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生活 第六章 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

社会头脑的缺乏

中华民族是一个由个人主义者所组成的民族。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家庭而不关心社会,而这种家庭意识又不过是较大范围内的自私自利。很奇怪,“社会”一词所代表的观念在中国人的思想中并不存在。在儒家的社会与政治哲学中,我们看到了由“家”向“国”的直接过渡,这是人类组织形式的两个连续阶段,正如古语所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最接近于“社会”这个观念的词是“国家”即“国——家”,这与中国人组成抽象名词的方法是一致的。

“公共精神”是一个新名词,正如“公民意识”、“社会服务”等名同一样。在中国没有这类商品。当然,有“社会事务”这个词,比如婚礼、丧礼、生日庆祝、佛教仪式,以及一年一度的节日等。然而,英美社会生活中某些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体育运动、政治、宗教都是中国社会明显缺乏的。中国没有教会,没有教会团体。中国人避免谈论政治,好像这也是一种虔诚的宗教信仰。他们不投票选举,也没有俱乐部会所之类的地方来辩论政治。他们并不着迷于把人们紧紧绑在一块的体育运动,而这却是英美社会生活的本质。当然,他们也玩游戏,但这些游戏却适宜于中国人个人主义的特点。中国游戏并不像板球那样将游戏者分成两组,相互争夺。协力配合这样的事鲜为人知。在中国人孤僻的游戏中,参加者自己为一方。中国入喜欢扑克,而不喜欢桥牌。他们一直在玩麻将,而麻将则更像扑克,而不像桥牌。在这种“麻将”哲学中,或许可以看到中国人个人主义的特点。

中国的个人主义在中国的新闻系统中可见一斑。中国人办报纸就像他们玩麻将。我曾经见到过中国人是如何编辑他们的日报的。这里,总编的职责仅仅是写社论。专门负责国内消息的人有自己的版面,负责国际新闻的人有自己的版面,专管城市新闻的人也有自己的地盘。这4个人在管理各自的部门时就像那麻将桌上的4个游戏者,每个人都在猜测其他人手里有什么牌。每个人都试图凑齐自己的一副牌,而把那些没有用处的竹子扔出去供别人选择。如果国内新闻有富裕,其内容则可以很方便地流向城市新闻版,这是无需向读者说明的。如果城市新闻版也已过分拥挤,则可以转向凶杀火灾版。没有必要区分什么是头版新闻。没有选择,没有配合,也没有陪衬。每个编辑都可以在他认为适当的时候打住,一切从简。加之编辑和读者都是夭生的个人主义者,发表新闻是编辑的事,而寻找新闻却是读者的事,互不干涉。这是中国一些最古老、最庞大,发行量最大的报纸迄今为止仍在奉行着的编辑方针与编辑技巧。

如果你问为什么没有合作,答曰:因为没有社会头脑。如果总编辑试囹进行某些改革,而将阻碍改革的城市版编辑辞掉,那么他就违犯了中国家庭制度的原则。他为什么要干涉别人的事务?他是想把那位编辑逐出报社,砸掉他的饭碗,使所有靠他生活的人都挨饿吗?如果这位城市新闻版的编辑的妻子是报纸所有者的侄女,总编能将他解雇吗?如果他还有一点中国人的社会意识,他就不会这样做。然而,如果他刚刚从美国密苏里新闻专科学校留学归来,那么他马上就得从总编的位于上退下来。另外一位知道如何用中国方式办事的人将接替他。旧的情形将继续。读者们将搜寻自己想看的消息,报纸仍将扩大它的发行量,仍将大赚其钱。

这就是在中国人所有社会交际活动背后所隐藏着的心理体系。找到更多这样的例子并非难事。这些例子部说明中国人缺乏社会头脑,而这一点尤使20世纪的西方人感到困惑,我讲20世纪的人,因为他曾接受过19世纪人本主义的恩惠,有较宽阔的社会观。这里有一个典型的使人困惑的例子,它真正代表了中国人对社会工作的观念。我想利用《论语》半月刊(中国一种无意识幽默杂志)中一位地方军阀关于群众教育运动的讲话。青年人受到美国人社会服务热忱的感染,组织了一场“扫盲”运动。于是,这位将军在讲话中说,学生应该读书,不要干涉公共事务。“人家做人家的事,吃人家的饭,你要打倒人家。”这种很有说服力的论点是:文盲们并没有干涉你的事务,你们为什么要去干涉他们呢?这些话简短有力,就事论事。因为他们是直接地、毫不掩饰地发自讲话者内心的话。对中国人来讲,社会工作看起来总是在“管别人的闲事”。一个热心于社会改革或者说是热心于任何一项公共事务的人看起来总是有点滑稽可笑。我们给他的诚意打折扣,不能理解他。他这样不厌其烦地做这些工作,目的何在?他想成名吗?他为什么不效忠于自己的家庭,设法升官发财,首先帮助一下自己的家人?我们的结论是,他太年轻,或者说他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怪人。

中国历史上总是有一些这样异乎寻常的人,他们被称为“豪侠”,但他们都属于土匪或流浪者阶层,没有结过婚,是些四处飘泊的光棍,随时准备跳进水里抢救一个素不相识、即将溺死的孩子。结过婚的中国男子一般不做这种事。不过也有例外,结果死后一文不名,使老婆孩子吃尽了苦头。我们敬佩他们,热爱他们,但我们不希望家里有这样的人。当我们看到一个男孩有太多的公共精神以至使自己陷入那种窘境时,我们会大胆地预见这个男孩将是他父母的灾星。如果我们能尽早地阻止他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了。如果不能,他就会被送进监狱,从而使全家都跟着遭殃。当然,事情并不总是那么糟。如果我们不能阻止他,他可能会离家出走,加入那些有公共精神的土匪或强盗中去。所以,我们把他们称作“离经叛道的人”。

中国人为什么如此缺乏公共精神呢?实际上,中国人并不是基督教传教士们想象的沉浸在罪恶之中的异教徒,尽管“异教徒”这个名词,以基督教蔑视和批判的力量,似乎非常适合于中国人。如果传教士们能设法理解他们,追根溯源,他们的看法可能会转变一些,因为在这种现象的背后,是一种不同子基督教的社会哲学。这种区别是观点的区别。现代最有教养的中国人仍然不能理解为什么西方妇女会去组织什么“防止虐待动物协会”。为什么去管狗的事,而不呆在家里照看自己的孩子,我们的结论是:这些妇女没有孩子,所以没有什么更有益的事情可做。这种推断也许往往是正确的。我们面前的矛盾是家庭观念和社会观念之间的矛盾。如果我们继续深究,会发现家庭观念无时无刻不在起着作用。

家庭制度是中国社会的根基,由此而生发出各种社会特点,这个家庭制度以及乡村制度——家庭制度的更高一级阶段——可以用来解释中国社会中的所有问题。面子、人情、特权、感恩、谦恭、官吏的腐败,公共机构、学校、行会、慈善事业、好客、正义,以及整个的国家机构,都源于家庭和乡村制度,都借用这些制度的要旨及其外部结构,都在这些制度中发现了可以用来解释自己特点的有启发性的理由。从家庭制度中生发出家庭观念,从家庭观念中生发出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研究一下这些问题,观察一下人作为社会的人如何在缺乏社会头脑的情况下行动是很有意思的。

家庭制度

中国以前并没有“家庭制度”这样的社会学名词,我们只知道家庭是“国家的基础”,或者说,是人类社会的基础。这种制度给我们所有的社会生活增添了色彩。这种制度是与个人有关的,正如我们有关政府的观念一样,是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这种制度给我们的孩子们上的第一课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责任,相互调整的必要,自制、谦恭,明确的义务感,对父母感恩图报和对师长谦逊尊敬。这种制度几乎取代了宗教的地位,给人一种社会生存与家族延续的感觉,从而满足人们永生不灭的愿望。通过对祖先的崇拜,这种制度使得人们永生的愿望看起来是那么切实,那么生动。这种制度培植了家族的荣耀感,就是在西方也很容易就能看到的那种荣耀感。

这种制度甚至还可以涉足于个人非常具体的事务。它从我们手中夺去了缔结婚姻的权利,把这种权利给了我们的父母;它让我们与“媳妇”结婚而不是与妻子结婚;它使我们的老婆生“孙子”而不是生儿子;它还百倍地增加了新娘的义务;它使年轻人感到如果大白夭将自己的房门关起来是非礼行为,使英文中的“privacy”(独处、私事、秘密,隐私)这个词在汉语中失去存在的可能性。它像收音机那样迫使我们习惯于喧闹的婚姻、喧闹的葬礼、喧闹的晚饭、喧闹的睡眠。它像收音机那样麻痹了我们的神经,发展了我们温和的脾性,西方人就像一个未婚的姑娘,只要照看好自己就可以了,所以她总可以打扮得整洁一些,而中国人则像大家庭中的媳妇,有数不清的家务在等她去做。于是,这种制度在我们心中从小就培养了一种冷静感,使年轻人循规蹈矩,格守本分。它为我们的孩子们提供了过多的保护。很奇怪,很少有孩子们造反与出逃。在以父母为中心的独裁家庭中,这种制度使年轻人失去了事业心、胆量与独创精神。笔者认为,这是家庭制度在中国人性格形成上最具灾难性的影响,父母的葬礼使文人学士在三年之内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这也是内阁成员辞职的一个绝好理由。

