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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自家椅子上坐定,将我的新阅读台灯调整一个角度,同时拿起我那枚“神圣书签”。我手里备好一支铅笔,就像是准备听一场辅导课。我梦想成真——我正在研究的是英语而非数学。我终于摆脱了母亲为我立下的雄心壮志。文件夹摊在我的大腿上,暗黄色。上面有“英国文书局”的字样,外面用绳子捆了好几道。能在家里放一份档案,这是多么严重的犯规啊,换言之,我拥有了多大的特权啊。从开始接受培训起,这一条就牢牢钉在我们心里——档案是神圣的。谁也不能从一份档案中挪走一丝一毫,谁也不能把档案从大楼里带走。本杰明陪着我走到大门入口,并且应要求打开文件夹,证明这并不是登记处里的一份个人档案,尽管颜色是一样的。正如他跟当值警卫解释的那样,这仅仅是背景资料。不过,在那天晚上,我把这看作“黑利档案”,并且乐在其中。

刚开始看他小说的那几个小时,是我在军情五处里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之一。除了性,我所有的需求都在这几个小时里融为一体:我在读书,而且我读书的目的是为了一个更崇高的、能满足我职业自豪感的目的,而且我很快就要见到作者了。对于这个项目,我有没有什么疑虑,有没有一点内疚呢?当时没有。想到自己能被选中,我颇感自得。我想我能把这份差事干好。我以为我能得到楼上那些人的表扬——我是个喜欢被表扬的姑娘。当时如果有人问,我会说这不过就相当于一个秘而不宣的人文艺术委员会罢了。我们提供的机会不逊于任何机构。

这个短篇一九七〇年冬天发表在《凯尼恩评论》上,那一期整本杂志都摊在我面前,里面夹着一张科文特花园隆吉克的一家特色书店的购书小票。小说主人公有个教人敬畏的名字——埃德蒙·艾尔弗雷德斯,他是一名教授中世纪社会史的大学老师,四十五六岁时在一个冲突激烈的伦敦东部选区里成为一名工党下院议员,在此之前他已经在当地担任了十几年的政务会委员。他在党内偏左,某种程度上是个喜欢惹是生非的家伙,一个满腹经纶的花花公子,既热衷于到处寻花问柳,又善于在公众场合妙语如珠,跟“地铁司机工会”里的几个重要人物过从甚密。说来也巧,他有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性情却比他温和的双胞胎兄弟吉尔斯,作为一名英国圣公会的教区牧师,他在西苏塞克斯过着惬意的乡野生活,自行车骑上一段就能到佩特沃斯庄园——透纳画过那里。他那些为数不多且都上了年纪的信众,聚集在一座前诺曼式教堂里,教堂那凹凸不平的石灰墙上有多层覆盖的撒克逊壁画,描绘受难的耶稣,上面覆盖着一圈正在飞升的天使,画面里有种拙朴的优雅与简洁,仿佛在对吉尔斯诉说着一个个不解之谜,它们是一个工业化、科学化的时代所难以企及的。

它们同样是埃德蒙难以企及的,作为一个坚定不移的无神论者,他暗地里对吉尔斯安逸的生活和荒谬的信仰不屑一顾。而在牧师看来,埃德蒙的觉悟始终停留于他在青春期接受的那套布尔什维克观念上,这也委实令人尴尬。不过兄弟俩关系亲密,通常都会刻意避开争论宗教或者政治问题。他们八岁时,母亲因乳腺癌去世,向来冷漠的父亲将他们送到学龄前寄宿学校,当时他们整天黏在一起,往小处说是寻求慰藉,往大里说便是相依为命了。

