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大脑孵化器

省里下来的那个明星老师,看了市舞蹈团的演出之后,对林涵的表现很是满意。

“她可以推荐你参加省里的比赛,”市少年宫的王老师,在上午的形体课上完之后,把林涵单独叫到办公室说道,“而且她自己就是评委,得奖的机会很大。”

老王似乎比林涵还要兴奋。本市只是个县级市,多年来文体方面一直没出过人,如果在省里得奖的话,林涵很有可能在高中毕业之后,被保送中央舞蹈学院之类的顶级学府。

林涵所处的五中只是个职业中学,里面的舞蹈班一半的时间上文化课,另一半时间在少年宫练功,基本属于安置那些不会读书的少年。其中的大多数毕业之后,可能连县文工团都进不了,这是众所周知的。之所以还要把孩子送进来,是因为害怕他们闯祸。

“总比在外面瞎混的好!”家长总是这样想。

这个难得的机会落到林涵的身上,和中奖没什么两样。林涵心情激动地告别了老王。他最想告诉的人是苏巧,可是苏巧已经死了,一想到这儿,林涵的心情又荡到了谷底。

他站在路边的小卖部,打了阿中的传呼,喝着汽水等回电。

不一会儿,阿中回电了。林涵按照他给的地址,坐上辆“拐的”来到同文中学后面一排农房里。

到的时候,里面坐了三个人,除了阿中,另外两个没见过。

“这是同文的蒋光头,”阿中介绍着,“他们和四码头的那槽子人也干过,吃了不少亏,咱们可以联合。”

蒋光头冲着林涵点头示意,把身边一个白瘦的少年引见过来,“这是妹子,”蒋光头喊着他的化名,“是我们的师爷,想想点子什么的全靠他了。”

林涵拿出烟,散给众人。四个少年坐在一起,一边抽着烟,一边商量着对付四码头陈剑的办法。

四人聊到半夜,期间出门在小饭馆炒了俩菜,喝了几瓶啤酒,到晚上十一点的样子,打了两辆“拐的”,一路奔向目的地而去。

四码头是本市的闹区,八几年的时候是个货运码头,随着新港的建成,这里不再作为交通枢纽,原来港务楼也被改建成了商场和娱乐场所。

1993年最辉煌的时候,这里拥有了两个“迪斯科”舞厅,三家滚轴溜冰场,四家游戏机馆,十几家台球房。每当夜幕降临,便霓虹闪烁,聚集了无数打扮妖艳的少女,和叼着烟卷的小混混。

打架斗殴是常事,经常几派人在这里火拼。本市最有名的几个“槽子”,都混迹于此。陈剑便是其中之一,以心狠手辣、讲义气、手下多著称。所以要伏击他,林涵四人还是有点怵的。

他们躲在其中一家“迪斯科”对面的巷子里,那是陈剑看的场子,凌晨两点散场之后,他必然会出现在这儿。

果不其然,一到点儿,陈剑和几个小子摇摇晃晃地走出了娱乐城的大门,似乎喝了不少酒。他们没有选择打的,而是沿江步行。

一路过去,陈剑身边的人逐一到家后离开了,最后只剩下两个人,一边走一边在聊着什么。他们没有发现林涵的跟踪。

蒋光头和妹子,翻过堤坝,在坝的那边弯腰潜行,很快超越过去,形成了前后夹击的局面。

林涵远远地看着蒋光头两人逆行走来,他们和陈剑擦肩而过,蒋光头找理由在那里和他们争执了起来。双方推搡了几下,林涵加快脚步一路小跑过去。

计划在顺利地进行。冲突没起多久,陈剑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猛然停了下来,然后警觉地四处张望,看见了林涵。

他跳跃起来冲着妹子就是一脚蹬去,然后撒腿就跑,但还是迟了一步,蒋光头从背后抽出砍刀,朝陈剑的脑袋上砍去,陈剑手一挡,叫了起来。

1993年的时候,少年之间的斗殴流行挑脚筋,刀锋劈向脚跟腱,死不了,但即使不残,以后也别想像正常人那样轻松走路了。林涵就是奔着这个目的去的。

陈剑不是等闲之辈,可他到底是喝了一点酒,加之措手不及,中招是在所难免的了。和他在一起的同伙,也未能幸免,两人被砍倒在地,得手后的林涵四人在夜色的掩护之下,一溜烟地从巷子逃走了。

苏巧案的外围调查几乎陷入绝境。

由于现场破坏严重,采集到的诸如泥巴、脚印之类的线索,没有任何参考价值。按照推测的凶手行动路线,警方在方圆五公里之内,展开了大规模的摸排,结果一无所获。要么就是推测出了错,要么就是凶手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

所有人都体力透支,调查流浪狗的那组民警最悲惨,不仅没查到什么,而且还一度被误会成偷狗贼被老乡驱赶。原先最被怀疑的苏巧的男友林涵,经调查,没有作案时间,尽管刘从严总感觉那小子有些说不上来的问题。

案子没有进展,凶手却又出现了。

1993年6月8日,距苏巧案事发一周,市电厂居民楼后面的东山一个废弃的砖窑里发现一具女尸。

依据作案手法、现场犯罪痕迹,市公安局决定将其与苏巧案,两案并一案。

死者叫韩露,16岁,市二中学高一学生,放学后没有回家,而是跟着几个同学到厂后的一条偏僻河沟钓龙虾。

钓完龙虾后,死者和另两名同学,在离电厂厂区约莫五百米的小岔路分手,结果就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无独有偶,这条路也是连接国棉三厂和电厂的小径,按照林涵的描述,苏巧很有可能也是在这条路上失踪的。

警方有理由去推测,这里是两个案子的第一现场。而且凶手之所以选择此地作案,显然他熟悉这儿,是否就藏匿在附近,又或者就是附近的居民?也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儿。

