他那套理论。他的理论异常复杂,而其论据又总是异常粗陋。

某晚,他请来了教士,按照他的习俗,教士坐在一张堆满文件的桌子旁安静地等着他开口。狱官从文件中挑出一张剪报递给神父。神父认真地读了一遍。这段摘录来自《美国社会报》,讲的是社会名流的花边新闻,内容如下:

“社交界最知名的鳏夫将重拾怪诞晚宴的把戏。看过我们独家新闻的读者自然会想到那次婴儿车巡游晚宴,在他位于朝圣者池塘的宫殿般富丽堂皇的家中,‘新花样’托德为我们的各位社交名媛增添了几分稚气。‘新花样’去年的表演同样颇有品位,而且在大众看来,内容更丰富也更有气势,那就是广受欢迎的食人族大聚餐。在餐会上,侍者递送的糖果都讽刺性地做成人手人腿的样子,不止一位兴奋过度的宾客宣称要拿自己的伙伴打牙祭。而托德先生把最新的晚宴创意悄悄地藏在他聪明的脑袋里,或许了解内情的还有城里某些社交名流,只是他们都三缄其口,没人知道他们光鲜亮丽的外表下隐藏着什么;也有传言说,这一次要着意模仿社会最底层的生活方式。还不止于此,据说好客的托德是要取悦于福尔肯罗伊勋爵,他是位著名的旅行家,来自英格兰西部,有着纯正的贵族血统。在恢复爵位前,福尔肯罗伊勋爵就开始了旅行,年幼时他曾在美国生活过,社交圈中纷纷议论着他此次归来的小秘密。埃塔·托德小姐是一位地道的纽约人,她或许将得到一笔近12亿美元的收入。”

“好了,”厄舍问,“你对这事有兴趣吗?”

“哦,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布朗神父回答说。“此时此刻,这世界上恐怕再找不到比这事更无聊的了。而且,除非愤怒的美国人要把写这报道的记者绑到电椅上处死,否则我也看不出你怎么会对这事有兴趣。”

“啊!”厄舍先生干巴巴地说,紧接着又递过来另一张剪报。“好吧,你对这个有兴趣吗?”这段文字的标题是《狱警遭野蛮杀害,囚犯越狱》,内容如下:“今早黎明前夕,在本州瑟奎尔的监狱传出一声呼救。当局立即出动,循声赶到现场,发现了一名狱警的尸体。他是负责北面高墙的巡警,那一面是监狱最陡、最难逃脱的出口,通常一个人执勤就够了。不幸的警官被人从高墙上推了下来,头部似遭到棍击导致脑浆迸裂,佩枪也丢失了。进一步的调查显示,确实有一间牢房人去屋空;之前关押在那里的是一名神情阴郁的囚徒,自称奥斯卡·里安。他因轻微暴力袭击被临时收押;但他给每个人留下的印象却是,他有不光彩的过去,将来也必犯大事。天终于亮了,人们看清了整个犯罪现场,只见在尸体上方的墙上有一段断断续续的话,明显是用手指沾着血写的:‘他有枪,我只是自卫。我不想伤害他,除了我的仇人,我不想伤害任何人。我要把子弹留到朝圣者池塘再用。O.R.(凶手名字的缩写)’一个人必定是极端的残忍狡猾,而且拥有最惊人的蛮勇,他才敢不顾荷枪实弹的守卫,向如此一座高墙发起攻击。”

“嗯,这一篇的文风有所改进,”教士欣然承认,“可我还是不知道你叫我来干什么。难道要我用这双小短腿,狼狈不堪地追着健壮的杀手跑遍全州?我怀疑是否有人能抓得住他。瑟奎尔的监狱离此地有30英里;而且两处之间的野地里杂草丛生,荆棘遍布。再往前更是人迹罕至的荒野,直通向大草原。我想那才是他真正会去的地方。他可能藏进任何一个洞里,躲在任何一棵树上。”

“他没藏进洞里,”副狱长说:“也没躲到树上。”

“哦,你怎么知道?”布朗神父眨着眼睛问。

“你想跟他谈谈吗?”厄舍探问道。

布朗神父瞪大了率直的双眼。“他在这儿?”他惊呼道。“怎么会呢,你的人是怎么抓到他的?”

