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秋,2013年7月5日,星期五早上

我感觉精疲力竭,睡意让我昏昏沉沉——喝酒的时候,我几乎不睡。有那么一两个小时我人事不省,接着又醒了过来。恐惧让我反胃,我自己也让我反胃。如果哪天没有贪杯,当晚我就会一觉昏睡过去,睡得不省人事,次日早晨也醒不过来,睡意会一直缠着我,有时会缠上一整天。

今天车厢里只有寥寥几个乘客,没有人坐在我的邻座,也没有人打量我,因此我把头搁在车窗上,闭上了眼睛。“吱嘎”的刹车声吵醒了我。火车已经驶到了信号灯前方。如此清晨,如此初夏,阳光直直地照耀着轨道旁房屋的背部,一户户人家沐浴在朝阳之中。坐在餐桌旁,对面坐着汤姆,我几乎可以感觉到阳光暖暖地拂着我的脸颊和双臂。我把一双赤脚搁在他的脚上,因为他的脚总比我的脚暖和许多;我的眼神落在报纸上。我能察觉到他对我微笑,脸上不禁泛起了红晕——当他用那副模样凝望我时,我总会有点儿羞涩。

我用力眨眨眼睛,汤姆不见了。火车还停在信号灯前。我遥遥望见杰丝待在她家的花园中,身后有个男人正迈步出屋,手里端着什么饮料:也许是杯咖啡吧。我打量着这个男子,猛然悟到对方并非杰森。此人的身材更修长更高,肤色也更深。他是杰森家的朋友吧,或者是杰丝或杰森的兄弟。他弯腰将咖啡杯放在庭院的金属桌上。是个从澳大利亚来的表兄吧,要住上几周;不然就是杰森最铁的密友,在那对金童玉女的婚礼上当过伴郎。这时杰丝迈步向他走去,伸手搂住他的腰。她吻了他,吻得那么久,那么深。火车又开了。

我简直难以置信。我拼命喘着气——我才发现刚才自己一直屏着呼吸。杰丝为什么要偷情?杰森爱她,我看得出来,他们过得很幸福。我不相信她会背着杰森出轨,他不该落到这种下场。我真的深感失望,感觉仿佛是自己遭遇了劈腿。一种熟悉的灼痛在我胸中熊熊燃起——曾经一度,我有过这种感受。当然,当时的痛更猛、更深,我永远记得那种刺心的痛,没有人会忘记那种痛。

如今似乎所有人都是用电子方式抓到出轨方的马脚,我也不例外。罪魁祸首有时是条短信,或者语音消息,我遇到的则是一封电邮,那玩意儿堪称当今社会的劈腿明证,正如昔日“衣领上的口红印”。当时事出意外,真的,我并不是在监视汤姆。我原本应该离汤姆的电脑远一些,因为他担心我会误删重要资料,或者点击不该点击的东西,害电脑惹上病毒或木马之类。

“技术还真不是你的强项,对吧,小瑞?”某次我误删了汤姆电子邮件通讯录里的所有联系人,他如此说道。所以我本来不该去碰他的电脑,但我明明是好意嘛,当时我正努力将功补过,谁让我之前有点儿任性,有点儿怨妇呢。我正在为结婚四周年制订度假计划,准备出门旅行一次,重温昔日缠绵。我希望给汤姆一个惊喜,因此只能偷偷查一查他的工作日程,没办法。我不是在监视汤姆,不是在查他的蛛丝马迹,我还没有那么鬼迷心窍。我可不愿意沦落成那种疑神疑鬼的太太,非要翻遍自己丈夫的口袋。某次汤姆冲澡时我接了他的电话,结果他相当生气,怪我不信任他。他似乎很伤心,我则感觉糟透了。

我得查查汤姆的工作安排,他的笔记本电脑又没有关,因为他开会快迟到了。时机十全十美,于是我查了一下他的日程表,记下了几个日期。当关闭日程表所在的浏览器窗口时,我却一眼看见了汤姆的电邮账户。电子邮箱已经登录,就那么大剌剌地显示着。收件箱中最新的一封信来自[email protected]。我点击打开:XXXXX。就这样,信里只有一串X。刚开始我以为是封垃圾邮件,后来才回过了神:那串“X”意味着吻。

该邮件回复的是汤姆在几小时前发送的一封信。汤姆发信时7点刚过,我还在我们的床上沉睡。

昨晚入睡时我对你魂牵梦萦,梦中吻你的唇、你的胸、你的私处。今早醒来满脑子全是你的倩影,不顾一切想要一亲芳泽。别指望我保持理智,在你身边我怎能做到?

