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饮者

时至今日,在苏塞克斯沿海一带,人们依然记得那个与当地风情格格不入的陌生人的荒诞故事。那里有家名为梅波尔-加兰的大酒店,环境幽静,门前花园一直延伸至海边。在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确实是有两个装扮古怪的人结伴走进了那家幽静的酒店;其中一人在阳光下尤为醒目,整个海滩都能看见,因为他头戴一条鲜绿色的穆斯林头巾,围在一张蓄着黑色胡须的棕色面孔周边;另外那位可能在有些人看来显得更加狂野和怪诞,因为他虽头戴一顶神职人员的黑软帽,却蓄着黄色髭须和狮毛般的长发。人们常常看见他在沙滩上布道,或者用一根小木铲指挥青少年戒酒会的合唱活动;只是从未见他进过任何酒店的酒吧。这两个怪人结伴而来将故事推向了高潮,但却并非故事的开始;为了让这个神秘故事尽可能清晰地现出真相,最好还是从头讲起。

就在这两人招摇过市、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酒店之前半小时,两个不起眼的人也走了进来,但却没能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其中一人是个大块头,长相还算顺眼,但他偏偏有种特异功能,能让自己像一幅背景一样不引人注意;只有当人们用近乎病态的多疑目光细细端详他的靴子时,才能分辨出他是个便衣督察,而且穿的是再朴素不过的便衣。另一位则是个了然无趣、乏善可陈的小个子,衣着也很朴素,不过是朴素的神职服装;但从未有人见过他在沙滩上布道。

这些旅客此时正置身于一间带吧台的宽敞吸烟室,所有这些都决定了那个悲惨的下午发生的种种变故。事实是口碑上佳的梅波尔-加兰酒店正处于‘升级改造’之中。喜欢它原有风格的一些人不由得哀叹,当前的改造简直是在降低酒店的档次,甚至可能把它毁掉。当地的牢骚鬼拉格雷先生就持这种观点。这个古怪的老绅士总是坐在角落里喝着樱桃白兰地,嘴里骂骂咧咧。不管怎么说,所有能表明它曾经是个英式客栈的标志都被小心翼翼地除去了;它正被紧锣密鼓、逐段逐间地加以改造,变得酷似黎凡特高利贷者居住的假宫殿,就像一部美国电影里呈现的那样。简言之,它正在“被装修”;唯一装修完毕、能让顾客感到舒适的地方便是直通大厅的这个大开间。它曾是用来接待尊贵客人的雅间酒吧,现在却不知何故改称酒吧休息室,按照一种亚洲人会议厅的风格重新“装修”了一番。在全新的装修中处处点缀着亚洲风情的饰品;以前挂在弯钩上的枪、摆放的休闲运动杂志和玻璃盒中的标本鱼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东方的花彩帷幔,阿拉伯人用的单刃短弯刀、印度长剑、土耳其弯刀,仿佛在不经意间专为迎接戴穆斯林头巾的那个人布置的。然而,事实上,这几位客人被引领到这间休息室实属无奈,因为酒店其它常规、精致之处尚待完工,只有这里已经装饰完毕并收拾停当了。经理和其他人都在别处督促、指点,无暇他顾,因此虽说客人不多却仍不免有些受冷落。总而言之,先到的两位旅客不得不干等良久、无人理会。此刻吧台里无人侍应,督察不耐烦地按铃并敲击着吧台;但是小个子教士却一屁股坐在休息室里的沙发上,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的确,当那位督察朋友回头看时,发现小个子教士的圆脸上已经全无表情,他时不时地就会这样;此时,他好像正透过圆镜片凝视着装饰一新的墙壁。

“我还不如给你一便士,听听你在想什么呢,”格林伍德督察从吧台转过身,叹了口气说,“反正这里好像没人想要收我的钱,什么都买不到。这间屋子似乎是这里唯一没有堆满梯子和白色涂料的地方,空空荡荡的,甚至都没个酒吧招待给我拿罐啤酒。”

“哦……我的想法不值一便士,更不要说一罐啤酒了,”教士说着擦了擦眼镜,“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在这里杀个人简直太容易了。”

“得了,布朗神父,”督察很和气地说。“你破获的谋杀案已经太多了;我们这些可怜的警察一辈子就只有挨饿的份了,连个小案子都没有。但是你怎么会说……哦,我明白了,你看到了墙上的那些土耳其匕首。这里可用来杀人的工具的确很多,如果你是那个意思的话。但还远不如一间普通厨房里多:什么切肉刀啊、拨火棍啊、等等。有这些不见得就会有谋杀。”

布朗神父似乎带着些许困惑收回了他凌乱的思维;说他也是这么想的。

“谋杀一向都很容易,”格林伍德督察说。“不可能有比谋杀更容易的事了。我这一刻就能把你杀了——比我在这该死的酒吧要杯酒喝还容易呢。唯一困难的就是杀了人还能顺利脱身。杀了人还要装清白;明明是自己的杰作却谦虚地推说不是自己干的,正因为凶手有这种蠢行,才给破案带来了麻烦。他们死抱着那种杀了人又不被发现的异常信念不放;正是那种信念束缚着他们,即便是在一间摆满匕首的屋里。不然的话,每家刀剪铺里都会堆满尸体了。而那也恰好说明,有种谋杀是没法阻止的。当然,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总是指责我们这些可怜的警察,为什么没能阻止它。如果一个疯子想要谋杀国王或者总统,任谁都拦不住。你总不能让国王住在煤窑,或者把总统装在钢箱里吧。任何一个不怕担当杀人犯之名的人都可以谋杀他。这样看来,疯子跟烈士很相像——这个世界奈何不了他。一个真正的狂徒可以想杀谁就杀谁。”

