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灵魂初悸 第一章

你尝过惠茨特布尔的牡蛎吗?如果有,你一定不会忘记它的滋味。肯特郡沿海海湾造就了本地的牡蛎,使其成为全英最大最多汁、风味绝佳的牡蛎,因而闻名遐迩。对吃一向讲究的法国人时常为它横渡海峡,德国人则以冰桶送至汉堡和柏林的餐桌上。我听说,就连国王和凯佩尔夫人也专程赶来,在私人旅馆里享用牡蛎大餐。至于女王生前则是一天一颗(至少传言是这么说的)直到驾崩。

你曾光临惠茨特布尔,看到当地卖牡蛎的小吃店吗?其中有一家是我父亲开的,我就在那里长大。你记得在闹区街道和海港间有栋破旧的小屋吗?护墙板上的蓝漆已斑驳不堪。还记得门上有块突出的招牌,写着“艾仕礼牡蛎:肯特郡最好的牡蛎小吃店”吗?也许,你还记得推开门后,见到的是一个阴暗、低矮而且充满香味的房间。记得桌上的格纹桌巾吗?还有写着粉笔字的点餐单、酒精灯与融化的牛油?

你被一个脸颊泛红、嘴角吊得高高的粗鲁女孩接待过吗?那是我姐姐爱丽丝。或是一位身材高大却驼背的男人,身上围着一件从领结长至鞋带的围裙?那是我父亲。厨房的门时开时合,你可曾看见里面有位眉头深锁的女士站在一片由滚烫的牡蛎汤或烧得嘶嘶作响的烤架形成的云雾当中?那是我母亲。

她身边有一位脸色白净、长相平凡的苗条女孩。她的衣袖卷到手肘,平直的头发不时戳入眼睛,口中则不断哼唱街头艺人和音乐厅的歌曲——那就是我。

一如那首老歌描述的主角莫利·马隆,我是名鱼贩,因为我的双亲也是。他们拥有小吃店,还有楼上的房间。我和牡蛎一起长大,沉浸在牡蛎买卖的气息中。我在放牡蛎和冰块的桶子间学会走路。在我拿到粉笔和写字板前,就已经学会如何使用牡蛎刀。当我还在背诵字母时,就能背出一个牡蛎厨师的厨房里该有哪些东西,即使蒙着眼睛,我也分得出各式鱼鲜。对我而言,惠茨特布尔就是全世界,艾仕礼小吃店是我的城邦,牡蛎的分泌液则是我赖以维生的环境,尽管我一直不相信母亲所说的故事:他们从一片牡蛎壳中发现我,当时有位贪吃的客人正要将我当成午餐吞下肚。十八年来,我从未怀疑过自己对牡蛎的同情心,从未喜欢过父亲的厨房。

即使以惠茨特布尔的标准来看,我的生活是奇特的,不过还算顺遂。我们每天早上七点开始工作,十二个小时后结束。这段时间里我负责的工作都一样。母亲负责烹煮,爱丽丝和父亲负责接待,我则坐在一张高脚凳上,旁边摆着装牡蛎的桶子。我搓洗牡蛎,用刀将之剖开。有些客人喜欢生吃牡蛎,这种客人对你的工作而言可说最轻松,因为只需从桶里取出一些牡蛎,冲掉上面的盐水,再和荷兰芹、水芹一起放在盘上即可。然而,有些客人喜欢吃炖牡蛎、炸牡蛎、烤牡蛎或牡蛎焰饼,我便得花上一番心力。首先得剥开每颗牡蛎,处理一番,放入母亲的煮锅。牡蛎的肉必须完整,当中的汁液不能溢出,也不能腐败。由于一个餐盘可以摆上十二颗牡蛎,售价又很便宜,我们的小吃店经常人满为患,动辄挤满五十位客人。你应该算得出来每天有多少颗牡蛎得经过我的刀下;你大概也能想象,每天傍晚,我的手指在盐水中浸久了,既红肿又痛楚。而今,即使离我放下牡蛎刀,不再踏入父亲的厨房,巳经过了二十多年,当我看到鱼贩的桶子,或是有人叫卖牡蛎时,我的手腕和指关节仍会隐隐作痛。有时候,我甚至相信我的拇指指甲下和掌纹里还闻得到卤汁和盐水的气味。

我说过小时候的生活除了牡蛎外别无他物。其实这不太正确,我还有一些朋友和亲戚,和每位小镇上的大家族女孩一样。我姐姐爱丽丝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们共享房间和床铺。她倾听我所有的秘密,也告诉我她的秘密。我还认识一位叫弗雷迪的英俊男孩,他和我哥哥戴维还有乔叔一起在惠茨特布尔湾的一艘单桅渔船工作。

我对音乐厅怀有狂热,尤其是歌唱表演。要是你来过惠茨特布尔,就会知道这种狂热在本地有多不方便,因为镇上没有音乐厅与剧院,只有在坎伯兰公爵旅馆前偶尔会有走唱乐队在一根孤立的煤气灯柱下表演。每年八月会有木偶戏表演在此进驻。不过从惠茨特布尔到坎特伯里只需十五分钟的火车车程,那里有间音乐厅,叫做坎特伯里艺宫,每场表演长达三小时,门票要价六便士,节目则是肯特郡内公认最好的。

