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秋天的阳光,明媚地照在草地上,草已多少有点枯黄了,远际的天,蓝得格外透彻,秋天本就是令人神情气爽的季节。

而这几天,安妮的心情,也格外愉快。

她独自缓缓地在草地上走着,她没有什么目的,只是走了又走,她太喜欢用自己的双脚来走动了,那是她一直梦想着的事。

现在,梦想已变成了事实。

木兰花等一行人,从非洲回来已有好几天了。回来之后的第二天,木兰花就曾带着安妮,到几个著名的医生那里去检查过,医生拍了很多x光照片,结果说明,安妮脊椎上的石灰质障碍,已经不存在了,也就是说,她能指挥自己的双腿了!

但是,由于她的双腿,几乎从小就没有什么运动之故,是以医生劝她一有空,就要练习步行,同时,多服食对骨骼有补益的食物。

木兰花曾将在非洲发生的事,详细告诉过医生,希望能够找出安妮的小儿麻痹症何以会突然痊愈的理由来。如果能够找出其中的理由,那么,这将是本世纪最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

因为,世上由于患小儿麻痹症而成为残废的人,不知有多少。

至今,医药还是无法挽救,如果找出了原因,那必是造福人群的一件好事。

可是,医生们经过了详细的研究,却也说不出所以然来。

因为即使是曾深入猎头禁地的木兰花,对于猎头族的一切,也是知道得太少了。

木兰花不知道刚利族人的毒箭,是用什么剧毒的东西制成的:她也不知道那种神奇的绿色解毒液汁,有些什么成份。

所以,他们只好将这件神奇的事,称之为安妮的幸运,而在能用她自己的双脚行走之后,安妮真可以说是世上最幸运的小女孩了。

安妮的脸色,一直是十分苍白的,而且,她的脸上少有笑容。但是这一切,在最近几天之中,完全改变了过来。

她的脸色变得红润了,笑容常挂在她的脸上,所没有变的是,她仍然很喜欢沉思,当她沉思的时候,她一样喜欢咬指甲。

那天早上,木兰花一早就出去了,只有安妮一个人在家。

一吃完了早餐,洗好了碗碟,她就开始在花园的草地上走来走去。

她已经走得有点疲倦了,天气虽然凉,但是,在她的鼻尖上,也渗出细小的汗珠来,她在喷泉旁坐了下来。

水池中的金鱼,一看到了她的影子,都游近来,令得水面上,响起了一阵卿唧的声响,安妮用手指逗玩着金鱼,她一个人,也笑了起来。

她逗玩了片刻金鱼,抬起头来,却不禁呆了一某。

铁门外站着一个人!

那人可能已经站在铁门外很久了,只不过因为他一直站着,没有按门铃,也没有出声,是以安妮才一直未曾注意到他。

那人可能是一个流浪汉,他穿着一件白色的外衣。可是在这件外衣上,却全是一块一块黄色的斑渍。他的头发十分长,也可能几天来未曾剃胡子了。

他的胁下,挟着一个长长的,用旧报纸包着的东西,当安妮抬头向他看去时,在他满是皱纹的乾瘪的脸上,立时勉强挤出了一点笑容来。

安妮呆了一呆,她首先肯定,那是一个流浪汉,因为她在那流浪汉的眼中,看出了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才有的忧郁。

同时,她也在那流浪汉那种挤出来的笑容上,看出他一定想向自己乞求些什么,安妮是一个心肠十分好的女孩子,她立时向铁门走去。

当她向铁门走去的时候,那流浪汉的脸上,更现出高兴的神色,安妮来到了他的面前,柔和地问道:“你有什么事吗?”

那流浪汉回头去向身后看了一看,在他的身后,根本没有人,他的那种行动,又使安妮有一种感觉,感到那流浪汉的神情,多少有点紧张。

在向后看了一看之后,那流浪汉转回头来,道:“我想见木兰花小姐,请你告诉她,我是李彬,兰花小姐应该听过我的名字的。”

安妮不禁皱了皱眉,看来那流浪汉不单是流浪汉,还大有来历。从他的外形看来,他无疑是落魄到了极点。一般落魄到了这一地步的流浪汉,是连自己叫什么名字,也忘记的了。可是,他都还带有自信,以为木兰花会知道他的名字。

木兰花是不是会知道他的名字,知道他是什么人,安妮自然不知道,但是对安妮来说,李彬却是一个很陌生的名字。

是以,她摇了摇头,道:“兰花姐不在。”

那位自称李彬的流浪汉,脸上立时现出了十分失望的神情来,他发出了“啊”的一声,伸手搔了搔头,并且一直重复着安妮的话,道:“她不在……她不在!”

