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〇〇五年三月

德国莱茵兰—普法尔茨州凯撒斯劳滕镇

离开塔法没多久,我就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而且非常强烈。最初产生那种感觉,是在空军基地通往凯撒斯劳滕镇的公路上。出租车窗外闪过的一棵棵树,模糊得就像一团团银灰色的影子,但我能清楚地看见,绿色的萌芽正从残冬的束缚中挣脱出来。这让我想起了那场战争,尽管离开战场才一周的时间。当时,潜意识里,离开战场越远,我越容易想起那场战争。现在想想,我觉得自己的记忆就跟别的东西一样,也会不断“生长”。寂静的出租车里,看着窗外掠过的那些小树,我不禁想起了那场战争和一年到头都是秋季的沙漠。在塔法,每一天都极不平静,而且沙尘遮蔽一切,所以就连正在开花的风信子,我也只是听人说过,从未亲眼见过。

当时,我本以为四季分明的温带地区可能会舒服一点,其实不然。德国三月湿冷的空气令我感到很不适应。中尉吩咐虽然第二天才走,但那天,我们得在基地待着,不能出去放松。不过,我还是决定出去放松一下,因为那是我应得的。

我走了大约半英里,才走出安全门,又走了一英里,才看到左边出现了一排房屋。天空比从飞机上看到的要阴暗些,空气里弥漫着薄雾。从飞机上看到的太阳又红又大,但这时,太阳躲到了仿佛浅煤灰色素描图案的云朵背后。那排房屋的色彩超出了我的想象:墙体刷成浓重的奶油色和黄色,周围镶着一圈淡雅的边饰。我朝凯撒斯劳滕镇走去,路上不时经过灯光柔和的咖啡馆和独自赶路的行人。咖啡馆飘出的强烈气味,令人有种温馨的家的感觉。行人拉着雨衣的领子,紧紧裹住脖子,边走边用目光打量我。他们无一例外,跟我全都不是同路的。

那天,顺着成排高大而整齐的松树和桦树,独自在雨中行走,我感到非常惬意。见到镇上的居民后,我又开始产生某种平静的感觉。当时,我说不清那到底是什么感觉,但现在回想起来,那其实是一种默默无言的平静的感觉。我跟镇上的居民迎面相遇,我们的目光短暂交汇。我的靴子跟触地的声音,因为脚下的鹅卵石或胡同两边的墙壁而显得尤为响亮。接着,我们的目光便会彼此分开,重新望向各自脚下的路。那些居民会根据晒成亚麻色的皮肤,看出我是美国人,并心想:没必要说话,那人听不懂的。我则会在心里说:谢谢你们不说话,我感到很累,不知道该说什么。就这样,我跟那些居民彼此擦肩而过,无一例外。想到这种孤独是有理由的——纯粹是因为语言不通造成的,我胸骨后面的某个地方感到释然了。但由于另一个不同的原因,我的孤独感还会持续一小会儿。

我走到一个环形路口。边上停着两辆未熄火的待客出租车。我敲了敲第一辆车驾驶座那侧的窗玻璃。车里的司机是个大眼睛、小嘴巴、嘴唇薄得几乎没有的男人。他坐直身子,摇下车窗,微微探出头。我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前袋里,凑上去,轻声说:“去凯撒斯劳滕镇。”那一刻,我跟司机离得非常近,几乎就要挨着了。他说了句什么话,但我听不懂。“不要说话。”我用仅知的一点德语说。司机叹了口气,笑着朝后座挥了挥手。我上了车。

正是在那段短短的路程中,我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一路上,车里寂静无声,我和司机没有寒暄,车上的收音机也未打开。我头倚车窗,看着自己呼出的水汽在玻璃上逐渐凝结,于是伸出手指,在布满水汽的玻璃上画了几段弯弯扭扭的线条——一条边接一条边,最后画出了一个四方形,看着好像车窗上还有扇小窗。望向路边的那些树时,我突然身子一紧,不由地开始冒冷汗。我清楚自己的处境:正在德国的一条公路上,开了小差,等着飞回美国。但我的身体不清楚,只知道:正在一条公路上,在路边,又一天。我的双手不自觉地摆出了握枪的姿势。我在心里告诉双手,这里没有步枪,但它们不听。我不停地冒冷汗,心脏怦怦直跳。

