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回 棉花七两 面具一张

金七两这个名字并不是没有来由的。因为这根本不是他的名字,而是他的绰号。

江湖人通常有个绰号,名字可以狗屁不通,绰号却一定有点道理。

陆小凤既不小也不是凤,连凤和凤的老婆“凰”长得是什么样子他都没见过,西门吹雪当然也不会真的去吹雪。

李寻欢能寻找的通常只有烦恼,李坏并不坏,胡铁花和一朵铁花之间,用八竿子也打不出一点关系来。

可是沙大户就是大户,小叫化就是小叫化,王八蛋就绝不是臭鱼。

那么金七两是怎么会被别人叫做金七两的呢?

金七两本来的名字叫金满堂,能够把黄金堆满一大堂,那有多高兴。

只可惜他家的金子连一个夜壶都堆不满。

所以他从小就去学武,最喜欢的一种武功是轻功提纵术。

轻功练好了,高来高去,来去无阻,取别人的财帛子女如探囊取物,那岂非又比满堂黄金更让人高兴?

就因为他从小就有这种“伟大的抱负”,所以他的确把轻功练得很好,江湖中甚至有人说,只要金满堂施展出轻功来,落地无声,轻如飞絮就好像七两棉花一样,所以别人就叫他金七两。

金七两长得虽然并不高大威武,可是眉清目秀,齿白唇红,从小就很讨人欢喜,否则恐怕也不会有那么多大盗飞贼把轻功秘技教给他了。

这面黄肌瘦的秀才老者会是金七两?陆小凤是不是看错人了?

“我不会看错人的。”陆小凤说:“你脸上戴着的这张人皮面具,虽然是很不错的一种,最少也要花掉你几百两银子,可是还休想能瞒得过我。”

他走过去,秀才盯着他,忽然叹气。

“陆小凤,我真奇怪,你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死呢?难道你真的永远都死不了?”

金七两绝对是个聪明人。

一个聪明人在知道自己骗不过别人的时候,就绝不会再骗下去。

他甚至把脸上的面具都脱了下来。

“陆小凤,你有本事把我认出来,我没话说。”金七两道:“可是你说我这张人皮面具只值几百两银子,就未免太过分了。”

“哦?”

金七两轻抚着手里薄如蝉翼般的面具,就好像老人抚摸少女那么温柔。

“这是‘红阁’的真品,是我用一张吴道子的画和一株四尺高的珊瑚换来的。”他说:“那至少要值好几十个几百两。”

“真的?”

“当然是真的。”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都垂下来了,甚至好像有一点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如果你这张面具真是用那两样东西换回来的,你最好赶快去上吊。”

“为什么?”金七两急着问:“难道这是假的?”

“如果这不是假的,我就去上吊。”陆小凤说:“如果你晚上真的戴着一张红阁面具,恐怕连神仙都很难把你认出来。”

“红阁”就是朱停的别号,朱停是个很绝很绝的人,也是陆小凤的老朋友。

我特别强调这件事,只因为它是这个故事里非常重要的关键之一。

现在金七两的样子好像也快要哭出来,被骗的滋味有时候就好像吃大便一样,既然已经吃下去了,怎么还吐得出来?

哭也不能哭,吐也不能吐,金七两只觉得嘴里又干又臭。

陆小凤很同情的看着他,用一只很温暖的手去拍他的肩。

“你不必生气,也不必难过,只要你肯说老实话,我一定送你一张真的红阁。”

“如果你要问我那个女人是谁,你就问错人了。”金七两说:“我从不看女人的腿。”

“我知道你不看!”陆小凤说:“你一向只喜欢看男人。”

他口气中并没有什么讥嘲之意,在历史上某些时期中,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都是很平常的事。

尤其是在太平盛世,在士大夫那一级的阶层里,这种事更普遍。

金七两的态度忽然变了。

红阁真品并没有让他心动,陆小凤对这种事的看法却感动了他。使得他消除了自卑,也使得他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知己之感。

这种感觉是很难掩饰的,陆小凤当然立刻就看了出来,所以立刻就问:“我想你一定知道柳乘风这个人?”

“我知道。”金七两说:“去年他就来了,而且已经死在这里。”

“他是怎么死的?”

