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新的旅程(NEW JOURNEY) 第五章

妈妈正在厨房里做早餐。

远远我就闻到黄油酥皮的味道,令人垂涎欲滴。那是我最爱的奶酪火腿千层酥,妈妈的拿手绝活。她常说,就算在巴黎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croissant。我并没有去过巴黎,但是我绝对相信她。

洗漱完毕坐在餐桌前,冒着热气的红茶已经沏好,我从冰箱里拿出牛奶,再夹了一块方糖放进去。我很喜欢英国茶。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这就是我最终决定去伦敦读书的原因。

“昨晚睡得好吗?”妈妈把一块刚烤好的千层酥放在我的盘子里。她用一只崭新的烤箱手套端着烤盘,手套上布满了红色的罂粟花。我死死盯着那只手套,上面的图案让我莫名地紧张,我似乎能感觉到在大脑深处,在看到那只手套的同时,某根神经突然间跳了一下。

“好看吗?我昨天才买的。”察觉到我的视线,她放下托盘,把手套脱下来递给我。但是我并没有接。

“好看。”我含糊地应了一句,拿起面包咬了一口,“才买的吗?怎么我好像在哪里看见过?”

“大概是店里的广告吧,这个牌子最近在促销。”她随手把那只手套扔在桌子上,转身去照看炉子上的咖啡。

“有可能。”我咕哝了一句,继续啃我的面包。千层酥非常美味,但是我却有点食不知味。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并非是在哪个促销柜台上看到过那只手套,确切点说,是那个图案——血红色的罂粟花。我不止一次地在我的梦里见到它。它反反复复地出现,有时候是插在一个陌生女孩的发辫里,有时候则是别在一个人的衬衫领子上。

“你又做噩梦了?”妈妈把咖啡壶放在桌子上,用明显不赞成的神情扫了一眼我纯黑色T恤上面大红色的“VAMPIRE”标志和脖子上繁复的金属链,叹了一口气。“我早就警告过你,不要老熬夜看书!”

我大口大口地啃着我的面包,香脆的酥皮掉了一桌子。我并不打算反驳。她说那些奇诡的梦境都是我自己胡思乱想出来的,也许事实确实如此,但是我喜欢我的那些梦。因为在梦里我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我是魔鬼的女儿奥黛尔。我比现在还要美貌十倍,我拥有不朽的青春,我会很多关于飞行的魔法,我还有一位优雅帅气的吸血鬼伯爵做恋人。

最后这一点一定是地球上全部少女的梦想。我就着奶茶使劲咬着我的酥饼,只希望我的梦境成真。

早餐之后,爸爸开车送我们去机场。路上他和我妈两人连番轰炸,不断叮嘱这叮嘱那,听得我耳朵起趼。其实除了那些胡乱的梦境和想象之外,我还算是个挺乖的女儿。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学校的优等生,从未卷入过任何是非风云。当然,这并不包括我手上无时无刻佩戴的无数银骷髅戒指和永远斑驳掉色的黑色指甲油。

机场离别的时候我没有哭。其实也不过就是十个小时的飞机,并没有那么远嘛。高中时候我有个朋友家在外地,每次回去探亲坐火车也要十个小时,还不是一样活得有声有色。于是我再次拥抱了父母,最后一次听他们念叨我早已烂熟于心的各种注意事项,然后把旅行包甩过肩头,挺起胸膛,头也不回地走向了登机口。

我费了一番周折才找到我的座位。不过更费劲的是把我硕大的旅行包举过头顶,塞入那个已经满得要溢出来的行李架。我好不容易做完这一切,舒了一口气坐下来,从手袋里抽出一本厚书,是安妮·赖斯的《血与黄金》。我翻开书签,看到吸血鬼马瑞斯已经离开拜占庭来到了威尼斯。

我和他一起走过那些精美绝伦的广场和回廊,看到柔紫色晚霞的光反射在圣马可大教堂,柱顶的翼狮俯视着翡翠一般碧绿的海面,灰鸽和白色的海鸥在天际间飞翔。直到乘务员开始送餐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抬起头,小窗板外面雪白的云层刺得我眼睛生疼。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离开北京很远了。

我放下书本环视四周,邻座是一个身穿紫色绸裙的金发美女,一直目不转睛地阅读她手上那本法语诗集。我转开眼睛。几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外乡旅行团,无数身穿笔挺西装的大小商务精英,此外还有不少和我一样去英国读书的年轻学生。

十个小时的飞行。路程还很长。午餐之后我塞上耳机,决定睡一会儿,但是辗转反侧地折腾了好一阵,唯一的结果只是对邻座的金发女孩说了好几个“pardon”(对不起)。我调小音量,闭着眼睛听玛丽莲·曼森在耳边扯着嗓子嘶吼——它原本一直是我的催眠曲,但是再听一会儿,我反而睡意全无。于是我只好睁开眼睛,打开昏黄的顶灯,努力把注意力继续集中在吸血鬼马瑞斯和他的旅途上。

在出发之前,我曾不止一次做过来伦敦的梦。我梦见自己在飞机上碰到一个深沉迷人的大帅哥,他说自己是个魔鬼,而且他还认识吸血鬼德库拉伯爵!我梦见我们一直在飞机上聊天,一直聊一直聊,他给我讲了一个关于梦想的赌约。故事的结局是看似孱弱的小王子如愿登上王位,而辅助他的魔鬼却变成了天鹅。最后他再三对我强调,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梦想所以我这不是来到伦敦了吗?只身一人,带着超重的行李踏上求学之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进入伦敦最好的艺术学校,而我已经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了。我对自己目前的状态很满意,尽管那段我事先设想好的“机上艳遇”最终还是没有发生。

我尝试和邻座的美女聊天。不不,你错了,我是彻彻底底的异性恋,只对帅哥感兴趣。但我实在是太无聊了。美女带着法国口音的英语很动人,但我对她所热衷的诗歌实在没有半点兴趣。好吧,我毕竟读过波德莱尔,但那只因为全世界所有的哥特都爱他的《恶之花》。至于其他人,撒旦啊,我连大仲马和巴尔扎克还分不清呢,又怎么可能知道苏利·普吕多姆是谁?

总之,我不认为这种对牛弹琴的尴尬有任何压缩时间的功效。而且我连一分钟都没睡着!对我来说,十个小时简直比十年还长。伦敦时间下午四点半,当我们终于降落在希斯罗机场,我带着酸疼的后背和肿胀的小腿走下飞机,哀怨着事实与期望的巨大落差,出关取了我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