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大革命 黑色革命

——冷硬派侦探小说的诞生及代表作家作品

还有什么比把一个肮脏的世界捏碎更值得高兴的事情。

——雷蒙德·钱德勒

上一节我们提到,战争结束了,一群回家的人改变了侦探小说的命运。我们不妨先举一个普及程度很高的事例,这样可能更有利于读者了解在这个时间段究竟发生了什么。

1995年,视角极其平民化的经典电影《阿甘正传》击败了同样经典的《肖申克的救赎》,一举斩获了年度奥斯卡大奖。除了阿甘,相信另外一个角色也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甘在越南战场上的顶头上司,那位酷爱香烟的丹先生。

丹先生出身于行伍世家,他的祖先参加了美国历史上任何一次战争——独立战争、南北战争、太平洋战争、朝鲜战争,乃至他本人正在经历的越南战争。更令他沮丧的是,每次战争结束,他家族的人无一例外地会成为“烈士”。

丹先生是个简单粗暴的家伙,但这并不妨碍他忠诚地对待国家和朋友,更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好人。相比他的祖先,丹先生的结局要好得多——至少他活了下来。在一次行动中,丹先生不幸受伤。政府像对待所有伤兵一样,截去了他的双腿,然后把他送回家。

终日与轮椅相伴,领取微薄的抚恤金,找不到工作,被所有的人嘲笑——这就是丹先生“精忠报国”的回报。他惊讶地发现,整个世界和自己离开的时候完全不一样了!自己在战场上的英勇和忠诚,在现实中反而成了致命的弱点;周边没有了最起码的真诚和同情,取而代之是欺骗和利用。

丹先生突然意识到,原来,战场才是最简单的“生活方式”,那里只有战友和敌人,只有胜利和失败,只有生和死,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而在现实里,自己的“个人英雄主义”完全失去了生存的空间,这里非常复杂,而且是那种十分肮脏的复杂。

失去了忠诚的丹先生,只剩下了简单粗暴。他终日吃喝嫖赌,与酒精和妓女厮混;他三天两头被小混混或警察打得鼻青脸肿,因为在前者眼里他很碍眼,在后者眼里自己就是个混混;他骂政府和上帝是狗娘养的,因为世界对他太不公平了。

丹先生出现了个人分裂:一方面,他无可救药地陪同这个世界堕落下去;另一方面,他又不断试图冲击、改变这个世界,尽管看上去非常可笑。

好了,现在我们的丹先生的案例向前推移。读者会惊讶地发现,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场上回来的英雄们,其处境和丹先生简直如出一辙。或者说,他们处境更加槽糕,毕竟,世界大战对心灵的创伤,不是越南战争可以比拟的。

对于这个庞大的群体,以及这个群体引发的社会想象,人们找到一个专用名词来形容他们——“Hard-Boiled”。在中文里,我们习惯把这个词翻译为“硬汉”。

于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一种全新的侦探小说应运而生,并以风卷残云之势推翻了古典主义侦探小说的统治地位。这种新小说,被人们称为“硬汉派侦探小说”。

硬汉派被诞生于美国。

实际上,早在20世纪30年代,以戴利·金(1895—1963)为代表的一批作家就尝试将传统侦探小说的内涵和形式颠覆,塑造一个全新的侦探小说流派——尽管戴利·金创作了很多优秀的古典主义侦探小说。正如上一节提到的,当时正逢世界经济大萧条,美国经济更是举步维艰。民众生活失去了最基本的经济保障,各种犯罪和暴力事件层出不穷。由于动机皆源于贫困,所以在这一时期,美国社会出现的犯罪几乎毫无“技术含量”,完全只是人性的写照和血腥的表象。戴利·金等人正是抓住这一社会现实,创作了大量的反映人性和社会现状的犯罪小说。而这一类小说也渐渐从传统的解谜式侦探小说分离出来,形成自己的特点。

