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53

飞云头天晚上吞了两片安眠药,一夜无梦地睡至第二天天明。早上醒来睁开眼睛,病房里满满的都是晨鸟的啼声,便觉得神气顿时清朗了起来。推开窗户,外头虽是个大冷的天,却冷得无风无云。天空像一匹蓝布倒挂下来,衬得那雪、那树、那地都如剪贴画上的景致似的,边角极是犀利,颜色极是明艳。窗前的树上栖息着一大一小两只松鼠,正绕着树枝蹦跳玩耍。那只大的跑起来有些笨重,绕了几个来回才把那只小的追上了,就拿嘴叼了那只小的尾巴再也不肯松开。那只小的半个身子悬在空中,舞着梅花瓣似的小爪子,却不知害怕,一副娇憨愚稚的样子。飞云见了忍不住想笑。可是飞云的微笑还没有完全形成就已凝固,因为松鼠使她想起了她和她的两个女儿。

飞云对蕙宁的偏心,大约是从第一眼就开始了的。当产房的护士把两个婴儿一左一右地抱过来横放在她的臂弯,阿九帮她撩开衣襟,教她如何喂奶时,她一眼就看出了她们的不同。她们之间最根本的不同,其实不在一个轻一个重、一个瘦一个胖、一个青一个红,而是在她们吃奶的习惯上。萱宁轻轻地含着飞云的奶头,仿佛怕咬痛了她似的。萱宁通常只需要潦潦草草地舔吮几口,便会带着饱足的神情沉沉地睡去。而蕙宁却紧紧地咬着飞云的奶头,久久不放。其实她并不都在吸吮。可是即使没有在吸吮的时候,她也必须一直含着飞云的奶头,略一松开她便会骤然惊醒,尖细烦躁地开始啼哭—— 似乎飞云的奶头成了她与那个陌生的新世界之间的唯一联系。蕙宁一次又一次的惊醒使飞云开始怀疑她到底有没有喂饱她。于是她就一遍又一遍地喂她。这样的周期后来越来越短了,蕙宁很快就占据了飞云的所有视线。

其实对蕙宁偏心的,也不仅仅是飞云一人。先是黄尔顾,后来是阿九,再后来是给蕙宁喂奶的龙家女人谢春兰,再后来是海鲤子。几乎每一个被卷入黄家姊妹生活磁场的人,都会不约而同地偏爱那个无论在外表和个性上都不如姐姐可爱的妹妹。如果萱宁很早就对这样的偏心提出异议,那么也许所有的人都会对自己的行为加以某种形式的节制。可是萱宁没有。萱宁带着一如既往的淡淡微笑,观望着周遭世界对蕙宁几乎完全不加掩饰的宠爱,仿佛是在观望一件与她毫不相干的事情。萱宁的无动于衷与其说是一种熟视无睹,倒不如说是一种近乎天真的浑然不觉。这样的浑然不觉偶尔也会使飞云不忍。

记得有一回,萱宁和蕙宁都还在上小学,飞云从机关小灶买回来一块计划供应的米糕。那块米糕是用糯米粉做的,虽然很小,却洁白松软无比,如一堆新雪。米糕上撒着黑色的芝麻、红色的枣子和暗绿色的葡萄干。在那个物资供应十分短缺的年代里,这样的一块米糕是可以使每一个孩子两眼放光,口舌生津的—— 地委书记家里也不例外。当时正值下学时辰,蕙宁待在海鲤子家里玩,萱宁一人先回家来。萱宁进门第一眼就发现了那块从颜色到质地都很新奇的米糕。萱宁在米糕面前站了很久很久,却一直无话。飞云忍不住问她要不要尝一口?萱宁不说要也不说不要,却问这米糕总共有几块?当她知道这是唯一的一块时,她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厨房。其实萱宁完全可以提出来和蕙宁分享这块米糕的,可是她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和蕙宁平起平坐。萱宁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无条件地接受了她在家里的次要地位,就像她接受天是蓝的、树是绿的这样的简单事实一样。那天飞云第一次意识到了萱宁性格中与她的年龄并不相称的独立和决绝。

那天飞云做了一件使萱宁和她自己都甚为惊讶的事情—— 她叫住了萱宁。她把米糕切成两份,一份盖上盖子放进碗橱里,另一份递给了萱宁。萱宁捧着半块米糕,吃得很香,也很慌乱。飞云想了想,突然决定把碗橱里的那半块也一并给了萱宁。等蕙宁回到家来,萱宁刚刚舔完手指头,唇边还残留着一星半点的黑芝麻。可是那晚没人说起米糕的事。萱宁没有。飞云也没有。饭桌上萱宁显得心神很是不定。当蕙宁无心地问姐姐为什么不吃饭时,萱宁竟浑身一颤。她以为她的秘密已经被妹妹发现—— 她固执地认为是她私自窃取了一件原本属于妹妹的东西。在后来很长的时间里,那个关于米糕的秘密一直磨石般沉甸甸地压着萱宁,使她低头敛气,目光闪烁,不敢正视蕙宁。

