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众生相

曹院长许诺的答谢宴请很久之后才落实。原因是他一直想说通许剑把仝局长请来。曹院长打算在本院开拓法医业务,这当然得在公安局有硬关系。他想借许剑来打通这个路子。但许剑这次坚决不答应。他说:

“院长你别难为我啦!上次也就是冲你的面子,我才厚着脸皮求他。以后就是我儿子犯事被抓,我也没脸求他了。”

曹院长看他确实是天性如此,不再难为他,只好退而求其次,通过胡老板邀了仝宁的夫人出席。胡老板的公司叫“金达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中有郑孟丽的父亲,股不多,五六十万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胡老板送的干股,或者叫权力股,不出钱,只分红,当然也不能把股份换成现金带走。所以胡老板出面邀她,她总要给个面子的。

这个星期六,曹院长打电话给许剑:“宴会就定在今晚了,在金都饭店的金爵厅。小许我没邀你夫人,因为今天席上有胡明山,那个狗日的,一张口就是黄段子,小宋是水晶瓶里开的花,别让他薰坏了。”他补充道,“仝局的太太很忙,说好只在席上呆一会儿,酒过三巡就要离开的。”

许剑想这是局长太太的作派吧,她能有多忙?听说仝宁当正局后把她调到博物馆,基本是挂名,上班不上班都是一份死工资,不至于忙到连一次酒席都坐不到头吧。他没有说这些,只是和院长开玩笑:

“院长,我早说过你别请了,把这个钱折成我们科的分红就行。”

“一码是一码,你别给我往一块儿搅。”

晚上他坐着院长的车到了金都。金爵厅相当豪华,面积很大,还辟有一个密室。屋里摆着一套三张真皮沙发,巨大的餐桌上摆着纯银餐具,头顶是大型水晶吊灯。四个高挑个儿的小姐一溜儿排在旁边,穿着分岔很高的旗袍,个头和模样都是精心挑选的,活像四胞胎。

除了仝夫人,其余的客人大都到齐了。今天这一桌共有十人,除仝夫人、曹院长、许剑、胡明山外,还有曹院长的娘家二舅薛法医,一个干枯的老头,看样子可不止58岁,穿着很古板,中山服怕是有20年了。这老头显然不会来事,属于家乡话叫“料姜石”(岗坡地中常有的表面粗糙的石头)的脾性。按说许剑帮他出了力,今天又是专门的答谢宴请,作为受惠者,他该主动向许剑作点表示吧。但曹院长为两人介绍时他只是挤出笑容,和许剑握了手,没有说一个谢字。大概他认为那是他院长女婿的面子,他只用感谢外甥女婿吧。

其它五人虽然都穿便衣,但大都是本市蜇龙区公检法系统的,特车厂归属这个区管辖。其中有区法院经济庭李庭长、区公安分局经警队王指导员、刘队长,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张科长,一位姓万的律师,都是曹院长经常打交道的人。曹院长说:

“局长夫人马上就到,咱们先入席吧。老胡,你安排座位。”

许剑历来讨厌类似的酒场,因为席间座次都是按官职严格排序的,比梁山泊的座次还要严。他这个内科主任,又属于没实权的技术职位,向来只能分到“白日鼠”白胜那个末座。他倒不在乎上座末座,讨厌的是排座位时的等级森严和假意谦让。他甚至偏激地对朋友说:什么时候中国酒场的座次等级被淡化,中国社会才有希望。这会儿他非常自觉地占据了最下的座位,说:

“不管你们咋排,我坐在这儿就不动了。”

这是许剑惯用的、预防尴尬的老招式,但今天老胡不依,死拉硬拽地把他推到主人旁边,说:

“今天咱们不论官位,只论贡献。你们几个庭长队长的得委屈一点儿,有啥不是,算在我老胡头上。今天曹院长是主人,仝局夫人是主宾,下边就轮上我许哥。曹院长二舅这件事,全凭许哥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就把事儿办妥啦。透个底吧,许哥是仝局的铁哥儿们,少年时过命的交情。他还是特车厂有名的神医,远近谁不知道?就拿我那次得‘缠腰龙’来说……”

许剑忙打断他:“老胡你省省吧,别叫我脸红啦。你别吹了,我坐这儿还不行吗?”

大概是“仝局铁哥们儿们”这个官职也有震慑力,其它几个都愉快地接受了老胡的安排,坐定了。曹院长喊过服务小姐,简单地交待:

“就上388元的鱼翅粥吧,其余由你们安排。作好准备,等主宾到后马上上粥,她今天有事不能多停。”

小姐出去安排了。许剑乍一听院长的安排,有点纳闷:这么高档的饭店竟然有388元的廉价包餐?多亏他没问,也就没有出丑。后来知道是每碗388元,一桌3880元,其它饭菜就属于饭店赠送了。

不一会儿,饭店导引小姐满脸笑容地推开门,左臂平举,引着一位女士进来。满桌的主人客人都站起来到门口迎接。这是许剑多年不见的郑孟丽,按年龄算她已经41岁了,但保养得很好,身段窈窕,面部皮肤光滑细腻。一身穿戴都是名牌,虽不张场,但打眼一看便是一个词:精致。从头发、皮肤到穿戴,没有一个细节不到位。

老胡同她最熟,咋咋呼呼地迎上去:

“欢迎欢迎。今天咱不称局长夫人,那太外气,俺们都称你‘局嫂’吧,仝局的夫人自然就是局嫂啦,你比我们年轻也是嫂子。你说对不对?现在请局嫂入席。”

郑孟丽笑着坐上主宾位。老胡作介绍:

“这是特车厂职工医院曹院长,如今那儿也是股份制了。平时都说我是企业家,那是瞎蒙的。我那营生,叫几个臭苦力,拎两把瓦刀就能整。曹院长才是真正的企业家,高技术的,他的医院光设备几个亿,有些设备比市中心医院都先进。局嫂你眼光高,你说这是不是真正的企业家?”

郑孟丽和曹院长握手:“久仰。”

曹说:“我们医院已经彻底与工厂剥离,归到地方了。以后少不了麻烦局嫂。”

郑孟丽忙说:“我家老仝从不许妻子干政,忙是帮不上的。不过你以后到我家,我一定热情招待。”

曹院长笑:“这不就是最大的帮忙嘛。我这儿先谢了。”

轮到介绍许剑,他先把手伸出来:“郑姐你大概不认得我了,我可认得你。咱们是前后届的同学,你是前一届的校花,男生们尤其是低届男生们向来把你视为天人的。”他补充道,“我知道你与宋晴比较熟,她是我爱人。”

“啊哈,小宋的爱人?那是我后一届的校花,原来让你给摘走了。你是……”

“噢,忘了说名字了,我叫许剑,现在在曹院长手下当医生。”

郑孟丽思索片刻,平淡地说:“是的,许剑,我想起来了。”

事后许剑回忆,从此刻起郑姐的面容就变冷了,但当时大家都没注意到。老胡又把刚才的吹嘘重复了一遍,当他说到“仝局的铁哥儿们,一个电话就把事摆平了”,郑孟丽扭回头,淡淡地对曹院长说:

“看看,你哪儿还用麻烦我,以后有事找小许就行嘛。”

曹院长听出局长夫人的不快,一时有点语塞。席上众人都朝老胡看,认为老胡那句话说得不妥。只有许剑能猜出她不快的真实原因:恐怕与仝哥和自己的特殊关系有牵连。看来郑姐已经知道仝宁当年诸位金童的名字,这会儿是在吃醋。他机敏地接过话头:

“甭听老胡瞎吹,他的话能信?开平方还得再除2。我与仝哥20几年没见面了,上次他到医院视察时偶然碰上,说了两句话,当时曹院长在场,就非逼着我找仝哥说情。我当时就说过,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下次就是我儿子犯事蹲芭蓠子也没脸找仝哥。不信你问问曹院长。”

老胡粗中有细,体会到这里可能有情况,忙说:“对对。事成之后曹院长想答谢仝局,小许死活不去邀请,后来才让我出面,邀你当仝局的代表。”

郑的表情释然了,没有再多说。老胡又继续介绍其余六位客人,他们全是公检法系统的,但郑孟丽不认识的居多。曹院长暗地里有些失望,在邀请仝局出席的打算落空后,他特意托老胡把仝夫人邀来,以便为以后的走动埋下伏笔。但一圈客人介绍下来,这位局嫂有多深的水,曹院长已经心中有数了,按眼前的情形看,这位局嫂的确不大干政。果真如此,今天的宴请就收不到实效。