家庭伦理甚至涉足我们的旅行与运动。《孝经》(从前的学童都要背诵的)中发展了一种理论,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孔子的门徒曾子临终前说:“启予足,启予手。”即要人们检查他的手足,没有任何损伤,可以完整地交回给自己的祖先,这与宗教感情已相差无几。家庭伦理限制了我们的旅游,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于是,最佳形式的游历,亦即漫无目的、不期望达到任何特定地点的旅游,从理论上讲是不可能有的。孝子“不爬高,不涉险”。所以,在阿尔卑斯俱乐部里,没有一个孝子。

总之,家庭制度恰好是个人主义的反动。它拉着人后退。正如赛马的职业骑师用缰绳把那向前猛冲的阿拉伯马拉回来一样。如果这是个优秀骑士,他就能帮助这匹马赢得这场比赛。然而,有时骑士并不那么优秀;有时阻止赛马向前奔跑的也不是骑士,而是一辆不中用的货车。如此,中国社会就不需要良种的阿拉伯马了,最好的证明就是我们的确没有良种马。我们把它们谋杀刺死,赶进山林,或送进精神病医院去了。我们需要的只是从容不迫,沉重缓慢地拉车的马。这样的马,我们有许许多多。

社会等级观念,人们也通常这样称呼儒教,是支配着家庭制度的社会哲学。正是这种观念在维持着中国的社会秩序。这也是社会结构与社会控制的原则。它的中心思想是等级,也即“名分”。它给予每一个男人女人以一定的社会地位。与人文主义“凡事备得其所”的理想一致,社会的理想是“凡人各得其所”。“名”即“名称”、“名义”,“分”即“本分”、“义务”。儒教实际上被称为“名教”。一个名就是一个头衔,给予某人在社会上以特定的地位,并明确了他与别人的关系。没有名,没有一个特定的社会关系,人们就不知道自己的“分”,或者说是在这种关系中自己的责任。所以他就不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行为。懦家的观点认为,如果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地位,并使自己的行为与自己的地位相称,社会秩序就有了保障。“五伦”中的四项关系都与家庭有关。这五大伦理关系是: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妇关系、兄弟关系和朋友关系。这最后一项的朋友关系,可以说,是和家庭一致的,因为朋友是可以包括在家庭圈子里的人——“家里的朋友”。于是家庭就成了所有道德行为的出发点。

平心而论,孔子从来没有试图让家庭意识取代社会或国家意识,并使之成为一种扩大了的自私自利——这个结果,他老人家并未能预见到,尽管他有那么多实用的智慧。家庭制度的罪恶在韩非子的时代(公元前三世纪末)就已经很明显。我认为,韩非子是当时最伟大的政治思想家。他在著作中所描述的当时的政治状况与现代中国的情形相比较别无二致。比如裙带关系,徇私舞弊,损公肥私,政治家建立豪华的别墅,对犯读职等罪行的官吏没有任何惩罚,缺乏公民意识,以及普遍缺乏社会意识。这些问题,韩非子早已全部阐明,所以他主张出路在于法治的政府。他自己的结局,却像苏格拉底那样被迫服毒自杀了。

然而,至少在理论上,孔子并没有认为家庭意识应该蜕化为一种扩大了的自私自利,从而把社会的完整丧失殆尽。在其道德系统中,他确实允许一定量的超家庭的仁爱。他认为家庭的道德教育是全社会道德教育的基础,并且认为通过全社会的道德教育,应该出现一个人民生活幸福和谐的社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理解为什么“忠孝”被放在道德之首,并得到如此特别的强调。甚至中文中代表“文化”或“宗教”的“教”字,也是从“孝”演变而来的。即“孝”字加一表示使役的偏旁“夂”,意思是“使……孝。”《孝经》是这样解释“孝”的: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

孔子还说:

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所以,他就可以对门徒曾子说: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所有的道德哲学,在社会上都是基于一种模仿的理论,在教育上则基于一种习惯的理论。社会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是从小建立正确的思想态度,这自然是从家庭开始的。这一切都没有什么错。唯一的弱点是将政治与道德混为一谈。结果对家庭来说是比较满意的,而对国家来讲则是灾难性的。

家庭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是前后一贯的,它坚信一个由好兄弟好朋友组成的国家一定是个好国家。然而,在现代人看来,儒学在社会关系中忽略了每个人对自己不相识的人所应有的社会职责,这种忽略的灾难性是严重的。撤马利亚人乐善好施的品德在中国鲜为人知,实际上受到人们冷落。从理论上讲,这种品德已经体现在“互惠主义”中了。孔子说,仁者“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然而,这种与“他人”的关系并未包括在五种最重要的关系中,没有详细给予说明。家庭与朋友一起组成了一座有围墙的城堡。城内是最大限度的共产主义大协作,相互帮助;对城外的世界则采取一种冷漠无情,一致对抗的态度。结果正如人们所见到的那样,家庭成了有围墙的城堡,城墙之外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是合法的掠夺物。

裙带、腐败和礼俗

的确,中国的任何一个家庭都是一个共产主义的单位,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则指导着自己的各项活动。互相帮助发展到了一种很高的程度,一种道德义务和家庭责任荣誉感促使他们要相互提携。有时,某位兄长要远涉重洋去帮助一位破了产的弟弟恢复名誉。地位较高、事业较成功的家庭成员,即使不负担全部家用,通常也要承担其中的大部。一个人供养自己的侄子和外甥上学是常见的事,不需要特别赞扬。一个成功者,如果他是一个官吏,往往把最好的差事分配给自己的亲戚。如果当时没有一个现成的职务,他会制造一个闲职出来。这种挂闲职领干薪主义和裙带关系逐渐得到了发展。加上经济的压力,它就成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来破坏任何政治改革运动,而不是被改革运动摧毁。这种力量如此之大,任何不屈不挠的改革势力,不管其用意多么崇高,最终都会证明是失败的。

从温和一些的观点看,裙带关系并不比其他各种形式的徇私偏袒更坏。一位部长不仅要把自己的侄子外甥安插在部里,还要将部里其他高级官员的侄子外甥安插进来。还有一些官员地位确实高一些,并且给他写了推荐信。除了那些挂名职务及“顾问职务”之外,还能将他们放在哪里呢?经济压力及膨胀的人口的压力是如此之大,有如此多的受过教育的人能写文章却不会修理汽化器或组装收音机,以至每当一个新的公共机构的建立,或新官吏任职,头头们总会收到成百上干封推荐信。于是很自然,这种慈善与宽厚就从家庭开始了。因为家庭制度应该被中国人看作是中国人与失业斗争的传统保险制度。每个家庭都要照管自己家里的失业者,供给他们吃喝,之后的第二步就应该帮他寻觅一份差事。这种方法比慈善事业要好一些,因为它教给了那些不太幸运的人以一种独立感,获得这种帮助的家庭成员也会转而帮助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再者,那位掠夺了国家资财以肥自己的部长,他或许是为这一代,或许在为下面的三代、四代人聚集了50万或1000多万美元。他只不过是想光宗耀祖,做一个体面的家庭成员(我只想举几个死人的例子:王占元将军,湖北省长,有约3000万美元资产;吴俊升将军,黑龙江督军,更为富有,有大片的不动产,财富无以计数。只有上帝才知道热河的汤玉麟有多少财产。他现在还活着)。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对公众可能是罪恶,然而对家庭总是美德。因为所有的中国人基本上都是不错的“好”人,所以正如辜鸿铭所说,在汉语语法中,最常见的动词变化形式是“敲诈”的几种形式:“我敲诈,你敲诈,他敲诈,我们敲诈,你们敲诈,他们敲诈”这是一个规范变化动词,没有任何特殊变化。

所以,尽管看起来很奇怪,然而,中国式的共产主义孕育了中国的个人主义。家庭内部的协作导致了带有某种利他主义色彩的普遍盗窃癖。盗窃癖可以与个人极端诚实的品德并行不悖,甚至与慈善心肠并行不悖。这一点就是在西方也并不奇怪。那些社会支柱们,在中国,他们是在日报上抛头露面最多的人,他们经常很慷慨地捐赠1万美元给大学或医院。其实,这些人不过是将从人民身上掠夺来的钱财再退回给人民罢了。在这一点上,东西方是那样惊奇地一致。区别只是在西方,他们总是害迫被揭露,然而在东方,这些事情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哈定政权的极端腐败,最后导致了一位官员被送上法庭。尽管这对那位官员很不公正,然而看起来,人们还是认为贪污受贿是不公正的事。