我一封接一封读完他写给对方的电邮:一共有几十封,藏在一个标为“管理员”的文件夹里。我发现对方名叫安娜·博伊德,而我的丈夫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他时常向她倾吐爱意;他告诉她,以前他从未有过这般心动,他朝思暮想盼着与她厮守,用不了多久他们就可以双宿双飞。

当时我的感受无法言表,此时此刻,坐在火车上,我仍感觉怒不可遏,指甲掐进了手掌,泪水刺痛了眼眶。一股熊熊的怒火在胸中燃起,我感觉有人从我身边夺走了某件宝物。杰丝怎么可以偷腥呢?她怎么可以这么做?她是哪根筋搭错了?瞧瞧他们两人是何等幸福,简直是人间天堂!我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人随心而为,轻轻松松地把他们造成的伤害抛到脑后。究竟谁在标榜“随心所欲”是件妙事?“随心所欲”是百分百的利己主义,一种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自私。仇恨的狂潮顿时席卷了我。如果此刻让我见到杰丝,我会一口啐在她脸上,我会把她的眼珠挖出来。

晚上火车出了点儿问题。17点56分开往斯托克的快车取消了,于是搭乘该火车的旅客一股脑儿涌上了我搭的那一列。算我走运,总算还有个座位,可惜不靠窗,倒是挨着过道,人们鱼贯而入,挤着我的肩膀和膝盖。我恨不得挤回去,起身推他们几把。天气越来越热,呼吸仿佛隔着一层面具。火车的车窗已经全部敞开,但尽管火车在向前行驶,车厢里却感觉密不透风,活像个关紧的铁盒子。我喘不上气,感觉恶心欲吐,脑子里还一遍遍闪现着今天早晨在咖啡店里的遭遇,一次次觉得自己依然身处其中,一次次望见那些人脸上的神情。

都怪杰丝。今天早上,我一心想着杰丝和杰森,想着她的作为和他的感受,想着杰森发现时该如何收场:等到得知真相的时候,他的世界会跟我一样瞬间支离破碎吧。我呆呆地往前走,不知不觉中进了一家咖啡店——亨廷顿·惠特列公司的员工都爱光顾这里。进门后我才一眼望见那帮人,可惜转身已经来不及了;他们纷纷望着我,先瞪大了眼睛,随后才回过神露出笑容。尴尬不已的三个家伙——马丁·迈尔斯、萨莎和哈莉特招招手让我过去。

“瑞秋!”马丁说着张开双臂,给了我一个拥抱。我没料到他会有这招,结果我的手还夹在两个人中间,放在哪里都不是。萨莎和哈莉特嘴角带笑,迟疑地向我抛飞吻,尽力保持着距离。“你到这里来干什么?”马丁问道。

过了很久,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我低着头,感觉自己涨红了脸颊,却发觉这样更加尴尬。于是我挤出笑,说道:“面试,来面试。”

“噢。”马丁满脸都是藏不住的讶异,萨莎和哈莉特则点点头,露出了微笑。“是哪家公司?”

