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神秘的老“八哥”

时间,2011年深秋。

经过一夜的颠簸,马路在清晨回到了S市。之所以说“回”,是因为仅仅一年前,他来过这里。

那次的停留很短暂,可记忆并不美好,可以说是改变他命运的一次造访,一年之后,当他下定决心重回S市,是带着“一定要找到真相”的决心来的。

虽说因为周炳国事件导致的后遗症已渐渐褪去,马路也恢复了工作。可周炳国的临终遗言,却像一根刺,深深地插在心脏。

这是内伤,久治不愈,症状就是整晚整晚地失眠。

马路躺在床上,闭上眼就是那幕骇人的场景,一台巨大的铡刀,铡刀落下,小女孩的头颅应声落地,双眼直愣愣地盯着他……他就像进入了一个永远不会醒来的噩梦,与其这样生不如死,不如干脆请半年长假,来一探究竟。

马路出了车站大厅,广场也刚刚苏醒,人们慵懒地走着,几个睡眼惺忪的老太太围了上来,问:“要住宿不?”

马路摇摇头,他走到路边打了一辆车,来到市公安局门口。然后拿出手机,找达子的号码。

来之前,他和达子通过电话,上一次来的时候,说过几句话,彼此留了联系方式。中间他们聊过几次,主要是了解当年杨东案的细节。

聊后才知道,周炳国误传了两个信息:第一,受害的那个女孩并非陌生人,而是杨东的女儿,叫杨玉兰;第二,杨东也不是山西人,当初有人把他当作路边一个操着山西口音算命的江湖术士,后来证实是两个人。

听说马路要来,达子显得很热情,说一定要去找他。

电话打通后,马路等了一会儿,然后看见他从大门走了出来。达子现在是市刑警队队长,梳着背头,很有派头。

他远远地冲着马路打招呼,马路这次不是公干,所有的费用自理,达子把他带到公安局边上的公安定点宾馆。

“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这话说的!”达子拍拍马路的肩膀,“你自己逛着,我还有事儿,回头约时间吃饭,你要想了解点什么,需要什么支持,就来找我,别客气。”

马路身上发生的事儿,这边公安局多少也有点了解。所以马路要来了解情况,没人会拦着。

达子走后,马路洗了个澡,躺到床上,打开电视,想自己的问题。

一年来,马路在脑子里无数次地把事情的经过捋了又捋,周炳国的临终遗言说,铡刀下的那个女孩,之所以尸体找不到,是因为她死而复生成了林慕!

其中的玄机究竟何在呢?杨东和杨玉兰都已经死了,也没人知道他们来自何处,当年给附近的郊县发过认尸的信函,但无果,现在时隔二十年,就更没有下手的地方。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到事发地看看,马路想着。

上次来的时候,S市给马路的印象是灰暗的,就像被煤灰铺过一层一样,和现在通透的感觉完全是天壤之别。

可能是新旧城区的缘故吧,去年从高速下来,就直奔了破败的老城区,那边都是四五十年的老旧建筑,所以看上去死气沉沉。现在他就是要去那个地方。

马路横穿过一条街,站在路边叫了一辆车。

“师傅,麻烦去电厂。”

“老电厂,还是新电厂?”

马路眨眨眼睛,“有两个电厂?”

“你外地来的吧,以前从来没来过?”司机倒是很热情。

“嗯,应该是新民路上的那个吧,房子看上去挺破的。”

“哦,那是老电厂,早就搬了,”司机踩了油门,车刺溜一声开了出去,“新电厂现在在郊区。”

马路感觉车开了很久似的,仿佛在城里转了大半个圈,可到了目的地,看看计价器才九块钱。他付钱下了车,感觉这个门头似曾相识。

没错,就是这儿了,马路回忆着,去年的这个时候,周炳国带他来过这里。马路有种既亲切又心酸的感觉。他吸了一口气,然后走了进去。

两边楼房的表面伤痕累累,坑坑洼洼,墙灰大块大块剥落了,像是一个难看的癞痢。马路左顾右盼,动用所有的感官,想要捕捉空气中的分子,哪怕只要有一点点林慕的印记,都会兴奋不已。然而事与愿违,无论如何努力,他都想象不出来,林慕和这里会有什么交集。

小区的路边,三三两两地坐着一些闲人在聊天,还有响着铃铛收破烂的三轮车,马路一边走,一边在想如何实施计划。

小区不大,很快他就来到了那个单元门口,锈迹斑驳的门牌号挂在正中的门沿上,马路停了下来。他四处张望,只见不远处,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正坐在路边的藤椅上,身后的树枝间,挂了一个鸟笼,身旁还泡了一壶茶。

如果他是这里的老居民,看年纪,应该对当年的事儿有印象吧,马路想着,然后靠了过去。

“大爷,跟您打听个事儿。”他从口袋里掏出了烟,递了过去。

老头眯着的双眼慢慢睁开,上下打量着马路,带着一丝警惕,“什么事儿?”

