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如果挨家挨户地搜寻,你们一定要结伴而行

这会使收获减半,但是更安全——

一个男人被困在弯弯曲曲的楼梯上,

一个女人走过来,从后面抓住他。

毫无疑问,你应该把他们彻底搜个遍。

似乎什么也没有

(号角:嘟!嘟!)

挂起钩子之前,你应该到房顶上看一眼,

他们把赃物藏在瓦片下面。

(同声)哦,赃物!

真的是赃物!

这就是令男孩们奋起开枪的原因!

对人对狗都一样。

如果你让他们再来,

就把他们推走!哦!哦!

赃物!

哦!撕碎他,小狗!哦!哦!

赃物!赃物!赃物!

——鲁德亚德·吉卜林,《赃物》

我猜他应该是二十出头。很难看出他的真实年龄,因为他脸上实在缺乏能让人深究的线索。红棕色的胡须似乎是从眼睛下面开始长的,一副牛角边的酒瓶底眼镜则遮住了那对眼睛。他穿着一件卡其布军用衬衫,没扣扣子,里面的T恤上印着今年最流行的啤酒品牌,那是在南达科他州用有机水酿制而成的。裤子是棕色灯芯绒的,脚上穿着镶了一条金边的蓝色跑鞋。双手的指甲没有经过仔细修剪,一手提着一个布兰尼夫航空公司的袋子,一手拿着一本“人人文库”版的《威廉·考珀诗集》。

他把书放在收银机旁边,手伸进袋子里,找到两个二十五美分的硬币,然后把它们和书一起放在柜台上。

“啊,可怜的考珀。”我说着拿起这本书。它的装订已经松脱了,这也是我为什么会把它放在特卖区的原因。“我最喜欢的一首是《退休的猫》,我确定是在这一本里。”在我翻看目录的时候,他用两只脚轮流支撑着体重。“在这里,第十五页。你知道这首诗吗?”

“我不知道。”

“你会喜欢它的。折扣书一本四十美分,或者是三本一美元,那样更划算。你只要这一本吗?”

“是的。”他把那两个硬币向我这边推了一英寸左右,“就这本。”

“好的。”我说。我看着他的脸,能看到的只有他的眉毛,不过从这对眉毛来看,它们的主人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困扰,我必须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四十美分买考珀,三十美分买奥尔巴尼州长,可别忘了他,那样一共是多少?”我笑着俯身越过柜台,一口珍珠白的牙对他闪闪发亮。“算算应该是三十二块七毛吧?”我说。

“嗯?”

“那本拜伦的书,纯羊皮,有大理石纹衬页的那一本,我想它的标价是十五美元吧。还有华莱士·史蒂文斯的初版,特价十二美元。你拿的那本小说只要三美元左右,我想你只是想读这本书,因为它根本卖不到什么钱。”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从柜台里面走出来,站在他和门之间。虽然他看起来不像要往外冲,但他穿着跑鞋呢,你怎么知道他不会忽然来这一手。做贼的多半有他们的奇招。

“在航空袋里面。”我说,“我想你愿意为你拿的书付钱吧。”

“这个?”他低头看着航空袋,仿佛现在才惊讶地发现它正挂在自己的手指上,“这里装的只是我的运动用品。你知道的,运动袜、毛巾什么的。”

“请你打开它。”

他的前额已经渗出汗来,但还是企图以强硬的方式摆脱困境。“你不能让我这么做,”他说,“你没有权利。”

“我可以叫警察来。他也不能让你打开,但是他可以带你回警察局,把你登记在案,然后他就可以打开袋子了,你希望那样吗?打开袋子。”

他把袋子打开。里面有运动袜、毛巾、柠檬黄的运动短裤,还有我刚刚提到的那三本书,以及一本斯坦贝克的精美初版书《啼笑姻缘路》,外面还包着一张半透明的书皮。标价是十七点五美元,看起来是有点贵。

“那本不是在这里拿的。”他说。

“你有这本书的收据吗?”

“没有,不过……”

我草草地在纸上算了一下,然后又对他微笑。“全部就算五十美元吧,”我说,“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

“斯坦贝克的那本你也算进去了?”

“嗯。”

“但那是我从别处带来的。”

“五十美元。”我说。

“听好,我不想买这些书。”他的眼睛上翻,看着天花板,“哦,天哪,我为什么要进来这里?听着,我不想惹麻烦。”

“我也不想。”

“我一点也不想买东西。听着,你就把书留下来,把斯坦贝克也留下来吧,真他妈的。只要让我离开这里就行了,好吗?”

“我认为你应该买这些书。”

“我没有钱。我只有五十美分。听着,把这五十美分也留着,好吗?把短裤、毛巾、运动袜都留着,好吗?只要让我离开这鬼地方,好吗?”

“你没有钱?”

“没有,一无所有。只有这五十美分。瞧——”

“给我看你的钱包。”

“你要干——我没有钱包。”

“就在裤兜里,拿出来给我。”

“我真不相信会发生这种事。”

我弹了弹手指。“钱包。”

那是一个相当好的有黑色按扣的折叠式钱包,里面有一个令人脸红的保险套,让我想起自己逝去的青春岁月。放钱的那一层里有将近一百美元。我数着那些五美元十美元的钞票,拿走了五十美元,剩下的则放回去,然后把钱包还给了它的主人。

“那是我的钱。”他说。

“你刚用你的钱买了书,”我告诉他,“要收据吗?”

“我连书都不想要,妈的。”厚眼镜片后面的眼睛开始泪汪汪的,“我要那些书到底有什么用?”

“我是想读它们的。你是打算把它们怎么办?”

他盯着自己的跑鞋。“我本来想把它们卖掉。”

“卖给谁?”

“我不知道,某个商店吧。”

“你要卖多少钱?”

“我不知道,十五或二十美元。”

“最终你会以十美元成交。”

“我想也是。”

“很好,”我说着从手里他的钱中抽出一张十美元纸币塞进他的掌心,“卖给我吧。”

“呃?”

“省得你一家一家地跑。好书对我来说挺有用的,而它们正是我会卖的那种书,所以,何不就以十美元卖给我呢?”

“这真是疯了。”他说。

“你要书还是要钱?全看你了。”

“我不要书。”

“你要钱吗?”

“我想是的。”

我把书拿过来堆在柜台上。“把钱放进钱包,”我说,“在你把它弄丢之前。”

“这真是我遇到过的最疯狂的事了。你为了一堆我不要的书收了我五十美元,现在你又还给我十美元。我损失了四十美元呢,上帝啊。”

“谁叫你买高卖低。绝大部分人是与你反向操作的。”

“我应该叫警察,我才是那个被抢劫的人呢。”

我把他的运动用品塞进布兰尼夫袋子里,拉上拉链,交给他。然后我伸出食指点着他毛茸茸的下巴。

“给你一个建议。”

“呃?”

“别做这一行。”

他看着我。

“找别的工作吧,别再顺手牵羊了。你的技巧又不熟练,而且我觉得这种生活与你的本质并不相符。你在念大学吗?”

“我休学了。”

“为什么?”

“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什么事情是大不了的,但你为什么不试试再回去念?拿个学位,找个适合你的职业。你不适合当职业小偷。”

“职业的——”他的眼睛又往上翻,“天哪,我拿了几本书,并不表示我就以此为生啊。”

“任何偷了东西去卖的人就是职业罪犯,”我告诉他,“你只是没有以很专业的态度去执行,就是这样。但我是认真的,别干这一行。”我用一只手轻轻握住他的手腕。“不要把我的话想歪了,”我说,“真正的问题是,作为一个贼而言,你太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