哪家公关公司的名字我都记不起来,一家也没有。我也记不起任何一家房地产公司,更别提其中哪家真有可能在招人。我只是站在原地,用食指摸着下唇,不停摇着头。马丁终于开口了:“纯属机密,是吧?有些公司就是这么怪,对吧?如果合同还没有签好,一切还没有落定,人家就死活也不乐意让你透露一点儿风声。”真瞎扯——他心里明白得很,他是为了给我找个台阶下。可惜没有人买账,但所有人都假装附和,一起点点头。哈莉特和萨莎的目光越过我落到了咖啡馆门口:她们俩替我难为情,恨不得赶紧闪人呢。

“我得去买咖啡啦。”我说,“迟到就惨啦。”马丁伸手搭上我的前臂,说:“很高兴见到你,瑞秋。”他那同情的神色几乎溢于言表。直到一两年前,我还从未发觉被人同情是多么羞耻的事情。

我本来打算去西奥博尔德路的霍本图书馆,但却转头去了摄政公园,一直走到公园深处毗邻动物园的地方。我坐到一棵西卡摩槭树的树荫下,寻思着如何打发时光,又反复重温着咖啡厅里的遭遇,想起马丁跟我道别时的表情。

手机铃声响起时,我在公园里待了还不到半个小时。来电人又是汤姆,是从家里打来的。我竭力想象他待在我们那间阳光明媚的客厅中,傍着笔记本电脑工作,可惜想象中的美景毁在了汤姆新娶的太太身上:安娜的身影会出现在那幅景象中,要么泡茶,要么喂宝宝,她的影子会从汤姆的身上掠过。于是我任由电话转到了语音信箱,把手机放回手袋,尽力不去理睬它。我不想再听了,今天不行;今天已经够糟糕了,可眼下还没到上午10点半呢。我足足撑了大约三分钟,才掏出手机拨通语音信箱。我硬着头皮,只等汤姆的声音像尖刀般扎上我的心:那声音一度对我说着甜言蜜语,而现在却一味刻薄我、威胁我、同情我。但来电人并不是汤姆。

“瑞秋,我是安娜。”对方说。

我挂断了电话。我顿时喘不过气来,一时间思绪万千,浑身发麻,于是起身到蒂奇菲尔德街角的小店买了四罐“金汤力”,再重新回到公园。我打开一罐一口气喝光,又开了第二罐酒,转身背对着公园小径,免得望见跑步的人们、推童车的妈妈和游客。如果看不见他们,我就可以像个孩子一样装作他们看不见我。我又拨通了语音信箱。“瑞秋,我是安娜。”对方顿了好一会儿,“我必须跟你聊聊,关于你打的那些电话。”安娜又顿了好一会儿——她正一边跟我讲话,一边在忙别的事呢。忙碌的太太、妈妈们都这么干,做清洁啦,洗衣服啦。“嗯,我知道目前你不太好过,”听安娜的口吻,仿佛我的痛苦与她没有丝毫关系,“但你不能一到晚上就给我们打电话。”她的语气斩钉截铁,显得非常困扰,“你打电话吵醒我们已经够糟了,但你还会吵醒伊薇,那可万万不行,目前我们正拼命想让她睡整觉呢。”

“我们正拼命想让她睡整觉。”我们。我们。我们的小家,有着我们的烦恼和惯例。婊子,明明是她鸠占鹊巢,从我手中夺去了一切。她夺去了一切不说,现在居然还打电话告诉我,我的痛苦招惹到了她!

喝完第二罐,我又开了第三罐“金汤力”。酒精只在血液里澎湃了几分钟,我便感觉恶心反胃。喝太猛了,即使对我这样的老手来说也招架不住。必须缓口气,不然要坏事,我会闯些让人后悔不及的祸。我会打电话给安娜,告诉她我不在乎她,不在乎她的家;就算她的宝宝一辈子都睡不上好觉,我也不在乎。我要告诉她,当初汤姆曾用以向她示爱的那句话——“别指望我保持理智”,在我们交往初期,他也曾在一封情书中信誓旦旦地对我说过同样的言语,宣称他的情意天长地久。那句话甚至并非汤姆原创,而是出自亨利·米勒的笔下。安娜拥有的一切都是二手货,我想知道她对此有何感受。我想打电话问她:“安娜,住在我昔日的爱巢,睡在我曾与他共枕多年的那张床上,周围的家什都由我亲手购置,在他曾跟我做爱的餐桌上喂你的孩子,你感觉怎么样?”