马路原本想说自己是警察,但一琢磨没这个必要,“是这样的,您是这儿的老居民吧?”

“嗯,住了四十多年了。”

这个回答让马路颇感欣慰,刚出师就碰到一个“活历史”。

“听说这个楼里,死过人?”马路开门见山地说。

“死的人多了!”老头翻着眼看看他,表情很滑稽,“哪个楼里不死人的?”

马路也笑了,刚才的问题不严谨,赶紧解释说:“不是,我的意思是,据说这楼里面迄今还藏着一具女孩的尸体?”

老头又翻翻眼睛,但丝毫没有惊讶的感觉,也许二十年来,他已经被无数人问过这个问题了,反问道:“你信吗?”

马路愣了一愣,看着老头狡黠的眼神,笑了,他掏出打火机,替老头点上烟,指指树上的鸟笼,“这是您的鸟?是八哥吧?”

“没错。”老头吸了一口烟。

马路打量着这只鸟,实在是难看得很,羽毛稀松,毫无光泽,都露出里面白色的肉了,闭着眼睛,耷拉着脑袋,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看上去它的主人反而生机勃勃得多。

马路皱皱眉,老头像是一下子就猜透了他的心思,“什么意思,看不起啊,我告诉你,它年纪比你爷爷都大。”

“大爷,您这可是开玩笑了,”马路咧着嘴,他不懂鸟,但基本常识还是有的,这种八哥的寿命也就8~10年,那都属于养得好的,很多两年不到就死了,于是好奇地问道:“养了多少年了?”

“多少年?这鸟打一出生,就在我身边了,到今年二十岁了!”

马路吃了一惊,转过头再去看看那鸟,二十岁,相当于人当中的120岁,那岂不是还真是老寿星,比自己爷爷年纪还大,忍不住夸奖道:“哟,这可真是稀有。”

“它比人值钱。”老头站起身,把鸟笼子从树枝上挑下来,然后坐回椅子上。那八哥受到了惊动,睁了一下眼,但很快又闭上了——确实是老了。

“二十年?那岂不是也跟着您一块经历了很多事儿。”马路醉翁之意不在鸟,故意把话题一点点拉了回来。

老头逗着鸟,鸟也不理他,老头像是对着鸟,又像是对着马路在说:“时间一长,就都成精了。”马路皱皱眉头,不明就里。

老头放下鸟笼,直接问道:“年轻人,你是来问二十年前死人的事儿吧?”

马路又是一愣,随即点点头。

老头摆摆手,说:“那天我就在他们跟前呢!”老头指指不远处的一块空地,“我看着那把铡刀,把那小姑娘的脑袋活生生地切下来的。”

马路赶紧又掏出烟,递过去一根,等着他接着往下说。

老头把当年他的所见所闻说了一遍,算是第一手信息,马路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除了那个铡刀女孩,还有另一起变态杀人案,和此事纠结在一起。

“那么说来,那女孩的尸体,真的一直没发现?”

“呵呵,这是我亲身经历的,可现在偏偏很多人都不信,我就搞不懂了,他们宁愿去相信一些无中生有的东西,也不愿意承认曾经发生过的事儿。”

马路抬头看看对面这栋破旧的老楼,感觉显得格外的阴森恐怖。

居民们吃喝拉撒,过着自己的日常生活,可有一具腐烂的尸体,就成天和他们同住,却不知道在哪儿,想想就令人毛骨悚然。

“警察后来没找过吗?”

“当然找过,可找不着有什么办法,警察又不是神,到了后来除了不了了之,根本没有别的办法,反正他们也不住这儿。”

马路又问:“我听说很多人都搬走了!”

