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在朝西弗吉尼亚开来的路上,普勒给这里主管案子的警官打了数遍电话,还留了不少语音信息,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也许当地警方并不像他的长官说的那样乐意合作,或者他们可能是面对四具尸体和一大堆刑侦分析上的难题焦头烂额,无暇顾及其他。如果是后者,普勒觉得很难责怪他们。

这家旅馆是前面带有庭院的一趟平房。普勒朝自己的房间走去,看到离旅馆营业室不到十米远的地方立着一根金属杆,杆上用铁链拴着一台百事可乐售卖机,而旁边的条状绿地上躺着一个不省人事的小伙子。普勒仔细察看他身上有无伤口,却没有发现什么。普勒摸到他的脉搏还在跳动,而且从他的呼吸中闻到了酒味,便起身离去。他拎着背包走进了自己那个十来平方米的房间。里面的洗手间非常小,普勒站在它的中央伸出双臂,毫不费力地同时触到了两侧的墙壁。

他用自带的袖珍咖啡壶磨了一杯自带的咖啡。这是他在海外执行任务时养成的一种嗜好。他坐在地板上,把资料摊在前面,盯着上面的号码,掏出手机按下键子。

一个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很虚弱。

“喂?”

“我想请你转一下萨姆①·科尔。”

①萨姆(Sam)为男性的名字。

“讲吧。”

“萨姆·科尔?”普勒不由得提高嗓门问道。

女人的声音变得严厉,又多了几分警觉。

“萨曼莎的略称。见鬼,你到底是谁?你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吗?”

“现在是零三二零。或者,按照平民的说法,是三点二十分。”

很长的停顿。普勒似乎能看到她正使劲地转动着脑子,试图把他的话转换成一种可以理解的东西。

“该死。你是当兵的,对不对?”她的嗓音显得沙哑,却挺吸引人。

“约翰·普勒,弗吉尼亚州匡蒂科军事基地第701宪兵群的陆军刑事特别调查员。”他以一种不很连贯的方式背诵着,就像他曾一百万次地背诵过的那样。

普勒想象得出她在床上坐了起来。他想知道她是不是一个人在床上睡觉。背景声中听不出有哪个男性在咕哝。然而在数秒钟的沉默后,他清楚地听到了Zippo打火机弹开盖子转动火轮的声响。接着是深深的吸入声,再接着,是长长的吐出烟雾的声音。

“你没听到过吸烟有害的警告吗,科尔女士?”

“我的香烟盒上就印着警示标识。为什么你大半夜的给我打电话?”

“我的材料上注明你是主管。我才到镇里来,需要加快进入状态。而且我要申明,在过去的六小时里我给你打过四遍电话,每次都有留言。可你一次也没回话。”

“我太忙了,根本没顾上查看一下手机。”

“我相信你一定是非常忙,女士。”他心里想,“而且我也相信你一定是查看了手机,却根本就懒得回话。”这时,他的耳边响起了上司的忠告——相处得好一点。

“很抱歉打扰了你的休息,女士。我原以为你这时还在凶杀现场忙着呢。”

她回答:“我在那里忙了整整一个白天,接着又忙到后半夜。一小时前我的脑袋刚刚挨上枕头。”

“这就意味着我为了赶上侦查进度必须做许多事情。不过我可以过后再给你打电话。”

他听到她站了起来,磕磕绊绊地,嘴里还诅咒着什么。

“女士,我说过我可以过一阵再打给你。躺回去睡觉吧。”

“你能给我闭会儿嘴吗?”她厉声说道。

“什么?”普勒的声音也有了火气。

“我得去撒尿。”

普勒听见她把手机扔到了地板上。脚步声。关门声。所以他听不到科尔解手的声音。又过了一分钟。他没有浪费时间,低头读着带来的那份报告。

她回来了。

“我7点钟到现场和你见面——请原谅,或者应该说上午零七零零点?活见鬼,谁知道你们是怎么个说法?”

