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那小女子还在有轨电车站的候车棚下坐着,像是等车。可是电车一辆辆过去,也未见她上车,想来无非是找个地方落落脚。是的,她已经在那里坐了一整天了。

她用做座椅的小箱子,牛皮上等、铜饰精致,像一件装不了什么东西的玩具。而那颠沛流离已久的小箱子,完全不想为她充当座椅,而是要找个犄角马上躺倒。

至于身上的穿戴,更是质量上乘,却没有一处不是又脏又皱,像是很久没有打理……总之是一副无家可归、穷途末路的样子。

旧金山四季如春,即便冬季也是如此。她却怕冷似的紧缩肩胛,将脸深深埋进衣服的领子,远远望去,只剩下一条拱着的脊梁。

时间已晚,约瑟夫的热狗店也要停止营业了。如果熄了店前的头灯,有轨电车站那儿怕是更黑了。

白天的时候,这女子进店里来买过一个热狗、一杯热牛奶。那是一个人的午餐吗?说是一只鸟的午餐还差不多!

身高马大的约瑟夫不能不这么想。约瑟夫·汉斯来自德国北方,那里的汉子差不多都像一座塔。

她显然不是很懂英语,也许会说那么几个词儿,进餐之前,只用手势对他表示想要洗洗手。

她当然应该先去洗手间,已经一天了。但洗手间里没有准备肥皂,到底这是一间简陋的热狗店,而不是正式的饭店。

仅就一个未婚男人所能有的想象,约瑟夫赶紧拿了一卷卫生纸和一块肥皂给她。接过卫生纸和肥皂的时候,她的头,幅度很小、频率很快地向他点了点,那种幅度和频率,表达了不曾独立、不曾混迹于社会的感激不尽和羞涩。尤其是羞涩,还掩藏着一言难尽的尴尬,与他周围的女人很不相同。

他周围的女人差不多像他一样,因为要在社会上讨生活,一个个即便不是铜墙铁壁,至少也要做出铁齿钢牙的样子。

不能说约瑟夫对女人没有了解。他从不缺少与女人肌肤相亲的机会,在他们这个阶层,男女之间的关系比较简单。可是他还没想和哪个女人谈婚论嫁,他要的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女人,像他远在故乡的母亲或是祖母那样,操持家务、生儿育女,混迹社会是男人的事情……

这样一个似乎一碰就碎、陶瓷似的小人儿,如何独自流落至此,又沦落至此?她的男人或是父母还有亲人呢?也许她还没有男人,看上去她还像个孩子,这当然是指她的身坯。不过从神态上看,已经是个可以对男人构成意义的女人了。

她一定非常饿了,可是进食之前,还是有板有眼地将一块手帕铺在了膝头。那块手帕也像她身上的穿戴一样,已然不甚干净,她自己也并非不知,不然不会那样没有必要地,朝他,或根本没有具体朝向、目标地,讨饶似的笑了笑,然后才开始进餐。

这生拉硬拽的笑容,将两条被饥渴榨取得几近干旱的皱纹推上了眼角,让不知辛酸为何物的约瑟夫竟然伤感起来。

不,当然不是因为那两条皱纹。

但她并不狼吞虎咽,而是一口、一口吃得很慢,就像在享用正式大餐。约瑟夫只能从她低垂的眼睑以及注意力过于集中在热狗或牛奶上的样子,看出她对食物迫不及待的渴望。

这时,他的猫咪走了过去,并在她的腿上蹭来蹭去。她以为猫儿饿了,想了一想,撕下一块肉肠给了猫咪。岂不知它是在向她表示亲热,根本不理会那一块对她来说来之不易的肉肠。她往操作台这边望了望,希望没人注意,又悄悄捡起那块不大的肉肠,放进自己的嘴里。

到了这时,约瑟夫的眼睛便似乎有些潮湿。如果是他本人,或他周围的那些女人如此这般,他想他的眼睛不会如此。

从不知道何为细腻,从未与这等女人打过交道的约瑟夫,想不出如何才能帮助她,不仅仅是种族的隔阂,还有等级的隔阂——别看她现在落魄至此,仍然可以从诸多细节上看出他们之间的差别。这样的女人,对于他的同情、帮助,会怎么想呢?

约瑟夫犹豫再三,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只好眼看着她吃完那个热狗,喝完那杯牛奶,又提着她的小箱子出去了。

临街的店铺,依次熄灭了店面的头灯,街上显得更暗了,行人也越来越少。只有那些流浪汉、酒鬼,或不三不四的人还在街上游荡。

她该怎么办?

其实约瑟夫已经延迟了关闭店门的时间。晚就晚些,倒也无妨,反正楼上就是自己的卧室、起居间,只希望店前的头灯对她有些帮助,甚至安慰。

安慰?他有什么义务或是权力安慰这样一个陌生的异国女人?就是想想也很无稽。

约瑟夫等了又等,还不见她离去。显然她是无处可去,显然她也没有钱去找家旅馆下榻。

他自知这样想来想去有些无聊,便决定留下店前的头灯,上楼去了。

洗澡之后,不禁又向楼下望去。有些店铺上的招牌挡住了他的视线,晃了晃脑袋,找了找角度,还是没有看见她的身影,也许她真的走了,他那乱糟糟的心思才有些回收。

于是躺下睡觉,明天还得忙呢。约瑟夫没有一天不忙,在这一带,他制作的热狗口碑颇佳,不过在热狗里夹了一些炒过的洋葱,洋葱上又放了些芥末,口味就与众不同。想不到在美国求发展是那么容易,怪不得这么多人拥向美国。刚从德国来到旧金山的时候,不过推个食品车卖热狗,不久就买了这家店面。由于店面的位置好,加上与众不同的热狗,很快发展成现在这个局面,自己也安顿下来。本打算把父母接来,可是他们执意不肯,人老了,难免留恋故土。也写信给自己的情人,约她来这里共同创业,其实用不着她操心,他的热狗店已进入最佳状态。

情人回答说,她不想来美国冒险。

爱情是上不得保险的。近在眼前的时候什么都好说,一旦分开,与日日相向已大不同,平白就多了许多理智。理智的结果,是祝他好运,并永远将他怀念。

…………

可是约瑟夫的心总也安定不下来,翻来覆去怎么睡也睡不着,只好起身,再次向窗外望去。噢,她还在那里,天哪,她没走!

街上,甚至连流浪汉、酒鬼、不三不四的人都没有了,他为这个女人的安全担心起来。也许是这忧虑给了他勇气,他快步下楼,走了出去,弓下身子,轻声而又果断地对金文萱说:“如果你不介意,请到我的店里休息吧,夜深了,我担心这里不够安全。”

显然她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不过明白了他的好意。

这是金文萱第一次如此近前地面对一个西方男人。她朝俯身向己的男子望去,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在光线不足的暗影中,更是一眼到底,就是撸起袖子进去捞,也捞不着什么的透明,又像一处无遮无拦、任人随意进出的门。

金文萱没有感到惊恐,经过这些意外之后,还有什么可以惊吓她?