我当时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但除了心悸和微微的麻木,我记不起自己当时还有什么其他感觉。我感到很累,但路边那些模糊的、银灰色的树透着勃勃生机,而且一棵接一棵,连绵不绝,给了我些许安慰。我真想跳下车,去摸一摸那些树的树皮——它们一定很光滑。天仍奇怪地、断断续续地下着雨。我真想走进雨中,任雨滴落到晒黑的脖子和手上。

我和司机一路无言,我的双手不时颤抖。最后,司机在一条大路边放下我。那天下午阴沉沉的,灰蒙蒙的房屋上方只露着半个太阳。街上亮着几盏路灯,洒下微弱的灯光。付了车钱后,我开始朝镇郊走去。眼前的道路,时而阴暗,时而能看见从云层透射下来的阳光和毫无作用的路灯灯光。等走到托尔纳街尽头时,阴影和亮光的分布变得很有规律了。我也走得更有节奏了,暂时忘记了所有的烦恼。斯特林和另外几个人可能也会溜出来,到酒吧玩乐。我希望不会遇见他们。这不仅是因为我开了小差,还是因为一想到斯特林,苦涩的胆汁就会涌上来,灼烧我的喉头。

走着,走着,我的右边出现了一座很大的主教座堂。街上冷飕飕的,所以我躲进了教堂。里面光线暗淡,就跟外面一样阴暗。我在门厅找了本用英德双语介绍教堂历史的手册,然后尽量展开,遮住自己,并快速坐到耳堂最后面的一排长椅上。一群学生正在参观教堂。虽然导游说的是德语,但我还是借助手中的册子,努力去理解她的解说。

教堂很古老,两边各有一排高高的窗户。耳房和中殿里,阳光从红蓝相间的彩色玻璃窗透射进来。太阳已经西移,透射进来的阳光未能照到大理石地面上,而是在那些高高的拱顶和刻有图案的柱头处交汇,看着仿佛是由左右两块拼接而成的。那群孩子的脚步有点乱。光线里飘浮着他们踢起的灰尘。

教堂那头,一位神父正在圣坛后面,为某个仪式做准备工作。我看着他收起各处的香烛,整齐地放到身后的小桌上。

这时,导游让学生们停下,并指了指她自己的嘴巴、耳朵和眼睛。看她那样子,好像依次亲吻了自己的声音、听觉和视觉。导游、那群孩子和我全都静悄悄的。似乎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寂静,神父注意到了我们。接着,那群孩子顺着墙壁动了起来。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在咯咯笑着互相打闹,另一些人则对着圣人的画像“哇”、“啊”地惊呼。那群孩子边走边看,而我边看着手册里一位位圣人的名字,边努力想象自己是其中一个年幼的孩子,正在听人介绍那些圣人的事迹。

教堂墙上挂着塞巴斯蒂安的画像。英俊的他,胸口挂着几支箭,伤处流出的血液,看着就像滴落之后凝固的蜡烛油——那些蜡烛油硬得能把人永远挂在教堂墙上,垂死一千年。墙上又有圣女德兰的画像。她因为火焰炙烤伤口而呻吟,看着就像女人达到高潮时的样子。还有圣约翰·维亚奈的画像。正直的他,曾是拿破仑麾下的士兵,后来逃离军队,做了牧师,每天聆听二十小时的告解。他死后,心脏简单地放在小玻璃盒里,单独供奉于罗马。那颗心脏一直完好无损,没有腐烂,只是不会跳动。