大家入席,酒过三巡,说了一些闲话。曹院长很精明,没敢在席上提对许剑的感谢,只是反复感谢局嫂的光临。但郑孟丽一直神情落寞,对席间的交际心不在焉,弄得酒席气氛一直调动不起来。她时不时转过目光,对许剑瞟一眼,弄得许剑如坐针毡。鱼翅粥上来了,每人一小碗米饭,上面撒了一层鱼翅,吃起来味道儿倒不错,不过也就那么一两口的。郑孟丽用小口吃完粥,随即站起身:

“真对不住,我不能终席了、非常抱歉,不过我事先对主人告罪过。”

主人说:“对,局嫂事先说过的,您忙,请先走吧。来,大家再敬局嫂一杯。”

郑孟丽干了最后一杯,翩然而去。大家把她送到楼道口后止步,曹院长和老胡则一直把她送到楼下。回来的路上曹院长颇为摇头,他没想到这位局长夫人竟是如此“不开面”,全没有领导太太的风度,弄得整个宴会跟着她冷场。看来今天邀她出席是一大失策。回到酒席上,曹院长鼓动道:

“仝夫人走了正好,有她在,场面气氛烘不起来。现在该老胡显本事了,我给介绍一下,老胡是民间文学大师,黄段子专家,正在编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酒场黄段子全集’,下一届诺贝尔文学奖已经内定是他了。老胡,这会儿没有女士了,把你的牛黄狗宝都掏出来吧。”

老胡看看墙边四位美貌小姐:“谁说没女士?这四个都是不长茶壶嘴的。不过她们久经沙场,早就有免疫力了。你们说,”他问四位小姐,“我说得对不对?”

四个小姐只是笑,为首的一个说:“先生你们只管讲,我们耳朵不好使。”

“那我就开始了。今天席上有三个医生,我就单讲医院的段子吧。”

段子一:有个公主得花痴病,闹得后宫夜夜不安。皇帝请来最有名的太医,开了药方后又写出药引:壮士三千。皇帝从虎贲御林军调来三千虎狼之士交到后宫。果然公主立即痊愈了。皇帝高兴,到后宫探望,见墙边卧着三千人,个个赤身裸体,半死不活,有出气没进气。皇帝惊问这是为何?太医禀报:我主不必惊慌,这些只是拔尽了药力的药渣。

段子二:有一个乡里老倌去大医院看病,医生开了检查单,护士小姐交待他去验血、验大小便。老倌惊问:咽谁的?护士抢白:当然是你自己的啦。老倌出去折腾很久,回来向护士求情:大妹子,我知道到医院就得听你们的话,我强忍着把血也咽啦,尿也咽啦,就剩下屎太臭,咋咽也咽不进去。

段子三:这回不是乡里老倌,是乡长。乡长去大医院看病,医生开了检查单,乡长转一圈没找到做检查的地方,回来问护士:“妹子,到处找不到13超室呀。”护士没好气,说:“啥子13超,是B超!”乡长看看,是个B字,就是中间分开了,乡长也气,拍打着申请单和护士理论:妹子你看看,你的“B”岔得多开!

段子三中的“B”字,当然是用重音念的。满桌大笑,说第三个段子最好,画龙点晴,标准的欧•亨利笔法。许剑没笑,扭头瞄瞄四位小姐,她们个个眼观鼻鼻观心,神情自若,笑容不泯,果然是见惯不惊了。

没怎么笑的还有薛法医,饭菜一上来,他就全神贯注于吃了。刚才他吃完鱼翅粥,还把小碗递给小姐,说:

“这碗粉丝不错,小姐再来一碗。”

小姐给窘住,红着脸看主人。曹院长对小姐摆摆手,回头说:“二舅,后面的饭菜多着哩,别一下吃撑了。”

下一道菜是大闸蟹,薛法医对其特别钟情,旁若无人,饕餮大嚼,跟前很快堆了一堆蟹壳。客人们都顾及主人的面子,不把目光往他那儿溜。那会儿许剑想,这么强壮如牛的人,若逼人家提前退休真的是可惜了。他当时绝对想不到,恰恰因为他帮薛法医保住了工作,给此后那桩牵连到自己的凶杀案添了几许波折,也算是自作自受吧。

席上宾客各自贡献了一两个黄段子,只有曹院长和许剑推说不会。院长自然不是不会,但这是他的御人之术,今天招待的是自己的部下,又是个多少带点书生气的家伙,主人不得不“绷着”点儿。酒足饭饱后他对许剑说:

“酒席后是余兴节目,跳舞了,OK了,按摩了。我看你也不爱此道,咱俩先告退,别扫了大伙儿的兴。”

老胡诚心劝许剑留下开开洋荤,但许剑执意离开。他仍坐院长的车回厂,路上院长说:

“今天仝夫人明显不高兴,都怪老胡那货,满嘴胡沁,嘴上没个把门的。”

关于这个话题许剑不好多说,轻描淡写地说:“没事吧。我看后来她已经释然了。”

院长又开了一会车,沿路的霓虹灯在车窗里闪过。他忽然问:“听说上学时小郑追仝局追得很苦,还为他割过腕?”

许剑不由扭头瞟他一眼,院长在专心开车,脸上时明时暗,闪动着窗外的灯光。他想,也许院长已经了解了仝宁年轻时的怪癖?院长为人极精明,交游也广,他只要想打听,绝对能打听出来的。这么说,当时他那么笃定许剑能“拿下”仝宁,大概是冲着自己的“金童身份”吧。许剑无法证实这个揣测,也无法排解心中的腻歪。他冷淡地说:

“听说是吧。20几年前的事,我已经记不清了。”

院长马上转了话题:“今天席上你也看见我二舅的德性了吧,向来是这样,上不得台面的货。不是你嫂子每天在耳边絮叨,我真懒得管他的事。”

许剑笑了,淡淡地剌道:“那人挺实诚的,就是吃相贪一些。可以理解嘛,这个年纪的人,都经过三年饥荒。”

院长大笑,然后把话题扯到医院里的琐事上了。

回家后戈戈又是已经入睡。这些天许剑事头多,包括和小曼的幽会,好多个晚上都不能与戈戈照面。他到戈戈住室里亲亲孩子,出来对妻子说了宴会上的情况。宋晴问:

“郑姐还漂亮不?”

“漂亮,和你一样漂亮。不过人家的打扮你就没法子比了,全身名牌包装。毕竟经济实力不同啊。”他叹息一声,“宋晴你亏了,你俩是前后两届的校花,你也该嫁个局长市长什么的。如今一朵鲜花插到牛粪上。”

“各安天命吧。人家说身子弱的人不敢用人参大补,福薄的人不敢撞大运。我这人命薄,有你这堆牛粪已经满意了。喂,你看郑姐和仝宁的关系还正常吧,他俩结婚前可闹得够份儿。”

“看她的表情,应该还可以吧。别忘了,仝哥今非昔比了,就冲着局长太太的荣耀,郑姐也会安心过下去的。”

“所以实际她比我苦。我不羡慕她。”她忍不住打一个哈欠,“好了,睡吧,我已经困透了。”

许剑草草冲洗一下,上床熄灯。宋晴很快入睡,许剑喝酒后有点兴奋,睡不着,仰卧在床上,有关郑姐的回忆在眼前闪现。当年这位校花成熟得早,早在初中就开始了对高中生仝宁的进攻。那场攻坚战可以说相当残烈,因为仝宁向来对所有女孩子冷若冰霜,洋洋不睬,不少女孩子久攻不下,因爱生恨,最终离他而去。

但郑姐的进攻一直没有中断。说句刻薄话,中国的不少女孩儿有些贱气,男人越冷她越热乎,认为这才算是有男人气魄,这是中国大男子主义社会特有的病态美吧。郑姐的父亲是公安系统相当级别的干部,她在家里是多少人捧着的小公主,但在仝宁这里却能放下身价,为仝宁洗衣服,织毛衣,训练后为他跑出去买冷饮,等等。做这一切还不算难,最难的是仝宁并不买帐。许剑曾亲耳听见仝宁厌烦地抢白郑孟丽:

“说过不让你洗我的衣服,你干嘛还洗?我最讨厌女生动我的东西!”

