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晚上

我听见“嘶嘶”声。一道光亮闪过,我意识到那是倾盆而下的暴雨。屋外一片黝黑,风暴与闪电正在肆虐。我不记得天色是什么时候暗下来的。头上的剧痛让我醒了过来,一颗心悬到了嗓子眼。我躺在地板上,在厨房里。我费力抬起头,用手肘支着起身。他正坐在餐桌边审视窗外的暴风雨,手中摆弄着一瓶啤酒。

“我该怎么办呢,小瑞?”发现我抬起头,他开口问道,“我已经在这里呆坐了……半个小时左右吧,一直在问自己这个问题:我该拿你怎么办?你还给我留有退路吗?”他喝下一大口酒,若有所思地注视着我。我背靠餐具柜坐起来,感觉头晕目眩,简直忍不住要吐。我紧咬嘴唇,将指甲掐进了掌心——现在可不能晕过去,我可绝不能退缩。再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我明白。安娜不会打电话报警;她才不会为了我将她的宝贝女儿置于危险之中。

“你总得承认吧,”汤姆说,“祸是你自己招来的。想想看:如果你不来招惹我们,你就不会落到这种下场,我也不会落到这种下场。大家都会好端端的。如果那天晚上你没有来,如果安娜不是因为在火车站见到你后奔回家来,我说不定能把梅根的事情摆平呢。那我就不会……气得七窍生烟,就不会发脾气,就不会下手伤梅根。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我感觉一声抽噎涌上喉头,但我把它咽了下去。他在耍花招——这正是他惯用的手段。他一向精于此道,让我感觉事事都是我的错,让我感觉自己分文不值。

他喝光啤酒,把空瓶从桌子上滚远,伤感地摇摇头,走到我身旁伸出一只手。“来吧,”他说,“抓住我的手。来吧,瑞秋,起来。”

我任由他把我拽起来。我背对着厨房台面,他则面对我站着,腰紧贴着我的腰。他抬手抹去我脸上的眼泪。“我该拿你怎么办呢,小瑞?你觉得我该怎么做?”

“你什么也不用做。”我竭力挤出笑容,“你知道我爱你,我依然爱你。你知道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我怎么会那么对待你呢?”

他露出了笑容——他那明媚、动人的笑容一度让我心神荡漾,而我忍不住抽噎起来。简直难以置信,我们竟沦落到了如此境地。我这辈子最刻骨的幸福——与汤姆双宿双栖的日子,竟是一段海市蜃楼。

他任由我哭了片刻,可惜终究不耐烦起来:明媚的微笑不见了踪影,他的唇边噙着一抹冷笑。

“拜托,小瑞,适可而止。”他说,“别再哭哭啼啼的。”他后退几步,从餐桌的纸巾盒里抽出几张纸巾。“自己擤擤鼻子。”他下令道,我则乖乖照办。

他用面带不屑的神色仔细审视着我。“我们去湖边那天,你以为机会来了,对不对?”他放声笑起来,“我没说错,对不对?瞧你望着我那副模样,眼泪汪汪、满脸哀求……我说什么你都会照办,对吧?你也太容易得手了。”我紧紧地咬住嘴唇,他向我迈近几步,“你活像那种一辈子受尽欺凌的丧家犬,死皮赖脸却还没人想要。你对它们踢了又踢,结果人家还是摇着尾巴跑回来巴结你,一心盼着这次会有所不同——这次它们总算拍对了马屁,会得到你的爱。你就是那副德性,对吧,瑞秋?”他说着搂住我的腰,用嘴覆上我的唇。我任由他伸舌探进唇间,又挺身贴住他的下身。我能感觉到他起了生理反应。

不知道这栋房子里的家什是否还跟以前所在的位置一样。我不知道安娜是否重新摆放过餐具柜,将意面换了个罐子,将磅秤从左下角换到了右下角。我不知道。在把手伸进身后的抽屉时,我一心只盼她没有动过它们。