坎特伯里艺宫其实是一座破旧的小音乐厅,不过当时的我只有卖蚵女的见识。墙上有成排的镜子,座椅上铺着厚绒布,漆成金色的邱比特石膏像则高挂于布幕上,就像我家的小吃店,这里也有种独特的味道。我现在知道所有剧院都有这种气味:由木头、化妆油彩和洒在地上的啤酒,加上煤气、香烟和发油综合而成。当时还是小女孩的我,毫不犹豫便爱上了这种气味。后来我从音乐厅经理和艺人那里得知,他们形容这种气味为“哄堂之气”、“喝彩之味”。更后来我才知道这种气味并非快乐的源头,而是悲伤的本质。

不过,那是之后的故事。

对于坎特伯里艺宫的颜色和气味,我比多数女孩更为熟悉,至少当时的我是这样。那年我即将满十八岁,以为过完夏天就会离家,因为爱丽丝认识了一位在坎特伯里艺宫工作的少年托尼·里夫斯。他常招待我们看表演。托尼的叔叔是艺宫的经理,也是鼎鼎大名的滑头里夫斯。因此,对爱丽丝来说,托尼是个适合的交往对象。我父母一开始并不信任他,认为他态度轻浮,因为他在音乐厅工作,又常把雪茄挂在耳上,油腔滑调地谈合约、伦敦和香槟。不过没人能永远讨厌他,他为人大方,又很平易近人。而且,就像每个对我姐姐示爱的男孩一样,托尼赞美我姐姐,还对我们全家人都很好。

所以,你可以经常在星期六晚上看到我和爱丽丝坐在坎特伯里艺宫的座位,卷起裙子,观赏最轰动的表演,并且同声欢唱。一如其他观众,我们也会挑剔表演。我们会为喜欢的艺人大声叫好,也会拼命喊安可并点唱,直到她的喉咙干了为止。当我们最喜欢的女歌手再也唱不下去时,她只能微笑着鞠躬行礼。

表演结束后,我们会到售票亭后方,托尼堆满杂物的小办公室道谢,然后哼着歌回家。我们会在开往惠茨特布尔的火车上唱歌。有时,车上有看同一场表演的乘客,会一起开怀歌唱。当我们上床睡觉时,会在黑暗中低吟旋律。我们会梦到歌曲的节奏,隔天早上起来时还会继续哼。就连卖晚餐时,我们都带着音乐厅的气息,爱丽丝会一面吹口哨一面送餐盘,让客人笑着听她唱歌。至于我,则坐在盐水碗旁的高脚発上,对撬开的每颗牡蛎唱歌。母亲说我该上台表演。

不过,她一说完便大笑起来。我也笑了。我和舞台上艳光四射、唱着动听歌曲的歌手一点都不像。她们比较像我姐姐,有樱桃小嘴、飞扬的披肩卷发、坚挺的胸部、双颊的酒窝,以及形如啤酒瓶的纤细美腿。我身材虽高,却瘦巴巴的,胸部扁平,头发没有光泽,眼眸是淡蓝中带着一点土褐的颜色。我的脸庞光滑洁净,有一口白牙。但是这些一点都不特别,至少对我们家来说是这样,因为我们整天都在烟雾蒸腾的室内炖煮牡蛎,皮肤都像墨鱼一样白。

像爱丽丝这样的女孩注定要在金光闪闪的舞台上跳舞、穿锻织舞衣、接受美少年的喝彩;像我这样的女孩只能坐在漆黑的观众席上默默观赏表演。

至少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之前我说的例行事项——撬开、烹煮牡蛎,以及每星期六向音乐厅报到——都是我童年中印象最深刻的事物,不过那些事只在冬天发生。每年五至八月是牡烦的繁殖期,渔民不能采集牡蛎,只能放下船帆,出海寻找其他猎物,全英国的牡蛎餐厅被迫更改菜单,不然就得休息一阵子。秋季到春季时,我父亲店里的生意虽然很不错,还是无法让他得以在夏天暂时歇店。不过,就像惠茨特布尔许多靠海吃饭的家庭,我们的工作量到了夏天明显减少许多,生活步调较为轻松缓慢,餐厅的生意也没那么忙。我们改卖鲽鱼、比目鱼和绯鱼,比起冬天时必须不停搓洗和撬开牡蛎,将鱼切片轻松多了。我们打开窗户和厨房的门,与冬天时烹锅和冰桶交杂的冷热酷刑截然不同,我们可以感受阵阵凉风、船帆被风吹动的声音和滑轮转动的声音,也从惠茨特布尔湾传到厨房。

我满十八岁的那个夏天,天气很温暖,接下来的几周则愈来愈温暖。每天有一段时间,父亲会暂时将店交给母亲照顾,到海边摆摊卖鸟蛤和峨螺。我和爱丽丝每晚都去艺宫看表演。然而,一如那年七月没人想在我们拥挤的小店里吃炸鱼和龙虾汤,戴着手套与软帽,在滑头里夫斯不通风的音乐厅里被煤气灯照上一两个小时,也让我们姐妹俩吃不消。

鱼贩和音乐厅经理之间的相似处比你想的还多。当我父亲改变菜色迎合客人的口味时,滑头里夫斯也一样。他解雇半数艺人,再起用一批从查塔姆、玛格特和多弗等地剧院的艺人。更为高明的是,他和伦敦的盖立·苏德兰签下为期一周的表演合约。盖立·苏德兰是真正的巨星,是诙谐歌手中数一数二的人物。即使在肯特郡最炎热的夏日,他的演出仍然场场爆满。