死者的陈尸方式依然令人惊愕,法医勘查下来,韩露是先被电线勒晕,然后转移到窑洞里的。凶手用锯子锯开了死者的头盖骨,这不是重点,露出白花花的大脑,这也不是重点。

凶手将若干枚白色的蜜蜂、蝴蝶之类的卵蛹附在了死者的大脑表层,一颗颗嵌在大脑里,有几颗甚至开始蠕动着要破茧而出了。数名心理承受力差的民警,当场就吐了。

发现尸体的晨练老太太基本上已经瘫掉了,坐在地上半晌才被警察拉起来,脸色苍白,喝了一口水,立即又呕了出来。

为了防止现场再被破坏,除了必要人员,刘从严把所有人都隔离到离陈尸地五百米的地方。

尽管如此,可因为附近的居民几乎都把东山作为早起锻炼的场地,所以情况还是堪忧,光是和现场为数众多的晨练者谈完话,就得花不少时间。

刘从严环顾了一圈,人群中,一个特别显眼的人引起了他的注意。一个少年,夹在一群中老年人中,蓬头垢面,垂着脸浑身颤抖。

达子正在问他话,刘从严走了过去。

“我不知道,我全忘记了。”少年耷拉个脑袋,衣服扣子都扣错了,一副刚挨过揍可怜兮兮的样子。

“叫什么名字?”刘从严插了达子的话。

“我叫小志,警察叔叔发生什么事了?”

“这个不用你管,你只要回答问题就好。”刘从严板着脸说道。

“你怎么会在这儿?”刘从严接着问道。

刘从严不知道自己正和最重要的线索擦肩而过。

小志不会撒谎,同样回答问题也不会转弯,如果刘从严问的是“你为什么会来这儿?”,也许很快就能发现问题所在。

可他偏偏问了一个模棱两可的问题。

“我,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在这儿!”小志确实不知道。

“他是个傻子,”边上有人提醒道,“不记事儿,他妈都不要他了!”

“我妈妈要我的,”小志听完这话快哭了,“她们会回来接我的,警察叔叔你放我走吧,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到这儿来的。”

刘从严看了看小志,还真是个傻子,他有点失望。

“你接着问吧!”刘从严对达子说,然后到别地儿去了。

“赶紧回去吧,别没事在外面瞎逛。”

听到这句话,小志像刑场上被特赦的罪犯,一溜烟地跑开了。

脑袋疼得不行,这说明刚刚又发生了什么刺激的事情,可自己竟然一点也想不起来。

只记得昨天下午,他答应了胡菲要来东山看一看,之后就一点记忆也没有,再次有知觉是突然间山坡上站满了警察。当时他正茫然走在路上,突然一个塌鼻子穿警服的人就把自己拦住了。

小志一股脑儿跑回了家,气喘吁吁地进了门,把茶缸里的凉茶喝掉了大半杯才算缓过劲来。楼梯里出现了频繁的脚步声,正值上班时间,一会儿工夫楼里面的人都已经走空了。

突然,对面的墙壁上出现镜子的反射光,那是那俩女孩正在向他发信号。小志把“鱼线”拿了出来。

“来了!”他说道。

“你去东山了吗?”胡菲迫切地问道。

“还说呢,你让我去的是什么地方啊,全是警察,我差点儿就回不来了。”小志抱怨地说道。

“全是警察?怎么回事啊!那你看到什么了?”

小志托腮回忆了半天:“我什么都没看到,也许看到过什么,但忘记了!”

“忘记了?什么意思?”

“我也说不上来,我脑袋疼!”

他们“三”人不明就里地聊了几句,小志说不清,姐妹俩也听不明白,觉得索然无味,“那你休息会儿吧!”胡晓建议道。

小志坐在客厅里看了会儿动画片,吃了半个馒头,然后躺到床上睡觉去了。脑袋一沾枕头,就觉得异常地困,好像一晚上没睡觉似的。

小志的“宝贝”,在枕头套里,都已经渗出黄水了,散发出一股难以忍受的臭味。可小志并不觉得,他拍拍枕头,这回阿姨可找不到了,他要存齐这些玩意儿,然后就能完成妈妈的愿望。

一觉醒来,小志跑到洗手间去洗漱,镜子里的自己又仿佛刚经历过什么事儿似的。衣服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他低头琢磨了一会儿,发现是扣子扣错了,他一个个解开,再系上,还是不对,上面数下去第三颗扣子掉了,只留下线头。

房间里传来吱吱的叫声,他歪着头从卫生间的门望出去,一只大老鼠正趴在桌上啃着剩下的凉馒头,小志急了,冲了过去,老鼠落荒而逃,他捧起从老鼠嘴里夺回来的馒头,放进嘴里。

这可是自己的粮食,被这些浑球吃掉,自己就要饿肚子。小志吃着馒头,看看挂在墙上的钟,下午三点四十分,楼梯传来了熟悉的脚步声。

阿姨每次都很准时的,他坐在桌子旁,等着她开门走了进来。

“又弄得那么臭!”阿姨进来后的开场白和原来一样,她看到小志,火气“噌”地一下就上来了。

“你是不是又把死猫死狗弄回来了?”

小志点点头,又赶忙摇摇头,不说话。

阿姨狐疑地看着他,四处转了一圈,像猎犬似的嗅着周围的空气。那些散发着恶心味道的分子,如同指示牌一般,把她带进了卧室。

小志心悬了起来,他的侥幸心理还没洋溢出来,就听到阿姨吼了一声,“要死啦!”

显然她发现了。靠,真是神探啊!

小志向门口蹿过去想溜,阿姨更快,一个箭步拦到了门口,揪住小志的耳朵,“小兔崽子,你是不想活了是吧!”

“疼疼疼!”小志吸着凉气喊道。

“我可管不了你了,我警告你,你要是再把死猫拿回家,我就告诉警察,把你抓起来,以后别指望再见到你妈!”

