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莎士比亚的悲剧 两种重建——《哈姆雷特》分析之三

“时代整个儿脱节了;啊,真糟,天生我,偏要我把它重新整好!”

哈姆雷特要惩罚罪恶,重建正义的王国,这是一条贯穿全剧的表面的主线。如果在这条主线之下没有心理的层次,那么讲述的就是一个常套的、庸俗的故事,即使再精彩,也只是叙述了现象,没有触及本质,高级的文学都是有层次的文学,下面的世界同表面的世界形成对称,随叙述的推动遵循各自的规律一道向前发展。没有表面的框架,叙述就失去了界限;没有内在的层次,叙述就成为干瘪的俗套。在这个意义上,《哈姆雷特》是几百年前的文学先辈创造的完美的艺术典范。作者不是要讲宫庭阴谋的故事,而是要讲人性的故事,要从更深的层次上为世人启蒙,让人看清自己所处的现实,让人心向好的可能性发展。但是这种特殊的文学只能出自天才的手笔,任何事先的构想和策划均与它无关,因为人心是一个无底洞,单凭理性人不可能窥见它的秘密,在那个无底的黑洞里,勇敢的探寻者凭蛮力获得源源不断的灵感,往往能意外地创造出文学上的奇迹。但这种情况是很稀少的,就是同一位艺术家,也不见得每篇作品都能深入到那个秘密的王国,这要依靠天赋和机运。

重建丹麦王国的努力是一种全盘失败的努力。被时代教养出来的王子身上处处打着时代的烙印,每一次行动给人带来的总是无穷无尽的沮丧;越行动,反而离理念中的目标越远,就好像是既糟蹋自己又在世俗中乱搅一气,弄得亲人丧命,仇人逍遥,最后的结果也是不了了之,将重建的计划草草作几句交待便收场。是什么东西在作者内心作祟,使得他讲述了这样一个古怪的故事呢?当然是艺术的直觉在作怪,这种直觉让笔带领作者前行,去那陌生的风暴里,于是表面的叙述框架便具有了全新的、同常识相反的意义。

哈姆雷特是丹麦宫庭里一起杀父和复仇阴谋中的英雄,是正义的光辉象征。但是作者对于“英雄”、“正义”这些常套的用词却有着他独特深入的解释,他成功地用戏剧语言完成了他那天才的解释。通过他的解释,我们看到正义是被掩埋在历史沉渣底下那看不到的理念;而所谓的英雄,只是一个内心阴暗绝望的、快要变成幽灵的人。然而这就是真相,有勇气凝视真相的人,才能谈到正义、良心这类字眼,也许还有美感。实际上,无论哈姆雷特根据自身的教养(或本能)如何行动,等待他的总是失败。也就是说,他同父王所信守的正义的理念在世俗中是以失败来阐释的。要实现正义,简直比登天还难;每走一步,每死一个人,良心上的罪感就增加一重;到了最后正义变得遥不可及,而是否能真的实现它简直就无关紧要了。但在那激动人心的悲剧情节中,读者是不会去关心结果的,因为结果就是既定的没有结果,正义的理念只会在行动者的心中闪光,并萦绕在读者的脑际,从而将那无望的、昏沉的夜刺破。读者因而陷入这个问题的沉思:哈姆雷特在注定要失败的王国重建的企图之下,隐藏着什么样的更深的,也许连他自己也也没意识到的企图呢?这一再的延误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们用不着怕什么预兆。一只麻雀、没有天意,也不会随便掉下来。注定在今天,就不会是明天;不是明天,就是今天;今天不来,明天总会来:有准备就是一切。”

从以上哈姆雷特的话可以看出,他的愿望和行动都只能出自“心”的指示,他是一个按本能行事的人(当然本能不会赤裸裸地现身,它奇妙地同他自身的教养素质重合),而本能创造的每一奇迹,都是灵魂的重建。人通过摧毁来达到认识,边做边觉悟。这个沉痛的过程是不知不觉的,正如同艺术的创造不能被意识到一样。王子像是随波逐流,又像是被一股魔力所摄住;有时犹豫得莫名其妙(如一再放过恶贯满盈的国王,在宫庭里游游荡荡),有时又杀气腾腾(如错杀波乐纽斯);总之一招一式都没有了定准,连自己也完全没有把握,事情来了才会随机应变。王子的这种状况正是那种塑造灵魂的境界。谁也没法知道灵魂是什么样的,当人不去想它时,它就好像不存在一样,它的崭露只同一样东西有关,那就是生的冲动。哈姆雷特于无意识中做下的那些事,正在改变着先王遗传给他的灵魂的形象,他用更趋极端的表演,刷新着精神的历史。

“死,就是睡眠/睡眠,也许要做梦,这就麻烦了/我们一旦摆脱了尘世的牵缠/在死的睡眠里还会做些什么梦/一想到就不能不踌躇。这一点顾虑/正好使灾难变成了长期的折磨。”

