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和情敌做朋友

红拂在一个雪天遇上虬髯客。

当时她正对着窗子梳头,屋内是明亮的炉火,屋外是漫天的雪花。她解开长发,浓黑柔密地一泻委地,像一个甜酣的美梦,有种家常的香艳。她对着窗子打开那长发,用一柄牙梳轻轻地打理。

独行侠虬髯客风尘仆仆地经过,隔着窗子看见,忽然动了儿女之念。他站在那雪地里,痴痴地、痴痴地望着,忘了冷,忘了礼节,忘了江湖风霜。

李靖当时该是有些醋意的——什么孟浪男人,竟敢觊觎他的女人?他就是不生气,也得做出生气的样子,仿佛这是一个男人的责任。他举起剑,要出去同虬髯客理论。

是红拂阻止了他,以一个温婉的微笑。

她挽起她的长发,荆钗布裙不掩国色,躬身请进虬髯客,引荐他与李靖,口呼大哥,自称小妹,遂成就了一段风尘三侠的佳话。一个女人的伟大莫过于此——红拂的慧眼识英雄,还不止是可以选择自己中意的男子私奔,更在于可以选择自己敬佩的男子结拜。

她可没有做出那些“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小家子模样儿,她是独一无二的红拂,从古至今,只此一人,绝无分店。

——《流芳百世》之风尘三侠

周末,明明预报了有雨,可是雨意凝固在空气里一直下不来,坠得人心里沉沉的,岌岌可危。

香如去了郊县采访,要到下星期才回来。

我约了念儿收档后一起吃晚饭。她带着位同事一起来,说是给我介绍客人,但是得打八折。

“夏念儿的同事,七折也行啊。”我笑着招呼那女客。她应该和念儿差不多年纪,但脸上带着股傲气,使她比真实年龄显得大些。不过品位是真不错,一眼选中了我店里一条绘着文君琴挑的真丝桃纹绉纱长披肩,又订了一套隔离胶防染绘真丝素绉缎礼服,说明要绘天鹅的。

“真是自恋狂。”念儿悄悄撇嘴,附在我耳边小声说,“她是我们团里的台柱子,《天鹅湖》里跳奥吉尼娅的。”

“白天鹅?”

“不,黑天鹅。”念儿白我一眼,很为我的无知懊恼,“是冒充白天鹅奥杰塔和王子订婚的那个,也算主角。”

“哦。”我羞赧,赶紧以阿谀之辞补救错误,“她脖颈没你长,并不像只天鹅。”

“我也这么想。”念儿立刻原谅了我的无知,同时扭着腰肢过去帮助她的天敌挑选丝料,态度亲切大度,是那种胜利者在弱势面前特有的大度。

我微笑,深以自己的外交辞令自豪。

但是半小时后坐在西餐厅里我才知道,念儿的胜者意识并非因我一句简单的“她脖颈没你长”,而是另有玄机。

“我和她老公约会过。”念儿说,同时仰起头笑,露出细白的牙齿,“他也说过我的身材比她匀称,脖颈比她长,还说她的皮肤没我有弹性。”

我惊怔,无言以对。晚餐是我请,答谢念儿帮忙介绍生意。她着实不客气地点了本市最昂贵的旋转餐厅,只是两个人,也一丝不苟地从头盘点到甜品,红酒伴牛排,绯闻就咖啡。

此时,她低头啜一口咖啡,望向窗外,似自言自语:“我知道你已经知道我的地下职业,要谢谢你没有因此轻视我,还请我吃这么好的牛排。”

我更加惊讶,恨不得有地缝钻。

幸好她并不等我的答案,顾自喃喃:“跳《天鹅湖》的女孩子并不个个都是纯洁的白天鹅,也有投机取巧的黑天鹅,还有变不成公主的野天鹅,以及变不成天鹅的丑小鸭,甚至变不成小鸭的臭鸭蛋……这就是人生,分工不同,角色不同,非得争取很多个角色,才可以多一点儿自己的戏份,不然只好做观众。我又不甘心,当然只好在不同的台子上跳舞,多一个舞台,就多一种角色,多一些戏份。她老公是我的户头之一,我们约会不只一次,不是因为他有多帅多豪爽,只是因为他是她老公。从她老公那儿,我知道他们也算是初恋了,他追了好久才娶到她,真娶回家了,也不过如此。总不至于真把她当成天鹅捧着,何况,就算她是天鹅,他也不是王子。这便是人生,没有童话、没有天鹅湖、没有忠贞不渝和天长地久,也没有永远的胜利者。谁是奥吉妮亚谁是奥杰塔并无所谓,主角和配角也无所谓,她在一个舞台上赢了我,却在另一个舞台上输给我……”