二姐金文茜只说去去就来,好像遇到了什么熟人,她的朋友从来就多。可是直到开船,她也没回到舱里。不过金文萱没太在意,也许二姐和朋友聊上了,而且聊得十分投机,这也是常有的事。

金文萱稳坐舱内,或修饰一下凌乱的衣着、头发,或整理整理随身携带的行囊,取出所需,放入暂时不用的物件,并不知道与她息息相关的事正在发生。

金文萱乐观单一的顺向思维,经常使她处于不知祸之将至的状态。“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古训,似乎是对他人而言,对她却格外优惠,绝对不会生出什么瓜葛。

好比此时此刻。与乔戈的离愁别绪虽然没有完全过去,但相逢的期盼已经掩盖了她的忧伤,至于这个期盼最终能否实现,是不必多虑的。

只盼乔戈一切顺利。而她不懂得,乔戈的顺利,就是父亲的灾难。

别指望金文萱会在金文茜与乔戈的关系上发现什么可疑的蛛丝马迹。也就是说,她根本没想到她们姐妹二人同时爱上了乔戈,更想不到在对待她和金文茜的问题上,乔戈坚持的并不是非某不娶,而是“贼不走空”。

…………

到了晚上,还不见金文茜的踪影,金文萱才有点着急。

终于去找船长,请求帮助找人。船长查了查乘客名录,金文茜的名字赫然在目。

船长说:“如果还在船上,就不用担心。”

“可是几个时辰过去了,我一直没有见到她。”

“她说过熟人在哪号舱吗?”

“没有。”

“知道那位熟人的姓名吗?”

“不知道。”

“既然如此,只能逐个儿舱去寻找了。”

等到凌晨时分,船长才告知说:“每个舱都找遍了,没有金文茜的人影。她该不是没上船吧?”

“上船了。”金文萱肯定地说。

船长看着金文萱,想不通如今竟还有这样没头没脑的女子:“或许熟人根本不在船上,她去会熟人误了船?”

…………

听到这里,金文萱的脑子顿时像被抽空。

当初金文萱并不想到旧金山去投靠四叔,如果不是二姐金文茜和乔戈鼓动,不论父亲说什么她也不会动心。

只因乔戈的前景不妙。至于如何不妙,她也不很清楚,总之他说不妙就是不妙。

乔戈鼓动说:“现在只有到国外避一避了……你先走,即便到了天涯海角我也会找来的,何况是去投靠四叔!等我了断这边的事情,马上就来,那时我们就是自由人了!”

不论从公、从私,乔戈都认为远走为上。时局动荡,尽管许多人看好孙中山,但革命未必成功,他与共和党牵涉颇深,一旦事情败露,肯定脱不了干系,刺杀摄政王那笔账不是还没算清?再说到“私”,王爷绝对不会同意他和金文萱的婚事,如果到了旧金山,任凭谁的鞭子再长,都是莫可奈何的事了。待到时过境迁,木已成舟,无论公、私难题,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化解。

至于二姐金文茜为什么也极力撺掇她去投靠四叔,金文萱就不清楚了。也许因为二姐本就是个喜好新奇的人,找个理由出去玩儿玩儿也无不可。

父亲之所以让她们投靠四叔,恐怕有他长远的考虑。大清眼看难保,虽说大家照常上朝下朝,内里早被蛀虫蛀空。孙中山的势力不可等闲视之,据父亲看已成定势,而他自己又是一把多病多灾的老骨头,放在哪儿都没有前途可言,即便改朝换代,又能将一个行将入土的老骨头奈何!至于子女的未来……还是出走吧,这样做的又不是他们一家,好在那边还有四叔接应。

行前不久,父亲把她们召到跟前,尽管咳喘得十分厉害,还是勉强把话说完:“风声日紧,你们还是走为上策。四叔在旧金山领事馆里做事,他总不会亏待你们。家里还剩有一些值钱的东西……不带走怕也留不住。”

他横了一眼站在一旁的母亲,母亲马上抱过一个锦缎包裹的轴子和一个黄缎包裹的小包。将黄缎包裹层层打开,少不得珍宝之类。对那些珍宝,父亲并没有怎么过眼,而是郑重地拿起裹在锦缎里的那个轴子,慢慢展开,原来是一幅画卷,但已拦腰裁断——

“……不是什么名人之作,不过,出自晋代,价值就足够了。世道已经变成这个样子,谁知道将来大家会怎样……裁为两部分的意思你们都懂,不用我说。家里是不能靠了,鞭长莫及为一说,社稷不保才是根本,今后你们姐妹二人相依为命吧……”说完就挥挥手,让众人去了。

还是船长提醒金文萱:“要不要与家人联系?船上可以打电报。”

她这才想起,应该给家里或给乔戈打个电报。

电报倒是打过去了,可是一直没有回音。也许因为是在船上,一切比不得陆地。

船长安慰她说:“别着急,电报我会不断地发送,直到对方收到为止。”

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金文萱,这才开始接受人间烟火的训练,懂得了焦急,并盼望赶快到达旧金山,想着到旧金山就有救了,四叔自会料理一切。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船上人声鼎沸,乱了方寸的脚步震得甲板咚咚作响,金文萱只得走出船舱看个究竟。

问了几个人,谁也没心思答理她,再问船上的茶房,才知道大清亡了。

船上的乘客有人高声叫好,有人哭天抹泪,不知今后没了皇上的日子如何是好……

有没有皇上跟金文萱的关系不大,反正她已离开了大清国。可不知为什么,这个动荡,使丢失金文茜的严重后果更加凸现,好像二姐也跟着没了的皇上一起没了,不是暂时,而是彻底地没了。这该如何是好?

再去找船长给家里发电报,船长就有些搪塞:“现在京城肯定乱成一锅粥,电报局营业不营业都难说,不过我尽力就是。”

金文萱立时想起平日里读过的那些文白夹杂的小说,“浮萍”之类的字眼儿,于她眼下的处境,再合适不过。

就这样惶惶不可终日地到了旧金山,码头上根本没有见到前来接应的四叔。

只好自己硬着头皮闯。所幸跟着金文茜念了几句英文,略知一些生活用语,按着信封上的地址,找到了四叔的家。

当她看到墙上那个门牌号码与手中的地址无异时,一身的负担和不安顿时卸给了那个号码,马上在廊前的台阶上坐了下来。

但是房东说,四叔刚刚搬走不久,好像是搬到芝加哥去了,也许因为大清帝国驻旧金山的领事馆撤销,或是新领事馆不再任用他。

哪里是芝加哥?四叔去的是墨西哥!

但对房东怎能苛求?哪个房东也没有义务负责房客的未来,更没有义务负责房客的亲朋。这个随意的、不确切的回答,应该说是好意,看到前来寻人的女孩儿那样急迫、绝望,难道不该给她一些可以触摸的希望?