类似这样的米糕事件在萱宁和蕙宁的生活中总共只发生过两次。当然,第二次事件无论在内容形式和程度上都远远超过了第一次。在第二次事件中,那块被盗的米糕叫大金。

至今飞云回想起来仍然无法厘清事件的因果关系。她不知道是她对蕙宁的偏爱造成了萱宁独立决绝的个性,还是萱宁独立决绝的个性造成了她对蕙宁的偏爱。从很小的时候开始,萱宁就已经像一个成熟的大人,懂得不在力所能及的事情上寻求援助。而直到成人,蕙宁却依旧像一个贪婪的孩子无休止地摊开双手索取母爱。在蕙宁一次又一次的索取里,飞云一次又一次地给予。飞云的母爱如同一台自偿式的发电机,给的越多,拥有的也越多。萱宁的独立和淡然使飞云想起一些不需要阳光也不需要雨水、自生自灭的植物。母爱的存在既不促成生长,也不加速毁灭。然而蕙宁的依赖索取却使飞云联想起那些攀缘着树干繁衍生长的青藤,当然自己就是那棵让青藤栖息的树干。这样的联想很容易使飞云感受到自己的重要性。这种感受对她来说是一种新奇却又实在的感受。飞云在龙泉身上没有过类似的体验。在黄尔顾身上也没有。

其实回想起来,萱宁也曾向飞云发送过求援信号的,只是她的信号太微弱了,而飞云的接收系统又太饱和了。比如那天萱宁打长途电话给苏山马瑞的飞云:“妈妈,我星期六就穿小外婆留给你的那件旗袍。别的都合适,只是皱得厉害。”飞云立刻就听懂了。萱宁和大金的事,飞云早就从蕙宁那里听说了。蕙宁版本的故事仔细推敲起来并不都是前后连贯的,有时会出现一些空白跳跃不合情理之处。蕙宁的叙述风格也不都是统一的,时而激越,时而漠然,时而幽怨伤感,时而尖刻苦毒。然而飞云急于舔平蕙宁身上的巨创,并无暇顾及那些自相矛盾的细节。飞云的心已经被蕙宁版本的故事充填得很满很满,再也没有任何空隙可以存放萱宁版本的故事了。命运像一只不可逆转的巨手,将飞云牢牢地安放在她的两个女儿之间。飞云似乎可以选择,飞云其实只有一种选择。她的选择,在还没有做出时萱宁就已经知道了。所以萱宁只能以那样隐晦的方式来邀请母亲参加自己的婚礼。

“星期六,老太太家里来客人,要我煮餐。”飞云说完了,电话那头是一段长久的沉默。那样的沉默仿佛是一节长棍,在飞云心里捅了一个深深的洞。可是飞云只能将棍子紧紧地堵在洞里,飞云无法承受拔出棍子那一瞬间的剧烈痛楚。挂断电话前飞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熨旗袍时,要加一块湿毛巾,不能直接熨在面料上——免得衣服上留下印子。”

结婚后,萱宁也去苏山马瑞看过几次飞云,可是萱宁从来不带大金同行。萱宁可以忍受飞云对自己的淡漠甚至嘲讽,萱宁却无法忍受母亲当着自己的面羞辱大金。萱宁能说的话很少。萱宁既不能打探妹妹的近况,也不能谈论“金勺子”餐馆以及任何可能涉及大金的内容,更不能随心所欲地说起泉山疗养院的父亲—— 母亲至今对那位山东女人的事情仍耿耿于怀。萱宁的话题在割舍去这几块硕大的禁区之后,突然变得极为稀薄弱小起来。于是母女俩就对坐在阳台上长久无望地沉默着。

每次来的时候,萱宁总要在飞云的床头留下一个信封。每次走的时候,萱宁总会在自己的口袋里发现那个原封不动的信封。后来萱宁就不再带那样的信封来看飞云了。后来飞云发现自己的银行账号上每个月都会多出几百块钱。有一次萱宁来,飞云就叹了一口气:“这钱,还是给你爸吧—— 他那点工资,还要补贴那头老的小的,你看看他抽的都是什么牌子的香烟。”这是母亲对她发出的第一个和解信号,萱宁的眼睛突然热了一热。然而萱宁的希望在还没有完全形成时就已经开始破灭—— 蕙宁的失踪使飞云再一次迁怒于大金的失信。当然在大金的失信里,萱宁是难以推诿的同谋。