“我亲手抓住他的,”美国人边慢条斯理地说着,边起身走到炉火前,懒洋洋地活动着他细瘦的双腿。“我用手杖的弯柄抓住了他。别太惊讶。我确实办到了。你知道,我有时会走出这个阴沉沉的地方,到乡间小路上溜达一圈;嗯,今晚早些时候我正好在一条陡斜的小路上散步,路两旁是密实的篱笆和才犁过的灰色田野;空中悬着一轮新月,小路完全浸在银色的月光里。借着月光,我看到有个人穿过田地向小路跑来;他猫着腰,像个长跑运动员般一路小跑着。他的样子精疲力竭;但他闯过浓密的树篱,却像钻过蜘蛛网那么轻松;——或者说(我听到粗壮的树枝像被劈开一样破碎断裂),也许他生得一副钢筋铁骨。他出现在月光下,正要穿过小路,就在那一刹,我将带钩的手杖掷到他的腿上,绊倒了他。然后,我用力吹响我的警笛,声音又长又亮,我们的人立即跑来抓住了他。”

“假如他真是个在练习长跑的运动员,”布朗评论道,“那可就尴尬了。”

“他不是,”厄舍冷冷地说。“我们很快就查清他是谁了;但其实他在月光下一露面,我就猜到了。”

“你认为他就是在逃的囚犯,”教士直截了当地说了出来,“就因为你今早读过剪报,报上说有个囚犯逃跑了。”

“我有更确凿的证据,”副狱长冷静地回答。“太明显的疑点我就不细说了——我的意思是像样的运动员不会到犁过的田地上跑步,也不会硬钻过会刮伤自己的树篱。更不会像条狗似的猫着腰跑。我这双老练的眼睛看出了更确切的证据。那人一身的破衣烂衫,而且又不光是破烂。那衣服根本就不合身,样子实在可笑;他黑魆魆的身影出现在月光下的时候,脑袋埋在衣领下面,活像个驼背,宽松的长袖子甩来甩去,就跟没有手一样。我当时就明白了,他脱掉囚服,找人换了一件不合身的衣服。还有一点不能不提,他当时是顶着风跑的;他的头发一定剃得很短,否则我应该能看到头发被吹起来的样子。接着我想起了田地的那一边就是朝圣者池塘,囚犯要把子弹(如果你还记得的话)留到那里再用;于是我就把手杖抛了出去。”

“出色的快速推断,”布朗神父说:“但是他有枪吗?”

厄舍突然停下了脚步,教士又抱歉地补充说:“据我所知,没了它,子弹半点用处都没有。”

“他手里没有枪,”厄舍严肃地说:“但这毫无疑问是由于某些很自然的意外或是计划的改变造成的。说不定他出于同一种考虑才换了衣服,并把枪扔掉;他也开始后悔不该把沾有受害人鲜血的外套丢掉。”

“嗯,很有可能,”教士回答说。

“这种小事不值得费脑筋去推测,”厄舍说着转身去拿其他的报纸,“因为到了这个时候,我们已经知道抓对人了。”

他的教士朋友轻声问:“可你是怎么知道的?”格雷伍德·厄舍扔下报纸,又拿起那两条剪报。

“好吧,既然你这么固执,”他说,“我们就从头说起。你会注意到这两张剪报只有一个共同点,都提到了朝圣者池塘,你也知道那是大富翁艾尔顿·托德家的家产。你还知道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爬上现有的地位是靠——”

“生物的遗骸,”神父表示赞成。“是的;我知道。我想,那指的是石油。”

“不管怎样,”厄舍说,“‘新花样’托德靠着这种古怪玩意大赚了一笔。”