听到这个消息后,金文萱居然没有任何表示,只一味攥紧手里的小箱子。

有些人绝望至极不是哭泣而是无言,或不觉然地死下力气,或聪明才智瞬间得到生发……此时金文萱是彻底明白了,金文茜也好,乔戈也好,眼下都不能与手里这只小箱子相提并论了。

到了这种时候,金文萱也不懂得节省开支,或是找个二星级旅馆住下。

也难怪,在北京,她只去过六国饭店或是北京饭店,完全不知道,也没见过前门、大栅栏、宣武门外的客栈、会馆……居然还像京城格格那样,出手阔绰,找了一家上等旅馆落脚。

她喜欢旧金山Fitzgerald酒店的高雅风情、美食美酒……满族人对酒的依恋,也未因流落他乡、前途未卜而放弃若干。

在酒店住下后,继续给家里或是乔戈写信、打电报。要命的是,无论信件或电报,都得不到回音。

惯于乐观、单一顺向思维的金文萱还把这个现象归结为通讯不便,而不是发生了其他的事。毕竟轮船要在海上航行两至三个月才能一个来回,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要等上两至三个月,才能得到回音。

不知道这是时代的错误,还是命该如此。金文萱哪里知道,几十年后,有一种叫做e-mail的东西出现,哪怕你在宇宙飞船上,一秒钟之内都可链接,难怪成了人人须臾不可离的怪物。

只是她的钱袋越来越瘪。这才开始埋怨自己对“钱”的了解过于浮浅,只知道“钱”是用来消费的,不知道“钱”是不会从口袋里源源不断、自行流出的。

等到北京汇款寄来,金文萱早因付不起房租被旅馆客气地请出了。她只得提着那个小箱子,开始了在旧金山大街小巷的漫游……

她更无从知道,除了汇款,并无寄给她的只言片语。

金文茜并没有马上离开。她隐身在码头上的一个货堆后面,失魂落魄、视而不见地盯着即将起航的客轮,其实是在较劲、犹豫、权衡——自己真就这样李代桃僵,将三妹的爱情窃为己有?她又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随时可能反悔,不能一走了之,如果即刻离开,怕是连反悔的时空也失去了。

谁知道呢?也许一个小小的理由,就能让犹豫不定的金文茜放弃这个具有无比诱惑力的“阴谋”。比如,三妹金文萱此时若能站在甲板上,眺望并寻找她的身影。

然而金文萱是这样的胸有成竹,甲板上根本没有她的影子。她好放心、好洒脱啊,以为自己真是会朋友去了。是啊,金文萱从来就这样胸有成竹。想到这里,金文茜的心中竟涌起一丝无名的恨意。

她的心脏又跳动得如此不同寻常,像一个失去理智的人,根本不再受制于她,上蹿下跳,前翻后腾,骤然狂奔,骤然叫停。又像一个苦于言说的哑巴,终于找到这般方式,来发泄自己不知郁积了多少时日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

猛然间,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笛鸣,竟让从来不知何为恐惧的金文茜一惊。客轮在金文茜绝对不会有所结果的较劲、犹豫、权衡中起航了。起航的客轮,为金文茜的彷徨、犹豫作了交割,她稍稍松了一口气,好像她的一些歉疚,也被那不得不按时起航的客轮一并载走了。

轮船的影子,又的确在金文茜的期待中渐渐消失在海的远方。良久,又传来一声模糊的笛鸣,那该是最后的告别。

金文茜抿了抿嘴,像是对自己的鼓励,又像是认可了这个告别。

一个告别——不是与三妹金文萱的,而是与一个夙愿。

什么夙愿?金文茜也说不清楚。

为什么老天“总是”让她们遭遇同一个男人?无论如何,今生今世,金文茜“再”也不会将她的意中人拱手相让给妹妹了。

怎么会“总是”?

又为什么是“再”?

难道她们前世就是姐妹,并为同一个男人较量过,最后她不得不将自己的意中人拱手相让给了金文萱?

真是无稽!

尽管无稽,一旦金文茜与金文萱在什么问题上撞车,“总是”和“再”这一类具有历史资质的字眼儿,就会不由自主地跳将出来。

金文萱不大像他们这个从荒山野岭深处走出的民族的人,完全没有他们这个民族的刚烈狂野。可经常会有让金文茜“出生入死”的事情发生,然后金文萱不明就里地眨巴眨巴眼睛,算是交代。

好比那年秋天,树上的枣子结得真好,孩子们、丫头们看着眼馋,经常让当差的拿根竹竿给他们打枣,大家便仰着脑袋、张着嘴巴等在树下。金文萱不甘与他人等抢,便从地上捡起一颗石子自己动手。尽管这颗石子一颗枣也没有打下,却穿过玻璃窗,打在了金文茜的眼睛上。

从不舞枪弄棒、弱不禁风的金文萱,也不过七八岁的样子,却扔出这样一颗犹如长了眼睛的石子,直捣金文茜的眼睛,怪还怪在这颗石子穿窗之后锐利不减,几乎让她眼睛失明。

面对母亲的埋怨,金文萱反倒委屈地说出一句具有历史资质的话:“哪里比得了砍头。”

话虽可以这么说,可毕竟风马牛不相及。

难道金文茜砍过金文萱的头,而今是一报还一报?

为什么她们总是在许多重要事情上撞车,总是让她们处在不是你、就是我的抉择中?

平时金文萱说话声音小得像只蚊子,祭祖的时候究竟先跪哪条腿也拿不定主意……那一次某王府前来相亲,哪儿哪儿也找不着金文萱,事后才知道她躲到热河一个远亲家里去了。而母亲已和对方有了约定,又是一位得罪不起的王爷公子,无奈之下母亲只得让金文茜顶替,反正她们是孪生姐妹,外人分不出所以。

不要说王爷的公子,就是与皇上相亲,金文茜也不肯了,她再也不愿意当皇后了。

什么叫“再也不愿意当皇后了”?难道她有过当皇后的难言之隐吗?

所幸金文茜会装疯卖傻,不动声色地移动两个瞳仁,将它们送进鼻梁,马上成了一个斗鸡眼。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又无法制止,只得任凭金文茜胡闹下去。不过这一来,对方即刻就将她——实际上是金文萱——排除在了准新娘的候选人之外。

事后,母亲教训她说:“一个姑娘家,要有姑娘家的礼数。咱们这样的人家,怎么能这样胡闹!”

“您怎么不想想,您和三妹是不是比我更胡闹?居然让我冒名顶替,要不是我顾全大局,您早穿帮了!我要是不这样胡闹,对方选上我该如何是好?三妹不想嫁这户人家,难道我就想嫁?您为什么总是这样偏心?”

说母亲“总是这样偏心”,其实很牵强。曾几何时,母亲这样区别对待过她和金文萱?当然没有,可金文茜为什么总有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感觉?