他们居然决定住在那所房子里,住在我昔日的家,我至今难以置信。当初汤姆告诉我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深爱那所房子,那是我坚持要买的,即使房子所处的地段不佳,却也没有拦住我。我喜欢铁轨,喜欢遥望火车驶过,喜欢火车的声音:那并非市区快车刺耳的噪音,而是老式车辆惯有的“轰隆隆”声。汤姆告诉我,这种情形长久不了,线路迟早会升级,到时候呼啸而过的就会是快车,但我不信会出这种事。如果付得起,我原本会待在那儿,从汤姆手中买下那所房子。但离婚时我买不起,而且也找不到出手体面的买家,汤姆说他会从我手里买下房子,直到价格合适再出手。但他一直没有等到合适的买家,反而让安娜搬了进去,而她跟我当初一样钟爱那栋房子,于是他们决定留下来。安娜对自己、对他们两人的关系一定很有底气,因为捡别的女人用过的二手货竟然没有让她感到困扰。显而易见,她并没有把我当作强敌。我不由得想起了特德·休斯,他居然让阿希娅·韦威尔搬进他与西尔维娅·普拉斯的爱巢,穿戴普拉斯的服饰,用普拉斯曾经用过的梳子。我想打个电话给安娜,提醒她阿希娅最终自杀身亡,重蹈了西尔维娅的覆辙。

但在“金汤力”和暖阳的抚慰下,我一定睡了过去,一觉惊醒才急吼吼地到处找手袋。还好,手袋没有丢。我感觉身上刺痒,猛然发觉头发、脖子和胸前都爬满了蚂蚁,立刻一跃起身手忙脚乱地拂开蚂蚁。两个在二十码开外踢球的少年驻足遥望,笑得直不起腰。

火车停下了。车厢几乎正对着杰丝和杰森家,可惜我无法越过车厢和轨道看清楚:挡在中间的人太多了。我好奇他们是否在家,好奇杰森是否已经知情,已经弃她而去,还是依然蒙在鼓里过日子,而终有一天,他会发现那全是一场谎言。

2013年7月13日,星期六

早上

无须看表,我也知道眼下是早晨7点45分至8点15分之间,靠的是光亮、窗外街头传来的嘈杂声和凯茜用吸尘器打扫走廊的声音——走廊就在我的房间外。无论刮风下雨,每逢周六,凯茜便会早早起床做清洁。就算是她的生日,就算当天正值末日审判,只要是周六,凯茜都会早起做清洁。她说不做清洁就会全身别扭,无法迎接一个美好的周末,而且打扫房屋是有氧运动,意味着她用不着再去健身。

虽然一大早吸尘器就“嗡嗡”轰鸣,但其实并未吵到我,因为我本来也毫无睡意。我无法在清晨入睡,要熬到中午才能好好打个盹儿。我会冷不丁惊醒,上气不接下气,一颗心怦怦直跳,嘴里发苦——于是我顿时明白:我又醒了。我越想将一切抛到九霄云外,却越加清醒;人生和光亮才不会放过我呢。我躺在床上,听着凯茜手忙脚乱、开开心心地忙活,不由得想起了铁轨旁边的那堆衣服,想起杰丝在晨光中亲吻她的情人。

眼前可是整整一天,一整天无事可做。

我可以去布罗德街的农贸市场逛逛,买点儿鹿肉和培根,把一天花在伺候美食上。

我可以端杯茶去沙发上坐坐,观看电视节目“周六厨房”。

我可以去健身。

我可以重写简历。

我可以等凯茜出门,然后到酒铺买两瓶“长相思”白葡萄酒。

过去我也醒得很早,正赶上8∶04的那趟火车“轰隆隆”

驶过。我睁开眼睛,听着雨点轻敲窗户,感觉到他在身后睡意正浓,身体温暖而坚实。他起床取报纸,我把鸡蛋摊好,我们双双在厨房喝茶,稍后去酒吧吃午餐,随后又双双在电视机前入睡,难分难舍。眼下他的日子应该大不一样了吧,周六再没有了炒鸡蛋和悠然做爱,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欢愉:他与妻子双双围着一个小女孩,而她在咿呀学语。宝宝正是刚开始说话的年纪,满嘴都是“爸爸”“妈妈”之类除了父母没人听得懂的话。