飞云站在病房的窗口一边看松鼠相戏,一边怔怔地想着女儿的事,就听见护士轻轻地敲门。护士进门,将药杯子从托盘里拿出来放到床头柜上,告诉飞云:“你的病情稳定一些了,明天就可以出院了。”见飞云甚是惊讶的样子,护士便笑了起来:“你不是天天吵着要出院吗?士嘉堡医院的陈约翰医生,已经代表监护人替你签署了担保书,保证你出院后会继续接受心理治疗,按时服药定期复查。”

护士从病历里翻出一沓药方来,仔细交代了药的剂量服法和复查的日期。一一吩咐完了,又递过一张出院单来让飞云签字。飞云签完了,护士也不走,却愣愣地盯着飞云手里的那杆笔看。护士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一杆笔,笔身从头到尾都裹绕在纷繁的色彩和纹理中,仿佛是游在水里的一尾热带鱼,栖在枝上的一只彩色蜻蜓。看上去不像笔,倒更像是一件饰物。飞云撩起睡袍将那支笔仔细擦了擦,放回到贴身的内衣口袋里。

“景泰蓝。中国的特产。好东西呢。”飞云解释给护士听。

护士临走,又转告飞云:“刚才你在睡觉时,陈约翰医生就打过电话来,说明天来接你出院。问你出院要去哪里?”

飞云说了房东太太的地址。护士写在记事本子上,就带上门走了。飞云坐在床沿上发了一会儿呆,突然又开门出去追护士。

“告诉他,我要去‘金勺子’……”

飞云的话说了一半就咽在了喉咙里,因为她发现门外站着警官麦考利和记者马姬。

54

马姬接到麦考利警长的电话赶到“小希腊”餐馆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了。餐馆里并无食客,十分清静,只有麦考利一人,占了正正中中的一张桌子在等候她。麦考利今天换了一套藏青色的西服,前襟别了小小的一朵白玫瑰。衬衫领子浆得硬挺挺地卡住下巴,头颈便显得有些僵硬起来。头发油光水亮地向后梳去,梳齿的痕迹如同田里的垄沟那样清晰可辨,身上淡淡地竟有些古龙水的香味。马姬第一次看见麦考利穿得如此正式考究,就忍不住笑了起来:“总算见着你把帽子卸了—— 头发比我想象得还多几根呢。说吧,有什么喜事?升了官?破了案?还是泡上新妞啦?”

麦考利听了就嘿嘿地笑,说:“算你说对了一小半。”马姬正想细问,却听见麦考利口袋里的手机嘟嘟地响了起来。麦考利掏出手机接了,神情有些尴尬。哼哈了两句,就想挂:“这会儿我在外边吃饭,等回家再给你打回去吧。”马姬一眼看出是个尴尬电话,忙摇头摆手地对麦考利打手势,急急起身去洗手间避了开去。

马姬进到洗手间,照了照镜子,才发觉头发被风刮得毛毛剌剌地如同刺猬。就从手提包里找出一把梳子来,蘸着些水把头梳了一遍。梳完了,就看见鬓边额角露出几缕极为明显的灰发。便摘了眼镜近近地贴在镜子上拔灰头发。谁知拔来拔去总也拔不干净,只好作罢。又觉得口唇甚是干裂,就翻出一管口红将嘴唇抹过了。抹完了再一看,就嫌那口红的颜色深艳古板。一边撕了张手纸将唇色润淡了,一边思忖着明天是否去买一支新潮一些的—— 近来街上的小年轻们好像在流行紫罗兰颜色的口红。都收拾妥当了,看了看手表,才过了五分钟。走到过道里望出去,麦考利还在手机上。便折回来,又在黑暗里站了一小会儿。等到麦考利收了线,才装作刚刚从洗手间出来的样子,来到他身边坐下。

麦考利接完那通电话,脸色就有些恍惚,先头的兴致仿佛也蔫了一些。马姬也不问他,两人各要了一杯冰水,闷闷地喝着,都不说话。过了一会儿,就有个男招待走过来,问要不要点菜?麦考利摇摇头,说:“不忙,你先去把电灯都关了,我们要观天。”马姬说:“你疯了,让人家关了灯,还做不做生意啦?”麦考利对招待挥挥手:“让你去,你就去嘛。”谁知那招待果真就去把前前后后的电灯都关了,屋里顿时如泼了墨似的昏暗下来。白天晒过一天的太阳,屋顶上的积雪全化了,就露出一片干干净净的天窗来。两人不约而同地仰起头来,看那片镶在天窗里的夜空。月亮早过了满盛的日子,只剩了极为消瘦的一弯细牙,照着几个稀稀落落的星子,昏昏黄黄地起着毛边。风偶尔带过一两片薄云,掠过天窗,在地上投下水迹般的阴影。