金文茜又认为,这一次代三妹金文萱相亲,最后没被相中,只是幸运而已,与被相中并无本质上的区别,所以说三妹欠了她一个大情,一个以她一生幸福为代价的大情。那么她现在李代桃僵,不说该当,至少该说事出有因吧。

今日一别,从此就是天各一方,什么时候再见,不得而知。即便最后真相大白,金文萱闹个天翻地覆,也是天涯海角了。想到这里,金文茜不免得意起来。

如果金文茜能够知道金文萱这一去便是沦落天涯,如果金文茜知道因为她的偷梁换柱,金文萱以及金文萱的后代才有了那样不同的人生,她还会这样得意吗?

就在金文茜和金文萱登船之后,乔戈急匆匆派人送信给金文萱。

正好金文茜在甲板上透气。即便头等舱也不够敞亮,让住惯了大宅大院的金文茜感到一阵又一阵憋屈。她又想在离别之际再看一眼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从此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重返。

恰巧塾师的儿子前来送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见到她时,那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像是卸了重任。又到底是孩子,也没细细分辨,冲着她就喊:“三格格,三格格,乔戈老爷让我给您送来一封信!”

金文茜既没应声,也没否认。如果不是乔戈的信,金文茜也许不会过心,也会马上转给金文萱,可谁让这封信是乔戈写给金文萱的?

即便如此,她也没忘了给那孩子几个赏钱。“好孩子,难为你了。要等回信儿吗?”

“没说。”

“那好,你回去吧。”

“是了,您哪。”满头大汗的孩子放心地走了,反正乔戈老爷就在离码头不远的地方等他,立马他们还得返回北京呢。

如果是别人给金文萱的信,金文茜绝对不会拆阅,而现在是不由分说,便拆开了乔戈给金文萱的信。

原来是让金文萱留下。那么她呢?她是留下还是继续上路?如果她没有拦截到这封信,而是金文萱收到这封信,结果会怎样?她就会独自踏上前途未卜的流浪之旅。这让金文茜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就像被他们——一个是自己的亲妹妹,一个是自己有所打算的男人——合伙儿出卖,尽管也许他们主观上并没有这样的恶意。

至于乔戈为什么变卦,又为什么突然让金文萱留下,金文茜来不及多想,只觉得乔戈让金文萱留下肯定有留下的理由,而这个理由,绝对不会是加害于金文萱的理由。

反过来说,对于将独自上路的她,那个不会加害于金文萱的理由,可能就不那么有利于她了,虽然谈不上“加害”。

以前她也感到金文萱和乔戈之间有点什么,可并没有放在心上,反正公平竞争,金文萱有的机会她也会有,况且她还没来得及确认自己对乔戈的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却不知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也就是说,在此之前,以为自己还有的机会,现在不但没有,根本就失去了竞争的可能。

金文茜不甘而又痛心地想:又让金文萱抢了先!

为什么金文萱总是抢在她先?难道老天就不肯给她一次机会?

如今她哪一点不如金文萱?即便以“美貌”这个最为男人所看重的指标来衡量,她金文茜也是稳操胜券——如果说金文萱是闭月羞花,她就是沉鱼落雁,谁让她们是孪生姐妹!说到才智,她更是自认从来就比金文萱高出许多。

乔戈给金文萱的信,竟然交到她的手中,如此重大、又如此荒唐的阴错阳差,难道只是偶然?不是天意又是什么?老天爷总算睁开眼睛,给她一次机会了。

想到这里,金文茜狠下心来,决定将错就错。而要不了多长时间她就会发现,自己将错就错,真是错对了!不过这是后话。

金文茜与金文萱不同,到底她是遇事不惊又担待得起的女人,回到船舱对三妹说去“会会朋友”时,居然还能镇定自若、声色不露,离去时,更没有忘记带上她的手杖。手杖里,藏有父亲给她的半幅画卷。为了搭配这支手杖,她特地换了男式西装上路,出门时还十分得意,自己竟能想出如此稳妥的办法携带画卷,一般的脑袋,谁能猜到手杖里藏着什么?

真是世事难料。本以为,此去便是山复山、水复水,转眼之间,却偷梁换柱、顺水推舟,捡拾到自己惦念已久,而又不知道该不该得到的这份情。不过,偷梁换柱、巧取豪夺三妹所爱的事实,让金文茜不得不连连大换气,她被自己的胆大妄为压迫得快要窒息了。

当金文茜脚步轻快地去“会会朋友”时,谁也不知道,这个挥摇着手杖,一身西服革履、潇洒倜傥的“公子”,其时已然五内如煎、魂飞魄散。她明知逆反伦常,但是为了爱,只得一咬牙,义无反顾地去赴那不是她、便是三妹的生死之约了。

金文茜是否真爱乔戈,恐怕她自己也不十分清楚。也许像商店橱窗里的一只玩具,一直喜爱而又不曾购置,现在突然不明缘由地掉在脚跟前,面对这个意外的惠赠,谁能不捡拾呢?不过也更是性格使然,喜欢冒险的金文茜,对“意外”这一类事情,总有一种无可抑制的冲动。

面对留下的金文茜,乔戈自是尴尬、惊讶,可又不算十分意外,平日里他又不是没有领教过金文茜的暗示。金文茜是开通的,她的暗示也就比较大胆。对此乔戈并不反感,一是照单全收,二是既装不明白又装明白,时而还会模棱两可、颇有分寸地回应一下,就像时不时得往炉灶里添些柴火,不然柴火燃尽火就熄了。不要说乔戈,换了哪个男人,能让金文茜这个要容貌有容貌、要派头有派头、要气魄有气魄、要家底有家底的“炉灶”熄火?

好比哪天金文茜一派真真假假、潇洒不羁地对他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

乔戈就会说:“昨儿个不是还替小当差的给您买栗子去了嘛,让老王爷好一顿呲打,说我误了您的点儿。不过呢,有什么事儿您尽管吩咐,能为您效劳,那是我的造化!”买栗子当然是小当差的活儿,可这事儿要是不吩咐给乔戈,金文茜还有什么理由、机会和他搭茬儿?

“我要是让你卸条腿呢?”

“敢情。”

“敢情是什么意思?行还是不行?”

“行,行,行!别说一条腿,我这全身上下,就连命也是您的,您想卸哪儿就卸哪儿……”

话说到这里,就不雅了,乔戈连忙打住。分寸哪,在王府里当差也好,有朝一日做大事也好,靠什么得时得力?分寸!这分寸,既无价,又无本万利,真是他这等人的看家宝啊!

金文茜也是明白又不明白地说一句:“说得好听,咱们走着瞧!”

乔戈和金文萱,从来不这样讲话,如果说金文萱是风花雪月、小鸟依人,金文茜就是雅俗共赏、大江东去,什么时候都得分清楚,不能乱套。

所以对突然换了女主角儿的场面,乔戈这个弯儿拐得不很吃力,也不很生硬。

真的,与王爷家的哪位格格成婚,对乔戈来说,并没有原则上的区别,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奋斗向上呢?

一个乡下来的孩子,什么靠山都没有,又在这个是人都得叫“爷”的高台阶儿上闯生活,靠什么?只能靠忍辱负重,而且苟且得像女人那样,尽管不很自觉、没有滥用,可也没有耻于利用自己在“姿色”上的优势。

他,一个堂堂男子汉,难道不知道这种事儿有多么地“下三烂”?