“我又没做坏事。”小志的嘴还在犟。

“没做坏事?”阿姨脸涨得通红,“这还不算做坏事,警察把你抓起来,你就别再指望出来,知道吗?——”阿姨想了想,总算憋出了一个理由,“杀猫是要偿命的!”

“杀猫是要偿命的”。这句话还真把小志吓到了。

阿姨走了之后,小志老实了很多。他可不想被警察带走,还等着妈妈来接自己呢,要是被警察带走了,妈妈找不到我该怎么办啊!

小志意识到事态的严重,于是规规矩矩地坐在窗户旁。胡晓、胡菲又在对面的墙上发信号了。小志心情郁闷,现在可没工夫搭理她们姐妹俩。

光斑从左到右划过一道线,很直,貌似很笃定,仿佛约好了小志,知道他不会爽约似的。可小志就是不想说话。

光斑左右几个来回就开始有些沉不住气,速度在加快,上下画出一条波浪,到最后在墙上快速胡乱地画着线条,像急促的电话铃,像凌乱的敲门声。

小志干脆把脑袋别到屋里面来。

“看阿姨气势汹汹的样子,她会不会真的去把警察带来?”他还在想这个问题。如果警察来的话,把自己为什么要杀死那些小猫的理由告诉他们,会不会被原谅呢?还是说赶紧逃跑,让警察找不到自己?

一下午的时间,小志都是在惶惶中度过,窗户外只要一有脚步声,他就赶紧趴上去看,结果警察没有来。

姐妹俩发送的信号已经偃旗息鼓了,停在角落里,像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小志觉得自己有点过分,心情不好,但也不应该迁怒于好朋友啊。

他拿出镜子,靠近姐妹俩,叠加在她们光斑上,轻轻地抚摸,就像安慰,又像道歉。沮丧的姐妹俩突然活络起来,原来她们一直都在,小志在本子上写道:“我不开心。”

“为什么不开心啊?”很快楼下就传来消息。

“我可能犯了个大错误。”小志回答道。

姐妹俩在本子上,整整画了三个大大的惊叹号,然后关切地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难道是因为让你去东山的事儿?”

“不是的。”小志赶紧宽慰姐妹俩,“是我自己,杀猫是要偿命的。”

“杀猫偿命?”

“嗯,阿姨说,她要去告诉警察,然后我就要去坐牢了,妈妈回来的时候会见不到我,我也不能再陪你们玩了。”

“那么严重!!”本子上又多出了两个惊叹号,“可是,可是,我好像从来没听说过杀猫要偿命的啊!”这回是姐姐的笔迹,“到底怎么回事啊?”

“事情是这样的——”小志在本子上把自己用垃圾箱里的臭鱼烂虾诱捕流浪猫的事儿描述了一遍。

这个消息传下去过了好一会儿,底下才有反应,仿佛是在好好“消化”小志的怪癖似的。

依然是姐姐胡晓,义正词严地说道:“首先我确定,杀猫是不需要偿命的,”她还特地在“不需要”三个字底下加了黑点,然后又问道:“你为什么要杀猫啊?”

不管是真是假,看到好朋友的安慰,小志的心情还是好了很多。为什么要杀猫呢?这个问题不好回答,不是小志不知道原因,而是和妈妈有关。

妈妈说美国太冷,小志的身体不好,所以暂且待在国内。这个理由小志是坚信的,比起炎夏,他更讨厌冰冻三尺的寒冬腊月。于是他就想拥有一件毛大衣,这样的话,妈妈下次来,看见自己有御寒的衣服了,没准儿就可以把他带走了。

小志没有钱,只能自己做,他印象中妈妈就有一件动物毛皮的大衣,按着这个思路,他正在攒那些死猫死狗的皮毛,到了足够尺寸的时候,就可以给自己裁量制作了。只可惜阿姨每次都能把他辛辛苦苦打回来的猎物搜走,这使得小志的这个计划,一直都没有进展过。

他把这个原因写在了本子上。结果下面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你是认真的吗?”纳闷了半天,下面传上来这样的一句话。

“当然是真的!”

“我怎么觉得是你妈妈不想要你了,所以才编出来的理由!”

小志有点不高兴了,“你怎么和别人一样,我说过,妈妈不会不要我的。”

看见小志生气,胡菲赶紧安慰了两句,“我不是这个意思,可是,可是——这么说吧,我们都是不正常的人,自己不觉得,可你有没有想过,对于别人来说,我们都是负担呢?”

小志平时最不爱听这样的话的,可胡菲的分析,却直插入他的心底,那可是朋友间的告诫啊。说得没错,自己会不会是妈妈的负担呢?

仔细回想起来,好像妈妈对自己是越来越不好了。记得小时候,爸爸还在,小志的待遇还是和姐姐一样的,买什么东西都会买双份,爸爸是工程师,还经常带着他去自己的实验室。他和姐姐学习都好,在学校里属于风云人物,当他念二年级的时候,姐姐已经跳了两级念初一了。

爸爸去世是一个转折点,他去参加大学的周年校庆,喝了两杯酒,晚上躺在宾馆里,心脏病发作一命呜呼。

爸爸走得突然,全家都措手不及,让所有人都承担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爸爸的死,对小志是否有直接影响,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了。但正是从那个时候起,小志开始变得很怪。

先是该死的头疼病,让他经常在课堂上毫无症状地发作,接下来,妈妈就被一次一次地叫到学校。

“我们觉得小志不太适合过集体生活,不仅影响别人,而且对自身的发展也不利。”

尽管小志每次考试,都能毫不费劲地得100分,可妈妈还是把他领回了家。

妈妈关心的重点开始偏移,渐渐地,她不再关心小志了,而是把精力放到了姐姐身上。当姐姐被保送到少年科技大的时候,妈妈干脆请了长期病假,跑到合肥去陪读,等到姐姐拿了硕士学位,留学美国之后,妈妈索性就离开了中国。只是花钱找了现在的这个阿姨,负责小志的吃饭问题。