两个男人都在将近三十岁时结婚,都有孩子。然而,埃德蒙在下议院得到席位之后才一年,因为搞出一桩纯属多余的外遇,他妻子莫莉一下子就失去了耐心,把他赶出了家门。眼看着家庭破裂、离婚将近,新闻界对此事也蠢蠢欲动,一场风暴在所难免,为了寻求庇护,埃德蒙直奔苏塞克斯的教区牧师宅邸,在那里待了一个长长的周末,故事就是从这里真正开始的。当时吉尔斯弟弟正在受苦。那个礼拜天他应该当着主教的面布一场道,而主教挑剔偏狭的火爆脾气尽人皆知(我自然要把我父亲的形象投射到这个角色上。)主教大人是打算好要视察这位教区牧师表现如何的,假如他被告知牧师先是被流感击倒,喉炎又让他雪上加霜,那是断断不会高兴的。

埃德蒙一到那里,就被牧师的妻子——他的弟媳径直领到顶楼的旧育儿室,吉尔斯被单独隔离在那里。尽管艾尔弗雷德斯家的双生子已年过四十,尽管他们俩性格大相径庭,可他们都挺喜欢搞点恶作剧。吉尔斯大汗淋漓,哑着嗓子尽力把话说清楚,他们商量了半小时就做出了决定。对埃德蒙而言,在次日——礼拜六花上一整天学学礼拜仪式和整套程序,琢磨琢磨布道辞,倒是能让他不用再去想家里的麻烦。事先已经跟主教交代过布道的主题:《哥林多前书》十三章,詹姆斯一世钦定译本中那段著名的韵文,宣扬信仰、希望和博爱,“其中最伟大的是博爱”。吉尔斯坚持说,为了跟现代学术合拍,埃德蒙得用“爱”来替代“博爱”。对此两人并无分歧。作为研究中世纪问题的专家,埃德蒙既熟悉《圣经》,又对钦定版颇为赞赏。非但如此,他还很乐意谈论爱。礼拜天早上,他套上弟弟的白法衣,模仿着吉尔斯的样子梳了个干净利落的侧分发型,悄悄从房子里溜出去,穿过墓地来到教堂。

听说主教要亲临现场,信众数目扩大到约莫四十人。常规套路次第上演,祈祷与赞美诗接踵而至。一切进展顺利。一位年迈的、被骨质疏松症折磨得只能垂下目光的教士,麻利地帮着张罗礼拜仪式,压根就没注意到吉尔斯给换成了埃德蒙。到了该上场的时候,埃德蒙就登上了石雕布道坛。即便是那些坐在长椅上的上了年纪的常客,也注意到他们这位素来柔声细语的牧师,今天表现得特别自信,简直是直奔主题,他显然渴望给那位尊贵的客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一开始,埃德蒙就把《哥林多前书》的那几个选段从头开始重读了一遍,像男演员那样声如洪钟——那些去过剧院的人(黑利加了这么一条插入语),没准会觉得他是在戏仿奥利维尔。埃德蒙的声音在近乎空旷的教堂中回响,碰上动词里有th的时候,他的舌头从齿间伸出来,将这个音念得津津有味。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接着,他开始讨论爱,说得激情澎湃,这激情,既来自于他最近因为背叛、因为抛妻弃子而导致的羞愧与悲伤,也来自他认识的那些好女人带给他的温暖回忆,以及一位出色的公共演说家一旦入戏便自然产生的那种纯粹的快感。那里音响效果绝佳,而且他一站上布道台便高高在上,言谈的起承转合便愈发肆意挥洒。他施展出那套曾经煽动地铁司机在数周时间里举行三次全天罢工的本事,指出如今被我们非但熟知而且极力颂扬的“爱”,其实正是基督教的一大发明。在《旧约》中呈现的那个冷酷的堕落时代里,整个道德体系是毫不留情的,那个善妒的上帝唯有一腔冷血,他最推崇的价值观不外乎以牙还牙、极权至上、压迫奴役、种族灭绝以及强奸妇女。说到这里,有人发觉主教大人正在艰难地咽着口水。

