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信片

昨天下午,昨天,我走在去邮局的路上,心里想的是,我是多么讨厌下雪啊。在这个迟迟没有结束的冬天末尾,我喉咙疼。我真希望能被寄到佛罗里达去,就像克莱尔那样。这是星期三的下午,只上半天班。我在金氏百货商店工作,尽管叫这么个名字,实际上商店里没别的东西,除了成衣和纺织品。他们以前也卖杂货,不过我也只是能隐隐约约地想起来而已。以前妈妈常常带我去,就把我放在高凳子上,老金先生会给我一把葡萄干,说,我只给漂亮的小姑娘。他去世以后,他们就把杂货撤了,甚至这里现在也算不上是金氏商店,它属于克鲁伯格家。克鲁伯格家从来没有人来过,只是派了霍斯先生来当经理。我负责楼上的童装,圣诞节的时候,童装柜就布置成了玩偶世界。我在这里工作了十四年,霍斯先生不会挑我的毛病,因为他知道就算是挑了,我也不会当回事儿。

星期三,邮局的窗口是锁着的。不过我有钥匙。我打开我们的邮箱,拿出了《朱比利报》,报纸上写的是妈妈的名字,还有电话费单,我差点就漏了一张明信片。我先看看图的那一面,是棕榈树,炎热的蓝色天空,一家汽车旅馆的前方,广告牌做成个高大结实的金发女人形状,身边的霓虹灯照亮了她,所以我猜想应该是晚上。她在说,来我这里睡觉吧——她嘴里冒出一个气球,上面是这么写的。我翻了一面,看见的是:我没在她那里睡觉,因为太贵了。天气好得不能再好了。七十多华氏度。朱比利的冬天对你怎么样?我希望不算太坏。当个好姑娘。克莱尔。日期是十天前。好吧,有的时候,明信片确实很慢,但是我敢打赌,事实是他把明信片放在口袋里,放了好几天,然后才想起来寄走。三个礼拜前,他出发去佛罗里达,这是我收到的唯一一张明信片。现在,我希望他星期五,或者星期六,人就能回来。每年冬天,他都会和他妹妹胖胖、妹夫哈罗德一起去佛罗里达,他们住在温莎。我有种感觉,觉得他们不喜欢我。不过,克莱尔说这完全是我自己的想象。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迫不得已要和胖胖说话,都会犯点错误,比如我明明知道都是无关的话,还是会说和我毫无关系的事儿。她从来不会说什么,不过之后我总是会千想万想,坐如针毡。我知道,这是因为我试图用一种完全不同于朱比利日常说话方式的方式说话,想让她对我留下好印象,因为她是麦奎恩家的人,毕竟,我那唠叨的妈妈说,我们和他们一样优秀。

我以前和克莱尔说,你要是出门了,要记得给我写信。他问,你想让我写什么?于是,我告诉他,描写风景,描写他见到的人,不管什么事儿,我都会乐意听,因为我离家最远也只去过布法罗,只是一场消遣(我没有算那一趟火车之旅,那是带妈妈去温尼伯看亲戚)。但克莱尔回答说,我回家不是一样可以告诉你。所以,他从来没写过信。见面的时候,我会说,好吧,告诉我你的旅行。他则会说,你想让我说什么?这话会激怒我。因为,我怎么知道呢?

我看见妈妈在等我,她隔着前门上面的小窗户往外看。我走上步行道时,她打开门,叫道:“小心地滑。送牛奶的家伙今天上午差点栽进牛奶桶里。”

“今天我倒是不太在乎会不会摔断腿。”我回答。她说:“别这么说话,要有报应的。”

“克莱尔给你寄了一张明信片。”我说。

“哦!不会吧!”她翻看了一遍,说,“写给你的,我想就是。”但她用微笑消灭了失望的痕迹,“他选什么图都没关系。不过,也许那儿也没什么选择吧。”