上次通电话还是在三个月前,只有短短的几分钟,而且几乎都在和阿姨说话,留给自己的只有两三句话,诸如“要听阿姨的话”,或者“电话费很贵,不和你说了”之类。

这不应该是一对母子应有的状态吧?小志有些茫然了。这种感觉其实由来已久,只不过以往一直在逃避这个问题,今天被胡晓点破之后,他感到了深深的悲痛。

“不会的,妈妈不会不要我的。”小志还在逞强。

楼下传来的纸条上,写了一个“唉——”字,像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儿,“那好吧,其实我们都很可怜的。”

“我能见见你们吗?”小志突然间有了这个强烈的冲动。

姐妹俩想了一会儿,“今天太晚,爸爸马上就要回家了,明天吧,明天一早,等爸爸妈妈上班以后,你来我家玩吧!”

第二天,小志起了个大早,穿好衣服坐在客厅里。八点过后,楼里的人陆陆续续地去上班。喧嚣声后,是一阵寂静,整座楼都空了。

小志用小镜子在对面的楼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圆,还没画完,楼下就有反应。他整理整理衣服,带上门下楼。

比起上一次见面的突兀,这次算是有备而来,起码不会再恐惧了吧,但一想到要和胡晓、胡菲这样奇特的女孩见面,多少还是有点紧张。

敲了门,瞬间开了一条缝,姐妹俩早就等在那儿了。门后传来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是小志吗?”

“嗯!”

门被打开了。

小志屏住呼吸,虽然神交已久,但正式会面却是第一次。小志的视线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低着头,双脚搓着地板。

“快点进来吧。”很好听的女音,是姐姐胡晓的,她站在门边上,把小志让进了屋里。

小志站在原地,偷偷地用余光打量着周遭的环境。两个卧室的门关着,视野里客厅的格局,和小志家差不了多少。

灰色的水泥地板,一张木桌子摆在窗口前,桌子上铺着玻璃板,底下压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对中年男女,可能是姐妹俩的父母吧,照片里没有胡晓她们的身影。

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客厅里书异常的多。除了前面看到的桌子,其他靠着墙的几乎都是书架,架子上排满了书,种类颇多,依次被分门别类,小志看到了《十万个为什么》之类熟悉的书名,还有从小学到中学的各种教科书,但更多的从来没见识过。

这姐妹俩不上学,看来都是通过这些书籍来了解世界的。

“你好!”看到小志局促的样子,姐姐胡晓首先打破了僵局。

“你……你们好!”小志抬起头。

老实说胡晓还是长得很好看的,梳着一个刘海,鼻子翘翘的。从正面看,根本发现不了她的异怪,但是一侧身子就不对了。因为有了心理准备,所以小志并没有过大的反应。

胡菲从后脖子处,向他问好,“你好啊!”

胡菲的脑袋是斜生出去的,自然情况下,永远都低垂着四十五度角,她要很费劲才能抬起脸来,模样和她姐姐一模一样。

果然如她们所说,日常生活中所有的东西都是一人一半的,就连和小志面对面的说话,也是一人一句,她们侧着身子,轮到谁说话,就把脸转过来,默契程度显然是多年磨合下来的。

她们为小志准备了冰镇汽水,一边喝着,一边就着昨天的话题聊了下去。本来是好朋友之间首次见面,可因为话题沉重,所以气氛反而显得有些压抑。小志的沮丧自不必说,胡晓总能认真地安慰他两句,胡菲则活泼得多,还时不时地蹦出几句笑话。

“其实每个人都是有烦恼的,人生就是这个样子。”胡晓这样说道,这样有水平的话,小志是怎么也想不出来的。

“难道你们也有烦恼吗?”

“谁会没烦恼呢!”小志的问句,就像是悲伤情绪的引子,一下子就让她忧伤起来。

“怎么了?你们也可以说给我听听,看看我能不能帮上忙啊!”

胡晓不说话,她也把头垂了下去,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这有什么呀,我来说吧!”胡菲把脸转了过来,她努力把头抬起来,笑呵呵地说,“医生说过,因为身体负担的原因,十四岁之前,如果不动手术,我们俩很有可能都得死。”

小志吓了一跳,这是先前从来没有得到过的消息,看看胡菲的表情,不像是开玩笑,可谁又会如此轻松地诉说自己的生死呢?

突如其来的意外,让小志顿时愣住了,过了一会儿,才记起来开口说话,“要动什么样的手术啊?”

“当然是把我们分开啰。”

“分开?”小志惊奇地看着她们俩,怎么分啊,总不能从中间一劈为二吧。

像是猜透了小志心中的疑惑,胡菲接着说道:“我们的身体上只能留下来一个脑袋,这样说你明白了吧!”

小志还是有些不理解,他使劲地想,那么另一个脑袋去哪里呢?

这时姐姐把脸转了过来,脸上流露出了悲痛。她嘟起嘴,示意小志不要再问下去了,小志一下子就明白了,要切除一个脑袋,被切除的那个必死无疑,而看她们生长的模样,妹妹必然是选择的对象,也就是说,要用胡菲的生命,来换取胡晓的存活?

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啊!

真正意义上形影不离的俩姐妹,最终的宿命却是牺牲一个,成全另一个,这得经受多大的心理煎熬?可胡菲口气异常轻松,仿佛在述说一件别人的事情,这就是课本上所谓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吧。

小志对她的敬佩之心油然而升。

“那岂不是没多少时间了?”