他又在炉火前舒展了一下身体,继续他的夸夸其谈。

“这么说吧,从表面上看,没有任何神秘的地方。一个犯人拿着枪跑去朝圣者池塘,完全不神秘,甚至说不上古怪。我们和英国人不一样,不会因为一个人把钱捐给医院或者花在赛马上,就原谅他的富有。‘新花样’托德凭借他出众的本领出人头地;可以肯定的是,那些领教过他本事的人也都惦记着拿上把枪,向他显示显示他们的本事呢。托德完全有可能被他从未听说过的人袭击;可能是被他辞退的劳工,也可能是被他击垮的企业的雇员。‘新花样’是个头脑灵活又交游广泛的人;但在这个国家,劳资双方的关系总是很紧张的。”

“假设里安就是跑去朝圣者池塘杀托德的,那整件事就是这样了。起初我确实这么认为,直到另一个小发现唤起了我的侦探本能。确认犯人被抓住后,我又捡起手杖,沿着小路散了会儿步,拐过两三个弯,我就到了托德庄园的侧门,那里距离与宅子同名的池塘最近。大概是两个小时以前,以现在的时间推算也就是7点钟;月色愈发的皎洁,我能看到神秘的池塘上,月光在湖上投下长长的白色纹影,水岸边是灰蒙蒙、油腻腻的泥地,据说我们的父辈曾在那里将女巫赶到水里,直到她们沉到湖底。我不记得传说的确切内容了;但你应该能明白我说的是哪里;它就在托德的宅邸北面,向着荒野,旁边有两棵干巴巴的怪树,阴森的样子不像是正常的植物,倒像是巨大的蘑菇。我盯着笼罩在雾中的池水,隐隐好像看到有个模糊的身影正从房子往水边走,但是从这么阴暗又遥远的地方很难看得真切,更别提观察什么细节了。此外,我的注意力很快又被近处的东西吸引住了。我俯身躲在围栏后面,那儿距离豪华别墅的一侧边房不超过200码,围栏上恰好有几处裂缝,似乎是特意为窥视准备的。房子左侧的黑影中有扇门开了,一个人影背对着屋内的灯光出现在门口——蒙着头,向前探出身子,显然在黑夜中张望着什么。身后的门倏然关上了,我看到那人手里提着一盏灯,摇曳的灯光照亮了持灯者的衣着与身形。似乎是个女人,披着破烂的斗篷,显然是为了掩人耳目;穿着这样一身烂衣服的人居然从一座金碧辉煌的豪宅里走出来,她鬼鬼祟祟的样子实在可疑。她小心翼翼地走过蜿蜒的花园小径,走到离我不足50码的地方,随即停下了脚步,站在草地上一处面向泥泞湖边的平台上,她将油灯举过头顶,故意前后晃了三晃,应该是在发信号。在她晃第二下的时候,火光一闪,映出了她的相貌,我认出了她。她脸色憔悴,头上包着模仿平民样式的披巾;但我能肯定那人是大富翁的女儿埃塔·托德。”

“然后她又偷偷摸摸地折返回去,随手关上了门。我真想翻过围栏跟上去,但我突然意识到对侦破案件的狂热险些诱使我陷入有失尊严的境地;我有充分的理由,完全凭借官方身份展开调查。我正要转身离开,又一阵声音划破了夜空。楼上有一扇窗子被人推开了,但它在房子的另一面,从我这里看不到;有人冲着黑咕隆冬的花园大声喊话,可以清晰地听出,那是在询问福尔肯罗伊勋爵是否在院子里,因为宅子里的任何一个房间都不见他的踪影。绝对不会错,那是艾尔顿·托德本人的声音,我在各种政治论坛与董事大会上不止一次听到过他讲话。楼下有人打开窗子或是站到台阶上回话,说大约1小时前,福尔肯罗伊勋爵去朝圣者池塘散步,打那时起就再没见过他。接着便听托德喊着:‘要出人命了!’他猛然关上窗户;随后我又听到他冲下楼梯的脚步声。我最初的目的达到了,再加上他们展开了大范围的搜索,我尽快离开了现场;我回来的时候还不到8点钟。”