克莱尔自打会走路开始,就是老太太们的最爱。对她们来说,他仍旧是那个乖巧的胖男孩,有礼貌,尽管他是麦奎恩家的人,却不自负,他的玩笑总是让她们精神大振,脸色粉嫩。克莱尔和我妈妈有超过一打的游戏要玩,我一个也不懂。有一个是他敲门,说这样的话:“晚上好,老太太,我只是想问问,你对身体发育课感兴趣吗?我是来勤工俭学的。”妈妈则会噎一下,摆出一副严厉的表情,说:“你来看一看,年轻人,难道我看上去像该学身体发育的?”或者,他会扮出忧郁的神色,说:“老太太,我来到这里,是因为我关心你的灵魂。”妈妈便狂笑不已:“你关心自己的灵魂吧。”她给他做鸡肉丸子和柠檬蛋白酥皮卷饼,都是他最爱吃的东西。他在饭桌上和她讲的笑话,我从来都没想过她愿意听。“你听说过没,一个老绅士娶了一个年轻的妻子,他去看医生,他说,医生,我有一点小麻烦……”妈妈说:“闭嘴。”但是,其实她在等他继续。“你让海伦·路易丝很尴尬。”我只在家里用路易丝这个名字。克莱尔从妈妈那儿学来了。我说不介意,于是他就继续说。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像是他们两个的孩子,坐在他们中间,他们互相开玩笑,而我享受他们的食物。他们会告诉我你烟抽得太多,或者你要是不挺直腰,会得永久性的圆肩病的。克莱尔比我大十二岁,所以我只记得他成年的样子。

我以前在路上常常碰见他,那时候的他对我来说年纪挺大,至少是和每个成年人差不多老。他是这样的人,年轻的时候总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老成,等到真老了的时候,就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他老是在王后酒店附近。作为一个麦奎恩家的人,他永远不需要努力工作,他自己有一间小办公室,当公证人,也从事一些保险和房产业务。他如今仍然在那地方办公,前面的窗户永远模糊不清、灰尘遍布,后头则烧了一盏灯。冬天和夏天,一位八十岁左右的老太太梅特兰小姐帮他打字,或者做他布置的其他事儿。要是他不在王后酒店,就是和一两位朋友坐在附近某个暖和的地方玩纸牌游戏,安静地喝小酒,大部分时间只是聊聊天。朱比利有这样一种男人,我估计哪个小镇都有,也许你可以叫他们公众人。我的意思不是说公众人物,重要到能管理议会甚至市长,不过克莱尔如果想严肃一点的话,这也是能做到的。我只是说这样的男人总是在马路附近,所以你一定认得他们的脸。克莱尔和他的朋友们就是如此。

“他和他妹妹一起回来?”妈妈问,好像我没告诉过她似的。我和妈妈的大量对话都是一再的重复。“他们叫她什么来着?”

“胖胖。”我回答。

“对。我记得我当时还想,这可真是个成年人的名字啊。我记得她受洗的名字叫伊莎贝拉。老早以前的事儿了,我结婚以前,还在唱诗班唱歌的时候。他们给她穿了一件花哨的长洗袍,你应该见过。”妈妈对克莱尔有一腔柔情,但并非是对麦奎恩一家这样。她觉得即便他们呼吸的样子也显得自以为是。我记得一年前,或者是两年前,我们经过麦奎恩家,她说了句什么话,大概的意思是不要踩在人家庄园的草坪上。我说:“妈妈,几年之后,我就要住在这里了,这里会变成我家,所以你最好不要用这种语气说什么庄园。”我们两人一起抬头看那座房子,深绿色的遮阳篷装饰有大大的、白色的古英语麦奎恩家字样,所有走廊和褪色的窗户都位于边墙,像教堂一样。没有生命的迹象。楼上,老麦奎恩太太静悄悄地躺在那儿,她半边瘫痪,已经不能说话了。白天,威拉·蒙哥马利照顾她,晚上则是克莱尔。屋里的陌生声音会让她不安,所以每一次克莱尔带我去的时候,我们只能细声低语,以免她听到我的声音,开始瘫痪病人式的大发作。注视良久,妈妈回答说:“有意思,不过,我很难想象你也姓麦奎恩。”

“我以为你很喜欢克莱尔。”

“哦,我是喜欢。不过,我只以为他星期六晚上来带你出去,星期天晚上来咱们家吃饭,我没想过你们要结婚。”

“等老太太去世,你等着看会发生什么事情吧。”

“他是这么告诉你的?”

“这不难明白吧?”