“嗯,其实年纪越大,手术的风险也就越大,之所以拖到现在,可能也是因为爸爸妈妈迟迟下不了决心。”胡菲回答道。

“现在还不一定选择留下谁呢?”胡晓小声地补充道。

胡菲豁达地劝慰着姐姐,“这有什么好和我争的,留下我,难道一辈子做一个脸朝后,低着头的怪物?”

小志今天下来是寻求安慰的,可听完姐妹俩的故事,他觉得对方的经历比自己要悲惨得多,对面坐着的可是一个行将要死的人啊,可她却还能如此淡定。

姐姐胡晓把话题转了出去,小志压抑住自己的好奇和同情,识相地跟着姐姐聊起了其他事情。

时间过得飞快,一上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小志发现姐妹俩虽然懂得很多,但她们从小到大,竟然从没出过门,经验多数来自书本,而对于基本的生活乐趣几乎一无所知。

她们没有去过动物园,没有荡过秋千,没有去过少年宫,甚至没有摸过真正的小猫小狗,所有的一切都是从书本上认识的。所以当小志给她们述说自己短暂的学校生涯时,她们羡慕和好奇的神情不言而喻。

“学校那么好玩,你怎么不去了呢?”

小志有点不好意思,“我,我——”他把自己在学校里的所作所为说了一遍。

姐妹俩瞪大着眼睛看着小志,“这就是你不对了,你干吗要这样做啊?”

小志把头低了下来,像个犯错的小孩,“我也不知道,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实际上我都不记得自己这样做过了,这些都是别人事后告诉我的,别人都这么说,我也只好相信了!”

胡晓觉得不可思议,可胡菲倒是觉得可以理解,“也许我们的脑子真的有问题,哈哈哈,昨天就给你说过了,我脑子经常就会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画面,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出现的,有时候就是吃着饭,然后这些东西就像画片一样映在眼前。”

“哎,对了,说起画片,你这两天有没有画过什么新东西啊!”

“没有。”胡菲嘟着嘴说道。

“为什么啊,那些画面不出现了啊?”

“不是的,恰恰相反,这两天有两个人总是出现在我的脑子里,可我觉得那画面太吓人了,所以不想把它画出来。”

小志抬抬眉毛,太吓人?比起长着狗尾巴,还有被切开大脑的少女,有什么比这些更让人觉得不愉快的呢?

好消息是经过不懈努力,这次多少有了一点发现。勘查人员在第二具尸体发现的窑洞里,找到了一颗新鲜的纽扣。

坏消息是这颗纽扣太普通了,普通到几乎没有任何价值。以电厂为中心点向四周扩散,更大规模的排查仍在继续。

刘从严感到事态严重,这绝对是他从警以来遇到过的最大的案子。

他怀疑自己的辖区内出现了一个变态杀手。专门在偏僻地方,以十五六岁的女中学生为目标。已经死了两条人命,都是花季少女,作案动机不明,作案手法诡异。

1993年,人们对连环杀手的概念还很模糊,只知道那是资本主义社会才有的毒瘤。刘从严对这样的案子可以说是一头雾水。

这天晚上,刘从严和达子来到崇阳区联防大队了解情况。

崇阳区辖内地形复杂,人员混乱,流动人口多,本市著名的四码头娱乐圈,也属于其管辖范围。除了混子聚众之外,原来在码头边混饭吃的壮力,并没有因为码头的拆除而搬迁。他们大多数来自外地,在狭小的巷子里,落地生根,传宗接代。可以说是鱼龙混杂,藏污纳垢。

刘从严过来摸排可疑人物,联防大队也有自己的事儿在忙,一个叫陈剑的混混,半夜在江边被人挑了脚筋,看上去像仇杀。

这样的事儿屡见不鲜,本市民风强悍,十四五岁的少年下手远比成年人残忍,就算是闹出人命,也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

刘从严和联防队的人,聊到九点多钟,没什么实质性的信息,刚准备走,突然来了几个家长,说是自己的孩子放学后一直没回家,找也找不到。

刘从严顿时警觉了起来。是不是和此案有关还不知道,但很雷同,受害者都是前一晚失踪,第二天就发现了尸体。于是和达子留下来听取案情。

原来失踪的还不止一个,是一男一女。他们是同班同学,市十一中高一学生。

两人是恋爱关系,放学之后来到东门文具批发市场“淘”文具(这是家长在寻找过程中,听他们的同学说的),结果到现在还没有回家。

刘从严心里一紧。东门文具市场紧邻电厂,和前两起案子所涉及的地段有着紧密的联系。难道又是一起凶杀案?

也许是虚惊一场,刘从严怀着侥幸心理宽慰自己,毕竟这回失踪的人数和性别都和以往不同,但还是不能掉以轻心。为了稳定住家长情绪,刘从严让达子继续了解案情,自己则偷摸溜回市局,不管怎么说,要按最坏的打算处理,这样的话就必须安排搜救工作了。

如果真和前两起案子有关联,显然这次更为严重,一口气儿失踪了俩,说明罪犯的行为在升级。刘从严调动了几乎所有可以调动的力量,出门寻找这两个孩子的下落。

家长们一定不知道,正是因为更严重的后果等着他们,所以才让他们失踪的孩子受到如此“高规格”的待遇。

按照老师的要求,林涵把参赛的报名表填完整交了上去。满打满算只不过还有几天的时间。临时抱佛脚,总比一点不准备要好。

林涵已经停了课,一门心思扑在后面的比赛中。说起来他还是很刻苦的,加之颇有天赋,得奖貌似很有希望。

难者不会,会者不难。事情就是那么简单,对于很多人一辈子都不可能完成的舞蹈动作,林涵却轻而易举就能达到,而且还完成得颇有感觉。

现在,他的一家子都在全力以赴备战。

林涵出了少年宫的门,警觉地看看四周,自从那晚在江边“伏击陈剑”之后,他一直有所顾虑。一方面害怕警察会找上门,另一方面陈剑的手下如果得到风声,也会肆无忌惮地报复。

两天过去了,似乎一切都很平静。

他沿着少年宫门口的那条马路前行,尽量在人多的地方走路。此举是为了防小混混的,比起警察,那帮人更为凶狠,是真动刀子,尽往要害上扎。

同为此类人的林涵,当然深谙其中的凶险。

比起苏巧的死,陈剑的下场显然还不足以平息林涵心中的怒火。但这几下也够他受的,估计下半辈子想站起来都困难。

本来林涵的本意是要置他于死地,但阿中劝得没错,打架伤人的事儿在本地层出不穷,警察根本来不及查。一般来说,过了三五月——或者更短,如果没有直接的线索,也就被别的案子压下去了。

