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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相识的那天,在漫天风雪的苏格兰。

他是香港来的学生,有一个普通但富泰的名字:陈富荣;而她则是美丽的苏格兰女子,取名曼尔。

宫荣像许多富有的香港留学生那样,功课不是十分好,在彼邦考过A-level后,得以入读苏格兰小镇上的大学,读市场管理或者是经济的学位课程,功课依然不是十分好,但因家庭环境充裕,有车有屋有零用钱,于是日子过得很好。

也没甚么的,上学放学做功课,周末或长假期到伦敦玩两天,要不然到法国也可以。

曼尔是个美丽的女孩子,认识富荣那年她十七岁,比富荣小四岁。

富荣读YearZ,还有两年便可以毕业回香港。

曼尔的长发是金黄色,贴服柔顺地垂到肩上。她的眼睛是透明清澈的蔚蓝,是上了色的玻璃珠。小巧的脸形,形态优雅的红唇,还有,身形是罕有的轻巧修长,绝对有健康超模的风范。

碰上这样的女子,大概会令人变得虚荣。

碰上这样的男子,心理状况大概也差不多。

那天,雪刮得很狂,然而曼尔工作的焗薯小食店依然继续营业。她站在食物柜后,漫无目的地望看店外的风雪,看着雪一层层地在地面上积累。

她在想:不工作赖在家中好不好?明天试着告诉老板因为积雪太深所以无法回来吧!

但片刻后她又想道,赖在家中还不是看电视。于是,偷懒的念头作罢了。

她拿起抹布,抹在原本已被抹得发亮的食物柜上。

其实曼尔的日子过得一点不坏,小康之家,父母都有工作,还有一个哥哥在曼彻斯特。

只是,她有点闷。

像今天,整个早上也没有客人。

悬在大门上的钢铃响起,她抬眼,看到一个衣看人时的东方男子垂头步进。他正伸手拍去头顶上的细雪。

他抬头,看到正准备展开笑容的她。

那个绽放的笑容很甜美、很诚恳。

他的心情刹那间愉悦起来。

她真是个夺目的美女。

“雪很大。”他对她说。

“嗯,下了一个早上。”她回答。然后她发现,自己说话的时候有点紧张。

“有甚么可喝的?”他问。

“喜不喜欢牛肉浓汤?我们的咖啡也不错。”

“两样都要吧,再加一个烟肉碎焗薯、一个松饼,我快饿死了。”

“是的。”她立刻转身替他倒咖啡。她又发现,自己的手有点抖震。

该不是因为天气冷吧。

后来,他们躲在这小小的焗薯店内东拉西扯地倾谈了一个钟。

两天后,他再光临之时,他邀请她一道去看电影,她爽快地答应了。

那只是一出很普通的商业电影。甚至是不大好看,可是这两人却一直微微笑着,心情好得不得了。

那是个很美丽的夜晚,两人各自在家中挂念着对方,他们都对这段感情有开始的准备。

能够互相吸引,必然是因为有某些条件作引导。

可能是曼尔的美貌,可能是富荣的架势风度,理由可以很肤浅,但就是因为那一点点,从而得到发展。

很快地,两人相爱起来。

在漫天风雪中,要爱上一个人应该不会太难。

忘记了可否真正相处,能否有长久的将来,总之,他们需要一段恋爱。

小桥下是结了冰的河,杨柳弯身家串水晶颈链,古堡在雪山之巅,各家屋前点缀着丛丛的红花,一如童话故事的国度,来自香港的男孩子爱上了如童话公主般的美女。

他们共同生活的两载,和谐惬意。他爱慕她的温柔她的美貌,她愿意迁就他的任性他的霸道。

在炉火烘烘的夜里,他们抱着喝酒看电视。他们以为,可以这样一世继续下去。

后来他回香港去,两人在机场抱着哭得像猪头。

起初富荣每日打一个电话,一星期寄一封信。每次曼尔听到他的声音,也禁不住哽咽,读看他的信,更是一字一泪。原本,她已经很爱他,当他不在身边,她更加知道,没有他,她根本活不下去。

当初相识时,曼尔只当富荣是个富有、英俊的东方男子,她不介意有个东方恋人。但日子久了,当爱一点一滴地加进去,她渐渐知道,对他的感情是意料之外的坚定和深厚。

她会害怕独自走过与他常到的街道;站在他爱到的唱片铺前她显得不知所措,她甚至辞去了焗薯店的工作,她抵受不了回忆的历历在目。

夜里是饮泣、是徘徊踱步的失眠时分。

拨通电话告诉他自己的思念,却换来轻松的笑声,说快会回来看她,他有的是时间和金钱,看她忍耐一下。

当她对他说要到香港看他而遭拒绝之后,她下意识地知道,或许,一切已不再一样了。

富荣进了父亲的公司,尝试努力地当一个接班人。

新环境加上压力,令他对曼尔的挂念渐次减退。本来把她接到香港来也未尝不可,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迟些再算吧,横竖,她也不过是个女朋友。