在这样的背景下,埃德蒙说,我们就能理解,新教为什么要如此迫切地把“爱”置于中心地位。他们提出的是一种截然不同的社会组织准则,这在人类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事实上,一种新的文明就此生根。无论与理想境界相距有多远,他们毕竟设置了一个崭新的方向。耶稣的信念既难以抗拒,亦无可逆转。

即便那些不信教的人也必须在这种信念中生活。因为爱并非单独存在,也不能单独存在,它如同一颗炽烈的彗星倏然飘过,随之熠熠闪光的还有——谅解,仁慈,宽容,公平,善意以及友谊,这一切都与爱密不可分,在耶稣的要旨中,爱是核心。

在一座西苏塞克斯的圣公会教堂里,布道时是向来都不兴鼓什么掌的。可是,当埃德蒙经过一番引经据典,陆续背完莎士比亚、赫里克、克里斯蒂娜·罗塞蒂、威尔弗莱德·欧文和奥登的句子,话音刚落,长椅上人们鼓掌欢呼的冲动就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牧师将他洪亮的嗓音降了调门,领着一干信众祈祷,这声音吐露着睿智而忧伤的气息,在教堂中殿悠悠回荡。主教挺直身板,因为他刚才一直努力向前倾斜,此刻脸上有点发紫。他在微笑,其他所有人也都在微笑,不管是退役军官还是马夫,抑或前马球队队长,以及所有这些人的太太们,都在微笑,当他们鱼贯而出走到门廊、挨个跟埃德蒙握手时,又微笑了一次。实际上主教大人跟他不是握手而是击掌,他的恭维简直过了头,接着,他满怀善意地深表遗憾,说自己另有约会,没法留下来喝杯咖啡。那位教士一言不发地走了,少顷,其余人等也都忙着去吃周日午餐了,至于埃德蒙,此番既然凯旋,步履未免为之轻盈,他蹦蹦跳跳地穿过墓地,回到牧师宅邸,将前后经过与弟弟一一道来。


到这里,总共三十九页的小说读罢十八页,两个段落之间空开一块,一枚星标点缀其间。我盯着星标看,以免目光溜到这一页下方,看穿作者下一步的走向。我多愁善感,盼望埃德蒙这番关于爱的高尚言辞能帮助他与妻子儿女破镜重圆。现代短篇小说里不太可能出现这样的情节。也许他会就此说服自己,皈依基督教。也许吉尔斯在亲耳听到他的信众如何被一个无神论者的巧言辞令鼓噪得激情澎湃之后,自己的信仰反倒为之幻灭。叙述视角也可能跟着主教展开,跟着他回到家,看着他当天晚上躺在浴缸里,热气腾腾地回味他今天听到的那些话,这个可能性对我很有吸引力,因为我不想让主教大人——我父亲从镜头中消失。究其实质,让我着迷的是小说里那些具有教会特征的物件——黑利让我想起诺曼式教堂,黄铜上光剂的气味,薰衣草上光蜡,老旧的石头和陈年积垢,圣水盂后面那些黑色、白色和红色的拉铃索,歪歪斜斜的橡木盖子上,有人用铁制铆钉和绳索修补了一道巨大的裂缝,最要紧的是牧师宅邸,厨房再过去便是吵吵闹闹的后厅,埃德蒙跑到那里,将他的包往那块棋盘格地毡上一扔,育儿室在顶层,就跟我们家一模一样。我有点想家了。真希望黑利能够走进,或者说安排埃德蒙走进浴室里去看看齐腰高的、榫槽契合的镶板,漆成一水的婴儿蓝,还有那只巨大的浴缸,水龙头下面被藻类染上了蓝绿色,浴缸方方正正地屹立在生锈的猫脚支架上。再到厕所去瞧瞧,那里有只褪了色的浴室玩具鸭,从抽水马桶的水箱链末端上挂下来。我是那种层次最低的读者。我只想要我自己的世界,还得把我自己嵌进去,然后塑成巧夺天工、触手可及的形状,再交还到我手里。

