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只有唯美的心,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别爱理想情人

    “你希望找到什么条件的人?”

    每个女孩子总是可以列出一大串的条件。要老实,要能干,要有事业,最好也有钱,长相嘛要看得顺眼,如果像刘德华或周润发当然不反对,要对我很体贴,结婚后还要帮忙做家事……有房有车乃时代潮流,不过,房子的坐落地点和车子厂牌也不可忽略……

    越没谈过恋爱的人,标准越高。


    过三十岁拉警报后,标准好像下降,有人会开玩笑说:“只要嫁得出去就好了。”然后求助于婚友中心。看样子好像不挑剔了,但事实上,那个理想情人的标准还深刻地印在心里,不久之后,就开始将他和心中的白马王子比较起来。再怎么比,他都差太多了。于是,女人开始挑剔、抱怨……他不高兴,你更不爽。

    男人也一样。某个婚友中心做过调查,他们发现,目前男性的理想对象,在性格方面,要兼具温柔和独立的特质。这两个特质,在某些方面是冲突的,要将它协调得得体并非易事。真是难为现代女人。

    有一次,我看电视中的“台湾小姐”选拔。主持人问其中一位:“你认为什么是理想的现代女性?”那位小姐落落大方地回答:“要有传统的三从四德和现代的独立自主。”全场报以热烈掌声。我不知道,她晓不晓得三从四德是哪三从哪四德?前者和后者要想相融,根本是笑话一个。

    女人总是喜欢条件比她高的伴侣。这可能是父权社会女人需要男人保护所遗留下的。根深蒂固的女性集体潜意识。

    从前的女人希望男人至少在几方面比她来得高:

    一是身高,二是学历,三是年龄,四是财富。

    此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时代,她们以此客观准则作为择偶标准(这是对未知的对象而言)。现代新女性虽然仍有这种“女性潜意识”,但已有了不少突破。女人已经比较敢和身高比她矮的男伴卿卿我我地走在街上,不在意别人的指指点点;女人自己有了高薪之后,并不太在意男人赚的是不是比她多,只要他没有自卑感就好;有硕士、博士学历的女人比比皆是,她们的另一半未必在学历上足以并驾齐驱;年龄差距已慢慢不是问题,女人已经明白,根据人类寿命的统计,如果她们想少守几年寡,她们可能要嫁个小丈夫才有安全感。

    这一些外在条件的威胁,已慢慢在减弱中,但是,女性在择偶的自寻烦恼上,并不比几十年前少。

    从前的女人由于无可选择,嫁的若是鸡狗不如的男人,她们只好过着鸡狗不如的生活;现在的女人,常常拥抱着一个“理想情人”的典范,使男人仰之弥高,望之弥坚,而且,这个标准时时更改,使他们捉摸不定。

    人类的大脑越来越理性化之后,该主观的事情,我们也不自觉地客观起来。年轻女孩多对既定情人苛以条件。有一次参加一个情人节的座谈会,遇到一对情侣,女孩在情人留言板上写着:“你一定要考上台大!”男孩则在属于男性留言板的那一边留言:“我一定会努力的!”看似珠联壁合,叫人艳羡。我于是好奇地问那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你为什么要他考上台大?你已经在台大等他了吗?”

    女孩很抱歉地摇摇头说,她是个专科学生,但她从小就希望有一个台大的男朋友。两情相悦的时候,男人愿意为女人做任何事,她的男伴笑得信心十足。我追根究底地问:“如果他没考上呢?你是不是就不理他了?”

    “他那么聪明,不会考不上的。”言下之意,怪我乌鸦嘴。

    我不免替她捏一把冷汗。这一个女孩正为自己的爱情设下一个“终止条件”,而她竟不自知。

    过了两年,她写信给我,信中痛苦地表示,男友确实考上台大,但也跟一个台大的女孩跑了。“人家说台大无美女,那个女孩子长得也不好看,对他也不温柔,他为什么要对不起我?如果不是我逼他,他才上不了台大……”

    满纸愤世嫉俗之言,却叫人无法同情她。

    你也许没有要求男朋友一定要考上台大,但你要求他的可能更多。更客观——你要他比别人的男朋友都强,处处在比较,处处在要求,惟一忘记的是,要求自己。你的心中已有一个“理想情人”的模型,当已接受他为男友时,还处处要帮他戳印。这个理想情人的模型,只是让现实情人饱受折磨而已。

    所以,别爱理想情人!