神父还没来得及作答,一群欢快的行商像海豚般成群结队地涌了进来;其间有个身材高大、神采飞扬的男子,戴着一个同样硕大、闪亮的胸针,随着他一声洪亮的吆喝,谄媚的经理就像听到主人口哨声的哈巴狗,急忙跑了出来,这种反应速度自然不是那个便衣督察所能激发出来的。

“实在抱歉,朱克斯先生,”经理局促不安地陪着笑,一缕油亮的头发从前额散落下来。“我们现在人手不够;我不得不处理酒店的一些事情,朱克斯先生。”

朱克斯先生扯着大嗓门原谅了他,然后为在场的每个人点了酒,甚至还赏了卑躬屈膝的经理一杯。朱克斯先生是名行商,替一家非常有名又时尚的酒类公司工作;恐怕他还真以这种地方的合法领导者自居了。不管怎么说,他开始了一段喧闹的长篇大论,几乎就是在教导这个经理如何管理酒店;其他人也似乎都奉他为权威人士。督察和神父已经退至后面的一个矮凳和小桌边,在那里观望事态的发展,直至督察不得不断然出面干涉的那个非常时刻。

因为接下来发生的事,正如前文所述,便是那个戴着绿头巾、棕色面孔的亚洲人如幽灵般骇然亮相,与之相伴的是一个不信奉国教的牧师,其给人的惊骇之感较之前者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景象恰如厄运降临前的凶兆。此时此地,预兆的迹象昭然在目。寡言少语但善于观察、过去一小时都在清扫台阶(真是个优哉游哉的劳动者)的那个小伙子;面色黝黑、身材肥壮的酒吧招待;甚至还有那个老练但心烦意乱的经理,他们都成了这个奇迹的见证人。

这两人之所以看似幽灵,按照怀疑论者的说法,完全是自然因素造成的。那个一头黄色长发、身着半教士服的男人不只是为人熟知的沙滩布道者,还是足迹遍及现代世界的宣传者。他不是别人,正是如假包换的戴维·普赖斯-琼斯牧师,其高调宣扬的口号便是“禁酒和净化海内外的英国领土”。他是个杰出的演讲者和组织者;有一天他脑海中忽然冒出一种想法,那本是禁酒主义者早该想到的。它很简单:如果禁酒正确的话,那部分功劳应该归于先知默罕默德,他或许是第一个禁酒主义者。他跟伊斯兰教领袖通信,最终说服一位德高望重的穆斯林(此人名号很长,其中之一是阿克巴尔,余下的便是一长串无法译出的真主安拉的属性)来英国,讲一讲古代穆斯林的禁酒论。这两位以前肯定都没进过任何酒店的酒吧;但如前所述,酒店的现状迫使他们来到了这里;他们本想进文雅的茶室,却硬是被带到这个新装修的酒吧休息室。若不是那个伟大的禁酒主义者傻乎乎地去吧台要了杯牛奶的话,或许一切都会风平浪静。

尽管那些行商为人爽快和善,却也不由自主地发出一阵不满的嘘声;他们窃窃私语,冷嘲热讽之声清晰可辨,什么“别用碗了”,“牵出奶牛吧”。但是那个伟岸的朱克斯先生却觉得,就凭他的财富和胸针也该来点更文雅的幽默,于是他摊开双手,佯装快要昏倒,哀叹道:“他们明知道一根羽毛就能把我击倒。他们明知道一口气就可把我吹走。他们明知道我的医生说我不能受此惊吓。他们竟然还要在我眼皮底下残忍地喝凉牛奶。”

尽管戴维·普赖斯-琼斯牧师已经对公众集会上的诘问者司空见惯,但在这个与以往大为不同、也更大众化的场合他竟然极不明智地选择贸然还击。开始时这个东方禁酒者并未开口;当然也因此愈显尊贵。实际上,于他而言,穆斯林文化自然是取得了无声的胜利;他显然比那些商业人士更有绅士风度,因此他的贵族式超然姿态渐渐激怒了那帮英国人;而当普赖斯-琼斯先生在论辩中提及那一点时,现场气氛一下子变得无比紧张。

“我来问问你们,朋友,”普赖斯-琼斯先生摆出在讲坛上演讲的架势,说道,“为什么我们这位朋友是我们这些基督徒的榜样,表现出了一个真正的基督徒所有的克己和友爱品德呢?为什么在这样一个吵闹、无端生事的地方,他证明自己是真正的基督宗教、真正的教养和真正的绅士风度的楷模呢?因为,不管我们抱持的教义存在多大差别,至少在他的国土,这种邪恶的植物,这种可憎的啤酒花或者葡萄藤,从没——”

就在这唇枪舌剑的紧要关头,那个经历过上百次辩论风暴的约翰·拉格雷像一支侵略军一样闯了进来,但见他红脸、白发,那顶陈旧的大礼帽扣在脑勺上,把个手杖舞得像根棍棒。

约翰·拉格雷是个公认的怪人。他常给报社写信,虽说那些信一般不会出现在报纸上,但他随后总会自掏腰包将其印成(印刷错误百出的)小册子,然后被分发到上百个废纸篓里。他争吵的对象既有观念保守的乡绅,也有郡议会的激进分子;他憎恶犹太人;他不信任商店、甚至酒店里出售的几乎每样东西。不过他的这种表现却是有事实依据的;因为他熟知郡里的每个角落和每个奇怪的细枝末节;他是个敏锐的观察者。就连酒店经理威尔斯也对拉格雷先生怀有隐约的敬意,他擅于感知上流人士身上容留的怪癖;可那种敬意与他对快活伟岸的朱克斯先生五体投地的拜服可不是一回事,那人在生意上会带来实在的好处,对拉格雷的敬意不过是因为他不愿招惹这个老牢骚鬼,尽量避免跟他发生口角,或许是因为害怕他的伶牙俐齿吧。