金文茜拿他当正儿八经的丈夫了吗?即便结婚之后,对待他仍然像是对待下人,或是对待一件称心如意的玩意儿。

这就是乔戈比较喜欢金文萱的原因。

乔戈并不知道,金文萱的轻声细语,其实是性格使然;对他的依恋——看上去多么像是唯丈夫是从——不过是大多数女人的习性,从本质上讲,金文萱对他并不比金文茜多出多少尊重。

几个月后,金文茜收到金文萱从旧金山寄来的信。

作为一个足够有气魄的女人,金文茜此时也无法面对金文萱那封孤独无助的信了。她太了解金文萱,不论怎样,那样的生活,无疑是让她脱胎换骨、重新出生一次。

何况,短短两个月内父母双亡。父母亡故的原因,如何讲给金文萱听?即便她有勇气对金文萱如实道来,也不过徒增她的悲伤而已,于事何补?

至于她和乔戈的事,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吧。如果金文萱顺风顺水,让她知道自己与乔戈已经成婚倒也无妨,既然早晚得知道,那就长痛不如短痛。而现在金文萱孤身一人、生活无着、流落他乡,再说这些岂不为她雪上加霜?反正她和乔戈是私奔,没有举行正式仪式,一时消息闭塞,不要说无法传达到旧金山,就是在京城,知道的人也不多。

罢,罢,还是装聋作哑为上。

说到乔戈,事情既然到了这个地步,即便自己是被动者,也不好再与金文萱联络,同样只得装聋作哑。于是,除了不停地往旧金山寄钱,也是一行文字没有,所谓无颜相向。

邮局不久就回复说,旅馆查无此人,汇款如数退还。

面对这样一个回复,金文茜和乔戈各自背过身去,不是相对无言,而是相背无言地呆立许久。

金文萱去了哪里?

千山万水,又上哪儿找去?

现在,他们就是想对金文萱做些什么以抵消他们的一些歉疚,也无从做起了。

乔戈是有廉耻的,从这一刻起,他恨上了金文茜,不是她陷自己于不义又是谁?金文萱的来函,像是挑开一个大脓包,将脓包里的烂肉袒露在眼前……

乔戈受了刺激,也对金文茜十足地戒备起来,这个连自己妹妹所爱之人都敢夺为己有的女人,对毫无血缘关系的丈夫能做出什么?

这不是一般的疼痛,这是金文茜亲手在自己心上撕开的一个大口子。此时,她多么需要面对一个能够接受她忏悔的人。可是直觉告诉她,她不能向乔戈这个所谓最亲的人倾诉。

他们是合谋。一个合谋者能向另一个合谋者忏悔吗?见她遭此天谴,乔戈说不定还会称心如意。

金文茜早已感到,乔戈不但不是她避风避雨的港湾,说不定还是被东郭先生救生的那只狼。

金文萱默默跟在约瑟夫身后,进了约瑟夫的热狗店。

约瑟夫把金文萱安置在卧室,自己则睡在了起居间的地板上。他的个儿太大了,哪张沙发放得下他那如希腊神话中哪位神似的身坯?

金文萱很过意不去,表示自己应该睡起居间的沙发。不知是约瑟夫听不懂她的英语还是不肯,反正他一言不发地躺下了。

见约瑟夫已然躺下,金文萱不便久留,只好回到卧室。

第二天一早,还没起床,他们就明白了他们面临的尴尬。所以早上见面时,彼此都有些不知如何面对。

约瑟夫想,这小女子即便昨夜有了着落,今天呢?明天呢?……他有能力把她留下吗?他当然不在意多一张吃饭的嘴,可是留下做什么?总得融入他的生活,不能老是这样语言不通,浮游在他以及周遭的生活之外。

所谓融入他的生活,当然不是娶她做老婆。那么除了在店里当小工,她又能做什么?约瑟夫可没有那么卑劣,请她进来避寒、过夜,是为了找一个老婆或是小工。

这可如何是好?

金文萱从昨夜走进热狗店那一瞬起,也没想过就此赖上约瑟夫。她之所以跟随约瑟夫进来,不过是昨夜的万般无奈。她最迫切的愿望是回国去,可是她有钱吗?不要说买一张船票,就是吃饭,现有那点儿钱,怕也支撑不了几天。到了此时才明白,她早就无权享用Fitzgerald酒店的高雅风情、美食美酒了。可为时已晚。

不过还是走吧,无论如何也不能赖在这里。

早饭很丰盛,想必约瑟夫已经想到,金文萱吃过早饭就会离开,希望为她多储备一些热量。

快要冻僵的人对温暖尤其敏感,何况这体贴又是来自眼前这个萍水相逢,分不清眼白、眼仁儿的男人,并且细枝末节到这个地步。

金文萱赶紧起身,穿上外衣,提起她的小箱子开始道别,好像再晚一点就来不及了。

很快,只过了不几天,约瑟夫就听说,有个亚洲女人昏倒在附近一条大街上,警察局只好暂时将她收留。

不用多想,约瑟夫就知道是金文萱;不用多想,约瑟夫就到警察局去了,说他认识这个亚洲女人,并表示愿意帮助她。办理了简单的手续,约瑟夫就把金文萱抱回了家。

当他抱着金文萱往家走的时候,就像抱着一只复活节的小兔子,此外,什么都没有,连欣赏自己做了多么慈善的一举的想法都没有。

偶尔,金文萱会睁开眼睛看看。她的眼睛像是瞎了,即便眼睛没瞎,似乎什么也没有看见。是因为过于饥饿吗?不,不仅仅是饥饿,那是没有一点希望之后的视而不见。

约瑟夫不是没有见过遭遇困难、孤独无助的人,可从没见过有人绝望到这个地步。到了金文萱这里,约瑟夫才知道什么是孤独无助,以前看到的都不能算。

对于他们的第二次会面,彼此什么也没说。

又有什么可说?情况就是这样的一加一等于二。到了现在,即便金文萱不想依赖约瑟夫,约瑟夫不想多事,也不能不接受一加一等于二这个现实了。

约瑟夫后悔过吗?不知道,也许。

但不是因为多了一个人需要他的供养。其实,金文萱根本花费不了他什么钱,他只是觉得多出了一桩事,而这桩事他又不能不管。不要说是金文萱,如果碰上一个男人绝望至此,他能不管吗?

可是一个男人要比一个女人简单得多。

对约瑟夫来说,问题就在这儿。

起初,金文萱什么也不讲,一天到晚只是守在楼上卧室的窗前看海、画船,或是写信、拍电报。

几个月后,终于收到一封让她不吃、不喝,大病一场的信之后,才不再画船,也不再看海。

等了又等,始终不见有谁回复一个字,金文萱只好给塾师写信。塾师长年住在王府,到底出了什么事,肯定一清二楚。

塾师不明就里,将她走后王府里发生的事,一一如实禀报。这才知道,原来新娘不是她。

回去吗?金文萱不是没有想过,可她没有一分钱。即便她有钱,她有勇气面对那个伤心地,有承受被命运捉弄的能力吗?……

父母双亡。

母亲为什么自缢?塾师就语焉不详了。母亲不在后,哪里还有她的落脚地?而且,二姐不是很为难吗?……

有太多、太多的难堪无以处置啊!

