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贝特曼·亨特睡得很糟糕。从塔西提岛坐船到圣弗朗西斯科的两周里,他一直在忙着编造一个借口;坐火车的三天,他则在不断重复着要讲的话。眼下再过几个小时就要抵达芝加哥了,他突然疑虑重重起来,平素多愁善感的心再也不得安宁。他不太确定自己是否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而他一向有个好名声:凡事总要付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努力。让他心中感到忐忑的是:在一个切乎他本人利益的事件中,他让个人利益战胜了上述好习惯。就他的理解而言,自我牺牲对他有着强大的吸引力,而他在该事件中的无所作为让他产生了一种破灭感,就像一个一心为人的慈善家,为穷人建造了一批理想的住所,到头来却发现自己从中大赚了一笔;在一件善事中,有百分之十是他从中得到的满足感,这种回报是他无法拒绝的,但他觉得自己的美德和清誉却因此受到了损害,这就让他有些尴尬了。贝特曼·亨特知道自己的内心是纯洁的,但他不确定的是,如果他把自己的经历讲给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听,她那冷冷的灰色眼睛里发出的审视目光到底能让他承受多久,那可是一双精明的充满智慧的眼睛!她用自己的严谨和正直衡量着他人的道德标准,对不符合自己严格规范的行为,她都会用沉默冷对来表达不满,这比任何的责难都更加有效;而且,她的“判决”一旦作出就无法再进行“上诉”,因为她作出的决定绝无可能再进行改变。但贝特曼不会觉得她有什么异常,因为他爱她,不仅爱她美丽的外貌——苗条挺拔的身材,凛然不可侵犯的昂首姿势——还爱她美丽的灵魂。在他看来,她的真实坦直、强烈的荣誉感、无所畏惧的态度,使她具备了他们国家的女人所能拥有的最令人艳羡的优点。他觉得她不仅仅是一个完美的美国女孩,在某种程度上,在她所处的环境里,她的优雅也是非常特别的。他能肯定的是,除了芝加哥没有任何其他城市可以造就出这样一个女孩。不过当想到自己将必然给她的自尊心带来致命打击时,他就感到极端痛苦,而再想到爱德华·巴纳德,一股怒火便在心中迅猛燃烧起来。

但当火车驶进芝加哥,当他看到那长长的街道及两边的灰色房子时,他开始欢欣雀跃了。一想到美国和沃巴什县,想到那里拥挤的人行道、熙攘的交通及喧嚣噪声,他就有些急不可待——终于到家了!他为自己出生在美国最重要的城市而自豪。圣弗朗西斯科是个小地方,纽约缺乏活力,而美国的未来将取决于其经济发展的潜力,所以芝加哥必将以其位置的优越以及居民的活力,成为美国真正的首府。

“我想我将活得足够长久,能够亲眼见证它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城市。”贝特曼走下月台时心里想。

他的父亲前来接他。父子俩长得同样高挑修长、身材匀称,有着同样精致、严肃的面容和薄薄的嘴唇。两人热烈握手后,一起走出了火车站。亨特先生的汽车在等着他们,两人上了车。亨特先生看到儿子用骄傲、欢快的眼神扫视着街道。

“回来高兴吧,儿子?”他问。

“我是这么觉得。”贝特曼回答。

他的眼睛凝视着外面繁华的街景。

“我想这里的车辆要比你的南太平洋岛屿多一点,”亨特先生问,“你喜欢那里吗?”

“还是给我说说芝加哥吧,爸爸。”贝特曼说。

“你没把爱德华·巴纳德带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沉默了一会儿,他英俊、敏感的一张脸变得黯然了。

“我不想说他,爸爸。”他终于说道。

“那没事,我的儿子,我想你妈妈今天会开心的。”

他们从卢普区繁忙的街道驶出来,沿着湖边前行,直至一幢壮观的建筑前。这是亨特先生几年前自建的,跟卢瓦尔河上的那些别墅毫无二致。当房间里只剩下贝特曼一人时,他立马拨打电话要通了一个号码。通话声传来,他的心狂跳起来。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欢快地说道。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知道是我的声音?”

“离上次见你的时间并不长嘛,再说,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

“什么时候可以见你?”

“要是你没有更好的事情做,或许今天晚上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吃顿饭。”

“你很清楚我不可能有什么更好的事情。”

“我猜你有满肚子的新消息。”

他觉得自己从她的语气里嗅出了一丝紧张。

“是的。”他回答。

“喏,今晚一定讲给我听。再见!”

她挂断了电话。她可以毫无必要地等上漫长的几个小时来获悉让自己深感忧心的事情,这倒符合她的性格。在贝特曼看来,她的自我约束有种让人钦羡的坚毅。

晚饭时,除了他、伊莎贝尔和她的父母外再无他人,他看着她将谈话导向了一种客客气气的闲聊。他突然想到,一个生活在断头台阴影下的女侯爵,明明知道不再拥有明天,却仍能以这种方式,轻轻松松地将一天的事务处理掉——她精美的五官、贵族般稍短的上嘴唇以及浓密的金发都让人想到她就是一名女侯爵,即便算不上多么闻名,但她显而易见拥有芝加哥人最好的血统。餐厅的设计跟她的柔美容貌十分融洽,这是根据威尼斯大运河畔一座宫殿的样子建造的,伊莎贝尔请来一名英国设计师按照路易十五时期的风格对其进行了布置。优雅的设计使人联想到那位多情的君主,这使伊莎贝尔的可爱增加了几分,同时也从中获得了更加深厚的意蕴。伊莎贝尔有一颗储藏丰富的头脑,所以她的谈话无论多么随意,都不会流于轻率。现在她谈到了和母亲下午去听的音乐会,谈到了一名英国诗人在礼堂做的演讲,谈到了政治形势,以及父亲在纽约花五万美元购买的古代大师的绘画作品。听着她的侃侃而谈,贝特曼备感舒心。他觉得自己再一次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和荣耀的中心,至于内心里纠缠着他、触逆着他,喧嚣不止的几个声音,终究安静了下来。

“啊,回到芝加哥还是很好的。”他说。

最后,晚餐结束了,他们走出餐厅。伊莎贝尔对母亲说:

“我带贝特曼到我房间,我们有些不同的话题需要聊聊。”

“好呀,亲爱的,”朗斯塔夫夫人说,“你们聊完后,到杜巴里房间就能找到我和你爸爸。”

伊莎贝尔带着小伙子上了楼,把他领进了给他留下无数美好回忆的房间。虽然他对这里再熟悉不过了,仍抑制不住兴奋地叫喊起来——尽管同样是这个房间过去常常将他的快乐剥夺殆尽。伊莎贝尔微笑着环视了一下。

“我感觉房间设计得很成功,”她说,“关键在于做到了恰到好处。如果不属于那个时代,一个烟灰缸都不能有。”

“我认为正是这样它才会如此完美,跟你所做的一切一样,真是绝妙至极。”

他们在炉火前坐下,伊莎贝尔用平静的、严肃的眼神看着他。

“现在你要跟我说什么?”她问。

“我简直不知道从何说起。”

“爱德华·巴纳德会回来吗?”