盖立在艺宫演出的首晚,我和爱丽丝一起去看。我们和售票小姐已建立起默契,向她点头微笑,随即进场找位置坐下。我们通常坐在顶层的座位,我不懂坐在前排有什么好处。坐在舞台下方,透过脚灯闪烁的光,往上看到艺人的脚踝,对我而言很不自然。包厢的视线比较好,不过我还是最喜欢顶层的座位,尽管离舞台比较远。我和爱丽丝特别喜欢坐在最高楼层前排正中间的座位。在这里,你能看到整间音乐厅,可以看到舞台的形状和成排的座位,也会发现自己的脸和身边的观众一样,在灯光的照射下朦胧不清,湿润的嘴唇带着仿如恶魔的笑容。

盖立首演当晚,整间坎特伯里艺宫肯定有如地狱般沸腾喧闹。我和爱丽丝倚着栏杆俯瞰下面的观众时,被混杂烟草和香水味的空气熏得头晕,甚至咳嗽。依照托尼的叔叔估计,音乐厅几乎爆满,全场却出奇安静,观众不是低声说话,就是不发一语。从最高楼层的座位往包厢或前排望去,能看见观众不断挥动帽子以及节目单,乐队开始演奏序曲,灯光也熄灭,观众的动作慢了下来,纷纷坐直,气氛由一片死寂转为屏息以待。

坎特伯里艺宫是座老式音乐厅,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这类场所会聘请一名主持人。坎特伯里艺宫的主持人当然是滑头里夫斯,他坐在前排和乐队间的桌旁介绍节目,并在观众鼓噪时维持秩序,或带领祝颂女王。他戴着一顶高礼帽,手持木槌——我从未看过没拿木槌的主持人还有一杯黑啤酒。桌上放着一根蜡烛,只要台上有艺人,主持人就会点燃蜡烛,到了中场休息或表演结束时,便吹熄蜡烛示意。

滑头里夫斯长相平凡,却有竖笛般清脆响亮的动听声音。盖立首演当晚,他欢迎我们,保证不虚此行。他这么开场:“我们有没有肺?我们得用它来呼吸。我们有没有手脚?我们得用脚打拍子、用手鼓掌。我们是不是有胸膛,可以用来开怀大笑?眼泪呢?可以流它好几桶!至于眼睛,快快张大好奇的双眼吧!”

“乐队请奏乐,灯光麻烦啦!”他用木槌敲了一下桌子,咚!烛火因而有些倾斜。“为您献上最神奇、最动听、最欢乐的……”他又敲了一下桌子,“蓝道合唱团!”

布幕抖了抖,缓缓升起。舞台出现海滩布景,地板铺满真沙。有四位穿着休闲装的人在上面漫步。一黑一白的两位女士撑着洋伞,另外两位则是高佻的男士,其中一位手拿四弦琴。他们唱《美丽的海边姑娘》,四弦琴手独奏,女士们则拉起裙子,在沙地上起舞。就开场秀来说,他们表现得还不错。观众鼓掌,滑头满怀感激地道谢。

下个节目由一名喜剧演员担纲,然后是读心术表演。一个身穿晚礼服,戴着手套的女士,蒙眼站在舞台上。她丈夫拿着写字板到观众席,邀请观众以粉笔写下数字和名字让她猜。

他说:“想象空中飘浮着红色火焰写成的数宇,再透过我妻子的眉毛,烙印在她的脑海。”我们皱紧眉头,眯眼凝视舞台。那位女士微微摇晃身体,举起双手按压太阳穴。

“今晚的灵力特别强。啊,我可以感觉它在燃烧。”她说。读心术表演后是特技表演。三位服装缀有亮片的男人,翻筋斗穿过数只铁环,顺势叠罗汉。这项表演的高潮是他们组成一个圈圈,配合乐队演奏的曲子在舞台上来回滚动。观众开始鼓掌。然而当时实在太热,男孩们被派去酒吧买酒,回来时必须端着杯子穿过一排排的座位和观众,因此表演中全场都不安分地动来动去,也不断有低语传出。我看了爱丽丝一眼,她摘下帽子搧风,脸颊很红。我将帽子推向脑后,用手托住下巴,靠着前面的栏杆闭上眼。我听见滑头敲着木槌,要大家安静。

他大喊:“各位女士先生,现在是特别表演时间。如果你们手里的杯子有香槟,”台下传来饥讽的笑声。“就把杯子举高吧!如果是啤酒——为什么?啤酒才有气泡不是吗?——也把杯子举高吧!最重要的是,提高你们的音量!为您献上来自多弗的凤凰剧院,肯特郡的士绅,娇小的费佛夏姆风流小生……凯蒂——咚!——巴特勒小姐。”

观众席响起掌声和欢呼。乐队奏起欢乐的音乐,我听见布幕升起时嘎吱作响的声音。我非常不情愿地睁开眼——随即瞪大双眼,抬起头来,闷热和疲惫一扫而空。一盏聚光灯照射着舞台,正中央站着一位女孩——她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孩!