到了20世纪中叶,客观条件已经成熟,硬汉派侦探小说应运而生。而这一流派的创始人,毫无疑问应该是达希尔·哈米特和雷蒙德·钱德勒。

达希尔·哈米特(1894—1961)是个独立、坚韧的激进分子,看上去并不像典型的美国人。他13岁离开学校,从事过各种工作,包括在平克顿侦探社做私家侦探。

1929年,哈米特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血腥的收获》。这部作品的主人公是一位没有名字、在大陆侦探社工作的私家侦探,是个极具颠覆性的角色。他没有福尔摩斯或波洛那种敏锐的直觉和严谨的逻辑,有的只是常人的外表和一颗不大寻常的心。他游走于大街小巷,不断和三教九流各色人等发生关联,经常参与殴斗和黑帮火并,完全没有“黄金时代”的神探风采和绅士气息。为了达到目的,无名侦探经常破坏侦探社的制度,甚至不惜践踏一切碍手碍脚的法律。单就他的某些行为而言,读者很难把侦探和罪犯泾渭分明地区别开。

除了侦探的颠覆,哈米特的行文也与以往的侦探小说大不相同。他的文风极其简约,很少在情节的构筑和叙述的技巧上“耍花招”,几乎完全倚仗故事本身的魅力和深意吸引读者。在这里,侦探小说的类型化特征被削弱,文学性和社会价值则得到了空前的提升。

之后,达希尔·哈米特先后创作了《戴恩家的灾祸》、《马耳他黑鹰》、《玻璃钥匙》、《瘦子》等作品,无一不秉承了《血腥的收获》的颠覆性。其中,《马耳他黑鹰》已经彻底超越了类型文学的范畴,升华为世界经典文学小说。时至今日,以这本书命名的“马耳他黑鹰奖”依然是侦探领域最知名、最权威的奖项之一。

雷蒙德·钱德勒(1888—1959)的创作之路起步很晚。年轻的时候,他在英国为杂志撰写评论和诗歌。一战之后,他当上一家石油公司的美方主管,创作因此停滞。44岁时,他失去了工作,不得不重新开始创作,以便养家糊口。和哈米特一样,他的声望同样来自长篇小说。

1939年,雷蒙德·钱德勒出版了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长眠不醒》,这部小说为他带来了无上的荣耀。在书里,私家侦探菲利普·马洛登场——这同样是一位贪杯好色、敢于践踏一切规则、游走于正义和法律之间的中年男人。在将近一百年之后,美国侦探作家协会毫不迟疑地,将马洛评选为“最受欢迎的男侦探”。

钱德勒之后又创作了《漫长的告别》、《高窗》、《再见,吾爱》、《湖底女人》、《小妹妹》等作品,成为硬汉派侦探小说最佳代言人,并且获得了“侦探小说中的桂冠诗人”的称号。

钱德勒善于把握文字的弦外之音和内在含义,对地点、事物、人物也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对于行文和文字的驾驭堪称完美。日本作家村上春树曾经把《漫长的告别》读了十几遍,并亲自将其翻译为日文。

对“黄金时代”的作家来说,情节就是一切,文风往往可以由编辑代劳;而钱德勒认为“情节也许是个让人讨厌的东西,就算你擅长此道”,但是“一个不注重文风的作家对我来说,根本不算是作家”。我们阅读钱德勒的作品,首先是读他的文风,然后是加利福尼亚背景、笑话、社会观察以及马洛这个人物。另外,雷蒙德·钱德勒对卑鄙和腐败的事物有着强烈的愤慨,这对于他的创作也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毫无疑问,钱德勒是一位非常优秀的作家,也是一位优秀的评论家,还是一个敏感、智慧的人。他为自己写了墓志铭,所用的正是他那种机智诙谐的文风:“能够接受一种普通的形式,并且使之毫不沾染文艺气味,也算是一种技巧……任何一个体面的作家或许偶尔将自己当成一名艺术家,但是终究要被人遗忘,这样更好的作家才能被人记住。”很明显,雷蒙德·钱德勒的作品不会有被遗忘的危险。关于他的贡献,下一节我们还会提到。

好了,现在让我们来总结一些这种新派侦探小说的特征。

1.小说描绘的重点从大脑调整到了心灵,故事从单纯的智力博弈变成了深刻的哲学思考,“人性”这个命题被推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2.小说格外注重对社会问题的阐释,因为这是“人性”赖以生存的温床;