“不回来。”

在贝特曼重新开口前,他沉默了很久,这期间两人都想了很多。这是一段难以言说的经历,因为其中很多事情会冒犯伊莎贝尔敏感的耳朵,他是不忍心讲的;但为公平起见,为她公平,同样也为自己公平,他必须将全部真相和盘托出。

一切源于很久以前,当时他和爱德华·巴纳德还在读大学。两人是在一次茶会上遇到的伊莎贝尔·朗斯塔夫——那次茶会是为介绍伊莎贝尔进入社交圈而专门举办的。早在伊莎贝尔还是个小女孩而他们都是长腿男孩时,他们就认识她了。不过她在欧洲待了两年以完成学业,所以当这个可爱的女孩学成归来、他们跟她重新结识时,那是怎样的惊喜和快乐!两个人都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但贝特曼很快发现,她的眼里只有爱德华。出于对朋友的忠诚,他最终放弃了,只把自己当做她的一个好友。他度过了一些痛苦的时刻,但他不能否认,爱德华配得上这份好运;他极其珍视他们之间的友谊,希望任何事情都不能损害它,所以他小心翼翼,从不暴露自己的真实情感。六个月后,这对年轻人订婚了。不过由于他们还非常年轻,伊莎贝尔的父亲决定至少要等到爱德华毕业后他们才能结婚,就是说,他们还要再等上一年。贝特曼记得,那个冬天快要结束时,伊莎贝尔和爱德华就要结婚了。他还记得,那年冬天的舞会、戏剧晚会及非正式的庆祝活动,他作为永远的“第三人”,一直陪伴在他们身边。他对她的爱并没有因为她即将成为好友的妻子而减少;相反,她的微笑、她对他说过的开心话,以及她情感的秘密一直让他心醉。他甚至有些自得地祝贺自己,因为对于他们的幸福他没有一丝一毫嫉妒之心。这时,发生了意外。一家大银行倒闭了,交易所弥漫着惶恐不安的情绪,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发现自己破了产。一天晚上他回到家来,告诉妻子说他已一文不名。晚饭后,他走进书房,向自己举起了枪。

一周后,爱德华·巴纳德满脸疲惫、面色苍白地找到伊莎贝尔,请求她跟自己解除婚约。她搂住他的脖子,眼泪夺眶而出。

“不要再难为我了,亲爱的。”他说。

“你以为我会放你走吗?我爱你。”

“我怎么能让你嫁给我?一切都已不可挽回。你的父亲是不会同意的,我现在已身无分文。”

“我在意这个吗?我爱你。”

他告诉了她自己的计划,他要马上去赚钱。乔治·布伦苏米特是他们家的世交,提出让他进入他的个人企业。乔治是个南太平洋商人,他的企业在不少太平洋岛屿都有分支机构。他建议爱德华到塔西提岛待上一两年,在那里有他最好的管理人,他可以在他们手下了解各类贸易的细节。他还承诺一两年后,就把他调到芝加哥来,这是个绝佳机会。爱德华解释完后,伊莎贝尔又开始笑容灿烂了。

“你个傻孩子,你怎么能让我一直痛苦呢?”

“伊莎贝尔,你不是说要等我吗?”

“你难道认为你值得我等待吗?”她笑道。

“啊,这个时候就不要嘲弄我了。我求你对这事认真点儿,它有可能会持续两年时间。”

“不要怕,我爱你,爱德华。等你回来我就跟你结婚。”

爱德华的雇主是个不喜欢拖沓的人,他告诉爱德华,如果他接受他提供的那份工作,就必须在本周内从圣弗朗西斯科坐船出发。这样,爱德华就只能跟伊莎贝尔度过最后一个晚上了。晚饭后,朗斯塔夫先生说他要跟爱德华谈一谈,然后领他进了吸烟室。朗斯塔夫先生欣然接受了女儿告诉他的安排,爱德华想象不出他还要跟他做哪些神秘交流。他看到朗斯塔夫先生面露尴尬,这让他十分困惑。他支支吾吾、东拉西扯,最后终于脱口而出了:

“我想你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他皱着眉头看着爱德华,说道。

爱德华有些犹豫,他所知道的情况他不想承认,但他的真实天性又使他不得不如此。

“是的,我听说过,不过那是很久前的事了,我想我不会在乎的。”

“芝加哥很少有人没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朗斯塔夫先生悻悻地说道,“即使有人没有,也很容易找到乐意告诉他的人。你知道他是我太太的弟弟吗?”

“是的,这个我知道。”

“当然,我们已经多年没有联系了。当年他稍有能力后就马上离开了这个国家,我想国家也不愿意见到他。我们知道他住在塔西提岛。我给你的建议是,要跟他保持距离。如果你听到关于他的任何情况,告知我们,我和我太太会很高兴的。”

“当然可以。”

“我就跟你说这些,我想你现在想去见见女士们了。”

很少家庭没有一个败家子,家人都恨不得把他忘掉——当然如果邻居们也同意的话。倘若一两代人之后,他的离经叛道被赋予了迷人的浪漫色彩,那家人们就倍感幸运了。不过败家子在世时,要是他的古怪离奇不能被“不是别人跟他作对,是他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这样一句话宽恕,那么对他的家人来讲,一个安全的也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保持沉默——要知道,那个时候,酗酒和滥交并不比犯罪好到哪里去。这正是朗斯塔夫夫妇对待阿诺德·杰克逊的态度。他们从不去谈论他,甚至连他住过的街道都要绕开。他们都是善良之人,不想让他的妻儿跟着他遭罪,所以多年来一直支持他们。不过他们觉得,他们应该到欧洲去生活。他们做了一切努力来擦除对阿诺德·杰克逊的记忆,但也意识到,他的故事在公众眼里一直新鲜如初,如同当时丑闻乍泄、震惊了世人那一刻一样。阿诺德·杰克逊这样一个败家的玩意儿让任何家庭都受不了——他本来是一位富有的银行家,在教派里也声名卓著,还是一个慈善家,广受众人钦仰,这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亲属缘故(他有着芝加哥的贵族血统),还由于他自身具有的正直人格。但突然一天,他因诈骗而被捕。法庭揭露,他的欺诈行为不是因为突如其来的诱惑而导致,而是有意为之,是有步骤有计划的——阿诺德·杰克逊其实是个恶棍!当他被送去监狱服刑时,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他能轻易逃脱这七年牢狱之灾。

在这最后一晚的最后分离时刻,一对情人少不了柔情缱绻,山盟海誓,伊莎贝尔泪眼迷离,但爱德华炽热的爱情让她的心灵得到了些许慰藉。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他的离去让她心碎欲裂,但他对她的爱慕又让她开心不已。

这是两年多前的事了。

从那时起,他就写信给她,已经写了二十四封之多,因为一个月写上一次。他所有的信件跟那些情人信札并无区别,充满了甜美欢乐和柔情蜜意,有时又是幽默的,特别是最近的信更是如此。起初,他在信里倾注着思乡之情——他是那样强烈地渴望回到芝加哥、回到伊莎贝尔的身边;而伊莎贝尔呢,她不无焦虑地写信给他请求他坚持下去。她担心他会放弃这个机会然后飞身回来,她不希望她的爱人没有一丁点儿的忍耐力,于是她引用了下面的话给他:

我不配如此爱你,亲爱的

假如我不更爱我的荣誉。

但不久,他似乎安定下来了。看到他一天天热情饱满地把美国人的行事方式引入到那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伊莎贝尔倍感欣慰。不过她是了解他的,他至少要在塔西提岛待上一年;一年结束后,她希望能够尽量影响他、劝阻他回家——把生意之事彻底学好显然更为可取,既然他们能够等上一年,再等一年也不是不可以。她跟贝特曼反复谈论过这件事(他们一直是最慷慨的朋友,在爱德华离开的最初几天,她一个人简直无所适从),他们两人都认为,爱德华的前程胜过一切。让她心安的是,她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没有再表达回来的意思。

“他很优秀,不是吗?”她冲贝特曼叫道。

“他是个正派人,百分百的正派人。”

“从他信里的字里行间我能读出来,他不愿待在那里,但他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

她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红晕,贝特曼郑重地笑了笑——笑得如此迷人,然后替她把话说完了:

“因为他爱你。”

“这让我感到如此自卑。”她说。

“你是极好的,伊莎贝尔,极好的,完美无瑕。”

不过,第二年也在一点点过去。伊莎贝尔依然每个月收到爱德华的来信,但不久,他就不再谈论回来之事,这似乎有些奇怪。按照他信中所写,他似乎必然要定居在塔西提了,而且,他在那里过得身心舒展。她感到惊异,然后就把他所有的信反复读了几遍,这次是真正从“字里行间”读的,她发现了一个原来没有注意到的变化,这让她感到迷惑。后期的信跟最初的信一样充满甜蜜和柔情,但语气有了变化。对信中的幽默之处,她有些模模糊糊的疑忌——对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她有着女性本能的不信任。现在,她竟从中发现了一丝轻浮,这使她困惑不解。她不确定现在给她写信的爱德华跟她熟识的那个爱德华是否是同一个人。一天下午——就在前一天她刚刚收到来自塔西提的又一封信,她正和贝特曼驾着车,他对她说:

“爱德华有没有告诉你他何时起航?”

