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偷窥者

李光智蹲在一截树桩前眉头紧锁,观察了好一会儿才站起身来。

“马妞可能把这个当作是袭击她的人了。”他身边是负责现场勘察的李科长,戴着一副眼镜,说起话嘴角微微上翘,“树桩根部有被铁锹击打过的痕迹。”

李光智点点头。

两个小时前,几个消息几乎是同时传来的。这些消息让案情有了质的变化,重点也从田田转移到了马妞的身上。

先是学校走访人员获得新线索。

案发前一天傍晚,初二有几个男生在附近打枣,回家时发现山路边坐着一个女生。当时她头发上沾着泥土,满脸通红,显然刚刚干过体力活。后经确认此女生正是马妞。李光智正待去她家走访,迎面却遇上其父亲来报案。他们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当事人竟然失踪了。

赶到马妞家的李光智,在卧房里发现台灯开着;书桌上铺着打开的数学作业本,上面的习题写了一半;作业本旁有支圆珠笔;书包、钱包以及衣物被褥之类的都在原处——完全没有离家出走的迹象。

马妞的父亲经过检查,阳台上有把铁锹不见了。其父吃完饭,还去阳台工具箱取了润滑油给电风扇加油,确认马妞失踪前,铁锹还在那儿。马妞的母亲在22点15分左右,曾经把熬好的中药端进房,所以她肯定是等父母睡着之后才离开的……

其实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值得一提的倒是一条更不起眼的线索。桌上有本书里夹着一张撕碎后粘合起来的照片,照片是田径队的合影,按照痕迹,照片是被狗撕烂的。这引起了侦查员的注意。果不其然,接下来得到的信息,让案子有了大的突破。

马妞曾经养了一条叫乐乐的狗,就在案发前一天意外死了。狗窝里发现的毛发颜色和田田课桌发现的毛发一致,两者是否契合,已拿去送检。按照马妞父亲的说法,乐乐是被闷死在一个铁箱子里的,那个箱子是他从厂里“顺”回来放杂物的。

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临近深夜,带着把铁锹出门,这本身就是件令人费解的事情。不过,当李光智赶到山坡时,两条线终于交叉了。

现场有个挖到一半的土坑。土坑东侧十几米处,残留了一根生锈的铁棍,铁棍顶端的五分之一处有血迹,血迹上还沾了几根女性的长发,是不是马妞的还不能确认,但可以先做“受害者就是她”的假定。

铁棍上没有指纹,上面沾有机油,看痕迹,凶手是戴着纱手套干的,再往前四五米,就是那把铁锹和半截被击打过的树桩……

“提取到两个人的脚印,看纹理分别属于女式的运动鞋和男式的胶底鞋,胶底鞋的踩痕里还找到一些细小的纺布碎屑。”李科长接着说道。

“你怎么看?”李光智摸摸自己的下巴。

“我的推测是这样的,马妞挖土坑挖到一半,突然发现被人监视了,于是她躲进了边上的草丛,”李科长用手指了一个方向,“两人对峙了一会儿,她可能觉得有必要采取主动,所以慢慢地匍匐过去,用铁锹袭击了他。但因为天黑,她误把树桩当作了监视者,当她松懈下来——”李科长大跨步走到距离树桩10米远的一棵树下,那里有枚清晰的鞋印,“却被站在这真正的监视者攻击了——伤口在头部,究竟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不能确认,但马妞受伤后,凶手沿着树林的边缘把她背到了路上,然后下山去了。”李科长顿了顿,“这土坑里有残留的狗毛以及血渍。”

“和田田课桌里取到的物证一样?”

“还不能确认,但我觉得是。”

李光智觉得这个结论有点自相矛盾:“你的意思是,马妞曾经把乐乐的尸体埋进过这个土坑,然后又转移到了田田的课桌里?”

李科长耸耸肩表示无解:“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土坑里并没有发现狗尸体腐烂两天后应该出现的蝇蛆、阎甲之类的昆虫,这说明她确实做了这样奇怪的行为。”

这是为什么呢?

李光智想不通。

他转个圈,看了看被标记出来的几个现场,事实确实符合李科长推测的行动轨迹。李光智又回到了原地,站在山坡上,学校操场正对着视野,上体育课的学生们,正排成长队绕圈跑。

李光智刚准备转身,脑子里突然闪过一道光,他招招手:“轮子,前天初二那几个学生什么时候发现马妞的?”

“什么?”赶过来的轮子翻看着记事本,“下午5点钟左右,他们说听到了厂广播站的军号,所以基本能够确认。”

李光智若有所思,隔了一会儿,他又问道:“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是不是问到过田径队的训练是一、三、五的放学后?”

“嗯,下午4点到5点的样子。”

李光智微微点头,他觉得自己好像摸到一点儿门道了。

前天正好是周一,那个时间段正好是田径队训练的时候。从这个位置看过去,田径队的训练都被尽收眼底,马妞之所以选择这个位置埋葬乐乐,是不是有点对田径队难以割舍的情怀?