阴冷的教堂里,那群孩子再次“哇”地惊呼起来。一团白雾随之升起,隐约遮住了教堂那头的圣坛和从彩色玻璃窗透射进来的、暗淡而呈粉红色的阳光。接着,白雾消散了。在这之前,随着一个细小的声音,也曾升起过一小股雾气,但不一会儿就在我们头顶上方消失得无影无踪了。那群孩子的鞋后跟啪嗒啪嗒地落在大理石地面上。我抬起头,望向头顶上方的拱顶、圣人画像和四处蔓延的金丝饰线——那些金丝饰线乱得就像没人打理的常春藤。我看到了一句话:你见到的所有金子都是真正的金子。我把那句话出声地念了一遍,然后低头继续去看手册,却发现上面已没有其他内容了。那句话就是整本手册的结束语。

我埋头看手册的过程中,神父从圣坛后面走了过来。折起手册后,我猛抬头,冷不防发现他就站在身边。神父个子很小,戴着金丝眼镜,正低头看着我,闭着嘴微笑——可能是表示同情的微笑,也可能是出于屈尊俯就心理的微笑。“这里不能抽烟。”他说。

“什么?噢,妈的,对不起。”我这才意识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点了根烟。教堂里光线暗淡,红彤彤的烟头显得格外扎眼。我对着自己的靴子掐灭烟头,并把香烟放进口袋。

“我能帮你什么忙吗?”

我会去教堂,那位神父肯定感到很奇怪。“不,我只是随便转转。我今天休息。”我撒谎道。

神父指着我手上的册子,问:“这座教堂的历史很有意思吧?”

“是,是啊,”我结结巴巴地回答,“很有意思。”

神父伸出手,说:“我是贝尔纳德神父。”

“巴特尔,二等兵巴特尔。”

神父在我所坐那排长椅的尽头坐下来,轻声笑着,理了理腿上的裤子。“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也是一名二等兵。”

我愣了一下,然后说:“噢,没错。”

“我能跟你说句实话吗?”

“当然可以。”

“你看上去,好像遇到了什么麻烦。”

“麻烦?”

“嗯,你好像有心事。”

“我不知道,我觉得自己没事。”

“我有经验。要是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谈谈。”

“谈什么?”我问。

“由你决定,谈什么都行。”

我发现自己一直在不停地扳左手的手指,把指节弄得噼啪作响。“我不知道,神父。天主教方面的事,我真的一点也不了解。我不是天主教徒。”

神父笑着说:“是不是天主教徒,没有关系。我曾经许过一个承诺,任何人都可以告诉我他不想对别人说的事。”

我从前面那排长椅的一根杠上抠下一块油漆。“我想那是好事。我是说,您做的是好事。”

“有句老话,你可以听听。”

“怎么说的?”

“秘密越多,病得越重。”

“任何事都有一句对应的古话,对吗?”

“是的。”神父说着,再次笑了起来。

我想了一会儿,问:“您的意思是说,呃,我应该做一次告解?”

“那个,不是,不是……就是……随便谈谈。”

“我刚犯了一个错误。”

“谁都会犯错的。”神父说。

“不,”我说,“不是每个人都会犯错的。”

导游和那群孩子早已排成一队,离开了教堂。外面的天已经黑了。衬着暗淡的灯光和烛光,天花板下方的窗户有如一个个黑洞。

我坐在长椅上,身子靠着椅背。神父坐在长椅的尽头,跟我相隔不远。烛光摇曳,教堂里阴冷而潮湿。我感到很奇怪,自己竟会来到这里,同时又有种身处异国他乡的陌生感,强烈得令人难以承受。我真想冲出教堂,但并未那么做。

我和神父都默不作声,气氛非常尴尬。“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我得回去了。谢谢您,神父。要是不赶紧回去的话,我会受罚的。”说完,我转过身,举步走出耳堂,朝教堂正门处的大木门走去。除了我的脚步声,周围一片寂静。就在这时,神父在我身后喊道:“你想让我为你祈祷吗?”