当时郑孟丽脸上白一阵红一阵的,忍着没掉泪。

那几届学生大都知道这场长达十年的痴恋,对她很同情的。要知道,郑孟丽可不是嫁不出去的丑姑娘,追在她后面的男生有一个加强排呢。到仝宁高三时,郑姐的进攻终于有了阶段性效果,相对于仝宁对其他女孩的冷淡无情来说,郑孟丽是他唯一可以接受的、交往比较多的女孩。甚至她为仝宁洗衣服、收拾卧室时,仝宁也不再拒绝。别小看这一点,这对郑孟丽来说,已经是很大的恩典了。

这个转机与两家的父母有关,郑父和仝父原是公安战线的老战友,郑母和仝母也是多年老姐妹,他们乐于看到儿女辈缔结良缘,一直热心为他俩撮合。

曾有一段时间,大家认为两人的关系已经基本定了,郑姐也一直以仝宁的未婚妻自居。但后来在两人中间闹了很大一场风波,而风波的起因却是那样不可思议。事情发生在仝宁大学毕业前探家时的一次同学聚会上,当时郑姐是大一学生。这个聚会许剑没有参加,他同仝哥早就分手了,事情经过是听一位同学沈英说的。

那次仝宁在蓝鲸饭店请客,共有四桌,男生女生分桌而坐,男生喝白酒,女生喝红酒。宴会气氛很热烈,男生们都喝晕乎了,说话高声大气的;女生们也喝得差不多,个个眸子闪亮,面若桃花。不知怎么开始的,有几个女孩撺掇小郑:敢不敢当众吻吻仝宁,如果敢吻,两人的关系就是铁板钉钉了,签字盖章了,以后谁也不许再对仝宁想入非非,否则就是人民公敌,全党共讨之,全民共诛之。

郑孟丽在酒精的帮助下显得非常勇敢,说:那有什么不敢的,你们看着吧。她来到男桌,站到仝宁背后,回头笑着看看女桌的同学,忽然抱住仝宁的脑袋,在他脸颊上实实在在地吻了一下!女桌的众人哄堂大笑,接着男客们也开始笑,但众人的笑声忽然齐斩斩地断了——仝宁跳开去,脸色刷地变了,极端厌恶地喊:

“你干什么!你在干什么!”

他推开小郑,掏出手绢(带香水的整整齐齐的手绢!)用力擦孟丽刚刚吻过的地方,那种极端的、而且是下意识中流露出来的厌恶感,让在场的每个人都感到心寒。心寒,齿冷,不寒而栗,这是后来沈英讲述时所用的词汇。她说“关键是那种下意识啊,下意识中流露出的厌恶才最令人心寒啊。”受到如此侮辱的郑孟丽呆若木鸡,惊得大张着嘴,刚才的笑容还残留在脸上。在场的其它人也大都是同样的尊容。几秒种后,郑孟丽放声大哭,穿过人群跑了。

两位女同学急忙去追她,其它人低下头,不愿与仝宁的目光相碰。宴会最终不欢而散。

小郑回家后就拿修眉刀割了腕。那会儿她家里没人,幸亏两位同学们脚跟脚地闯进来了,发现她睡在床上,鲜血已经染红了半边床单。两个女生吓得大哭,惊动了邻居,立即喊来医生扎住伤口,派车送到医院。由于抢救及时,小郑没有生命危险,逃过了一劫。不过这还不是悲剧的结尾。郑孟丽的父母赶去医院探望女儿,大骂仝宁的刻薄无情,说:

“闺女呀,这是好事,早点知道他是这样一个怪物,咱们离他远一点。”

病床上的郑孟丽不语不动,因失血过多的脸色和病床罩单一样惨白,两条泪河始终在脸上流淌。她不吃饭,父母和同学怎么劝说也不行,医生给输葡萄糖、白蛋白,她把针管拔掉。郑父明白了女儿的心思,虽然万般不愿,也只能屈从女儿的意愿。他通过内部电话找到省城的仝宁父亲,老泪纵横地说:

“仝厅长,我来求你了,为女儿我来求你了。按说像仝宁这样绝情的东西,跪地求我,我也不要他当女婿。但女儿就认准了他,我有什么办法?仝厅长你说该咋办吧,终不成要闹出人命?”

仝父大为震惊,连夜坐车赶回家。他是凌晨四点到的,当即把仝宁喊醒,关上门,在里边停了三个小时,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第二天一大早,仝宁阴沉着脸出现在医院。守护的沈英知趣地躲出去,把两人关在病房里。过一会儿郑母来送饭,沈英挡住她,悄声说:

“仝宁在里边,让他们单独谈谈吧。”

郑母流泪说:“冤孽,前世的冤孽啊。”

然后默默坐到病房外的凳子上,心神不宁地听着里边的动静。没人知道两人谈了什么,十几分钟后,屋里郑孟丽突然放声大哭,哭得撕心扯肺。沈英吃惊地站起来,郑母反倒拉她坐下,放心地说:

“好了,她总算哭出来了,哭出来就好了。”

果然,半个钟头后仝宁出来,躲着郑母的目光,低声说:

“伯母,孟丽要吃饭。”

郑母擦擦泪把饭送进去。这顿饭是仝宁喂小郑吃的,沈英后来对许剑的描绘十分真切。她说那会儿屋里的气氛极为压抑,四个人,包括郑母都不说话。四对目光全都互相躲着,形成目光的真空,那种真空实在可怕,坟墓里的死人醒来所感受到的死寂,就是这个味道了。仝宁坐在床边默默地喂,小郑机械地吃,她的脸色仍然死白死白,不时有泪水涌出来,那不像是吃饭,倒像是临终的仪式。沈英说她十分佩服小郑的刚烈,佩服她对爱情的执着,但确实怀疑,以这种代价强争来的爱情值得不值得。

沈英最后说了一句话:“我很可怜小郑的,她算是硬抢了一具十字架背到身上,一辈子逃不脱了。”

此后仝郑两人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随着时间推移,割腕事件留下的创痛渐渐平复。奇怪的是,儿辈的婚事历尽波折终于成了,两个亲家公却从此断了来往。郑父是断交的主动者,他念念不忘为女儿求情的那次屈辱,对仝宁的怪戾更是耿耿于怀。虽然劝不转女儿,但他是抵死不愿再看见仝家父子了。好在两个亲家母比较随和,常来常往,维持着两家的关系。

仝宁当上刑侦队长后,两人终于要结婚了,那年仝宁29岁,郑孟丽26岁。接到喜帖后,两边的熟人都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不过他们马上就会知道,还远远不到吁口气的时候哩。

婚礼定在十月金秋,仝父因工作忙,不能从省城赶回来,也许是有意躲避婚礼上部下的送礼。但他身为公安副厅长,袍泽遍家乡,再加上仝宁又是很有希望的政治明星,谁不捧场?所以婚礼办得非常隆重,市局和各分局的正头儿全都参加了。

新娘漂亮得炫目,眸子湿润明亮,光彩照人。典礼上刑侦队的兄弟们可着劲儿闹腾,逼两人亲嘴、踮起脚尖吃苹果、喝交杯酒。还摩拳擦掌,准备在闹新房时来点更厉害的。新娘羞得满脸通红,实则心里非常亢奋,甚至感激这些起哄者。说来不会有人相信,她和仝宁恋了十年,竟然从没有肌肤相接的经历——只有那次单向的亲吻还引发了割腕事件。从那之后,虽然两人正式确定了关系,但一直小心地避免肉体接触。近十年的压抑,已经让女人的欲望憋到了临界点,只等婚礼这把火来点燃了。

仝宁则一直神色平静。宴会快结束时,仝宁对满屋宾客出人意料地宣布,新邑县有一个案子很急,他不能把婚礼进行完了。然后点了几个部下,叫他们马上准备,要连夜驱车赶到县里。新娘的身体突然僵硬了,眼睛的光焰在刹那间熄灭。来贺喜的宾客也给弄得一头雾水。那会儿市局正头儿参加完仪式已经走了,尚未离开饭店的人大都不了解情况,他们私下里嘁嘁:什么急案?没听说这个县里有什么急案子呀。但仝宁还是和妻子简单地道别,带上队员们走了。郑孟丽强自镇定,到门口送别丈夫,但眼中的惨然是没法掩饰的。

后来知道,新邑县里案子当然是有的,那时正是动乱时期,哪个县里少得了案件,但也不是非得连夜赶去。这个消息传出去,公安局里颇有人讥讽仝宁是政治上的作秀,说他秀得太过,太矫情,想在政治上求上进是件好事,也不能让妻子新婚第一夜就守活寡呀。

没人知道,他的决定只是缘于对男女之事的畏恶。这种性怪癖也许来自于基因,也许来自于童年经历。他在浑沌未开时被上帝施咒并加了封印,等他长大成人、有了自主意识后,这个“自我”已经固化,再也无力改变了。婚礼中郑孟丽含情脉脉的目光一直追随着他,仝宁在她眼里只看见三个字:性渴望。他的恐惧感越来越浓。一个无法避开的前景在等着他:宾客们总是要走的,只留下他和这个女人。他们将脱去衣服,赤身相对,上床,干那一套令人厌恶的、把姑娘变成女人的动作。这回他无法再推托了,他们已经结婚,按照这个病态世界的游戏规则,夫妻不干这事绝对是不能原谅的。