安妮又皱了皱眉,道:“如果你找兰花姐有什么要紧的事,你不妨告诉我,如果事情不是太严重,我或者可以帮忙?”

安妮的性格比较柔和,如果换了穆秀珍,早已经不耐烦,更要大声的喝问对方,究竟有什么事情了。

李彬忙陪着笑,道:“是……是!那实在是一仵小事情,你看我,完全是一个流浪汉,我晚上连睡的地方也没有,再带着一点东西在身边,自然是不方便的。所以,我想将这幅画,寄存在兰花小姐的府上,等到我有了固定的职业,再取回来。”

安妮第三次皱了皱眉,因为李彬提出的,是一个十分古怪的要求。

那个要求,的确如李彬所说,是一件小事情,将一幅画寄存在人家的家中,那不是一件小事么?而且,以李彬目前的处境来看,他的要求,也不能算是人突兀。一个流浪汉,总不能带着一幅昼,在街头露宿的。

但是安妮却是个十分有头脑的人,她迅速地思索着。然后,她问道:“一幅画?那是什么画,是十分有价值的古昼么?”

“一幅盏”,那只不过是三个字。一幅画有可能被抛在街边,也没有人去拾它:但也有可能放在古董市场上,价值连城的!

李彬立时苦笑了起来,道:“小姐,你看我现在这种潦倒的样子,怎会还有值钱的东西,这幅画……只不过我很喜欢它而已。”

他一面说着,一面已将那幅画,自铁门中递了进来。

安妮后退了一步,她已经可以看清楚,那用报纸包着的,真是一幅画。她没有再犹豫,便伸手将那幅画,接了过来。

她道:“李先生,我叫安妮,这幅画,你是交给我的,将来你想要回去的时候,问我要好了,兰花姐回来,我会讲给她听的。”

“谢谢你,安妮小姐!”李彬不住地弯腰点头。

安妮笑道:“不必客气,你……”安妮本还想问他,是不是想进来坐一会,她还可以招待他一餐丰富的饭盒的,可是李彬却已转过身,向外走了开去。

他走到公路上,靠着路边,慢慢走远了。

安妮在铁门前又站了一会,看着李彬渐渐走远了,她才转过来。

她仍然是拿着那幅昼,她的心中在想,世界上真有些怪人,李彬不就是怪人之一么?看来他已潦倒得身无长物了,可是怕却还舍不得抛弃那幅昼,要将它找地方寄存起来。

安妮向客厅走去,从阳光下一来到客厅中,她感到眼前暗了一睹,她来到了餐桌前,扯开了旧报纸,将那幅昼,摊了开来。

那是一幅中国昼,安妮对于中国画并没有什么认识,自然也看不出这幅书的好坏来,可是那幅画,却立时吸引了她。

她从来也未曾见过那样的一幅画。

那幅画的本身,大约有两呎宽,四呎长。在昼的四周,约有半呎宽的绢裱,绢裱已经非常残旧了,有的地方,已破了小孔。

那幅画上,画着许多人物,每一个人物的高度,不会超过一寸,安妮一时之间,也说不上画中究竟有着多少人,但至少在两百个以上。

那些人,全在一个山谷中,那山谷中有一个湖,湖中幻出绚烂的颜色来。

中国画所用的颜料,就是有这个优点。看来这幅画,已有好多年了,但是画上的颜色,看来却还像新的一样鲜艳。在山谷上,还有一道彩虹,彩虹的颜色,真是美丽极了。

所有的人,都穿着不同的衣服,有不同的神态,或坐,或立,有的还躺在山石上,有的围成了一团,也不知他们在做什么。

那的确是一幅十分奇怪的怪画!

昼上没有题字,也没有画家的签名和印监。

安妮站在桌边,看了很久,直到站得她的双腿有点发酸了,她松开了手来,在椅子上坐了下来。而那幅画,一定是长期被卷着的,所以安妮一松开来,它又自动地卷成了一卷。

安妮的心中,升起了好些疑问来,她的第一个疑问是:那个李彬,究竟是什么人?她的第二个疑问是:李彬将这幅画放在这里,是不是有别的用意,第三个疑问……

但是安妮却没有再往下想去。

因为这时候,不论她如何想,她只是在凭空揣测而已。只要等木兰花回来,一知道了李彬究竟是什么人,问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安妮坐了一会儿,将画卷好,放在桌上,她又回到了花园中,在秋日的阳光下,来回走着。到了中午时分,她老远看到木兰花驾着车子回来了,她就来到铁门前,将铁门推了开来。

木兰花驾着车,直驶了进来,笑道:“安妮,今天的情形怎么样?”