念儿的声音低下去,正如窗外的夜幕垂下来。尽管她叙述的内容是这样一个颠倒的人生,然而我的心里却没有任何的轻视,而只是充满一种说不出的凄怆。也许真的就像念儿所说,这便是人生。

是否念儿的故事鼓励了我,还是久不下雨的阴郁天空令我迷乱。

第二天下午,我终于拿起电话,主动打出去——不是玉米的手机,而是他的家。

我明知道他这时候是不会在家的,但是他的妻子在,那位小金,电话号码就是由她留给我的。

虽然对男人我好像没什么经验,一再爱错人,可是对女人,尤其是贪便宜的虚荣的女人,我很知道该如何下饵。

“金小姐吗?我是香云纱的红颜。我想告诉您,我们店里新来了一批样品纱,如果你有兴趣,可以预选好你喜欢的丝料,我专门为您设计几套礼服,当然,价格五折。”

如我所料,听筒那端传来一声压抑的欢呼,然后是简短的“我马上到”。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已经决定不再见玉米了,可是,却还在通过小金继续与他交往。也许,这只是另一种形式的接触?

我开始化妆,见玉米的妻亦如见玉米,甚至,比约会玉米更加隆重,因为我不想输给他的妻。

“我老公出差了,要走一个月呢。”这是小金进店来说的第一句话,“这段日子我闷死了,正想着找点儿什么事消遣,你的电话来得可真是时候。要不然,往常这时候我还得惦记着准备晚饭,出不来呢。”

玉米出差了?难怪他这么久没打电话给我。我如释重负,为自己的被忽视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开脱理由,几乎有种失而复得的轻松与狂喜。

“你和你老公很相爱吧?”我旁敲侧击,故意做出随意的口吻,一边把丝料一一搬上台面,可是手分明在发抖。

“老夫老妻了,也说不上有多相爱,不过是个伴儿吧。他不在身边,日子就有点儿空落落的,还真不习惯。”小金笑着,是那种典型的中年之妻满足的笑容。

我的心隐隐地疼痛起来,要靠抓紧台角才能让自己站稳。

小金抚摸着那些样品,放下一样又拿起一样,对每一件都爱不释手,“怎么办?我看哪件都好,都不会选了。”

“那就每样做一件,我只算你本钱。”

在那一刻,我做了一个决定,要不惜血本地接近小金,成为她的闺中密友,入室佳宾。只有这样,我才可以更深刻地了解玉米,更亲切地走近我的爱。

走近小金后,我才知道她有多么寂寞——除了玉米和他们的儿子宝贝,她的生活里几乎没有自己。

并不需要我发问,她就会把所有我想知道的关于玉米的一切细节坦诚相告。并且,和所有的新中年人一样,她最喜欢谈的话题,是忆当年——

“当年他追我的时候可热情了,连我爸妈都被感动了。本来我爸看好的是另一家公司董事长的儿子,正托人替我们牵线呢,可是他天天上门跟上班似的,不管我家里人什么脸色都当看不见。后来我妈先喜欢上他了,说这小伙子不错呀,模样端正,又有礼貌,他一天不来,我妈比我还想他。我爸听我妈的,就同意了。他是知恩图报的人,到现在对我妈的感情还是比对我爸好。我爸那天还说,嘿,这小子记仇,还在为当初我不同意你俩的事不痛快呢。

“他现在吃什么都不起劲,当初可不是这样,我们刚谈恋爱那会儿,他可好吃了,我们同事都说,他是个美食家。他吃东西特讲究,哪里开了家新馆子,哪家馆子换了厨子,他都清楚,成天拉着我到处试吃,可有兴致啦。

“他特别喜欢给我买礼物,我过生日,我们认识纪念日、圣诞节、情人节,还有三八妇女节,他都会买礼物给我,送花更是家常便饭。他现在也送我东西,可没当年那么多花样儿了,就是我生日和结婚纪念日那天送一送……”