“现在我请你再回想一下那一小段社会新闻,就是你觉得万分无聊的那条。如果逃犯并不打算朝托德开枪,这是显而易见的,那么他的目标就很可能是福尔肯罗伊勋爵;而且恐怕他已经做到了。那个池塘周边环境奇特,是个再方便不过的杀人场所,然后将尸体抛到水中,它就会在厚厚的淤泥中越陷越深,神不知鬼不觉。那么,我们就假设那名逃犯是来杀福尔肯罗伊的,不是托德。但是,正如我曾说过的那样,很多美国人有各种理由想杀托德。但不会有人想要谋害一位刚到美国不久的英国勋爵,除了社会杂志上提到的理由——勋爵在打富翁女儿的主意。抛开他不合身的衣服不谈,咱们的那位逃犯必定是个殷切的追求者。”

“我知道我的见解你听不进去,甚至感到可笑;那是因为你是英国人。这对你来说,好比是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女儿,要在汉诺威广场的圣乔治教堂,下嫁给一个处于假释期的马路清洁工。你没有公正地评价我们可敬的公民们奋发向上的劲头。见到一位灰白头发、身着礼服的绅士显出一副很有权势的样子,你就认为他是这国家的栋梁,并且幻想他是从父辈那里继承来的。大错特错。你不会知道,就在几年以前他还住在出租屋里或者(十分有可能)在蹲大狱。你没有考虑到我们这个国家里人们飞黄腾达的速度。很多受到我们敬重的公民都是最近才获得他们的地位的,甚至可以说是在他们的晚年了。托德的女儿满18岁时,她父亲才掘到第一桶金;因此她有个来自底层的追求者绝非荒谬;甚至有可能她也爱他,从她拿着灯给那人发信号这件事就能看出来。如此说来,提灯的手与持枪的手也并非没有联系。先生,这个案子准会轰动的。”

“既然这样,”教士耐心地问,“接下来你又干了什么?”

“我敢说一定会吓到你,”格雷伍德·厄舍回答说,“据我所知你对科学在这方面的发展不抱好感。我在这监狱里拥有不小的自由裁量权,甚至稍稍越界也无妨;而且我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可以检验我向你提到过的心理测量仪。现在我确定,那机器可不会撒谎。”

“机器不会撒谎,”布朗神父说:“但它也不能说出实情。”

“这次它就说出实情了,我会说给你听的,”厄舍斩钉截铁地继续说道。“我让那个穿着不合身衣物的男人坐在舒服的椅子上,然后在黑板上随意地写下一些单词;仪器简单地记录下他脉搏的变化;我只是观察他的表现。测试的方法是将一个与案件有关联的词混进一组相近的词语中,整组词要显得自然。因此我写下了‘苍鹰’、‘老鹰’、‘猫头鹰’,就在我写出‘猎鹰’的时候,他的表现极为激动;而等我在‘猎鹰’后面又添了个‘r’时,仪器的读数达到了最大值。在这个国家里,除了凶手以外,还有谁会对福尔肯罗伊这位新来的英国人的名字有如此强烈的反应?这不是最好的证据吗?一台可以信赖的机器提供的证据不比一群证人的七嘴八舌强吗?”

“你没想到的是,”他的同伴评论说,“可靠的机器总是要由不可靠的机器来操作的。”

“你这话什么意思?”侦探问。

“我说的是‘人’,”布朗神父说,“据我所知,人类是最不可信赖的机器。我不想无礼;不过我想,你不会将我所提到的‘人’理解成专指你是有意冒犯,或是用词不当。你说你在观察他的表现;但你凭什么认定你观察到的是正确的呢?你说的那些词语都有自然联系;但你能说你表达的方式是自然的吗?你在观察他,你又怎么知道他没有在观察你呢?谁又能证明你当时没有表现出不安的情绪呢?又没有机器在测量你的脉搏。”

“我告诉你,”美国人火冒三丈地大叫,“我那时冷静得很。”

“犯人也可以镇静自若,”布朗笑着说。“就像你一样。”

“可这家伙并不是那样的,”厄舍说着把报纸扔到一边。“哦,你真够烦人的!”