这样的月色,若落在别处,大约也很是寻常无味的。却因了那晚四周的黑暗和宁静,竟有了几分肃穆。马姬不禁想起第一次被麦考利约到这里来的情形。那次是个白天,看的是太阳。这回是个暗夜,看的是月亮。那日的太阳和今夜的月亮都是再普通不过的,稀奇的其实是天窗—— 在那么个椭圆形的框架里,藏了头去了尾的景致不知怎的就突然神秘好看起来了。两人便都称赞那个设计师好眼力。

麦考利闷头喝了一杯冰水,才悠悠地说:“温妮,找着了。”马姬一惊,见他口气里并无喜气,心里就猜着了几分。蕙宁失踪已经两个星期了。这样的失踪案,从前她也采访过。若一个星期里没有消息,多半就是凶多吉少了。找着的,十有八九不是活人。便叹了一口气,问通没通知温妮的母亲金飞云。麦考利摇摇头,说:“正等着你去通知呢,我可真不知道怎么开口—— 哪有这么笨的两个人,只知道查加拿大的航班,竟没有想到美国也有航班去中国呢。芝加哥出发去上海的联合航空公司,12月21日的乘客名单里,你猜猜有谁?”

马姬愣了一愣,才明白过来麦考利方才不过是卖关子引她上当的,便忍不住捏起拳头狠狠地捶了他一记:“当真找着了?”

“还没和她本人联系上,不过总算知道一个大致着落了。看来她成心想藏起来,不让人找着的。加拿大出发去中国的航线有好几条,她却偏偏选了芝加哥出发的联航。从多伦多到芝加哥的那一段,她大约是坐灰狗长途汽车去的。灰狗票是可以当场买的,用不着登记姓名地址,也没有人查她的身份证件。中国海关的电脑里,已经查到了她的入关登记材料。可是她至今还没有和她在中国的父亲联络。”

两人就猜测温妮大约是遇到了什么解不开的心结,竟也不告诉母亲一声,就丢下工作,一走了之。既然去了中国,却又不和父亲联系,也不知在哪里藏身?麦考利见马姬长吁短叹的样子,便说:“我们当警察的,找到人就算把这场戏演完了。你们当记者的,找到人才是好戏的开始。要是世上都是我们这种不爱管闲事的警察,就未免太安静了些。要是世上都是你们这种太爱管闲事的记者,又未免太热闹了些。所以总得有些你这样的,再有些我这样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管住我,我管住你,才闹中有静,静中有闹,不至于太静,也不至于太闹。这大概就是他们中国人说的阴阳之道、相辅相成的意思。”

马姬听了麦考利这番话,细细一想倒觉得有点意思,就忍不住抿着嘴儿笑了起来:“从不知道你原来有这种口才。”

麦考利拍着大腿,连声说:“是,是,总算得着你的夸奖了。不瞒你说,我的口才大多是泡妞泡出来的。不过我跟妞们说的,都是些好听的假话,跟同事说的,都是些难听的真话。只有跟你说的,才是又好听又真的话。这样的话,一辈子统共也没几句。你若不仔细听着,很容易就错过了。”

马姬见麦考利疯疯傻傻半真半假的样子,便借着他的话头问:“那你刚才在电话里,说的是好听的假话,还是难听的真话?”

谁知麦考利就将笑收敛了,很是正色起来:“电话是伊丽莎白打过来的。伊丽莎白最近跟男朋友闹翻了,心情不怎么好。问我想不想退休?只要我不当警察了,她就搬回来住。”

马姬愣了一愣,才问:“那你呢,准备什么时候退休?”

