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选者序 梅里美的文学创作 5

1830年七月革命后是梅里美中短篇小说创作的第二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作品是《高龙巴》和《卡尔曼情变断魂录》。

七月革命前夕,梅里美出发到西班牙旅行,革命的爆发并没有中止他在异国的游历。作为这次游历的收获,他写了三篇关于西班牙风俗人情的报道:《斗牛》《一次死刑的见闻》和《强盗》。在这里他对政治社会问题是漠不关心的,完全像一个猎奇的游客,以鉴赏的态度把当时也存在着资产阶级与封建阶级激烈斗争的西班牙,仅仅描写成一幅轻松有趣的图画。在作者笔下,流血事件并不可怕,像儿戏一样,死刑的执行也不残酷,似乎还颇有人情味,强盗没有一个是凶残的,他们不过像恶作剧的顽童,甚至有些可爱。虽然作者避开一切政治社会问题,但是却的确从西班牙风土民俗中发掘了某些较少被资本主义文明沾染的东西,如豪爽热情的性格、粗犷勇敢的风尚、注重信义的观念、恩怨分明和不计功利的风气等等,并把它们当作正常的符合人情的东西,以欣赏的态度和调侃的笔调加以描写,奠定了这三篇报道独特的基调。这种基调后来又进一步在梅里美第二阶段的中短篇小说中发展为一种以轻松幽默的方式来叙述粗犷强烈、震撼人心的事件的风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西班牙之行,的确是梅里美第二阶段创作的起点。

梅里美后阶段中短篇小说的特点,决定于梅里美在七月革命以后阶级地位的变化。七月革命结束了资产阶级与封建阶级争夺政权的斗争,也中止了梅里美在复辟时期那种强烈的反封建的创作灵感。他与政府当局的关系也有了变化,他不再是当局的反对派,而是与七月王朝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不仅有朋友在政府里担任要职,而且自己也成了政府官员。因此,他也不再从新的银行家王朝统治下的社会现实中汲取批判现实主义创作的素材,他的创作量较之1829年至1830年有了锐减。而且,在这一时期,他力图使自己的作品远离现实的政治,有意把作品的政治色彩和社会意义降到最低的程度,最突出的例子就是他1837年写的《维纳斯艳惊伊尔城》。这篇小说讲的是一个恐怖故事:一个青年在结婚前夕无意中把自己的订婚戒指套在一尊新出土的铜铸美神塑像的手指上,在这青年的新婚之夜,美神塑像闯进了房间把青年活活地勒死。小说的表现手法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主题抽象,只具有某种含糊的唯美主义的寓意,作者似乎要说明美是认真而严肃的,它要求人对它绝对忠实。尽管梅里美后阶段的小说缺乏对现实的针对性,但是还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他发展了在《马铁奥》和西班牙书简中的主题,在著名的小说《高龙巴》和《卡尔曼情变断魂录》中追求某种与资本主义文明相对立的强有力的个性和资产阶级道德体系之外的人物形象,在银行家统治时代的资产阶级文学中别开生面。

《高龙巴》(1840)的故事以科西嘉为背景,这一地中海的法属岛屿就是拿破仑的故乡。这里民风强悍,仇杀成风。小说中雷皮诺与巴里凯尼两家有世仇,台拉·雷皮诺上校是拿破仑手下一个英勇的军官,拿破仑倒台后,他被迫回到科西嘉岛,与在复辟时期得势当了村长的巴里凯尼律师不和,并被巴里凯尼暗杀,留下了一子一女:奥索与高龙巴。奥索本来也是拿破仑军队里的中尉,在他父亲被害后不久,也被迫退伍回到了故乡。由于巴里凯尼消灭了罪证,一直逍遥法外,就连奥索也不相信他就是凶手。只有高龙巴对巴里凯尼怀着不共戴天的仇恨,长期策划报仇泄恨,为此,她暗中与绿林好汉互通声气,得到他们的支持。她竭力怂恿奥索报父仇,并使用各种办法激起奥索的仇恨。当州长来调解两家的纠纷时,她当面对巴里凯尼进行了揭露,使奥索相信了巴里凯尼就是凶手,终于燃起了两家斗争的烈火。这时,奥索从法国回科西嘉途中结识的英国上校和他的女儿丽娣亚前来拜访,当奥索出迎时,遭到了巴里凯尼两个儿子的伏击,他出于自卫击毙了两个伏击者,幸亏高龙巴起了关键作用,奥索被迫自卫的真相得以大白,他才免于被法庭起诉,并且在高龙巴的撮合下,和丽娣亚结了婚。