“还喝平常那种酒吗,先生?”威尔斯先生倚靠着吧台,斜睨着问道。

“那是你这里唯一像样的东西了,”拉格雷先生愤愤地哼了一声,啪地放下那顶怪诞的古董帽子。“该死的,我有时会想,在英国唯一还有英国味的东西也就是樱桃白兰地了。樱桃白兰地的确有樱桃味。你能找到任何一种有啤酒花味的啤酒,有苹果味的苹果酒,或者哪怕是有一丁点葡萄味的葡萄酒吗?如今这个国家的每家客栈都充斥着无耻的欺诈,这在任何别的国家都会引发革命的。我警告你,我已经查明了一两件丑事。你等我把它印出来,人们就会警觉的。如果我能阻止我们的民众不被这种劣酒毒死——”

此时,戴维·普赖斯-琼斯牧师的举止再次失去了机智圆滑;尽管那是他几近膜拜的美德。他太不明智了,竟然试图与拉格雷先生结盟,严重混淆了‘劣酒有害’与‘饮酒有害’这两个概念。他再次提及那个呆板庄严的东方友人,大肆夸赞这个极具涵养的外国人,称他远非我们这些粗鲁的英国人可比。他甚至还愚蠢到谈起宽泛的神学观;最后竟提起默罕默德的大名,这令对方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

“该死的!”拉格雷先生的神学观可没那么宽泛,他怒吼道。“你的意思是,就因为那个肮脏的老骗子默罕默德在该死的沙漠里禁葡萄酒,英国人就不能喝英国啤酒了?”

说时迟那时快,督察已经一个箭步冲到了房中央。因为,就在前一刻,那位东方君子的举止出现了巨变,他原本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目光沉稳而闪亮。但此刻,正如他的朋友所说,他要用实际行动为我们树立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克己和友爱的榜样,只见他如猛虎扑食一般冲到墙边,扯下一把挂在那里的大刀,犹如投石器投射石头一样猛地一甩,那把刀在距拉格雷先生耳朵上方仅半英寸的位置扎进墙里,因力度较大刀身仍在微微颤动。若不是格林伍德督察及时推一下那只胳膊,改变了目标,那刀无疑会颤动着插在拉格雷先生的身上。布朗神父继续坐在那里,紧张地注视着那一幕,嘴角拧动的样子像是在微笑,仿佛看出这突发的暴力举动背后蕴含的某种深意。

紧接着那场争吵发生了奇妙的转变;除非你对约翰·拉格雷先生这种人有更深入的了解,否则不可能理解那种转变。因为那个红脸老狂徒起身站立,放声大笑,仿佛听到了一个最好笑的笑话。他所有的恶言恶语和尖酸刻薄好像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面对那个刚才还在试图取他性命的狂徒,他肆意挥洒自己的宽宏大量。

“该死的,”他说,“二十年啦,我终于遇到你这么一位好汉!”

“你要指控此人吗,先生?”督察狐疑地问道。

“指控他?当然不,”拉格雷说。“要是他能开戒的话,我还要请他喝一杯呢。我并不想侮辱他的信仰;我真希望你们这些鼠辈被侮辱时也能有种杀人,我就不说侮辱你们的信仰了,因为你们压根儿就没有,而是当你们的任何东西被侮辱时——哪怕是你们的啤酒。”

“现在他把我们都称为鼠辈了,”布朗神父对格林伍德说,“看来一切又重归安宁与和谐了。我真希望那个禁酒演说家能把自己插在他朋友的刀上;一切都是他挑起的。”

在他说话之间,屋里的这伙怪人已经开始一一散去;酒店方发现可以清理出行商展售室用来招待这些行商,他们便在那里安顿下来,酒吧招待托着一盘酒水跟了过去。布朗神父驻足片刻,端详着吧台上狼藉的酒杯,立刻认出了那个招惹是非的牛奶杯,另外一只则散发着威士忌的味道;他转身要离开时,碰巧看到那两个怪人,东方狂徒和西方狂徒告别的场景。拉格雷依然表现出风风火火的友好态度;那个穆斯林依然流露着些许阴森可怕的气息,或许他生性如此;但是他却不失庄重地鞠了个躬,以示和解,随后离去;种种迹象都表明麻烦真的结束了。

然而,两位斗士彬彬有礼告别的场景给神父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总觉着这里面大有深意。因为说来也怪,当神父第二天一大早下来去附近教区主持晨祷时,他发现那个充斥着神奇亚洲饰物的长条形酒吧休息室里,洒满了冷寂的白色晨光,令其中的每个细节都一览无余,其中之一便是约翰·拉格雷的尸体,蜷缩在角落里,一把重柄弯刀刺穿了他的心脏。

布朗神父蹑手蹑脚又上了楼,去叫他那督察朋友;两人站在尸体旁,酒店里尚无一人走动。“我们既不能主观臆断也不能回避明显的事实,”格林伍德沉默了一阵,开口说道,“但是,我禁不住会想起昨天下午跟你说的那番话。也真是怪了,我昨天下午竟会说那样的话。”