“被人在暗巷中刺杀于刀下。”

金七两神情忽然变得很惨淡:“那就好像我把田八太爷的孙子刺死在暗巷中一样,都是没来由的事。”

“就因为你杀了小小田,所以才会逃到这里来?”陆小风问。

“杀了不该杀也不能杀的人,只有亡命。”金七两黯然道:“亡命之徒的日子并不好过,总有一天会被追到的。”

“为什么?”

“杀人之后,心慌意乱,总难免会留下一些线索。”金七两说:“不管你的轻功多高,不管你逃得多快,只要有一点线索,别人就能追到你。”

“杀死柳乘风的那个人,留下了什么线索?”

“他留下了一把刀。”金七两说:“一把很特别的刀。”

在江湖人的心目中,刀就是刀,就正如人就是人一样。人都可以杀,刀都可以杀人。

人用刀,刀杀人,人被杀,就好像鸡生蛋,蛋生鸡,鸡又生蛋那么自然,也就像一是一,二是二,三是三那么简单。

江湖人所讲的道理,就是这样子的。

如果他们说有一把刀是很特别的刀,那么这把刀就一定非常特别。

金七两是个不折不扣的江湖人,他既然这么说,陆小凤当然要问:“那把刀有什么特别?”

金七两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的回答甚至不像是一个江湖人会说出来的。

“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他说。

陆小凤的耳朵不聋,神智也很清醒,这天到现在为止他连一滴酒都没有喝。

他听得清清楚楚,一字不漏:“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

金七两就是这么样说的。

金七两并没有说谎,这把刀的确不能算是一把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不但制作得非常精巧,价值无疑也非常贵重。

它的柄是用一根整支象牙雕成的裸女,曲线玲珑,栩栩如生,如果你一直盯着她看,她的眉目也仿佛在向你传情,甚至好像要投入你的怀抱里。

象牙的色泽也像是少女的皮肤一样温暖柔软而光滑。

可是你只要轻轻一按她的胸,刀柄中立刻就会有一把匕首弹出来,锋刃上闪动的光芒竟是暗赤色的,鲜血已将干枯凝结时,就是这种颜色。

这柄匕首的每一个部分无疑都是名匠的精心杰作,而且年代也很古老了。

沙大户从他书房里,一个书架后的秘密隔间小柜中,拿出了这柄匕首。轻按机簧,匕首弹出,锋芒闪动,宛如血光。

“这就是刺杀柳大侠的凶器。”沙大户说:“像这样的利刃,我当然要亲自保存才能放心,我这里至少总比棺材店安全得多。”

他又说:“我实在不愿它落入别人的手里,因为我一直想把它亲手交给你。”

这也不是假话,现在他已经做到了。

陆小凤握起了它的象牙刀柄,忽然叹了口气:“看起来你这个人实在是个好人,至少比我好得多。”

他对沙大户说:“如果我是你,我就绝不会把这么样一件利器平白交给别人的。”

他又笑了笑:“如果你知道它的价值和来历,说不定也不会交给我了。”

“哦?”

“这柄匕首是件古物!它的年纪也许比我祖父的祖父还要老得多。”

“这一点我也看得出。”

“人有来历,刀也有。”陆小凤问:“你看不看得出它的出身来历?”

“我看不出。”

“这柄匕首是从哪里弹出来的,中土的名匠很少肯制作这一类格局的利器,不是名匠又无法将刃炼得如此锋利。”陆小凤说:“所以我可以断定它是从波斯来的。”

“波斯?”沙大户问:“波斯人用的刀岂非都是弯刀?”

陆小凤又笑了:“这是刀?”

这不是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沙大户只有苦笑。

这只该死的小凤为什么总喜欢要别人自己搬石头来砸自己的脚?

“我曾经在海上呆过一段时候,认得了一批朋友,只要有海水的地方,他们全都走过。最远的地方甚至已经到了天涯海角。”陆小凤道:“我相信他们的话,这些家伙虽然都不是好人,虽然又凶又狠,蛮横不讲理,但是对朋友却绝不会说谎。”

这些家伙并非就是海盗。

陆小凤的朋友中有些是海盗,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如果他的朋友都是君子,那才是怪事。

“这些人里面有一位老船长,老得连自己贵姓大名,有多大年纪都忘得干干净净。”陆小凤说:“这个老小子就有一柄这样的匕首。”

这位老船长当然不会是渔船的船长,在波斯海上,经常都可以看到一些挂着皇族旗帜的船只,这些船只也难免会遇到海盗。

这位老船长的匕首是从哪里来的?大概也就不难想见了。

连他自己也不否认:“这种匕首通常只有在宫廷中才看得到。”