高龙巴是整个故事的中心和动力,她是一个没有完全开化的村姑,性格开朗,作风泼辣,带有几分野性。她总是按照自然的本性和强烈的感情行事,不在乎什么“体统”,而“只问事情对不对”。她的是非标准和道德观念与统治阶级的偏见格格不人,甚至完全相反。她不受法律和道德规范的束缚,完全目无统治阶级的法纪和权威。她对那些不幸的受法律追捕的犯人富有同情心,而对那个代表着法律和权力的恶人巴里凯尼却凶猛异常。作者还有意把她和深受资产阶级文明熏陶的人物加以对照,让她不仅远比文雅纤弱的英国小姐丽娣亚充满生气,而且远比少壮英武的奥索有魄力、有毅力、有个性、有才智,足以在生活中或挑起事端,或解决矛盾,使得事件波澜起伏,局面翻新。作者正是通过这样有意的对比,表现了他对资产阶级文明的讽刺和对远离这种文明的强悍个性的赞赏。在他看来,正是这种文明使人变得矫饰而不自然,软弱而缺乏坚强的个性,顾虑重重而丧失行动的活力,总之,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蜕化。因此,在作品里,代表文明人的正面形象如丽娣亚、奥索等都是以略带讽刺意味的笔调写出来的。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对资产阶级文明的核心,即统治阶级的法律和道德作了明显的否定。小说中的反面人物就是精通法律、代表法律的巴里凯尼,他完全是作者揭露鞭挞的对象。而且,法律在这里只起了助纣为虐的作用,奥索希望“法律会替我报仇”的幻想在现实面前碰得粉碎,还几乎丧失性命。最后,惩罚了恶人的并不是法律和道德手段,而是奥索身上残留的科西嘉人的勇敢。在这样的描写中,作者突出了对统治阶级法律的蔑视与批判。

为了把这一批判的主题表现得更清楚,梅里美有意在作品中描写了两个强盗的形象。一个是拿破仑时代的老兵勃朗陶拉凯沃,他因为报了杀父之仇被迫流落绿林;一个是神学院的穷学生加斯德里高尼,他也是犯了命案而当了强盗。梅里美把这两个为法律所不容的人描写得十分令人同情、不同凡俗,在他们粗野的外貌之下有着除暴安良的侠义心肠,他们只与恶人为敌而保护穷人和弱者。他们把钱财视为粪土,当奥索送给勃朗陶拉凯沃一些钱时,他当即予以拒绝,声称自己“不是乞丐”。作者还通过人物之口,指出他们是“公开的反抗社会”,因此,在小说的最后,他们拒绝了奥索要他们回到社会去的建议,因为他们认为社会是恶浊的,在那里“金钱代表一切”,而他们自己却“不谈金钱”、“只看重绝对自由的生活”,自认为精神上道德上都高于社会。他们以一种自豪的感情这样宣称:“我们在枪弹射程以内到处称王,发号施令,除暴安良……这的确是最合乎道德的……我们绝不放弃……世界上没有一种生活比得上土匪的生活。”特别有意思的是,梅里美还让他的强盗具有高度的文化修养,加斯德里高尼能够随口引用拉丁诗人的名句,最后,当他摒弃社会生活的时候,却向奥索讨取了一本贺拉斯的诗集。这样,梅里美就完成了对他理想的强盗的勾画,在这勾画中,既表现了他对阶级文明的批判,又表现了他对古典文化的喜爱,在这里,两者是被区别对待的。

在《高龙巴》里,梅里美再一次表达了他对拿破仑时代的缅怀和对复辟王朝的反感。他通过英国上校这个人物之口,对拿破仑军队的英勇壮烈作了有声有色、十分动人的描写。他笔下的拿破仑旧部,不论是台拉·雷皮诺上校,还是他的儿子奥索以及勃朗陶拉凯沃,都是性格刚烈、光明磊落的男子汉,而在复辟时期得势的巴里凯尼则卑劣猥琐、诡诈阴险。梅里美不仅在描写拿破仑与波旁王朝的反复斗争在科西嘉岛所引起的两派纷争时,把同情寄予台拉·雷皮诺上校一边,而且通过不止一个人物之口,直接赞美了拿破仑时代。这些描写使作品具有了一定的政治色彩。然而,在复辟王朝已经垮台十年之久,法国社会政治生活又出现了新的课题的条件下,作者这种政治态度不过是属于历史范畴,并不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仅仅从历史的斗争中汲取自己的诗情,正反映出作者并没有随着现实的发展向前进,仍停留在他反封建复辟的民主主义思想的阶段上。