艺宫以前当然也有男装丽人的表演。然而,一八八八年各地的音乐厅,男装丽人的表演和今日大相径庭。半年前,娜莉·鲍尔穿镶金边的紧身衣,以芭蕾舞娘的形象,演唱《最后的花花公子》——仅藉拐杖与毡帽使自已貌似男孩。凯蒂·巴特勒穿的不是紧身衣或亮片装,就像滑头说的,她活脱就是位西区士绅。她身着西装——一套剪裁合宜的帅气男用西装,袖口内衬缝上丝绸。翻领系上一朵玫瑰,口袋放着淡紫色的手套。外套下是件雪白的硬衬衫,硬领有两英寸高,领口系着白色蝴蝶结,头上则戴一顶高礼帽。当她摘下礼帽向观众行礼问好时,可以看见她的发型利落而完美。

我想就是她的头发吸引我。要是有女人的头发剪得像她一样短,那一定是病人或犯人,不然就是疯子。她们不可能和凯蒂·巴特勒一样。凯蒂的头发十分服帖,像是一顶由巧手帽匠为她量身订做、缝在头上的帽子。我认为她的头发是棕色的,然而只说棕色实在过于单调。那是一种你们可能听过的棕色——栗子色,或说是赤褐色,也或许接近巧克力色。不过巧克力没有光泽,而凯蒂的褐发像波纹绸,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她的鬓角和耳上的头发微卷;当她略略低头戴帽时,颈背上的硬领和发线间露出一道白皙的肌肤,使我忍不住颤抖——虽然身处如此炙热的音乐厅。

据我推测,她长得一定像俊俏的男孩。她的脸型是完美的椭圆形,有一双大眼睛,睫毛乌黑浓密,双唇红润饱满。她的体型正如男孩般修长——然而她的胸部、小腹和臀部却千真万确地有男孩缺乏的圆润。稍后我注意到她的鞋子,鞋跟有两英寸高,但她还是能像男孩般迈步,双脚也能张得很开地站在舞台上,双手迅速插入裤袋。她站在舞台的最前方,高傲地抬起头。当她开始唱歌,发出的是男孩的声音,千真万确。

她在过热的音乐厅,制造的舞台效果非常好。身边的观众和我一样坐直身体,以发亮的目光盯着她看。歌曲都是上上之选,例如《干杯吧!男孩们》和G.H.麦德莫唱红的《情人和妻子》。这些金曲使观众同声合唱——尽管这些歌由身着男装的女孩演唱,比男人唱更令人脸红心跳。每唱完一首歌,她都会以极具自信的语调对观众说话,并和主持桌旁的滑头里夫斯胡扯两句。她说话的声音和唱歌时一样有力,听起来又很温暖。她的口音有时听起来像伦敦东区人,有时像上流人士,有时又像纯肯特郡人。

她表演的时间加起来约十五分钟,在结束前观众喊了两次安可。她最后唱的歌是首温柔的民歌,内容是有关玫瑰和失去的情人。她一面唱,一面将帽子拿到胸前,将翻领上的玫瑰贴在脸颊上,看起来好像哭了。全场观众集体发出一声巨大的叹息表示同情,并且咬唇倾听,她原先的男声突然变得轻柔。

她抬高视线,从指缝观察我们。我们发现她根本没哭,反而在微笑——她突然使了个淘气的眼色,迅速站回舞台中央,盯着前排寻找最漂亮的女孩。当她找到时扬起手,玫瑰飞过舞台脚灯与乐队,落在那位漂亮女孩的裙上。

我们都为她疯狂,高声大叫,用力踏着地板。她则殷勤地举帽挥舞,徐徐退场。我们呼喊她的名字,但是已经没有安可曲。布幕降下,乐队开始奏乐,滑头敲着木槌,把蜡烛吹熄,到了中场休息时间。我张望下方的座位,试着找到刚才得到玫瑰的女孩。当时的我想不到比得到凯蒂·巴特勒手中的玫瑰更美好的事。

我和其他观众一样,原本是来看盖立·苏德兰的表演。然而当他终于出场,不断用一块巨大的斑点手帕擦脸颊,抱怨坎特伯里炎热的天气,以滑稽的歌词和夸张的脸部表情博取观众一笑时——我发现自己的心思完全不在他身上,只希望巴特勒小姐能再度登台,以优雅而自负的眼神望向观众并引吭高歌。这个想法让我坐立难安。最后,和其他人一样,被盖立的神情逗得哈哈大笑的爱丽丝凑向我的耳朵问:“你到底怎么啦?”

我说:“我好热,下楼去透透气。”爱丽丝留在座位上观赏表演,我慢慢走到空荡荡的大厅,把脸颊贴在冰凉的玻璃门上,哼巴特勒小姐的《情人和妻子》给自己听。

不久后,楼上传来吼叫声和踏地板的声音,表示盖立的表演结束。过了一会儿,爱丽丝下来了,依然拿帽子搧风,吹拂黏在泛红脸颊上的卷发。她对我使了个眼色,“我们去找托尼。”我跟着爱丽丝到托尼的小房间,随意蜷缩在他桌后的椅子上。我们稍微聊了一下盖立和他的斑点手帕,托尼问:“你们觉得凯蒂·巴特勒怎么样?是不是很迷人?要是她能继续像今晚这样风靡全场,我敢说我叔叔一定会把她的合约延长到圣诞节。”

听到托尼的话,我马上响应:“不管在哪里,她的表演是我看过最好的。帮我告诉滑头,要是不留住她,那就太笨了。”托尼一边大笑,说一定会转告;一边却对爱丽丝使眼色,轻佻地看着她的美丽脸庞。

我移开视线,叹了一口气坦承:“喔,真希望能再看到巴特勒小姐!”