我边想着神父的话,边打量四周。那是座漂亮的教堂,我很久没见过如此美丽的地方了。但这是种令人悲哀的美,一如所有为掩盖其存在的险恶目的而创造出来的东西。我从口袋拿出刚才看的手册。那座教堂的所有历史都写在上面了,三页纸记录了整整一千年——某个可怜的笨蛋不得不从芜杂的历史中选出值得记录的事件,然后又不得不用简洁的语言写出来,以备任何可能想知道教堂历史的人翻阅。随着日子一天天流逝,我对自己的历史感到越来越迷茫了。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的。我的历史本来应该很清楚的:这件事发生了,我在这里,接着那件事发生了……所有这一切,最终不可避免地造就了现在的我。我本可以在教堂外面的街上抓一把泥土,在圣坛上收集一点滴落的蜡烛油,从摆动的香炉里抓一些香灰。我本可以把自己的历史好好梳理一番,找到某条最基本的线索,以说明自己在“这个地方”或“那个时间”做了什么。但上述那些事,我一件也没做。不过当时,我对任何事都不再感到确定了,所以就算手里抓着泥土、蜡烛油或香灰,也毫无用处,只会弄脏自己的手。站在教堂里,我突然领悟到:所记住的、所说的和事情的真相之间,存在天壤之别。我觉得,自己永远也弄不清到底哪个是哪个。

“不用了,先生,不用了。”我感谢神父的好意,但一如所有的好意,那份好意似乎带有强迫的性质,因而毫无意义。

“那你的朋友呢?”

“我以前有个朋友,你可以为我的朋友祈祷。”

“他叫什么?”神父问。

“丹尼尔·墨菲,我的战友。他在塔法被杀了。他死得……”我望向墙上的那些圣人画像,说,“他是怎么死的,并不重要。”整座教堂一片漆黑,只有那些蜡烛和几盏昏暗的电灯散发出几个球状的光圈。

我仿佛看见默夫的尸体正顺着底格里斯河,漂向那个弯头,漂过葬着约拿的那座小丘的倒影。默夫的两只眼睛变成了杯状小漩涡,河里的鱼也早已开始啃噬他的肌肤。我感到自己有责任准确无误地回想起对默夫的记忆,因为所有的记忆都具有意义,因为其他人永远不会知道他当时出了什么事,甚至连我也不知道。但直到现在,我仍无法准确无误地回想起对他的记忆。我努力过,但没有用。我又试图忘却那些记忆,但那些记忆反而变得更加清晰,更让我不得安宁。我寝食难安,但那又怎么样呢?是我罪有应得。

“那我应该祈祷什么?”神父问。

我再次想起了斯特林。“操他们,”我低声骂了一句,然后转过身,对神父说,“谢谢您,神父。您想祈祷什么就祈祷什么吧,只要您觉得不是浪费时间就行。”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在鹅卵石铺成的街上往前走。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肯定有人看到了我。我自己也觉得好像听到了一些倒抽气的声音,但始终没有抬头。我没有勇气抬头。我是完全孤独的。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最后在镇郊附近看见了一片柔和的灯光。那是从一栋房子的红色窗帘透射出来的。那些微开的窗里还传出一阵阵歌声和女人的声音。我并非专门去找那个地方的,但记得在塔法时,有个侦察兵给过我那里的地址。当时,他把地址写在从烟盒撕下来的盒盖上,并说:“那是他妈的,有史以来,滋润鸡巴最爽的地方。他妈的爽得不得了。”也许潜意识中,我本来就打算去那里的吧。我很想干点什么不一样的事,但不想他妈的滋润自己的鸡巴。我点上一根烟,在那栋房子前站了几分钟。天仍下着毛毛细雨,我就快浑身湿透了。连烟头都淋湿了,一不小心就会熄灭。我得用力啜吸,才能保证烟头不灭。

听里面传出的声音,进去的话,可能会玩得很高兴的。但那时,我已经开始对人群感到紧张了。要是默夫在这里就好了,我想。但默夫并不在那里。他永远不可能在那里的。只有我一个人。