婚礼的气氛非常火爆,而他的厌恶和惧意也逐渐积累,冲破了临界点。于是他突然宣布了那个决定。当然他知道,对于一位政治上很成熟的刑侦队长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幼稚的决定,甚至可以说是荒唐。父母、妻子和局领导都会暗生疑窦,肯定有人认为他是在作秀。尤其是,这并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他不可能在县里住一辈子吧。

但尽管这样,他还是这样做了。没有什么能超过他对男女性事的恐惧,能躲一时就躲一时吧。

以后他从县里回来过几次,都是匆匆来去,过家门而不入。局长不高兴地打电话催他:小仝呀,县里的事忙完没有?你是市局的刑侦队长,要尽早回来主持全局呀。仝宁只好回来了,但直接把行李搬到了办公室。

新婚妻子独守了半个月的空房。这半个月她是如何熬过来的,就不用细说了。不管内心如何痛苦,她一直努力扮演大度的妻子,打电话问丈夫的安好,托人给他送去换洗衣服和小菜,托同行的同事照顾他的起居。这一天,她又打电话到新邑公安局问候丈夫,接电话的马局长惊讶地说:

“仝队长两天前已经回去了呀。你还不知道?”

郑孟丽的心突然沉落,耻辱、痛苦和恐惧齐齐袭来。那边觉察到不正常,忙笑着说:

“小郑你别生气,这家伙就这个德性,工作狂,一定是刚回去又碰上一个急案,忙起来,连新婚妻子都忘了。不像话,我这就打电话骂他个狗东西,赶紧回家负荆请罪。”

她努力镇静自己,说:“老马你别打电话,我没事的,警察的妻子都是这个命,和他结婚前我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放下电话,她再也止不住眼泪,一个人哭了很久。她几次拿起电话,想对丈夫问罪,但最终没有打,而是跑回娘家了。自打割腕事件以后,郑母对女儿与仝宁的关系一向心存警觉,她熟知那是个地雷阵,不定哪天会响起一声爆炸。但这次可能是“婚姻”所带来的安全感,她未免放松了。她已经听说女婿婚礼未完就到县里办案,心想那是公事,没放到心上去。现在眼睛红肿的女儿突然回娘家,郑母心中的警觉马上给唤醒,连忙问:咋了?仝宁这次又咋了?郑孟丽半掩半露地说,结婚至今,仝宁还没与她同房。郑母气急败坏地骂:

“傻闺女呀,你真是傻闺女,‘婚后不能同房’这种大事当天就该对妈说,你竟然等了半个月!仝宁一定是生理上有病!过去只想着他性格古怪,不对,一定是生理上有病!”她痛心疾首地说,“也怪我,全怪我,早知道他是个怪物,我咋这样大意呀。”

郑母当即去找仝宁的父母。至此,仝宁的性怪癖才正式浮出水面。仝宁的父母够糊涂的,儿子在他们面前长到29岁,29年来他们竟然毫无觉察!甚至在那次割腕事件中,仝父也没认识到事情的本质原因。这次他开始认真对待了。

仝父再次从省城回北阴,先是进行了一番详尽的调查。这是老公安的强项了,他找齐了当年儿子手下的金童,像许剑、贾小刚、刘风旭,何明国,齐焕生、邱力、剧洪等。许剑不知道别人如何回答,反正他对这位当父亲的是实话实说。最后他说:

“仝哥是个好人,他干那些事是因为有病,身不由己的。我不怪他。”

那位当父亲的很感激:“孩子,谢谢啦,难得你这么宽容。”

尽管没有直接来往,但许剑一直远远地关注着仝哥的情况。听说他后来被父亲带到省城,找到一个性学权威治疗,但具体情况不明。多少年后,许剑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一篇论述同性恋的文章,他本是随便浏览,但文章中列举的鲜活细节一下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也唤醒了他少年的记忆。这篇文章的作者姓易,是许剑母校的教授,皮肤病权威。许剑上学时听说过他的名字,但没上过他的课。易教授在业余时间研究“少数派性取向”,包括同性恋、双性恋、单姓恋、易性癖等,是这个领域的国内先行者之一。可能是过于先行的缘故,他的观点在当时中国社会中显得很异端,在国外学术界又显得太陈旧,后来到底没弄成气候。易教授很有自知之明,在文章中自嘲:我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失败者。

比如易教授认为:

一:同性恋是客观存在,与民族文化传统无关,所有民族和种族中都有大致一致的比例,约为3%-5%。中国的同性恋大致为4000万左右,放到世界上俨然一个中等国家了。哺乳动物中也有同性恋,国际著名学者黑伯乐说,人类的同性恋不过是继承了哺乳动物的传统。

二:同性恋首先来自于先天异常,包括大脑结构和染色体异常(比如,男性染色体中发生SRY基因突变,或女性染色体中发生Wnt—4基因突变,都可能产生性倒错)。其次与个人经历密切相关,出生18-36个月这段时期最重要,但此后的青少年时期也不可忽视。

这些观点与西方学术界是一致的,但易教授的另一些观点就明显陈旧了,比如对同性恋的评价。易老师认为同性恋不具有社会必需的繁衍能力,应该属于病态,它就像先天心脏病或兔唇一样,应该努力用医学手段矫正。易老师反对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或迫害(中世纪欧洲教会用火刑或绞刑对待同性恋者,德国法西斯杀害了30万同性恋者,以粉红色三角作为其标志,国内在很长时间“鸡奸”即为刑事罪),但同样不赞成西方现代社会对同性恋的纵容。而在国外,早在1973年,美国医学界已经达成“同性恋非病”的共识,把它从《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剔除;欧美有大量的同性爱组织,不少地方法律已经承认同性恋为合法。西方大公司邀请职员参加晚会时的标准用词已经不是“可携带家属”,而是“可携带重要他人”。(注:在中国,2001年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也首次将同性恋剔除)

还有,西方学术界认为:治疗一般不能使同性恋者变为正常人。但易教授认为这是不对的,并例举了他对一个病人的成功疏导。易教授恪守职业道德,对病人的姓名、籍贯、职业等一概细心地隐去,但他无法隐去病状的细节。正是那些鲜活的细节,使许剑毫不怀疑那个病人是谁。

易教授说:该病人的性取向主要不取决于遗传因素(其上几代无同性恋),而无疑与其幼年经历有关。国外资料上说,在军营和牢房等性别失调环境中长大的男性容易成为同性恋,该病人幼年就生活在军营里,而且其同龄伙伴全是女性,所以他在军人中备受宠爱,经常被叔叔们拨弄“小鸡鸡”,说:再过18年又是一个好兵!该病人自诉说,从那时起他就体味到生殖器被触弄时的快感,并终生不能自拔。

许剑立时想到了新邑劳改农场那位豪爽阳刚的大胡子陈叔叔。

易教授说:这位病人相当特殊,他从未参加过同性恋团体的活动,所以其性行为没有任何人为的传授,纯属无师自通。他喜欢比他小几岁的同性,因为对这些人他可以扮演比较强势的角色,这种心理趋向可能源于童年时期对“阳刚叔叔”们的依恋。他从未采用肛交、口交这类同性恋者最惯用的行为,而一般是玩弄性伙伴的生殖器,或在对方身上摩擦自己的生殖器,直到对方或自己射精。

许剑于是回忆起那个农场的夜晚,想起深夜时分仝哥对他和贾小刚干的勾当。

易教授说:他对这个病人进行了比较成功的疏导,方法是兴趣转移加建立恐惧。他和病人进行了长期的谈话,知道他在宦途上比较得意,而且本人有强烈的入仕愿望。于是他向病人强调,如果仍坚持同性恋,他会是怎样一个人生结局。让病人信服这一点非常容易,因为社会上类似的悲剧太多了,比如某某因对未成年人鸡奸被判刑,刑期长达七年。易教授坦率地对病人说,你年轻时的行为,离判刑已只有半步之遥了,因为性伙伴多是未成年人,性行为也并非自愿。易教授说,这位病人其实对法律很通晓一一只有在这儿,他隐约透出了病人的职业一一所以,他的当头棒喝对病人起到了足够的震慑作用。