爱丽丝说:“你会看到的,就在星期六。”我们之前计划全家来艺宫看表演——父亲、母亲、戴维和弗瑞迪——星期六晚上。我抓着手套。

“我知道,可是星期六还好久……”我说。

托尼笑了起来,“南茜,谁说你要等那么久?如果你愿意,明天晚上——或是任何一晚——都可以过来。要是没有顶层的座位,我可以安排你坐舞台旁的包厢,你可以在那里尽情看着巴特勒小姐!”

我很肯定他这么说是为了讨姐姐欢心,内心却因为这几句话纠结起夹。我说:“托尼,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

“真的可以坐进包厢?”

“有何不可?除了我们以外,只有伍德家和波拉许家的人会坐在那里。你一坐进去,观众一定都会看你,然后想到自己卑微的身份。”

爱丽丝说:“那会使南茜想起自己的身份,我们不能这样。”她笑了,因为托尼紧抱她的腰并倾身亲吻她。

我猜对都市的女孩而言,单独前往音乐厅一定是很严重的事,不过惠茨特布尔的人并不在意。隔天当我说要再去艺宫时,母亲只是皱了皱眉,轻轻啧了两声;爱丽丝笑我,说我一定疯了。她说不会和我去,整晚坐在烟雾和热气中,就为了看一个穿长裤的女孩——一个不到二十四小时前才看过她表演的女孩。

我对姐姐的漠不在意感到惊讶,却又暗自庆幸可以单独欣赏巴特勒小姐的表演,甚至比托尼答应让我坐在包厢还高兴。昨天晚上我穿得十分平凡,然而今晚——今天的营业时间过得很慢,父亲让我们在六点打烊——我穿上作礼拜时穿的长袍,我常穿着它和弗瑞迪一起散步。我打理好后走下来,戴维吹了声口哨;在前往坎特伯里的路上,有一两个男孩试着引起我的注意。但我很清楚,至少今晚不会理他们。抵达艺宫后,一如往常,我向售票小姐点点头,但是今晚我把最爱的顶层座位让给别人,转朝舞台侧面,一张边缘烫金、铺有厚红绒布座垫的椅子走去。这个位置在全场好奇和羡慕的目光前格外醒目——我坐在这里,蓝道合唱团唱着同样的歌,喜剧演员说着同样的笑话,读心师站立不稳,特技者出场表演。

当滑头再次欢迎肯特郡士绅出场时,我屏住呼吸。这次当她向观众打招呼时,我们报以一声巨大而愉悦的回应:我想,有关她昨晚精彩表演的消息一定传了开来。我现在在旁边看她,感觉很奇怪。当她一如昨日,大步走向前台时,她的脚步似乎更加轻盈——好像观众的赞叹使她长了一对翅膀。我倾身向前,手指紧贴在陌生的丝绒椅垫上。艺宫的包厢离舞台很近:她唱歌时,离我还不到二十英尺。我可以看到她行头上所有的细节——圈在外套纽扣上的表链、系在袖口上的银环——这些从我的老位置上是看不到的。

我也能更清楚地看见她的容貌。她的耳朵很小,而且没穿耳洞。我看见她的嘴唇——她的嘴唇并非天生红润,而是擦了口红,以利灯光照射。她的牙齿有如鲜奶油般雪白,眼睛则是巧克力般的褐色,一如她的头发。

因为昨天看过她的表演,知道表演的内容,也因为我花了太多时间观察她,没有听她唱歌,她的演出似乎一下子就结束了。她被观众叫回舞台,唱了两首安可曲,和之前一样以动人的民歌和投掷玫瑰作为结尾。这次我看见是谁接到玫瑰,一位坐在第三排的女孩,头上戴着羽饰草帽,身穿黄色锻质削肩礼服。我之前没见过这位可爱的女孩,但我巳经开始嫉妒她!

我回头望着凯蒂·巴特勒。她举起礼帽,正要迅速行最后一次礼。我心想:注意我,快注意我这边!我在心中以深红色的字体写出这些字,就像读心师的丈夫所说,将这些话语如烙印般传到她的额头。——快看我!——她转过身,视线一度朝向我这边,似乎发现昨天空无一人的包厢今天有人进驻,然后低头钻人降下的布幕。

滑头吹熄蜡烛。

我回家时,爱丽丝问:“今晚凯蒂·巴特勒表现如何?”

“我想应该和昨晚一样。”父亲说。

“一点也不,”我一边说,一边脱下手套,“她表现得更好。”

“更好?老天爷,如果她继续下去,星期六的表演会有多精彩!”

爱丽丝注视我,嘴唇抽动,“你可以等到那时吗,南茜?”

我刻意摆出不在意的样子,“我可以,但我不确定是否该等到那时候。”我转向坐在火炉旁缝衣服的母亲,轻声说:“如果我明天晚上去看表演,你不会介意吧?”