宫廷中皇子争权,嫔妃争宠,弄臣进谗,是千古以来每一个皇室都难免会有的情况,而且不分地域、不分国家皆如此。

为了争权争宠,是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的,暗杀行动、下毒,都是很平常的事。

如果有某一位皇子忽然暴毙,某一位嫔妃忽然失踪,立刻就会有一些弄臣近侍禁卫大家一起想法子把这件事压下去,绝对不能宣扬外泄,更不能让皇帝知道内情,皇室中是绝不能有丑闻的。

如果有人要去认真追究,那么他不但犯了禁忌,而且犯了众怒。

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在必要时先下手去对付别人,大多数当权的皇子和当宠的嫔妃身边,都会蓄养着一些谋臣死士刺客。

“可是在宫廷中当然不能公然带着武器出入,所以这种外表看来像玩物一样的匕首就成了这些刺客的宠物。”老船长说。

这一类的利器当然不是容易得到的。

老船长又说:“在波斯皇朝情况最不稳定的时候,这种匕首的价值曾经高达过黄金五千五百两。”

他又告诉陆小凤:“在当时的奴隶市场上,一个身价最高的绝色金发女奴,最多也只不过值七八百两而已,如果不是处女,价值还要减半。”

五千两黄金,一把匕首,这种价值连城的波斯古物,怎么会在这种穷乡僻壤出现?

它是谁的?在这个小镇上,谁有这种资格?谁有这种能力?

在波斯皇朝的宫廷中,又有哪些人才够这种资格?

只有一种人够这种资格,也只有一种人才配用这种利器。

这种人是哪种人?

当然是能够把它运用得最有效的人,能够把握最好的时机,出手一击,从不失手。

这种人通常都有几种别人无法模仿也学不会的气质和特色,和普通一般以快刀杀人于闹市中的刺客是绝不相同的。

因为他们通常都行走在宫廷中。

所以他们的气质通常都是非常优雅的,要培养出这种气质,当然要有相当的学识修养和品格。

他们所接触的人,当然也都是非常贵族化的。

只有这种刺客才能在禁卫森严皇族集居的宫廷中出入自如,杀人于瞬息间,脱走于无形中。

这种刺客和江湖杀手是绝不相同的。

江湖杀手的样子一定要非常平凡,容貌上绝不能有一点让人一眼难忘的特征,也不能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气质和个性,让别人根本忽视他们的存在。

——如果你根本不觉得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你怎会提防他?

这一行中曾经有一位前辈说过一句名言。

——“你要去杀的如果是一个王八,你就得先把自己变成一个王八才行。”

“现在我们对于这种匕首已经知道得不少了。”陆小凤说:“第一,我们已经知道它的价值非常珍贵,而且是波斯的宫廷古物,就算在当地,恐怕已经很难见得到,流入中土的当然更不会多。”

以他的见闻之博、交游之广,至今也只不过看到过两把而已。

“能使用它的人,身份当然不会低,武功也不会弱,而且出手一定极快。”

陆小凤说:“如果没有一击必中的把握,也要用它去杀人,那就简直是在暴殄天物了。”

他淡淡的问沙大户:“以你看,这里有谁够资格配用这种武器?”

“以我看,这里好像只有一个人配用它。”沙大户苦笑。“这个人看来好像就是我。”

陆小凤叹了口气:“你说得不错,这件事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子的,可惜只不过是‘好像’而已。”

“为什么?”沙大户的大爷脾气又开始发作了:“难道你认为我也不够格?”

“要说使用这把匕首,你的资格当然够,你大概也买得起。”陆小凤淡淡的说道:“如果说你能用它将柳乘风刺杀于一瞬间,那就抱歉了。”

“抱歉是什么意思?”沙老板的火气又大了起来:“你认为我办不到?”

“不是你办不到,而是谁都办不到。”

陆小凤的口气很肯定:“普天之下,绝对没有任何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

沙大老板瞪着他看了半天,忽然极快出手,夺去了陆小凤手里的匕首。

陆小凤呆了,沙大户大笑:“陆小风,这次你错了,柳乘风就是被我用这把匕首杀死的,你信不信?”