也许,要是发生在塔法的事稍微有点不同,默夫当时可能就在那里了。但我们的愿望无法左右事情的发生。虽然出于自古以来的本能,我努力想琢磨出一个复杂的解释,以消除心中的极度困惑,但事实就是那么简单。

那个道理还是默夫告诉我的。当时,我们站在满地尸体前面——阳光下,残缺而发白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望去就像水上漂着的一根根浮木。“不是不能做的,那就是必须要做的。”默夫当时嘀咕道,声音几乎细不可闻。那句话,他不是特意要说给谁听。那个时候,他沉默寡言,很少说话,所以只要他一开口,我就会仔细听。自那天以后,我老是想起默夫说的那句话,但怎么也琢磨不透到底是什么意思。直到来到凯撒斯劳滕镇,站在那栋透出灯光的房子前,我才突然明白了。世人总是这样,我想,非要走弯路,其实真相就摆在眼前,非常明了:未来是不确定,根本没有命运,也没有人会伸出布满青筋的手帮助我们,我们只能看着事情一件件地发生。但仅仅知道这点并不够,我努力想让这个道理具有某种意义,就像多年前,那些人可能在德国做的那样:从各种奇怪的现象中寻找某个模式;用炭灰和浆果汁当颜料,涂抹自己的脸——那些浆果是在春天从冰雪融化的山谷中摘的;站在盖着杂草或树叶的尸体旁,等着男女老少的尸体被点燃——那些尸体上面都压着石头,以防火焰和燃烧时产生的热气、噪音使他们从“沉睡”中突然惊醒。

就在我胡思乱想时,房子的门开了。一个男人走出来,并拉低帽檐,遮住自己的脸。看见我时,那人又竖起了外套的领子。这样一来,他整个人看上去,只剩下一个裹着布料、匆匆赶路的人影。门没有关上,透过门缝,我能看见里面的情况:几个女人笑着走来走去;一些男人坐在破旧的座位上,搓着手,等那几个女人端上酒水,坐到他们的腿上;女人过来后,那些男人就会身子后仰,张开双臂,搂抱她们。房子里传出吵闹的铜管乐,我循声走了进去。

对面的墙壁那里搭着个临时小吧台。我坐到其中一张高脚凳上。刚坐下,凳子的皮面子就裂开了,掉下来几大块。吧台后面的女孩对我说了什么,但我听不懂。里面很吵。女孩上下打量着我。我坐在那里,没有回答。女孩的头发是红色的,很细。虽然屋里烟雾缭绕,但还是能看出,她的头发泛着光泽。那头红发垂至肩膀,不是很直,看着不像天然的直发,而是烫直的。看到这里,我脑中浮现了一个画面:那女孩在走路,头上一绺绺光滑的卷发一甩一甩的。女孩皮肤很白,脸上长有雀斑,右眼下面有块深紫色的淤青。

“有威士忌吗?”我问,但立刻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我的声音听着既低微又胆怯,在烟雾缭绕、音乐吵闹的屋里几乎细不可闻。不过,女孩似乎还是听到了,走过去拿摆在酒柜最上面一格的酒。我摇摇头,指着下面,说:“下面的。”她给我倒了一杯。我痛饮一口,直到酒精温暖了喉咙、开始灼烧肠胃,才放下杯子。女孩连一下也没对我笑。我看着她在屋里转来转去,挨个碰一下那些商人和毛头小子的胳膊,而那些商人和毛头小子则搂着其他的女孩,边喝酒,边等着她去碰他们的胳膊。我猜,也许是因为眼睛受伤或其他什么缘故,那女孩今晚可能不用陪客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吧台就我一个客人。不给我加酒的时候,那女孩就靠在墙上,白皙的双臂抱于平坦的胸前。她不怎么看我,就算偶尔瞧我一眼,等我回以目光时,她也会立刻转移视线。那双眼睛是蓝色的,布满血丝。几杯酒下肚后,我开始跟她搭讪,问:“你没事吧?”我说话开始变得不利索了。