不,不能回去,即便下地狱,也只能在这里下了。

金文萱开始学习英语。

很长时间内,除了她自己,别人无法听懂她的英语。但约瑟夫渐渐可以听懂她说的几个单词,这让他非常高兴,毕竟他们彼此可以用最必需的生活用语沟通了。

有家归不得,并不说明金文萱想在约瑟夫的热狗店里安营扎寨。

当初在旧金山下船时,曾在Fitzgerald酒店下榻,对那里的地形有些印象,有人对她说,那里距唐人街不远,往左、往右,再往前什么的。

加上约瑟夫多日调教,自以为对旧金山有了比较多的了解,金文萱便急不可待地去寻找华人聚集的地方,以为在那个与故乡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地方,总能找到一方属于她的天地——哪怕是一线天呢,也比没有好。

她居然找到了Grant Ave。的确,到了唐人街,连空气都显得熟门熟路,进出鼻孔都比平时顺畅。真是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连那些平时不大合意的汉人,都变得比在京城顺眼许多。尤其是那些别来已久的吃食,不分“青红皂白”,先吃个够再说。

有些人在满足温饱之后就会挑三拣四。约瑟夫的热狗越来越让金文萱难以下咽,她忘记了如果不是约瑟夫的热狗,恐怕她早就饿死街头。

如今的金文萱已然务实许多,知道了天是高的地是厚的,却并不明白这个距离人类是不可冒犯的。以她眼下的条件,虽不可再去享受Fitzgerald那种等级的服务,可她那挑剔的习性,必经反复教训才能校正。

想不到,她听不懂唐人街上的中国话。响彻大街的广东话和福建话,竟比英文还难懂。

好不容易,在一家包子店遇到一个上了点年纪、穿金戴银、服饰艳丽的女人,很见过世面的样子,所以能通京白。

尽管不是满人,在遥远的异邦,也算他乡遇故知了。一向矜持的金文萱,故此变得极为多话。

谈到最后,出现了实质性的对话——

“你在这里如何为生?”

“有位店主收留了我。”

“他是你的相好吗?”

“为什么非得是我的相好?”

“不是相好怎么会养着你?”

“……”金文萱也不知道约瑟夫为什么收留她。

到了这种时候她也不明白,上帝并没有把博大的胸怀赠与所有的人,而是赠与了那些特殊的人。如此这般,她对约瑟夫的关爱,也就难以理解到位。但可以肯定的是,约瑟夫收留她,绝对没有“男男女女”的想法,在与约瑟夫日夜相处的时间里,她从来没有过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单独、长时间相处的不安全感,即便与乔戈如此朝夕相处,怕也不会如此……怎么又想起了乔戈。

见女人那样热心,她便跃跃欲试地问:“能不能帮我找个活儿干?”

“既然生活有着落,为什么还要出来谋生?他虐待你吗?”

“不,对我很好,只是不愿依赖他人。”约瑟夫对她再“好”,那“好”毕竟是约瑟夫给的,不是自己的。虽说自出生到现在,金文萱从没有过自己的“好”,全靠父母荫庇,而如今,就是想指望父母也指望不上了,再不谋出路,难道把自己的将来也押在约瑟夫身上?凭什么他一辈子得背着这个包袱?

女人意味深长地笑了。

面对一个不知水有多深人有多险,放着好日子不过,把脸面看得比什么都重的狷狂之人,恐怕很少有人不发出意味深长的笑。

起始,女人并不一定想把金文萱如何,可是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人,不给她吃一番教训,那些真在旧金山卖苦力的中国人又怎么说?他们为吃一口饱饭所受的苦,她看得实在太多、太多。

事情有时就是这么怪,或许一个眼神儿、一句话、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命运从此就拐了弯儿,从此就是上天、入地的区别。

“你能做什么?”

女人看着金文萱葱白样的手指、粉嫩的脸庞,发出很怪的笑声。说那笑声阴狠吧,可又像是畅快的调笑。“能洗衣吗?能做饭吗?能帮佣吗?……”见金文萱无以应,顺势又道,“我倒是有个出路,不知你是否愿意。不过,你有亲人在此吗?没有,太好了!”

为什么“没有”亲人就太好了?金文萱没有多想,即便想了,也不会生出什么怀疑。

然后那女人像移民局似的,将金文萱的来龙去脉问了个底儿掉。面对这样的盘问,金文萱感到十分惭愧。她的履历太简单,除了在家当格格,什么经历也没有,显然不利于求职谋生。

“不要担心啦,我会帮你的。有一种女孩子做的事情,就是唱唱歌啦,帮忙招待一下客人啦……”

到了这里,孤陋寡闻的金文萱还是没有怀疑。如果当初在京城,随二姐金文茜多出去走走,也能把眼下的情况猜出个大概。

只要不再依赖约瑟夫就好,金文萱想。

然后女人就把金文萱带到了妓院。

一见那些男女的做派,一嗅她和金文茜绝对不会问津的脂粉气,一听那非同寻常的笑声,再一想那些调笑之词……金文萱的阅读经验联系了实际。尽管父亲严禁,金文茜还是把某些小说带回了家,想不到现在启发她的正是那些小说。她马上明白自己到了什么地方,怒喝一声,又给了方才还是相谈甚欢的女人一记耳光,便向大门外走去。

大门处,两个体格精瘦、目光猥亵、嘴唇黢黑的男人,胳膊一横,撑在了门上。此时此刻,“虎落平阳”,也不能尽言郡王府格格金文萱的感受。她对着那两张汉人的脸,想,这就是那种不要的“脸”,难怪先人们看不起汉人!

与之交谈甚欢的女人,拿到老鸨的钱就走了,走前,特地来到关押金文萱的地方,说:“你不是不想依赖他人吗?现在可以如愿以偿了。有你这样的好脸子,准能成为头牌窑姐,你就等着好好伺候那些男人吧。”

金文萱到底是满人。她收起无用的气愤、哭泣,没有重复大多数被迫卖入娼门的女人最后不得不屈服的故事,她选择了上吊。

正当她将绳索套上脖子的时候,门被撞开,约瑟夫和几个警察走了进来。

一见约瑟夫,金文萱不由自主地冲向他,并伸出双臂,投向他的怀抱。

可是约瑟夫冷着脸,一把推开了她。

这一推,对金文萱岂止是奇耻大辱!有那么一刹那,她的双臂,就那样蜷曲着僵在半空,好像她的双臂也被约瑟夫这一推尴尬得不能自已。

回到家里,约瑟夫看也不看她,冷冰冰地说:“希望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谁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你又何必如此!”金文萱反倒觉得自己受了委屈。

约瑟夫说:“当初从警察局把你带回家里的时候,我对你的安全、健康、生活等等,是做了担保的。你这样为所欲为,一旦出了问题,法律就会对我治罪。”

真是神乎其神。在自己家乡,给那落魄、穷困之人一碗饭吃、给条活命,是积福积德之事,老天爷保不定还要因此回报你的来生,怎么到了这里,还要为那人的安全、健康、生活担保,闹不好还要负法律责任。原是救人,最后反倒落下不是……有这样的理吗?蒙谁呢?