麦考利不答,却打了个响亮的榧子,把招待唤了出来,说要点菜了。招待举了一对沉甸甸的铜烛台,放到桌上。烛台上支着两根粗硕的、淡紫色的蜡烛。招待用打火机将蜡烛点着了,烛火在桌子上投下一圈橙黄色的光亮,空气里立时弥漫开一阵紫罗兰的幽香。那光亮和香气如同一层薄薄的雾气,将人脸映得恍恍惚惚的有些走形。麦考利替两人叫了几样希腊餐馆的名菜,又指指马姬,吩咐招待去把音乐关了:“若是我一人来,你就放些惊天动地闹哄哄的大杂烩也无妨,反正我也不懂音乐,只当是有节奏的噪音就是了。若我是跟她一道来的,你就挑些斯文高雅的来放。你知道我是个老粗不要紧,只要瞒着不让她知道就行。”

招待听了直笑,果真就去后边将那闹哄哄的摇滚乐曲停了,换了一盘轻柔些的爵士调来听。

两人又闲闲地说了会儿话,吃了些菜,喝了些酒。渐渐地,脸上都有了些颜色。麦考利站起身来,伸出手来拉马姬:“咱们今晚话也说了一筐,酒也喝了一瓶,不如再换个法子消遣,跟我这个糟老头子跳一会儿舞怎么样?”

两人就走到桌子旁边的空地上。麦考利将马姬的手捏在自己的手里。马姬喝过酒,有些头重脚轻,便将半个身子斜靠在麦考利的臂膀上。音乐很轻却很腻,如细沙滞着人的脚步,竟跨越不动。说是跳舞,两人其实只是在相互搀扶着缓缓走动而已。就这样走了一会儿,烛芯便渐渐地烧得矮了下去。烛光暗暗淡淡的,照不明人的脸。麦考利见马姬的头低低地垂在自己的肩上,头发乱云似的披了一脸,就停下步子,伸手将马姬的头发拨到耳后。这时突然灯光大明,音乐骤地停了下来,从里头走出三个穿黑色燕尾服的提琴师来,朝着马姬微微地鞠了一躬,便将提琴往颌下一夹,围着马姬奏起乐来。

马姬大窘,急急地从麦考利身上弹开,说话也有些结巴起来:“这,这些人,都是你雇的?”

麦考利但笑不语。马姬喊了一声“麦考利”,急得脸上都变了色,麦考利才嘿嘿地承认了。马姬就问是为什么?麦考利说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马姬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出个头绪来。麦考利就叹气:“这一年才一回的好日子,你都不记得了。”马姬这才想起这天正是自己的生日。连自己都忘了,倒难为麦考利不知从哪里打听得来的。心里就有些感动,嗔怪道:“你若早说,我也好回去换件衣服。瞧瞧你穿的是什么样子,我穿的又是什么样子。跳起舞来,也不般配。”麦考利眯了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马姬:“这样就好,换它做什么?再说,也没有人看你—— 我把八点以后的营业额都买下来了。”

马姬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了餐馆里为何这般清静。暗想从小到大,也没有一个人这样仔细地为自己操过心。母亲早殁了,父亲终是不懂女儿家心里的事,外祖母毕竟隔了一代,彼得又是这么个心不在焉的个性。算起来,自己好像从来没有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不由得,就有些伤感。麦考利见了,反倒不忍起来,赶紧解释:“其实,也不完全是为你。有一半是为我自己。”

“今天也是你的生日不成?”

麦考利哈哈地笑了起来:“你们女人只能想到生日上去。你觉得麦考利局长听上去怎么样?是不是比麦考利警长好听一些?”

“你升迁了?怎么不早说?这么说,你不想退休了?”

马姬一时喜出望外,也不顾有提琴师在旁,一把抓住了麦考利的手摇晃起来。麦考利拍了拍马姬的脸颊:“我什么时候说过要退休?放心吧,我不会退休的,至少现在不会。”

马姬咦了一声,说:“我有什么不放心的?退不退休,横竖是你的事。”麦考利盯着马姬直直地看:“这话当真?”马姬不说话,却将眼睛避开了。突然想起那日飞云给自己看手相时说的“总得和别人分男人”的话,心里不禁动了一下。

两人相拥着,慢慢地又跳了一会儿舞。这时提琴师就换了个曲子来演奏。那曲调像清凉的水,大把大把地从琴弦上绞下来,流得满处都是。马姬依稀觉得调子很熟。过了一会儿,才慢慢想起来,那是变了调的《科罗拉多河上的月光》。许多年以前,在汉福雷先生送儿子彼得上斯坦福大学念书的晚宴上,就演奏过这支曲子。那天她第一次和彼得跳舞。确切地说,那天她是第一次和男人跳舞。那时她和彼得都还那样年轻,以为将来的日子必定如那曲子一样悠远绵长,没有尽头。那片月光伴着她走过了一程又一程的路,走到这一程时,未免就有些暗淡模糊了。马姬再一次将脸埋在麦考利的肩上,低声问:“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支曲子?”