“也许你没说错,”吻毕我说道。我冲他抬起面孔:“如果那天晚上我没有到布伦海姆路来,梅根也许还活着。”

他点点头,我的右手却适时挨上了一件熟悉的东西。我微笑着贴近汤姆,贴得越来越近,左手蛇一般圈住他的腰。我贴在他的耳边低语:“但既然是你砸碎了她的头,难道你真心认为该怪到我头上吗?”他闻言猛然抽身,我趁机一个箭步向前冲,拼命将他撞了个趔趄,他踉踉跄跄退到厨房台面旁边。我抬脚用尽全身力气狠狠踹在他脚上,等他负痛弯腰时一把攥住他脑后的头发往前拽,抬起膝盖向他的脸磕去。他痛呼一声,我似乎感觉到软骨应声而碎。我把他推到地上,从餐桌上抓起钥匙。他还没有站起身,我已经奔出了玻璃落地门。

我直奔栅栏而去,可惜在泥地上滑了一跤,他在我奔到栅栏之前追上了我,攥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回拽,一边狠狠挠我的脸一边喷着满嘴血沫骂我:“你这个蠢婊子,你就不能滚远点儿吗?你就不能不招惹我吗?”我再次从他手上挣脱,可惜眼前竟无路可逃:掉头穿过屋子是跑不掉的,我也绝不可能成功地翻过栅栏。我放声呼救,可惜“隆隆”雷雨交织着渐渐驶近的火车车声,没有人能听见我的声音。我向花园深处奔去,奔向铁轨。死路一条。一年前或一年多以前,我正是站在此处,怀中搂着他的宝宝。我转身背对栅栏,眼睁睁望着他迈着大步向我走来。他伸出胳膊抹抹嘴,往地上吐了一口血沫。我能感觉栅栏后的铁轨正在不停震颤——火车已经逼近了我们,发出刺耳的轰鸣。汤姆的嘴唇正在翕动,他在对我说些什么,但我听不见。我望着他向我走来,我凝望着他;我纹丝不动,直到他几乎贴近身旁才猛地挥起手臂。我狠狠地将毒蛇般的瓶塞钻扎进了他的脖子。

他瞪大双眼,无声无息地倒了下去。他抬手捂住咽喉,眼神落在我身上,看上去似乎在哭。我盯着他,直到再也看不下去,于是转过了身。火车正从旁驶过,我能透过灯火通明的车窗望见一张张面孔,望见埋头读书或查手机的人——旅客们正在归家的路上,个个感觉暖意融融,安全无虞。

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

早上

你分明能感觉到:火车停在那盏红灯前的一瞬间,车上的气氛波动起来,好似电灯发出蜂鸣。眼下我已不再是唯一一个朝窗外张望的人;当然,朝窗外张望的人从来不止我一个。恐怕所有人都会打量车窗外掠过的栋栋房屋,只不过我们眼中所见各有不同。至于此刻,其他人眼中所见则是一个样,有时候你可以听到人们议论纷纷。

“在那儿,就是那栋房子。不,不,左边那栋……在那里,栅栏旁边有玫瑰的那家,那就是案发现场。”15号与23号,两栋闲置的空宅。看上去不像凶宅,百叶窗与门都开着,我知道那是因为有人正在看房——目前15号与23号待售,但恐怕要花一段时间才能找到正经买家。依我猜,被房地产经纪人领着看房的多半是些凑热闹的好事者,巴不得亲眼瞧瞧他倒下的地点,瞧瞧被他的鲜血渗透的土地。

想到看热闹的人们踏遍那栋房子,我便感觉心中隐痛,毕竟它曾一度寄托着我的希冀。我竭力不去想之后发生的风波,不去想那个夜晚。我竭尽全力,可惜没有成功。

我与安娜并肩坐在沙发上,身上沾满他的血。一前一后两任妻子等待着救护车。是安娜打的电话:她报了警,料理了一切。救护人员赶到时,对汤姆来说为时已晚,紧随其后的是身穿便装的警员,接着便是办案侦探莱丽与加斯基尔。见到眼前的景象,他们双双惊得合不拢嘴。他们问了些问题,但我无法听清。我几乎动弹不得,无法呼吸。安娜冷静笃定地开了口。