“原来你担心的只是自己法律上的责任。”金文萱不但对自己闯出如此大祸毫无认识,对约瑟夫说的“首席责任”不是她,竟还有些许不满。

不知不觉中,她的口气已经有了撒娇的意味。一个女人一旦对某个男人开始撒娇,好戏跟着就来了。也许所有的女人,对拯救自己于危难之中的男人都会产生可以相托终身的依赖感,也就是从属感。

不管约瑟夫多么不想扮演英雄救美的通俗角色,金文萱却非要把他推上这个席位不可。如果女主角非要把男主角做这样处理,男主角还有多少发挥的余地?男人其实是没有多少意志的,尤其在美色面前。

可是现在,约瑟夫完全没有“接龙”的情绪。金文萱在唐人街上的经历真把他吓坏了,如果金文萱是男人,约瑟夫非给她几个耳光不可。

“随你怎么说。”

“我不过想找个工作,不要永远依赖你。”

“可以,但要通过正当渠道。”约瑟夫硬声硬气地说,硌得金文萱耳朵生疼。一个几乎抑制不住自己,强烈渴望给对方几个耳光的人,能柔声细语吗?

从此他们的关系变得十分生硬,谁也不和谁多说什么,哪怕是面对面地坐在早餐桌上。

约瑟夫的确后悔过。这样一个不但五谷不分,连世情都不分的女人,显然不宜相处。她愿意出去工作也好,从此为她留意寻找一份正式的工作。

试过洗衣妇。先是衣服洗不干净,老板对约瑟夫说,这样的女人哪里能用来洗衣?只能是个穿衣的小姐!金文萱不服气,用了力气使劲搓洗,一天下来,一件衣服也没搓洗干净,自己的手指反倒受了伤,回到家里,丝丝拉拉地对着一个个手指吹气。约瑟夫翻翻白眼,不但不闻不问,还特意扭过身去。

改为售货。头等香烟,却错收二等或三等烟的价钱。老板说:“等您自己开店的时候,再进行这样的善举吧。”

是心不在焉,还是不识英文数字?约瑟夫想。那些数字,不过是初级英语的学习内容,而她也学习得颇有心得,不是吗?

凡此种种,是一个不想依赖他人的人干的事吗?约瑟夫气得真想对她说:“你还是回去当公主吧!”

金文萱这才开始领教生活,再不提出去工作的事。

有那么一天,她讪讪地走下楼来,挽起袖子走进店后,动手洗那些用过的盘盏。

约瑟夫说:“谁让你来做这些?我不需要别人帮助。”

“不,不是帮助你,是帮助我。”见她讪讪的样子,约瑟夫心软了,开始教她如何洗刷,又叮嘱她不要打碎,免得割破手指……真还不如自己来洗,不但不省力,还得时时注意金文萱,不要她伤了自己。

这大概是后来洗碗机刚刚问世,约瑟夫就买了一台的缘故。

经过一桩又一桩的教训,金文萱用心起来,不但将盘盏洗得光可鉴人,有时约瑟夫忙不过来,还可以上灶,将火腿肠、洋葱丁煎得恰到好处,做一个漂亮的热狗。

就这样,金文萱慢慢学会了洗碗、做饭、缝衣,还有英语……尽管少不了打碎盘盏,扎破手指,烧煳什么,说错英语,让约瑟夫闹了不少南辕北辙的事。

不要说活在旧金山,就是活在世上的必需,金文萱也都学会了,而且做得不错,在异国的生活越来越自如,想起往日,想起乔戈,竟不再觉得痛不欲生。也许西人与国人的习性很不相同,她也随之变得率性、坦荡、开通,毕竟她的祖先来自高山峻岭、荒原大漠,而今不过像是回到她的本原。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那一年,流行性感冒差点要了约瑟夫的命。

所幸金文萱没有染上。那时人们还不懂得,流行性感冒对于黄色人种并不具有绝对的杀伤力,而对白色人种,闹不好就能要命。

约瑟夫高烧不退,除了冰袋,没有医药可施,技穷之时,金文萱突然想起老家常用的土方。她脱去约瑟夫的衣服,将他翻转过去,自己则骑上他的背,用食指和中指的关节,夹牢脊椎骨两侧的穴位,顺着他的脊柱,从上至下,步步为营,又揪又拔,直揪得约瑟夫的后背立时像游动起两条紫蛇,直拔得约瑟夫大汗淋漓……如是这般,一而再,再而三,累得自己瘫倒一旁。

而后又是姜汤,又是醋熏,闹得整个儿小楼像是翻倒了醋缸。

事后回想起自己的作为,金文萱感到极不好意思,幸亏约瑟夫当时重病在身,不知道发生过什么。

而对金文萱来说,却似乎发生了什么。这算不算“肌肤之亲”?一个女人,一旦与一个男人有了“肌肤之亲”,从此就不能算是一清二白了。

不知是土方的作用,还是约瑟夫强健,他终于好了起来,但在一段时间内还是相当软弱,无法照应店里的工作。

这时,金文萱一改“穿衣小姐”和“善举”的形象,包办了热狗店从制作到营业的全部工作。消费者也似乎更喜欢这位“热狗西施”,尽管金文萱不苟言笑,但似乎看看她的面庞也是愉快的。

正如将她卖入妓院的女人所说,金文萱有一张“好脸子”。

自“妓院事件”后,约瑟夫和金文萱之间的生硬关系,至此才得到彻底的改善。

高兴起来,约瑟夫还会胡噜胡噜金文萱的脑袋。比起约瑟夫,不算矮小的金文萱,到底像个小偶人。

尽管金文萱地位可疑,既不是女佣又不是女主人,他们的生活却自此没了波澜,开始正常地向前滑行。

时不时,约瑟夫还会出去和女人过上一夜,毕竟他风华正茂。金文萱也是知道的,在女人问题上,有时还会为约瑟夫做些参谋。

当金文萱终于可以用英语与约瑟夫沟通时,他才知道了她的故事的大概,以及那半幅画卷的来龙去脉。

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着实让约瑟夫叹为观止。好比金文萱从中国带来的那半幅画卷,若在西方,绝对不可将一幅画一分为二;如果一分为二,那幅画也就彻底废掉,再不能称其为画了……所以约瑟夫对金文萱那半幅画卷的顶礼膜拜,比金文萱更甚。

于是约瑟夫明白金文萱为什么老是关注芝加哥方面的消息了,——尽管徒然,但是从未止息。

这大概就是约瑟夫后来放弃旧金山的生意,搬迁到芝加哥的缘故。

约瑟夫对金文萱没有非分之想,或是说对金文萱没有感觉。他最讨厌的就是那些招摇撞骗的童话,也坚决拒绝扮演英雄救美之类的通俗故事里的角色。一个男人帮助一个女人,难道只有那样一种心怀叵测的结局吗?