出于同样的原因,性情温和的吉尔斯固然对我不无吸引力,但我真正想要的人是埃德蒙。什么叫“想要”?就是乐意一路同行。我希望黑利能替我探究埃德蒙的心灵,将它打开,供我细细察看,然后向我解释清楚,把男人分析给女人看。埃德蒙让我联想到马克斯,联想到杰瑞米,但最多的还是托尼。这些聪明过人却让你无从定义好坏的男人,这些花样层出不穷却又极具破坏力的男人,都是率真而自私的,他们冷漠寡情,但这份冷漠又不无魅力。我想,比起耶稣的爱来,我宁可要他们的爱。他们是那么不可或缺,这不仅是对我而言。如果没有他们,我们到现在还住在烂泥房子里,等着发明轮子呢。三圃制永远也没法推行。时值女性主义第二次浪潮方兴未艾之际,这样的念头真可谓大逆不道。我凝视着那枚星标。黑利已经潜到了我的皮肤底下,我猜想着他会不会也属于这类不可或缺的男人。一方面我的心思被他搅乱,另一方面我又有点想家,有点好奇,这些情绪同时涌上心头。截至此时,我还没有用铅笔做过一丁点标记。像埃德蒙这样的坏家伙,竟然能够做出如此华丽动人且愤世嫉俗的演讲,还能博得满堂喝彩,真是不公平,但这个情节是准确的,看起来符合现实。他欢天喜地地穿过墓地赶回去告诉弟弟他的表现是多么出色,这一幕真可谓傲睨神明。黑利在暗示,他以后一定会遭受惩罚,或者面临厄运。我可不希望如此。托尼就受到了惩罚,我受够了。作家有义务照顾读者的感受,应该对他们有点同情心。在我的拼命凝视下,《凯尼恩评论》上的这枚星标开始旋转起来。我眨了眨眼睛,让它停住不动,继续往下读。

我没有想到,故事差不多已经讲了一半,黑利还会引入一个重要人物。不过,其实整场礼拜仪式她都在,坐在第三排末尾,旁边就是一堵墙,墙根上堆着赞美诗集,埃德蒙完全就没有注意过她。她叫琼·阿利斯。人物很快就建立起来:她三十五岁,住在附近,守着寡,家境也算富庶,是个虔诚的教徒,尤其是丈夫死于一场摩托车事故之后就愈发虔诚了,她过去得过一点精神病,此外,理所当然地,她长得很美。埃德蒙的这场布道对她产生了深远的,甚至压倒性的影响。

她钟爱其主旨,领会其真谛,迷恋其诗意,对这讲道的男人,更是爱得如痴如醉。她一夜无眠,反复思量该怎么做。尽管并非其初衷,她还是堕入了爱河,打定主意要去牧师宅邸表白。她忍不住,她要去破坏牧师的婚姻。

翌日九点,她按响了牧师宅邸的门铃,来应门的是穿着晨袍的吉尔斯。他大病初愈,依然苍白无力。让我大大松了一口气的是,琼一下子就明白过来,这不是她要的那个男人。她恍然大悟,原来还有那么一个兄长,于是便一路追他到伦敦,吉尔斯浑然不知内情,把地址给了她,她就去上门寻人。这套小小的装修过的公寓位于乔克法姆,埃德蒙在那里暂住一阵好挨过离婚危机。

他在那段日子里备受压力,面对一个似乎他要什么都愿意倾情奉献的美女,根本无法抵挡。她在那里待了整整两周,埃德蒙跟她做爱做得欲仙欲死——黑利描写的床上细节让我颇感难堪。她的阴蒂大得骇人,尺寸跟一个男孩发育前的阴茎不相上下。他从没见识过如此丰饶润泽的情人。琼旋即决定要跟埃德蒙厮守余生。她一听说她的男人是个无神论者,便恍然大悟,原来命中注定,她的天职就是要把上帝的光芒带给他。她颇有心计,只字未提使命,只是等待时机。只用了几天时间,她便原谅了他假扮成自己弟弟的渎神之举。