麦考利将马姬的手轻轻地捏了一捏:“你的事,我知道多着呢。我知道彼得一直没有和你正式结婚。彼得是心脏病突发死的。彼得死的时候,才四十九岁。彼得临终的时候,喊的不是你的名字。”

马姬的身子突然僵硬了起来。她一把甩开麦考利的手,跑出了餐馆。麦考利抓起马姬的大衣,追了出去,看见马姬正蹲在门前的雪杉树下哇哇地呕吐,直吐得一脸是泪。麦考利由着马姬撕心裂肺地吐完了,才扶着她站起来:“对不起,我这回说的是难听的真话。”

两人站在树影底下,久久无话。

55

飞云江,我回来了。

你比我离开的时候,老了许多。我不知道十年的岁月对一条江来说是不是很长,至少对我是。你的躯体显得那么干瘪瘦弱,你的汁液随着年华逝走,留下的仿佛只是骨架。从你的这岸,我轻而易举地看到了那岸。把你叫作江实在是极大的误会。你哪能和江比呢?你甚至都不算是一条大河。也许,你从来如此,变的是我。因为我见过了真正的江。我甚至还见过了真正的洋。

对岸的景致对我来说很是陌生。对岸的景致整齐,明亮,单一。霓虹灯,高楼,汽车。街上不再有盖着黄油布的三轮车,水面上不再有撑篙的艄公,码头上不再有摇着爆米花滚筒的外乡人。其实对岸的整齐明亮单一也已随风刮到了这岸。再过三个月,这片树林和你安歇着的墓地,都将永远地从地图上消失。装着霓虹灯的高楼,将如蝗虫般飞过来,停满我脚下的每一寸土地。而你,阿九,我的小外婆,将被装入一个厚实的罐子里,运往一个我尚无法预测的去处。

所以,在这一刻,我要和你,在这个无人打扰的冬日的下午,安安静静地编织我们的告别词。其实,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们就有过这样长久沉默的相处。你把我抱在膝盖上,坐在金三元破旧不堪的后院里晒太阳。你轻轻地摇着我,我闻到了你头上生发油的味道。你有时叫我一声“小锁”,有时什么话也不说。我们就这样坐了一个长长的下午,昏昏欲睡,却又清醒无比。那种时候,我觉得你不像是我的外婆,倒更像是我的母亲。

你病重的时候,母亲也曾通知过我。那时我正在考试。那几年我的日子如同一条细碎的瀑布,沿着考试这条长长的石阶一级一级缓慢地流过。在考试和你之间,我选择了考试。我没有想过我还能有另外一种选择。至少那时没有。其实,在那样的选择中被淘汰的东西还有很多:比如健康,比如爱情。那时,我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等一等,等一等,等我考完了试,我再回过头来一样一样地把你们找回来。后来当我真的考完了所有的试,我才发觉,我丢失的东西,一样也找不回来了。

当你知道我进入多伦多大学以后,你曾写信问我为什么要选择护士专业。其实我并没有一个现成的答案。我的答案时时在变。我从小就喜欢闻母亲下班回家时身上来苏水的味道。我从小就喜欢看母亲给我们包扎小伤小痛时的娴熟轻柔。母亲仿佛是一帖永不失效的镇静剂,可以使无论多么浮躁不安的病人变得平静下来。也许我和母亲的基因密码里都藏匿了某些共同的特性,我很小的时候就想当护士。奇怪的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当与护士一墙之隔的医生——生命这副担子太重了,而我的肩膀又太瘦弱。护士天生是为那些挑着生命重担的医生擦汗的。若挑担的人将担子挑到了目的地,擦汗的人大都是得不着奖赏的。若挑担的人未能将担子挑到终点,擦汗的人也不用去分担责备埋怨。如果我的病人会活下去,我要使他们活得快活一些。如果我的病人注定要死,我也会使他们死得轻松一些。作为护士,我无法与死神争斗,但我总可以在病人和死神中间蒙上一层薄纱,让病人看不真切死神的面孔,于是死就显得多少有了一点朦胧神秘温柔。

自从我进入护理学院读书之后,我就一直把考试看成是小时候过河垫脚的石头,以为只要老老实实一块接一块地走过,就一定能达到彼岸。假如我知道,那五年的考试堆积出来的文凭,换来的只是这样一份平庸无奇甚至有些窝囊的工作;假如我知道,从我目前类似于清洁工兼秘书的位置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变成一个真正独当一面的护士,大约还需要另外一个五年,也许我会做出另外一种选择。可惜,人生是一场破坏性实验,走过的路,无法像看过的录像带那样,在抹除清洗之后,重新改录一遍。