“我很抱歉,”布朗神父说。“我只是指出最合理的可能性。在那个可能送他上绞架的词出现时,如果你能从他的表现中看出来,他为什么不能从你的表现中看出那个词是会要他命的?我不会仅凭只言片语就把人绞死。”

厄舍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愤怒中透着得意。

“没错,”他大声说,“我正要告诉你这些。我先用机器只是试探一下,为后面的工作做个准备,而且,先生,机器是正确的。”

他停顿了一下,冷静下来继续说。“说到这个,我要强调一下,到目前为止,除了那个科学实验以外,我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根本没有任何不利于他的证据。尽管他的衣服不合身,这我也说过了,但好歹他还有的穿,比他所处的那个阶层的其他人好多了。此外,虽然他跑过一片新犁的田地,又钻过满是尘土的树篱,沾了不少土,但是那人身上还挺干净。当然了,这说明他可能才从监狱跑出来;但是这也使我想起了一些本来还算正直的穷人,只是走投无路,才孤注一掷。我得承认,他的举止表现与他们完全一样,同样的沉默而有尊严,心中同样埋藏着冤屈。他宣称自己对犯罪和整个事件一无所知;他只是表现得烦躁不安,似乎等着有人来帮他摆脱困境。他不止一次向我要求打个电话,他要找一位律师,那人在很久以前的一次贸易纠纷中帮过他,他的一举一动都装得像个无辜的人。除了记录下他脉搏变化的小指针,这世上再没有对他不利的证据了。”

“先生,机器通过了考验;它是对的。当时,我和他一起从单间走进前厅,在那里有形形色色的人物在等候接受测谎,就在这时,我想他应该或多或少下定决心,准备坦白一切,供认不讳了。他转过来,低声说:‘噢,我再也受不了了。如果你非要打探我的事——’”

“与此同时,一个可怜的女人突然从长凳上站起来,用手指着他大喊大叫,我从来没听过这么吓人的声音。她枯瘦的手指像小手枪一样指着他。尽管那声音已近于嚎叫,但每个音节还是像报时的钟声似的清晰可辨。”

“‘下药的戴维斯!’她高喊,‘他们抓到下药的戴维斯了!’”

“那群可怜的女人大多是小偷和妓女,其中有20个都转过脸来,又是欣喜又是愤恨地张大了嘴。即使我从没听过那个名字,我也能从所谓的奥斯卡·里安身上看出点端倪来,他吃惊不已,显然听到了自己的真名。你可能不了解,但我可没有那么无知。下药的戴维斯是困扰我们警方的最可恶最卑鄙的罪犯之一。在他杀害狱警之前,早就不止一次干过谋杀的勾当。很奇怪,他每一次被治罪都是因为更轻微的——或者说更卑鄙的——罪行,但其实他用的是同样的犯罪手法。他是个外表英俊,看似教养良好的畜生,某种程度上看来,现在依然如此;他经常去引诱酒吧女郎或者导购小姐,然后骗她们的钱。通常他做的不止这些;她们总是被下了药的香烟或者巧克力迷昏,财产就全部失踪了。然后还多了一宗女子被杀案;可是又侦查不出个结果,更关键的是,也找不到凶手。最近有传言说他又出现了,但是换了个身份,不再借钱而是放债;对象是那些被他迷惑的寡妇,结果依然是被他骗了。好了,这就是你所谓清白的人,这些就是他清白的过去。从那时起,已经有4个犯人,3名狱警指认他,并证实了这件事。现在你对我那可怜的小机器还有什么话说?不是机器识破了他吗?或者你宁可说是那女人和我识破了他?”