陆小凤的脸色变了,就好像忽然看见一个人的鼻子上长出了一朵喇叭花。

这种样子只有让大老板的火气更大,一声怒喝,掌中的匕首已经闪电般往陆小凤的心口上刺了过去。

他的出手当然要比闪电慢一点,可是要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杀人,还是容易得很。

这一着显然又是陆小凤想不到的,眼看着匕首的刀尖已将刺入他的心脏。

就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有两根手指头伸出来了。

谁也看不清这两根手指是从什么地方伸出来的,那简直就好像是直接从心脏里伸出来的一样,一下子就夹住了刀尖。

再眨一眨眼,匕首就已经到了陆小凤手里。

这一次脸色改变的是沙大老板,笑的是陆小凤。

“你刚才问我相不相信柳乘风是被你杀的,现在我可以回答你。”

回答是:“我不信。”

“如果说你一刀就可以杀死柳乘风,那么我只要吹口气就可以把一条牛吹到波斯去了。”

沙大老板又瞪他看了半天,本来已经气得发紫的脸上,忽然又有了笑容:“陆小凤,你真行,我服了你了。”

他说:“只有一点我还不服。”

“哪一点?”

“你说天下没有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柳乘风却又明明是被人迎面一刀杀死的。”

沙大户问陆小凤:“这是怎么回事?”

陆小凤连想都不想就回答:“那只不过因为杀死他的人是一个他绝不会提防的人,是一个跟他非常亲近的朋友。”

“我也是他的朋友。”

“可是你跟他还不够亲近。”

“要什么样的朋友才能算是跟他够亲近的朋友?”沙大老板问。

“其实你也应该知道的,能够让一个男人最不提防的朋友,通常都不是他的朋友,也不是男人。”

“不是朋友是什么人?”

“是情人。”

一个男人的情人,通常都不会是男人的。

沙大老板又傻了:“难道你认为柳乘风在这里有一个秘密的情人?”

这句话问的也是多余的。

一个男人只要在一个地方待上一夜,就可能会有一个秘密的情人了,无论什么样的男人都一样,就连柳乘风都不例外。

问题是,他的情人是谁呢?是不是那个谁都可以勾搭上的杂货店老板娘?

陆小凤心里忽然觉得有点不太舒服,如果他早就想到这一点,就算用一把刀架在他的左颈后的大血管上,他也绝不会碰她一根汗毛的。

沙大老板脸上的表情,居然也像是变得跟他差不多了。

——这是不是因为他和那位风骚老板娘也曾经有过什么纠缠?

想到这一点,陆小凤的心里更不舒服了,因为他已经发觉他的表兄弟远比他想像中的要多得多。

有关柳乘风的死,他所发掘到的线索远比他期望中的少得多了。

他本来觉得每个人都有一点嫌疑的,从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很有希望能追查到真凶。

可是每一个人的嫌疑都被他自己否定了。

他到这个偏僻的小镇上来,第一个见到的就是小叫化。

小叫化的姓不详,名不详,身世不详,武功不详。一脸鬼鬼祟祟的样子,总是在偷偷摸摸的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有时候,甚至会钻到陆小凤的床底下去,也不知道他要找什么。

陆小凤到这里来之后,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第一个发现柳乘风尸体的人也是他。

他的嫌疑本来是很大的,就算不是主凶,也应该是帮凶。

但他却又偏偏是和陆小凤关系最密切的丐帮嫡系弟子。

柳乘风的尸体在棺材铺里,杀死他的凶器也在棺材铺里。

棺材铺的老板怎么会没有嫌疑?

可是凶器已经不见,想杀他灭口的人却忽然出现了。他的表现看来也绝不像是个杀人的人。

老板娘见人就想去勾搭,人人都可以把她勾搭上,可是偷人并不是杀人。

她的腿也不是那双腿。

王大眼其实只不过是个睁眼瞎子而已,连自己的老婆去偷人都看不见。

如果说这个人能够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那才真的是怪事了。

沙大老板是够资格杀柳乘风的人,他有钱,有武功,也有肯替他卖命的人,杀人的凶器也在他那里。

只可惜他还有一点大老板的大爷脾气。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都是土生土长在这里的,和柳乘风非但没有丝毫恩怨,根本就连一点关系都没有,更没有要杀死他的动机和理由。不幸的是,柳乘风却偏偏死在这里了。

杀他的人是谁?是为了什么?

陆小凤知道这其中必定有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想像得到的神秘关键。

隐藏在人类思想的某一个死角中。

他的想法没有错。

只可惜他的思想进入这个死角,找到这个关键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陆小凤怎么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