痛楚是如此之猛,如此之深,利刃般扎进了我的心窝。凯茜究竟什么时候才出门?我简直等不及了。

晚上

我要去见杰森。

一整天我都窝在卧室里等凯茜出门,以便喝上一杯。可惜她没有出门,反而稳如泰山地坐在客厅里。熬到黄昏时分,不知道是因为憋闷还是无聊,我终于忍无可忍,告诉凯茜我要出去散散步。我去了主街旁那家毫无特色的大酒吧“韦特谢尔夫”,一口气喝了三大杯葡萄酒,又喝光两杯“杰克·丹尼”威士忌,然后到火车站买了几罐“金汤力”带上车。

我要去见杰森。

我不会去拜访他,不会去敲他家的门,我要做的绝非这种离谱行径。我只想乘着火车驶过杰森家。反正我无事可做,也不想回家,只想见见他,见见他们两个人。

不是个好主意,我知道。

但又有何妨呢?

我要去尤斯顿站,再掉头回来。(我喜欢火车,有什么不妥?火车多棒哪。)

当初生活还未脱轨时,我曾经梦想与汤姆一起搭火车奔赴浪漫之旅(趁结婚五周年之际搭乘卑尔根铁路线,趁他四十岁生日之际搭乘蓝色列车)。

等等,火车快到杰森家了。

光线够亮,但我看不太清楚。(有重影。我眯起一只眼睛。好些了。)看见他们了!那是杰森吗?他们站在露台上。那是他们吗?杰森?杰丝?

凑近点儿吧,谁让我看不清楚呢。我想离他们近些。

不去尤斯顿站了,我要在威特尼站下车。(不能在威特尼站下车,风险太大,万一汤姆或安娜看见我怎么办?)

我要在威特尼站下车。

这不是个好主意。

这主意糟透了。

车厢另一头有一名男子,他的一头金发隐隐泛红,冲着我微微一笑。我想跟他搭讪两句,可惜话到嘴边却不见了踪影,我尝不出那些话是甜还是苦。

他的嘴角是微笑还是嘲弄?我看不出来。

2013年7月14日,星期日

早上

心跳像雷鸣般一下下锤击着耳膜,我感觉口干舌燥,咽口唾沫都难受得很。我翻个身,把脸转向窗外。窗帘已经拉了下来,但隐隐的光依然刺眼。我抬手揉揉眼睛,想要抹去刺痛;我的手指甲真脏啊。

不对劲儿。有那么片刻,我感觉自己在往下坠,仿佛身下的床突然不见了踪影。昨天晚上出事了。我猛吸一口气,飞快地坐起身,一颗心咚咚直跳,耳边嗡嗡作响。

我等着自己回过神来:有时候要过一段时间才行,有时我马上就能记起来,有时则一星半点儿也想不起来。

出过什么事?不妙的祸事?吵过一架吧,还有人大叫大嚷。动手了吗?我说不清楚,我记不起来。当时我去了酒吧,上了火车,到了车站,迈步上了街。布伦海姆路,我去的是布伦海姆路。

恐惧像浪头一样席卷了我。

出事了,我深知这件事。我说不清楚,但分明感受得到:嘴里像针扎一样,尝得出鲜血的腥味,感觉头晕眼花。我伸手抚过发丝,摸了摸头,不禁打了个寒噤:头上右侧有个肿块,软软的,痛得很,发丝上凝结着鲜血。一定是摔了一跤,没什么大不了;一定是在威特尼车站的楼梯上。难道磕到了头?我记得火车上的情形,但那之后便是一道深渊,一片空白。我深深地吸口气,想让心脏别再跳这么快,胸中的惧意别再如此翻涌。好好想想——我究竟干了些什么?我去了酒吧,上了火车,车厢里有名男子,嗯,我想起来了,发色微微有点儿泛红。他对我露出微笑,还跟我搭话,但我不记得他说了些什么。不止这些,关于他的记忆还不止这些,但我无法在记忆的空白中找到踪迹。