“还要去?”所有人以讶异的口气响应。我只看着母亲,她已经抬头,有点疑惑地皱眉打量我。

母亲缓缓地说:“我不知道有何不可,但是大老远赶去就为了一场表演……而且还是自己一个人去。不能找弗瑞迪陪你去吗?”我看凯蒂·巴特勒表演的时候,最不希望坐在身边的人就是弗瑞迪。我说:“他才不想看那种表演!我还是自己去好了。”我说得十分肯定,似乎每晚前往艺宫是应尽的义务,而且毫无怨言地爽快答应。

几近尴尬的沉默氛围维持了一下。父亲说:“南茜,你真是个有趣的孩子。大热天赶到坎特伯里——而且还不是为了看盖立·苏德兰!”他说这句话时,大家都笑了,消除尴尬的气氛,顺势转向其他话题。

然而,当我第三次从艺宫回来,并害羞地宣布要再次前往时,家里多了不可置信的声音和更多笑声。来访的乔叔小心翼翼地将瓶中的啤酒倒入一只倾斜的杯子,当他听见笑声时,抬头看着我们。

“怎么了?”他说。

“南茜迷上艺宫的凯蒂·巴特勒。想看看,乔叔,她被一个风流小生迷倒了!”戴维说。

我说:“你给我闭嘴。”

母亲目光锐利地看着我,“小姐,请你住嘴。”

乔叔啜了口酒,舔舔胡须上的泡沫,“凯蒂·巴特勒?那个扮成男人的女孩,对不对?”他扮了个鬼脸,“南茜,你对真品不感兴趣了吗?”

父亲倾向他,“如果你问我,虽然我们在说凯蒂·巴特勒。”他使了个眼色,并擦擦鼻子,“我想她迷上的应该是乐队的某个年轻小伙子。”

乔叔说:“啊,可别让咱们可怜的弗瑞迪撞见……”

当他说这句话时,众人朝我这边看,我立刻脸红——看起来像是印证父亲的话正确无误。戴维开始打鼾,刚才还皱着眉头的母亲露出微笑。我让她——我让他们依照自己喜欢的想法——不多做解释,话题便能很快转到其他事,一如从前。

我能以沉默欺骗父母和兄长,然而对于姐姐爱丽丝,我完全无法保留。

“艺宫真的有你看上的男孩吗?”爱丽丝问我时,其他人都睡了。

“当然没有。”我轻声回应。

“那你是为了看凯蒂·巴特勒?”

“对。”

沉默降临,直到从高街远远传来车轮声、马蹄声,以及从海湾传来依稀的波浪声,才打破这阵沉默。我们吹熄蜡烛,任由未拉上窗帘的窗户开着。我透过星光看见爱丽丝的眼睛是张开的。她以诡异的表情盯着我,一半像是好奇,一半像是嫌恶。

“你为她着迷,对不对?”

我移开目光,没有立刻回答。当我终于开口时,不是对着她,而是对着黑暗说话。

我说:“当我看见她时,那就像——我也不知道像什么,好像我从前什么都看不见。我像是一只充满她的酒杯。在她以前的表演不算什么——其他人都是尘土。她上台了——她真漂亮,服装也很别致,声音如此甜美……她让我又想哭又想笑。她让我感到一阵疼痛,就在这里。”我把手放在胸口,“我从来没有见过,也从未认识像她这样的女孩……”我的声音开始颤抖,发现自己再也说不下去。

又是一阵沉默。我睁开眼睛望着爱丽丝——随即发现不该开口;我应该像对其他人那样,也对她装聋作哑。她脸上浮出一种表情——现在一点也不诡异——而是一种掺杂了吃惊、紧张和尴尬或羞耻的表情。我说得太多了。赞美凯蒂·巴特勒,就像点燃我心中的烽火,我毫无保留地称赞,使火光得以传入暗室,照亮了一切。

我说得太多了——但若不是这样,就什么也别说。

爱丽丝望着我的眼睛好一阵子,便闭上眼睛。她什么也没说,只是转身背对我,面向墙壁。

那一周的天气依旧炎热。烈日虽然为惠茨特布尔和我家的小吃店带来生意,热气却影响了客人的食欲。他们通常只点柠檬汁或茶,碟鱼和青花鱼大量滞销,我得花上数小时在父亲摆的海边摊位挖取螺肉和蟹肉,还有将面包涂上奶油,留母亲和爱丽丝在店里工作。在沙滩上贩卖点心是项创新之举,然而站在大太阳底下着实难受。醋从手腕流到手肘,眼睛被酸味刺得剧痛。父亲每天另外给我两先令六便士,当成下午在海滩工作的工资。我买了一顶帽子,还系了一条淡紫色的带子。剩下的钱我都收起来,等我存够,就去买往坎特伯里的火车季票。

那一周每晚我都去艺宫,就像托尼所说,和波拉许家坐在一起,凝视凯蒂·巴特勒唱歌。我百看不厌,只是这种经验对我而言,一直都很神奇:走入小巧的暗红色包厢,看着一排排的观众和舞台上的金色拱顶,还有丝绒帘子和流苏、布满灰尘的舞台地板和成排的舞台灯——我一直认为它们就像打开的峨螺壳——我马上就能看见凯蒂昂首阔步挥舞帽子……哦!当她终于登场时,我吸入一阵愉悦,感到目眩神迷。