“哦,想象。”妈妈说。

“你用不着说得像他在帮我的忙似的,我可以告诉你,有很多人的想法和你恰恰相反。”

“什么时候我开口说话你不会生气呢?”妈妈温和地说。

星期六晚上,我和克莱尔习惯从侧门溜进屋,在高高的老式厨房里煮咖啡,做点东西吃。我们尽量蹑手蹑脚,潜行无声,简直像两个放了学的孩子。然后,我们就踮着脚尖从后楼梯到克莱尔的房间去,打开电视,这样她就会以为他一个人在家看电视。要是她叫他,我就一个人躺在大床上看节目,或者看看墙上的老照片——他高中的时候是曲棍球队的守门员。胖胖穿着她的毕业典礼服。他、胖胖和他们的朋友度假的照片,我不认识这些朋友。要是他在老太太那儿耽搁的时间太久了,我就会在电视机声的掩护下悄悄下楼继续喝咖啡。(我从来不喝更烈的东西,那些东西都留给克莱尔。)借着厨房微弱的灯光,我走进餐厅,拉开抽屉看老太太的亚麻布,打开陶瓷柜、银具柜,感觉像个贼。不过,我觉得,既然这些事儿并非我必须做的,为什么我不能享受这种乐趣,不能拥有麦奎恩的名字呢?我们约会不久,克莱尔就说:“嫁给我。”我说:“别烦我,我还不想考虑结婚。”他就放弃了。经过这些年,我自己提出来,他似乎颇为愉悦,说:“嗯哪,像我这样的老野牛,没几人有机会听到一个漂亮姑娘说想嫁给自己。”我想,等我结婚以后,再进金氏百货商店,要把霍斯先生支使得的溜乱转,一路小跑侍候我,这个老粗脖子。我倒不是不想好好治治他,但是我得克制,这是个品位问题。

“我把明信片拿走了,放在我的盒子里。”我和妈妈说,“另外,我觉得,我们最好各自去午睡,这是打发这个下午的最好办法。”我上楼去换了睡衣(中式绣花,克莱尔的礼物)。我往脸上涂了护肤霜,拿出我存放明信片、信件和其他纪念品的盒子,把明信片和他往年从佛罗里达寄来的明信片放在一起,还有一些是从班夫、贾斯珀、大峡谷、黄石国家公园寄来的。然后,我就随便翻翻我上学时的照片、成绩单,还有《比纳佛》节目表,这是高中时学校的演出,我在戏里演女主人公,叫什么名字来着,总之是舰长的女儿。我记得克莱尔在街上碰到我,还赞美了我的歌声,说我看上去有多么多么漂亮,我对他小小地卖弄了一下风情,因为他对我来说太老了,卖弄风情很安全。一调完情,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我感觉称心如意。要是我知道之后要发生的事情,我会觉得意外吗?那时候,我甚至还没有遇见泰德·福吉。

只要看见信封,我就知道是他的信。我从来没有重读过。仅仅因为好奇,我又打开了看。我通常讨厌用打字机来写信,因为感觉这样没有私人的接触。不过,今天晚上实在是太累了,陌生环境的一切都给我压力,我希望你能原谅我。打字机打的,或者手写的信,我以前习惯据此判断有没有爱,如果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的话,它强烈到几乎足以令我崩溃,让我晕厥。泰德·福吉当了六个月的朱比利广播电台播音员,大概正是我高中毕业的时候。妈妈说他对我来说年龄太大了。她可从来没有这么说过克莱尔。可是,那时候,他也不过二十四岁。他在一家结核病疗养院待了两年,所以显得比实际年龄大。我们常常去爬沙勒维山,他对我说当死亡和他面面相觑时,他是如何活了下来。他明白亲密关系的价值,但是他能得到的,却只有孤独。他说,他想把脑袋靠在我的腿上哭泣,但是每一回他真正做的可不光是这个。他离开以后,我就变成了一个梦游者。我只有下午的时候才起来,腿轻飘飘的,去邮局开邮箱,看看有没有他的信。除了这一封,从来没有。地点也让我烦恼。沙勒维山,电台,王后酒店的咖啡店。我不知道在这家咖啡店里度过了多少辰光,脑海里不断地温习我们曾经有过的每一句对话,眼前他的每一个表情都栩栩如生,那时候我还不明白渴望并不会把他再次拽进这扇门来。在那里,我和克莱尔成了朋友。他说,我看来需要打起精神。他告诉我一些他的故事。我从来没有告诉他我的问题是什么。不过,当我们开始外出约会的时候,我对他说,我能给的,只有友情。他说,他会珍惜我的友情,耐心等待。他的确这么做了。