在中国,虽然一个人可以因偷窃一个钱包而被捕,但他不会因为盗窃国家资财而被抓起来。甚至北平故宫博物院的无价国宝遭到有关的官员的偷窃,事情败露后,罪犯也没有受到惩罚。因为我们对政治腐败有一种“需要”,于是从逻辑上就必然会产生一种“仁政”理论(见本章第九节)。孔子要我们接受仁人之治,我们也确实把他们当作仁人君子,他们可以不做预算,不报告支出情况,做事不需要人民的立法许可,犯罪之后不需要进监狱。结果是他们的道德天赋与他们的职位之便太不相称,所以,他们中的许多人就不免干些鸡鸣狗盗的勾当。

中国人民主的可爱之处在于,以这种手段巧取豪夺的钱财总是又渗漏回到人民手中,不是通过向大学捐款,就是去资助那些依靠他或者侍奉他的人,包括他家的仆人。那位“敲诈”他的仆人只不过是在帮助他把钱还给人民。仆人这样做感到问心无愧。仆人背后也有一大堆家庭问题,与主人的家庭问题虽然范围不同,性质却无二致。

除了已经谈过的裙带关系和社会腐败之外,家庭制度还造成了其他一些社会问题。这也许可以总结为缺乏社会纪律的家庭制度使所有社会组织形式都归于失败,比如它通过裙带关系使国家的行政机构失去功能。它使“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这倒也不坏,坏就坏在人们把自己家的垃圾倒在了邻居的门前。

最好的例子就是中国人的所谓谦恭有礼。这一点常被误解。中国人的谦恭有礼并不是爱默生的定义,所谓“做事情令人愉悦的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你在和谁打交道。他是你家的人,还是你家的朋友?中国人对家庭及朋友圈子以外的人那种礼貌态度正与英国人对其殖民地内其他种族的人的态度一样。一位英国人对我说:“我们有一个优点,就是我们对自己人并不傲慢。”这对英国人来说,似乎也足够了,因为他们“自己”就与社会等同了。中国人对朋友,对熟人并没有什么无礼举动,然而对既非朋友又非熟人的人则不然。中国人作为一个社会存在,对自己的邻居采取明显的敌对态度,不管是和自己同乘一辆电车的乘客,还是和自己一起排队买戏票的人。

一次,在内地的某个汽车站,天下着雨,我看到有一位乘客经过一番拼抢之后,找到了一个座位,可这座位却是司机的。车站的官员清他让开,他执意不肯。他要是有一点“社会意识”,也会感觉到如果没有司机,车里的人谁也回不了家。然而他连这一点社会意识的火星儿都没有。但是,我们如果进一步想,难道应该责怪他吗?为什么那么多乘客只有一辆汽车?地方军事长官把其他的车辆都征用做军事运输去了。那位地方长官的社会意识哪里去了呢?在这种系统失灵的情况下,人们被迫进行拼抢,大家都滞留在离家30英里以外的路上,天下着雨,人人都想尽快回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那位占据了司机位置的人自动放弃座位,结果会是怎样?这种情况很典型:它表明了农民式的礼貌和速度时代的不协调,证明了政治上的腐败在促使着个人为生计不得不拼死争夺,表明了建立在一种新的社会意识上的习惯的缺乏,而这种意识是需要时间才能建立的。

这种社会意识的缺乏,结果使所有的公共汽车公司都赔钱,所有的矿产公司都倒闭。这种社会意识的缺乏,也可见于其他许多方面,比如对图书馆规章制度的遵守,以及对国家法令的实行等问题上。大官们破坏大法律,小官们破坏小法律。于是社会纪律极端松弛,人们对社会规章制度普遍漠视。

事实是,家庭制度在阻碍着极端个人主义向一种新型社会意识的转变。在西方,社会意识是全社会的意识,而不只是家庭意识。中国社会则被切成小的家庭单位,这里存在着最大的共产主义大协作,然而在家庭与家庭之间,却不存在任何真正的联系,只有国家似乎才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然而,由于中国长期以来一直独立于世界之外,没有受过大的挑战,所以这种国家观念,或称民族主义,也没有得到很大的发展,这里,家庭意识代替了西方人的社会意识和国家意识。某种形式的民族主义确实在发展着,但是欧美人士无需惊慌。所谓“黄祸”可能会来自日本,但不会来自中国,在我们的本能深处,我们宁可为自己的家庭去死,不会为国家去死。没有一个人想为世界去死。日本军事集团宣传的所谓一个民族应该扩张自己的势力,以给亚洲及世界带来“和平与融洽”,这种宣传对中国人没有任何效果。我们对其中的道理奇怪地、极端地、异教徒般地表示麻木不仁。我们对这些呼吁的回答是:“你想干什么?”我们不会去拯救世界。在现代中国的国际关系史上,外国挑衅行为已多得足以刺激中国人使他们团结成为一个整体。但是,令人惊讶的是我们如何成功地抵御了这些影响和挑衅。

纵观整个国家的状况,我们似乎可以确定,我们会像以前那样继续生存下去。1935年在日本和中国旅行过的人可以尽可能地在这几方面作一个比较。日本人每天忙忙碌碌,总是在电车火车里读着一张报纸。一副固执的神情,坚定的下巴,眉梢上挂着民族灾难即将到来的阴云,坚信在下次的大决战中,日本要么摧毁整个世界,要么被世界摧毁,并在为这一天作着准备。而中国人则穿着长袍大褂,宁静安详,心满意足,逍遥自在,无忧无虑,似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使他从梦中醒来。你不可能同时在中国人家中作客、在中国餐馆用膳、在中国街道上散步,同时又相信民族灾难或世界灾难即将降临。中国人谈到自己的国家时总是说它像“一盘散沙”,这每一颗沙子并不代表每一个人,而代表每一个家庭。另一方面,日本民族是(从语法上讲,我们说中华民族“are”——复数的“是”,而日本民族“is”——单数的“是”)像一块花岗岩一样结合在一起的。这也许是一件好事。下次世界大爆炸可能会摧毁这块花岗岩,但是顶多不过能吹散这些沙子。沙子还是沙子。

特权与平等

社会等级观念,或称“人各得其所”的理想,以一种稀奇的方式将平等的观念阉割了。认识到这一点,对于理解中国人的社会行为的精神,好的也罢,坏的也罢,都很重要。中国文人学者的脾性要强调各种各样的区别,如男女之别(如前所述,导致了对妇女的幽禁),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别,青年人与老年人之别,等等。儒道总以为自己所给予的是文明的影响。所以,儒家到处传播这种区别,到处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秩序。他们期望用一种道德的力量把社会绑在一起,向统治者宣传仁慈善行,向被统治者宣传恭顺服从,老年人要慈祥和蔼,青年人要尊敬老人,哥哥要“友与兄弟”,弟弟要谦恭。这里强调的并非社会平等,而是严格的等级之别,或称有等级的平等。汉语中,“五伦”的“伦”字,意谓阶层内的平等。

这样一个社会并不是没有其迷人与美好之处。比如,尊敬老人就一直令人感动不已。罗斯(A. E. Ross)教授曾经指出,中国的老人给人印象最深。他们比西方的老年人要高贵,看上去更体面。西方的老人们则被迫感到他们在各方面都已经度过了自己最有用的时期,现在正无偿地由孩子们供养,似乎他们在壮年时,并没有尽了抚养儿女的职责!西方的另一些老人们则不断地向人们呼喊,说他们在精神上还很年轻,结果使自己看起来更滑稽可笑。没有一个有教养的中国人会无缘无故去惹恼一位老人,正如没有一个有教养的西方人会故意激怒一位女士。这些细微的感情现在已经丧失掉了一些,但在大部分中国家庭中还依然存在。这就是为何老年人总是那么清静和悠闲的原因。中国是唯一能使老人获得清静悠闲的国家,我相信这种对老年人的普遍尊敬比世界上盛行的老年救济金要好一千倍。

另一方面,这种等级理论却带来了特权,对那些可以享受特权的阶层,以及羡慕这些特权阶层的人们不无魅力,直到今天都是如此。尊敬老人无疑是好事,然而尊敬学者与官员却既是好事,又是坏事。社会对“状元”——科举考试的第一名——的拥戴和欢呼,使每一个母亲都动心,你看他骑着高头大马,由皇帝亲自装饰,作为全国第一也是最聪明的学者在街上走过,真正是一个名符其实的迷人王子。作为头名状元,他应该是很漂亮的,这一点也很重要。这就是作为一名卓越的学者所得到的荣耀,一个中国官员所得到的荣耀。他每次外出,都有人为之鸣锣,宣告他驾到,衙役们在前面开道,将过路人逐向两边,像推垃圾一样。这些衙役们也总是分享着王子的权力与荣耀,他们就是偶或打伤甚至杀死一两个人又有何妨!