这是我所知道的,若不是他送她香云纱,我也不会认识他。

那天下午,他穿着阿曼尼走进我的店里,为妻子选购一件云裳做礼物。他穿得那样隆重,是把自己也当做了一份礼物的。

他与我的一段情,不过是他送她礼物的附带品。

我黯然。这可好算做买一赠一?只是,如果她知道真相,大概一辈子都不肯穿上香云纱了。

多么荒谬,我居然和情人的妻子做了朋友。

通过小金,我渐渐了解到许多玉米日常生活中的小秘密,比如他喜欢用黑人牙膏刷牙,早起的时候要空腹喝一杯新磨咖啡才能顺利如厕,最喜欢的果汁是西瓜皮——是的,不是西瓜,而是剔除瓜瓤后将瓜皮切块榨汁。

我更加熟悉的是小金的诸多习惯,包括她的生理周期——换言之,也就了解了他们夫妻生活的禁区。这让我有一种偷窥的不安和窃喜,自觉又向玉米靠近了一步,肌肤可亲。

同小金的交往,多少带着一种恶意的捉弄。我喜欢看她在我面前露怯,她的谈吐越低俗,我就越有种莫名的得意。仿佛我们并不是两个人,而玉米一直在旁观、在比较、在欣赏、在挑剔——自然,是在欣赏我,而挑剔小金。

我这样地自欺欺人,这样地完成着我一个人的游戏,并且乐此不疲。

就因为这样,当小金提出向我学织物手绘时,我痛快地答应了。

两个人想维持交往,要么是有利益往来,要么是有共同兴趣。仅仅五折售衣远不足以构成我与小金坚固的利益基础,那么,便只好努力地求同存异,发展共同爱好了。

难得她主动提供了一个这样长远的题目,即使我明知道以她的天资,学画无异于缘木求鱼,却仍然一口应允。

我真是侮辱绘画。

“绘,在古代称之为‘缋’,所以绘画从一开始就与织物结下不解之缘。在织物上绘画,与在纸上作画不同,绘画者首先要对织物、染化材料的特性有所认识。不同染料有不同的个性,织物也是一样,所以什么样的染料用在什么样的织物上,都会使绘画效果发生很大不同。织物手绘的历史在中国源远流长,早自周代起,帝王百官的冕服便采用上衣纹样手绘,下裳纹样刺绣……”

我已经努力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然而小金还是一头雾水,直嚷嚷:“红颜,你说的这些我一点儿都听不懂。我们可不可以不要讲理论,直接实践就好?”

我要深吸一口气才可以逼自己说出“好吧”,同时在心底再一次忏悔:“嘿,我真是侮辱绘画。”

好吧,在服装界有句老话叫做“织物本身会说话”,也许小金的要求可以进一步印证这个真理。反正真理总是出于实践的。

我将丝料样版一一排列在柜台上:“为了统一称谓,我们通常把丝绸分为十四类,包括纱、罗、绫、绢、纺、绡、绉、绮、锦、缎、葛、呢、绒、绸。像这些——素绸缎、双绉、电力纺、乔其纱,都是手绘设计选用最多的丝织品,不知你想选哪样做材料?”

“这么多,真漂亮。”小金明显紧张,学绘画不同于选衣料,她迟疑起来,“哪种料子最便宜?”

我笑了,温和地建议:“那么不如先采用仿制品来学习,涤纶仿真丝绸不错。”

“仿丝?”小金又茫然起来,“那和真丝是两回事吧?你刚才说过不同丝用不同染料的。”

“真丝绸最好用弱酸性染料,涤纶仿真丝绸可以用分散性染料。两者最大不同在可视性,真丝可视性强,仿丝可视性弱。真丝手绘适合那些细致具体的绘画,比如工笔花鸟、人物,采用隔离胶线型防染绘技法就可以做成我店里的这些衣裳了;涤纶仿真丝绸则适合表现一些粗线条的随意些的图案,不过……”

“不过我基础这么差,也只好画点儿简单随意的是不是?”小金笑,很随和地说,“那就仿丝吧。”

“就仿丝好了。”我松一口气。我也不想她暴殄天物。

在我眼中,真丝是有生命的东西——有前世今生,有故事和灵魂——春蚕到死丝方尽,却在衣裙飘舞间借尸还魂。我不可以让小金的涂鸦伤害了丝绸的心。

电话就在这个时候毫无预兆地响起。

“红颜,请马上回来。”是香奈尔的声音,一反平日的娇嗲慵懒,显得气急败坏。

“念儿?”我诧异,“出什么事了?”