“我知道,”神父瞪着猫头鹰一般的眼睛,点头称是。

“我说过,”格林伍德说,“有一种谋杀是我们无法阻止的,那就是类似宗教狂的那种人实施的谋杀。那个棕色面孔的家伙或许认为即便他被绞死,也会因为维护了先知的名誉直接升入天堂。”

“没错,当然,”布朗神父说。“如此说来,说我们的穆斯林朋友捅死了他不无道理。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尚且不知道任何其他有理由捅死他的人。但是……但是我在想……”他的圆脸突然又是一片茫然,话到嘴边又吞了下去。

“又怎么了?”对方问道。

“呃,我知道这听上去很荒唐,”布朗无可奈何地说。“但是我在想……我在想,在某种意义上,捅他的人是谁,并不是很重要。”

“这就是所谓的新道德吗?”他的朋友问。“还是古老的诡辩?耶酥会会士真的赞同谋杀了吗?”

“我并没说,谁谋杀了他并不重要,”布朗神父说。“当然捅他的人有可能就是杀他的人。但也可能另有其人。不管怎样,那刀是在另一个时间捅进去的。我估计你一定想取下刀柄上的指纹;但是不要太在意那东西。我能想象,那刀可能是其他人出于其他理由捅在这个可怜的老人身上的。当然不是什么崇高的理由,但跟谋杀大不相同。要想查明真相,你还得在他身上多捅几刀。”

“你的意思是——”对方直勾勾地盯着他问。

“我的意思是尸体解剖,”神父说,“以便查明真正的死因。”

“不管怎么说,关于捅刀子一事,”督察说,“我想你是对的。我们得等医生来;但我很确定他会同意你的说法。伤口出血并不多。那刀是在尸体变凉数小时后才插进去的。但这是为什么呢?”

“或许是想嫁祸于那个穆斯林吧,”布朗神父说。“非常卑鄙,我承认,但不见得就是谋杀。我想是这里有人在试图保密,但他不一定就是凶手。”

“我还没往那方面想过,”格林伍德说。“是什么让你这样想的呢?”

“是昨天我们刚走进这间可怕的屋子时,我说过的那句话。我说过在这里杀个人相当容易。但是我当时想的并非那些愚蠢的武器,尽管你认为如此。我想到的是完全不同的事。”

在随后的几个小时里,督察和他的朋友对每个人过去24小时的行踪都进行了细致而彻底的调查,包括酒水派发的方式,洗过和没洗的杯子,每个相关人士或者明显不相关人士的详细情况。旁观者可能会觉得,他们那样兴师动众,就像不单是一个人,而是有多达30个人中毒了。

似乎可以肯定,所有人都是经由连着酒吧的大门进入酒店的,因为其他入口全部因为装修工作被堵死了。有个小伙子当时一直在清扫大门外的台阶;但是他也没有什么清晰的线索可汇报。在包头巾的土耳其人和禁酒演说家进来之前,好像也没几个顾客,除了那群行商,他们说是要进来“快饮一杯”;而且他们似乎是整体行动的,就像华兹华斯诗里的云一般;至于其中一人是否饮得不够快,最后独自来到了门前台阶上,门外的男孩和屋内的人看法稍有不同;但是经理和酒吧招待都全然不记得有那样一个人。经理和酒吧招待跟所有的行商都很熟,丝毫不怀疑他们是整体行动的。他们站在吧台边喝酒逗趣;又亲历了他们傲气十足的带头人朱克斯先生与普赖斯-琼斯先生之间的小口角;接着又亲眼目睹了阿克巴尔先生和拉格雷先生之间突如其来的激烈争执。然后就被告知可以去展售室,于是就去了,跟在后头的酒吧招待捧着他们的酒杯,好似战利品。

“几乎没有任何线索,”格林伍德督察说。“当然,手脚勤快的服务员不在少数,就像往常一样尽职尽责,洗干净了所有的杯子;包括老拉格雷的杯子。要不是大家办事都这么麻利的话,我们这些侦探的办案效率也许就能提高了。”

“我明白,”布朗神父说着,嘴角再次露出那种诡异的笑容。“我有时觉得是罪犯发明了卫生学,或是卫生倡导者发明了犯罪;在很多情况下看起来就像那么回事。人人都说污秽的贼窝和肮脏的贫民窟是犯罪猖獗的地方;但事实正好相反。说那些地方污秽,并不是因为有人犯了罪,而是因为罪行被发现了。相反,在整洁、无可挑剔和干干净净的地方,犯罪才得以猖獗,因为那里没有可以留下脚印的烂泥;找不到含有毒药的食物残渣;友善的服务生会洗去所有的犯罪痕迹;凶手可以前后杀死并火化他的6个妻子,只为了给基督教抹点黑。或许我太激动了——但是你看啊。说来也巧,我确实记得一个杯子,无疑也被洗过了,但是我还想对它多了解一点。”

“你指的是拉格雷的杯子吗?”格林伍德问。

“不;我指的是无名氏的杯子,”神父答道。“它就立在那个牛奶杯旁,里面还剩了小半杯威士忌。对了,我和你都没喝威士忌。我正好记得生性快活的朱克斯请经理喝酒,他只喝了‘一口杜松子酒’。你可别说那个穆斯林是专喝威士忌的酒鬼,绿头巾不过是他的伪装;也别说戴维·普赖斯-琼斯牧师糊里糊涂地把威士忌和牛奶都喝了。”

“大部分行商都喝威士忌,”督察说。“他们通常是。”