我害怕得不得了,但又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而这更让我怕得要命。我甚至不知道该不该害怕。我环顾着卧室:手机不在床头柜上;手袋不在地上,也没有挂在常挂的椅背上。但手袋一定没有丢,因为我明明进了屋,这意味着钥匙还在。

我起身下床——我身上居然一丝不挂。从衣柜的穿衣镜里,我瞥见了自己的身影:双手发抖,颧骨上染着睫毛膏,下唇有道伤口,双腿瘀青。我感觉恶心反胃,于是一屁股坐在床上,把头埋到双膝之间,等着那波反胃的巨浪卷过。我起身拿起睡袍,把卧室的门打开一条缝。公寓里鸦雀无声。不知为什么,我敢肯定凯茜不在家。她告诉过我要在达米安家过夜吗?我似乎有点儿印象,但记不起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她是在我出门之前告诉我的吗?还是后来我又跟她说过话?我尽量轻手轻脚地走进过道:凯茜的卧室门开着。我瞄了瞄她的卧室:床铺叠得整整齐齐。也许她已经起床收拾好了,但我并不觉得昨晚她是在家里过的夜——想到这儿,我好歹松了一口气。如果凯茜昨晚不在家,没有见到我、听见我的动静,那她就不会知道我的狼狈样。其实不该介怀,但我确实介意:对我来说,丢脸的感觉不仅跟事态的严重性成正比,也跟目击者的数目成正比。在楼梯尽头,我又觉得头晕眼花,不由得紧紧地攥住了扶手。跌下楼梯摔断脖子——这是我的梦魇之一(另一个梦魇则是我的肝脏终于出了毛病,引起内出血)。一想到摔断脖子,我就感觉浑身不适。我想要躺下,但我必须先找到手袋,查查手机,至少要确认没丢信用卡,弄明白我在什么时候给什么人打过电话吧。我的手袋被扔在了走廊里,就在刚进门的地方;手袋旁是我的牛仔裤和内裤,胡乱揉成一堆,站在楼梯底部就能闻见上面的尿味。我一把抓起手袋找手机:感谢上帝,手机没有丢,跟一团皱巴巴的二十镑钞票和一张血迹斑斑的面巾纸一起放在手袋中。我顿时又有反胃的感觉,来势比刚才那波还要猛,我能尝到苦水涌上了喉头。我拔腿开跑,可惜已经来不及了,刚跑到楼梯中央,我就“哇”地吐在了地毯上。

得躺一会儿。如果不躺一会儿,我会晕倒的,待会儿再收拾吧。

到了楼上,我把手机的电源插好,躺到床上小心翼翼、轻手轻脚地查看伤势。双腿膝盖上方都有瘀青(酗酒总惹这种祸,都是些磕磕碰碰留下来的伤痕);相比之下,上臂的瘀痕更让人触目惊心。那是几块黑黝黝的椭圆形,看上去颇像指纹。倒不一定是凶兆,以前我也遇到过,通常是我倒下时某人扶我起来留下的。头上的伤口看似糟糕,但说不定是因为钻进汽车时碰了头,没什么大不了的,也许我搭了一辆出租车回家呢。

我拿起手机,手机收到了两条留言。第一条来自凯茜,发送时间是5点刚过,问我去哪里了。凯茜说,她要去达米安家过夜,明天再跟我碰头,希望我不是一个人在喝闷酒。第二条来自汤姆,发送时间是10点一刻。听到他的声音,我吓得差点儿连手机都没有拿稳:汤姆简直是在大吼。

“天哪,瑞秋,你究竟是哪根筋搭错了?我真是受够了,听到了吗?我刚刚花了大半个钟头开着车到处找你。你真把安娜吓得要命,你知道吗?她还以为你要……她以为……我只能拦着她,让她别叫警察。别再烦我们了。别再给我打电话,别再在我家附近转来转去,别烦我们了。我不想跟你讲话,你听懂了吗?我不想跟你讲话,不想见你,我希望你离我家远些。如果乐意的话,你可以把你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但你休想破坏我的生活,再也不行了。我不会再护着你了,明白吗?离我们远点儿。”汤姆的留言说。我不知道自己闯了什么祸。我到底干什么了?昨天5点钟至10点一刻之间,我究竟在干什么?汤姆为什么要到处找我?我又怎么招惹了安娜?我拉过被子蒙住头,紧紧地闭上眼睛,想象着自己翻过栅栏,沿他家花园和邻屋花园之间的小道走进昔日的家,蹑手蹑脚地打开玻璃门,悄悄钻进厨房。安娜正坐在餐桌旁。我从她身后向她扑去,揪住她那长长的金发猛地往后拽,一把将她拖到地板上,把她的头狠狠地朝冰凉的蓝色瓷砖上撞去。