但命案不同,调查的力度要大得多,而且永远不会过期。

林涵所要做的就是撑过这一个月。如果他能够在比赛中得奖,老爸说了,花多少钱也要把他送到北京专门的舞蹈学校进修。

林涵的老爸没什么文化,和阿中的父亲负责整个电厂的民用和工业用水,每天提着个塑料桶,四处检查水管和净水工作,但是在儿子前途的问题上从来不含糊。

林涵到了一个公交车站,站在树后,耐心地等着两部公交车开过,确定没有可疑的人在跟踪他,然后才转身离开。

到达目的地,天已经擦黑。还是上次那间民房里,除了阿中、蒋光头和妹子,这次还多了几个人,其中有两个女孩。相互寒暄了几句,一行人来到了街边的小酒馆吃饭。

伏击陈剑之后,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碰面,算是庆功宴,席间喝了不少酒,从蒋光头对那几个陌生少年毫不避讳此事看得出来,那些都是心腹。

可林涵还是有些不高兴,毕竟这不应该拿出来炫耀。没有不透风的墙,事情很多时候都由自己的嘴开始变糟糕的。

“听说你是为了我们学校一个叫苏巧的女孩?”蒋光头问道。

林涵皱起了眉头,他看看阿中,这小子连这个也说了。阿中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仿佛在讲“这有什么关系,大家都是兄弟。”

“苏巧那案子,是刘莎她爸爸办的。”蒋光头指了指身边的一女孩。林涵敏感地看过去,一个小小的女孩,穿着天蓝色的牛仔裤,白T恤。

蒋光头顺势要把手搭上她的肩膀,被女孩厌恶地推开了,“他不是我爸。”

人群中传来“哧哧”的窃笑声,蒋光头面子上过不去,可又没办法,“喝酒、喝酒。”他举起酒杯给自己找台阶下。

“喂,听说你是市舞蹈团的。”刘莎转过脸问林涵。

“嗯!”

“你们都跳什么舞,迪斯科?”

“那些都是业余的人玩的,”阿中喝得有点多,在一旁替林涵炫耀,“我兄弟练的都是硬功夫,一抬腿就是劈叉,没十几年的功夫下不来,从小就练的。”

“是吗?”刘莎张大嘴对林涵上下打量了一番,“真厉害。”

“谈不上厉害不厉害的,多练练就会了。”林涵倒是显得很谦虚。

蒋光头转着眼珠,似乎听出了一点名堂,“这个我也会!”话语中醋意十足。

刘莎不耐烦地翻过去一个白眼,想说什么,又什么也没说。

“这年头练那么多真功夫也没用,主要靠人多,抽刀一剁,你有气功也没用。”蒋光头接着说。

他把话题又转回到了本市混混间几场著名的战役中来。言谈中硝烟密布。蒋光头是同文中学混混中“一盏灯”,这个林涵是有所耳闻的。要不然也不可能聚拢到那么多人追随。

但似乎那个叫刘莎的女孩对此并不感冒,她对林涵更有兴趣些。

“苏巧的事儿,是陈剑干的?”她问林涵,“据我所知警察查了半天都没查出来,你是怎么知道的?”

林涵没作声,他不想把难言之隐说出来,阿中喝得有点多,在一旁刚跃跃欲试地想把其中的原委说出来,被林涵在桌子底下猛踢了一脚止住了。

“别跟你爸说。”林涵偏头对刘莎说道。

“那不是我爸。”刘莎埋怨道。

林涵好奇地看着嘟着嘴的刘莎,“行,那你别跟他说。”

看见林涵和刘莎俩竟然说起了悄悄话,蒋光头再次把话题转了出去,“阿炳台球室的那几个小子,昨天调戏刘莎来着,我们改天去教训他们一顿。”

阿中赶忙表示愿意同去,“都是兄弟,这忙一定会帮,去砍了他们,是吧?”他拍拍林涵的肩膀,“我们都会去的。”

林涵不好说什么,只能点点头。

蒋光头还算满意,“谁敢欺负我马子,这不是找死嘛!”

喝完酒,出了小酒馆的门,林涵一个人走在最前面,他想要快点回家,刘莎从后面跑了过来,站到身边,轻声说:“下次你跳舞的时候带我去看看呗。还有,我不是他女朋友。”她指指不远处的蒋光头。

林涵一愣,然后礼貌地说道:“嗯,好的。”

执行任务的时候,刘从严顺路回了一趟家。家里的灯亮着,可开门转了一圈,却不见刘莎的踪影,他顿时担忧了起来。

刘从严整天在尸体堆里打转,多少有些神经质,遇到问题第一个是往“会不会出什么意外”上想。更何况现在是非常时期,马路上还游荡着一个精神病,操刀跃跃欲试,刘莎的年纪正好是他选择的对象。

他带着门出来,敲开了隔壁人家。还好,刘莎正坐在饭桌上看电视呢!

