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失去未必是苦

    得到才快乐,失去一定痛苦吗?

    说说我的大哥大吧。

    一年前,因为有朋友抗议,找不到你,所以我为自己买了一部移动电话。

    你必须承认现代科技的方便与伟大。有一部移动电话的好处如下:


    塞车时间,可利用空当交代重要事情。

    迟到时,可交代自己行踪何处。

    不必掏零钱,也不必苦等别人用公共电话。

    有急事,随传随呼。

    可以感觉自己是个台北都会的重要人物,至少,有小闲钱付昂贵的通话费。

    刚开始,我对它心满意足。它进入我的日常生活,成为一种贴身的重要物。我逐渐习惯它不时在背包里发出清脆的铃声;习惯在晚上睡觉前将它先安置在它的充电床铺,早晨醒来,先将它放进背包中;坐在餐厅里,习惯地不时观看它的收讯能力是否够清晰。

    是的,我将它驯养了。

    同时,我也被它驯养(根据心理学的说法,你可以称它为制约反应)。

    驯养,是修伯里在《小王子》书里的说辞。

    小狐狸说,你可以驯养我。

    什么是驯养呢?小王子问。

    驯养是,如果你已习惯于看见我,当有一天,我没有在你习惯的时间及习惯的地点出现,你就会感到空虚、寂寞,或少了什么。

    驯养是安全感的父亲,也是失落感的母亲。爱情是一种驯养关系,家庭也是,工作也是,我的大哥大和我之间的关系也是。

    所有的关系都是。

    不久前,我因为一句戏言,把大哥大卖给一个更需要它的人。

    第一日,若有所失,想赎它回来。

    第二日,恍惚听见它在背包里发出抗议的响声。……事到如今,我发现无胜于有,有不如无。好处如下:

    塞车时间,大可平心静气冥想。

    迟到时,只消嬉皮笑脸解释。

    不必担心忘了充电以致朋友白打了电话。

    坦坦荡荡到餐厅地下室吃饭,不用顾虑坐处的收讯能力足不足。

    可以不必付昂贵电话费。

    可以不让别人随传随呼是一种幸福。

    不用歇斯底里地察看自己的行动电话是否响了。背包也轻了许多。情绪上,我得到一种释放。

    隐隐约约体会到,什么是“无为有处有还无”。人生事事莫不如斯,有的时候,牵肠挂肚;没有时,其实只不过忧惶一时,忍过那一时,心里的风浪平息,换一份自由自在。开心开怀。

    特别是爱情。

    有的时候,患得患失;没有的时候,怅然若失。

    我看过许多“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的例子。少年读《红楼梦》时,曾经为宝玉在黛玉死后仍浑浑噩噩过了一段繁华岁月所不齿,过了这么几年,反而能领悟他大哭之后,发现“锦绣丛中,万绿世界”一点也没变的心清。

    说不定心中少了一份窒碍呢。多事多心的林姑娘,固然有她可爱的一面,但多情多愁,何尝不是一颗千斤重的石头?守着她的泪,他一辈子不能求解脱。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无还。原来如此。

    下一个刽夫手是你?

    你可能成为“刽夫手”吗?

    最近发生的几个血淋淋的案件,无疑为现代男女之间投下了好几颗炸弹:在美国维吉尼亚州的蒙那塞斯市,发生了罗瑞娜的阉夫案;在岛内,也发生了邓如雯的杀夫案。这些案件,听得令人毛骨悚然——看热闹的看热闹。谈法律的看门道,讨论之余,大部分的人可能太把问题胶着于男女之间,只看见压迫者与被压迫者、加害者与被加害者的关系,而忘了反省我们的婚姻观念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从婚姻述思谈起,我们必须提及研究美国婚姻问题达二十五年的心理治疗师——阿诺·拉查若斯博士所提及的“婚姻述思”。他曾提及二十四个影响婚姻的错误观念,在婚姻心理学上堪称一大贡献。这二十四个迷思虽然是从美国的婚姻实例归纳出来的,但有些概念恐怕是“放诸四海皆准”的,因此我们不妨从他的重要观点加上台湾式案例谈这些杀夫或阉夫的问题。我们可以看见三个女性的迷思。

    迷思1:婚姻可以实现所有的梦想

    在电视转播上,楚楚可怜的罗瑞娜叙说她和约翰韦恩·巴比特认识的经过。他们是在海军陆战基地的酒吧认识的,约会了一年多,十九岁时,风度翩翩的巴比特在她母亲面前向她求婚,罗瑞娜以为她从此有了美满的归宿。