“是的;而且他们通常还要确保喝到自己口中,”布朗神父答道。“在此案中,他们让人小心翼翼地端着他们的杯子,送到了自己的房间。但落下了这一杯。”

“是疏漏吧,我想,”格林伍德狐疑地说。“那个人去了展售室后完全可以再要一杯啊。”

布朗神父摇摇头。“你得明白他们属于哪类人。这类人——有些人说他们粗俗,有些人说他们普通;那不过是好恶不同罢了。我情愿说他们大部分都是头脑简单的人,很多还是非常好的人,很有家庭观念;他们有些人或许是恶棍;或许有好几个女人;或许还谋杀过好几个女人。但是他们大都头脑简单;而且,你要注意这一点,他们只会喝到微醺的状态,不会喝到酩酊大醉的程度。很多公爵或者牛津教员会喝得烂醉如泥,但这些人在寻欢作乐时,总是免不了注意到什么事,并且大喊大叫。你难道没发现,一丁点小事就能让他们发一番议论吗?如果啤酒冒泡溢出,他们会跟着溢出,还会说,”哇,埃玛,“或者”你太好客啦,对吧?“现在我要说,如果让这样五个人围坐在展售室的桌边,他们面前只放了四个杯子,第五个人被漏掉了,这要没引起一阵喧闹是绝对不可能的。或许他们都会高声叫嚷。或许就他一个人叫嚷。他绝不会像另外一个阶级的英国人那样,安静地等着酒杯再给补上。空气中会回荡着这样的叫喊,”可怜的我怎么办?“或者,”喂,乔治,我加入青少年戒酒会了吗?“或者,”你看我戴的头巾是绿的吗,乔治?“然而酒吧招待并没有听到这样的抱怨。我敢肯定那个落下的威士忌酒杯是其他人的;某个我们还未曾想到的人。”

“但是你能想出是什么人吗?”对方问道。

“只因经理和酒吧招待不愿提起有这么个人,你也就顺势丢弃了那个独立存在的证据,就是在外边清扫台阶的小伙子提供的证据。他说有个人进来了一下,很快就又出去了,他很可能也是个推销员,但事实上又跟其他推销员并不是一起的。经理和酒吧招待从没见过他;或是宣称从没见过他。但他设法从酒吧弄到了一杯威士忌。为了便于讨论,我们姑且称他为快饮者吧。你也知道我不常干涉你办案,我知道你该比我更能干,或者说你更喜欢做这种事。我从来没支使过警察机关,也没追捕过罪犯,或诸如此类的事。但是,我平生第一次想这样做了。我想让你找到快饮者;追踪他到天涯海角;调动整个警察机关在世界各地布下天罗地网,一定要把快饮者抓到。因为他是我们需要的人。”

格林伍德摆出一副绝望的姿态。“除了喝酒快以外,我们知不知道他的长相、外形或者任何显而易见的特征呢?”他问。

“他穿着一件圆领披风,”布朗神父说,“他还跟外边的那个男孩说,他必须在第二天早上赶到爱丁堡。那个男孩就记得这么多。但我知道就算线索比这还少,你们也能追踪到目标。”

“你好像对此很上心啊,”督察有些迷惑地说。

神父看上去也很迷惑,好像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他坐在那里眉头紧锁,然后突然说:“你知道,被人误解很容易。所有人都重要。你重要。我重要。这是神学最难让人相信的地方。”

督察不解地盯着他;但他继续往下说:

“我们对天主来说都很重要——只有天主知道为什么。不过,那可能是警察存在的唯一理由。”督察似乎没听明白自己怎么就有了在宇宙中存在的理由。“你难道看不出,法律终归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如果所有人都重要的话,那所有的谋杀案也都至关重要。天主如此神秘地创造了生命,我们不能容忍它又被神秘地毁掉。但是——”

他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加重了语气,似乎表明在他决策过程中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但是,一旦我走下那个打着平等标记的神秘高地,我就看不出你说的大部分重要的谋杀案有多重要了。你总是告诉我,这个或者那个案子很重要。作为一个普通和实际的凡人,我一定会意识到被谋杀的是首相。作为一个普通和实际的凡人,我压根就不觉得首相重要。单从人的重要性这个角度来看,我要说他几乎就不存在。难道你认为,如果他和其他官员明天被枪杀,就不会有其他人站出来,说条条大路都被搜过了,或者说政府高度重视这个案子吗?当代社会的主宰者并不重要。即便是真正的主人也不甚重要。报纸上报道的人物几乎没有一个重要的。”

他站起来,轻敲了一下桌子:这在他可是罕见的行为;他的声音也再次发生了变化。“但是拉格雷却很重要。他位于那六七个可能拯救英格兰的伟人之列。他们就像被人无视的路标,孤独、忧郁地挺立在那条光滑的下坡路上,它的尽头便是这充满商业烂污的沼泽地。斯威夫特教长、约翰逊博士和老威廉·科贝特,他们无不以乖戾或者粗暴著称,但他们都深受朋友们的爱戴,而且全都当之无愧。你难道没看见,那位拥有雄狮之心的老人是如何站起来,如同真正的战士那样宽恕了自己的敌人的吗?借用那个禁酒演讲者的话来说,他才是我们基督徒的楷模,是基督宗教的典范。当有人秘密无耻地谋杀了那样的人时——我确实觉得事关重大,重大到了任何体面人都想要支使现代警察机关的程度……哦,就说到这吧。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仅此一次,我是真想利用你。”