“零七零零朱丽叶。”

他又一次听到了长长的吞云吐雾的声音。她问道:“朱丽叶?我对你说过我的名字是萨姆。”

“这指的是当地夏时制时间。如果是表示冬天的东部标准时间,我们就说零七零零罗密欧。”

“罗密欧与朱丽叶?”她怀疑地问道。

“同民间普遍的看法不同,美国陆军还是具备幽默感的。”

“再见,普勒。噢,需要你明白的是,我是萨曼莎·科尔警长。不用称什么女士,我也不是朱丽叶。好吧,罗密欧!”

“明白了,科尔警长。七点钟我们见面。很高兴在这件案子上能与你共事。”

“没错。”她气冲冲地结束了。

他能够形象地想出科尔把手机抛到屋子的另一头,倒回床上的情景。

普勒放下电话,喝着咖啡,重新一页一页地仔细阅读着文件。半小时后,他起身取出了武器,一支M11手枪插进了前胸边上的枪套,另外一支放在了腰带后边的枪套里。有了中东的浴血经历,普勒再也不会嫌随身携带的武器太多。他套了一件防风夹克,出去时锁上了房门。

方才躺在灌木丛旁的那个年轻人现在坐了起来,茫然地四处张望着。

普勒走过去俯身看着他,说:“你也许愿意想想今后怎么少喝点儿,或者至少是选个有房顶的地方让自己醉倒。”

年轻人眨着眼睛问他:“你是什么人?”

“约翰·普勒。你是谁?”

小伙子舔舔嘴唇,似乎这么快就已经渴盼着再来上一杯。

普勒问:“你有名字吧?”

年轻人站了起来。

“兰迪·科尔。”他在牛仔裤上蹭着自己的手。

普勒琢磨着他的姓,想到了明显具备可能性的某种联系。不过他没有说出自己的想法。

兰迪·科尔的模样很帅,看着不到三十岁。接近一米八的个子,身材瘦长结实。他的衬衫下面也许是型男们渴求的六块腹肌。他有一头褐色的鬈发,长相英俊硬朗,手上没戴结婚戒指。

“你住在这家旅馆吗?”普勒问。

兰迪摇头。

“我是本镇人。你可不是。”

“我明白我不是。”

“你来德雷克干什么?”

“做点生意。”

兰迪哼了一声。

“生意。我看你不像是个煤老板。”

“的确不是。”

“那你为什么来这儿?”

“生意。”普勒重复道,而且他的声调表明他不想再做更多说明,“你有车吗?开车能行吗?”

“我很清醒。”兰迪跨出了灌木丛。

“你肯定吗?”普勒问道,“需不需要送你到什么地方?我可以捎个脚儿。”

“我说了,我很清醒。”

但是他突然踉跄着用手抱住了脑袋。普勒扶住了他。

“我可不敢说你已经清醒了。宿醉是很难受的。”

“我也不敢说这只是宿醉。我的头很疼。”

“你应该去查一查。”

“是啊,我会为自己找个世界上最好的医生,我还会给他付现金。”

普勒说:“我希望你下次给自己找张床躺下来。”

兰迪说:“嘿,有时候睡在草丛里比在床上强。这要看是什么人和你睡在一张床上,对吗?”

“我想是的。”普勒回答。

普勒在GPS引导下一路向西开去,然而他真正服从的是他自己的生物罗盘。高科技的东西不错,但是你的脑袋才更棒。高科技有时会出错,你的脑子却不会,除非有人对它射进一粒子弹。那样的话,你遇到的问题可就比迷路严重得多了。

他又一次短暂地去猜测兰迪·科尔和萨曼莎·科尔之间的关系。醉鬼和警察。不是全无可能的事情。有时候甚至警察本身就是个醉鬼。

普勒在勉强能通过一辆车的之字形山路上拐来拐去,还走错了一段路,终于在四十分钟后到达了他找的那条街。普勒的生物罗盘告诉他,这四十分钟里走的路程只有十公里多一点。他注意到GPS对此表示认同。在这种山区地带找不到一小段笔直的路,他的迈锐宝的车速一次也没能超过四十迈。

他进一步放慢车速,环视周围,CID的一条座右铭闪现在脑海之中。

视觉。听觉。嗅觉。他深吸了一口气。一切即将开始了。又一次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