易教授对病人说:改变性取向当然非常痛苦,是终生的痛苦。但和上述悲剧相比,那种痛苦至少是可以忍受的。他建议病人努力说服自己,把性兴趣转移到妻子身上。心理疏导的同时又合并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氯丙嗪25毫克每日三次口服,头五天合并氟哌啶嗪5毫克睡前肌注。治疗效果令人满意,一个月后,病人反省说自己这些年的行为不可思议,也非常危险,承诺一定按医生的嘱咐办。此后,他与妻子有了说得过去的夫妻生活,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病人对年轻男孩的嗜好从那之后完全收敛了,他本人在仕途上一帆风顺。

比比仝宁的今天和门老师的悲剧,许剑比较信服易教授的观点,“以心理疏导加药物治疗同性恋”应该是负责任的做法,而国外对同性恋的过度纵容则未免哗众取宠不负责任。不过在多少年后,当许剑得知那个被精心守护的婚姻最终破裂,那时他才叹道:易教授的药方并不完美啊。

许剑同小曼的私情维持了一年,在这期间没有引起外界的任何注意。这多半归功于他当医生的冷静。他非常谨慎地安排着和小曼的幽会,比如从不使用厂里的电话和相熟的出租车。当小曼过于忘情时及时地敲打敲打,幽会后尽量消除可能引起妻子怀疑的物证。小曼非常听话,她真的爱上许剑了,完全断绝了同以前几个情人的关系,一心一意当许剑的第二夫人。

也要怪宋情的迟钝。虽然许剑小心地隐藏着行踪,但一年时间不可能不露出一点儿蛛丝马迹。宋晴浑然未觉,继续幸福地照料着爷儿俩。她的幸福感太浓了,让她沉醉其中,失去了女人应有的警觉。

倒是戈戈看出了爸爸的变化。这小子是个天才,或者说是个福将,大大咧咧憨憨乎乎的,但经常无意间一指点中事情的死穴。一天晚上他喊着:

“爸,这些天你怎么老有事!你好长时间没给我讲故事了。”

过去他睡觉前许剑常常要给他讲一个故事的,已经成了惯例。许剑忙说:好的好的,今天我没事,给你讲吧。儿子睡到床上,他讲了一个济公和尚从井里运大木(做佛殿大梁的巨树)的故事。戈戈很不满意,说:“你今天没用心讲,你的心跑哪儿去了。”

讲故事时妻子也偎在孩子床头,他不由得心虚地看看妻子,还好,妻子没有在意儿子的话,只是说:“戈戈睡吧,你爸也该休息了。”

这晚许剑和宋晴干了那事,是他主动的。他怕宋晴也像戈戈那样说:你这些天怎么从没主动?你的心跑哪儿去了?不过干的时候不大有激情。在经历了同小曼的欢爱后——她是非常激情的,非常野性,任何动作都愿意配合——同宋晴的做爱就显得太平淡。他只有仍把她想象成小曼,劲头儿才会足一些。

事后宋晴仍然非常满足,搂着丈夫的脖子笑眯眯地看着他。许剑不免内疚,但老实说来,这样的内疚感也是有额度的,一年下来,内疚感已经被磨平,所剩无几了。

宋晴是个母性强烈的女人。她体内的雌性荷尔蒙浓度一定远比别的女人高一一许剑又想起张上帝的语录:雄鼠只要被注射了雌性荷尔蒙,就会忙不迭地衔草作窝,完全一副好母亲的作派。她不仅把母性之爱撒播于家内,还常常延伸到全人类。她最爱看《知音》杂志上的煽情故事,看到动情处就毫不吝啬地赔上眼泪。读到关于悲惨家庭的报道,宋晴就忙忙地寄钱。寄的数额不大,许剑也从不干涉,一直到她寄给某失学女孩的钱被其父做了赌资(这要感谢记者的追踪报道),她才不那么积极了。所以许剑很佩服《知音》的主编,主编大人知道天下有众多爱心过剩的女人,把刊物的市场定位做得非常准确。

她还曾把母性之爱播撒给她的一个表哥,一个家住山区县城的、只在少年时见过几面的表哥。话头得扯远了,不过这和后边的事有关联,不说不行。14年前,就在他俩结婚半年前,从宋晴老家西川县紫关镇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二十六七岁,小分头,衣着打扮比较土,说话带着西三县口音的艮劲儿。长得还算俊秀,人比较内向,举止带点娘娘腔;他这个模样在市区的繁华中满扎眼的,他也清楚这一点,局促得手脚都没处放。

客人进屋时,宋晴一脸茫然,对来客没一点印象。等客人用乡音介绍了名字,宋晴才高兴地说:

“是德昌表哥?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

热情地倒茶看座,留饭留宿。可能某些因素起到麻醉作用(两人才见面时宋晴的陌生、还有来人的土气),让许剑放松了对一位年轻雄性应有的嫉妒——按说这可是雄性最重要的本能之一啊。他以表妹夫的身份殷勤招待,陪他逛了市里的名胜,还在白云酒家宴请了一次。德昌表哥在这儿安安稳稳地住了一个星期,宋晴一有空就陪他聊天,聊老家,老家的山,老家的水,老家的人,聊得兴高采烈一往情深,煽得那个局促的男人也健谈起来。

这是宋晴母性强烈的又一个表现,就是对故土的眷恋,和对亡母的眷恋。她在紫关镇只长到四岁半,之前生母已经去世,埋在家乡的一个小山包下。宋晴11岁时曾单独一人回乡扫墓,坐长途车去西川,出了汽车站,她没向任何人打听,径直向母亲的墓地奔去,就像一只小狗崽,一路嗅辩着往日的记忆,竟然顺利地找到了。很庆幸那时紫关镇还没有大兴土木,景物还保持着她童年的回忆:一坯圆圆的土丘卧在青青的山坡上,土丘上面长满了萋萋青草。墓前一块很粗糙的石碑,默然对着坡下的江流。宋晴在亡母坟前大哭一场,这才擦干眼泪,到街上找亲戚。

宋晴与许剑相识后,不止一次谈起这段经历。许剑也挺佩服的:她四岁半就离开了家乡,一个四岁半的女孩,怎么能保存如此清晰的记忆?只能说是她的天性使然,换成他肯定记不住的。现在看着宋晴同陌生表哥聊得这样热络,许剑不由想起那句俗语:亲劲儿撵着哩。

殊不知后几天两人的谈话内容已经悄然改变。原来,这位仁兄是奉父母之命来向宋晴求婚的,在老家那儿,姨表通婚仍是天经地义。想想很好笑的,他,或者他的父母,仅仅凭着一点亲缘关系,就认定大城市的漂亮姑娘会嫁给他?初来时表哥很自卑,不敢开口,但宋晴发自内心的热情鼓起了他的勇气。恼人的是,这一切都瞒着许剑悄悄地进行,直到那人走后很久他还蒙在鼓里。

宋晴当然不会答应他。但这位娘娘腔的仁兄很痴情,回家后还一封接一封的求爱信。终有一天,一封长长的情书被许剑无意中发现了,连同宋晴尚未发走的回信。回信上说:

德昌表哥:

很感激你的情意,但我已经再三说过,这是不可能的。我和许剑从初中就认识,经过这么多年,已经心心相印,不可能拆开了。绝不是说你配不上我,也绝不是嫌你土气,嫌家乡穷,绝不是的。我虽然只在家乡生活四年,但对家乡的一切都有极深的感情,家乡的山水,家乡的亲戚,还有我妈的坟墓。在我心目中,家乡的一切都是世界是上最好的,是我心中保留的一块圣地。俗话说,这是血脉里的亲劲儿赶着哩。我希望我们永远是好亲戚,好朋友,也希望你和许剑成为好朋友。我俩已商定在半年后结婚,到时候一定给你发请帖。

表哥,忘了我吧,天底下好姑娘多的是,我衷心祝愿你,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回信倒是光明磊落的,但基本上是“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的感伤格调。

许剑极为恼火,妈的这人真不是玩意儿,来这儿和我称兄道弟,暗地里却打我老婆的主意!对宋晴的回信也恼火,她信中虽然是拒绝,但这种拒绝未免过于爱心洋溢。更恼火自己太懑顸,对眼皮下发生的阴谋竟然一无所知。一怒之下,许剑给那边回了一封信。他说:你来北阴向宋晴求婚我不怪你,因为那时你还不知道我们的关系;但在知道情况后还缠着我的未婚妻,就太厚颜了。希望你自重。

他没有使用信封,而是用的明信片,有意让他单位的人看见。

他明人不做暗事,信发走后冷冷地通知了宋晴,宋晴大为震惊:

“你怎么能做这样的缺德事!我表哥非常内向,在学校里不大有人缘。你这封明信片会害死他的!”