与此同时,埃德蒙在悄悄地、反反复复地读一封莫莉写来的信,信中明显暗示想破镜重圆。她爱他,只要他不再出轨,他们也许又能成为一家人。孩子们想他想得厉害。他很难自拔,可是他知道他别无选择。好在琼突然回到苏塞克斯的那栋有护城河围绕的房子,去照料她的马、狗以及其他杂事。埃德蒙趁机到家跟他太太待了一小时。一切顺利,她看上去楚楚动人,而他赌咒发誓,说自己一定能遵守。孩子们放学回家,他们一起喝茶。宛如时光倒流。

次日,在当地一家油乎乎的小饭馆里,就着一盘权充早餐的油煎杂菜,他告诉琼自己要回到妻子身边,一出可怕的心理变态剧就此上演。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她的心理状态是多么脆弱。她先是操起他正在吃饭的那个盘子砸了个粉碎,然后一边尖叫一边从饭馆跑到大街上。他决定不去追她,而是匆匆赶回公寓,收拾行装,留下一张自以为对琼善意的字条,便搬回家找莫莉去了。破镜重圆的狂喜只持续了三天,琼便带着复仇的怒火又闯进了他的生活。

噩梦始于她敲响房门、出现在莫莉和孩子们面前的那一刻。她给莫莉,也给埃德蒙写信,孩子们上学途中她跑过去搭讪,她每天要打来几次电话,而且通常都在凌晨三四点。每天她都站在屋外等候,这一家子有谁胆敢出来,她就过去跟谁说话。警察无能为力,因为他们说,琼并没有违法。她跟着莫莉去上班——莫莉是一家小学的校长——并且在操场上将她可怕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两个月过去了。偷猎者既能轻易让一个家庭分崩离析,也能轻易让他们同仇敌忾。然而,艾尔弗雷德斯的婚姻纽带本来就太脆弱了,以往的伤害还没修补好。这场家庭劫难——在最后一次推心置腹的谈话中,莫莉告诉埃德蒙——是他自己招来的。她必须保护孩子,保护自己健全的心智,还得保护她的工作。再一次,她要他走。他承认目前的局面确实不堪忍受。他刚刚拿着行李跨出大门,琼便等在人行道上。他挥手招来一辆出租车。莫莉在卧室窗口眼睁睁地看到,经过一阵激烈的扭打,琼硬是挤进车里,坐到她的男人身边,男人的脸被她抓得惨不忍睹。他哭着哀悼他的婚姻,一直哭到乔克法姆,回到那栋公寓里——她把那里当成他们的爱情圣殿,所以一直不曾退租。当她欣慰地张开手臂揽住他的肩膀,嘴里发誓要爱他、要永不分离时,他毫无感觉。

他们终于在一起了,她神志恢复正常,非但能面对现实,而且对他含情脉脉。有一阵子简直很难想象那些可怕的桥段真的上演过,他已是万念俱灰,由着她嘘寒问暖地照看,再当回她的情人,倒还省心些。然而,时不时地,她仿佛腾空而起,向着那些曾经积聚起情感龙卷风的乌云飞升。哪怕已经走完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琼也不肯满足。他惧怕她大发雷霆的样子,只好尽可能避免。什么样的事情会让她发作?当她猜疑他正在想着或者看着另一个女人时,当他在下议院里通宵开会时,当他和几个左翼朋友出门喝酒时,当他在婚姻登记处再度拖延时。他讨厌跟她针锋相对,也懒得纠缠,于是渐渐地,她一次次的泼天醋意将他训练得俯首帖耳。这过程是缓慢的。他发觉,要息事宁人,就得远离那些已经渐渐成为朋友的老情人,远离女同事,罔顾下议院的分组表决铃、组织秘书的敦促以及他的选民,事实上,他还得娶她,省得面对继续拖延登记的后果——那些可怕的疾风暴雨。