是的,不过是个女朋友。他对她的爱非常自然地褪色了。

不是不喜欢她,只是……富荣托着头,他也搞不清楚。

他不会知道,当他的爱逐点逐点地湮没时,她抱着的一份却不公平地增加又增加。

曼尔握着富荣的信,日期是五个星期前,而她,已一星期找不着他了,佣人总在电话里说他很忙,留了口信也得不着回音。

这是他离去后十个月,她数着手指,是十个月。

信内只有七句说话。我很好,你好吗?工作很忙,天气渐冷请好好保重。上星期我到了北京一趟,你有到过北京吗?替我问候苏格兰的朋友。

曼尔滴下的眼泪比富荣所写的字还要多。

她把信按在心上。她不知道该怎么做。

不久后,曼尔重重地病了一场,在医院躺了三个星期,瘦了十磅。

家中的书桌上,看不到他寄来的信。

她仰头,深深地吸了口气。就此决定忘记他,好不好?

曼尔找到一份在商场的精品店当售货员的工作。

精品店售卖高级瓷制品,而其中一件,是一只白瓷的右手。

曼尔捧着那仿如实物的右手,记起富荣曾经称赞过她:“无人能及你的手漂亮。”想看想着,眼眶红了起来。

怎么,他们曾经那样相爱过,现在竟然可以无声无息地忘了?

她把那只右手买了回家,准备寄给他。她写了封简短的信,寥寥数句温柔而客气的说话。她想向他表达,她依然怀念他,温婉地、轻柔地,让他感觉到。

信写得那样温柔,然而一颗心却禁不住激动,泪又像瀑布般泻下。

是永远放不下。

在被眼泪模糊了的视线中,她凝视着自己的右手,究竟该不该把白瓷手寄给他呢?他喜欢的是她真正的手啊!

念头一转,曼尔下了个决定。

她走进厨房,拿出圣诞节用来砍火鸡的大刀,坚定地以左手举起,砍向右手手腕。

她尖叫。刀斩不断手腕,骨头吊在半天。

她忍着,再斩一刀。

一只真的右手,一只瓷器右手,放在寄给富荣的信旁。

曼尔包扎右手的伤口,血流满了一身。在痛楚中她微笑,反而觉得释放了些甚么似的。

她为自己那强烈的爱感觉自豪,她知道此生悠悠,富荣也不可能找着一个比她爱得更深的女子。还说要忘记他?曼尔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可笑。

她把斩下的右手放进礼物盒内,考虑着以速递送给富荣的可能性。“他喜欢我的手。”她喜滋滋地想。

可是她随即又想到,自己的原意是要令富荣感到她的温柔,把真手送给他,岂不会吓怕他?

反反复复地想了又想,曼尔最后决定,还是把白瓷手寄给他,真正的那只,用来凭吊自己对他的爱好了。

自己的手给吊在床前,发紫了发霉了,就像这段感情一样。

曼尔没有再工作,领着伤残津贴,生活开始陷入断续的歇斯底里状态。她明白所有事情不再一样,不因为失掉了一只手,而是因为无尽的思念所带来的沉痛。

原来,她已受得没有回头的余地。

不久后,曼尔收到富荣的电话,寥寥数句,显出他的优游愉快,曼尔因着他的快乐也感觉舒泰,庆幸没有把斩下来的手寄给他。

爱他便不能叫他难受。

纵然最后难过的是自己。

那数分钟的电话,成了曼尔以后十多天的精神支柱,每当情绪波动,想起了他还记得自己,心情便平静起来。

下意识地她知道了,要听他的声音,便得主动一点,虽然他的说话,只是客气的道谢和问候句子。

某一天,曼尔在玩具店看到一只派对用的塑胶耳朵玩具,心念一动,她把塑胶耳朵买下来。

又是送礼物的时候。

十二月,圣诞佳节。那时候他在她的身旁,在白色圣诞夜里,他送她漂亮的红宝石耳环,还亲自替她戴上,并告诉她:“你永远是我此生所爱。”

曼尔落下泪珠,用余下的一只手掩住哭肿了的一双眼睛。

她买下那只塑胶耳朵,她知道应该怎样做。

回家以后,她对着镜子,把自己左边的耳朵割下来。

照旧,她把塑胶耳朵寄给富荣。

“我的身体每一部分都是他的,他曾经深深爱过。”

血流满一身,却不觉得痛,心中满载了他会来电的希望。

果然,富荣在收到礼物后致电道谢,虽然他一万个不明白,为甚么曼尔会送来一只胶耳朵。

曼尔把早已挂上线的电话接在心上,心情兴奋得不得了。富荣的声音是瑰宝,珍贵地遗留在她余下的一只耳朵上。

忽然心意已决,情人节吧,情人节多送他一份礼物。

甚至不用走在街上慢慢细选,这一次,她知道要送他甚么。

一个女性娃娃头。

她知道,差不多是时候了。

非常的快乐,自己竟然可以这样无尽头地深爱他。

等待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