就这样,在接下来的日日夜夜,小个子布朗神父几乎把皇家警察机关的全部资源都调动起来了,正如小个子拿破仑当年运筹帷幄,在整个欧洲排兵布阵一般。警察局和邮政局马不停蹄,彻夜劳作;交通被中止,信件被拦截,上百个地方被调查,全力追捕那个鬼影的神秘踪迹,他既无相貌又无姓名,只有一件圆领披风和一张去爱丁堡的车票。

与此同时,当然,其他的调查工作也没消停。完整的验尸报告还没出来;但大家似乎都确信死因是投毒。首要的嫌疑自然就落到了樱桃白兰地头上,接着又自然而然地转到了酒店头上。

“很有可能是酒店经理,”格林伍德粗声说。“我看他就像一条龌龊的蛆虫。当然也有可能跟某个服务生有关,比如那个酒吧招待;他好像总是闷闷不乐,脾气火爆的拉格雷没准骂过他,尽管他事后通常都很宽宏大量。但是,说到底,如我所说,首要的责任,以及首要的嫌疑,无疑落在那个经理头上。”

“嗯,我知道经理嫌疑最大,”布朗神父说。“因此我并不怀疑他。我倒是觉得,除了我们,一定还有人知道最大的嫌疑会落到经理或酒店服务生头上。我会说在酒店杀人很容易……不过,我想你最好还是去跟他摊开来谈谈。”

督察去了,但会谈简短得惊人,他回来后发现神父正在翻看一些文件,像是一些档案材料,有关约翰·拉格雷风风雨雨的职业生涯。

“真是怪了,”督察说。“我本以为盘问那个滑头的小癞蛤蟆得花好几个小时,因为在法律上我们没掌握任何对他不利的证据。没想到他很快就崩溃了,而且我认为他是真吓坏了,就把他知道的全说出来了。”

“我就知道,”布朗神父说。“当他发现了拉格雷的尸体,而且显然又是在他的酒店里中毒身亡时,就已经崩溃过一次了。因此他才会头脑发昏、竟愚蠢到再往尸体上插一把土耳其弯刀的地步,就为了嫁祸给那个黑鬼,他是这么说的。他就是吓坏了,除此以外没别的问题;他绝对不会往活人身上捅刀子,他不是那种人。我敢打赌,他不知借来了多大的胆,才敢把刀插到死人身上。但他肯定是最怕受到指控的人,因此才会犯糊涂,干出那种傻事。”

“我恐怕也得见见那个酒吧招待,”格林伍德说。

“我也这么想,”对方答道。“我本人并不相信凶手是酒店里的人——因为有人故意把现场布置成这样,让人认定凶手必是酒店里的人……但是你看看这些,你见过他们搜集的有关拉格雷的这些材料吗?他的一生相当有趣;我在想是否有人愿意给他立传。”

“我记下了可能牵扯到这个案子的所有事实,”督察答道。“他是个鳏夫;但他有次因为妻子跟一个男人吵过架;那男的是个苏格兰人,当时是这一带的地产经纪人。拉格雷似乎相当狂暴。人们都说他憎恨苏格兰人;或许那就是其中的缘由……哦,我知道你为什么笑得那么瘆人了。一个苏格兰人……也许还是个爱丁堡人呢。”

“也许吧,”布朗神父说。“不过,且不说其中的个人恩怨,他很有可能就是单纯地讨厌苏格兰人。说来也怪,那帮抵抗辉格党商业运动的托利党激进派,或者随你怎么称呼他们,全都讨厌苏格兰人。科贝特是这样;约翰逊博士是这样;斯威夫特在他最具有攻击性的文章里讥讽他们的口音;就连莎士比亚也被指控具有这种偏见。但是伟人们的偏见通常都跟原则有关。都是有原因的吧,我想。那个苏格兰人的家乡从前是贫穷的农业区,后来发展成了富有的工业区。他有能力,又干劲十足,自以为从北方带来了工业文明,却从来没想过南方的乡村文明已经存在好几个世纪了。他自己祖父生活过的地方就是农村,但没什么文明……好了,好了,我想我们只有等待更多的消息了。”

“我很难相信你能从莎士比亚和约翰逊博士那里得到最新消息,”警官咧嘴笑道。“莎士比亚对苏格兰人的看法可不能算确凿的证据。”

布朗神父扬起眉毛,似乎一个新想法让他吃了一惊。“哦,现在我想起来了,”他说,“即便是莎士比亚也有可能提供更好的证据。他不常提到苏格兰人。但他非常喜欢取笑威尔士人。”

督察审视着朋友的面孔;因为他感觉自己看到了那张平静面孔背后的警觉。“天哪,”他说。“不管怎么说,还没人想过去怀疑那一点。”

“哦,”布朗神父气定神闲地说,“是你最先提到的,你谈到了狂徒;还有狂徒如何胆大妄为。我想我们昨天真的很荣幸,能在这个酒吧间见识了当今社会块头最大、嗓音最洪亮、最笨头笨脑的狂徒。如果凡是脑子一根筋的白痴就有杀人嫌疑的话,我情愿说我可敬的兄弟普赖斯·琼斯牧师,那个禁酒主义者,比亚洲所有的托钵僧都更有可能是凶手。我跟你说过,在吧台上,他那个可怕的牛奶杯紧挨着神秘的威士忌酒杯,这是千真万确的。”

“你觉得那跟这个谋杀案有关,”格林伍德瞪大眼睛说。“哎,你说这话是认真的吗?”