于是,我离开了医院,离开了那份足以让护理学院的新毕业生梦寐以求的工作。我的决定是因为护士长,却又不完全是因为护士长。我早已习惯了她的颐指气使,尽管同事都认为她在欺负我。其实她只是见得太多太多,衰竭伤残死亡如一颗颗粗硬的沙砾,早已磨蚀了她对生命的好奇。在她身上再也没有一根完整的感情触须。她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自己—— 二十年后的自己。这种联想使我战栗震惊。我们之间的不同之处是,她已老暮,我却还来得及抽身求变。

阿九,我的小外婆,如果你还活着,你一定会笑话我过于冲动。不,你不会用这样直截了当的语言批评我。你不会的。你只会用你惯常的狡黠的微笑,来拐弯抹角旁敲侧击地提示着我的弱点。我当然不会听你的。母亲年轻的时候没有听你的。我也不会。可是,你依旧是她的母亲,我的外婆。这是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

两个星期以前,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我终于做出了辞去医院工作的决定。一路上我对辞工以后的将来做了许多奇奇怪怪的设想。我也许会去麦当劳的厨房里围着大围裙炸热薯条,也许会去加油站擎着长棍海绵帮人洗车,也许会站在马路牙子上向过路行人推销玫瑰花。无论做什么,我都不能对日出日落失去好奇心,对人来人往失去冲动感。

那天我感到了很久不曾有过的轻松,犹如一个农人把最后一粒稻谷收入仓里,终于卸下了一年劳作的重负。我几乎是哼着歌儿回到我的住处的。当我把钥匙插进锁孔时,我感到了一丝异常—— 我闻到了淡淡的一丝烟味。我刚打开房门,黑暗里突然蹿出一条黑影,将我拥到了墙角。我的手翻转过来,刚好摸着了床头柜上的一只玻璃杯子。我将杯子用力推到了地上。杯子在那个时候非常配合地碎裂了,发出极为清脆的响声。那人吓了一跳,便松开了我。我趁机打开了电灯。强烈的灯光下他畏缩着身子用手挡住了眼睛。其实我应该猜得出是他——他看我的眼神从最初就是那样飘浮闪烁不定的。我拿起电话,他却喑哑地笑了起来:“你只管给她打,我是不怕的。她都知道—— 要不,怎么会单单挑了你来住?在家里闹点事,总比在外边不回家要强。”

赶走他后,我在莲蓬头底下冲了很久很久,直到身上的皮肤开始发麻。脖子上他的手触摸过的地方,仿佛沾了厚厚一层油腻。就是在那时,我突然想起我似乎应该回一趟家了。

阿九,我的小外婆,我已经絮絮叨叨地说了这么许多,却还没有真正切入主题。我决定回家一趟,其实不是为了一桩不顺心的工作,也不是为了一个下作的房东。至少不完全是。我很早就想和你静静地坐下来,谈一谈一个人。

一个男人。

一个叫陈约翰的男人。

在陈约翰以前,我也认识过许多男人。比如海鲤子,比如谢克顿,比如大金。他们都让我无比轻松毫无负担地做回我自己。他们如同上苍在我的路途上随手撒下的一段段景致,我从未认真地保守过他们,正如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最终失去他们。其实我知道,是我的漫不经心促使他们从我身边走开的,与他人无关。至少与萱宁无关。可是我对陈约翰却不是这样的。在他面前我紧张,僵硬,尽失一切灵气。在他面前我丝毫不敢松懈。在他面前我努力想做一个漂亮的女人,一个善良的女人,一个充满智慧幽默感的女人,一个完美无缺的女人。和他见过面之后,我会立即冲进洗手间,检查我的头发是否散乱。与他通过电话之后,我会将每一句对话细细回味,看有否不妥之处。和他一起看过电影之后,我会久久不安,觉得自己的英文实在太差。他使我看到了一个遍身疮痍的自己。他使我对自己失望。然而他又不至于使我对自己绝望。他让我看到自己身上具备了一个完美女人的一切潜能。那种不至于绝望的失望中,竟奇异地萌发出丰厚的希望来,如同坚硬的石头缝里骤然长出一棵蓬蓬勃勃的绿树,树上结的满满的都是意外的惊喜。

在洋同事的眼里,陈约翰看上去和我长得很相像:黑色的头发,黄色的皮肤,有时也会说几句简单的中文。然而,这大概是我们之间唯一的相像之处。我们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出生长大,然后彼此相遇。我无法与他再走一遍他走过的路,他也无法与我再走一遍我走过的路。于是,我们只能长久无奈地猜测着彼此的意图。在我的世界里,周末早上的一个懒觉远胜过一场无足轻重的高尔夫球赛。在他的词典里,他以为“大跃进”是一种剧烈的健身运动。有时,我无望地看着他,盘算着一辈子的时间到底够不够让我把金三元悠远绵长的历史向他解释清楚。