    痴情会有问题

    一生只爱一个人,是很美的一件事,但不必强求,不必当死顽固。

    谈恋爱要用心,也可以痴心,但不能过分痴情。

    痴情是有条件的。

    第一个要件是,你痴情的对象必须爱你,否则你的痴情对他而言只是灾难。

    第二个要件是,即使他确实爱你,你也不可以有过分痴情的行为,比如说,紧迫盯人。死缠不放、情话绵绵不休——达到成为他办公室公害的地步。也就是说,你的痴情必须是建设性的,不能是迫害性的。

    第三是,万一有朝一日他辜负你的痴情,你可不能采取报复举动,他有权利辜负你的痴情。

    以上的心理准备你有吗?如果没有,痴情就会有问题。

    很多人误解痴情的意思。别人明明已经觉得你很烦,但你还一往情深,这种不太健康的痴情,其实只是一种占有痛,也属于爱情的歇斯底里症。就像一个疯狂的收藏家,看上了一个稀世珍品,非弄到手不可。这种例子很多,我念大学时就有一个血淋淋的例子。有一个大四的学姐在家教返宿舍途中被烧死了,凶手是她过去的男友,这个痴情男人在当完兵回来后,发现女朋友无心再续前缘,百般要求,她仍不为所动,他就干脆一把火把她烧死了。

    在被捕的时候,他还口口声声地说:“我爱她呀,我爱她……”我爱她,她为什么可以不爱我,是大部分痴情男女解不开的疑问。虽然我们都知道,爱情是不能勉强的,但是我们常常毅力十足地影响别人。

    成语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但这一句话在爱情上不一定适用,你的努力,不一定有报偿。

    痴情是一种优良的爱情品格,在这种爱情混乱,人们只懂得做爱,不再专心谈情说爱时,确实难能可贵,但是,确实要遵守理性法则。我问过一个二十出头的新新人类,她对痴情的看法是:“太累了。”

    有痴情男子或痴情女子守候是一种幸福,多少人梦寐以求而不得,但“龙袍加身”的人,未必喜欢这种恩赐。现代人所能负荷的感情重量有限,没有人希望感情变成生活的重担。

    不久前也有一件新闻,一位太太溺水,先生在情急之下,根本没想到自己的泳技等于零,马上跳下水去救人,结果太太没有事,他自己却溺死了。我的记者朋友打电话调查男性民众对此事的反应,得到出人意外的答案,竟全是:他实在不该不估量自己的实力便贸然行事!没有人感动于这种“舍己救人”的真情。朋友感慨地说,现代人已经没有尾生抱柱的情怀了(注:尾生与人相约于桥下,洪水至而友人未至,尾生抱柱而死,朋友一到,也自我了断,这就是民间七爷八爷的由来)。

    现代人也许人情淡薄,但往好处看,也许有时不会造成无谓的牺牲——如果那个先生不急着跳下去,他们现在仍有美满家庭,不是吗?

    上床是必需?

    先有爱才能有性,是很多女人谈恋爱前的坚持。

    不久前,有个表演艺术工作者在台中做了一次“创举”,把过路女子吓得纷纷走避。他肩上背着布条,手里散发传单,口里还喃喃自语,写的讲的都是:和我做爱好吗?

    不久后,即有警察取缔,差点以“妨害风化罪”移送法办。

    据该“艺术家”表示,他想借此“表演艺术”抒发“性压抑”。

    这只是一个闹剧。不过,我觉得它很有趣。他在告诉所有的人上床之必需。大家不敢说出自己的性压抑,他敢讲,而且还敢表演,多少叫人反省:你是不是受到性压抑?

    据性心理学家表示,日常生活中,有些人莫名其妙地焦虑。忧愁、易怒或心理不平衡,都可能来自“性压抑”。也许你觉得性不重要,但它属生物之必需,在这一方面得不到满足,必然会制造问题。

    领导心灵革命的奥修大师也曾表示:99%的精神官能症与性压抑有关,女人98%的歇斯底里行为也导因于性得不到满足。

    姑且不论你相不相信“性压抑”问题有这么严重,它确是现代人的一大隐藏性忧虑。

    你越想压抑,问题越多。

    去演讲时,现在的大专院校学生会问:“可不可以有婚前性行为?”