每每阅读中国的古典小说,我们总会看到这样的情景。实际上,我们并不称之为权力或荣耀。我们叫“气焰”,就像熊熊烈火,炙手可热,衙役们唯一的忧虑是会撞上另一班属于更高一级官员的人(这就是等级观念的妙用),这样他们的“气焰”就会降温。他们也可能忧虑由于不知情而杀死或打伤一个属于更高一级官吏家里的人。这时,他们会喊:“小的该死!小的该死!”事实上,他们也可能被主人送到那更高一级官吏的手中,任他给予任何他认为合适的刑罚,包括鞭打、监禁,合法不合法一应俱全。

这样的特权总是那么令人振奋,那么迷人。怪不得那些现代的官吏们,即使被撤职,也不愿放弃这些特权。没有一个享受着这种特权的人不感到自己非常荣幸,非常满意。把这些现代官僚们称为“公仆”,简直是对民主的莫大污辱!他们在自己的通电中,可能会使用这个名词,但他们在心里却痛恨它。1934年,曾经有一位高级官员的司机不听交通灯指挥,在一个拥挤的路口,横冲直撞。一位警察企图阻止他,他便拔出手枪把警察的大拇指打了下来。这就是他的官火燃烧的熊熊火焰。是的,特权这个东西确实不错,官火今天仍在熊熊燃烧。

所以,特权正是平等权力的对立面。官员们正是民主的天敌。只有等官吏们愿意限制自己阶级的特权,享受少一些的行动自由,到法庭上去回答别人对他的控告,只有等到这一夭,中国才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变成真正的民主国家。然而,现在还不是。因为如果百姓要自由的话,官僚军阀们还能有自由吗?如果百姓享有人身自由不得侵犯的权利,官僚们不就失去了逮捕编辑,关闭报社,把别人的头砍掉以治自己头疼病的自由了吗?(我的家乡福建漳州的张毅将军就是这样做的。我公布了他的大名,因为他已死了。)每当人民对他们的统治者表示不满,或者年轻人对父母提出异议时,我们就喊:“反了!反了!”意思是说天和地都倒个儿了,世界的未日到了。

这种观念深深地扎根在中国人的头脑之中,这种邪恶也不是局限于官吏身上,而是像大榕树的根一样,它把自己的荫凉扩展到所有来到树底下的人身上。我们中国人并不与这种榕树斗争,而是设法钻到榕树的荫凉下面去。我们不像美国人那样弹劾官吏,或者把富人的穷子付之一炬,像布尔什维克那样。我们设法去做他们的守门人,享受官吏们的树荫。

社会等级

问题似乎已经很清楚。在中国,实际上只有两个社会阶级。一个是衙门阶级,他们远在欧洲人还没有来到中国之前就享受着治外法权,也不用领事裁判;另一个是非衙门阶级,他们纳税,守法。讲的稍微残酷一些,中国只有两个阶级,在竞赛中跑在前面的狗与落在后面的狗,他们也经常调换位置。中国人以自己乐观的宿命论,高尚地完美地忍受着这种安排。在中国,没有固定的社会阶层,只有不同的家庭。他们随着命运的沉浮而沉浮。有幸运的衙门家庭,也有不幸的家庭,后者的儿子没有在衙门中管事,女儿也没有嫁入衙门。实际上,没有一个家庭是没有什么联系的。很少有一个中国人的家庭不会通过婚姻或通过熟人找到一个远房的堂兄,该堂兄又认识一位张先生的三公子的教师,而这位张先生的媳妇是某位官僚的太太的妹妹,这个关系在有官司要打的时候是极有重要价值的。

衙门家庭又正可以比做榕树。它们的根与根相交错,再交错,像扇子一样展开。而中国社会就像是一个山上的榕树林,经过一个调整过程,这些树都在太阳底下争到了一块地盘,相互和平共处。有一些树所处的位置较其他为好,他们就相互维护并保持住自己的位置。正如当代中国流行的俗语,“官官相护”。普通人民就是土地,供给这些大树以营养,使他们成长。正如孟子在为仁人与普通人的区别辩护时说,“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一次,齐王问孔子治国之道,孔子授之以社会等级观念,齐王大呼,“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于是,这些树在阳光的照耀下,吮吸着大地的乳汁,茁壮地成长着。有一些树长得更健壮一些,它们从大地吮吸了更多的乳汁,那些在大树下乘凉,并感叹于树上绿叶的人们并不知道这是大地的功劳。

然而,官吏们对此都非常清楚。那些在北平等待分配地方行政官职的人们从内心里,从与别人的谈话中,都知道哪些地方“肥”,哪些地方“瘠”。他们也用华丽的辞藻谈论什么国民预算是“民脂民膏”。如果榨取民脂民膏也算一门科学,那它在方法的多样化与独创性方面完全可以和有机化学媲美。一个好的化学家可以将甜菜根炼成糖,一个更优秀的化学家可以从空气中提取氮来制造化肥。中国官僚们的本领与化学家相比毫不逊色。

这种官僚制度的唯一可取之处是使中国失去了等级制度与贵族阶层。衙门阶级并不是像欧洲的地主贵族那样可以世袭的,人们不可能认定哪些个人就永远是贵族阶级。没有一个中国家庭可以吹牛说自己的祖先在过去的百年中从未做过体力活,就像某些法国贵族或者奥地利的哈普斯堡贵族一样。孔子的家族除外,他们在过去的2000年中都未曾劳作。满族军队在1644年征服中国之后,其后裔在过去300年间真正可以说是没有做过工务过农;现在满族王朝已被推翻,他们仍然拒绝劳动——我指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可供社会学学者们去研究,看一个阶层的人们在被全国人民奉养了3个世纪之后,会产生什么变化,因此他们是中国真正的“有闲阶级”。但他们是例外的情况。在衙门阶级与非衙门阶级之间,通常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线。

是家庭,而不是任何的世袭阶层,构成了社会单位。这些家庭万花筒般地上下沉浮,每个已过不惑之年的人都曾亲眼看到一些家庭发迹起来,而另一些家庭则衰败下去。社会民主在西方或者中国都不是由宪法所保障的,而是像人们所说由我们的回头浪子们来维系的。在这些回头浪子中,有许多人由于挥霍,使得一个永远富裕的家庭不可能产生。他们就这样变成了民主的堡垒。科举考试使得那些来自底层的有能力有雄心的人总是有可能升迁。除了乞丐与妓女的儿子之外,任何人都可以参加这种考试。教育还没有昂贵到只有宫家子弟才能上得起学的地步。如果做学问是有才能的人的特权,那么这种特权永远也不属于富人。没有人会因为贫穷而在学术生涯上严重受挫。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说,机会对任何人都是均等的。

中国人将社会分为四等,依次为:士、农、工、商。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的原始农业社会中,这种精神基本上是民主的。阶级之间没有敌对情绪,因为没有这种必要。价级之间的交往,除掉我们已经提到过的衙门阶级以外,并没有被“阶级感情”和势利观念所阻断。这种社会统治发扬得最好的时候,一个富商或者高官显贵可能会请一位樵夫到自己府上喝一杯茶,并且亲切友好地闲谈一阵。不过,较之于英国庄园主和农夫之间的谈话,他们可能还要少一些谦卑:农民、工匠、商人,都是大地乳液的一部份,所以他们都是谦恭、安静、自尊的公民。根据儒家的理诊,农民被排在这三个阶层首位,因为粮食意识很强的中国人总是很清楚每粒谷子的来源,他们对之感激不尽。农民、商人和工匠,都把学士们看作一个应该享受特权与其他待遇的阶层。鉴于学习中国书面文字的困难性,这种尊敬是发自他们内心的。

阳性的三位一体:官、绅、良

然而,这些学士值得尊敬吗?脑力劳动明显地比体力劳动高级,这种不平等似乎非常自然。人类能够征服动物界是因为人类大脑的高度发达。人类智力的发展证实了人类有能力控制动物界。然而,人们当然可以质问,从动物的立场上看,人类是否有权毁掉狮子老虎赖以生存的山林,使野牛失去自己的大草原。狗可能也会同意人类有这种权利,然而狼却可能表示反对。人类仅仅是用自己更大的狡猾证明自己的权利。中国的学士们也是这样做的。只有他们才知道知识的宝藏,只有他们才知道历史和法律,只有他们才知道怎样就可以通过巧妙地玩弄法律信仰中一个辞藻将一个人置于死地,学问是如此复杂,尊敬有学问的人也就是很自然的了。这些人构成了中国所谓的“上流”阶层。我们再用森林作比。这些上流阶层是寄生虫,他们有办法毫不费力地爬到最高的树上去。中国所有的榕树都被这样的寄生虫包围着。换句话说,他们能爬到树上,悄悄他说一句好听的话,就可以吸吮大地的乳汁,顺便地把一张委任状塞进兜里。更有甚者,他们经常从树那里接受喝干大地乳汁的责任。