我从头到尾把信读了一遍,我想——我也并非第一次发现,看这种信,任何一个傻瓜都明白是什么意思。我希望你能知道,我对你有多么感激,感激你的温柔,感激你的理解。而那个时候,温柔则是唯一滞留在我心里的词,它给了我希望。我以前想,等我和克莱尔结婚的时候,我就把这封信扔掉,那么,现在为什么不扔呢。我把信从中间一撕为二,再撕,和下课就撕碎笔记一样容易。因为担心妈妈对废纸篓里的东西评头论足,我把碎片揉成一团,放进了钱包里。我躺在床上,开始想几件事儿。比如,要是我没迷恋泰德·福吉,我对克莱尔的想法会不会有所不同?不太可能。要是我没有迷恋泰德·福吉,那大概永远也不会为克莱尔费心了。我会离开这里,做些全然不同的事儿。但是,现在想这些没有用。他开始的过分激动让我内疚。我以前瞧不起他秃掉的圆脑袋,听到他的种种叹息和骚动,心里想的是,除了有礼貌点以外,我还能做什么呢?他对我也没有什么指望,从来没有指望过别的,除了躺下,让他——而我对此也已经习惯。往回看的时候,我想,我是不是一个没心肝的人,只是躺在那儿,让他占有我,爱我,在我的耳边呜咽,诉说他的经历,却从来没对他说过一句深情的话?我从来不想做一个没心没肺的人,我从来没有对克莱尔苛刻过,我让他占有我的,不是吗?十之有九如此吧?

我听到妈妈午睡起来的动静,去放水壶,她要喝茶看报纸了。没一会儿,她发出的尖叫声简直像死了人。我跳下床,跑下客厅,她站在那儿说:“回去睡你的觉,对不起吓到你,我犯了个错误而已。”我回房间听到她在用电话,可能是打给她某个老闺中密友,聊聊报纸上的新闻。然后我想我就睡着了。

是汽车的刹车声惊醒了我。有人从车里出来,从院子前的步行道走了过来。我想,难道是克莱尔提前回来了?然后,在半梦半醒的混乱中,我想撕了那封信真好。不过,却不是他的脚步声。门铃还没来得及响,妈妈就开了门。我听到是阿尔玛·史德豪斯的声音,她在朱比利公共学校教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走廊上朝楼下喊:“咳,阿尔玛,你今天在这里吃饭吗?”她在贝利家搭伙,那儿的食物时好时坏,有时候,只要她一闻到土豆泥肉饼的味道,就不请自来地跑到我们家吃饭。

阿尔玛没有脱外套就上了楼梯。她消瘦的黑脸上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由此,我知道出事儿了。我想一定和她丈夫有关,因为自从他们分居后,他给她写信就非常可怕。她回答:“海伦,咳,你怎么样,刚醒吗?”

“我听到你的汽车来。”我说,“我想了想,以为是克莱尔,不过,我觉得他这两天不会回来。”

“海伦。你能不能坐下来?进你的房间去坐下来。有一个震惊的消息,你得有点准备。我真希望我不是这个必须告诉你的人。请镇定,镇定。”

我看见妈妈在她身后,于是我问:“妈妈,这是开什么玩笑?”

阿尔玛说:“克莱尔·麦奎恩结婚了。”

“你们两人想干什么?”我问,“克莱尔·麦奎恩在佛罗里达,我今天刚收到他的明信片,妈妈也知道。”

“他在佛罗里达结婚了。镇定一点,海伦。”

“他在佛罗里达度他的假,怎么结婚的?”