“没有,他没说。我想他可能跟你说过什么了。”

“一个词儿都没有。”

“你知道爱德华是怎样的一个人,”她笑着回答,“他没有时间观念。下次你写信时如果想到这件事,就问问他考虑何时回来。”

她说得如此轻描淡写,只有贝特曼这种感觉敏锐的人才能从中听出她的强烈意愿。他轻声笑了笑。

“好的,我问问他,真想象不出他怎么想的。”

几天之后再跟他见面时,她注意到他遇到了困扰。自从爱德华离开芝加哥后,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很多,他们对他都忠诚无二,如果谁想谈一谈这个缺席的人都能找到心甘情愿的倾听者。如此一来,伊莎贝尔就熟悉了贝特曼脸上的每一个表情。现在他再怎么掩饰,在她的强烈的直觉前也无济于事。从他烦乱的表情她似乎已经得知跟爱德华有关,她得让他说出来,否则她将不得安宁。

“情况是,”他终于说道,“我通过间接的渠道打听到,爱德华已不再为布伦苏米特先生和他的公司工作了。昨天,我找到个机会问了布伦苏米特先生本人。”

“哦?”

“爱德华差不多一年前就离开他们了。”

“真奇怪,他竟然没有提及过。”

贝特曼犹豫了一下,但话已到了这个份儿上,就只好说完了,这让他觉得极为尴尬。

“他被解雇了。”

“老天,为什么?”

“他们好像警告过他一两次,最后告诉他必须离开。他们说他懒惰而且无能。”

“爱德华?”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看到伊莎贝尔哭泣起来,他本能地抓住了她的手。

“哦,亲爱的,不要不要,”他说,“你这样我受不了。”

她如此紧张不安,手放在他手里没有缩回来,他试着去安慰她。

“真不可思议,是吧?这不太像爱德华。我还是觉得一定是哪地方出了问题。”

她一句话没说,过了一阵子再开口时,她有些犹豫。

“你有没有感觉到他最近的信有些古怪?”她的视线转向一边问道,眼睛里泪光闪烁。

他不太确定该如何回答。

“我注意到有些变化,”他承认,“他以前的那种严肃认真劲儿似乎没有了,那都是我颇为欣赏的。人们几乎都把那些重要的东西——哦,看得无所谓。”

伊莎贝尔没有回答,她有些茫然、心神不定。

“他或许在回信里会告诉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们等着就行了。”

他们两人又收到了爱德华的来信,但仍没有提及返程之事;不过他写信时,可能没收到贝特曼的问讯,下封信或许就会有消息了。下封信寄来了,贝特曼把刚刚收到的信拿给伊莎贝尔,不过朝他的面孔瞥了一眼她就看出他有些惊慌失措。她认真地读了一遍,嘴唇轻咬着又读了一遍。

“这封信很奇怪,”她说,“我看不太懂。”

“很可能会让人觉得他在戏弄我。”贝特曼脸红道。

“好像是这样,不过肯定不是有意的,这根本不像爱德华说的话。”

“他没提回来的事。”

“如果我对他的爱不是抱有如此坚定的信心,我会觉得……我简直理不清了。”

就在这时贝特曼提出了一个计划,这个计划他下午时就酝酿好了。他父亲创建了一个生产各类车辆的公司,他现在是该公司的合伙人。公司即将在檀香山、悉尼和惠灵顿组建经销处,贝特曼提出由他代替已提议好的经理前去这几个地方。他可以从惠灵顿返回,这样他必须得经过塔西提,就可以见到爱德华了。

“这里面的谜团我要亲自去解开,这是唯一的办法。”

“啊,贝特曼,你怎么这么好呢!”她大声叫道。

“你要知道,除了让你快乐,在这个世界上我再无他求,伊莎贝尔。”她看了看他,把手伸给他。

“你太好了,贝特曼。我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能像你这样。我怎么感激你呢?”

“我不需要你的感激,我只希望允许我帮助你。”

她垂下了眼睛,脸上微微有些红晕。她对他太熟悉了,以至都忘记了他长得是那么英俊。他的身材跟爱德华一样挺拔、匀称,不过他皮肤发暗,脸色苍白,而爱德华面色红润。当然她知道他是爱自己的,这让她颇为感动,对他也就格外温柔。

现在,贝特曼·亨特正是从这次旅行回来的。

在这次旅行中,他花在公务上的时间要比预期长一些,这样就有了很多时间来考虑他的两位朋友。他得出的结论是,阻碍爱德华回家的不会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或许是他的自尊心使然:自尊让他决定务必取得个人成功后再去迎娶自己心仪的新娘,不过此类自尊问题是需要理性对待的。伊莎贝尔并不快乐,爱德华必须跟他一起回到芝加哥,然后跟她立马结婚,他可以在亨特电机汽车公司为他寻求一个职位。贝特曼心在滴血,但一想到虽然牺牲了自己却能为这世上他最爱的两个人找到幸福,他就狂喜不已。他是永远不会结婚了,他要做爱德华和伊莎贝尔的孩子的教父,多年后等他们两个人都离开了人世,他就会告诉她的女儿,很久很久之前,他是多么爱她的母亲。当这些画面出现在脑海时,贝特曼的眼帘被泪水浸透了。

因打算给爱德华一个惊喜,他没有发电报告知他要来的消息。最后在塔西提登陆后,他让一个年轻人带他前往花儿酒店——年轻人说他是店主的儿子。想到他的朋友见到他这个最预料不到的访客时一定会吃惊不浅,他就咯咯笑起来。他走进了年轻人的办公室。

“顺便问一下,”他一边走一边说,“能告诉我在哪里可以见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吗?”

“巴纳德?”年轻人问,“我好像知道这个名字。”

“他是个美国人,个子很高,浅褐色头发,蓝眼睛,来这里两年了。”

“当然,我现在知道你是说谁了,你说的是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谁的侄子?”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我想我们谈的不是一个人。”贝特曼冷冷地回答道。

他感到震惊,阿诺德·杰克逊在这里显然无人不知,他应该是顶着自己的污名住在这里的,真是奇怪,但他实在想象不出那个冒充他侄子的人是谁。朗斯塔夫夫人是他唯一的姐姐,而他从来没有一个哥哥或弟弟。年轻人在他身边流利地说着带异国腔调的英语,贝特曼斜着眼瞥了他一眼,注意到刚才忽视的一点:这人身上有着明显的本地人血统,他的举止里便不由地增添了一丝倨傲。他们到达酒店后安排好了房间,然后贝特曼要求立即带他前往布伦苏米特公司所在地。公司地处海岸,面朝湖。八天的海上航行后,又站在了坚实的陆地上,让人感到开心,他沿着阳光大道缓步向水边走去。到了要找的地方,贝特曼把自己的名片交给一名管理人员,然后有人带着他穿过了一个高耸的、谷仓一样的房间(一半是商店,一半是仓库),进了一间办公室,里面坐着一名戴着眼镜的矮胖、秃顶男子。

“请问在哪里可以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我知道他曾在这个办公室待过一些时间。”

“的确如此,不过我不知道他现在到哪里去了。”

“我想他是带着布伦苏米特先生的一封特别推荐信到这里来的,我跟布伦苏米特先生很熟。”

胖男子用机警、狐疑的目光打量了一下贝特曼,然后冲仓库里的一名年轻男子喊叫起来。

“亨利,你说说巴纳德去哪了,你知道吧?”