这就是所谓的“包税制度”,这种制度正在破坏人民的财政以及国家的岁入。这些税收专利权是本地土豪劣绅的衣食父母。一种从民国建立以来就愈演愈烈的罪恶。事实上,用3千元从市政府那里买来的包税权,一年就可以赚回2至3倍的钱。大地的乳汁被用来滋养那些寄生虫。可悲的是,人民被愚弄,政府及社会没有得到任何好处。这一切,只不过是养肥了寄生虫们自己的家庭。

然而,这些寄生虫们在各地盘根错节,任何新的政权都必须与他们协作共事,通过他们行使职权。他们在自己的圈子中分派了屠宰税、卖淫税与赌博税。从自己投资最多的行当中,他们自然期望得到最大的酬报。实践证明,这种“最大的酬报”对人民是灾难性的。他们的贪婪是无止境的。你不可能对“最大的”下任何定义。用他们自己的专门知识,他们可以发明新的什么税。每个新官都有一些这样的土豪朋友,与他的衙门有官方的或非官方的联系。这些土豪劣绅可能会来拜访,一边喝茶,一边不免感叹他说:“啊!你想一想,每县至少有15000个猪槽,每十个县就有15万个猪槽。一个槽收税一块钱,就可以净赚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相当可观啊!”另一口上好的龙井茶又喝下去了。多次这样的感叹与远见的闪光之后,这位官员真正开始学习榨取民脂民膏的艺术了。他从内心里感激这位土豪,同时为自己的无知不觉感到有些惭愧。他在“世道”上逐渐成熟起来了。在猪槽税之后,他又发现了棺材税;之后,又发现了花轿税……

我在自己的心目中,经常将这些学者士绅与中国绘画中的神圣美丽的白鹤联系在一起。它们是那么纯洁,那么清白,那么超然。这就是它们为什么能代表道家隐者的原因,仙女们是骑在它们的背上飞上天空的。人们可能以为它们是靠吃天空中的什么东西为生。实际上,它们吃的是青蛙和蚯蚓。如果它们的羽毛是如此洁白光滑,它们的脚步是如此庄重,就是吃些青蛙蚯蚓之类又有什么关系呢?问题是他们一定要吃点什么。上流社会那些士绅们懂得生活中所有的乐事。他们要生活,为了生活,他们必须有钱。

他们对钱的嗜好,迫使他们与富人们打交道。这里,我们接触到了中国真正的不平等。经济上的不平等。在中国的城镇,总是有一个阳性的三位一体:官、绅、富,以及阴性的三位一体:面、命、恩。阳性的三位一体通常是在一起共事的。一个好的行政长官要开出自己的一条路来,就得越过士绅与富豪直接与人民取得联系。有许多这样的长官,但是他们的境况很艰难。他们需要亲理政务,没有整个衙门通常的那些便当。袁枚就是其中之一,当然还可以举出许多。他们对人民是有好处的,但这种好处却是时有时无的。

在当代农村,我们还有第四个统治者。在某些地方,代之以三位一体统治的是四个巨人携手并肩:官、绅、富、匪。有时地方宫豪退出,则还有三位。无怪乎土地的肥力越来越小了,无怪乎共产主义成长起来了。即使没有苏俄理论的影响,共产主义也不会找到一个更理想的生长土壤。共产主义者无情地反对劣绅与地主,他们生活在人烟稀少的地区,没有固定住处,骨瘦如柴。他们被称作“匪徒”。他们应该被看作是人民的经济反抗,与苏俄的理论并无多大关联。这都因为孔子在他的“五伦”学说中,忘记了给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关系下个定义。

共产主义对社会生活的改变如此之大,一个农民可以直接到行政长官那里去,把自己的竹子扁担靠在衙门的墙上,面对面地与长官谈话,就像和平常人谈话一样。这种思想在红区已经根深蒂固,以至于国民党官员接管一些这样的地区之后,不得不放弃他们自己以前的衙门作风,像共产党官员那样和农民谈话。然而,有些事情仍然在出毛病,而且是很严重的毛病。在国民党以前的文件上有一些规定,如减少佃农对地主交的租子,建立农业银行,禁止高利贷等。今后总有一天,他们要被迫真的这么做。上海的当铺仍然宣扬自己的慷慨,他们在门外的墙上大书“月息百分之十八”!

阴性的三位一体:面、命、恩

社会等级观念与等级内平等的观念导致了中国某些社会行为规范的产生。这就是三个不变的中国法则,比罗马天主教的教义还要永恒,比美国的宪法还要权威。它们是正在统治着中国的三位女神,不是蒋介石,也不是汪精卫。它们的名字是面子、命运和恩惠。这三位姐妹过去统治着中国,现在也如此。唯一真正值得一试的革命是反对阴性三位一体的革命。问题是这三位女人是那样地斯文,那样地迷人。它们使我们的祭司堕落,向我们的统治者献媚,保护强者,引诱富豪,麻醉穷人,贿赂有雄心壮志的人,腐蚀革命阵营。它们使司法机构瘫痪,使宪法失效。它们讥笑民主,蔑视法律,拿人民的权利开玩笑,践踏所有的交通规则、俱乐部规则和人民的家园。如果它们是独裁的君主,长得很丑,就像狂怒的复仇女神,那么,它们的统治就不可能长久。然而,它们的声音是那么温柔,办法是那么和缓,脚步轻轻地走在法庭之上,指头在静静地,娴巧地移动,让正义的机器停止运转;与此同时另一只手却在抚摸着法官的面颊。是的,崇拜这些不信教的女性会给人带来异常的舒适。因为这个原因,它们的统治还会在中国延续一些时候。

为了理解恩惠的含义,有必要了解中国人民多少年来美好而原始的质朴生活。中国人的社会理想一直是“寡政权,省刑罚”。个人的、人文主义的色彩总是会染在中国人的法律和政府的躯体之上。中国人对法律、律师,以及高度机械化了的社会,一概持怀疑态度。他们的理想是人民生活在高度的和平和闲适之中,并保持一定程度的原始的质朴。在这气氛中,恩惠出现了;在这种气氛中,古老中国最美丽的品德出现了——感恩,也即恩惠的另一面。这种感恩戴德之情在中国普通人的心目中,尤其是在农民中非常流行。一位受你恩惠的农民会一辈子记得你,记得你的恩惠。他还很可能在家里为你竖一块木牌子敬仰你,或者为你“赴汤蹈火”。确实,人民得不到宪法的保护,就只能乞怜于地方长官。然而,如果这位长官是仁慈的,那么他的仁慈就要受到后人的热情赞赏,因为它是无偿给予的。有千万个这样的事例,人民围着一位刚刚离任的,坐在轿子中的长官,跪在地上,眼里浸满了感激的泪水。这就是中国人感恩戴德最好的证明,是中国官吏所施恩惠的最好例子。人民只知道这是恩惠,不知道这是中国官吏们应该做的事。

在这种气氛中产生的恩惠,它来自当权者和需保护者之间的私人关系。然而,它可以取代法律,事实也往往如此。一个中国人被捕了,或许是错捕,他的亲戚本能的反应不是去寻求法律的保护,在法庭上见个高低,而是去找长官的熟人,去求他的“恩典”。由于中国人非常重视个人关系,重视“情面”,这个去求恩典的人如果“面子”足够“大”,他的说情往往能够成功。这样,事情总是很容易,比那耽延时日的官司花钱要少得多。于是,在权势者、富人、有关系的人与那些不太幸运的、没有关系的穷人之间产生了一种社会的不平等。