按照已有信息,最溺爱的宠物无意中扯碎了田径队合照,遭到惩罚,竟失手导致它的死亡,这应该很容易让马妞迁怒到田田吧?毕竟在马妞看来,是田田导致她无法参加比赛的,所以受到刺激的马妞突然心血来潮决定用狗的尸体来吓唬田田以泄私愤?

然后呢?

为什么第二天田田在课桌里发现的却是被调包的断掌?

难道马妞觉得不解气,加大了报复的力度?不,这不符合逻辑,既然可以铡断一个人的手掌吓唬田田,为什么不直接伤害她呢?

其实马妞也应该是在第二天才发现乐乐的尸体被调包的,李光智接着分析,她突然发现自己的恶作剧被无端地牵扯进了刑事案,性质完全变了,所以才会在昨晚重回现场,想要破坏埋乐乐的痕迹。

如果我是马妞我会想到什么?李光智努力想要将自己的思路代入马妞的内心。为什么乐乐的尸体被调包呢?

一定是自己的所作所为都在另一个人的偷窥底下,所以当她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才会把树桩当作偷窥者予以袭击……

在李光智脑海里的一问一答中,他似乎还原了真相。如果这个猜想成立,那么不言而喻,袭击马妞的凶手,就是将乐乐的尸体调包成断掌的人。

李光智愁眉舒展,刚刚的这些假想,也许是有道理的,他正准备进一步推测。轮子面露喜色地打断了他:“山下走访传来消息,说是找到了一个目击者。”

※※※

从西到东排列了十几家小卖部。自从8024厂买卖杂物的合作社被改成棋牌室之后,厂工会就招来了一个工程队,在河边隔起了一间间砖瓦结构的小平房。这些平房被租给附近的农民或者外来打工者,由他们自行批发商品出售,也算是丰富厂区的市场。

十几家店中有一家理发店,一家文具店,其余的一律经营杂货买卖。毫无差别的商品,使得顾客并不算很多的这片“商业区”竞争激烈。看着店里陈列的牙膏、饼干、方便面、烟酒之类的小商品,李光智不禁想,光靠这些可以养活一家人吗?

这家店的店主是一对30多岁的夫妻,山东人,带着两个孩子,店面后半部拦起了一道布帘,作为睡觉的地方。他们没有其他的收入。这些小店总是让人有“差不多快倒闭了吧”的错觉,但它们的生命力似乎异常旺盛。也不知道他们如何挣到养家糊口的钱。

男主人理了个平头,现在他和李光智以及轮子,坐在店前的小板凳上。

“老马家的闺女吗?我怎么可能认错。”平头吸了一口烟说道,“他爸是厂里烧锅炉的,我和他下过象棋。”

一般情况下,晚上10点之后附近的居民就已经睡觉了,只有零散的一些行人路过,到了晚上10点半到11点,杂货店就会陆陆续续地关门。那天因为一个老乡来店里喝酒,所以一直开到12点多,两个人就在店铺里一边看球一边吃夜宵。

“她以为我没看见她,还低着头从角落里走过呢。”

“大概几点?”

“几点?我想想,球赛是晚上10点45分开始的,拉齐奥对佛罗伦萨,看到她没多久,上半场就结束了。应该是11点20分左右吧。”

李光智点点头,但这不是重点,“你怎么知道有人在跟踪马妞?”

“感觉啰,他在那儿。”店老板指了个方向,那边是围墙,“停了好一会儿,尽往墙上贴,我还看到他把帽檐往下压,好像为了不被发现似的。他面前不远处只有马妞,肯定就是在跟踪她嘛!”

“记得他的样子吗?”

“样子?我根本没看到正面,反正认不出来是谁。”

“身高呢?”

“一米七多一点儿吧。”

“多多少?”

“这还真说不上来,反正不高,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我也没太注意,要不是因为自行车的动静的话。”

“自行车?”

“嗯,他是推着自行车来的,那车破得不行,推起来丁零哐啷,一开始我还在想,跟踪用这车怎么行,不是自己暴露自己吗?”老板哈哈笑了起来,但看见李光智严肃的表情,马上收起了笑容,“早知道马妞会出事的话,我就喊一声了。”

“多大年纪看得出来吗?”

“十几岁?二十几岁?”

轮子皱皱眉头:“到底多大?”

“十八九岁吧。”老板摸摸下巴说道。

李光智估计这是猜的。

“我只知道这些。”

“已经够了。”李光智站起身来握手致谢。

离开小店,轮子对李光智面露愁容地说:“早就被盯上了啊!虽说有目击者,可还是没看见正脸。”

“是啊!”李光智带着可惜的口吻回答道。

“你说马妞和那个断掌的受害者,还有生还的可能吗?”现在还没有证据证明两个受害者已经死亡了,但大伙都抱着悲观的态度。

李光智没有回答:“失踪人口查得怎么样了?”

“按照法医提供的年龄,发了协查通告,还没有有效的信息反馈过来。”

李光智心里有点不安,马妞和第一个受害者凶多吉少。

这是他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