他凝视着朋友的面孔,琢磨着他那高深莫测的表情,就在这时,酒吧后面突然响起了刺耳的电话铃声。格林伍德督察掀起吧台的翻门,迅速走了进去,拿起听筒听了一会儿,便大叫一声;他并不是针对打来电话的人,而是感情的自然流露。接着他更加专注地听着,不时爆发出只言片语:“对,对……即刻过来;如有可能,把他带来……干得漂亮……祝贺你。”

接完电话,格林伍德督察回到外边的休息室,神采飞扬,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代,端端正正地坐下来,两手搭在膝上,盯着他的朋友,说道:

“布朗神父,真不知道你是如何做到的。你好像在其他人还不知道有这么个人之前就知道他是凶手了。他无名无姓,无足轻重;他只是证据里的一个小疑点;酒店里没人见过他;台阶上的那个男孩几乎都不敢断言他的存在;怀疑他的起因不过是一只多出来的酒杯。但是我们抓到他了,他正是我们要找的人。”

布朗神父已经站了起来,他似乎感受到了某种危机,手里紧攥着有关拉格雷的文件,对于传记家来说那注定会是十分珍贵的资料;他瞪大眼睛盯着他的朋友。或许神父的这种举动让督察猛然意识到了什么,他连忙又强调了一遍。

“是的,我们抓到快饮者了。他逃得真叫快,像水银泻地一样;我们刚刚才拦住他——他自称正要去奥克尼钓鱼。就是他,没错;他就是那个向拉格雷的妻子献殷勤的苏格兰地产经纪人;就是他在这个酒吧喝苏格兰威士忌,然后搭火车去了爱丁堡。除了你,没人知道这些。”

“可是,我的意思是,”布朗神父开口道,语气相当迷茫;就在这时,酒店外传来重型车辆的隆隆声;两三个下级警官挡在了酒吧门口。其中一个,应上司的邀请,摊开四肢坐了下来,显得既开心又疲倦;他看着布朗神父,目光中也充满了仰慕。

“抓到凶手了。长官,哦,是的,”他说。“我知道他是凶手,因为他差点把我也给杀了。我之前也抓过几个壮汉;但从来都没人像他这样——就像马尥蹶子一样,一拳打在我的肚子上,差点从我们这五个人手里逃脱。嘿,这次你可捉了一个真正的杀手。督察。”

“人在哪里?”布朗神父瞪大眼睛问道。

“就在外边的警车里,带着手铐,”那个警察答道,“如果你是聪明人,就别去惹他——暂时别去。”

布朗神父无力地瘫坐在椅子里;他一直紧紧攥着的那些文件散落在他四周,像片片雪花一样飘落在地。不光是他那张脸,他整个身体都让人感觉像是泄了气的气球。

“唉……唉,”他不停地重复道,仿佛那是唯一能恰当表达他内心感受的词汇。“唉……我又做了一次。”

“如果你的意思是说你又抓到了罪犯,”格林伍德开口道。然而他的朋友却有气无力地倾诉起来,就像冒着气泡的苏打水。

“我的意思是,”布朗神父说,“总是发生这种事;说真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努力表达我的意思。但是别人总要过分解读我的意思。”

“到底怎么了?”格林伍德嚷道,突然变得很恼火。

“唉,当我说出一些话时,”布朗神父声音微弱地说,这本身就说明言语是多么苍白无力。“大家总是自以为是地加以引申。有一次我看到一面破碎的镜子,我就说‘出事了’,他们都答道,‘对,对,你说的很对,刚才有两个男人搏斗,其中一人跑进了花园,’诸如此类的。我就不懂了,‘出事了’跟‘两个男人搏斗’好像不是一回事啊;但是我敢说,我读过逻辑学古书。唉,这次也是那样。你们好像都确信此人便是凶手。但是我从未说过他是凶手啊。我说过他是我们需要的人。他的确是。我非常需要他,极其迫切。我需要他,因为在这个可怕的案子中,我们自始至终缺少一样东西——一个目击证人!”

大家都紧皱着眉头盯着他,像是话题转换之后一时没反应过来那样;神父继续说道:

“一走进那个空旷的大酒吧或者休息室,我就明白了一切问题都源自它的空旷、孤寂;任何人都有太多独处的机会。一句话,就是缺乏目击证人。我们只知道,当我们进来时,经理和酒吧招待都不在酒吧里。但他们什么时候出现在酒吧里了呢?有可能查明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哪里吗?因为缺乏目击证人,一切都是空白。我总觉得酒吧招待或者某个人在我们到来之前还在酒吧里;只有这样,那个苏格兰人才能弄到一杯苏格兰威士忌。他肯定不是在我们到来之后才弄到的。但是我们必须先弄清楚谁在酒吧里,是什么时候,然后才能去查给拉格雷的樱桃白兰地里下了毒的是不是酒店里的人。尽管现在是一团糟,那也许全都是我的错,我还是想麻烦你们帮个忙。我想让你们把所有相关的人都召集到这个房间来——我想他们全都还在,除非那个亚洲人已经回亚洲了——然后打开那个可怜的苏格兰人的手铐,把他也带进来,让他告诉我们,谁给了他威士忌,当时谁在酒吧里,还有谁在场,等等。只有他的证言能填补事发时那段空白。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去怀疑他的证词。”

“可是你看啊,”格林伍德说。“这又要牵扯到酒店管理方了;我知道你认为经理不是凶手。难道是酒吧招待,还是有别的考虑?”