一九七〇年的大选将爱德华·希思推上台,埃德蒙非但丢了他的席位,而且被他的竞选经理人扔到了一边,后者告诉他工党不会在下一个回合中提名他候选了。于是这对新婚伉俪干脆搬到苏塞克斯她的家里。渐渐地,他开始花琼的钱过日子。在这段日子里,他将地铁司机工会或者其他左翼的朋友都抛在脑后。这倒正好,因为如今他的生活环境富庶优渥,让他颇为尴尬。每回孩子们来看他似乎都会引发激烈冲突,于是,渐渐地,他也成了那类满怀内疚的、“不得已抛下孩子只求取悦第二任妻子”的男人。同样地,为了息事宁人,他宁愿每周都去做礼拜,以免又得互相叫嚷,比谁嗓门更大。年近半百时,他开始对家里花园中的玫瑰产生了兴趣,还成了护城河里的鲤鱼专家。他学会了骑马,尽管他觉得自己骑在马上的样子很可笑,而且这种感觉始终挥之不去。无论如何,他跟弟弟吉尔斯的关系有所改善。至于琼——教堂里,可敬的艾尔弗雷德斯布完道之后,众人齐声祷告,当琼偷偷半睁开双眼,看到埃德蒙跪在她身边时,她知道,尽管过程千辛万苦,尽管饱受折磨,她终究还是拉着她的丈夫靠近了耶稣,通过救赎,通过爱的永恒力量,她毕生唯一的重大成就终将实现。

故事到此为止。一直读到结局我才意识到,刚才我根本没看到小说标题。“这便是爱”。这个即将成为我的无辜猎物的二十七岁的男人,似乎太熟谙人情、通晓世故了。这个男人知道爱上一个情绪暴烈、极具破坏力的女人,会出现何种局面;这个男人也注意过一只古老的圣水盂的盖子,知道有钱人在护城河里放养鲤鱼,而那些被压榨欺凌的人上超市总是把购物车塞得满满的——无论是超市还是购物车,当时在英国都是新生事物。如果琼那个基因突变的生殖器不是他臆想的产物,而是出自真实经历,那么我可真是相形见绌,或者说等而下之啊。我是不是对他的风流韵事有了一丁点醋意?

我开始整理文件夹,我太累了,不想接着看下一个短篇。我已经领略到了一种特殊的风格,堪称任性的叙事施虐狂。艾尔弗雷德斯的人生之路变得如此狭窄,也许是他自作自受,可是黑利把他整得太惨了。他性格里一定有厌世或厌己的成分——这不是昭然若揭的事吗?我发觉,一旦你认识,或者即将认识作者,那么读他的作品时就会跑偏了方向。我仿佛闯入了一个陌生人的心灵。出于俗不可耐的好奇心,我对每一个句子都充满怀疑,疑心它或是证实或是否认或是掩盖着一个隐秘的动机。我觉得,如果汤姆·黑利在登记处跟我做了九个月的同事,那么我们之间的距离反倒不如现在这样近。可是,即便我能觉察到那种亲近感,我也很难准确地说出我究竟知道些什么。我需要一种仪器,某种计量设备,某种在叙事上的功效与便携式罗盘针类似的东西,才能度量黑利与爱德蒙·艾尔弗雷德斯之间的距离。也许作者始终让他自己的精灵待在一臂之遥的地方。也许艾尔弗雷德斯——他甚至未必是个男人——象征着黑利自己惧怕的或者当初险些成为的那种人。也可能,他之所以要惩罚艾尔弗雷德斯,是因为他的道德洁癖容不下通奸之举,刻意模仿虔诚信徒的姿态。黑利没准是个道学家,搞不好还是个笃信宗教的道学家,要不就是个对许多事物都充满畏惧的人。而古板和恐惧,可能构成了一个更大的性格缺陷的两面。但凡我没有虚掷三年光阴,在剑桥把数学念得一塌糊涂,也许我就能进入英语专业,学会如何读书了。然而,即便如此,我真的能学会如何解读T·H·黑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