几年前,在安徽有两位大学教授,不小心说了几句不当说的话,其罪责微不足道到荒谬的地步。就这样,他们冒犯了当局,被抓去监禁了起来。亲戚没有什么好法子,只得到省会去向该省的最高军事长官乞求“恩典”。另一方面,同一省里的一些年轻人,因赌博被当场抓获。因为他们与省里某一有势力的团体有关系,他们不仅获释,而且还到省会去要求解雇那些抓他们的警察。两年前,扬子江畔某城市的警察搜查了某鸦片馆,并将其所截鸦片没收。然而,某地方要人的一个电话,警察局就不得不为自己的失札而道歉,并且在警察的护送下将鸦片送回。一位牙医曾为一个很有权势的将军拔了一次牙。将军大悦,授了一个头衔给他,所以他的一生就可以享受一点将军的荣誉。有一次,某部的电话员请他接电话,直呼了他的姓名,而没有称呼他的头衔,他来到部里,找到了那位电话员;当着军事参谋部成员的面,扇了电话员的巴掌。1934年7月在武昌,一位妇女因为天热穿短裤睡在户外而被捕,监禁几天之后便死去了。这位妇女原来是位官太太,那位警察于是被枪毙了。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报复是甜美的。然而,并非所有可能被捕的妇女都是长官的妻子。结果就不总是甜美的报复。儒家是赞成这样做的。远在《礼记》中,就有这样的说法:“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于是,恩惠就成了社会等级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逻辑上必然导致儒家“仁政”的理想,即由讲情面的仁人君子所管理的父母政府。老子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他讲的难道不对吗?孔子天真地认为国家有足够的仁人去管理人民,他显然计算失误了。在人类生活的田园式质朴阶段,这种理论可以行得通,然而在当今飞机和汽车的时代,这种理论注定要失败,它已经悲惨地失败了。

如前所述,这种现象引起的唯一可称道的后果是特权和贵族阶层的消失。这又将我们带到命运这个题目上来。使这种明显的社会不平等得以延续的因素是:没有谁会永远被踩在脚下,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经常调换位置。我们中国人相信人总有出头之日,“天理循环”。如果一个人有能力,有韧性,有雄心,他就可能升迁,爬得很高。谁知道呢?一个豆腐商的女儿很可能突然被一个有权势的官员和陆军上校看中,他的儿子可能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当上了市长的看门人。一位屠夫的女婿,本来是一个中年乡村教师,现在突然通过了科举考试,像我们在小说《儒林外史》中看到的那样。一位绅士从城里跑来请他去住在自己的府邪;另一位来和他“换庚帖”,结拜了兄弟;第三位是个富商,赠送了他几匹丝绸,几袋银子;知府自己则送他两个年轻女仆,一个厨子,以免去他那个农民妻子的厨房劳动。那屠夫迁人了城市中的新宅,满心欢喜,完全忘掉了自己以前是如何欺侮这位女婿的。他说自己一向坚信女婿会有飞黄腾达之日。他现在随时准备放下屠刀,靠女婿安度余生。这些事情一发生,这位进士的出头之日也就到了,我们羡慕他,但我们并不认为这是不公平的。我们称之为“命”,或者“运气”。

宿命论不仅仅是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它是儒家传统意识的组成部分。这种信仰与社会等级观念紧密相联,有以下说法为证:“安份守己,听天由命”,“顺应天命”。孔子在谈到自己思想发展过程时说“五十而知天命”,又说,“六十而耳顺”。这种宿命论观点是中国人个人力量与满足的来源,可以用来解释中国人为什么心灵是那样平静。既然没有人能够在所有的时候都幸运,而且好运气不可能同时降到每个人身上,所以人们便乐于承认这种不平等的合法性,认为是很自然的事。有雄心有能力的人总有机会通过科举升迁。如果一个人由于自己的运气和能力由社会底层升至特权阶层,那么只能说是这次轮到他了。一旦进入特权阶层,他就会爱不释手。地位的升迁带来了心理的变化。他开始喜欢社会的不平等,喜欢他所有的特权,他爱上了这个地位,就像拉姆齐·麦克唐纳爱上唐宁街一样。麦克唐纳走上那唐宁街十号的台阶,呼吸着那儿的空气,感到心旷神抬。事实上,每个现代中国成功的革命家的脸上都经历过这样一个转变。他用自己的铁蹄践踏着出版自由,其卖力程度,并不下于他在革命时期谴责过的军阀们。

他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很大的面子”。他可以凌驾于一般法律和宪法之上,更不用说什么交通规则、博物馆规定之类,这个脸面是心理上的,而不是生理上的。中国人生理上的面孔固然很有意思,而心理上的面孔则更为迷人,值得研究。这个面孔不能洗也不能刮,但可以“得到”,可以“丢掉”,可以“争取”,可以“作为礼物送给别人”。这里我们触及到了中国人社会心理最微妙奇异之点。它抽象,不可捉摸,但都是中国人调节社会交往的最细腻的标准。

然而,举出中国人面孔的例子很容易,给它下定义却很难。譬如一个在大城市里做官的人,能够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在街道上疾驰,而交通规则只允许每小时35英里。这位当官的是有很大的面子的。如果他的车撞了一个人,警官来到跟前,他就不声不响地从皮夹子里抽出一张名片,有礼貌地笑一笑,车子就扬长而去了,他的面子比前面那位还大。然而,如果这位警察不愿意给他这个面子,假装不认识他,那么这位官员即刻用“北平官话”问他是否知道他父亲,并挥手让司机开车上路。这样,他的面子就更大了。如果这位固执的警官硬要将司机带到局里去,这时,官员就会向警察局长打电话,后者很快就将司机放走,并下令开除那位“不知道官员父亲是谁”的小警察。这时,官员的脸面就真真变得乐不可支了。

脸面这个东西无法翻译,无法为之下定义。它像荣誉,又不像荣誉。它不能用钱买,它能给男人或女人实质上的自豪感。它是空虚的,男人为它奋斗,许多女人为它而死。它是无形的,却又靠显示给大众才能存在。它在空气中生存,而人们却听不到它那倍受尊敬、坚实可靠的声音。它不服从道理,却服从习惯。它使官司延长,家庭破产,导致谋杀和自尽。它也能使一个不义之徒由于同乡人的斥责而改邪归正,它比任何其他供俗的财产都宝贵。它比命运和恩惠还有力量,比宪法更受人尊敬。它经常决定一次军事行动的胜负,它可以推翻政府的一个部。中国人正是靠这种虚荣的东西活着。

将中国人的“面子”与西方人的“荣誉”相混淆,无疑会铸成大错。中国以前的女子常为面子而死,那是因为她裸露的身体被男人看见,正如西方一些妇女曾因为自己主了个私生子而愿意去溺水自杀。然而在西方,一个男子被扇了耳光而不提出决斗是失掉了“荣誉”,而不是面子。另一方面,一位“道台”老爷的丑公子去逛歌妓院而被拒绝,因此受辱。于是他回府之后带着一班警察去逮捕那个歌女,并关闭妓院。他于是又争回了自己的“面子”,我们一般不说他在保卫自己的“荣誉”。

战斗的失败,帝国被葬送,皆因将军们在为自己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尊称而争吵所致,皆因他们为接受失败的一些无关紧要的方法意见不同所致,而不是由于战略战术上的分歧。人们在激烈地争吵,法庭内的斗争也在继续,而聪域的仲裁人知道,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实质的东西在阻止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他们唯一需要的是一个体面地退出的办法,或者是承认错误的合适的措辞。一位将军使一个政党分裂,改变了一场革命事业的进程,只不过是因为他受到一个同僚的当众侮辱。男人们愿意辛苦劳作整个夏天,不过是为了使厂次葬礼仪式能够与这个家庭的地位或面子相适应,而一些濒于破产的古老家庭,愿意使之破落下去,靠借债度日,也是由于同样的原因。

不给人面子是最大的无礼,就像一位西方人向对方提出挑战一样。许多官员一个晚上要参加3至4个宴会,宁冒消化不良的危险,也不使任何一个欲请他赴宴的主人丢掉面子。许多打了败仗的将军本应该砍头或终身监禁。然而他们却被派往欧洲去作什么“工业”或“教育”考察,作为他们投降的赞赏,这样就顾及了他们的面子。这也是中国内战周期性复发的原因。四五年前,政府内阁宣布撤销,原因是避免使用“撤职”这个字眼,以保全某一位部长的面子,他本来应该被明确地告知滚蛋,或者外加判刑收监(撤职会使部长丢面子,因为其他内阁成员井无变化)。讲人情,完全是讲人情,这就是我们的情面。然而,它可以刺激人们的野心,克服中国人的拜金主义,它使一个中学教师感到非常不安,因为那位外国校长坚持要将他的工资由18元提为19元。他宁可拿18元,或20元。与其被称作19元先生,还不如去死的好。一位岳父拒绝留自己没有出息的女婿吃饭,以免丢脸。岳父很可能是为了使自己的女婿将来有出息,让他在回家路上默默地、孤伶伶地走着。这很可能就是他变好的开端。

