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里斯托福尔·特奥多尔·戈特利布·莱姆于一七八六年出生在萨克森王国赫姆尼兹市一个贫苦的乐师家里。他父亲吹双簧管,母亲弹竖琴;他本人才五岁就练三种不同的乐器。八岁时成了孤儿,十岁起就开始靠卖艺谋生。有很长一个时期他生活漂泊无定,到处演奏——在小饭馆里,在集市上,在农民的婚宴上,在跳舞会上;终于他进了一个乐队,然后步步高升,取得了乐队指挥的位置。他的演技并不高明,但是在音乐方面造诣很深。在二十八岁上他移居俄国,是一位大地主聘请他来的,这位地主本人非常讨厌音乐,但为了摆阔却养着一个乐队。莱姆在他家里当了七年的乐队长,离开时却两手空空:地主把家财挥霍光了,本来想给他一张期票,可是后来连期票也不肯给了——一句话,连分文也没有给他。有人劝他离开,但是他不愿意离开俄国,——离开伟大的俄国,离开这个艺术家的宝地,——像乞丐似的回家。他决意留下来再碰碰运气。二十年来,这可怜的德国人就一直在碰自己的运气:他在各种各样的主人家呆过,在莫斯科住过,在各个省城也待过,历尽艰辛,饱尝贫穷的滋味,苦苦挣扎;但是他尽管受尽磨难,衣锦归国的念头却一直没有离开过他;也只有这个念头支撑着他。然而,命运并不愿意用这最后的、也是最初的幸福让他高兴一下:他年已半百,体弱多病,未老先衰,他滞留在O市……也只好永远留在这里,他已经完全失去了离开这可恨的俄罗斯的一切希望,勉强靠教课来维持自己可怜的生活。莱姆的外表于他不利。他个子不高,背有些驼,肩胛骨突出,腹部凹缩,两只脚又大又扁,发红的手上青筋毕露,手指僵直,指甲呈浅蓝色。他的脸上满布皱纹,面颊凹陷,紧闭的嘴唇不停地在动着,咀嚼着,再加上他惯常的沉默寡言,就给人一种近似凶狠的印象。他的灰白头发一绺绺挂在低低的额头上;呆板的小眼睛发出幽暗的光,仿佛是刚被水浇灭的炭;他走路笨重,每走一步总要摇摆着他那动作迟缓的身体。他有些动作像是笼中的猫头鹰感到有人在看它时所做出的笨拙的整理羽毛的动作,而它那双吃惊地、昏昏欲睡地眨动着的黄色大眼睛却几乎什么都看不见。积年累月的、无情的痛苦在这可怜的音乐家身上留下了无法磨灭的痕印,摧残了他那本来就不好看的身体,使它变得格外难看。但是,如果一个人能够不为最初的印象所左右,他就会在这个半毁的人身上看到善良、诚实和不同寻常的品质。这位巴赫和亨德尔的崇拜者,精通音乐,富有活泼的想象以及德意志民族得天独厚的大胆思想的莱姆,如果生活给他另作安排,说不定有一天——有谁能知道呢?——能够跻身于他祖国的伟大作曲家之列;可惜他是生不逢辰啊!他一生中写下许多作品,却未能看到有一部发表。他不善于处理事务,不会及时地讨好奉承和奔走张罗。有一次,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他的一个崇拜者和好友,也是德国人,而且也很穷,自费印了他的两部奏鸣曲——结果它们却原封不动地放在音乐书店的地下室里,默默无闻地、不留痕迹地消失了,仿佛有人夜间把它们扔到河里去了。莱姆终于万念俱灰,而且年龄也不饶人:他变得冷漠了,麻木不仁了,就像他的手指变得僵硬了一般。他单身(他终身未娶)和他从养老院领出来的老厨娘住在O市的一所小屋里,离卡利京家不远;他每天花许多时间散步、念圣经和新教的赞美诗集,还读施莱格尔译的莎士比亚。他搁笔已久,但是显然,丽莎,他的最优秀的学生,使他振作起来;他为她写了潘申提到的那首颂歌;这首颂歌的歌词是他摘自赞美诗,有几首诗是他自己写的。颂歌由两个合唱——幸福者的合唱和不幸者的合唱组成;两个合唱到末尾合而为一,唱词是:“仁慈的上帝,怜悯吾辈罪人,焚掉吾辈心中的邪思俗念。”首页上,非常工整地,甚至用花体字写着:“惟正义的人为善。颂歌。献给我挚爱的学生叶丽莎维塔·卡利京娜,师赫·特·戈·莱姆作。”在“惟正义的人为善”和“叶丽莎维塔·卡利京娜”的周围,还围着光圈。下面附注着:“只为您一人,für sie allein”——所以在潘申当他的面提到他的颂歌时,莱姆才会涨红了脸,斜睨了丽莎一眼,他感到非常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