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节 亿万富豪陈水扁

  李庆元

  “廉洁”是陈水扁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就任台北市长时,公开宣示的整治市政三愿之一。但四年的市长当下来,陈水扁由千万级小富翁,升级为亿万富豪。而四年的市长薪俸,不吃不喝不用存下来,也不过八百多万元,如果这就是陈水扁的“廉洁观”,那么全台湾的政治人物绝大多数都很清廉,更没有“黑金”的问题要阿扁来去除了。

  “阿扁没包袱,黑金才能除”,在二零零四年的“总统”大选中,民进党的“总统”候选人陈水扁用这个标语,吸引许多民众的注意。不少民众甚至相信,各组“总统”候选人中,陈水扁的廉洁操守,是最经得起考验的。只要有人质疑阿扁的清廉,马上有人说这是在抹黑。

  其实,如能撇开意识形态与盲从、激情,而愿意客观检验陈水扁家人财产的异常暴增及转移过程,就会发现,原来阿扁的“黑金包袱”就是他自己,阿扁须先正视与扫除自己的“金权障碍”,才不致走上东方许多政府领导人家族亲信的黑金之路。

  大家都知道,政府目前实施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检验的是政治人物的最低道德标准,因为这个申报制度有太多的漏洞让政治人物去钻。比如说,只规定申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是子女年满二十岁的,及其他信得过的近亲,包括父母亲、岳父母等长辈,及内孙、外孙等孙辈,都成了政治人物“洗钱”、“藏产”及逃税、避税的理想人头。


  所以,如果一个政治人物,在其向政府申报的公职人员财产中,都会出现与收入显不相当的财产,并难以合理、合法交代其来龙去脉,则这个政治人物的操守肯定有问题。如果民众还要为这样的政治人物袒护,那么台湾真的要走向黑金之境了。

  让我们来估算截至一九九九年陈水扁家人的财产。这里所谓“家人”,是指阿扁本人、夫人吴淑珍及独女陈幸妤、独子陈致中。

  如依据陈水扁参选二零零四年“总统”大选向中央选举委员会所申报的财产资料,其实陈水扁对其财产的异常暴增,已经很难自圆其说,如再加上陈水扁担任市长期间,其仍在学的独子和独女分别拥有的房地产,则阿扁已有必要清楚交代其财产来源。

  尤其,二零零四年二月初阿扁的财产申报中,由于其子女皆已年逾二十岁,虽仍在学,不事生产,但是“依法”可以不必申报,所以,到底其子女的名下,还拥有多少股票、其他有价证券及存款,没有人知道,除非阿扁自己主动公布,或者国民党依照清查另一组独立“总统”候选人宋楚瑜子女财产的方式,来对付阿扁的子女,真相才有可能大白。

  但就以看得到的陈水扁家人财产资料来估算,阿扁家人的财产,包括有价证券、房地产、存款及自用车四项,在二零零四年二月估算的总市价,已向新台币两亿元大关挺进。这还不包括其子女的存款及股票市值。尤其阿扁家人完全没有贷款、负债。

  首先来看阿扁的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以每股十元的票面价值统计,就拥有新台币一千五百零五万八千一百七十元,约合一百五十万股,如以二零零四年二月间的市值估算,卖掉后至少可得五千万元。这些股票还不包括其独子陈致中一二十万股的南亚科技股票。

  要比较才知道阿扁的财产有没有鬼。

  在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方面,阿扁在刚上任台北市长的一九九五年三月八日向监察院申报的财产资料中,其股票的票面价值总额,不过新台币六十八万八千三百一十元,约合六万八千多股,结果当了四年市长,其股票票面价额,就暴增了二十一倍以上。试问,在这四年市长任期内,阿扁除市长薪俸外,并无处置变卖过任何一间房地产,何来财产大量买进股票?尤其,一九九五年迄今,股票市场行情尚称稳定,阿扁及其夫人吴淑珍除非严重涉足内线交易,否则如何将市值四五百万元的股票,在四五年内炒成五千万元?