“他在卡梅隆商店工作,我想。”一个声音传来,那人根本就懒得动脚过来。

胖男子点了点头。

“你出门后左拐走三分钟,就能找到卡梅隆商店了。”

贝特曼犹豫了一下。

“我想我应该告诉你,爱德华·巴纳德是我最好的朋友,当我听说他离开了布伦苏米特公司时,我感到非常诧异。”

胖男子眯起了眼,直至变成了一条线,他审视的目光让贝特曼感到很不舒服,他觉得自己脸红耳赤起来。

“我猜是因为布伦苏米特公司和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在某些问题上看法不同造成的。”他回答。

贝特曼不喜欢这人的言行,于是不无尊严地站起来,向他道了声“打扰”便告别而去。离开时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刚才拜访的这个人了解很多情况,但不愿意告诉他。他按照他指示的方向走去,很快就找到了卡梅隆商店。这是一个商人开的销售店,跟他一路走来所看到的五六家商店相似。他进门后碰到的第一个人正是爱德华:他穿着衬衣,正在裁量一段贸易棉布。看到他从事的工作如此低微着实让贝特曼吃了一惊,不过他刚一出现,爱德华就抬头看见了他,并惊喜地大叫起来:“贝特曼!真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

他从柜台上方伸过胳膊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言行举止中没有丝毫的难堪,尴尬的只是贝特曼。

“先等等,我把这个包打好。”

他极娴熟地用剪刀划过布匹,然后叠好,装进了一个包裹,递给一个皮肤黝黑的顾客。

“请在服务台结账。”

然后,他笑嘻嘻地转向贝特曼,眼睛里放出光芒。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哇!见到你我真是高兴,坐下吧,老朋友,放松点儿!”

“不能在这里谈,跟我到酒店去,我想你可以离开吧?”

贝特曼有些担心地补充道。

“当然可以离开,在塔西提这里不是什么都正经八百的。”他冲对面柜台后面的一个中国人喊道:“阿梁,老板来时告诉他我从美国来了一个朋友,我们出去喝一杯。”

“好的。”中国人咧开嘴笑道。

爱德华披上一件外套,戴上帽子,陪着贝特曼走出了商店。贝特曼试着用玩笑的口吻开始他们的交流。

“没想到你在卖布,把那三尺半破布卖给一个油腻腻的黑鬼。”他笑道。

“布伦苏米特解雇了我,你知道的,不过我想这个也没什么特别的。”

爱德华的坦率在贝特曼看来让人惊讶,但他觉得现在谈论这个话题不够明智。

“我想在这个地方你挣不了大钱的。”他有些干巴巴地说道。

“我想不会,但维持生活是够了,我对此已很满意了。”

“两年前你不会这样想的。”

“智慧随着年龄而增长。”爱德华快活地回答道。

贝特曼扫了他一眼。爱德华穿着一件破旧的帆布裤子,脏兮兮的,戴着顶当地样式的大草帽,比以前消瘦了很多,皮肤晒成了深黑色,但整个人还是比往常更耐看,这是肯定的。但他身上看上去有什么东西让贝特曼感到不安。他走路的样子很活泼,这是以前没有的,举止中透着一股漫不经心,一些平常的事物也让他兴高采烈。这些本来无可指责,但让贝特曼迷惑不解。

“谁知道到底什么鬼东西让他如此快活!”他心里想。

他们进了酒店,在阳台上坐下。一个中国男孩给他们端来鸡尾酒。爱德华急切地想听到来自芝加哥的所有消息,连珠炮似地向他的朋友发问。他表现出的兴趣是自然和真诚的,但奇怪的是,在众多话题中,他的兴趣却没有分别。他想知道贝特曼的父亲情况怎样,也想了解伊莎贝尔在忙些什么,对两件事上的热情程度根本难以区分。谈起伊莎贝尔,他没有丝毫的尴尬,她这个未婚妻就如他的妹妹一般。贝特曼尚未猜透爱德华的准确意思,他发现话题已转向了自己的工作和父亲近来营造的建筑上,他决心把话题扭转到伊莎贝尔身上。正在寻觅机会,他看到爱德华热诚地挥了挥手。一个人来到阳台上,正朝他们走来,不过贝特曼是背向他的,所以没有看到。

“过来坐坐。”爱德华快活地说道。

新来者走了过来。这是名很高很瘦的男子,穿着白色工装裤,留一头好看的鲜黄色卷发,脸长而瘦削,高高的鹰钩鼻,嘴型漂亮,表情丰富。

“这是我的老朋友贝特曼·亨特,我跟你提起过。”爱德华说,嘴唇上一直笑意盈盈。

“很高兴见到你,亨特先生,我过去认识你的父亲。”

陌生人伸出手,友好地紧紧握住年轻人的手,直到这时爱德华才提到他的名字。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贝特曼脸色刷地白了,他感觉到自己的手变得冷冰冰的。这就是那个伪造者,那个罪犯,伊莎贝尔的舅舅!他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只想把自己的慌乱掩盖起来。阿诺德·杰克逊冲他眨眨眼睛,看着他。

“我想我的名字你是熟悉的。”

贝特曼不知道说“是”还是“不是”,更让他难堪的是,杰克逊和爱德华似乎都被他逗乐了。一个躲之不及的人却不得不在岛上相遇,真是糟透了,尤其是他发现自己被嘲弄了。或许是他过早地得出了结论,因为杰克逊没有停顿,又补充道:

“我知道的,你跟朗斯塔夫夫妇非常友好,玛丽·朗斯塔夫是我姐姐。”

现在贝特曼心里想,阿诺德·杰克逊是否认为自己不知道芝加哥无人不晓的那个最大丑闻呢?但杰克逊把手放在了爱德华肩上。

“我不能坐了,特迪,”他说,“我很忙,不过你们两个小家伙最好晚上过来,我们一起吃饭。”

“好的。”爱德华说。

“你真是太好了,杰克逊先生。”贝特曼淡然道,“不过,我在这里只能停留很短时间,明天我的船就走了,你知道。我想你会原谅我的,我不能赴约。”

“哦,别胡说了。我请你们吃当地菜,我妻子是极好的厨师。特迪会带你来的,早点过来好看看日落。如果你们愿意,也可以在我那里临时睡一晚。”

“我们当然去,”爱德华说,“晚上船一来酒店里吵死了,我们可以在你的房子里聊聊天。”

“我不会让你走的,亨特先生。”杰克逊用最大的热诚继续说道,“我要听听关于芝加哥和玛丽的所有消息。”

贝特曼还没来得及再开口,他已点点头离开了。

“在塔西提是不可以拒绝人的,”爱德华笑道,“再说,你也可以品尝一下岛上最佳的美食。”

“他说他妻子是个好厨师,是什么意思?我刚好知道他妻子在日内瓦。”

“做妻子的那也过于遥远了,是吧?”爱德华说,“他很久没见到她了,我想他说的是另一位妻子。”

贝特曼很久没有说话,脸色阴沉,双眉紧锁。不过当他抬头看到爱德华欣喜的眼神时,他的脸一下子变成了紫红色。

“阿诺德·杰克逊是个卑鄙的流氓。”他说。

“我非常担心他是。”爱德华笑道。

“我不明白,一个体面人怎么能跟他有任何交往。”

“或许我不是个体面人。”

“你跟他见面多吗,爱德华?”

“是的,很多。他收养我做他的侄子。”

贝特曼向前倾了倾身,用探寻的目光注视着爱德华。

“你喜欢他吗?”