“要是你,你不搬吗?现在这楼里绝大部分都是外地来的,不知情,反正跟他们说了,他们也不信。就算信也没办法,谁让这里便宜呢,出于钱上的考虑,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那您不怕吗?”

“我?”老头哈哈笑起来了,他又提起鸟笼子,“你问问它,咱们怕不怕?”

那鸟又把眼睁开,像是听懂老头说话似的,猛然间叫了起来:“杀人啦,杀人啦。”马路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

这一行为再次把老头惹得大笑起来,“你看看,连它都知道。”

马路尴尬地笑笑,继续问道:“大爷,我再问一句,那你住在这楼里,二十年来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情没?”

“奇怪的事情?你指什么?”

“我不知道,随便,就是那种,那种稀奇古怪的事情。”

老头歪着脖子嘿嘿阴笑,笑得马路起鸡皮疙瘩,鸟突然扑腾起来,“我看见啦,我看见啦!”

这回却是老头反应大了起来,他吓了一跳,狠狠地拍着鸟笼子,“瞎叫什么!”老头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偷偷瞄着马路,正好被发现。

本来马路不会怀疑的,但老头鬼祟的眼神,出卖了自己。

老头见马路正狐疑地看着自己,迅速把头别过去了。

那鸟受到惊吓,在鸟笼子扑腾得更厉害了,身上本来不多的羽毛,扑腾下来好几根,变得更丑陋了。

马路有种直觉,这老头和鸟,都向他隐瞒了什么。

再过一个月,刘从严就要退休了。

刘从严这辈子没当官的命,干了几十年,最多也就干到个刑警队队长,自从五年前主动退居二线,基本就算是赋闲了。

他也乐得清闲,当官的有当官的烦恼,老百姓有老百姓的乐子,知足是福,一辈子和歹徒刀光剑影,能够安然退休,多少也算是造化。

他把队长的位子让给了达子,人家现在是刑警队队长。

说实话达子还是挺能干的,当年刚从警校出来的时候还是个毛头小伙,一直跟在刘从严的屁股后面,那时候刘从严没少骂他,一转眼的工夫也能独当一面了。

刘从严走出公安大楼的时候,恰逢达子从门口回来。

“师父!”老远的地方达子就招呼着,事隔多年,他一直延续着当年的称呼。

刘从严点点头以示回应,“你还不走?”

达子来到了跟前,“还走不了,刚才接到个电话,说是有起命案。”

刘从严微微蹙了蹙眉,二十年来,治安是一天比一天好,法治社会嘛,而且现在机会也比以前多得多,大伙都忙着挣钱,治安自然就好了。上一起命案的发生,似乎都是前年的事儿了。

“要不要我跟你一起去看看?”

“不用了!”达子笑笑,“我先去看看,要是有什么困难,再来麻烦您。”

“小兔崽子,嫌弃师父老了是不是?”刘从严开玩笑道。

“这哪敢,哈哈,”达子嬉皮笑脸地说道,虽说对外一脸严肃,可在师父的面前,他还保持着多年前的模样,“我是怕累着您,您就回家吧,我了解情况后,直接上您家汇报去。”

刘从严没强求,况且他还真有事儿,今天女婿请客,涮羊肉。

告别了达子,刘从严出了公安大楼的门。左拐步行了两百米的样子,进了一个新建的小区。他按着门牌号,一栋栋过去,然后走进了一扇门。

爬到三楼,按了门铃,就听见阿多的声音,刘从严不由得笑了起来,果不其然,门一开,阿多就扑了出来,“外公!”

刘从严抱起阿多,在她红扑扑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然后走进去。

阿多贴在他耳边悄悄说:“外公,你跟妈妈说说,我明天不想去幼儿园。”

刘从严捏捏阿多肉鼓鼓的屁股,“这忙外公帮不了,小朋友都得去幼儿园。”

阿多嘟起嘴来。刘从严像变魔术样的,从口袋里摸出个巧虎,阿多眼睛一下子亮了。

“亲外公一下!”刘从严把玩偶伸到阿多够不着的地方。

阿多捧着刘从严亲了一口,亲得刘从严心花怒放。

“下来,别累着外公,”女婿站在客厅里,对刘从严笑笑,喊了声,“爸!”