“是自卫。”她告诉警方,“从头到尾我都透过窗户亲眼目睹。他拿着瓶塞钻追她,想要她的命。她别无选择。我努力……”这是整段话中安娜唯一一次没有接上,唯一一次抽噎,“我努力……止血,但止不住。我止不住血。”

一名身穿便装的警员抱上伊薇(宝宝自始至终奇迹般地睡得香甜),我们全都被带到了警局。安娜与我被分别安置在不同房间里接受问询,可惜问的问题我通通不记得。我尽力集中心神回答,几乎连话也说不出来。我告诉警方,他对我动手,用酒瓶砸我;我说他手持瓶塞钻追我,我从他手中夺过凶器自卫。警方为我验了伤:头部、手部、指甲。

“不太像自卫造成的伤口。”莱丽狐疑地说。侦探们撇下我出了屋,一位身穿便服的警察(很久前曾到阿什伯里凯茜那间公寓来问询、脖子上长粉刺的那位)站在门口,不肯正视我的目光。过了片刻,莱丽回屋了。“沃森太太给你做了证,瑞秋,”她说,“你可以离开了。”她也不肯抬眼正视我的目光。一名身穿便装的警员把我带到医院缝合了头上的伤口。报纸随即登载了许多关于汤姆的爆料。于是我发现他从未在军队待过;他试图参军,但两次被拒。关于他父亲的说法也是个谎言,汤姆把事实颠倒了。他将父母的积蓄挥霍一空,他的父母原谅了他,但当他父亲不肯抵押房产借钱给他时,汤姆却与父母一刀两断。他无时不撒谎,无事不撒谎,即使毫无必要,毫无意义。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初斯科特谈起梅根时称“我甚至不知道她究竟是谁”,而我恰有这种感觉。汤姆的一生由谎言编织而成,彻头彻尾或半真半假的瞎话粉饰出一个更完美、更强大、更有趣的形象。而我竟然照单全收,拜倒在谎言之下。安娜也一样;我们曾经爱过他。我不知道我们是否会爱那个外强中干、缺点多多、毫无掩饰的版本;我想我会。我原本会原谅他的过与失;我自己不就劣迹斑斑吗?

晚上

我在诺福克海岸某小镇的一家酒店里。明天我会前往北方,也许去爱丁堡,也许更远些;我还没有打定主意,我只想走得够远。我手里有点儿钱:我妈妈得知发生的一切后便慷慨解囊。因此我无须担心费用,至少这一阵子不用担心。

今天下午,我租了一辆车驶到霍克汉姆。葬着梅根骨灰的那个小村外有一间教堂,而梅根就葬在她女儿莉比的遗骨旁。我是从报上读到的,由于说不清是不是梅根害死了女儿,她下葬的地点还颇有争议,但好歹办成了,现在看来顺理成章。无论犯了什么错,梅根受的罚已经够重。

我抵达时忽然下起了雨,周围空无一人,但我依然泊好车走进墓地,在最远的角落里发现了她的坟。它几乎被一排冷杉挡住;除非特意去找,否则你永远不会发现她的所在。墓碑上写着她的名字和生卒年月,既没有情意绵绵的追忆,也没有“爱妻”、“爱女”、“慈母”一类的称谓。她的孩子的墓碑上只有一个词:莉比。话说回来,至少眼下梅根有了正经的墓碑,不再孤零零躺在铁轨旁的荒郊野外。

雨越下越急,我穿过教堂墓地往回走,望见一名男子站在教堂门口。有那么片刻,我以为那是斯科特。我的心悬到了嗓子眼,不禁擦干眼前的雨水再凝神打量,却发现那是一位牧师。他抬手跟我打了个招呼。我小跑回到车上,没来由地感觉后背生寒。我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斯科特时闹得多凶,想起他沦落到疑神疑鬼、几近疯狂的境地。他将永无宁日。难道不是吗?我回想昔日的他,回想我想象中那对璧人的模样,感慨万千。