“老刘回来了!”邻居拿出个凳子给他坐。刘从严工作忙,经常没日没夜,所以在这家交了饭钱,如果自己没及时赶回来的话,刘莎就在这儿吃饭。

邻居家也是个女孩,和刘莎差不多大小,两人正在看着电视剧。

“怎么出来时家里的灯也不关?”刘从严口气里带着责备,但实际上悬着的心却一下放松了下来。

刘莎转过脸来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又把头转了过去。

刘从严本来想问句,“作业写完了没?”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问了也白问。

“刘莎来,我有事跟你说。”他招呼着。

刘莎不耐烦地回答道:“还没完呢!”

受了冷落的刘从严有点尴尬,站在客厅里不知所措,“我马上要走了,就跟你说两句话。”

刘莎还是没搭理,把刘从严电线杆子似的晾在客厅中间,倒是邻居家的小姑娘看不下去了,推了推她,刘莎这才站了起来,满不情愿地跟着刘从严回到自己的家。

“我说,马上就要中考了,你多少也得看点书吧。”刘从严一进门尽量用温和的语气说道。

刘莎坐到客厅的椅子上,低着头,“学也学不进去,初中毕业后,你给我找个技校,过两年我就能上班了,只要一挣钱,我就搬出去住。”

听了这话刘从严心里很不是滋味,可一下子又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你,你总不能就这样放弃自己了吧,你不用对得起我,可你总得对得起你父母吧!”

刘莎身子颤了一下,把头抬起来,怒目望着刘从严。刘莎的目光就像一把剑,硬生生刺得一米八大个的刘从严赶紧把视线转出去。对着杀人犯都不怵,可现在刘从严竟然不能直视刘莎的眼睛。

这个话题很尴尬地结束了。

有一句说一句,刘从严可是本市有名的硬汉,部队侦察兵出身,对越反击战的时候,他所在的部队直接开到过中越边境,这种履历,本市的公安系统屈指可数。

别说杀人越货的歹徒,就算是穷凶极恶的反动派,他也没放在眼里过。可偏偏对眼前这个十四岁的小女孩手足无措。

他不敢对她施以重压,像上次那样,喉咙稍微响点骂了两句,直接离家出走,导致刘从严托了几乎本市所有的警察,才满城风雨地把她找回来,他可不想再这样来一回。

刘从严缓和了一下情绪,清了清嗓子,“最近少出去。”刘莎不作声。

“你们学校那个叫苏巧的女生遇害的事儿你知道吧!”

这话题似乎对她有吸引力,刘莎歪着脑袋,看着刘从严。

一般情况下,刘从严不会把案子带回家里,更别说讲给刘莎听了,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不管用什么法子,哪怕把她吓唬住,总比万一发生什么事儿要好。

“凶手还没抓到,专门对你这个年纪的女孩下手,已经死了两个了,还失踪了两个!”

“什么时候的事儿?”刘莎问道。

看来这招还是管用的,刘从严窃喜,“就今天的事儿,不过你别和你同学说,这些都是机密。”

刘莎点点头,心里却很纳闷,今天的事儿?杀死苏巧的陈剑,不是已经给蒋光头他们废了嘛,怎么还能出来害人。

“知道了吗?在破案之前,每天放学就赶紧回来,别一个人走路,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哦——对了,电厂那边也别去!”刘从严叮嘱道。

“知道了!”刘莎回了一句,然后就不再说话了。

八里河八里长,从阳明水库由西向东沿着本市的边缘淌过。

这条不长的水道,有些历史渊源,原先叫龙开河,据传河底下有条龙脉,直通不远处的山峦。八几年的时候,政府心血来潮,想要填河造路,淤塞了河道,恰逢那年水灾,洪水从水库溢出来,淹了大半座城市。

这孽造的究竟和传说有关,还是自然灾害,到后来谁也说不清,但可以肯定的是,每座城市遇到这种倒霉事儿,都会有某种默契。果不其然,不久之后,政府就草草地又挖开河道。原来的规划不了了之,早先的清波碧澜就变成了宽一点的臭水沟。

臭水沟两边是芦苇丛,南岸这头的这片,大概宽有个一两百米,然后是一条泥巴路,歪歪斜斜地通往东门文具市场。

现在是半夜两点多钟,天上下着毛毛雨。芦苇丛里手电筒的光线此起彼伏,整个刑警大队,还有附近的联防队的人,都在这儿展开搜查。

三小时前,走访东门文具市场的几个民警,有了一点发现。幸亏大多数批发商都住在店里,民警们一家家敲门,从几个老板嘴里得知,对失踪的俩孩子有印象。

那两个孩子去过他们的店,买了两块垫板和笔盒就匆匆离开的。比较奇怪的是,这俩孩子买完东西,并没有回市区的家,而是反方向往八里河的方向走来。

据最后一个见到失踪者的老板述说,那是在五点多钟,两人低着头,仿佛怕被人认出来似的,当时老板还吆喝他们进店看看,他们理也没理就走过去了。

民警询问,这俩孩子附近有没有什么陌生人同行,或者在跟踪他们,被目击者否认了。东门外的这条小泥巴路,周围全是农田,视野很开阔,一直走出去五百多米,他们身边一直没有出现过其他可疑的人。

这就难以推敲了,他们放学不回家,去哪儿呢?刘从严得到这个消息之后不敢怠慢。无论背后的隐情是什么,总得优先把它想成那个凶手又作案了。

五点多失踪,那时天还亮着,如果凶手依然在路边伏击,可一下子运走两个人到某个偏僻的地点,开始他变态的行为,终归有点麻烦,中间一定会有个藏尸“中转”站。这是一个很容易的推理。

如果这个推理正确的话,显然,八里河边上的芦苇丛就是再合适不过的地方了。所以刘从严做了要搜查芦苇丛的决定。

可工作刚一开始,就发现了困难所在。这里的芦苇丛虽然不“浩瀚”,但很狭长。刘从严的人手有限,又是半夜开始工作,周围的泥巴路连个路灯也没有。要在漆黑中找到线索,并不是什么很容易的事儿。刚刚过去的三个小时一无所获,到了现在天公居然还不作美了。

刘从严抬头皱了皱眉头,“达子!”