晚上

有人在高声喊叫。从透进卧室窗户的亮光看来,我断定自己已经睡了好一会儿:眼下定是黄昏时分。我的头痛得很,枕头上有斑斑血迹,还有人在楼下大吼。

“简直不敢相信!上帝啊!瑞秋!瑞秋!”

刚才我居然睡着了。天哪,我还没有清理楼梯上的污物,没有收拾走廊里的衣服。噢,天哪,天哪。

我匆匆套上运动裤和T恤。打开卧室门,凯茜正站在门外,看上去一脸震惊的神色。

“你究竟怎么回事?”她说着摆摆手,“算了,瑞秋,其实我根本不想知道。我受不了家里乱成这样,我受不了……”她咽下了后半句,扭头回望着走廊,眼神落在楼梯上。

“对不起。”我说,“非常对不起,刚才我真的很不舒服,我本来想打扫干净……”

“其实刚才你不是不舒服,对吧?你是喝醉了,喝多了难受而已。抱歉,瑞秋。我真是再也受不了了,这种日子我再也过不下去了。你必须搬走,行吗?我会给你四周时间找住处,但到时候你非搬走不可。”她转身向卧室走去,“还有,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你能把那个烂摊子清理一下吗?”她说完“砰”的一声摔上了卧室门。

打扫干净后,我回到屋里。凯茜的房间门还关着,但我能感觉到她的满腔怒火正悄无声息地蔓延过来。怎么能怪她呢?要是一进家门就发现尿津津的内裤,又在楼梯上看见一摊呕吐物,我也会大发雷霆。我一屁股坐到床上,打开笔记本电脑,登录邮箱给妈妈写信。终于还是到了这一刻,我不得不求她伸出援手。如果搬回家里,我就不能再这样混下去了,会被逼着改变,被逼着振作起来。可惜的是,我实在想不出如何向她解释事情的原委,要怎么说呢?我可以想象她读到我的求助信会有什么表情——必定又失望又恼火;我几乎能听见她的叹气声。

这时手机响起了提示音。手机上有条留言,是几小时前收到的。又是汤姆。我不想听他的留言,但我不能不听,总不能不理他吧。我拨通语音信箱,准备劈头挨顿痛骂,一颗心猛跳不止。

“瑞秋,你能给我回个电话吗?”汤姆听起来不再那么怒火攻心了,我不由得松了口气。“只是想看看你是否平安到家了,昨晚你很不对劲儿。”他深深地长叹一口气,“嗯,很抱歉昨晚对你吼,有点儿……过火。很抱歉,瑞秋,真的,但再也不能这样拖下去了。”

我又播放了一遍录音,倾听着汤姆话语中的些许温柔,不禁流出了眼泪。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止住泪,给他写了条短信道歉,告诉他,我已经到家。除此以外,我再也说不出什么来了,因为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道歉。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招惹了安娜,怎么吓到了她。其实吧,我也并不在乎,但我在乎汤姆不开心。经历了诸多风雨,他理应开心才对。我向来都希望他幸福,但我希望那份幸福是在我的身旁。

我躺到床上,钻进被窝。真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要是知道我究竟闯了什么祸,那就好了。我竭尽全力捕捉着那段神出鬼没的记忆。我敢肯定:我跟人吵过一架;不然就是,我亲眼看着别人吵过一架。对方是安娜吗?我伸手轻抚着头上和唇上的伤痕。差一点儿我就能感觉到,差一点儿我就能听见,但那段记忆却又一闪而过。每当我觉得快要记起的时候,它便又闪身从指缝间溜走,躲进了黑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