“非常喜欢。”

“难道你不知道——这里的人都不知道吗?他是个伪造者,是个罪犯,他应该被驱逐出文明社会。”

爱德华注视着一个烟圈,它正从他的雪茄烟上袅袅升起,静静地漂浮在芳香的空气中。

“我也觉得他是个十足的恶棍,”他最后说,“我不能自以为是地认为,他对自己行为的忏悔就让人有了宽恕他的借口。他是个诈骗犯,是个伪君子,但你无法离开他,我从来没遇到过一个更让人愉快的伙伴,他教会了我所知道的一切。”

“他教会你什么了?”贝特曼吃惊地嚷道。

“怎样生活。”

贝特曼大声讥笑起来:

“真是个好师傅!是他教会了你扔掉赚钱的大好机会,整天站在一个小杂货店的柜台后面谋生吗?”

“他其实有着完美的人格,”爱德华不急不恼地微笑道,“或许今晚你就知道了。”

“我是不会跟他一起吃饭的——如果你指的是这个,什么也别想让我走进那个人的家门。”

“帮帮我吧,贝特曼。我们这么多年来都是好友,我求你帮忙你是不会拒绝的。”

爱德华现在的语气有了贝特曼不熟悉的特点,它是那样温柔,那样具有说服力。

“如果你这样说,爱德华,我一定去。”他微笑道。

贝特曼又想到,尽量去了解一下阿诺德·杰克逊也未尝不可,他对爱德华显然有着支配性影响——既然要打仗就需要把握战争的各个要素。他跟爱德华交谈越多,越发现他身上有了一个变化。直觉告诉他需要小心行事,他决定在更清楚地弄懂真相之前不要暴露此行的真实目的。他开始漫无边际地谈论一些话题,从旅行本身到旅行的收获,从芝加哥的政治到共同的朋友,还谈到了一起度过的大学时光。

最后爱德华说他得回去工作了,并建议五点来接贝特曼,然后一起驾车前去阿诺德·杰克逊家。

“顺便说一下,我也希望你能住在这家酒店,”贝特曼走出花园时对爱德华说,“据我所知,这是此地唯一像样的酒店。”

“我不这么想,”爱德华笑道,“对我来说这个酒店过于豪华了,我在城外租了间房子,既干净又便宜。”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芝加哥时这些对你来说都是无所谓的。”

“哼,芝加哥!”

“我不明白你这是什么意思,爱德华,芝加哥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

“我知道。”爱德华说。

贝特曼飞快地瞥了他一眼,但脸上不动声色。

“你什么时候回去?”

“我也经常在考虑。”爱德华笑道。

这个回答以及回答方式让贝特曼有些踌躇,他正要让他再做些解释,一辆汽车从身边开过,爱德华朝混血司机挥了挥手。

“拉我一段,查理。”他说。

他冲贝特曼点点头,然后朝前面几码处停下的汽车跑去,把贝特曼一个人撇在后面,整理着一大堆迷茫不解的思绪。

爱德华坐着一辆年老牝马拉的摇摇晃晃的轻便马车回来接他,他们沿着海边的一条大道向前驶去。道路两旁是成片的椰子和香草种植园,不时看到黄色、红色、紫色的巨大芒果掩映在葱郁的绿叶之间;时而还可瞥见水平如镜的蓝色湖,以及长着高大棕榈树的优美小岛。阿诺德·杰克逊的房子坐落在一座小山上,只有一条路通上去,所以他们解下母马拴在一棵树上,把马车停在路边。对贝特曼来说,似乎只能随遇而安了。不过在他们向房子走近时,一个高挑、端庄的当地女子过来迎接他们,爱德华同她热情握手,然后把贝特曼介绍给她。

“这是我的朋友亨特先生,我们跟你们一起吃饭,拉维娜。”

“好的,”她粲然一笑道,“阿诺德还没回来。”

“我们到海边洗个澡,请给我们几条缠腰布。”

女子点点头,进了房子。

“那是谁?”贝特曼问。

“哦,她是拉维娜,阿诺德的妻子。”

贝特曼咬紧了嘴唇,没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女子拿着一包缠腰布出来了,递给爱德华,然后两个男人沿一条陡峭的小径爬下去,走向海边的一片椰子林。他们脱掉衣服,爱德华教给他的朋友怎样把被他们称作缠腰布的红色贸易棉布条扭成一条非常合身的游泳裤。很快,他们就在温热的浅水中扑腾开了。爱德华兴致极高,又叫又唱,笑声不断,好像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贝特曼从来没见过他如此快乐。后来两人在海滩上躺下来,点上支烟,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他的轻松惬意让人迷醉,贝特曼不由地吃了一惊。

“你似乎发现生命本身就是巨大的快乐。”他说。

“是的。”

他们听到了轻轻的脚步声,转过头来看到阿诺德·杰克逊正向他们走来。

“我想我应该下来把你们两个小伙子带回去。”他说,“你洗得开心吗,亨特先生?”

“非常开心。”贝特曼回答。

阿诺德·杰克逊没有再穿整洁的工装裤,而只是在腰上系上了缠腰布,再无其他衣着,走路都是赤脚来的。他的身体已被太阳晒成了深褐色,长长的淡黄色卷发及苦行僧般的一张脸使身着当地人服装的他看上去颇不寻常,不过没有一丝一毫的忸怩作态。

“如果你们洗好了,我们就上去吧。”杰克逊说。

“我还要穿上衣服。”贝特曼说。

“怎么,特迪,你难道没给你的朋友带一条缠腰布吗?”

“我想他还是想穿衣服。”爱德华说道。

“我当然要穿衣服。”贝特曼看到他还没穿上衬衣,爱德华就已把缠腰布系好准备出发了,便冷冷回应道。

“不穿鞋,难道你不觉得路面不好走吗?”他问爱德华,“我觉得路上岩石有些多。”

“哦,我已习惯了。”

“从城里回来系上缠腰布会很舒服。”杰克逊说,“假如你要留在这里,我强烈建议你接受它,这是我见过的最绝妙的服饰之一:凉爽、方便、廉价。”

他们向房子走去,杰克逊把他们带进了一个粉刷过的开顶大房间,里面已摆好了饭桌。贝特曼注意到吃饭时间定在了五点钟。

“伊娃,过来见见特迪的朋友,再跟我们碰一个,喝杯鸡尾酒。”杰克逊喊道。

然后他把贝特曼领到一个低矮的长长的窗子前。

“看那,”他用一个生动的手势说,“好好看。”

窗子下面便是椰树林,沿地势陡直地延伸下去,直至湖边。在黄昏的余晖中,湖的色彩柔和而变幻莫测,宛如鸽子的胸部一般。稍远处的小小港湾里有成片的当地人房舍。一条快船在后面礁石的映衬下,投过来极为清晰的侧影,几个当地人正在捕鱼。更远处便是浩瀚平静的太平洋。二十英里之外的一切灵动而缥缈,如同诗人编织的想象。这就是这个叫做莫里阿岛的岛屿令人窒息的美丽。到处都是那么妙不可言,贝特曼站在那里,感到局促不安。

“这样的地方我从未见过。”他终于说道。

阿诺德·杰克逊在他前面驻足凝视着,眼睛透出梦幻般的柔和,精瘦沉思的面孔庄重异常。贝特曼迅速看了他一眼,再一次感受到他内心强烈的悸动。

“美啊!”阿诺德·杰克逊喃喃道,“很少能这样跟美丽面对面。亨特先生,好好欣赏一下吧,以后就见不到这些了。这一刻将转瞬即逝,但它会留在你的心里,永远不会磨灭——因为你感受到了永恒。”

他的嗓音低沉而洪亮,似乎要把最纯粹的理想主义从胸中吐出来。贝特曼不得不强行提醒自己跟他说话的人是个罪犯,一个无情的骗子。不过,这时爱德华仿佛听到了什么声音,一下子转过身来。