“他们现在正在回朱比利的路上。他们要在这里生活。”

“阿尔玛,不管你从哪里听说来的,总之都是垃圾。我刚收到他的明信片。妈妈……”

我看见妈妈望着我,仿佛我只有八岁,出了疹子,发烧到一百零五度。她把手里的报纸铺开来给我看。“这里。”她说,也许她自己也没意识到她是在窃窃私语,“就在这里,《号角报》。”

“我相信这种东西,还不如相信一只苍蝇。”话这么说,我还是看了,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仿佛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的名字,不过确实有名字没听过。在佛罗里达的珊瑚阁,举行了一场静悄悄的结婚仪式。来自朱比利的克莱尔·亚历山大·麦奎恩,本镇居民詹姆斯·麦奎恩太太暨仙逝的詹姆斯·麦奎恩先生之子,其父为一位杰出的商人,长期担任国会成员;玛格丽特·索拉·利森,仙逝的克莱夫·蒂巴特夫妇之女,来自内布拉斯加州林肯市。哈罗德·约翰逊夫妇,即新郎的妹妹及妹夫,是这场婚礼唯有的见证人。新郎身着庄严的绿色礼服,配深棕色配饰,胸别一束青色兰花。约翰逊太太身着米色正装,配黑色配饰,胸别绿色兰花。这对新人的汽车现在正在来朱比利,他们未来家园的路上。

“你现在还觉得是垃圾?”阿尔玛简短地问。

我回答说不知道。

“你现在觉得还好吧?”

挺好。

妈妈说,要是我们一起下楼喝杯茶,吃点东西,别困在狭小的卧室里,大家感觉都会好一点。反正这会儿已经是晚餐时间了。于是我们拥下了楼,我还穿着睡衣,妈妈和阿尔玛一起准备晚餐,是那种晚餐,只让你保持精力,在家里有人生病的时候,大家都不会太在乎吃什么。黄金肉卷三明治,不同的腌菜每样一小碟,切成片的奶酪,糕饼。“要是你想抽根烟,就抽吧。”妈妈对我说。她这辈子第一次和我那么说。于是,我抽了,阿尔玛也抽了。阿尔玛说:“我这里有些镇定剂,就在包里,不是非常烈的那种,你可以来一两片。”我说不用了,谢谢,现在还不用。我说,我似乎也咽不下去。

“他每年都去佛罗里达,是不是?”

我说是。

“嗯,我想是这样的,他以前就见过这个女人,寡妇,要么离婚,总之是这类吧,他们一直都有通信来往,一直在计划。”

妈妈说,很难想象克莱尔会这样。

“我只是说,我觉得可能是这样。她肯定是他妹妹的朋友,我敢打赌。这位妹妹策划了一切。妹妹和妹夫参加了婚礼。海伦,我记得你告诉我,你和她不是朋友。”

“我几乎不认识她。”

“海伦·路易丝,你告诉过我,你和他只是在等老太太去世。”妈妈说,“这是他说的吗?克莱尔告诉你的?”

“用老太太当借口吧。”阿尔玛敏捷地回答。

“哦,他不会。”妈妈说,“唉,理解不了啊,克莱尔!”

“男人永远会出去找他们能得到的一切。”阿尔玛说。然后,一阵停顿,她们两人都望着我。而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不能告诉她们我在想什么,我想到的是上一个礼拜六晚上,在他的屋子里,在他出发之前。他裸露得像个孩子一般,拉着我的头发放到他脸上,放到他牙齿间,装作要咬断我的头发。我不愿意忍受任何人的口水沾在我头发上,但是我让他这么做了,只是警告他说,要是他把头发咬断,他就得付我去理发店修头发的钱。他那天晚上的表现,完全不像一个即将出发去结婚的人。

妈妈和阿尔玛继续说着猜着,而我却越来越困,越来越困。我听到阿尔玛说:“还有更倒霉的事儿呢,我就在活地狱里过了四年。”而妈妈说:“他永远是个善良的人,他爱那个姑娘。”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么困,我下午睡过觉,这会儿也根本不算晚。阿尔玛说:“你能困就太好了,自然反应,自然就这样,就像被麻醉了一样。”她们一起扶我上楼,把我送上床,我甚至没有听见她们下楼的响动。