当然,有的时候我们却完全可以不用语言来沟通。

比如那天,我手术之后第一次下床。不知为什么,我信步走进了病区的那个教堂。其实我并不相信上帝,但我却知道,只要我走进那扇门,世界便被关在了门外。我喜欢那种逃离世界的宁静。他也随着我走进了教堂。那时他只是我的医生,而我也只是他的病人。他陪着我坐了很久很久。他坐在那一隅,我坐在这一隅。我们遥遥相望,却感觉无比亲近。

再比如那天,那个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的艾滋病童达吉雅娜,终于走完了本来应该是开头的结尾。陈约翰赶到时,她已经下葬。他蹲在她的墓前,手里捏着她留下的那顶小红帽子,久久不肯松开。

那些时刻,那些眼神,使我明白了应该如何诠释善良和同情心。

我多么希望,那些时刻,那些眼神,能如暗夜行路的火把,长长地照着我渡过陌生的不知走向的河滩,来到他的内心深处。我多么害怕,那些短暂的光亮,还来不及让我们走入彼此就已经熄灭,把我们永远地隔绝在黑暗的水中。这种惧怕使我迟迟不敢迈出蹚水的第一步。

阿九,我的小外婆。当年你遇到我外公的时候,是不是也在他的眼睛里找到过那样的火把?请告诉我,这样的火把,到底能燃烧多久?这种事情,我只能问你。我不能去问母亲,也不能去问父亲。因为他们的婚姻并没有遭遇过爱情。问他们就如同向一个天生瞎眼的人打听色彩的奥秘,与一个天生聋哑的人探讨音乐的神奇,不仅于事无补,而且还有些残酷。

尽管回来的第一天,我就去了泉山疗养院。我站在山坡下,一眼就看见了父亲坐在阳台上吸烟的侧影。十年了,父亲已经是个完完全全的老人,脸上的皱纹,一道一道地向下垂挂着,犹如风干的橘子皮。可是我惊奇地发觉父亲依旧坐得很直,看得很远。我不是历史学家,更不是政治家,我无法断定像父亲这样的人,在我们共和国的历史上,应该怎样定位。可是我知道,父亲是个好人。如果不是好人,一个耄耋老人是绝对不可能有这样坦然笔直的腰杆和目光的。

这时,那个山东女人走进了我的视线。她看上去似乎还算硬朗,可是她的个子却萎缩了很多。她站在父亲的轮椅旁边,只比他略高一点。她从怀里掏出一把梳子,开始为父亲篦头。她微微地张着嘴,踮起脚尖。这样的动作,她大概已经做了整整十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我不敢向他们问这样的问题。也许对他们来说,这样的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所以我默默地走开了。父亲,请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把自己的思路整理清楚了,再来看你。

于是我独自地,悄悄地,来到了这里。

我知道,此刻我的名字,大概已经变成了多伦多各大报纸电台的新闻标题。此刻我的人生故事,正在被演绎推理出各式各样的结局。不过这是那个世界的事,我已经无暇顾及。我只有来到这个世界,才能避开那个世界。我只有避开那个世界,才能展开对那个世界的思索—— 站在山中的人,是看不见山的。

四周真静。虽然是个和暖的冬日,树上却没有鸟儿的踪迹。连那些最丑陋低贱的麻雀,也看不到一只。它们也许飞到更深更远的树林里去了。可是总有一天,装有霓虹灯的高楼也会飞进那片林子里去。那时,它们会在哪里安身呢?

飞云江真是一条小河。落日里看过去,仿佛是一条细细的金线。可是我们的前辈却是在这样的一条小河边出生的。择水而居大约是人类的天性。外公的父母辈在飞云江畔生下外公。外公长大了,心野了起来,就沿着飞云江往北走,在一条比飞云江略大一些的叫瓯江的河边停了下来。于是就有了母亲。所以在我的思索习惯上我爱把飞云江叫作外公的河,而把瓯江叫作母亲的河。后来母亲在瓯江边上生下了我和萱宁。我们长大了,我们的心也野了,想去看外边的世界。我们就沿着一条叫东海的江河走出了大海,跨越了一个硕大无比的汪洋,在一个叫安大略的大湖旁边驻留。将来我和萱宁的孩子,会在安大略湖畔居住繁衍?还是会继续前行,寻找一条更大更宽更适宜居住的河流呢?

我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

初稿 1997年12月—1999年11 月于多伦多

二稿 1999年12月23日于多伦多

修订稿 2020年8月20日于多伦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