女孩没有回答。我跟她唯一的交流就是,我每喝完一杯,她会举起酒瓶,皱皱眉头,意思是问要不要加酒。

突然,从楼梯的墙壁传来一阵碰撞声。有个人一会儿倒向楼梯的这边墙壁,一会儿又倒向楼梯的那边墙壁,跌跌撞撞地冲下楼来。那人竟是斯特林中士。但见到他,我并不怎么惊讶。部队里,听说过这个地方的人,不可能只有我一个。斯特林光着膀子,嘴角带着血丝,左手提着瓶透明的不知什么酒。天花板上吊着几盏没有灯罩的电灯,不停地晃来晃去,洒下一片清寒的黄光。斯特林手上的酒瓶,在这黄光和满屋子的烟雾中闪闪发亮。看见我后,他龇牙咧嘴地吼了一声“二等兵巴特尔”,把我吓得差点跌下凳子。听得出来,楼上还有几个人。我看到斯特林先是愣了一会儿,接着,醉眼迷离的脸上闪过了认出我来的神情。我暗暗祈祷,他会转过身,回楼上去,但又知道自己的祈祷从不灵验。斯特林走下楼梯,然后猛地拉过一张凳子,贴着我坐下,并死死地搂住我的肩膀。他呼吸沉重而急促,胸口的文身不停地上下起伏,但仍在咧嘴大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与此同时,他大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眼珠紫得有如干了的薰衣草花枝。

斯特林还在楼梯上时,招待我的女孩就已经退离了吧台,以躲开他。这时,斯特林放开我,突然扑向吧台后面。“今天晚上不接客了?”他口齿不清地对那女孩说,“嗯?婊子?不接客了?”说着,斯特林用空着的那只手一把抓住对方的脸,开始死命揉捏,女孩则努力想挣脱他的手。女孩两边的脸被斯特林的手指抓得通红,并深深地陷进上下两排牙齿之间。泪水从掉了一些的睫毛膏上流了下来,但女孩仍绷着瘦削的下巴,紧闭嘴唇,竭力挺直身子。

“斯特林中士,”我结结巴巴地说,“过来一起喝一杯吧。”我看得出,斯特林听到了我的话——他耳朵后面的肌肉动了动,后脑勺两侧没有头发的皮肤也微微皱了皱。但他仍未松手。于是,我深吸一口气,把周围浑浊的空气用力吸进肺里,然后喊道:“过来,傻逼!过来喝一杯!”

松手前,斯特林猛推了那女孩一把。女孩的脑袋随之砰的一声,重重地撞到吧台后面的墙上,把墙上的灰泥都撞裂了一点。女孩开始绕着吧台逃跑,但斯特林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肘。接着,斯特林边使劲掐女孩的胳膊肘,逼得她不得不伸直胳膊,边嘟囔道:“给我回来。”女孩终于忍不住,轻声哭了起来。她脸上的那片红指印,看着好像小丑脸上画的苦笑。沾上睫毛膏的泪水,在她眼睛下面留下了两道黑色的污痕。斯特林坐到我身边,重重地拍了一下我的背,然后抓住我的脖颈,吼道:“这里他妈的真是人间仙境啊,二等兵!”

此时,其他人早已走光了:有些客人跟那些女孩上楼了,其他客人因担心跟一帮喝醉的美国兵在一起会惹上事,悻悻地走了。吧台后面的时钟显示,那会儿已快凌晨两点。

“这里才是真正自由的地方啊,英雄,”斯特林大笑道,“啊,我爱这里!”

我身上开始散发出威士忌温暖而辛辣的酒味。斯特林静静地坐了一会儿。我点了根烟。昏黄的灯光下,香烟的烟雾升起来,飘浮在我们头顶上方。那女孩背靠着墙壁滑下去,蹲到地上。

“嘿,你还记得在食堂,看到那个女穆斯林引爆自己身上的炸弹时,他的表情吗?”