“这是我的女儿,亨特先生。”

贝特曼跟她握了握手。她漆黑的迷人眼睛和红润的嘴唇随着笑声颤动着,皮肤是褐色的,一头乌黑的卷发如波浪般从肩上倾泻下来。她只穿着一件衣服,是哈伯德大妈式的粉色绵料长罩衣,光着双脚,戴着一个用白色馥郁的花朵编成的花冠。真是个可人的尤物,宛如波利尼西亚春天的女神。

她有些羞涩,但也不比贝特曼的羞涩多出多少。对他来说,整个情形让他颇为尴尬。看着这个精灵般的窈窕女子挥舞着调酒器娴熟地调制着鸡尾酒,不能让他的内心得到一点轻松。

“让我们尽情享受一下吧,孩子们!”杰克逊说。

她把酒倒好,笑意粲然地给每人递上一杯。贝特曼对自己调制鸡尾酒的精巧技艺一向自负,现在呷了一口,惊讶地发现酒味极好。杰克逊看到客人由衷露出的赞叹神色,哈哈大笑起来。

“不坏,是吧?是我亲自教给孩子的。以前在芝加哥,我觉得全城的调酒师没有一个能跟我相提并论。我在坐牢时假如无所事事,就考虑设计新的鸡尾酒调制法来自娱自乐,不过说真的,什么酒都比不上干马提尼。”

贝特曼突然觉得自己的幽默感似乎遭到了重创,他感到自己的脸先是变红,接着又变得苍白。不过,在他还没想好要说的话时,一个本地男孩端进来一大碗汤,大伙便坐下来吃饭。刚才的话似乎引起了阿诺德·杰克逊心中一连串的回忆,因为他开始谈论起狱中的日子来。他娓娓叙说着,毫无怨恨情绪,好像是在一所异国大学讲述他的人生经历。他把贝特曼当做自己的听众,这让贝特曼先是感到迷惑,接着感到慌乱了。他看到爱德华正凝视着他,眼睛里闪烁着快乐,他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因为他突然想到杰克逊是在愚弄他,不过很快就觉得有些荒谬,他知道杰克逊没必要这样做。他又开始愤怒起来,阿诺德·杰克逊是厚颜无耻的,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他;他的冷酷无情,不管假定与否,都让人无法忍受。晚饭还在进行,贝特曼被劝着吃各式饭菜,有生鱼及他叫不上名字的食物。出于所受的教养,他只能大口吞咽着,不过他惊异地发现饭菜真的非常美味。这时意外发生了,对贝特曼来说,这是整个晚上最让人羞窘的事。他的面前放着一个小小花冠,为找到话题,他大着胆子谈起花冠来。

“这是伊娃给你做的,”杰克逊说,“我想她是由于过于羞涩没有亲自交给你。”

贝特曼用手拿起花冠,对女孩礼貌地说了几句感谢的话。

“你得把它戴上。”她羞红了脸,微笑着说道。

“我?我可不想戴。”

“这是这个国家的美好风俗。”阿诺德·杰克逊说。

他前面也有一个,他拿起来戴上了,爱德华也跟着这样做了。

“我想我的穿着不适合这个。”贝特曼忐忑道。

“你要缠腰布吗?”伊娃飞快地问道,“我马上去拿一条。”

“不了,谢谢。我还是现在这样舒服些。”

“教给他怎么戴,伊娃。”爱德华说。

这时,贝特曼恨起他最好的朋友来。伊娃从桌子旁站起来,笑嘻嘻地把花冠戴在他的黑发上。

“你戴上太合适了,”杰克逊夫人说,“花冠适合他吗,阿诺德?”

“当然适合。”

贝特曼每个毛孔都在流汗。

“天黑了,很遗憾吧?”伊娃说,“我们本来可以给你们三个一起照张相的。”

贝特曼对天色已晚感激不尽。他觉得,自己身穿蓝色西装,衣领高耸——是那样整洁得体,绅士十足——而头上顶着个古怪花冠,样子一定愚蠢至极。他不由得怒火中烧,因为他有生以来从未像现在这样自我克制过,而表面上却又谦恭有礼。他对那个老家伙感到愤怒,你看他——高坐在上座上,半裸着身体;一脸的圣人模样,黄发也漂亮,上面却戴着个花冠,整个人的样子真是荒诞至极。

晚餐结束了,伊娃和她母亲留下来收拾餐桌,而三位男士在阳台上坐下。天气是煦暖的,夜晚盛开的白花使空气中弥漫着清香。一轮圆月轻移在晴朗的夜空,在宽阔的海面上照出一条光的通道,伸向永恒世界的无垠王国。阿诺德·杰克逊开始讲起话来。他的声音浑厚而富有音乐节律。他讲到了本地人及这个国家的古老传说,讲到了过去发生的离奇故事和探险未知世界的危险经历,谈到了爱情与死亡,憎恨和复仇;他还讲到了发现遥远岛屿的探险家,在岛上定居并娶了大酋长女儿的水手,以及在银色沙滩上度过丰富人生的赶海人。贝特曼起初感到羞辱和恼怒,满脸阴沉地听着,但很快,阿诺德语言中的某种魔力掌控了他,他坐在那里听得入了迷——浪漫的海市蜃楼遮蔽了普通日子的光线。他忘记了阿诺德·杰克逊有一副如簧巧舌,忘记了他正是靠着他的巧舌从轻信的民众身上骗得了大量金钱,忘记了也是那副舌头让他差一点就逃离了刑事惩罚吗?没有人比他更辩才无碍,没有人对层层推进的表达方式有着更敏锐的感觉。突然,他站了起来。

“好了,你们两个小家伙很久没有见面,我应该留下你们单独聊一聊。如果你们要睡觉,特迪会告诉你房间在哪儿。”

“哦,不过我没考虑在这里过夜,杰克逊先生。”贝特曼说道。

“你会发现这里更舒服,而且保证明天早上及时叫醒你。”

阿诺德·杰克逊跟他有礼貌地握了握手,神情庄重得如同一个穿着法衣的主教,然后离开了他的客人。

“如果你想回帕皮提,我当然会开车送你。”爱德华说,“不过,我建议你今晚留这儿,明天一大早开车回去,路上的感觉非常棒。”

接下来的几分钟两人都没说话。贝特曼在想怎样展开那个话题,白天发生的一切让他觉得形势更加紧迫。

“你何时回芝加哥?”他突然问道。

“我不知道,或许永远都不回去了。”

“你到底什么意思?”贝特曼叫道。

“我在这里很开心,再做出改变不是很愚蠢吗?”

“老天!你不可能在这里过一辈子的。在这里人不是活着,是当活死人。哦,爱德华,趁着还不太晚,赶紧走吧。我觉得这里出了什么问题,你已经鬼迷心窍、屈服于邪恶的势力了,你只需要扭转一下自己就行。当你完全摆脱了这里的环境,你会感激众神,你会像一个摆脱了毒品的瘾君子,那时会明白过去的两年你呼吸的都是有毒的气体。当家乡清新的空气再次涨满你的心胸,你想象不出会有多么欣慰。”

他说得很快,由于情绪激动,众词语连滚带爬地冲了出来。他的声音充满了真诚和关爱,让爱德华备受感动。

“你如此关心我,真是太好了,老朋友。”

“明天跟我走吧,爱德华。你到这个地方来就是个错误,这里的生活不属于你。”

“既然你谈到了这样那样的生活,你认为我们怎样才能从生活中获得最美好的东西?”

“这个嘛,我认为不可能有第二个答案,只能通过履行职责,通过辛勤劳动,以及完成国家和身份所赋予的全部义务。”

“那回报呢?”