安妮伏在车上,道:“好极了,我想我已和常人一样了,兰花姐,什么时候才带我去爬山?”

木兰花摇着头,道:“别胡说,至少要三个月以后!”

木兰花从车中跳了出来,握着安妮的手,两个人一起走进了客厅中。

木兰花一眼就看到了桌上的昼,她道:“那是什么?”

“一幅昼。”安妮立时回答。

木兰花笑了笑,她显然没有在意,桌上有了一幅昼,那本来就是很普通的事,是以她也未曾再问下去。

安妮侧着头,问道:“兰花姐,你认识一个叫李彬的人?”

“李……彬?”木兰花反问。

“是的。”

木兰花皱起了眉,想了片刻,道:“不记得这样一个人了。为什么你会提起这样一个人来?可是他曾经来过这里么?”

“是,他看来像是一个流浪汉,他说他明李彬,你会认识他,他要将一幅画寄存在我们这里,我答应了他,他就走……”安妮的话,只是讲了一半便突然停了下来。

因为在这时候,她突然看到了木兰花的神色。变了一变,而且,木兰花立时转过身子,她几乎是扑向那张餐桌的。一到了桌边上,她展开那幅画来,看了一看,然后松开手,昼又卷成了一卷,木兰花并没有转过身来,只是背对着安妮站着。

安妮也没有再出声,她知道一定是有什么事发生了,自然,发生的事,和那李彬,和这幅昼,有着莫大的关联。

足足过了半分钟之久,在那半分钟之中,安妮的心中,惊异不定,因为,她实在想不透,究竟是为了什么,使木兰花感到了如此巨大的震惊。

木兰花终于转过身来了,她面上的神色,十分严肃,她像是在自言自语,道:“李彬,就是那个李彬……”

然后,她突然提高声音,道:“安妮,那个李彬,看来大约有多少岁?”

“大约是五十多岁,兰花姐,他是……”安妮的话再一次被打断,这一次,是木兰花摆了摆手,示意她别再说下去的,木兰花慢慢向前走来,双眉紧蹙,通:“他今年应该是五十六岁。”

安妮实在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心,她道:“你真是认识他的?”

“我不认识他,但是我听说过他,他做那件几乎无人不知的事情那年,是二十四岁,现在,已经三十二年过去了。”

安妮呆了呆,“一件几乎无人不知的事!”

这真是难以想像的,一个如此航脏、潦倒的流浪汉,难道也能做出一件无人不知的大事来?

安妮忙问道:“那是什么事?”

木兰花握着安妮的手,拉着安妮,一起坐了下来,她缓缓摇着头,像是这件事,她也还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一样。

安妮用焦急的眼光望着木兰花,但是木兰花却一直不出声。过了好久,木兰花又站了起来,她来到电话机旁,拨着电话。

安妮又不由自主地咬起指甲来。

木兰花的行动很怪异,往常,有什么电话要打,木兰花总是叫她去打的,但是现在,木兰花却自己去打电话,那表示这电话,出奇地重要。

而且,当安妮看着木兰花拨动电话号码时,她看到了木兰花拨出的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安妮有着超人的记忆力,她几乎记下了木兰花经常往来的人的所有电话号码,一个电话,她只要打过一次,她就不会忘记!

她和木兰花在一起,已有一年多了,而木兰花这时,所拨的一个号码,却是陌生的,也就是说,在这一年多之中,木兰花从来未曾打过这样一个电话。

安妮一面咬着手指甲,一面全神贯注地望着木兰花。

电话铃响了很久,才有人来接听,木兰花问道:“是王五饭店么?我找王五,是的,噢,你就是,王五叔,有一件事麻烦你!”

安妮睁大了眼,木兰花在这时候,打电话给一个开饭店的,叫作王五的人,那是为了什么?这实在太令人疑惑了。

安妮和穆秀珍不同,在那种情形下,穆秀珍一定会发出连珠炮似的,一连串的问题来了,但安妮却只是咬着指甲不出声。

木兰花接着又道:“我想来看看何妈妈,请你先去向她老人家问一声,是不是欢迎我来,我有一件事想请教她老人家,好的,我等着。”

木兰花提到了“何妈妈”,安妮根本不知道那“何妈妈”是什么人,但是木兰花在提及她的时候,口气却十分尊敬。

木兰花在电话旁等,安妮也不出声,足足等了十分钟之后,木兰花只是微蹙着双眉,像是在思索着,而那十分钟,对安妮来说,实在是太久了!