“我不知道,”神父茫然地说。“就连经理我也不能确定。我对酒吧招待更是一无所知。我想即便经理不是凶手,也有可能是同谋。我只知道一点,这世上有一个目击证人,他有可能看到了点什么;这就是我不惜动用你们全部警力,任他跑到天边也要找到他的原因。”

那个神秘的苏格兰人终于现身,来到了被召集在一起的众人面前,他果然是个令人望而生畏的人物;高高的个子,迈着笨重的大步,一张带着嘲弄意味的斧形长脸,一头乱蓬蓬的红发;不仅穿一件圆领披风,还戴了顶苏格兰无檐帽,难怪他态度会有些刻薄了;不过谁都看得出,他是那种会拼命拒捕的人,甚至不惜动粗。这样看来,他跟拉格雷那样好斗的家伙互殴一事,就不足为奇了。也难怪警察仅凭抓捕他时的表现,就断定他是个强悍而典型的杀人犯了。但他声称自己是个体面的农夫,家住阿伯丁郡,名叫詹姆斯·格兰特;不知怎的,不光是布朗神父,就连格林伍德督察,这个经验丰富的精明人,也很快确信了这个苏格兰人之所以表现如此凶悍,完全是出于无辜被冤而深感愤怒。

“现在我们需要你做的,格兰特先生,”督察直截了当、态度和蔼但不失严肃地说,“就是给一件极其重要的事作证。因为我们的误解给你造成的痛苦,我深感歉疚,但是我相信你会乐意为正义效劳。我相信你是在5点半酒吧刚开门时进来的,服务生给了你一杯威士忌。我们不能确定当时在酒吧里的是谁在提供服务,是酒吧招待,经理还是他的下属。请你看看这些人,告诉我为你服务的酒吧招待是否在场。”

“是呀,他在场,”格兰特先生机灵地扫视了众人一眼,冷冷一笑。“我到哪儿都能认出他来;你们也得承认他块头够大,够显眼。你们所有的服务生都像他那么气派吗?”

督察的眼神还是那么冷峻和沉稳,声音还是那么乏味和流畅;布朗神父的脸上则一片空白;但是其他很多人的脸上都起了阴云;酒吧招待个子并不特别高大,也一点都不气派;而经理绝对是小个子。

“我们只需要你指认那个酒吧招待,”督察平静地说。“我们当然认识他;但是我们想让你独自确认一下。你指的是……”他突然止住不言了。

“好吧,他太显眼了,”苏格兰人厌倦地说;然后做了一个手势,与此同时,高大的朱克斯,那个行商头领,像一头吼叫的大象那样站了起来;刹那间,三名警察猛扑上去,就像猎犬扑向野兽一般。

“哦,那一切都太简单了,”布朗神父后来对他的朋友讲。“我跟你说过,我一走进那空荡荡的酒吧,第一个念头就是,如果酒吧招待如此不设防的话,没有什么能阻挡你或我或其他任何人掀起翻门,走进去,把毒药下在用来招待客人的任何一瓶酒里。当然,一个务实的投毒者或许会跟朱克斯一样,把一瓶普通的酒换成一瓶毒酒;那可在瞬间完成。对他来说那太简单了,他本来就带着一瓶瓶酒到处推销,只需备好一瓶同样规格的樱桃白兰地酒就行了。当然,还需具备另一个条件;但那也非常容易实现的。往啤酒或者威士忌里面下毒是不行的,因为喝的人太多,会死很多人。但如果众所周知有个人只喝一种特殊的酒,比如没多少人爱喝的樱桃白兰地,那就像是把他毒死在自己家里一样,只是在这种场合下可以更容易脱身。因为嫌疑马上就会落到酒店头上,或者跟酒店相关的人头上;人们没法证实是光临酒吧的成百位顾客中的某一个干了这事,即便人们意识到存在这种可能性。这差不多算是史上最隐匿、最不用怕担责的谋杀了。”

“凶手到底为何要这么做呢?”他的朋友问。

布朗神父站起来,表情凝重地收拾起他先前精神涣散时散落的文件。

他微笑着说:“我能否请大家关注一下这些终将被写成《已故约翰·拉格雷的一生及其书信》一书的材料?或者就为这事,关注一下他亲口说的话?就在这间酒吧里,他亲口说过,要揭发涉及酒店管理的一桩丑闻;这桩丑闻其实很一般,无非是酒店业主与行商之间收受秘密佣金,达成一种见不得光的约定,让他能垄断此地的酒品销售。它根本就不是那种公开的、酒厂与酒店之间签订专卖合同的隶属关系;那是对酒店经理要服务的所有顾客的欺诈,是违法行为。于是那个机灵的朱克斯,趁酒吧里空无一人(这是常有的事),就走进去把酒给换了;不幸的是,偏巧有个身穿圆领披风的苏格兰人闯了进来,火急火燎地要喝杯威士忌。朱克斯明白,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装成酒吧招待,为顾客斟酒。当发现那个顾客是个快饮者时,他可真是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啊。”

“如果你说一开始就在空屋子里嗅出了异常的话,”格林伍德说:“我不得不说你也称得上是快饮者了。你一开始就怀疑朱克斯了吗?”

“嗯,不知怎么的,听他说话能感受到一股炫富的味道,”布朗神父含糊其辞地答道。“你知道,一个人说话时有没有炫富的气息是能听出来的。我的确问过自己,他说话为什么会显得那么有钱,甚至到了令人厌恶的地步,而跟他一起的那些老实巴交的人却都很寒酸。但是当我看见那个金光闪闪的大胸针时,我就知道他是个骗子了。”

“你的意思是,因为胸针是赝品?”格林伍德狐疑地问道。

“哦,不;因为那是真货,”布朗神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