我醒来的时候,也已经不早了。我起床的时间和往常差不多,吃了早餐。我听见妈妈的走动,我像平常一样嚷嚷着叫她别走了。她朝楼下喊:“你真想去上班?要么我给霍斯先生打电话,说你病了。”我回答说:“我为什么要让别人高兴呢?”我没开灯,对着走廊的镜子化了妆,出了门,走两个半街区便是金氏百货了,我没有注意早晨的天气,反正不至于一夜之间就变成春天。店里,大家都在等着见我。哦,气色真好,早上好海伦,海伦早上好。平静亲切而又满怀希望的声音,等着看我会不会晕倒在地,或者歇斯底里发作。贝里尔,即麦库尔太太,戴着她的订婚戒;克雷斯太太自己二十五年前就被遗弃了,然后和某个人来往密切,没错,克雷斯先生消失了。她看着我干什么?老霍斯但凡一笑,总是在嚼自己的舌头。我快活地说早上好。上楼。感谢上帝,我有自己的盥洗室。我想,我敢打赌,对童装部来说,今天可是大好的日子。果然不出所料。从来没有哪天早上像今天这样,我接待了这么多仅仅为了一条发带或者一双小袜子就愿意爬楼梯的妈妈们。

我给妈妈打电话,中午不回家了。我想我应该去王后酒店吃个汉堡,那里吃饭的都是电台的人,我基本都不认识。但是,十二点差一刻,阿尔玛就来了。“今天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吃饭的。”我们只好一起去王后酒店。她强迫我吃一个鸡蛋三明治,不让我吃汉堡包,喝一杯牛奶,不让喝可乐,因为她说我的消化系统可能会紊乱,但我不觉得。等我们的东西到了,准备开始吃了,她说:“好吧,他们回来了。”

我花了一分钟才明白她在说谁。“什么时候?”我问。

“昨晚大概晚饭时间吧。就是我开车到你家,告诉你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可能都碰见他们了。”

“谁告诉你的?”

“嗯,比彻家不是在麦奎恩家隔壁吗?”比彻太太教四年级,阿尔玛教三年级。“格蕾丝看见他们了。她也看见新闻了,所以知道是谁。”

“她什么样子?”我不由自主地问。

“不年轻了。格蕾丝说。和他差不多大吧。我不是告诉你是他妹妹的朋友吗?外表上看,她可没什么了不起的。我提醒你一下。她也就是一般吧。”

“高还是矮?”我停不下来了,“黑发还是金发?”

“她戴了顶帽子,格蕾丝看不清楚她头发的颜色。不过她觉得是黑头发。高大啊,格蕾丝说她的臀部像架三角钢琴。也许她有钱吧。”

“格蕾丝这么说?”

“没。我说的。我只是猜。”

“克莱尔没必要为了钱结婚。他自己有钱。”

“有钱也是我们的标准,也许不是他的。”

那天下午,我不停地想,我觉得克莱尔会来看看我,至少也会给我打电话。那么,我就可以问他,他以为他在干什么。我自己在心里设想他会给我的几个发疯的理由,比如这个可怜的女人得了癌症,只能再活六个月,她一直穷困潦倒(是他住的酒店里的清洁工),因此他想给她一段安宁时光。或者她因一桩不道德的交易敲诈他妹夫,因此他娶了她,以便让她闭嘴。不过,我没有时间编太多故事,客人川流不息。老太太们气喘吁吁地爬上楼,送给我一个个给孙子买生日礼物的故事,看来朱比利的每一个孙子都是三月过生日。他们应该感谢的是我,我想,难道不是我给他们的生日增添的乐趣吗?就连阿尔玛,看起来也比冬天的气色好了。我想我不是责备她,只不过是个事实。而且,谁知道呢,也许我也一样,如果唐·斯通豪斯像他的威胁那样跑来强奸她,给她从头到脚留一身发紫的伤痕——这是他的话,不是我说的。我肯定会很难过,会尽我所有地帮助她。但是我可能会想,好吧,出事儿都这么可怕,出了事儿,这个冬天真漫长啊。

即使我不想回家吃晚饭也没用,事情要由妈妈来告一段落。她做了大马哈鱼面包、甘蓝和胡萝卜沙拉,里面还放了葡萄干,都是我喜欢吃的,还有苹果布丁。但是,吃了一半,眼泪就流过她脸上的胭脂。“我就是觉得,如果必须有人要哭,应该是我。”

我问:“你有什么倒霉事儿?”

“嗯,我这么喜欢他。”她说,“我那么喜欢他。到了我这把年纪,不会有多少人是我整个星期都会盼望他来的了。”

“嗯哪,我也为你难过。”我说。

“不过,一旦男人对一个女孩失去了尊重,他就会很快厌倦她的。”

“你说这个什么意思,妈妈?”