《卡尔曼情变断魂录》(1845)是梅里美最著名的中篇小说,它叙述了文学史上一个极富有特点的爱情悲剧故事,表现了法国文学人物画廊中一个最为鲜明突出的女性形象。

故事以平易而引人入胜的叙述开始:1830年初秋,“我”在西班牙进行考古活动,在旅途中结识了一个剽悍的青年,他是当地著名的大盗唐·何塞。幸亏有了“我”的帮助,唐·何塞在途中得以逃脱了官兵的搜捕。分手九个月以后,“我”再见到唐·何塞时,他已经是一个死囚了:他杀死了自己的情妇卡尔曼,自己也投官自首。在赴死之前,他向“我”讲述了自己与卡尔曼的爱情悲剧。

唐·何塞原是一个有贵族血统的青年,在骑兵团当伍长,担任塞维勒城一个工厂的警戒任务。一天,一个名叫卡尔曼的女工在吵架中砍伤了自己的同伴,由唐·何塞押送她进监狱。卡尔曼是一个容貌妖艳、性格泼辣的年轻吉卜赛女人,属于一个走私集团,专事刺探消息、充当耳目,公开的职业和身份从不固定,以巫术和美色行骗是她惯用的手段。在去监狱的路上,她引诱唐·何塞放她逃走。唐·何塞因此受到降级处分,并在监牢里关了一个月。出狱后,唐·何塞又遇见了卡尔曼,卡尔曼为了报答他,成为了他的情妇。但卡尔曼犯罪的职业和她放荡的品性,又使她经常与别的男人勾搭。在一次争风吃醋时,唐·何塞失手杀死了一个军官,成为法律所不容的杀人犯,他在卡尔曼的帮助下参加了她的走私帮。不久,卡尔曼原来的丈夫加西亚从监狱里逃了出来,他是一个心狠手辣的恶棍,在他的带领下,这个走私帮更堕落为杀人越货的强盗帮。唐·何塞因为憎恶加西亚的残酷,也因为要独占卡尔曼,所以在决斗中杀死了这个恶徒,并劝说卡尔曼和他离开西班牙到美洲去过新的生活,但为卡尔曼所拒绝,他只好继续干着走私的行业。不久,卡尔曼又另外爱上了一个斗牛士,这导致她和唐·何塞感情的破裂。唐·何塞哀求卡尔曼继续爱他,被卡尔曼断然拒绝,他盛怒之下把情妇砍死,自己也去自首,准备一死。

这样一个故事在现实生活中只不过是一个混杂着罪恶的情杀案。主人公卡尔曼不属于文学史上那种窈窕淑女或高贵命妇的人物体系。她是一个邪恶的人物。她的职业就是犯罪,现实生活中任何一个人,只要是有钱财可以偷可以抢,就成为她狩猎的对象。任何道德原则对她都是不存在的,唯一的原则就是有利可图。“在西班牙,一支雪茄的授受可以建立起一种友谊”,但在她身上也是行不通的,小说中“我”对她的善意,并没有妨碍她使这个外国考古学家怀里的金表不翼而飞。她进行抢劫和偷盗惯用的“武器”是她的色相,她为了走私帮某一笔大买卖,可以以卖身为代价。在这方面,她与娼妓没有多少区别,甚至比娼妓更为可怕,她的卖身本身就是一个可怕的陷阱,不仅要夺去对方的全部钱财,而且还有对方的生命。邪恶的生涯带来了她身上邪恶的特点:狡诈、欺骗以及某种程度的残忍和厚颜无耻,即使是对她如醉如痴的唐·何塞也称她为“妖精”,她也承认自己就是“魔鬼”,会害得唐·何塞“上绞架”。