“谁的表情啊?”我问。

“默夫啊。你不会忘了吧,哥儿们。默夫的表情啊。”

“记不太清了,中士。那一天太晦气了。”

“该死。那个穆斯林直接被炸没了,二等兵。‘嘭’,没了,”斯特林用两条胳膊紧紧地搂着我的脖子,继续说,‘嘭’,没了。”

“是啊。”

“他的表情实在太滑稽了。”

“我记不起来了。”

“我还以为,你跟那些脑残天才一样,能记住所有事情呢。”

我想让斯特林就此打住,说:“你喝多了,中士。”

“是的,但是你现在看到坏人的下场了吗?”

“看到了,嗯,确实看到了。”

“我是这里的头儿。”

我紧张地笑着说:“我知道。”

“当我是头儿的时候,事情就不会出现任何差错。当我任由别人说服我做那些蠢事……我们他妈的就遭到了隔离。”

我努力想转移话题,问:“你怎么突然想起默夫来了?”

“操他妈的默夫。”

我没有说话。

“我们知道发生了什么。除此以外,我们什么也没得到。”

斯特林喝醉了。我以前从未见过他当时的那副样子:濒于崩溃,闷闷不乐,还带着点说不出来的伤感。他给人的感觉就像,他是个什么东西,摇摇欲坠的,马上就要从另一个东西上脱落了。我不知道另一个东西到底是什么,但也不想待在旁边,等着他掉下来,砸到我身上。

斯特林用手指戳了戳我的胸口,又戳了戳自己的胸口。“我们知道。我和你。就像我们结婚了。记住这一点。你他妈的已经是我的人了,二等兵巴特尔。有他妈的《统一军法典》,我想什么时候弄死你,就什么时候弄死你。你明白吗?”说着,斯特林握起拳头,把拇指举到我面前,故意用拳头使劲抵我的脸,然后又把拳头倒过来,像碾死虫子那样,用拇指死命碾压涂着黑漆的吧台台面。“弄死你就跟弄死一只臭虫一样简单。你永远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还开小差?那真是太他妈的简单了,二等兵。”

我马上就能解脱了。三年服役期结束了,回到美国后,我就可以退伍了。“你不会那么做的,”我说,但对此并没有多大把握,斯特林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也可以举报你的。当时你是头儿,还记得吗?”

“哼,”斯特林哼了一声,说,“没人会关心默夫是怎么死的。”说到“夫”字时,他开始哈哈大笑,呼出的气喷到了我的嘴唇上。斯特林说话时,眼里微微闪着光芒,眼睛的颜色看着似乎变淡了。“其他人,哥们儿,谁也不想知道他是怎么死的。要是想知道的话,他们会知道的,对吧?狗屁‘阵亡’了,发块狗屁勋章,再给他老妈编个狗屁故事,这样的人不止他一个吧?”说完,斯特林对着酒瓶喝了起来,边喝边慢慢仰起脖子,直到酒瓶完全翻倒过来。我看着他喉结一动一动的,把瓶里剩下的酒一口气全都灌了下去。喝完后,斯特林把酒瓶砸向了女孩头顶上方的墙壁。酒瓶很厚,没有碎,只发出砰的一声重响,从墙上掉了下来。

“我们可以告诉他们啊,”我说,“告诉他们的话,我们就可以解脱了。”

斯特林再次大笑起来,说:“你又变成脑残天才了,二等兵。”

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在楼上,躺在两块床垫叠成的床上——千真万确。墙上的壁纸已经泛黄、发白,而且剥落了不少。过道那头传来阵阵流水声。通过打开的门,我能从脏兮兮的镜子里看见昨晚的那个女孩——过了几秒钟,我才认出她。过了一会儿,那女孩身穿脏兮兮的粉红色浴袍,从洗手间出来了。她胸口、胳膊和白皙的长腿上全是雀斑。

“他走了吗?”我问。

女孩把一块湿毛巾搭到我的额头上。我感到很难受。“嗯。”她回答。

“你会说英语。”

“当然。”