然而,安妮也有着足够的耐性,她仍然一声不出。

一直到了十分钟后,电话那边,才有了声音,接着,她听得木兰花说道:“好的,我们立刻就来,真麻烦你了,王五叔,你还是那么腿快!”

安妮只听得电话的那边,传来了一阵爽朗的笑声,而木兰花已放下了电话,道:“安妮,拿起那幅昼,我们去见一个人!”

安妮卷起了那幅画,她仍然没有说什么,因她知道,木兰花如果不想说的时候,自己就算再问她,也是没有用的。

她们一起走出了客厅,上了跑车,驶出了花园,安妮下了车,将铁门锁上,木兰花驾着重,同通往郊区的公路驶去。

木兰花将车开得十分快,半小时后,车子在一个市墟前停了下来,木兰花和安妮下了车,市墟中来往的人很多,也有不少都市来的旅客。

木兰花带着安妮,走在狭窄的街道上,不一会,安妮就看到了“王五饭店”的招牌,那是一间小得可怜的饭店,店门口,放着两只大铁盆,铁盆里养着很多活鱼,木兰花才到店门口,一个中年人,就迎了出来,那个中年人又高又瘦,满面灰尘。

木兰花叫道:“王五叔!”

那中年人“呵呵”笑着道:“兰花,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有一样不好,到现在还不肯嫁人,你年纪不算小了啊!”

安妮从来也未曾听得有人对木兰花讲过那样的话,那个看来像乡下人一样的中年人,一定和木兰花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所以才会那样讲的。

木兰花粲然一笑,道:“是啊,倒要王五叔操心了!”

那中年人笑了起来,转过脸,向安妮望来,安妮也叫了一声,道:“王五叔!”

王五叔点着头,木兰花道:“她是安妮。”

“我知道。”王五叔点着头,“我虽然住在乡下,但是乡下也有报纸,在报纸上,我时时可以知道你们的消息,秀珍好么?”

“好,”木兰花回答着,同时,她向安妮解释着:“王五叔是我们的老邻居,他是看着我和秀珍长大的,是不是,王五叔?”

“当然是,秀珍啊,小的时候,才淘气啦,什么古怪事都做得来,有一次,取了炮仗中的火药,塞进我的旱烟袋!”

安妮笑了起来,穆秀珍打小就淘气,那是可以想像得到的事情,木兰花走过了二步,压低了声音,问道:“王五叔,你是不是和我们一起去看看何妈妈?”

“有什么大事?”王五叔低声问。

“李彬今天来了。”木兰花道:“就是天地堂的李彬!”

王五叔像是突然吃了一惊,张大了口。

“而且,他还带来了一幅昼。王五叔,这幅昼,我想就是李彬当年在天地堂中偷走的,他说,要将画寄存在我这里!”

王五叔的神情更吃惊了,他立时向安妮胁下指了一指,道:“我的天,小兰花,你不是将这幅昼带着,到处乱走吧。”

安妮在一旁,睁大了眼睛,因为在那片刻间,她明白到了许多从未听到过的名词,自然包括“天地堂”和有人称呼木兰花为“小兰花”在内。

木兰花道:“是的,就是这幅昼,事情已隔了三十多年,我想,没有问题了吧。”

王五叔摇着头,道:“那可难说得很,来来,我们一起去见何妈妈!”

王五叔转身走进店堂,店后是一个用竹篱围住的院子,院中养着很多鸡。

王五叔推开了竹篱的门,向前走去。他们走的,是一条羊肠小路,小路旁,蒲公英艳黄的花朵,在阳光下看来,格外惹目。

他们一直向前走着,王五叔越来越快,将木兰花和安妮抛得老远,一直来到了三株大榕树之下,王五叔才停了下来,等着她们。

安妮勉力开步走着,她喘着气,道:“兰花姐,王五叔走得好快。”

木兰花道:“他是出名的快腿,他曾有一天一夜,走三百五十里路的纪录,他在年轻的时候,人人叫他飞腿王五!”

“那时,他是做什么的!”安妮好奇地问。

木兰花笑了笑,道:“什么都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是一个侠客,自然,现在,他只是一个小饭店的主人。过去的已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