这就是我独自观赏表演时的感受;然而,一如之前的计划,星期六全家人一起来——那可大为不同。

我们一行将近十二人抵达时又多了几个,因为我们在火车上和售票亭旁遇见亲朋好友,便一起加入欢乐的行列。音乐厅里没有足够的位置让我们坐成一排,便三四人坐在一起,当有人问要不要吃櫻桃,或母亲有没有带香水,又或是今晚梅利西怎么没带吉姆一起来时,消息以尖叫或耳语的方式,从亲戚到阿姨,再从姐妹到叔伯到朋友,传过整个顶层,造成沿途各排骚动。

好像只有我这么觉得。我坐在弗瑞迪和爱丽丝中间,爱丽丝左边坐着戴维和他的情人罗妲,我父母坐在后面。整间音乐厅人山人海,热烘烘的——尽管已比星期一凉快许多,但是对我而言,依然燠热难耐,因为过去一周我都坐在包厢里,从舞台会吹来凉风。弗瑞迪将手放在我手上,嘴唇贴着我的脸颊,我觉得难受,像是被蒸气烫到,而非轻抚的感觉;即使是爱丽丝的衣袖压在我的手臂上,或是当父亲倾身向前问我们感想,他的脸贴近我的颈子时,都让我退缩流汗,并且坐立难安。

我觉得自己好像被迫在一群陌生人中度过今晚。大多数的表演时间我都是不耐烦地坐着,他们对于各项节目的愉悦,都让我难以理解、觉得愚蠢。当他们和蓝道合唱团合唱、被喜剧演员的笑话逗得哈哈大笑、瞪大双眼看着重心不稳的读心师以及要求特技者再度登台表演翻筋斗时,我都咬着指甲。就要轮到凯蒂·巴特勒上台时,我变得更加激动和沮丧,期望她能再度踏上舞台,但我也希望我是独自一人——独自一人坐在包厢,身后的门紧闭——而非坐在一群视她于无物、又觉得我对她的着迷很奇怪的观众中。他们听我唱《情人和妻子》不下上千次;他们听我形容她的服装、头发和声音;我和他们吵了整整一周,要他们来看她,也一直对她赞不绝口。现在他们来了,又热又吵又高声谈笑,我着实瞧不起他们。我无法忍受他们轻视她的表演,更糟的是,我无法忍受看她表演时,他们在旁边观察我。现在我又有那种感觉,心中好像有盏灯笼或烽火。我很确定她登场时,就像点着火柴,我会被点燃,发出极亮的光芒,却极为痛苦且羞愧,而我的家人和情人会吓得退避三舍。当然,当她终于走到脚灯前时,这种事并未发生。我看到戴维朝我这边使了个眼色,然后听见父亲低语:“终于轮到这个女孩了。”当我心中偷偷燃起火焰时,没有人看得见——也许除了爱丽丝。

然而,正如我担心的,今晚我离巴特勒小姐非常遥远。她的声音依然嘹亮,面容也依旧动人。但我已习惯听见她唱每句歌词时的换气声、习惯看见她因灯光而发亮的双唇,还有映在脸颊上的睫毛阴影。我觉得现在仿佛隔着一片玻璃看她,耳朵也被蜡封住。当她结束表演时,家人高声欢呼,弗瑞迪踏着地板并吹起口哨。戴维说:“要是她没比南茜讲得好,就拿石头砸我吧!”——他靠向爱丽丝的裙摆,使个眼色,“虽然还没好到让我一周花一先令买车票,每晚跑来看她!”我没有回应。凯蒂·巴特勒重回舞台演唱安可曲,即将抛掷翻领上的玫瑰。知道家人喜欢她丝毫不让我欣慰——真的,只让我更加沮丧。我再次注视灯光下的身影,愁苦地想,不管我有没有来,你的表演都是这么精彩。不需我赞美,你都是如此完美。就和你知道的一样,我只能待在家,把蟹肉塞入纸锥。

尽管如此,奇妙的事还是发生了。她就要唱完安可曲,丟花给漂亮的女孩,一切完成后,她就会退场。当她准备掷玫瑰时,我看到她抬起头我敢发誓——她看着我之前坐的那个位置,然后低下头走开。如果今晚我坐在包厢,她就会看见我!如果我坐在包厢,而不是这里!

我瞄了戴维和父亲一眼,他们起立喊安可,音量却逐渐变小,伸了个懒腰。我身边的弗瑞迪依然朝着舞台傻笑。他的头发平梳至前额,嘴唇暗黑,任由胡须生长,脸颊红润,长了颗面疱。“她真是个美女,不是吗?”他对我说,揉着眼睛向戴维要啤酒。我听见身后的母亲问,那位穿礼服的女士怎能蒙眼读出所有数字?