  其次,就以阿扁卸任台北市长前一年,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向监察院申报的财产来看,阿扁的股票面值总额是一千零一十四万两千四百三十元,约合一百万股,这里面还包括独子陈致中十四万五千股以票面价核算一百四十五万元的南亚科技股票。这个数字跟卸任市长后一年的“总统”候选人财产作比较,就会发现异常增加了五六十万股的股票。阿扁卸任市长后,减少收入,还可以大买小市民想都不敢想的五六十万股股票,确实难以向社会交代,难道说,阿扁的道德标准,是可以将支持者的政治献金拿来买股票据为己有吗?

  这些疑点只要陈水扁将股票进出记录及财源全部摊在阳光下,就可以解开,但阿扁敢吗?肯吗?

  另外,在存款方面,疑窦更多,因为股票的异动与浮动较大,较不易厘清问题。但是存款部分,除了利息的孳生外,进出是否有问题,是很清楚的。更何况,阿扁股票连年以来只增不减。

  存款突然巨幅暴增

  依据阿扁担任台北市长第一年,即一九九五年三月八日申报的财产,存款是新台币一千一百六十七万九千三百六十四元;但到了二零零四年二月初“总统”候选人申报的存款,却暴增为五千四百三十八万零三百九十五元,增加了四五倍。阿扁当台北市长的薪俸,一九九五年的月俸是十四万两千七百三十元,到了一九九八年底卸任时,月棒不过十七万四千两百四十元。四年市长月俸所得合计新台币七百六十一万八千一百四十元,加上年终奖金与退职金,不吃、不喝、不用,顶多千万,但阿扁如何能在短短四五年内将存款增加四千三百万元?

  尤其,依据监察院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材料,阿扁在卸任市长前一年,即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的存款,约250万元,陈水扁家人财产总计约新台币17388395元~18188395元。

  附注:1.本资料根据陈水扁参加二零零四年“总统”大选所申报候选人财产资料估算。

  2.股票价值依二零零四年二月股价为准,陈水扁阵营自估约三千五百万元。

  3.陈水扁独子陈致中与独女陈幸妤已年满二十岁,所以陈水扁依法免申报其财产,因此除非陈水扁主动公布,否则无从得知其子女现在拥有多少其他财产。

  4.存款部分皆挂名陈水扁与吴淑珍,但在陈水扁名下的选举账户占33968567元只有五百二十万六千三百九十七元。

  但是,阿扁卸任市长后一年,即到了一九九九年,短短两年的时间,其存款竟然一举暴增到五千四百多万元,足足增加了十倍,这大笔存款都存在陈水扁及吴淑珍的名下,并非存在“福尔摩沙基金会”名下,更是惹人争议。

  阿扁卸任市长后,镇日忙于争取民进党内“总统”候选人初选提名,紧接着就投入大选,按实际情形,根本无暇去执行他的老本行律师业务,加上这两年间,阿扁其他财产只增不减,所以很明显的,这笔巨额存款来源有严重问题。

  根据阿扁申报的内容,五千四百多万元存款中的三千三百九十多万元,是财团企业及支持者的选举政治献金,但是将选举献金挂在自己名下,视为“家产”,难免有瑕疵,按理说,他应将这些捐献款项置于“福尔摩沙基金会”名下,至少表面上好看一些,对支持者也比较有个交代。

  但是,扣除这笔政治献金,阿扁在二零零四年二月的存款,也多达两千零四十一万余元,这跟阿扁卸任市长前一年申报的五百二十万余元相比,也是在短短两年间暴增了一千五百万元存款,这个数字,如加上这段时间股票的暴增,怎么算,阿扁的财产来源都有大问题。总之,陈水扁应全面摊开来向人民说清楚。否则他如何自圆其说“阿扁没包袱,黑金才能除”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