3.无论是对于人性的描绘,还是对于社会的阐释,其结论十有八九是令人绝望的,即便不是黑色,至少也是灰色的。

4.“文戏”渐少,广义上的“武戏”明显增多;

5.小说的文学性得到了全面提升;

6.小说里的侦探大都有以下特征:

(a)以第一人称“我”登场;

(b)身份为私家侦探,但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执照,属于非法经营;

(c)有着异常灰暗的经历,没有婚姻或离婚;

(d)嗜酒如命,好色;

(e)经常被包括警察在内的各色人士痛打;

(f)经常和妓女、毒贩、黑社会接触;

(g)接受的委托人大多比罪犯更肮脏,揭示出的真相往往比谎言更不堪。

从这些特征不难看出,硬汉派侦探小说完全依托于前面提到的“硬汉现象”而存在并发展。某种程度上,这种侦探小说是硬汉们对于世界的抗争。他们渴望得到应得的回报,他们渴望一切回到那个简单快乐的年代,他们不肯接受“英雄无用武之地”的现状。

相对于“穷途末路”的尴尬,也许,硬汉们更愿意战死疆场。因为,面对着陌生且一片漆黑的世界,他们的抗争必然是徒劳的。摆在面前的只有两种结局:毁灭,或者同流合污。

这一时期,美国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大多发表在一些大众杂志上。这些杂志使用廉价、粗糙的木浆纸,因此,这类作品也被称为“廉价小说”。因为符合时代特色,里面又充斥着吸引眼球的感官描写,一时间,小说得到了市场认可,逐渐成为了主流。很快,硬汉派小说取得了对于传统侦探小说的全面胜利,以至于到了今天,西方世界专门从事古典主义侦探小说创作的作家凤毛麟角。

评论者将这次侦探小说的改朝换代称为“美国革命”。鉴于硬汉派侦探小说的特质,这次革命也被称为“黑色革命”。

革命的主力军,除了达希尔·哈米特和雷蒙德·钱德勒之外,还有几位也贡献颇多。

詹姆斯·凯恩(1892—1977)创作了《邮差总按两次铃》(1934),这是一部关于性和金钱的小说。作品辛辣而简洁,其中关于“性”的处理现在看来比较正常,在当时则相当出位。凯恩的作品给人一种“原生态”的感觉,甚至有些粗俗(这也是不足之处),十分符合三四十年代美国电影的口味。他的两部代表作《邮差总按两次铃》和《双重赔偿》不但是经典的小说,更被拍成了脍炙人口的电影。

米基·斯皮兰(1918—2006)的情况和凯恩很相似。他的小说里充满了硬汉派小说最原始的性和暴力——这固然是深化主题的手段之一,但其负面影响是无法回避的。斯皮兰的小说在美国的销量超过了两亿册,但始终没有达到哈米特和钱德勒的高度。

乔治·西姆农(1903—1989)的成就则足以比肩哈米特和钱德勒。他一生创作了300余部小说,塑造了侦探小说史上最伟大的侦探之一——梅格雷探长。西姆农的作品兼具古典派和硬汉派的特质,通俗却不失深刻。他是一位心理学大师,却不在作品里加入任何直观的心理描写;他的作品成为了纯文学小说的典范,却一再声称侦探小说里要摒弃纯文学元素。在创作侦探小说之前,西姆农生活极度窘迫;而在其封笔的时候,已经可以坐在私人游艇上环游世界了。

除此之外,像W.R.伯奈特、康乃尔·伍尔里奇、乔纳森·拉蒂默等,都是硬汉派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家;而在今天,美国人比尔·普洛奇尼和劳伦斯·布洛克无疑是最佳的代言人,我们在下一节会谈到这两位作家。

既然被称为“革命”,必然有着不朽的意义。除了“推翻了一个旧世界”,革命的最大功绩,莫过于“创造了一个新世界”。从这个角度来说,今天西方世界侦探小说的格局,完全拜“黑色革命”所赐。我们喜爱的好莱坞大片、007系列、《达芬奇密码》等等,全部脱胎于这场大革命。而这些,也是下一节我们需要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