“回报就是他意识到自己实现了心中梦想。”

“在我听来有些怪异。”爱德华说。在轻柔的夜色中,贝特曼看到他在微笑。“我恐怕你认为我已经可悲地堕落了。在我看来,现在有些东西——我想说——是我三年前不能容忍的。”

“你是从阿诺德·杰克逊那里学来的?”贝特曼讥讽道。

“你不喜欢他是吧?也许你也不想那样,我刚到这里时也是如此,跟你一样对他抱有成见。他其实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你自己也看到了,他毫不掩饰曾经坐牢的经历,我不清楚他是否为此、为他的罪行感到懊悔,我只听他抱怨过出狱时健康受到了损害。我想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悔恨,跟道德不道德毫不搭界。他接受一切,也接受自己,他是个慷慨、善良的人。”

“对别人的钱,”贝特曼插嘴道,“也总是如此。”

“我发现他是个很好的朋友。觉得一个人不错就去接受他,这有什么不正常吗?”

“那结果就是你变得是非不分。”

“不,对是非的界限我跟以前一样清楚,不过对于好人坏人的区别我倒是有些迷惑了。阿诺德·杰克逊是个做好事的坏人,还是做坏事的好人?这个很难回答。也许我们过于强调人和人之间的分别了,也许我们中最好的人都是些有罪者,最坏的人却是圣人,谁知道呢?”

“你绝不可能让我相信黑就是白,白就是黑。”贝特曼说。

“我肯定不能,贝特曼。”

贝特曼不明白,即便如此同意自己的说法,他的嘴唇上仍闪过一丝微笑。爱德华沉默了一会儿。

“今天早上我跟你见面的时候,贝特曼,”他说,“我似乎看到了两年前的自己,同样的衣领,同样的鞋子,同样的蓝西装,同样的精气神儿,也是同样的毅然决然。上帝!我当时是那样活力四射,这地方让人昏昏欲睡的生活方式刺激了我的血液,我四下里走动,发现到处都有发展自己及事业的可能,这里有钱可赚。在我看来,从这里用麻布袋装上干椰子肉运到美国榨油是荒谬的,本地生产会节约更多,这里劳力便宜,还能减少运费。我已看到岛上建了大片工厂。另外,我觉得他们的榨油方式极其不当,我发明了一种机器,可以切开果壳挖出果肉,速率达到每小时两百四。这里的港口不大,我计划扩建一下港口,然后创建一家辛迪加公司来购置土地,建两到三座酒店,也给那些临时居民造些房屋。我还有一个改进轮船服务的计划,以便吸引来自加利福尼亚的游客。二十年后,这里就不再是一个半法国化的慵懒的帕皮提小城,而是一个了不起的美国城市,你能看到十层的建筑和有轨电车,还有电影院、歌剧院、股票交易所,以及一名市长。”

“继续说呀,爱德华,”贝特曼激动地从椅子上跳起来叫道,“你有的是想法和能力,哇,你将成为澳大利亚和美国之间这块区域最有钱的人。”

爱德华温和地轻声笑了笑。

“不过,我并不想成为最有钱的人。”他说。

“你是说你不想要钱,不想要大把的钱吗?多达百万计的钱?你知道有那么多钱你都能干什么吗?你知道它有多大魔力吗?如果你自己不在乎,想想你可以做哪些事,你能给人类事业的发展开拓新的渠道,你能为成千上万的人提供就业。我脑袋晕了,你的话让我产生了幻觉。”

“那坐下吧,亲爱的贝特曼,”爱德华笑道,“我切割椰子果的机器是一直不会开机的;就我而言,有轨电车也永远不会在帕皮提空荡荡的街道上行驶。”

贝特曼重重地跌坐在椅子里。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他说。

“我只是随便这么想想,我其实慢慢地喜欢上这个地方了——它是那样安逸休闲,这里的人心情舒畅,脸上笑容灿烂,我在想我以前从来没有那样过,我开始读些东西。”

“你总在读东西。”

“我以前阅读是为了应付考试,是为了在交谈时不被驳倒,是因为课堂要求,在这里读书是为了快乐。我学习如何讲话,你知道交谈是生活中最大的快乐之一吗?但交谈需要悠闲,而我以前总是过于忙碌。逐渐地,原来生活中对我极为重要的一切开始显得琐碎、庸俗。匆匆忙忙有什么用?苦苦奋斗又有什么用?现在我觉得芝加哥是个黑色、灰暗的城市,如石头般冷酷无情——就像一座监狱,混乱永无止息。人忙忙碌碌到底有什么价值?每个人都享受到最美好的生活了吗?那不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初衷吗?难道就整天急匆匆去上班,连续工作到黑夜,再急着赶回家吃饭,饭后到剧场看场演出?我的年轻时代不是要这样度过吗?青春如此短暂,贝特曼。当我年纪大了,我还有什么可期待的?依然早上从家里赶到办公室,工作到晚,再匆忙回家吃饭、看演出吗?如果你发了大财,这或许也值得——但我不知道能不能发财,这因人而异;假如你发不了财,那还值得吗?我希望生活更有意义,贝特曼。”

“那你在生活中看重什么?”

“恐怕你要笑话我了,贝特曼,我看重的是真、善、美。”

“你不觉得在芝加哥就可以得到那些?”

“有些人或许可以,但我不行。”爱德华一下子站了起来,“我跟你说,一想到以前的生活,我就感到恐怖。”他猛地大嚷起来,“想到曾经逃离的危险,我吓得浑身发抖。直到来到这里,我才明白我拥有自己的灵魂,如果我还是个富人的话,也许永远都失去它了。”

“我不明白你为何这样说,”贝特曼愤然道,“我们过去常常谈到的。”

“是的,我知道,但那跟同聋哑人谈和声差不多,我再也不回芝加哥了,贝特曼。”

“那伊莎贝尔呢?”

爱德华走到阳台边上,向前探着身,出神地望着具有魔力般的朦胧夜色。不过等他转过身面对贝特曼时,他脸上露出了浅浅的微笑。

“对我来说,伊莎贝尔过于美好了,好过我无数倍。我爱慕她胜过我见过的任何女人。她有一颗优秀的头脑,心灵同她的容貌一样迷人,对她的活力和抱负我充满钦仰,她天生就是生活的成功者,我完全配不上她。”

“她并不这样想。”

“但你必须告诉她,贝特曼。”

“我?”贝特曼叫道,“我最不愿干这种事。”

爱德华背对着可人的月光,看不清他的脸,他是否又在微笑呢?

“对她做任何掩饰都没用,贝特曼。她很机敏,五分钟就能对你了解个底翻天。你最好马上跟她开诚布公地谈谈。”

“我不懂你什么意思。当然我会告诉她见过你了。”贝特曼生气道,“老实说,我不知道该跟她说什么。”

“告诉她我没成功;告诉她我不仅贫穷,而且甘于贫穷;告诉她我被解雇了,因为我既懒惰又怠慢;告诉她你今晚看到的一切,还有我跟你说过的所有话。”

就在一刹那间,贝特曼似乎突然明白了,他一下子跳起来,带着无可抑制的慌张盯着爱德华。

“老天!你难道不想跟她结婚了?”

爱德华严肃地看着他。

“我永远不会请求她给我自由。如果她希望我信守承诺,我会尽最大努力做一个优秀、忠诚的丈夫。”

“你希望我把这个消息传递给她吗,爱德华?哦,我不能这样做。太可怕了。她从未想过你不想跟她结婚。她爱你,我怎么能让她承受这样的羞辱?”