我听不出女孩的口音。她两条胳膊上有注射毒品后留下的针眼——她并不是好人。我也不是。此时,女孩眼睛下面的淤青颜色更深了,变成了深黑色。“对不起,”我躺回床上,说,“我本该阻止他的。”

“你尽力了。”

“你能不能……”我开口道,但不知道到底想让她为我做什么。

女孩打断我:“你是认真的?”说着,她脸上流露出非常伤心的表情,下嘴唇也开始微微哆嗦,并扇了我一巴掌。

“不,我不是指那个。”我说。不过在心里,我确实有点想那样做,想满足自己的控制欲,哪怕只有两分钟。但我对自己的想法感到恶心。我想起了告诉自己地址的那个人。他很可能那么做了,也很可能已经死了。我想象那人的身体向内塌陷,身上的肌肉烂光了,嘴唇干裂了,最后整个人只剩下头骨,上面积着一层薄薄的沙尘。我把女孩的双手推到我的肩膀上方,然后抓着她的手,来回摩挲我脑袋两侧剪得极短的头发茬。过了一会儿,我弯腰抓过床边金属做的旧垃圾桶,对着吐了起来。女孩跪在床脚,帮我拍背。我坐了起来。

“你的脸色非常难看。”她说。

卧室窗外传来一阵奇怪的鸟鸣声,几只椋鸟飞掠而过。那几只椋鸟是转着圈往前飞的——要不然,我看到的就是一大群椋鸟。昏暗的路灯中,那些椋鸟时隐时现,朝某处屋顶或某棵树飞去。某个地方,有棵树肯定提出了请求,想让那些椋鸟停满自己的树枝,并且至少待到冬去春来,它吐叶开花。我们俩就那样发了一会儿呆。最后,我放开女孩的纤腰,看着她问:“其他人都走了?”

女孩点了点头。

“我回楼下去睡会儿,要是可以的话。”

“可以。”

我仍醉得厉害,脑袋晕乎乎的,但还是走到吧台后面,找到一瓶威士忌,然后坐在地上,看着窗外,喝完瓶里剩下的酒。太阳已经升起了,挂在街对面的小水渠上方。累极了的我,望着那条水渠,呆呆地想水渠里的水是冷还是不冷。

我睁开眼睛。天色正在变亮,路灯还亮着。我感到嘴巴发苦,接着打量四周,想弄清自己在哪。我感到太阳穴突突直跳,双手冰冷麻木,随后发现自己正趴在水渠边,双手浸在水里。清澈的水面一平如镜,只有我悬荡的双手惹起些许涟漪。我从水里抽出手,坐起来,开始使劲搓手,以恢复知觉。天哪,现在是什么时候啊,我想。那栋房子就在街对面,门廊上站着些女人。那些女人一动不动,望去就像几根年代久远的雕像柱,弯曲变形,斑斑驳驳,每一根都和另外的这根或那根靠在一起。我站起身,转向她们。她们仍然没动,好像几名蹩脚的演员在摆静态造型。

“那个女孩在哪?”我喊道。

那些女人还是那样站着,没动。过了一会儿,她们转过身,一个接一个地进了屋。那栋房子里很安静,或者说,给人的感觉好像很安静。我一直盯着那栋房子,最后终于反应过来,那会儿是早上,天就快亮了。

我回到基地。看到我,中尉很生气,但他没有大吼大叫,只是说了句:“去把脸和手洗干净,巴特尔。”我照做并换了套干净的军服,然后往肩上搭了件野战夹克,在航站楼的长椅上睡着了。那时,只有几个宪兵和军官还醒着。

有人轻轻推了推我的肩膀,接着又重重地摇了摇。我醒了,并翻了个身。斯特林中士低声对我说:“我帮你掩饰过去了。”

“谢谢,中士。”我迷迷糊糊地说。

“别以为我们之间没事了,二等兵。”说完,斯特林走了。外面一片漆黑,天又开始下雨了。我就要回家了,我想,就要解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