“你在他身上花的一番功夫,”布朗神父一边回答一边懒洋洋地站起来摇着头,“反而是把他从电椅上救了下来。我不认为他们能仅凭关于毒药的那些含混不清的老故事就处决下药的戴维斯;而那个杀害狱警的囚犯嘛,我想你显然没有抓到。不管怎么说,戴维斯先生没杀那个狱警,他是清白的。”

“你什么意思?”厄舍质疑道。“他怎么会是清白的?”

“哎,我的天哪!”小个子的声音里透出少有的激动,“为什么呢,因为他犯的是其他的罪!我不知道你们的人都是怎么想的。你们好像喜欢把所有的罪行都混为一谈。你说的就好像一个星期一还是吝啬鬼的人到了星期二竟会变得挥霍无度一样。你说过那个人曾经不惜耗费数周,甚至是数月的时间哄骗那些穷女人,不过是为了骗到少得可怜的一点钱;用点迷药算是好的,狠一些的时候还有可能下毒;然后他摇身一变成了最不入流的那类放债者,又拿出同样的耐心去蒙骗穷人。就算这是真的——为了避免争执,我们姑且这么认为,假设这些都是他干的。如果是这样,我会告诉你,哪些事不是他干的。他没有爬上带尖刺的高墙去袭击全副武装的狱警。他没有用手在墙上写字,招认自己的罪行。他没有辩解说自己是自卫。他没有解释说自己和狱警没有私仇。他没有指出他要持枪闯到哪一家富豪的宅邸。他没有沾着血写下自己名字的缩写。圣徒在上!你就看不出来吗?无论好坏,这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干的事。就像你和我没有一点相像之处一样。你就是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

张目结舌的美国人正要开口表示抗议,便听到有人粗暴地对他单间办公室的门又捶又打,这令他相当不快。

门开了。那一刻,格林伍德·厄舍正要做出布朗神父疯了的结论。那一刻,他已经感到自己被逼疯了。一个穿着破衣服的人闯进办公室,他那身打扮脏得不能再脏了,他头上斜扣着一顶油乎乎的扁帽子,一只眼睛上缀着一块绿色的镜片,两眼好似猛虎。脸上的其他部分根本无法辨认,都遮在乱蓬蓬的唇须与络腮胡子下面,只能勉强看见鼻子,剩下的地方用一块脏兮兮的红色围巾或是手帕裹了起来。厄舍先生自以为见过美国最邋遢的人,可他也认为自己还从没见过一个这样邋遢、狼狈不堪的野蛮人呢。而且不光如此,他也从没遇见过一个这样的人竟敢首先对他开口说话。

“看着我,厄舍你这个老东西,”裹着红围巾的人大喊,“我受够了。别再和我玩你那套捉迷藏的把戏了;我不想再被愚弄了。放了我的客人,我就不会再这么急躁了。你要敢多扣押他哪怕一小会儿,我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我可不是个无足轻重的人。”

杰出的厄舍打量着那个大喊大叫的怪物,吃惊的情绪超过了其他一切感受。眼睛看到的景象太令人震惊,搅得耳朵都不好使了。最后他拼命地按传唤铃。伴着大作的铃声,传来了布朗神父柔和却清晰的声音。

“我有个想法,”他说,“但可能有些复杂。我不认识这位先生——但是——但是我认为我知道他是谁。而你呢,你认识他——你很熟悉他——但你不了解他——这很自然。我知道这话听起来很费解。”

“要我说,一切全都乱套了,”厄舍说着,跌坐在办公椅上。

“行了,你听着,”大呼小叫的陌生人拍着桌子,但他的语气更加神秘了,尽管还是很大声,可态度竟变得温和而理性了。“我不想找你的麻烦。我只想——”