    这是一个很通俗的“王子与公主快快乐乐过日子”的典型故事。巴比特与罗瑞娜,男的英俊,女的貌美,两人都年轻,罗瑞娜且符合童话中的公主原型——她出身于保守的天主教家庭,家庭中重视礼教,绝对禁止婚前性行为以及离婚。我们几乎可以断定,巴比特是罗瑞娜的第一个男人。当公主遇到白马王子,她对未来的婚姻充满了期待。

    没想到,她的梦中情人在结婚不久后却露出狰狞的面目,她忍受着他的种种不忠与暴力行为,而她的“家教”又使她努力地维持这本来预期“百分之百’完美的婚姻,罗瑞娜的失望是不可言喻的。丈夫不时对她拳打脚踢,喜欢以强暴的方式和她做爱,两人的婚姻关系已经恶劣到无以复加,可是当巴比特有意离婚时,罗瑞娜还是拒绝了!为什么?

    迷思2:不快乐的婚姻胜过离婚

    两人在阉夫案发生的前一年的十一月,曾因罗瑞娜控告丈夫强暴上了法庭,并由同一个检察官审理案件,以判决无罪定案。但两人在这事件后仍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过着“好分不如赖活”的日子长达七个月之久。然后那备受争议的一夜来临了,巴比特酒醉带着朋友回家,躺在床上,不知不觉间,一阵痛苦和痉挛唤醒了他。罗瑞娜一刀割下巴比特的生殖器,带着那东西仓皇逃逸,车子开过了蒙那塞斯的市界标志后,她“找了一块没有野狗踪迹”的空地,将巴比特的老二丢弃。

    有趣的是巴比特按捺剧痛唤醒在家做客的朋友,朋友们竟然能及时外出找到属于他的宝贝,让医生缝了九个小时把它物归原主。这些朋友的眼睛(或第六感)真是有如神助,否则,巴比特的性功能就无力回天!

    罗瑞娜是因为“不堪同居之虐待”而阉夫的吗?恐怕不尽然。当然罗瑞娜的律师找到有力的脱罪理由是她因不能忍受“性虐待”,愤而爆发“无法抗拒之冲动”,所以一气之下把老公阉了。但医师的检验却不全然如此。检察官指出罗瑞娜是因“数种心理状态”而受苦;巴比特的律师所引用的理由则是:罗瑞娜的挥刀出于报复心理——之前巴比特已向她要求离婚——罗瑞娜曾告诉友人:“如果我不能拥有他,别人也休想!”

    尽管陪审团不采纳“报复”的说法,因而广受同情的罗瑞娜获判无罪,但“报复”心理却是这一类婚姻案件中不可或缺的因素。

    每一个传统的社会加诸两性之间的强烈道德观,至今其实还根深蒂固——任何人在觉得情感被辜负时,很少能有“好聚好散”的心理。因为这种心理通常被泛道德观讥为不负责任。报复心理很容易出现于感情事件或婚姻事件中比较“吃亏”的那一方。当然,在目前的社会结构上这一方通常是女方。

    (有个朋友打趣道,通常婚前是男方,诸如“兵变”时带枪出营来杀人的;而婚后是女方……例子太多,不胜枚举,常见的有社会版中带孩子开瓦斯或喝农药自杀的女人。)

    “美国人在处理阉割事件时未免太小题大做。”我的一个律师朋友说。事实上,十年来,他和他的律师同僚就处理过几件类似的阉割例子。有个少妇把丈夫的老二绑上电线电焦,有个香港妇人让它随着马桶冲走……“真是少见多怪!”这些阉割案的发生,婚姻暴力所占的因素并未大于丈夫的与人有染。是的,那是报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也许连瓦也是要碎的——的报复!

    巴比特算是这些案例中较幸运的。他接回了他的老二,而且还可以四处参加剪彩和脱口秀赚钱!

    在婚姻中,我们大部分的现代人害怕承认失败。据这位阿诺·拉查若斯博士的观察指出,因为承认失败可能导致我们联想到自我人格的破产。就家庭主妇来说,她们更不愿面对离婚的打击,会试图以各种不理性的方式去挽救或“报复”婚姻。阉夫和杀夫只是在忍无可忍下的一种出气行为而已。

    有这种勇气的人似乎很多。今年年初,有个自称厄瓜多尔女权运动协会的人打电话给法新社,扬言要是罗瑞娜被判刑,她们就要阉割一百个美国男人以为报复!借罗瑞娜酒杯,浇自己块垒的女性并不少,但这种愤怒或迁怒对于现实状态却是无益的。这不是一个单纯的女权问题,这是广存现代男人心理之间的“被遗弃”、“被迫害”心理,一种心理平衡失调的问题。

    看热闹之余,如果我们正视自己内心深处的问题,说不定我们会发现,我们内心也纠结着同样的“阉夫”种子,只是它们还未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