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一场景

法庭。11月13日17时30分。

幕布还拉着,灯光渐明。

一个男人的声音 (在幕后)被告,您起立!

幕布拉起,与此同时,被告在隔离间也起立。只见法庭的一部分显现出来。

法庭没有占据整个舞台,仅仅位于左侧后半部分;另一半以及近台部分则处于黑暗中。因此,可见的布景不仅由照明灯光界定,而且还比舞台略高出一截。

观众只能看见一部分旁听席:旁听席前的栏杆以及法官、执达吏、出庭双方的律师、陪审团。被告律师盖文·史蒂文斯,是个年龄约四十岁的男子。

被告站立,她是个黑人女子,约三十岁,也就是说,从二十岁到四十岁可以随便估摸。她脸上神情平静,不动声色,若有所思。

她个头儿显得很高,高出全场一头。所有人目光都投向她,而她却不看任何人。她就好像独自一人,眼睛高高抬起,盯着听众席另一端远处一个点。

大厅一片死寂。所有人都观察被告。

法官 南茜·曼尼戈,法庭宣判之前,您为自己辩护,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南茜不应声,也不动弹,就好像连听也没有听。

法官 我要提醒您,宣判之后,您再发言,法律就不准许了。我不能容忍发生任何意外情况。您若是有什么话要讲,现在就说吧。(南茜仍然默不做声)史蒂文斯先生,我刚才讲的话,请您对您的当事人重复一遍好吗?我希望您认真做一做。刚开庭的时候,您宣布您将辩护无罪,而您的当事人却回答说她申辩有罪,这就已经制造了混乱。看来您没有向她讲清楚她应当如何回答。但愿这次做得好些,她能领会您的意思,在宣判之后能保持常态。

史蒂文斯 南茜,法庭提醒您,在宣读判决书之后,您就一句话也不应该讲了。以什么方式都不能说话。您有什么事情要声明,必须现在讲。(南茜仍然默不做声)想一想吧,南茜,法庭有它的法律。我知道您为什么回答“有罪”,而我曾一再向您强调必须回答“无罪”。我知道您想说什么,不过现在,案子审完了。过一会儿,您在牢房里,想什么,说什么都随便了,您心中的一切,我知道,也理解。可是在这里,宣读完了判决书,您就应当保持沉默了。您想讲话,现在就讲吧。我的话您听明白了吗?

南茜注视他,沉默不语。

法官 (不耐烦地)她明白了吗?

史蒂文斯 她明白了,阁下。一颗痛苦和自信的灵魂对于所受的打击,也就只能明白到这个程度了。

法官 那好,我就要宣读判决书了。鉴于您,南茜·曼尼戈,于九月的第十三天,在杰斐逊城,故意并有预谋地杀害了戈旺·史蒂文斯夫妇的幼儿,本法庭判决如下:您将被押回州首府监狱,到三月的第十三天,您将被处以绞刑,直至死亡。愿上帝可怜您的灵魂。

南茜 (非常平静,一动不动,在寂静中忽然开口讲话,声音洪亮,但又不单独对任何人)是的,大人。谢谢,大人!

从看不见的旁听席传来抑制的感叹声。他们又愕然又气愤,认为这种违反规则的行为闻所未闻。场上开始萌生一种气氛,可以称之为惊愕,甚至骚乱,而南茜本人身在其中,或者身居其上,始终无动于衷。法官用槌击打桌子,执达吏急忙站起来,幕布也开始匆忙落下,但是下降时一抖一颤,就好像法官、法警乃至整个法庭都狠命往下拉幕布,以掩人耳目,压下这种令人气愤的事件。从看不见的旁听席中间,又升起一个女人的声音,听似呻吟,又似哀叹,或许是抽泣。

法官 肃静!肃静!让旁听者都退出去。

一阵刺耳的铃声响起,幕布急速落下,表明这一场景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