“你到底是谁?”厄舍猛地站起来咆哮道。

“我想这位先生就是托德,”教士说。

然后他拿起了那份写社会名流的剪报。

“恐怕你没有好好读这份社会新闻,”他说着,开始用单调的语气读起报纸,“‘或许了解内情的还有城里某些社交名流,只是他们都三缄其口,没人知道他们光鲜亮丽的外表下隐藏着什么;也有传言说,这一次要着意模仿社会最底层的生活方式。’今晚在朝圣者池塘举办了一场盛大的贫民窟晚宴;而有个人,其中一位客人,失踪了。艾尔顿·托德先生是位负责任的主人,他一路追踪至此,都没来得及换下他参加化妆舞会的服装。”

“你指的客人是哪一位?”

“就是穿着不合身的可笑服装跑过田野的那一位。难道你不该尽快去核实一下吗?恐怕他早就等不及回到宴会上去喝香槟酒了,他之所以匆忙跑出来,就是因为他看到有人拿着枪。”

“你是认真——”狱官说。

“厄舍先生,你想想看,”布朗神父平静地说,“你说机器不会犯错;从一方面来说,它确实没犯错。但另一台机器犯了错;就是操纵它的那台机器。那个穿着破衣烂衫的人对福尔肯罗伊勋爵这个名字有反应,因此你断定是他杀害了福尔肯罗伊勋爵。他对名字有反应,是因为他就是福尔肯罗伊勋爵。”

“该死,他怎么不说呢?”厄舍瞪着眼睛问道。

“他觉得自己的样子实在不成体统,”布朗神父回答说,“最初他打算隐姓埋名。但是等他想要告诉你的时候,”布朗神父低头看着他的靴子,“有个女人叫出了他的另外一个名字。”

“你不是疯了吧,你怎么会说,”格林伍德·厄舍脸色煞白地说,“福尔肯罗伊勋爵就是下药的戴维斯。”

神父真诚地望着他,脸上的表情高深莫测,使人捉摸不透。

“我没这么说,”他说,“我把其余的事情说清楚,你自己判断好了。你那张报纸上说,直到最近他家族的爵位才被恢复并由他继承;但这种小报通常是不可信的。它说他是在美国长大的;这整件事就很奇怪。戴维斯和福尔肯罗伊都是胆小怕事的人,当然了,这样的人多得是。不能为了这种事就把人绞死。但我想,”他继续柔和地往下讲,“我想你们美国人太谦虚了。你们对英国贵族的看法过于理想化——你们对所谓的贵族气质太过向往。你看到一位穿着晚礼服、相貌堂堂的英国人;你就认为他是来自上议院,是贵族出身。你不了解我们国家里人们飞黄腾达的速度。很多受到我们敬重的贵族都是最近才获得他们的地位的,而且——”

“好了,别说了!”格林伍德·厄舍大喊道,他看着神父讽刺的神情,不断地摆手。

“别跟这个疯子废话了!”托德粗鲁地大喊。“带我去见我的朋友。”

第二天早晨布朗神父又拿来一份八卦小报,脸上依然是一副平静的表情。

“我恐怕你没注意最新的消息,”他说,“但这一段,你会有兴趣的。”

厄舍读了标题,《新把戏的游民聚会:朝圣者池塘的趣事。》文章内容如下:“昨天在威尔金森的车库外发生了一件可笑的事。一位执勤的警察注意到有个穿着囚服的恶棍大大咧咧地钻进一辆漂亮的潘哈德牌轿车,坐到驾驶座上;他身边还有个裹着破披肩的女子。警察上前盘查,女士摘下了披肩,她居然是富豪托德的女儿,她才参加过怪诞的贫民窟晚宴,刚离开池塘边的别墅,在那里的嘉宾们都穿着类似的便装。她和穿着囚服的先生正要像往常那样开车出去兜兜风。”

翻过小报,厄舍先生又看到一份更新的剪报,标题是:《富翁之女竟与囚犯一起逃跑。她组织了这次怪诞的晚宴。目前已经躲到——》

格雷伍德·厄舍先生抬起头,但布朗神父已经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