刘莎从厨房里把切好的菜端了出来,放在桌上,然后开了电磁炉,把暖锅放上去,“来,阿多,到妈妈这儿来。”

“不要,我要和外公在一起。”

刘莎没反对,但也没留下来陪刘从严,而是端了碗面条,到里房看电视去了。

“阿多,那你坐好,别缠着外公,你这样抱着外公,外公没法吃饭了。”

“没事。”刘从严摆摆手,把阿多放在膝盖上。

“爸,咱们喝酒!”林涵开了酒盖。

对于林涵这个女婿,一开始刘从严并不同意,而且这种不同意可以上溯到十八年前。

十八年前,刘莎和林涵都还是小屁孩儿。因为王小志的案子,把林涵牵连了进去。很快林涵的所作所为,就被警察摸了个底朝天。

林涵和另一个叫杜文中的小子,声称那个精神病,在天台突然发起疯来,又蹦又跳一失足是自己摔下楼的。

一个刑警队队长有几百种办法对付一个街头混混,别说他有嫌疑一脚把王小志踢下楼,就算没这一出,刘从严照样有法子让他永世不得翻身。可偏偏刘莎也被卷了进来。

开始刘莎找他主动谈的时候,他还有些不适应,自从把她接回来之后,这个小姑娘基本就没和自己说过话,现在一口气儿说了那么多关于林涵的,不得不让刘从严重视了。

聊了半天,刘从严明白过来,原来刘莎是喜欢上那混子了。他当然不同意。然而刘从严转念一想,刘莎正处于青春叛逆期,这事处理好了,没准能够成为和她合作的筹码。

于是,刘从严就在这上面动了点脑子。

不过就算他再宠着刘莎,也不能毫无原则地处理事情,林涵死罪可逃,活罪难免,最终林涵因为打架斗殴,被劳教了两年,对公对私都算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根据合作的内容,刘从严帮了刘莎这么大的忙,她必须上高中,而不是如她当年说的那样找个技校。

刘莎同意了,高中毕业之后,刘从严又托了关系,把她弄进了S市的一个师范学院,念了个大专,出来后被安排到了出入境管理中心工作。这条路不算太有出息,但起码改变了原来的模样,刘从严也就放心。

关于林涵,刘从严起先认为这只不过是小孩儿青春期互有好感罢了,时间一长也就淡了。

没想到林涵劳教两年之后,刘莎又去找他了。两个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到结婚。林涵小时候是学舞蹈的,因为劳教荒废了两年,出来后本来想重新捡起来,练了一年多最终还是放弃了。他去学了个驾照,开起了出租。

中间刘从严反对过几次,但都没成功。事到如今,木已成舟。刘从严一辈子没结过婚,把刘莎当亲生女儿看,加之对她的父母有愧疚,所以最后拗不过,也只能承认了这桩婚事。

又过了几年,还是通过刘从严的关系,把林涵安排进了市车管所工作。

不过说起来,要不是林涵,刘从严和刘莎的关系肯定比现在要僵得多。虽说刘莎现在仍然不会主动和他说话,但起码默认了他这个父亲的存在,看到他们一家三口幸福的样子,刘从严也就放心了。

晚上刘从严喝得挺高兴,和林涵聊聊工作上的事儿。半斤不知不觉就下了肚,电话这个时候响了,是达子来的。

“什么事啊?吃饭也不让我好好吃。”刘从严笑说道,“是不是又遇到啥棘手的问题,要师父出马?”

达子在电话那头却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他说:“师父,我觉得您还是过来看看吧,没准您得推迟退休了。”

S市精神康复医院,就是以前的精神病院,按照老百姓的说法就是关压疯子的地方。人们知道它在军民公路靠近牛头山入山口的西侧,曲径通幽,环境优美,一不留神容易被当作干部疗养用的庄园。

但人们不知道,破败的S市马尾水看守所的一个角落里,还有一个康复分院。说是分院其实就是医疗室的扩充。

它位于整个看守所南端一栋楼的底层。拢共加起来只有四五个房间,平时这里还兼着犯人的健康问题。在分院走廊的最深处,有一间也许是S市戒备最森严的病房。

起初的时候,病房的门口,二十四小时都有人站岗,到后来,这些岗位才慢慢被撤销,但仍有两道铁门,隔着和外界的联系。

任何要进入病房的人,无论是探访,还是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层层审批。也可以这么说,所谓的康复分院其实就是为病房里的一个病人单独开设的。