“你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你应该觉得羞愧。”我也开始哭。“对自己的女儿说这样的话。”好了!我一直以为她根本就不知道。不怪克莱尔,当然,怪的是我。

“不会,应该觉得羞愧的不是我。”她抽泣,继续说,“我已经老了,但是我知道。要是男人对女孩不尊重,就不会娶她了。”

“要是真这样,咱们镇大概就没有婚姻了。”

“你自己毁了自己的机会。”

“他来这里的时候,你这种话一句也没有说过。现在,我不想听了。”我说完,转身上楼。她没有跟上来。我坐下来,抽烟,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我没有脱衣服。我听到她上楼,上床。然后,我下了楼,看了一会儿电视,交通事故的新闻。我穿上外套,出了门。

一年前的圣诞节,克莱尔送给我一辆小车,一辆小型莫里斯。我不会开车去上班,两个半街区也开车去,实在太蠢了,就像炫耀似的,尽管我知道有人会这么做。我进了车库,把车倒出来。星期天我开车带妈妈去塔珀镇看住在养老院里的凯姨妈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用过车。夏天的时候,我开车的机会多一些。

我看了看表,吓了一跳。十二点二十分。坐的时间太长了,我虚弱得直哆嗦。这会儿,我想要吃一颗阿尔玛的药了。我有种只想飞起来开出去的念头,但是,我不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走。我绕着朱比利的大街开,一路上,除了我自己的车,没看见别的汽车。所有的房屋都在黑暗笼罩下,街道黑漆漆的,最后一场雪让院子发白了。我似乎觉得,这每一幢房子里住的人,都知道我所不知道的事情。他们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也许早就知道将会是如此结果,而我是唯一不知情的人。

我开出了格罗夫街,上了明尼街,看见了他家后面。没有灯光。我绕到前头看。他们难道也要蹑手蹑脚上楼,再打开电视机吗?我想知道。屁股像三角钢琴的女人,估计是做不到的吧。我敢肯定他直接带她上楼,进老太太的房间,说:“这位是麦奎恩家的新太太。”

我停了车,摇下车窗。我甚至都没想要做什么,便靠在了喇叭上,让它响,响到我自己不能忍受为止。

这种声音让我如释重负,我可以尖叫了。于是我尖叫。“咳!克莱尔·麦奎恩,我想和你谈一谈。”

没有人回答。“克莱尔·麦奎恩!”我冲着他黑暗的房子大喊大叫,“克莱尔你出来!”我又按响了喇叭,两声,三声,我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声。不按喇叭的时候,我就嚷嚷。我感觉仿佛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看着自己。过了一会儿,我握紧拳头,尖叫,按喇叭。我失态地继续胡闹,怎么想就怎么做。某种程度上说,我颇为享受。我甚至都快忘记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了。我有节奏地按喇叭,同时大叫道:“克莱尔,你不打算出来?克莱尔·麦奎恩五月果,要是他不来,我们就离开他……”我一边哭,一边叫,就在大街上,也不觉得有什么。

“海伦,你是不是要把全镇人都叫醒?”巴迪·希尔兹说,脑袋贴在我的车窗户上。他是值夜班的巡警,我以前在周日学校教过他。

“我只是为新婚夫妻表演一曲喧闹的庆祝。”我回答说,“有什么问题吗?”

“我不得不告诉你,请不要发出这种噪音。”

“我还不想停下。”

“哦,是的,海伦,你不过是有点心烦而已。”

“我叫了又叫,他还是不出来。”我说,“我只是想叫他出来。”

“嗯,好吧,你得做个好姑娘,不要再按喇叭。”

“我想叫他出来。”

“停。不要再按喇叭,一次也不行。”

“那你能叫他出来?”

“哦,海伦,如果一个人不想走出自己家门,我不能叫他出来。”

“我以为你是法律,巴迪·希尔兹。”

“是,不过,法律能做的也有限。要是你想见他,为什么你不能白天再来,敲开他家的门,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更适合女士?”

“要是你不知道的话,我告诉你,他结婚了。”

“哦,海伦。他晚上和白天一样,都结婚了。”

“你觉得很好笑吧?”