“咦,是我缺德还是他缺德?那次在白云酒家宴请他,咱俩的关系已经亮明了,他还死皮赖脸地缠着你。所以,我这完全是正当防卫,我要是一声不吭才算是没血性呢。你也不用为他担心,这样厚脸皮的人怎么会被害死呢。再说,这事从根子上说完全怪你。你不该一直瞒着我,如果你当时就拉上我当面回绝他,他绝不敢这么死缠。哪怕你不告诉我,只用给他个冷冰冰的断然拒绝,他也不会这样蹬鼻子上脸。宋晴,请再读一遍你的回信吧,你他妈的爱心是不是太浓了点,太廉价了点!”

宋晴大哭一场,几星期不与许剑说话。不过这次釜底抽薪很有效,那边再没有来信了。过几周后宋晴平静下来,开始主动找许剑说话,商量结婚买家俱的事儿,毕竟那事她做得有输理之处。

许剑也不再生气了。细想想,宋晴对表哥的关爱并非一见钟情,更非曾有私情。那完全是基于她的天性,基于她过剩的母爱。过后她曾苦恼地解释,说她从来没给表哥半句许诺,但看着他可怜兮兮的样子,实在不忍心给一个冷冰冰的断然拒绝。说到底,是因为这是家乡来的表哥啊。许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当然这一点也让他心中忐忑:一个几乎没有交往的表哥,她竟然如此情深意厚。她的爱心太过充盈,以后会不会再播撒给其它男人呢。

那时许剑绝想不到,这位表哥不久便神经失常,而且久治不愈。最后竟然失踪了,据说是落水而亡。而且——也许他的神经失常同那张明信片真有关系!许剑为此懊悔不已,这是后话。

暑假快结束了,今年戈戈小学毕业。一件头等大事摆在父母面前:开后门让他上重点中学。

特车厂是大厂,有正规的厂子弟学校,分小学部、初中部和高中部。而且学校条件好,教室宽敞明亮,配有暖气和空调,各班人数也比较正常,一般在40人之下。比比市内,各重点学校的每个班能多达八九十人,甚至过百。学生们写字时都养成一手在前一手在后的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挤得下。酷暑天气,90人挤在一间教室,头上几只旧电扇悠悠地转,那境况和工业化大养鸡场一样悲惨。

虽然如此,特车厂的父母们挤破脑袋把孩子往市内转学。原因当然在于升学率。特车厂职工比较有钱,有钱的子女难免娇惯,所以学生普遍吃不了苦,连老师也吃不了苦。但目前中国的考试方法不注重灵性,只讲究熟练,吃不得苦中苦的就当不成人上人。许剑打心眼里不想让儿子经历这样一个苦难的青少年时代,但为孩子着想,又不得不狠心这样做。“因为,”他对戈戈说,“只有让你从这个独木桥上玩儿命挤过去,到达起飞的平台,才可以获得自由,以后你愿意怎么飞就怎么飞,我们决不会再干涉。”

总之一句话,不管许剑的思想多么放达,他的行为证明他终究是一个庸人。他很清醒地、非常不情愿地,同其它思想僵化的父母一道,加入了去重点中学的开后门大军。

开后门拉关系是许剑夫妻最大的弱项,别人都难以理解的,认为他俩为人随和,所干工作都是同人打交道。虽说特车厂与地方上来往不多,但两人都是本地人,同学亲戚也不在少数,这事能难住他们?但两人天生腻歪这件事,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开口求人。而为儿子找学校自然就属于万不得已之首。

许剑很早就做了准备,找到世伯高校长,他是重点初中十五中的副校长,可惜已经退休两年。高世伯很热情,说:

“这件事包我身上啦,虽然我已经退休,介绍个把学生还是有把握的,现今的李校长是我老部下,关系很好的。”又说,“转学的流程我清楚,你下手过早没用处,等快开学时你来,我带你直接去见老李。来时你不必带礼物,有我介绍用不着那东西。等把事情办妥后,送礼不送礼,那就是你们之间的事了。”

按高世伯说的时间,开学前夕,他带着许剑在一家宾馆里找到李校长。在临开学的敏感时段,重点学校的校长一般不敢露面,都是藏到什么地方遥控。关系浅的请托者连校长的面都见不着。高世伯在宾馆后的凉亭找到了李校长,此刻已经有三个人围着他,想来是为同一个原因吧。高世伯让许剑在远处等着,自己走过去,加入到人堆中。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直到晚上11点,高世伯仍没过来,这时许剑心中已经打鼓了。11点半,四个人影散开往这边走,凉亭上只留下一个人,估计是那位李校长。过来的四人走散后,高世伯没走到许剑面前又重新杀回去,在凉亭那儿耗了半个小时。他终于回来了,找到许剑,脸色阴得能拧下水:

“今年很难办,教育局严令控制班级人数。李校长确实也为难,我们四个都是教育上的老人,磨了他半天,他一个不敢答应。我真他妈想拂袖而去,想想不能误了戈戈,又一个人折回头磨他。这次我朝他发了火。我说这是老高最后一次求你,你明白说答应不答应吧。最后他总算答应了,但让咱们晚转两个月,避避这个风头。”他长吁一口气,“他是真作难,但说到底,也是我人走茶凉啊。”

高世伯非常歉疚,因为开始把话说得太满,耽误了许剑的事。许剑更歉疚,心想为自己的事,逼得高世伯舍着老脸求人,心里颇不是滋味儿。所以,他实在不好意思再往下追问一一这事到底有几分把握,李校长会不会食言。如果两个月后李校长食言,那就麻烦了。

回家后他同妻子反复商量,最后决定还是等高世伯的消息吧,不再另外托人了。实在不行,让戈戈先在厂子弟学校上一学期再转学。

几天前小曼来过一次电话:许哥我又想你了,再约个时间吧。许剑说这几天不行,正在为戈戈办转学呢,这可是天字第一号的事情。小曼很理解,几天没来电话。这天她又打来电话:

“许哥,戈戈的事情办得咋样?”

许剑说了那晚的艰辛。小曼说:“许哥,我这几天也在帮你打听。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奚秋英,在十五中教历史,今年正好是一年级的班主任。你那边托人既然不顺利,我去找秋英说。”

许剑感激她的情意,真的很感激,因为一般来说,这样的露水情人不会去关心另一个女人的孩子。他说:“谢谢你了,不过我那位高世伯是信得过的人,不会出什么岔子吧。只不过晚转学两个月,我们就等吧。”

他不想让小曼管这件事。因为这样一来,小曼势必渗进同妻子的关系中去,甚至他不得不同小葛打交道。事情办成后你总得答谢小曼吧,答谢宴席上宋晴和小葛肯定要参加吧。四个老将一照头,麻烦就来了。许剑想尽量避免这些横的关系,还是那句话,他不想睡了小葛老婆后还与人家称兄道弟。

但时隔不久,许剑下班回家后,小曼急煎煎地把电话打来了。一看是小曼的电话,许剑不免埋怨她的莽撞,便躲到凉台上接。向那边窗户望去,他能看见正在打手机的小曼的身影。小曼说:

“许医生(她没喊许哥,肯定也估计到许剑这会儿在家),我已经问了我的朋友秋英,她说让戈戈明天就去上学,手续随后再办。不是还要交5000元择校费吗?她说你们先别交,能赖就赖过去,过去有先例的。”

许剑非常吃惊:“什么?这么容易?”

“她是班主任,难道做不了一个学生的主?校长也不敢得罪班主任的。”

“那她也该先给学校打招呼啊。这样的私下行动怕不保险吧。”

“自古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戈戈先去占住位置,还能把他撵出来?”

这正是许剑的担心。他遇事惯走正道,连开后门也用走正道的办法去走。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戈戈去十五中上几天课之后再被赶出来,这边的子弟学校也上不成了,那样岂不麻烦。另外一个因素是:尽管小曼说的条件非常有诱惑力,他还是不愿让情人牵连到自己正常的家庭生活中。

他犹豫的时间太长了一些,小曼那边生气了,口气硬硬地说:

“许医生怕是有别的担心吧,我是野地里烤火一头热吧。”

许剑被逼到这份上,只有一咬牙答应:“好,就听你的。我替儿子谢谢你啦。”

从内心讲,虽说有上述种种顾虑,他确实也不愿放过这样难得的机会。这是儿子的大事,比其它任何利害考虑都更重要。那边笑了,压低声音说:

“用得着跟我客气?咱俩谁跟谁呀。”又提高声音,“你吃完饭就随我去见她,咱们趁热打铁,今天就把事办成。”她又补充一句,“千万别带礼,在她那儿用不上送礼的。”

许剑还没从惊讶从走出来,就带着那副傻傻的表情从凉台上回来。宋晴随意问道:“谁的电话?打这么老半天。”

“说来你不会信的,昨天我诊病时同病人聊天,聊到如今给儿子办转学的难处。一个病号,就是咱前楼那个姓池的姑娘,主动说,她的一个朋友正好是十五中的一年级班主任,她去说说看。刚才她来电话,竟然一切办妥,连5000元择校费也省了!她让我吃完饭就去见班主任。”

他基本说的是实情,只是对有关小曼的内容撒了点谎。宋晴也把眼睛瞪得溜圆,经历了此前的艰难,这个结果实在是过于圆满,她同样不敢相信:

“真的?这么容易?”