1993年王小志从天台跌落之后,被警方控制。但因为证据不足(除了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枚纽扣,再也没有找到其他任何证据),以及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后续的司法程序一直无法进行。

严格地讲,这起连环杀人案,在理论上其实一直没有结案。这就涉及一个关于王小志安置的法律问题。如果他当时摔死了,倒好办了,可偏偏成了植物人,医院自然不可能结束他的生命。没有审判就不是罪犯,监狱也不可能无限制地关押。

监狱不能待,肯定也不能让他回家,而当时精神病院的安保工作又令人堪忧。

作为S市建国以来,最臭名昭著的罪犯,谁也不能保证这个外表孱弱的少年,是否会在将来的某一天醒来,然后兴致勃勃地又操刀在S市掀起腥风血雨。所以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考虑,就在看守所里设置了这个所谓的康复分院。

当时,警方和王小志从美国回来的母亲,签订一份收容协议。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法案,既不违反法律(王小志自始至终只是因为精神障碍,而被强制收容),又借用看守所的森严防止意外发生——实际上王小志就是被无限期地关押起来了。

在医院稳定了病情,昏迷不醒的王小志很快就被送进了看守所。若干年来一直靠着打点滴,寂寞而又安静地活着。直到2001年,当一个巡房的医生发现他手指在微微颤动。

谈不上什么奇迹,王小志的苏醒是循序渐进的。中间隔了十八年。十八年的工夫本·拉登和小布什都能坐一个桌子上涮火锅了。这其中也没什么道理,叫医生来解释,照样解释不通,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王小志还年轻,身体机能恢复过来了。

王小志醒了之后,开始引发一点小小的震动,那时候离案发已经过去了八年,S市再也没有类似的受害者出现。无论从官从民,都基本默认王小志就是当年的凶手,这一醒,就意味着当年终止的司法程序还要接着往下走。

约莫一年之后,等王小志可以四肢活动,自己进食排泄,甚至开始说话的时候,警察才松了一口气。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王小志只会说两句话。第一句是:“我想起来了。”

医生问:“你想起什么来了?”

王小志回答道:“我想不起来了。”

这前后矛盾、莫名其妙的逻辑说明他比昏迷前更傻了。大伙都愿意案子不明不白地这样下去。于是王小志也就只能这样不明不白地在康复分院待下去了。

事隔多年,人们早已把当初这个风云人物忘记了。看守所所长也已经换了四任。

现任所长姓张,当他下午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有些纳闷,怎么市公安局里的那么大人物,要来见一个关在笼子里已经近二十年的废人呢?

刘从严放下达子的电话,酒立刻醒了七八分。

他“嗖”地一下就站了起来。阿多吓了一跳,刚准备往嘴里塞的丸子,从勺子里掉出来,眼泪汪汪地看着刘从严。

刘从严反应过来,刚才有点过激了。他摸摸阿多的脑袋,但脸上的严肃的表情丝毫没有松懈。

林涵问:“怎么了?”

刘从严摇摇头,“没什么,我要出去一趟。”

林涵有点疑惑不解,老爷子退居二线已经有段时间了,有啥事儿让他这样克制不住?但还是喊了一声:“刘莎,爸要走了。”

刘莎闻讯从房里出来,嘴里也没说什么,安静地站在门框旁,算是告别。

刘从严到门口换上鞋,然后打了招呼,“你们吃吧,多多,外公走了,过两天再来看你。”

“外公再见!”

林涵说:“要不我送送你吧!”被刘从严拒绝了。

见刘从严走后,刘莎才走到客厅的饭桌旁,她坐下来,有意无意地说了句,“炖的汤也不喝。”

这次体检,刘从严查出来血脂高,医生说,平时要多喝点芦笋汤。

刘从严下了楼,直接打了个车到了事发地点。达子远远地在路边等着他了。刚下车,达子第一句话就是:“这下麻烦了。”

2011年11月8日,S市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杀人案。尸体发现者是两个钓鱼的钓友,他们在本市的阳明水库垂钓,随身还带着打鸟的气枪。

中午的时候,从草丛里钻出来一只臭鼬,其中一个钓友端着枪跟上去,射杀了它。正当他兴致勃勃扒开草丛,找到猎物的时候,竟然发现这只臭鼬的嘴里叼了一只新鲜的人耳。于是他迅速报了警。