这正是当年金文萱无家可归、流落街头,而他犹豫不决,不知要不要帮助她的障碍。

有了这种意识垫底,即便有些什么,也会被约瑟夫不觉地扼杀。

也许金文萱是美丽的,但较之他所接触过的女人,金文萱真让他无所适从。就像后来第一次品尝金文萱烧的中国菜肴,他不能说不好吃,但是味道太怪,自出生到如今,他从没有品尝过这种味道。据说唐人街有不少中国人开的菜馆,但他哪里有时间、哪里有兴趣前去品尝?

即便到了二十一世纪,还有不少德国人不肯吃大蒜,何况那时的约瑟夫。

金文萱从没有要求约瑟夫帮她寻找四叔,对约瑟夫说到以往,不过是所来何为的自我介绍。

四叔也好,乔戈也好,二姐也好,都已埋葬在记忆的深处,或是说她已经判了“以往”的死刑。是的,“以往”都死了。看似柔弱的金文萱,不愧是满人的后裔,生命的本质特征,还是一个“烈”。

几年之后,约瑟夫不声不响就决定搬迁芝加哥。对于这一举动,他什么也没解释,金文萱也不问。

只是到了芝加哥后,对四叔的寻找却没有一点收获。当然没有,四叔去的是墨西哥。连与她通信的塾师——那位书呆子——回信中也只能说,据他所知,四叔已经离开旧金山,到了一个什么“阁”。

变化发生在搬迁到芝加哥以后。

渐渐地,每当约瑟夫回到店里,如果金文萱恰巧不在,他就会丢三落四,有一次,竟将未付款的账单原封寄了回去,而当对方再次催交账款时,他还把过错算在对方头上,认为是对方不负责任。起初,他以为自己老了,朋友说:“老什么老?你是需要一个家了!”

渐渐地,约瑟夫与女人做爱变得像是做作业,而且完事之后,总是若有所失,再不能像过去那样,做爱之后还能与女人有些缠绵。

而留在金文萱身上的目光,时间一点点地延长。但那目光绝对不是爱恋,而是疑问、不安、审度,后来才慢慢变了性质。

金文萱是有过爱情的,对爱情的萌生、感觉、呼应并不陌生,可不论她对约瑟夫多么感恩,也无法让自己爱上他。

尤其约瑟夫身上那股洋葱味儿,怎么洗也洗不掉,强烈得让她觉得约瑟夫本人就是一只洋葱。

对一般人来说,是不是一只洋葱也许并不重要。但对吹毛求疵的格格金文萱,却至关重要。

可正是这只洋葱救了自己……

直至她发现自己身上也渐渐有了洋葱味儿,才沮丧地想,也许在他人的嗅觉里,她也不过是只洋葱罢了。

克服对洋葱味儿的嫌恶,花费了金文萱很长的时间,最终是不是彻底改变,她也说不清楚。包括她最后是否爱上了约瑟夫,也是说不清楚的事。

可“爱”又如何?

远走他乡之前,除了珠宝首饰,还有那半幅画卷,金文萱随身携带的都是乔戈写给她的情书。现在看来,那些花前月下、诗词歌赋,不过是广告、标签,比起她对约瑟夫这份说不上是不是“爱”的感情,真是不可靠许多……早知如此,不如多带些珠宝首饰,也可救一时之急,让自己多苟延残喘些时日。

也许她和约瑟夫之间的感情才是爱情,尽管没有誓言,没有许诺,没有花前月下、诗词歌赋……可结实得像是几生几世也摔打不碎。

约瑟夫那副肩膀,才是一个女人最可靠的肩膀。

一九二〇年一个春天的夜晚,金文萱走进了约瑟夫的房间,默默躺下,自行脱下身上所有的衣衫……

约瑟夫似乎等待多年又似乎并没等待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他那动荡多时的心,顿时安静下来。

在此之前,他一直觉得金文萱像个男孩儿,想不到一马平川的金文萱竟是这样的凹凸有致,只不过型号袖珍而已。

他痛心地想,自己从来没有想过给她买件女性的衣衫。如果说是他不懂得如何对待、打扮女人,那么金文萱在这方面也从不要求,常常是将他不能穿的旧衣改小后自己穿用。

直到触摸到金文萱实体的那个瞬间,约瑟夫才明白,那个让他心疼的“爱”,此前一直蜷曲在肥沃的心土之下,霎时间,就让他猝不及防、铺天盖地地伸展开来。

约瑟夫不乏与女人做爱的经验,只是与金文萱做爱却像初次体会男女之欢,无比渴望,无比胆怯,无比神圣,无比责任重大。

又苦于自己的“庞然大物”,生怕用力过猛伤害了她。然而面对自己如此心爱的女人,又怎能不激情澎湃……着实让他忐忑许久。可理智从来无法对抗青春的、物质的骚动,在极为错综复杂的心情中,约瑟夫完成了对金文萱从处女到女人的改建。

在这一改建过程中,金文萱感到了无比的欢乐。她一丝一毫也没有错过约瑟夫给她的快感——倾情的,也是体贴入微的、呵护备至的、做梦也做不到的。

金文萱想起他们相逢的第一个夜晚,想起一倒在起居室地板上就酣然入睡的约瑟夫,想起那顿丰盛的、所谓离别的早餐,想起市场上刚刚面世他就不声不响买回来的洗碗机,想起他不声不响就搬迁到了芝加哥……

在此之前,约瑟夫从来没有对她说过“我爱你”,也许他还没来得及说出,或是不愿说出。好比海洋,何须对人说,你知道我是海洋吗?

是金文萱自己投入了海洋的怀抱。

金文萱不再思考爱情。有了一个如此可靠的约瑟夫——即便天塌下来也不会让她受一点苦的约瑟夫,用不着她操心就将一切为她操心好了的约瑟夫——一个女人,还须问什么是爱情吗?

差不多十年以后,他们才有了一个女儿。

他们还有很多梦想,可是没等实现,就双双离开了人世,真应了那句“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话。

最后关头,当燃烧的天花板从上面塌陷下来的时候,约瑟夫将她和女儿推向可能得救的楼梯,然后伸出双臂,拼力撑住塌陷的天花板。可是火焰和浓烟封闭了楼梯,她们母女根本无法逃出。眼看一家人就要葬身火海,金文萱用毯子将女儿包了又包,又顺手将那半幅画卷掖进去,然后将女儿从窗口扔了出去,是死是活,全凭她的命了。

然后她转过身来,紧紧抱住约瑟夫。

火焰很快将他们包裹。

在火焰将他们吞没之前,约瑟夫只来得及对她说出一句话:“我爱你!一生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