不管是出于什么顾虑,王子选择了灾难,选择了长期的折磨,在进行失败的丹麦王国重建工程之际,成功地重建了王国的魂。这种新型的国魂,具有自我意识的幽灵,只能在无意识的盲目奔突中产生,自始至终只能是死而后已的牺牲。只有那些窥破了人生意义的人,才会一不做二不休,豁出去把人生当舞台来表演一回。所以又可以说哈姆雷特重建的是艺术之魂。这种工作排除了功利的因素,一心只向往那纯净的境界。在无名的焦虑的驱动之下,王位啦,社稷的安危啦之类的俗事全都不加考虑,王子只对一个人负责,就是那似有若无的幽灵,于是所谓的“复仇”和惩恶扬善成了一团混乱的杀戮。这一切显然是出自作者那个艺术自我的阴险安排,它要跳出来唱主角,就将一切现有的都变成了道具。一定是有某种无法遏制的渴求,某种阴郁的满足感,哈姆雷特才会专注于这种工作的。由地狱的幽灵给他描绘的恐怖境界的上面,是这两个不甘堕落的灵魂日夜想望的所在;那种上瘾似的想望,一旦开始了,就永远不会中止。于是人,根本不关注自己的行为后果了,就是自己干了些什么,也是不太清楚的(那也许于王国有利,也许正好相反)。他的目光始终停留在那空无所有的高处,同虚无进行那种精神的交媾。而为了精神的活动与发展,人只好做出那些不三不四的举动,称之为“复仇”也好,“伸张正义”也好,“滥杀无辜”也好,“六亲不认”也好,一切都变得没有界限,暧昧不明了。又由于这暧昧和浑沌,更衬出精神的明净。表面上,先王给他指明的路是杀死国王,报仇雪耻,教育王后,警醒世人。这只是说得出来的套话(凡说得出来的都只能是套话),说不出来的是什么,哈姆雷特已从血液中感到了,从心跳中确认了,所以之后他的行动,就不是遵循那些套话,而仅仅遵循心的指示和血的冲动了。他的确是先王的骨血啊。

先王类似于人的原始记忆,一种人不能重返而又下决心要重返的记忆,人只能用一种方法来复活古老的记忆。那就是创造,就是出自心灵的表演。哈姆雷特所做的就是这个。自从一道深渊将他同父王隔在两边,父亲变成了记忆以来,精神恍惚的王子每时每刻都沉浸在那些记忆里头。但是,人死了不能复生,王子再也无法知道父亲的真实体验,因为沟通的门已经永远关上了。绝望的王子不愿放弃,仍在徒劳地努力,这时奇迹就发生了。父王的幽灵出现,并传授给他行动的秘诀——用复仇的行动来刷新父王的痛苦、欢乐、仇恨、爱、严酷、阴险等等一切。只有这条路是重返的唯一的路。人只有付诸行动,深层记忆才会复活,并转化成新的,更鲜明而有力的形象记忆。或者说,王子要生动逼真地记住父王,就只有把自己看作父王的化身,自己取代原先的父王。这也是父王那句令王子刻骨铭心的话“再见,记住我。”的真实含义。否则再强烈的记忆也会随时光的流逝渐渐淡漠,而终于消失。

艺术是返回、也是重建人的原始记忆;执著于那种记忆、被世俗所逼的人只有奋起进行艺术的表演,这表演是人生的唯一的意义。体验到这一层,就会找出王子行为古怪的原因。可以说,自始至终,王子并不急于报仇;他的心思,不由自主地放在另外一件事上,那件事才是他魂牵梦萦的,至于那是件什么事,他不十分清楚,只有直觉。所以我们看到的复仇是令人沮丧的,它既无事先的策划,也无必胜的信心,一切都是即兴表演。但这正好是先王所要求的那种复仇。“记住我”就是记住每一阶段的内心体验,就是记住那些细节,结果反倒无关紧要了。王子的心不在焉,其实是为潜意识左右的精神状态;他总在细细体验,内心的斗争总是天翻地覆,斗争的焦点总是那个还要不要活下去的问题。胸中城府深不见底的幽灵将他拖下水,就是要他拼命挣扎,他对王子那强大的本能以及他对自己的强烈的爱是很有信心的。一句“记住我”原来有如此深邃的含义,这是观众所始料不及的。记住父亲就是同时间作战,用新的事件使旧的记忆复活;记住父亲就是让人格分裂,过一种非人非鬼的奇异生活;记住父亲就是把简单的报仇雪恨的事业搞得万分复杂,在千头万绪的纠缠中拖延;记住父亲就是否定自己已有的世俗生活,进入艺术创造的意境,在那种意境里同父亲的魂魄汇合;最后,记住父亲就是自己取代父亲。一个生动的,崭新的幽灵形象再生了。

读完全剧之后才会明白,重建丹麦王国的意义就在复仇的过程当中,哈姆雷特用失败的行动所建造的,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王国。那也许是一个虚幻的理念,但他的热血,他的青春的生命,都在证实那个王国的存在。只要人在这样的精彩表演面前还能感动,还能爱和恨,那个王国就不会消失。也许作者对于这一点并不完全自觉,但这丝毫不影响作品所达到的深度,所有的纯艺术都会具有这样的魅力,因为它是从人的黑暗的根源之处生长出来的。又由于这类作品深不见底,探讨也就没有止境。

我们也明白了,“天生我,偏要我把它重新整好!”这句话一点都不是夸大。主人公的绝望的努力中,孕育着新的人性的希望,使观众不得不相信:人类,无论到了多么凄惨的地步,也还是会继续发展的;精神,即使是被千年沉渣所覆盖,其光芒总是挡不住的。精神王国只能是、也永远是在失败中重建,人所经历的打击越惨痛,精神的升华越纯净。这,就是丹麦新王国的含义所在,也是英勇的王子所追求的人生意义。

由此可知,艺术意义上的王国或人格重建同策划,同理性的构想全都无关,它的依据仅仅是内在的冲力,行动的契机则是外部条件(这个“外部”也是被主体内在化了的,或者说认识过了的东西。)的变化。人如果能不断冲动,也就能不断重建,不断改写历史。哈姆雷特便是以他那种罕见的生命力的冲动,浴血的搏斗,将理念变为崭新的形象,令观众永远铭记心头的。伟大的戏剧表演的是时间本身,所以才能够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