总的看来,与没有什么脸面的人同行,与比有太大的脸面的人同行,要安全得多。在扬子江上的一条轮船上,两个士兵执意要船长给他们一个面子,允许他们进入一间严禁入内的、装有整箱硫磺的房间。他们进去了,并且不顾买办的劝告,坐在箱子上抽烟,而且乱扔烟蒂,结果轮船被炸,这两位士兵成功地保全了自己的面子,却未能保全自己的性命,得到的只是两具烧焦了的尸体。这些事情和知识与教养无关。5年以前,上海有位受过教育的中国将军,认为自己的面子大到可以带着超重的行李登上飞机,任凭机组人员抗议、规劝与请求,一概无用。不仅如此,他还要求再给点面子,命令飞行员驾机绕场一周,给那些前来为他送行的人一饱眼福。因为这位军人有权有势,这个面子他也得到了。然而,驾驶员的精神却多少有点紧张,飞机起飞后东倒西歪,撞在一棵树上。将军最终为自己的面子丢掉了一条腿。任何认为自己的面子大到可以带超重的行李上飞机的人都应该丢掉一条腿,并为之感激不尽。

看起来,尽管不可能为面子下定义,有一点却是肯定的,除非这个国家的每个人都丢掉自己的面子,否则中国下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不过,老百姓本来就没有什么面子,问题是,当官的什么时候才愿意丢掉自己的面子呢?在警察局里,面子被丢掉时,我们的交通才会安全;在法庭上,面子被丢掉时,我们才有公正的判决;在中央各部,面子被丢掉,面子政府被法治政府取代之时,我们才会有真正的共和国。

乡村制度

缺乏社会头脑的情况下,慈善事业怎么可能在中国产生?为公众利益所创建的集体事业在中国采取了何种形式?答案要到乡村制度——家庭制度的更高一个阶段——中去寻找。田园背景使得筹办国家博物馆的私人制度得到发展,它也使人们发展了一种乡村意识,类似于一个纽约人或者芝加哥人的那种市民意识。从热爱自己的家庭,发展到热爱自己的宗族;从热爱自己的宗族,发展到热爱生我养我的土地。于是一种乡土之情油然而生,汉语中也叫“同乡观念”。这种观念将来自同一村镇、同一地区、同一省市的人联系在一起,促使他们建起了地区学校、公共粮仓、商会、孤儿院,以及其他公共事业。这些东西基本上来自家庭心理,不脱离家庭模式。这种观念是扩大了的家庭观念,使得人们有可能进行一定程度的合作。

在沿海或内地的每个大城市中,都有一些省市或地区的同乡会,譬如安徽同乡会、宁波同乡会等。什么地方有富商,什么地方的同乡会就会得到慷慨的资助。笔者家乡的漳泉同乡会在上海拥有价值100多万元的资产。同乡会办了一所学校,凡是同乡的孩子均可在此免费上学。同乡会还可以作为旅馆,类似西方的俱乐部旅馆。非常便宜,有时还有一种奇特的付伙食费制度。它还为来此地旅行的商人们提供各种地方性指导。在满族统治期间,学士们每年一次从全国各地云集北京参加会考。没有一省一地区在首都没有自己的会馆,你总可以找到你那个省的同乡会馆。学者们和地方官的候选人们住在这些会馆中,有时还有他们的眷属,就像在长期居住的旅馆里一样。有些省,如山西、安徽,有一个这样的会馆网,帮助自己的商人在全国各地经商。

在本乡,这种乡村精神使当地人民能够建立一种公共管理制度,这是中国真正的政府。只有讨厌的衙门收税员以及大吵大闹地到农村出公差招募人员的士兵们才知道还有个“中央政府”。在以前的帝国时代,政府很少向人民征税,正如村里人常说的“天高皇帝远”。征募士兵的事也鲜为人知。天下承平之时,既无战争也没土匪,只有地痞流氓才会想到去当兵。如果国家不太平,就很难分清谁是政府士兵,谁是土匪,也没有必要作这种区分。这样的区分在逻辑上也站不住,至于法律和正义就更谈不上了。人们总是避开法庭,95%的乡村纠纷是由那里的长者们来解决的。牵涉到一项诉讼中去,本身就不光彩。体面的人们都以自己一生从未进过衙门或法庭而自豪,所以,中央政府的三项最重要的职能:征收捐税、维持和平、维护正义,与普通老百姓很少有什么关系。根据中国的政治哲学,无为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事实也总是如此。中国真正的政府可以被描绘为乡村社会主义。适合一个乡村的东西,其基本精神也适合于城镇。

所谓的乡村地方政府是无形的,它没有市长或议员等人组成的可见的权威机构。这种政府是由年长者凭借自己的年岁从精神上予以领导,也由绅士们凭借自己对法律及历史的知识从精神上子队指导。从根本上讲,它是用习俗和惯例这些没有文字记录的法律进行统治的。村民中出现不和时,年长者和族长,就被请来裁决是非曲直。裁决的依据,如前所述,并不仅仅是公理,而是“人性与公理”的结合。在没有律师的时候,总是很容易看出谁对谁错,特别是争论双方相互都很了解,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传统中,律师的缺乏使得正义成为可能。只要有正义、人心就会趋向平和。乡绅作为一个阶级比城市的绅士要纯洁,尽管从经济上讲,他们仍然具有寄生性质。有一些杰出正直的学者,他们并不以处理诉讼为生,他们以自己的人格和学问的声誉,与村里的长者一起,受到村民的尊敬:在这些长者和学者的领导下,老百姓们日复一日地生活着。如果争端仍不能解决,比如涉及犯罪或分割财产等,争论双方为了面子准备决一雌雄,他们就只得把案子送往衙门。然而,这只是在双方都准备牺牲自己的时候,因为他们通常像躲避瘟疫一般躲避衙门。

中国人民能管理自己,他们也一直在管理着自己。如果“政府”这种东西能不干涉他们的事务,他们倒也很愿意让政府靠边稍息。让人民在10年中处在无政府状态,不让他们听到“政府”这个词,他们会在一起和平地生活,他们会繁荣昌盛,他们会开发沙漠,把它变为果园。他们会制作器皿并销往全国。他们将创办企业,开发地球上的宝藏。人们将不再种植鸦片,因为没有人强迫他们去种,鸦片就自动绝迹了。他们将会省下足够的钱以防旱涝饥荒等不恻风云。取消那挂着“富国强民”招牌的税务局,国家将会更富,人民将会更强。

“仁政”

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在政治生活中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缺乏一部宪法,缺乏民权思想。这个特点根源于一种不同的社会和政治哲学。它将道德和政治混为一谈,是一种道德和谐的哲学,不是一种力量的哲学。制定一部“宪法”的前提是认为我们的统治者们可能是一些无赖、骗子或窃贼。他们可能会滥用职权,侵犯我们的“权利”。于是我们可以依靠宪法来保护我们的权利。而中国人有关政府的观念却恰恰与此相反。我们认为政府官员是“父母官”,他们实行的是“仁政”。他们会像照看他们自己的孩子们的利益那样照看人民的利益。我们放手让他们去处理一切事务,给予他们绝对的信任。我们把数以百万计的钱放在他们手中,但从不让他们汇报开支情况。我们给了他们以无限的权利。却从未想到过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把他们看作是仁人君子,有教养的绅士。

对这种仁政的批评,最细致、最公正、最尖锐不过的要算2100多年以前的韩非子了。他是“法家”的哲学家,生活在孔子之后约300年的时候。他是法家中最后一个,也是最伟大的人物。他赞成法治的政府,而不是人治的政府。他对人治政府的弊端作了尖锐的分析。他所描述的中国当时的政治生活状况,与现代中国的状况是那么惊人地相似。如果他是在今天向我们讲话,那是绝不需要修改一个字的。

根据韩非子的观点,政治贤明的开始在于抛弃所有道德上的陈词滥调,避开所有道德改革的努力。笔者坚信,如果我们能够早一天停止谈论人民的道德改革,中国就有可能早一天出现一个廉洁的政府,这么些人坚持认为道德改革是解决政治腐败的方法,这个事实本身就是他们幼稚的思维方式的标志。表明他们没有能力把政治问题作为政治问题来处理。他们应该看到我们在过去的两千多年中,一直在重复着那些道德上的陈词滥调,却没有能够改善国家的道德状况,以产生一个稍为廉洁、稍为美好的政府。他们应该看到,如果道德教化还有一点点用处,那么中国今天就应该是一个圣人与天使的乐园了。我怀疑,人们,特别是那些官贝们,之所以津津乐道于什么道德改革,是因为他们知道这些谈论不会有害于任何人。其实,很可能所有道德卫士们的良心都有问题。我发现像张宗昌将军这样一些试图恢复孔教并提高别人道德水准的人通常都娶了5至15个老婆。他们在勾引年轻女子方面也很有些手腕。我们讲“乐善好施是美德”,他们也随声附和:“不错,仁慈是件好事。”谁都没有受害。另一方面,我却从未听到我们的官员们讲法治政府,因为人民会回答说,“好的,我们将控告你,把你送进监狱。”所以,如果我们能早一天停止谈论什么道德,早一天讨论如何实行严格的法治,我们就会早一天迫使这些官员正视这些问题,阻止他们装模作样地在外国租界内研读什么儒家的经典。

