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九、尚武精神的丧失及蛮族进入帝国军队(330~334 A.D.)

基于社会的状况各异,军队的征集出于不同的动机。蛮族勇武无知为天性好战所驱使,共和国的市民受强烈的责任心感召,国君的臣民受到荣誉感的鼓励尤以贵族为然,但是一个凌夷式微的帝国,那群生性怯懦而习于享受的居民,不是为了图谋利益才会在军队服役,就是受到严刑峻法的逼迫不得已而为之。罗马帝国的政府,因为军费支出的增加,对军队不断的赏赐,以及为了收揽人心和浪费放纵所设立的各种新名目,使得财源日渐枯竭,但是对行省的青年而言,他们投身于危险而困苦的军事生涯,这些增加的待遇是必要的补偿。

征兵的身高标准已经放宽,就是身为奴隶,在心照不宣的纵容下也进入了各个军事阶层,丝毫不受歧视和排斥。但即使如此还是无法克服当前的困难,获得符合标准而足够的志愿服役兵员,逼得皇帝不得不采用更为有效而高压强制的措施。为了奖励士兵勇敢杀敌,对退役荣民授予土地,从现在起附加条件,包括最早给予领地所有权的人员在内,他们的儿子要想获得继承权,必须在军中服役一定年限,从成年开始就要履行责任,凡是胆怯逃避者均给予严惩,不仅丧失荣誉和财产,有时甚至连性命都不保。但是退役荣民之子每年人数有限,不能满足服役兵员的需要,经常需要从行省办理征集,政府当局对不愿服役的及龄役男,同意他们有选择的余地,要求每位地主如果不是自行从军,就得找到替代人员,再不然就支付巨额罚款以获得免役。这种金额在降低以后,还要42块金币,对志愿从军人员而言真是高得离谱。士兵这个行业确实令人生畏,耽于安逸的罗马人在心理上已无法适应,意大利甚至行省有很多年轻人,为了逃避兵役的压力,将右手的手指切除。这种奇特的自残行为变得非常普遍,在法律上遭到严格的取缔,在拉丁文的词汇中有特定的用语。

选用蛮族进入罗马军队的现象,变得日益普遍而且需求殷切,但也带来致命的危机。剽悍大胆的西徐亚人、哥特人和日耳曼人,乐于战阵之事,发现保护行省比抢劫能带来更大的利益,他们投身行伍,不仅加入由族人组成的协防军,甚至自行编组军团,还有的则进入威名远播的内卫军部队。等到蛮族自由混杂在帝国臣民之中,逐渐明了状况,对当地的习俗和生活方式产生轻视,也开始模仿文明社会的权术手段。罗马人的知识使他们对蛮族保持有利态势,能够支持帝国的伟业,虽然日趋没落尚能相安无事,而罗马的骄傲取决于蛮族的无知,等到蛮族获得知识达到对等的条件,也就对罗马失去原有的尊敬之心。蛮族士兵只要展示出军事才能,毫无例外能升任更高阶的指挥职务,可以担任军事护民官、伯爵、公爵,甚至独当一面的将领,即使祖先是外国人,也无须自惭身世加以掩饰。这些将领即使受命发动战争对付自己的族人,也会受到信任,他们宁受效忠誓言的束缚而非同种同源的血统。然而他们也难免犯下通敌罪行,或是受到猜疑,为的是邀集敌人进犯掠夺,而在退离时坐地分赃。大军的营地,以及君士坦丁子孙的宫殿,都受到他那大权在握的党羽法兰克人的统治。法兰克人非常合作,也十分热爱自己的国家,要是个人受到冒犯等于是国家受到侮辱。

当暴君卡利古拉想将执政官的紫袍授予他所钟意的人选时,就亵渎神圣传统的程度而言,将这个对象换成一匹他心爱的马,或换成日耳曼和不列颠最高贵的酋长,两者受到的非难不会有什么差别。三个世纪的变革,使人民不再抱残守缺,固执成见。君士坦丁公开核定要把执政官的荣誉授予蛮族,等于是给他的继承人开了先例,因为这些将领的功勋和服务,够资格升到罗马人的最高阶级。但是身经百战的老兵,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对于法律不仅无知而且轻视,无法胜任文官的职务,使得他的权位与军职的才能不兼容,这就会造成大权旁落的现象。希腊和罗马共和国有成就的市民,他们经由学习的过程,能写能读,可以发挥个人的才能和进取的精神,具备适合于法庭、元老院、军营和学校各种不同职位的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