“哦,不,不太好笑,我想是真的。现在,要么你换个位置,让我开车送你回家?看看这条街的灯,格蕾丝·比彻在看着我们。我看见霍姆斯家的窗户开了。你不会想再给他们添上谈资吧?”

“反正他们除了说话以外,也没别的事儿可做,说我有什么不可以。”

巴迪·希尔兹站直身体,离车窗稍稍远了一点,我看见有个穿黑衣服的人穿过麦奎恩家的草坪。正是克莱尔。他穿的不是睡衣,他穿戴整齐,衬衫、长裤和夹克衫。我坐在那儿等着听,听我自己会说什么。他径直向车子走过来了。他一点也没变,他是个胖胖的,愉快的,神情带有睡意的男人。仅仅是他的外表,和平时一样的随和表情,便让我不再想尖叫,不再想哭泣。我本可以又哭又叫,直到自己的脸变绿。不过,这也不会让他的表情有什么改变,甚至没能让他起床和穿过他家院子的速度快一点点。

“海伦,回家吧。”他说,仿佛我们在一起看了一晚上的电视,现在到我回家上床睡觉的时候了,“转达我对你妈妈的问候。回家吧。”

这就是他想说的话。他看看巴迪说:“你开车送她?”巴迪说是。我看着克莱尔·麦奎恩,想,这是一个一意孤行的男人。当他做了弃我而不顾的事情时,我的感受也不会让他烦恼;即使是他结婚的当时,我在街上大吵大闹,也不会让他烦恼。他是不会解释的那种男人,也许根本没有解释,要是有什么他没法解释的,好吧,他会直接忘掉。现在,他所有的邻居都在看着我们,但是明天,在街上遇见的时候,他会和他们说笑话。那么,我呢?也许某一天,他在街上遇见我,他只会说:“你还好吗,海伦?”然后和我开个玩笑。要是我早想明白他是什么样的人,要是我早点留心克莱尔·麦奎恩,和他的相处开始就会大为不同,也许感受也会不同,尽管老天才知道那样到最后又有什么要紧呢。

“现在,你有没有觉得闹这么大的动静很抱歉?”巴迪说。我滑到旁边的位置上,看着克莱尔回家。我想,是了,我本就应该留心。巴迪说:“现在,你不会再打扰他和他的太太了吧?海伦?”

“什么?”我问。

“你不会再打扰克莱尔和他的太太了吧?因为,他现在已经结婚了。结束了,就是这样。你明天早上起来,想想你自己今天晚上干的事儿,感觉会很糟糕。你会不知道怎么继续生活,怎么面对别人的。不过,让我告诉你吧,什么时候都有事情发生,唯一需要做的事儿就是前进。记住,你不是唯一一个。”看来,他似乎没有想到,他滔滔不绝的演讲颇为可笑,我毕竟是那个以前听他朗读《圣经》,抓到他偷看《利未记》的人。

“我想告诉你,就像上个星期,”他说着,在格罗夫街减了速,并不急于把我送回家并结束他的演讲,“上个星期,我们接了个电话,就去了篱雀湿地,有辆汽车陷在那里。那个老农场主拿装了子弹的枪挥来挥去,说如果这一对不走,就要因为他们非法侵入私人领地而开枪。天黑后,他们只能跟货车走。这种季节,连白痴也知道车子会陷在里面。要是我说出他们的名字,你就知道是谁了,你也就知道,他们两人在同一辆车上没什么事儿可做。女士已经结婚了。最糟糕的是,这时候她丈夫不知道为什么唱诗班排练结束了,她还不回家。我不告诉你是哪位,反正他报警了。所以,我们只好找辆拖车,把他们的车拖出来,把男人留在那儿受惩罚,让老农场主镇定,天色大亮的时候单独送她回家。一路上都在哭。这些事情就是我要说的,昨天,我看见那个男人和他太太,一起采购生活用品。他们看起来算不上非常快乐,不过就是这样子。所以,当个好姑娘,海伦,像我们所有人一样,前进,很快春天就要到了。”

哦,巴迪·谢尔德,你可以继续说下去,克莱尔会开玩笑,妈妈会哭到她自己恢复了为止。而我,永远不会明白的是,为什么,恰恰是现在,明白了克莱尔·麦奎恩是不会解释的男人之后,我第一次感觉想伸出手去抚摸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