简而言之,我们可以说,在韩非子时代以及我们当今的时代,有两种对立的政治观点:儒家的仁政以及法家的法治而不是人治。儒家思想假定每个统治者都是仁人君子,从而把他当作绅士对待;法家则假定每个统治者都是无赖、骗子或窃贼,所以在政治体系中采取种种措施防止他将不正当的企图付诸实施。很明显,前者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后者是西方人的观点,也是韩非子的观点。正如韩非子所云,我们不应该期望人们的行为端正,但是我们应该能够防止他们的行为出轨。这就是法家哲学的道德基础。换言之,我们不能期望我们的统治者是仁人君子,总是在正义的大道上穿行。我们应该肯定他是假定的囚徒,并想方设法阻止这些可能的犯人鱼肉人民、出卖国家。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后一种制度效果更为明显,它可以制止政治上的腐败。这样做比等着这些仁人君子们良心发现要高明得多。

然而在中国,我们所做的恰恰相反。我们并没有假定他们是可能的无赖、骗子或窃贼,尽管我们早就应该这么做了。相反,我们把他们当作了仁人君子。依照孔子的教导,我们希望他们是仁慈的统治者,爱民如子,我们期望他们诚实。我们对他们说:“干吧,公家的钱你就随便使吧。我们不要你做公开的预算,不要你公布帐目。”我们对军阀们说:“干吧,我们相信你会热爱人民,我们愿意让你凭良心向我们收税。”我们对外交官们说:“干吧,我们绝对信任你的爱国心,允许你缔结任何一个国际条约而不用事先经过我们同意。”我们对行政官员们说:“如果你变成仁人君子,我们会给你立牌楼,永久瞻仰。如果你变成了无赖、骗子或窃贼,我们也决不会把你关进监狱。”再也找不出任何一个别的国家,其人民是这样仁慈地对待他们的行政官员们。韩非子说,一切都大错特锗了。我们对官员们的道德天赋期望太高了,不免有些冒险。如果韩非子活在今天,他会建议我们把这些官员们假定为无赖、骗子或窃贼,并对他们说:“我们不会规劝你去走仁义之道。你变成了仁人君子我们也不会为你立牌楼,然而如果你变成了无赖、骗子或窃贼,我们就送你进监狱。”这倒是结束我们政治腐败的更理智更迅速的办法。

这里,我想引用韩非子的一段话。他说:“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这已是一个很乐观的估计——著者注),而境年之官以百数,必任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韩非子否认“父母政府”有任何好处,因为即使是父母也未必能够成功地管理自己的子女。期望统治者热爱人民像热爱自己的子女一样,是不理智的。他冷静幽默地问道:孔子以自己硕大的仁义聚拢来多少弟子呢?他在千千万万的人民中只聚集了70个弟子,这不是清楚地证明道德的无用吗?期望所有的统治者都像孔子那样以道德行事,期望所有的子民都像70个门徒那样喜欢道德,这难道不是很不理智的吗?他的这些话流露出一种令人愉悦的挖苦,淡淡的幽默,健全的理智。

韩非子对他的国家那些弊端的描述与当今中国的现状何其相似乃尔。那些地方官员及老百姓的性格特点与现代人如此相仿,我们在谈他的著作时,很容易就忘记他并不是在描述现代的中国。他把当时官府的腐败和人民的漠然归咎于法律保护的缺乏及制度的不完善。他没有进行道德的教化,而是直截了当地认为政治体制有问题,人民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他说所有麻烦的产生都是由于缺乏“公开的和公平的法律”。他痛恨那些儒生们,把他们称作一群喋喋不休的傻瓜。这个称呼也适合于今天我们那么多“穿长袍的爱国者们”。他说那时官吏的腐败是受到鼓励的,因为没有刑罚。他说,“国地虽削,私家富矣。事成则以权长垂,事败则以富退处。”这些话完全可以用来形容大部分在大连或上海租界里居住的那些有闲阶级的成员们。他说,正因为缺乏制度,人们的升迁要靠他与某党派的关系,于是,他们的精力要放在社会应酬之上,而不是放在如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之上。这些话放在今天是否也是真理,只有当官的以及当官的候选人,才最明白。

韩非子的著作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章节,其中有一个很有意义的名词“公民”。这个章节试日解释中国老百姓对国事普遍的淡漠。他说:“民之政计,皆就安利而避危穷。今为之攻战,进则死于敌,退则死于诛,则危矣。弃私家之事,而必汗马之劳,家困而上弗论,则穷矣。穷危之所在也,民安得勿避?故事私门而完解舍,解舍完而远战,远战则安。行货赂而袭当涂者则求得,求得则私安,私安则利之所在,安得勿就?是以公民少而私人众矣。”

我们今天仍然是有太少的公民,大多的私人。其原因在于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这与道德无关,罪恶在制度。如果一个人有公共精神,他就会有危险。那么很自然,他就会对国家大事采取漠然置之的态度;如果对贪婪腐败的官吏没有惩旬,那么,要求人们不贪婪,不腐败是对人性提出了过高的要求。

所以,韩非子相信,应该建立任何人,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不得违犯的法律制度,他认为法律是至高无上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法律能取代一切个人偏爱和私人关系。这里,我们看到的不光是一个几乎属于西方的平等观念,而且看出了一种最不像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很奇怪,与儒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教义相反,我们看到了一位法家,他宣布“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他所设想的法律是人不分贵贱、贤愚,一概都要遵守的。他推行一种由法律进行机械统治的理论,甚至认为不再需要什么聪明能干的统治者——这些机械观点完全不像中国人的观点。

所以,在他的思想体系中加入了道家的成份,“明君无为于上”。君主不应该有所作为,因为他看到以前的君王一般都无所作为,政绩平平。所以应该有一部政府机器,它的运转是那么公平,那么完美,我们的统治者是否明达则无关紧要了。于是,君主就成了一个挂名的国家元首,就像当代君主立宪的政府一样。英国有一个国王为建筑物奠基,为轮船命名,为人们授勋。但是,这个国王对国家来说并不重要。他是好是坏,聪明与否,或者比较一般,都无关宏旨。制度自己在运转。这实质上就是君王无为的理论,它由韩非子予以阐释,并在英国获得了很大的成功。

把孔老夫子称作道德思想家,他的懦弱的道德说教被尊崇为“政治”理论,这实在是命运对他开的奇特的玩笑。让仁慈道德的人来管理政府,如此异想天开的观点,连大学二年级的学生都哄不过的。如果这种观点能行得通,我们满可以依靠汽车司机自发的谦恭有礼去调节纽约百老汇大街的交通秩序,而无需红绿灯了。任何一个有点头脑,有点历史常识的学生都会看到依靠所谓道德的力量,用孔子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政府总是世界历史上最腐败的政府之一。原因之一并不是因为中国的官员们比西方官员更堕落。一个简单而无情的事实是,如果你把这些官员当作正人君子,正如中国人一直做的那样,结果只有十分之一的人会成为真正的君子,十分之九的人会成为无赖、骗子或窃贼。然而,如果你把他们当做无赖、骗子或窃贼,用监狱相威胁,正如西方人做的那样,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变为无赖、骗子或窃贼,十分之九多的人成功地使老百姓相信他们是仁人君子。结果你至少得到了一个表面上廉洁的政府。即使是这样一个表面上的东西也是值得争取的,这是中国早就应该争取的,这是韩非子两千多年以前的忠告,那也是在他被迫服毒之前的事。

中国今天所需要的并不是对政治家们进行道德的教化,而是给他们多准备一些监狱。在那些贪官污吏们可以大模大样地定购去横滨或者西雅图的一等舱时,谈论建立什么廉洁政府,纯粹是白费力气。中国现在所需要的既不是仁慈,也不是正直或荣誉,而是简单的法律处治,或者说是将那些既不仁慈,也不正直,也不荣誉的官员们拉出去枪毙的勇气。唯一能使官员们保持廉洁的办法是威胁说一旦劣迹被揭露就要处以死刑。那些认为我所讲的将人性置于法制之下的观点伤了他们感情的官员们,就应该多少想一想自己是否愿意在一个严格按照孔子仁政观点管理的股份公司中投资,在这里,股东们不举行任何会议,不清理帐目,别人也不查帐,为债务问题潜逃的财务管理员或经理也得不到惩罚。中国政府正是以这种绅士风度管理着。如果现在的政府有了什么改进,也是由于受了西方的影响。西方人敢于要求统治者清理帐目,不害怕这样做会使自己失掉任何绅士的荣誉。然而,在中国政府得到彻底改造之前,它就永远会像一个混乱的股份公司。这里只有经理和职员们在牟取暴利,股东们却在失去信心,都感到沮丧——他们就是中国的黎民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