达子从后侧提着手电筒走了过来,一脸不知是汗水还是雨水,“师父,找我?”

“让大伙把几个点都蹲好,加快速度。”刘从严有点着急。

做这个决定是要冒点风险的,确切地说是一个两难的决定。

出于刘从严的考虑,当然拿住凶手才是正道,如果他的推理靠谱,那么不用想,凶手在半夜一定还会回来,理论上在附近做蹲守,把他拿下才是最好的办法。

然而不能忽略的是,那俩孩子生死未明,尽管照经验,失踪者凶多吉少,但毕竟还没看见尸体,就得当作他们活着来处理。当然不排除他们受了重伤,还能救活的可能,所以一定是以搜索失踪者为第一要务的,可现在的做法显然是在打草惊蛇。

刘从严在两头和中间的岔口,都安排了便衣蹲守,其实他知道凶手自投罗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边那么大动静,只要不是傻子,谁会往里钻?

“去跟他们说,只要有人路过,不管是谁,先控制起来再说。”刘从严还是不死心。

“行。”达子接到命令,转身去了,可刚走几步,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趔趄摔倒在地。折断的芦苇秆子锋利,一下子就划破了他的大腿,鲜血流了下来。

刘从严赶紧跑过去,把达子扶起来。

“没事儿。”达子擦擦脸上的汗水,嘴里却倒吸着凉气。

刘从严用手把住达子的背脊,达子的身上早就湿透了,衣服贴在皮肤上,刘从严皱皱眉头,一连在雨中摸了三个小时,该休息休息了。

他抬起头,大声喊着,“联防队的人先路边坐会儿,隔十五分钟后,换刑警队的人。”

“真没事!”达子有点不好意思,想从搀扶中挣扎出去。刘从严没答应他,坚持着把达子扶到了路边。

雨还在下,但没下透,所以天气还是很闷热,他让达子坐下来,手电筒照着伤口,深倒是不深,但很长,血顺着小腿淌下来。

“那个谁,把车开过来。”刘从严吼了一声。

“不用,我坐会儿就好了。”

刘从严说:“还是去医院包扎一下吧,免得发炎。”

趁着等车的工夫,刘从严正好也缓一口气,他掏出烟,给达子散了一支。

“你说咱们会不会判断出错了,那小子,没把受害者藏在芦苇丛里,要不怎么搜了那么久还没搜到?”

刘从严脸色凝重,“不好说,等完事了再做结论吧。”

“要是真藏这儿的话,那小子现在说不准躲在哪个角落偷看着我们呢!”达子一脸愤恨地说着,“别让我抓着他,抓着有他好受的。”

刘从严看了看芦苇丛旁,黑漆漆的那片农田,达子说得没错,没准他现在就趴在田埂呢!或者看到这边那么多人,又转头回去了。

他吸了一口烟,脑子突然像闪电一样闪过一个念头。“凶手半夜会回来”,这是一个先入为主的想法。

凶手为什么不能和受害者一起,也躲在这片芦苇丛里,等天黑呢?他往前走了两步,望了望更容易藏身的草丛,心里不禁有点担忧。

由于人手不够,搜查中每个人相隔都有些距离,警察还好说,可联防队里有几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都是刚刚从工厂里抽调出来的,没受过什么训练,体格也不行,万一凶手一直躲在草丛里,跑也跑不了,情急之下做出什么“狗急跳墙”的事儿,也不是不可能。

他又重重地吸了一口烟,越想越有可能,大声地喊着联防队队长的名字。

听到招呼,正坐在不远处休息的联防队队长一路小跑着过来,脸上还挂着草根,“什么事儿?”

刘从严问,“你一共来了多少人!”

联防队队长说,“连我一起8个!”

“跟他们说,待会儿再进芦苇丛的时候,两人一组。”

联防队队长“嗯”了一声,又回去布置任务去了。

亮着灯的警车颠簸在泥泞小路上,越来越近,刘从严扶起达子。联防队那边传来窸窸窣窣的人声。

“怎么了?”刘从严大声地问。

“没什么事儿,少一个人,老刘不见了,可能还在里面。”

刘从严突然心一紧,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赶紧跑过去,“老刘不见了?”

“嗯!”

“他搜哪块区域的?”

“最靠近河边的那一块!”联防队队长说。

刘从严踮起脚,向芦苇丛里望进去,除了几根手电的光束照来照去,其他都是黑压压的一片。

刘从严心更紧张了,“你们去把他找出来!”

看到刘从严表情严肃,联防队队长也不敢怠慢,赶紧招呼人,一边喊着老刘,一边拿着手电筒又冲了进去。

没多久就发现了问题所在,其他的手电都是运动着的,可河边有一个微弱的光束,在几十米开外一动不动。

刘从严带头奋力披荆斩棘地跨过去,到了一看,果然出事了,有个人满头血迹地倒在地上。

“老刘!”刘从严喊着他的名字,被称为老刘的中年男人,身体微微一颤,还有得救,刘从严赶紧招呼人把他抬出去。老刘费劲儿地睁开眼睛,抬手虚弱地指了指河边。

“往河里走了?”

老刘点点头。

刘从严掏出枪,来到河边。哪里还有人的踪影。

刘从严用手电照亮不大的区域,堤岸上有几个当初填河时留下的水泥孔洞。他紧张起来,再用手电一个个照进去。

尽管他们已经尽力了,可还是晚了一步,刘从严看到了孔洞里并排躺着两个,看来凶手一直没离开过芦苇丛,伺机伏击了老刘,然后跳进河里逃跑了。

刘从严在洞口,观察着那两个受害者,初看一眼,没什么变化,很完整,既没有被肢解,也没有被嫁接什么奇怪的东西,难道还活着?可仔细一看,顿时毛骨悚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