闻讯赶来的辖区派出所民警,在水库西侧的山坡展开了搜查,结果在一个树洞里发现了一具女尸,尸体被山上的小动物破坏得很严重。市刑警大队立即派出精干警力前赴现场,侦破此案。

据查,死者名叫陈铭泽,29岁,S市移动公司盛夏路营业大厅工作人员。已婚。11月7日晚,与丈夫拌了两句嘴之后,于十一点左右,赌气回娘家,之后下落不明,直至尸体发现。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警方有理由相信,陈铭泽是在她娘家所在的小区里遇袭的。

受害者的死因,系机械性窒息死亡,通俗一点地说,是用一根尼龙绳勒住脖子,勒死后,被移尸到阳明水库的。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是在11月8日凌晨零点到两点之间。

本案的第一嫌疑人,陈铭泽的丈夫曲树地,在第一时间被排除了嫌疑。因为夫妻俩争吵的原因是陈铭泽不让丈夫在晚班之后出去打麻将。而死者离开家之后,曲树地就去隔壁朋友家玩牌了,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三个牌友可以证明,曲树地一直未离开过牌桌,没有作案时间。

警察沿着陈铭泽回娘家的路线,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她出门后上了一辆出租车。根据车牌,很快就找到了这名出租车司机。司机说有印象,还说一看就是夫妻俩吵架了。除此之外,并无更多信息提供。

而且,这个司机送完陈铭泽到川杨新苑(其父母家所在的小区)之后,就去和约好的车友吃夜宵去了,在家门口的排档里喝酒一直喝到凌晨四点,也没有作案时间。

川杨新苑是一个新建小区,很多设备尚未完全付诸使用,比方说,在东西两头两个出入口,尚未安排安保,也没开监控录像,只是象征性地合着铁门,而且没上锁。

警察调取了小区内开着的那些监控录像,发现陈铭泽并没有马上回娘家,而是在花园里坐了一会儿,估计是气消了,在考虑究竟是回哪个家。然后很快,她扭了一下头,应该是有人叫她,紧接着她就走出了监控范围。凶手就是在盲区里施暴和把尸体运出去的。

当然,这些只是最常规的侦查,达子在发现尸体的第一时间就通知了刘从严,而且他几乎对上述这些调查不报希望,原因很简单,尸体被发现时是侧卧的,从她的尾椎骨位置,伸出来一根粗壮的黑色狗尾巴。

和十八年前的一模一样。

马路一直在琢磨那只鸟的话,“我看见了!”

它看见什么了呢?人会说谎,但是鸟不会,这里面透露着不可告人的秘密?还是说自己想多了,这只是一句毫无关联的废话?

回到宾馆,马路先洗了个澡,然后去餐厅吃了一碗扬州炒饭,脑子却一直被这个问题所缠绕。他看看表,想打个电话给达子,号码拨到一半又按掉了,还是亲自去一趟吧,闲着也是闲着。

来到公安大楼,前厅里的氛围和刚到那会儿有了点变化。单从警察走路的步伐,就能嗅出点味道。不时有全副武装的特警走进走出,一个个眉头紧锁,忧心忡忡的样子。照马路的经验,就在这段时间,S市应该发生了什么大案子。

果不其然,达子没在办公室,出现场去了。不得已,马路只得拨打他的手机。

达子急吼吼地问:“什么事儿?”

马路见达子很忙,直接说:“我想要了解一个人的资料。”

达子又问:“哪里的?”

马路回答道:“应该是老电厂那儿的。”

“那你直接去那边的派出所吧。”看情形,达子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直接丢了这么句话给马路。

马路抓抓脑袋,问:“不需要开张介绍信什么的吗?你知道的,我这也不算公干。”

达子在电话那头笑了,说:“我们小城市,比不了你们那儿,规矩没那么严,你去吧,就说是我说的,他们都认识,实在不行给我打个电话。”然后达子匆匆把电话挂了。

马路估摸着自己的猜测没错,是有大事儿发生,连好好通个电话的工夫都没有。不过这样也好,不用他出面,借着他的资源,可以查自己的事儿。

第二天一大早,马路就坐出租车回到了电厂。

他在网上查了辖区派出所的地址,出租车就是奔着那个地方去的,刚开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看见那老头正提着鸟笼和小板凳往里面走呢。