许剑也直摇头:“是啊,我也不敢信。不过也许是真的,咱们原先找的人是校长,校长虽然有权,但要照顾的头头脑脑也多。班主任只要认准了帮谁的忙,应该说话算话的。”

他匆匆吃完饭,开上摩托,捺响了前楼二单元301的门铃。小曼风风火火地下来了,一蹁腿跨上他的后座,手里还拿着未吃完的包子。这是两人第一次在公开场合并肩出入,心中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怪怪的,痒痒的,类似甜蜜吧。摩托开出特车厂的势力范围后,小曼突然圈住他腰部,头伏在他肩上,柔软的胸部紧顶着他的后背。许剑顿觉一团烈火从后背上烧起,血液都被烧沸了。他双手握紧车把,控制着车身不晃,身体没有额外的动作,就这么静静地响应着小曼的柔情。他担心这样过于亲昵的动作被熟人撞见,想劝小曼坐好,又不忍心。还好,小曼很快放开他,在后座上坐端正了。

赶到十五中已经是整一点,许剑担心那位老师已经午睡,现在天很热,睡觉时肯定只穿小衣,贸然拜访不合适的,他说要不等到上班再说吧。小曼说:没关系啦,我同她非常要好的,就是她情人在家我也敢闯进去。她去敲门,里边应了一声,但开门的时间显然超出了正常的延误。门开了,门后的女人与小曼年龄相当,可能略大两岁,长得很齐整,尤其是肤色好。一双弯眉带着自来笑,带着柔柔的暖意。长发略有些凌乱,穿一件色彩艳丽的束腰连衣裙。屋里还有一个男的,穿着长裤和背心,客人进来后,他仅简单地点点头,便自顾钻到卧室中,关上卧室门。许剑在同主人寒暄时,瞥见小曼在他身后同女主人大做鬼脸。

奚老师同小曼说得完全一样:“没关系,让儿子明天来就行,择校费暂不交。”许剑从第一眼的感觉里,知道这人热心外向,是个可以信赖的人。但为慎重,还是委婉地说:

“是不是把有关手续先办一办?还有,择校费该交就交,别为这点钱让你为难。孩子能稳稳当当来这儿上学是最重要的。”

奚老师明朗地笑了:“别担心,你听我的就是。能省的钱为啥不省,实在省不过去再交不迟。凡事都要看关系厚薄,你的事若办不好,小曼能饶我?她昨天给我下了死命令,说你是他最好的朋友。”

许剑回头看看小曼,小曼半是得意半是害羞地笑了。许剑心头一热,在这位陌生人面前也多少有些脸红。奚老师看出这一点,快活地大笑起来。

他们谈妥了有关孩子上学的几点细节,有点狼狈的许剑赶紧撤退。送客人走时那男人没露面,奚老师送他们下楼。许剑发动摩托车时,瞥见两个闺中密友仍在低声嘁嘁。摩托开出学校,许剑回头说:

“回去上班还早,小曼我请你吃冷饮吧。”

他们来到附近一家冷饮店,要了两客果味冰琪淋。店里这会儿没有其它顾客,两人躲到店角落里坐定。许剑坐下就问:

“小曼你一直在同奚老师做鬼脸,搞什么鬼?”

他原想那两位闺中密友是在悄声谈论自己,但小曼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我在打趣秋英呢。知道屋里那个男人是谁吗?”

“怎么,不是她丈夫?”

“是她丈夫,但两年前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是个男孩,那家三代单传,秋英不忍心把孩子夺过来。”她补充道,“而且两人不可能复婚,那男的已经又娶了。”

许剑拉长声音:“噢——”

“不过她和前夫关系仍然很好,男的经常来,到这儿蹭顿饭,换换衣服,聊聊天,帮她干点力气活儿,秋英都由他的意。而且,秋英对我说,即使男的想要点女人的温暖,她也给他。”

许剑又“噢”了一声。无疑,刚才开门时的过久延误,就是正在给他温暖了。

“秋英说,在她再婚前,她不用为谁守着自己的身体;如果哪天再婚,就会谨慎了,至少说,再要‘给他温暖’时就要谨慎了。”

小曼说到这四个字,忍不住笑。许剑虽说已经陷入婚外恋,但就其本质来说,在男女关系上比较守旧的。现在,见奚老师这么“现代”——把本来不正当的婚外情,处理得这样温馨,这样从容淡定,许剑从心里挺佩服她。可是——

“为啥要离婚?看他们离婚后的相处,婚姻应该很美满的。”

“那就不知道了,总之是缘份吧。”

许剑思忖一会儿,忍不住问:“小曼,你把咱俩的关系捅给她了?”

小曼矢口否认:“没有没有,我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她低下头,不好意思地承认,“不过这次帮你开后门,我把她砸得很结实。她因此猜到了咱俩的关系,我也没认真否认。我和她之间不说假话的。”她担心地看看许剑,“许哥你没有生气吧。”

许剑没有责备她。“听她说话的口气,我能猜到她知道,否则不会这样尽力。小曼,真不知道该咋样谢你。”

“咱俩谁跟谁呀。”她轻声笑着,“再说,你知道——该咋谢我。”

许剑想起“尽心”“尽力”的老话,心中一荡,没说话,在桌面上找到小曼的小手,用力握了一下。他看看时间,该走了,忽然他想到一件事:

“噢对了,有件事我早就打算问你,听说你曾掴了焦副厂长一耳光,有这事吗?”

小曼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那看来是确有此事了。”

小曼点头:“是的,可我从来没告诉任何人啊。”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可能是某位打扫卫生的大嫂撞见了吧。”

小曼想了想,肯定地说:“不是打扫卫生的,是送纯净水的一个女工。那天我打了姓焦的耳光后正赶上她敲门,是我开的门。不过她不应该看见呀,也许,那会儿姓焦的还在捂着脸?”

许剑笑了:“可能是吧,说不定脸上还有五指印呢。”

小曼说了那天的情形。是焦副厂长亲自打电话,让小曼到他的办公室去一趟,而在往常,厂长的指示都要通过办公室人员传达的。她知道那是个老色鬼,去时心里已经有所准备。果然,焦厂长只是随便问了她的工作,暗示她如果想调到办公楼也是可以的,小曼只是听,没有接他的话。然后焦厂长笑着说:

“小池,我可听到你不少风言风语啊。当然,那是个人隐私,领导不会管的,你以后多注意吧。”

这时他走过去关了门,回过头,搂住小曼就亲。小曼恨恨地说:

“许哥,说句不要脸的话,这辈子我从没打算立贞节牌坊,但我自己看上的男人我才跟他睡。他一个老骚胡子(公羊)算啥东西!最让我恼火的是,他先敲打我的作风问题,然后就搂住我硬上弦,莫非他认为捏着我的短处,我就任由他作贱?瞎了他的狗眼!那会儿我啥也没想,抡圆了胳臂给他一下。他没料到我敢这样,一下子给打懵了。”

“后来给你穿过小鞋没?”