    道德家会告诉他们:“不可以。”

    也有些长辈会跟女同学说:“吃亏的总是你。”

    我总是告诉发问的人:“可不可以是你自己的判断,但是,预防重于治疗。”

    同学们总是会心一笑。事实上,大专学生的同居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你告诉他们不可以,只是故意忽视问题,徒然为已经有婚前性行为的人——尤其是女孩,平添不必要的罪恶感,在她们心中酿成精神分裂。

    不过,我也强调,女人在可以与不可以的取决间,不要有“奉献”心理。

    不要因为怕不跟他怎样,他就会不要你。

    不要以性做枷锁,套住两个人的自由。

    如果你要,那是因为你想要,不是牺牲。若你觉得“吃亏”或心里有任何不舒服。不甘愿的感觉,千万不要。

    在你决定开放行为时,也请开放观念。

    若你考虑之后,真觉得新婚之夜还是处女对你很重要,则请铁定守住“贞操”。

    最最重要的是,预防重于治疗。念过健康教育课的人,不会不晓得一次上床就可能怀孕。到时候,你哭哭啼啼告诉他:你要做爸爸了,他会哭得比你还大声,或者逃之夭夭。

    这种问题,常常发生。

    床是一块独立的国土,在床上我们画地为王。床是一个绝对自由的空间,当你从一个学生变成社会人之后,便越发明白,床不只是生存之必需品,它更是人性尊严的保留地。

    上床,睡觉或做爱,是必然的两件事。有趣的是,睡觉和做爱,从二十岁开始,男人和女人便有不同的消长。

    二十岁的男人可以在床上精力充沛地需索无度。翻云覆雨;二十岁的女人却害怕和男人上床之后,肉欲取代纯洁的爱情,从此再也没有花月良宵中眉来眼去的默默情愫,只有阴暗小室里热汗淋漓的男欢女爱。

    二十出头还在谈恋爱的女人普遍都有一种很传统的恐惧:我跟他上床之后,他会不会就不要我?爱是情操,而性是禁忌,对未婚女子来说,大多泾渭分明。

    二十岁的男人脑袋里绝不存在这种二分法。性主宰他们的神经(生理学上男性本能如此),如果不必担心负不负责任的问题,他顾虑的是:如果我跟她上床,是不是将来一定非得要娶她?

    年龄渐长,两性对床的取向一定有转移。性对女人而言是一种不释放就不如何,一释放就不得了的东西,一旦知其滋味,脑海里的性爱二分法自然混灭。若说三十岁到四十岁的女人处在如狼似虎之年,渐渐接近三十岁的女人则已逐渐由乖巧的猫变成狡狯的狐狸,上床不能再拒绝做爱这个意义。

    男人则否,当繁忙公务缠身,当成家立业一肩两挑,当少年血气渐渐转为平和,他们想到“上床”这个字眼,越来越希望是好好睡一觉,不要失眠。越迈向成功的男人越是如此。

    我的一个女朋友在二十六岁之后便开始急于把自己嫁出去,而在二十八岁时她如愿以偿。她和大她十岁的现任异国丈夫相逢于尼泊尔的湖心旅馆,午餐时两人同桌对吃牛排,晚餐时分便在床上度过,再经过一年的相互探视与鱼雁往返,她终于嫁作洋人妇,目前婚姻幸福、家庭美满、儿女成双。

    提起她追求婚姻之成功,她私下得意地强调“上床之必需”:“如果不是我和他见面的第一天就上了床,他可能第二天就不记得我是谁。”

    不过,这种有点“惊世骇俗”的言论,可不能在把上床视为道德事件的人面前播放,其实现在很多人还是将做爱一事看成“不可说,说了便错”,一不小心便会被攻击为荡妇淫娃。虽然很多人“静静吃三碗公”。

    其实很多人是‘行为开放,观念保守”。

    她的经验或许可以解释俗语所谓“女追男,隔层纱”,不过这种以性为婚姻手段,并不足取。

    我想当女人不再把上床当做“引君入瓮”的手段,而能够冷暖自知且爱其所爱时,女人才算真正成熟,真切知道上床之必要的真理。

    女人的进化,上床的自决权很重要。

    有个女作家曾说,她虽然谈过很多次恋爱,但对于上床一事可不能乱来,要按“步骤”,每一次恋爱,都要从脸红心跳开始,酝酿一段时间,待双方感觉对了,才有上床之可能。

    先有爱,才有性,当然最理想。

    从爱到性,自然而然,是每个女人的渴望。但在决定和一个人谈恋爱时,女人最好先想清楚自己的“床上观”——如果有一天……你将如何反应?

    先有成竹在胸,不要到那天才千回百转、半推半就,或意乱情迷下忘了自己的意见为何。

    先打定主意,才不会跟不该上床的人上床,或不该上床的时候上床。

    不要以为“吃亏”就是“占便宜”,和他上床,他一定会娶你,没人规定一定是这样。

    大家心甘情愿,男女才能真正说平等。(注意:我可不是说,因为提倡男女平等,所以你可以主动问他要不要上床。可别做错误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