马路想了想,喊停了车,不如去看看老头家的具体门牌号,这样去查户籍也省去很多麻烦,对号入座,没必要一张张照着相片找了。

马路跟在老头的后面,不想打草惊蛇,远远地跟在老头身后走进去。老头拐了一个弯,没回家,而是又在上次的那个位置,把板凳放好,坐了下来。

马路在离他两百米开外的亭子里,依着柱子坐在石凳子上。

监视老头实在是没啥乐趣。老头坐定位置,动也不动,仿佛睡着了,马路无聊地抽了一根烟,四处望望。

老头身后那栋楼的墙上,出现了一个动来动去的光斑。

有人不知道在哪儿用镜子反射着太阳光。这游戏马路小时候也玩过。他伸着脖子,去找光源,转了一圈没找着,然后就没在意了。

他有点渴,看老头的样子,短时间是不会离开的。马路走出了凉亭,在花园西角的一个小卖部买了一瓶矿泉水,又买了一袋泡椒鸡爪。

买东西的时候,马路突然发现自己做了一件很傻的事儿。干吗一定要跟踪老头,才知道他住哪儿?直接问问这个小卖店的老板不就可以了。

真是脑子一乱,连思考能力也跟着退化了。

“老板,你这个店很久了吧?”马路套着近乎。

“哎,三年多了。”

“那个老头住在哪一间知道吗?”马路耍了小心眼,付钱的时候,把自己的警官证也一起拿了出来,放在手上假装把夹在里面的零钱抽出来。

这招果然有效,老板显然知道了马路的身份,看看他,然后顺着马路手指的方向望去。

“你说他啊,他不是我们小区的。”

“什么?”这个回答让马路意外了,“那他是哪儿的?”

“不知道,”老板回答着,“我是新搬来的,但也有五六年了,这老头几乎每天都坐在那个地方,我也不知道他从哪儿来,没关心过,反正到了天黑他就走了。”

马路心里纳闷得很,这是什么意思?老头不是这里的居民,却每天上班样地坐在那儿?

马路带着一肚子疑问,回到了监视点。换了一个角度,这回马路偶然之中就发现了是谁在用镜子反射阳光了。

又是一件奇怪的事儿。

竟然不是贪玩的小孩,而是个女人,看上去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衫,背着一个旅行包,牛仔裤,白色的旅游鞋,不像是住在附近的居民。

马路皱皱眉头,作为警察,难免有些职业病,第一个就是怀疑这个女人是不是坏人,此刻正和犯罪分子接头呢。

马路对她多留了个心眼。

又过了一会儿,女人把镜子收了起来,放进包里。马路一直盯着她,她没走,而是来到了楼房的侧面。她在树下垫了一块砖,坐了下去,时不时地还把头偏过来。看她视线的方向,是对着那个老头的。

难道是贼?她的同伙正在作案,看见老头坐那儿了,所以发信号让他注意安全?

马路心里紧了起来,没想到一不留神还能抓着个贼。

光斑是出现在老头身后的那栋楼里,罪犯不应该在那儿,因为那栋楼的出口在楼的背面,不需要经过老头,那么老头视野范围内的几个单位,就是他们的作案现场了。

马路心里分析着,他沿着绿化带靠近了一点,心里在衡量是接着观察,还是报警。一边走,他一边抬头佯装路人找路,不停地瞄着楼里,哪个窗户口有异样。

什么也没发现,他都快走到老头的身边了。那个女人还在。马路停下脚步,想了想,然后径自朝着老头走去。

“大爷。”马路走到他的身边,主动招呼着,然后又把烟掏了出来。

“你怎么又来了?”老头抬眼瞧瞧他,倒也没露出不耐烦的样子。

马路呵呵笑,“我来看鸟啊!”

他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干脆就坐到老头边上,一来可以再了解点情况,二来,也可以守在门口,只要那女人的同伙出来,就趁机拿下。

马路不管怎么说,也是经历过大风浪的,对付个把小毛贼应该没问题。

没想到,他和老头没聊出什么更多的玩意儿,倒是觉得那个女人很反常。她丝毫不着急,也没把马路放在眼里,依然只是时不时地看过来几眼。

过了没多久,马路发现她离开了。难道是放弃自己的同伙了?

他跟老头闲聊着,眼睛时刻注意着楼里的动静,还是什么异常都没有。

马路正纳闷着呢,突然一个灵感冒了出来,他也被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莫非这个女人根本不是贼,和他一样,也是来监视老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