“他敢?!他要敢,我就彻底不要脸一次,站厂门口把他的事抖擞抖擞。”

许剑拍拍她的小手:“真没想到你有这样的勇气。”

在两人的交往中,小曼一直是柔媚入骨的女人,绝对属于“藤缠树”那种类型。但在这件事上显出了她刚烈的一面。不过,人的思维非常奇怪的,没有踪迹可寻,在这件“正面”的事情中,许剑忽然联想到了小曼“不正面”的那个传闻一一曾掴过自己丈夫的耳光。那么,也许那件传闻同样是真的?虽说她即使掴了,也是掴许剑的情敌,他没必要打抱不平的,但他还是无法克服心中的不快。他自嘲道,也许这是雄性阶层的敌忾之心吧。

当然他不会煞风景地和小曼提起这事,他说时间不早了,咱们赶快回厂吧。

宋晴仍然圆瞪双眼,不敢相信“天外飞来的横福”已经到手。正在打电脑的戈戈从书房蹦出来,连声追问:“爸,转学办成了?不用再等两个月了?这是真的?”这两天戈戈一直在听爹妈谈自己的转学,颇知其中的艰难。妻儿的惊喜让许剑心里非常得意,更打心眼里感激小曼。

在全家人的惊喜中,戈戈安安稳稳地到十五中上学了。后来李校长曾逮住奚老师大发雷霆,他说小奚你又不是今天才当班主任,怎么干事不讲一点路数,不讲一点规矩!你有关系要照顾,给领导说一下,领导不会不通情理的,哪能自作主张!都像你这样,学校不全乱了?挨训时奚老师只是笑,说:怨我怨我,是我不懂规矩,校长别生气,下不为例。李校长也就见好便收了。之后为戈戈补办了正式的入学手续,择校费最终也给赖下来。许剑拿这笔钱为奚老师买了一条白金项练,他不敢直接送,知道奚老师肯定不收的,就先说通小曼,托小曼送去。小曼最终强使闺中密友收下了这份礼物。

戈戈的事办妥后,宋晴一直催着丈夫到饭店答谢小曼。许剑没办法推托。依情理推断,如果小曼帮了这么大的忙却不去感谢,那才让人觉得不正常。于是,许剑一直力求避免的“四个老将照面”的局面终于出现了。还好,没有他预想的那样难堪。

这次宴请戈戈没去,他已经被套上笼头,现在得上晚自习了。宋晴给了他一些钱,让他在学校附近的小吃店吃晚饭。

四人包了一辆出租来到“草原小肥羊”火锅城。是小曼坚持吃火锅,她说这样最实惠,而且“最有家庭气氛”。对这次许家的答谢,小曼没有半句推辞,相反倒是非常热切的。上出租车后,她和宋晴融洽得像亲姐妹,一口一个“晴姐”。宋晴几次要表示道谢,都让她一口堵回去:

“晴姐再说这些就生分了,小事一桩,咱们都别再提它。”

她是借机来实现她对许剑说过的愿望:近距离结识“和她特别投缘”的宋晴。许剑冷眼看着她的热切,心想这个女人的心思实在是天下最难解的谜。许剑这边一直尽力逃避和情人的丈夫正面接触,而小曼却“贼心不死”地想和情人的妻子亲近。这算咋回事呢。

小肥羊的铺面很大,广场似的,里面热气腾腾,那是上百个火锅的热气汇成的。穿着蒙古服装的姑娘们轮流为各个桌子唱赞歌,献奶茶,琴师拉着马头琴伴奏。他们四个找了一个靠窗的座位,点了一大堆下锅的菜。攀谈中宋晴说:

“小葛,咱俩还是紫关镇同乡呢。不过我离开家乡早,四岁半就走了。现在家乡也没亲戚了。”

从上出租车到现在,小葛一直腼腆地笑着,目光老是盯着脚下。这时他抬起头看宋晴一眼,又低下头:“是,我听小曼说了。”

宋晴问了家乡的情形。紫关镇自古是中原名镇,地处交通要道,所谓“鸡鸣听三省”的地方,有不少人文景观。宋晴问得很热络,而小葛一直很局促,低着头,目光不大与对话者正视,问一句答一句。他脸上汗津津的,不知道是因为窘迫还是因为火锅的热度。这个样子,连一旁旁观的许剑都替他着急。许剑少年时也有过类似的心路历程,那时刚刚对异性有了某些“不光明”的欲念,又总觉得姑娘们能一眼看透自己的龌龊,所以和异性谈话时爱脸红,眼光不敢直视对方。但一般来说,只有那些冷艳逼人的异性才会让他这样,而且随着男人的成熟,这段青涩尴尬的时期很快就过去了。小葛倒好,今年36岁,早就是已婚男人了,竟然还走不出这个幼稚期。这种男人确实很少见。

何况这会儿他的谈话对象又是宋晴,一位很有亲和力的、大姐姐式的异性,按说不该给他造成这样大的心理压力。

后来小曼告诉他,小葛一向是这样,不大敢和异性搭话的。他和小曼谈恋爱时是这样,对异性同学或同事也是这样,不过,由于他的学业或工作业绩一向非常优秀,女同学或女同事们并不认为他是害羞自卑,反倒说他是清高,不与凡人搭话。

许剑不想让小葛再受折磨了,就把话头从宋晴那里接过来:“小葛你记得不,其实咱俩认识最早呢。”

他回忆了当时在医院救治伤员的情形,话题就从小葛的晕血原因,转到北阴市那场最有名的车祸。许剑说,这事他比较清楚,因为他是亲历者,那年他六岁,已经记事了。那天在体育场开二七造反派夺权誓师大会,操场上挤了几万人,密得像麦苗一样,还不断有人进场。比较强势的各群众组织都乘卡车来,满满当当一车人,入眼尽是柳条帽和红袖章。

说起那场车祸,首先要说体育场的地理位置,它傍着老城的护城河,正对着老城西门。老城地势高,从西门过来是一路下坡。事情就出在这里。当市运输公司造反派的一辆大玛斯(前苏联车型)开过来时,刹车忽然失灵,这辆满载人员的重车就在司机死命的喊叫中,顺着那个坡道一路冲到人群里。车轮下顿时鬼哭狼嚎,血肉横飞,一直到这辆重车的动能被死人消耗完,它才不甘心地停下来。

许剑摇摇头说:“当时的情景那叫一个惨! 我跑去时伤者已经抬走,送医院抢救。十几个死人横七竖八躺了一地。地上浸透了鲜血,空气里是浓烈的血腥味儿。在场的群众们都恨哪,拉下司机就打,把他的眼珠都打流了,后来警察赶来,强行把司机救走了。后来司机被判了无期,文革后才减刑。”

其它三人都听得很专心,小葛不大窘迫了,接着说:“我就是从这群死人中扒出来的。那时我不到两岁,不怎么记事,只能记得周围一片红乎乎的血光。很长时间,只要一见红色我就抽搐。”

宋晴说:“你大姐真不易呀,没结婚就带着一个两岁的堂弟,又被赶到县里。那些年的日子一定很苦的。”

小葛眼圈红了:“是的,我现在对爹妈没一点印象,她就是我妈。”

说完这句话,他不由得看看妻子。小曼立即顶回来:“你看我干什么?我对大姐有哪点不尊重?她就是太多事,咱家之间所有的叨叨事,都是她挑起的由头。”她对许剑夫妇说,“我知道小葛大姐是个好人,对小葛有恩,但她为人太霸道,兄弟已经是快40的人啦,事事她还非要出头作主。叫我看,要是能行得通,她巴不得替兄弟上床。”她红着脸说,“该打该打,嘴一松,粗话就出来了。晴姐你别笑话,俺们常和赖皮工人打交道,整天听粗话,已经麻木了。”

听妻子敲打着自己的大姐,小葛没敢反驳,只能沉默。许剑和妻子互相看看,知道小曼和小葛大姐之间有严重的不愉快,就把话头岔开。

在吃饭中,小曼对丈夫照顾得很周到,比如时不时提醒小葛,你下的粉皮儿已经煮到火候了,快吃吧。比如喊服务小姐添一份茼蒿,说小葛最喜欢吃青菜。快结束时又要了手捍面,说小葛吃火锅,最后一定要来点面食。今天小曼是被请一方,一般说吃请者不大好意思要这要那的,但小曼一点不生分,而且她对小葛的关照做得很自然,很家常。

在其乐融融的气氛中,许剑很难抑住内心深处的不快。并不是小曼对丈夫的亲昵激起了情人的嫉妒,不是的,许剑自认还没有这样偏狭。但这让他回忆起小曼在幽会时说过的话:“别提我丈夫,败兴。”又说:“我怕生个孩子像他。”那是相当冷厉的评价,与眼前的亲昵绝对贴合不到一块儿。那么,哪个态度是真的?哪个是假的?不管哪个真哪个假,反正至少有一个是假的。小曼能把假感情玩得如此炉火纯青,让许剑开始心存惧意。往常的交往中,他总认为两人是藤缠树的关系,小曼对他有很重的心理依赖。但今天看来,他是不是自视过高而对小曼过于轻视了?

这次宴请后,两家开始有了往来。宋晴对小曼的印象不错,说小曼虽然名声不佳,实际是个心地豁达的热心人,对人不能求全责备。戈戈也喜欢上了漂亮的小曼阿姨,路上见了她总是亲亲热热打招呼。他知道,要不是这位小曼阿姨,自己不一定能上十五中呢。

只有许剑对事态发展越来越担心,他心中有鬼啊,害怕某一个不起眼的小裂缝会溃掉千里之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