但是,卡尔曼并不单纯是一个邪恶的形象。她的复杂性在于,尽管她具有一些“恶”的特点,梅里美却力图把她表现为一朵“恶之花”,赋予了她某些闪闪发光的东西,让她与周围的环境鲜明地对照起来。她自觉地站在社会的对立面,声称自己“不属于这些恶棍的专卖烂橘子的商人国家”。她对这个异己的国家和社会的道德规范表示公开的轻蔑,往往以触犯它们为乐事,还经常对那些不敢越出这些规范的庸人作风加以嘲笑。唐·何塞在还没有成为资产阶级社会的“化外之民”的时候,就被她揶揄地称为“金丝鸟”。她对这个青年的循规蹈矩表示轻视,说:“你是一个黑奴,愿意让别人随便拿一根棍子来驱使你吗?”她是一个社会的叛逆者的形象,她以“恶”的方式来蔑视和反抗这个社会。她又是独立不羁性格的典型,不能忍受社会的任何束缚,她身上最突出的特点是热爱自由和忠于自己。在她看来,“自由比什么都重要”,她说:“宁可把整个城市烧掉而不愿去坐一天的监牢。”她力图保持自己个性的绝对自由,不受任何道德原则、习俗偏见的限制。她经常声称自己以吉卜赛人的方式来行动,也就是按自己的本性来行动。因此,忠于自己成为她特有的道德原则,当她爱唐·何塞的时候,她情愿在危急的关头与他共患难,一步也不离开;但当她对唐·何塞的爱情终止后,任何劝说和威逼都改变不了她的决定,即使是在死亡的威胁面前,她也始终不让步。于是,以整个生命为代价来坚持个性自由和忠于自己的原则,就成为卡尔曼这个人物最突出也最吸引人的标志。这是她在精神上优越于很多爱情作品中女主人公的所在,也是她成为文学史上最吸引人的一个艺术形象的原因。

《卡尔曼情变断魂录》作为一篇爱情小说,在文学史上之所以特别有名,一方面在于它打破了当时资产阶级文学中爱情故事的俗套,竟然把一对情人的感情风暴描写得那么强烈可怕,以致双方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明显地赞赏了资产阶级作家经常向往的那种粗犷强烈的“激情”,别开生面地为资产阶级人性论的爱情描写提供了另一种类型的典范,因而引起资产阶级文艺家的广泛重视。但在我们看来,小说的价值却在于作者赋予了这个爱情故事以较深的社会意义,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冲突表现了一定的社会矛盾。男主人公唐·何塞本来和卡尔曼是不属于同一个世界的,他从和卡尔曼相对立的社会阶层中出来,他的思想和愿望都打上了这个阶层的烙印。虽然他已经破落,但他以自己的贵族血统自豪。他本来要通过教会的道路向上爬,只不过因为游乐成性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他当上了伍长,一心想逢迎上司以获得警长的臂章,还幻想当上军官。他循规蹈矩,从不敢越出自己作为国家机器一个小部件的职守和规范,他之所以改变了自己原来的生活道路,成为社会的逃犯,并不由于他具有反抗性,而只因为他更爱美色,在美色之前身不由己,不仅再没有意志力去坚持他的功名打算,而且放弃了自己的职责,与卡尔曼串通一气,卷入了她的非法活动,最后成为了杀人犯。虽然他从原来和卡尔曼处于对立状态的社会营垒中走了出来,与她为伍,然而身上毕竟还带着社会和传统的羁绊,这种羁绊始终和他的处境发生矛盾冲突,使他不甘心于这种非法的生活,念念不忘自己成了“坏蛋”,想要“重新做人”,而不像卡尔曼那样认为这种生活本身就是正常的、无可非议的。因此,在卡尔曼与唐·何塞之间一直存在着两种生活理想、两种生活态度、两种是非标准的矛盾。唐·何塞在迷恋之中又经常对卡尔曼看不惯。他像那个社会里有攒财习惯的庸人一样,看卡尔曼把金钱视为身外之物,任意挥霍,就不免有些诧异。他身上还有道德廉耻的影子,对卡尔曼在行劫和行骗中不择手段,不时感到愤怒。卡尔曼声称“自己永远是自由的”,这条原则他当然不能理解,也绝不承认卡尔曼那种独立自由的生活态度,而要实行阶级社会中形成的那种男子对妇女的专横。卡尔曼早就看出了自己和唐·何塞之间深刻的矛盾,也了解他们双方都是各自的原则和观念的固执的坚持者,因而也早就预感到他们会同归于尽。事实上,这一对男女最后悲惨的结局,正是两种观念、两种生活态度激烈冲突的必然结果。《卡尔曼情变断魂录》既具有了这样的社会内容,也就不流于简单庸俗的情杀故事,而具有了一定的社会意义,这是小说的价值所在。《卡尔曼情变断魂录》之所以被不同国家的读者广泛喜爱,而且,被不止一个音乐家改编为歌剧和乐曲广泛流传,主要原因也在这里。

在小说里,梅里美的同情是在卡尔曼这一方面的,他把这个自由、粗犷的吉卜赛人的典型,和虚伪、苍白的文明社会相对照,把她的非法活动、惊世骇俗的生活态度,与社会法律、传统观念相对立,让她以勇敢的忠于自己的死超越于文明社会之上,让这个“恶的精灵”在那个社会的凡夫俗子面前闪闪发光,正表现了梅里美对资产阶级文明社会的批判和否定。这是他进步的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