我给斯科特发了封电邮,为我撒的谎道歉。我原本也想为汤姆的事道个歉,因为我本该有所察觉。如果这些年没有酗酒,我会察觉到真相吗?也许我也将永无宁日。

他没有回复我,我原本也不指望他会回。

随后我驱车来到酒店入住,为了不让自己打酒店那家酒吧的主意(要是能端杯酒到酒店那家舒舒服服、灯光朦胧的酒吧找张真皮扶手椅坐一坐,那该是何等美事),我又出门准备去港口散散步。

我简直想象得出半杯酒落肚后那飘飘欲仙的滋味。不,得把这种歪脑筋抛到九霄云外。我算了算自己已经戒酒了多久:二十天。如果算上今天,那就是整整二十一天,恰好三周。多年以来,我第一次这么久滴酒不沾。

怪得很,最后一杯酒倒是凯茜给我的。当警察把身上染血、脸上却无一丝血色的我带回家里,又跟凯茜转述了案发经过,她便从自己的房间取来一瓶“杰克·丹尼”威士忌,为我们各自倒上了一大杯。她哭个不停,口口声声说很抱歉,仿佛那多多少少是她的错。我喝光那杯威士忌又立刻吐个精光,自此之后便再也没有碰过酒,虽然那拦不住我心痒痒。

到达港口后,我左拐向海滩走去。如果乐意的话,我可以沿着这段沙滩一路走回霍克汉姆。此时天色已暗,海边寒气入骨,但我继续往前走。我想走到精疲力竭,走到累得无法思考,也许那时我就能沉入梦乡。

海滩上人迹寥寥又冷得要命,我不得不咬紧牙关免得它“咔咔”发抖。我疾步走过碎石滩,经过一栋栋海滨小屋。那些小屋白天看起来颇为宜人,眼下却透着几分阴森,仿佛一个个藏污纳垢之处。风势越来越猛,小屋仿佛重获了生机,只听见木板在不停“吱嘎”作响,而海上传来的波涛声隐隐裹挟着某种耳语般的动静:有人正在逼近。有什么正在逼近。

我掉头撒腿狂奔。

我清楚周围并没有什么不测,只是自己捕风捉影,可惜恐惧好似潮水般席卷了我。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一直跑回港口明亮的路灯下。

回到酒店房间后,我坐在床上将手塞到身下,直到双手不再颤抖。我打开小冰箱取出瓶装水、夏威夷果,没有理睬葡萄酒和小瓶装杜松子酒,尽管它们会让我安睡,会让我陷入温暖怡然的无知无觉中,会让我片刻忘却那一幕——忘掉当我转身眼见他断气时,他脸上是什么神情。

火车已经驶过。我听见身后传来声响,见到安娜出了屋。她快步向我们走来,走到他身旁,然后双膝着地跪下,伸出双手搁上他的咽喉。

他的脸上满是震惊与心碎的神色。我想开口对她说,“没用的,你现在已经救不了他了”,但接着我便回过了神:她并不是在止血,她是在收尾。她一边将瓶塞钻扎进他的咽喉,一寸又一寸,一边对他轻声细语,那般婉转,那般温柔。我听不清楚她在说些什么。

最后一次见她是在警局录口供。我跟她分别被带去不同房间,但就在动身离开的时候,她碰了碰我的胳膊。“好自为之,瑞秋。”她说。不知为何,她的话听上去像是一种警告: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我们的证词将我们永远绑在了一起——证词中说,我别无退路,只能持械扎进他的脖子,而安娜竭尽全力想要救他的命。

我关灯上了床。我难以入眠,但我必须放手一试。依我猜,噩梦终将远去,我将不再一遍一遍又一遍在脑海中重演当初的场景,但此刻我却心知,眼前将是一个漫漫长夜。明天还得早起呢,我要去赶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