爱德华又笑起来。

“你为什么不跟她结婚,贝特曼?你爱她多年了,你们极其般配,而且你会让她幸福的。”

“不要跟我这样说话,我受不了。”

“我退出对你是好的,贝特曼。你比我更适合。”

爱德华的语气里有什么东西让贝特曼迅速抬起头来,但爱德华的眼神是郑重的,没有任何笑意。贝特曼心慌意乱,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不知道爱德华是否怀疑他来塔西提有着特别的目的。尽管他清楚这件事糟糕至极,但无法阻止内心深处的狂喜。

“如果伊莎贝尔写信给你终止你们的婚约,你怎么办?”他缓缓问道。

“挺过去。”爱德华说。

贝特曼心里如此激荡以至没听到他的回答。

“我希望你换上件普通衣服,”他有些恼怒地说,“你在做一个极其重大的决定,你现在身上的奇装异服也过于随意了。”

“你放心,我裹缠腰布、戴玫瑰花冠跟穿燕尾服、戴高礼帽一样庄重。”

这时贝特曼脑子里闪过另一个念头。

“爱德华,你这样做不是为了我吧?我不能确定,但这会给我的将来产生重大影响。你不是为了我而牺牲自己吧?这是我无法承受的,你知道。”

“不是的,贝特曼。我在这里学会了不干傻事,也不多愁善感。我希望你和伊莎贝尔幸福,我不会为此感到丝毫的难过。”

这个回答让贝特曼感到了一丝凉意。对他来说这是具有些许讽刺意味的——他不应该为自己扮演了一个高尚者的角色而感到歉疚。

“你是说你乐意将你的人生虚度在这里吗?这简直跟自杀无异。想想我们大学毕业时你的远大志向,再看看你现在心甘情愿做一个廉价商店的售货员,这是多么可怕。”

“哦,我只是目前在做那个,我需要积累丰富的有价值的经验。我头脑中已有另一个计划:阿诺德·杰克逊在帕莫塔斯有一个小岛,离这里大约有一千英里,是一块环湖陆地。他在那里种了椰子树,他答应把它送给我。”

“他为何这样做?”贝特曼问。

“因为如果伊莎贝尔跟我解除了婚约,我就跟他女儿结婚。”

“你?”贝特曼如遭五雷轰顶,“你不能跟一个混血儿结婚,你不会如此疯狂的。”

“她是个好女孩,性情甜美温柔,我想她会让我幸福的。”

“你在跟她谈恋爱吗?”

“我不知道,”爱德华沉思道,“我爱她跟爱伊莎贝尔不同,我爱慕伊莎贝尔,我想她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女孩,跟她相比我一点儿都不好。跟伊娃我不觉得如此,她如同一朵奇异美丽的花朵,必须遮挡起来,以免遭受凛冽寒风的侵袭。我想保护她,而没人会想到保护伊莎贝尔。我想她爱我是爱我这个人,而不是爱我会成为的那个人。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能让她失望,她适合我。”

贝特曼沉默了。

“我们明天早上必须早点离开这里,”爱德华最后说,“真的该睡觉了。”

这时贝特曼开口了,声音痛彻肺腑。

“我感到如此困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来这里是因为我认为出了问题,原以为是你没有达成自己的心愿,由于失败所以羞于回去。我从未预料到会是这个样子。我极其抱歉,爱德华,我感到如此失望。我本来以为你能成就一番大事业,而你却以这样可悲的方式浪费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也浪费了你的大好机遇。”

“不要伤心,老朋友,”爱德华说,“我没有失败,相反我成功了。你想象不到我对生活抱有怎样的热情,在我看来生活是多么充实、多么重要。当你跟伊莎贝尔结婚时,你会想到我的。我将在自己的珊瑚岛上建一座房子,然后住在那里,看护着我的树林,用无数年来一直沿袭的古老方式采集果实——在花园里,我将种上各类花草;另外,还要去捕鱼。工作很多,会让我忙个不停,而又不会让我感到枯燥。我将拥有我的书籍、伊娃和孩子们,当然我希望首先能够拥有无以穷尽的海天风光,拥有清新的黎明,以及美丽的日落,还有浓郁而美妙的夜色。就在不久前还是一片荒原的土地上,我将开垦出一座花园,并进行一些创造。岁月将在不知不觉中悠然逝去,当我成为一个老人,回首往事时,我希望自己度过的是一个快乐、单纯、平和的人生;与此同时,我也将以个人微不足道的方式生活在美丽当中。你认为知足常乐无关紧要吗?要知道,一个人若失去了灵魂,即使得到了全世界,他也不会从中获益多少。我想我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灵魂。”

爱德华把他领进了一个放着两张床的房间,自己上了其中一张。十分钟后,贝特曼从他均匀的、孩子般平静的呼吸中得知,他已睡着,但贝特曼没去睡——他脑子里仍纷纭扰攘,不得安宁,直到曙色爬进了窗户,他才如幽灵一般,悄无声息地溜进房间,然后上床睡着了。

贝特曼把漫长的故事给伊莎贝尔讲完了。除了他认为可能会伤害她,或者使自己听起来可笑的内容,他都毫无保留地讲述给她听。他没讲自己被迫戴着花冠坐在桌旁吃饭,也没讲只要她给予爱德华自由,他就打算跟她舅舅的混血女儿结婚。不过,或许伊莎贝尔的直觉比他了解的更敏锐,在他讲述过程中,她的眼神变得愈加冷峻,嘴唇绷得更紧。她不时地紧盯着他,如果不是那么专注地叙述,他或许就惊讶于她的表情了。

“那个女孩什么样子?”在他讲完时她问道,“阿诺德舅舅的女儿,你说她和我有什么相似处吗?”

对这个问题贝特曼感到吃惊。

“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你知道除了你我从来没注视过任何人,我也想不出有任何人跟你相似,谁会跟你长得一样呢?”

“她长得好看吗?”伊莎贝尔对他的回答轻声笑了笑,问。

“我想是的,也许有些人会说她很漂亮。”

“哦,这个无所谓,我认为我们无需再关注她。”

“你打算怎么办,伊莎贝尔?”他这时问。

伊莎贝尔低头看了看手,上面仍然戴着订婚时爱德华送给她的戒指。“我不会让爱德华解除我们婚约的,因为我觉得这对他将是个刺激。我要给他以鼓励,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驱使他获得成功,那就是让他意识到我爱他。我已尽了最大努力,一切已经无可挽回,不承认事实只能是我性格上的缺陷。可怜的爱德华,他是他自己而不是任何人的敌人。他是个可爱的好小伙,但他缺少什么东西,我想那就是意志力。我希望他开心。”

她把戒指摘下来放在桌子上,贝特曼望着她,心跳快得几乎让他无法呼吸。

“你是完美的,伊莎贝尔,你真的是完美的。”

她笑了笑,然后站起来,把一只手伸向他。

“我怎么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呢?”她问,“你帮了我大忙,我知道我可以信任你。”

他抓住她的手握住了,她看起来从来没有这么漂亮过。

“哦,伊莎贝尔,我能为你做的远不止这些。你知道,我只请求你允许我爱你,并为你效劳。”

“你如此坚强,贝特曼,”她叹了口气说,“你让我获得了一种美好的信心。”

“伊莎贝尔,我喜欢你。”

他简直不知道灵感是怎么降临的,突然把她揽在怀里;而她没做任何抗拒,冲他的眼睛微笑着。

“伊莎贝尔,你知道吗?从见到你的第一天起我就想着跟你结婚了。”他动情地大声叫道。

“那你究竟为何没向我求婚呢?”她回答。

她爱他!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把可爱的嘴唇伸向他接受他的吻。就在他把她拥在怀里时,他脑海中出现了一幅画面:亨特电机汽车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市场重要性不断提高,最后的占地面积达到一百英亩之巨;他们将要生产数以百万计的汽车,收集多得难以计数的名画,将使纽约的所有汽车公司和名画收藏家黯然失色;那时的他会戴着一副角质眼镜吧?伊莎贝尔在贝特曼的美妙拥抱下,兴奋地叹了口气,因为她看到了即将入住的精美房屋,里面摆满了古典家具,想到了她要举行的音乐会,想到了那些舞者,想到了只有最有教养的人士方可参加的宴会。

“可怜的爱德华。”她叹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