欢呼声渐弱,滑头的蜡烛也熄了,煤气吊灯闪耀,使我们必须眯着眼。凯蒂·巴特勒刚才在找我,抬起头寻找我,我却在这里和陌生人同坐。

隔天是星期天,我待在摊位一整天。当晚弗瑞迪约我散步,我推说太累。那天较为凉爽,到了星期一,似乎真的变天。父亲全天在店里工作,而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待在厨房处理内脏、将鱼切片。我一直工作到将近七点,从餐厅打烊到赶火车之前,刚好有足够的时间换衣服、穿上靴子,还能仓促地和父母、爱丽丝、戴维以及罗妲共进晚餐。我知道他们不只是觉得奇怪,我竟然还要去艺宫。尤其是罗妲,似乎对我“迷上”某人的故事特别敏感,她问:“艾仕礼太太,你不介意她去吗?我母亲绝不会允许我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而且我还大她两岁。但我想,南茜一定是沉稳的女孩。”我一直都是个沉稳的女孩,反倒是鲁莽的爱丽丝常让父母担心。当罗妲说话时,我发现母亲望着我思索。我已经换上礼拜服,戴上新买的帽子,发辫上系了一个淡紫色的蝴蝶结,白手套上也有同样的蝴蝶结。我的靴子黑得发亮,在耳后擦了爱丽丝的玫瑰香水,又拿厨房的蓖麻油涂黑睫毛。

母亲说:“南茜,你真的想去?”她还没说完,壁炉上的时钟响了一声。叮!七点一刻,我就要赶不上火车了。

我说:“再见!再见!”——在母亲来不及叫住前冲出去。

我还是没赶上火车,得待在车站里等下一班。到艺宫时表演已经开始,我坐在位置上,特技者在台上围圈。他们服装上的亮片闪闪发光,白色紧身衣在膝盖处沾满灰尘。观众拍手,滑头起立说话——他每晚都说同样的话,因此半数观众都一起笑着说:“监狱里可不能有太多这种人!”这像是她表演前的例行序曲,滑头敲着木槌,报出凯蒂·巴特勒的名字,我正襟危坐、屏息静气。

当晚她唱得——我不能说像天使,因为歌曲内容和花天酒地有关,也许该说像是墮落的天使,她唱的歌是堕落的天使会唱的,她的身体燃烧殆尽,而地狱依然遥不可及。我和她一起唱——不像其他观众一样高声欢唱,而是近乎偷偷地轻声哼唱,好像她可以听清楚我唱的每句歌词。

也许她真的听见了。当她出场时,我想她看了这里一眼——她知道包厢又有人了。当她游走于脚灯间时,我想她又看了我。这种想法很奇妙——然而每次她的视线都转而扫视挤满人的音乐厅,看上好一阵子,好像刻意忽视我。我停止唱歌,瞪着她看,不住吞咽口水。我看见她退场——她再次注视我——然后回来唱安可曲。她唱着民歌,摘下翻领上的玫瑰花,一如预期地贴近脸颊。然而当她唱完时,她并未望向观众席寻找最美丽的女孩,反而往她的左方踏出一步,朝向我坐的包厢,接着又上前一步。过了一会儿,她来到舞台角落,停下来面对我,距离之近,我可以看到她发亮的硬领、咽喉上跳动的脉搏,还有她眼角粉红的光泽。她站在那里,仿佛永恒,缓缓举起手臂,玫瑰在灯光下闪烁了一下——我发抖的手接住了花。观众席爆出放纵的欢乐气氛与一片笑声。她以坚定的眼神凝视我慌乱的目光,微微向我鞠躬。她突然往后退,对观众挥手退场。

我愣坐了一会儿,看着手中的玫瑰,刚才就贴在凯蒂·巴特勒的脸颊上。我想拿花贴着自己的脸——正要这么做时,一阵喧哗声传来,我发现好管闲事的面孔正朝这里看,挤眉弄眼的表情和笑声正好迎上我的目光。我立刻脸红,缩回包厢的阴影中。我背对着成群观众好奇的目光,将玫瑰塞入裙上的腰带,再盖上手套。巴特勒小姐朝我走来时,我的心扑通狂跳。当我离开包厢,往拥挤的走廊与街上走去时,心跳总算不再如此剧烈。我高兴得想笑。我把手放在唇上,免得自己看起来像个白痴般无故傻笑。

我走到街上,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转过身,发现托尼正穿越大厅,高举双手引起我的注意。终于有个朋友,我可以对着他笑了。我移开手,像猴子一样露齿而笑。

“嘿!嘿!”他追上我时,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有人很高兴,而我知道原因!我送女生玫瑰时,她们怎么都没这么高兴?”我的脸又红了,把手放回唇上,什么也没说。托尼开始傻笑。

他说:“我带了口信给你,有人想见你。”我扬起眉毛,以为是爱丽丝或弗瑞迪来找我。托尼笑得更开了,“巴特勒小姐想和你说话。”我的笑容瞬间消失,“和我说话?巴特勒小姐要和我说话?”

“没错。她问布景管理员艾克,每晚独自坐在包厢的女孩是谁。艾克说你是我的朋友,要她来问我。她问了,我也告诉她,现在她想见你。”

“为什么?哦,托尼,她为什么要见我?你对她说了什么?”我紧抓着他的手臂不放。

“没什么,除了一些实话——”我扭了他的手臂一下。说实话很糟糕,我不想被她知道自己颤抖、低声唱歌,还有内心被她点亮的事。托尼的手从衣袖伸出来,握住我的手,单纯地说:“就是你喜欢她。要不要跟我来?”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不发一语让他带我离开大玻璃门,外面是坎特伯里凉爽的黑夜。我们通过往观众席的拱门和顶层的楼梯,朝走廊远远一角的小房间走去。前面有块布幕,一根绳子垂挂着牌子,上面写着: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