“别问了,电话里不方便,回来再说。马上回来!”

我别无选择,只得在第一时间赶回家中。

车行到一半时,天上下起雨来,是暴雨。压抑窒息的一种爆发,雷声滚滚,闪电在天边纠缠扭曲,仿佛不甘雌伏的群蛇在撕咬,又好像天神震怒,穷天极地地搜寻着逃跑的妖孽。

我看着天边的电光,脑里有奇怪的景象闪过,纠缠的蓝光里,我仿佛看到了香如,看到香如的脸。她在天边哀伤地注视着我,仿佛求助。

香如。我的心一跳,有莫名的惊悸,而车子已经到了。

推开家门,我便看到了香如。

然而,那还是香如吗?她憔悴、苍白,长发纠缠,满脸血痕,白色的衬衫沾满污渍,整个人蜷起如刺猬,躲进沙发一角瑟瑟发抖,手里握着一只空酒杯。

“香如。”我惊叫,忽然间仿佛有一只手凭空伸出来扼住我的喉咙,令我窒息,“香如,你怎么了?”

她抬头看我,仿佛不认识,眼中充满惊恐绝望。

我约摸有点儿猜到,却不敢相信,我听到自己变调的声音在空中瑟瑟发抖:“香如,出什么事了?”

“红颜回来了?”念儿从浴室里走出来,手里托着一张热毛巾,她坐下来接过香如的杯子,轻轻揽过她的肩帮她揩面,一边温柔地说,“我已经把洗澡水放好了,还搅了泡泡,喝杯酒,洗个澡,再好好睡一觉,就什么事都没了。”

我羞愧。这种时候念儿远比我显得成熟镇定,直到香如走进浴室,我还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不能还魂。

念儿推我:“你倒是说句话呀。找你回来商量大事,你可好,一点儿忙都帮不上。”

我呻吟:“好像我也需要一杯酒。”

那杯酒对我有帮助,我终于可以正常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香如被强奸了。”念儿简短地回答,“昨天她结束采访往回赶,但是错过了末班车,就搭了一辆私家车。车里有两个男人,他们把她打昏后带到野外树林里,轮奸强暴中间她醒过来一次,搏斗中再次被打昏。一直到今天中午才醒,好不容易爬到公路上找到车回来。”

天!我捂住嘴,想堵住自己的尖叫,却堵不住胃里突如其来翻江倒海的痉挛。最后一丝理智提醒我:不,不可以叫香如看到我呕吐,她会受不了的。

我冲向门外,在楼梯拐角吐了个昏天黑地,眼泪随之泉涌。

香如,可怜的香如。轮奸、强暴、搏斗、打昏……这些肮脏的事情,怎么可以和冰清玉洁的香如连在一起?她那么纯洁、那么坚贞、那么保守自爱,视清白如拱璧,她怎么受得了?

念儿紧随出来,递给我一叠纸巾和一杯水,说:“我们要商量一下,该怎么善后。”

“报警。”我毫不犹豫地说,“香如一定会记得车牌。报警,决不可以让那两个人渣逍遥法外。”

“香如会记得车牌吗?那么混乱的情况下。”念儿怀疑,“那两个人一定是相信香如不知道车牌才会放过她的,不然,说不定会……”她不寒而栗。而我已经猜出她没有说完的话是什么——先奸后杀,毁尸灭迹。

我再一次大吐起来。

念儿在一声又一声地叹息,似乎在与我商量,又似自言自语:“如果报警,消息就会散出去,香如好歹身在媒体,又是个专栏作家,有点儿小名气,只怕这件事会毁了她,叫她身败名裂的。况且,柏如桐那边会怎么说?”

柏如桐。天啊,柏如桐。

我的胃抽搐成一团,几乎不能呼吸。已经再也吐不出什么来了,可是分明还有什么东西堵在嗓子口,不吐不快。

当我们回到房间时,香如已经从浴室里走出来。她的脸色仍然苍白,上面纵横着血迹和淤青,然而人已经清醒很多,眼中仿佛有两团火在燃烧。

她一字一句地说:“我已经想清楚了,不能让恶人得逞。我决定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