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悲多欢少的结局

杨乃武小白菜一案真相大白后,剩下的就是结案量刑的问题。对于犯人、证人还好说,对于之前历次承审官员的处理就是个难题了。尤其是杨昌浚、胡瑞澜这样的一品大员,身后还有湘军做靠山,要下决心查办,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说之前的党争还只是潮流暗涌的话,随着案情的明朗,朝中大臣很快就分成了两派,派系争斗公开化了。

一派以大学士翁同龢,翰林院编修夏同善、张家骧为首,主张对浙江承审官员严惩不贷。这一派多是浙江、江苏人,称为江浙派。又因为大多是文臣谏官,因而被称为朝议派。

另一派则认为刑部审验不足为凭,应该维持杨昌浚、胡瑞澜原判。这一派以湖南、湖北籍大臣居多,称两湖派。因掌握地方实权,又称为实力派。不过他们的首脑人物,并非两湖人士,而是贵州平远人丁宝桢。

丁宝桢的出现十分富有戏剧性。他当时任四川总督,刚好回京城办事,听说刑部在海会寺当众开棺验尸后,立即气势汹汹地赶去刑部,斥责刑部尚书桑春荣老耄糊涂,说葛品连已经埋到地下三年,毒气早已消失,不能凭尸骨呈现黄色就认定不是中毒死亡,而是应该维持杨昌浚原判。还大发雷霆地说:“这个铁案如果要翻,将来没有人敢做地方官了,也没有人肯为皇上出力办事了。”当时桑春荣已经写好了参革各承审大员的奏疏,丁宝桢声色俱厉的态度当即就把他吓坏了,竟然当场答应先压下奏疏,慎重研究后再说。

丁宝桢声名鹊起、令天下人刮目相看是在同治八年(1869)。那一年的七月,慈禧太后派亲信太监安德海出京,被当时还是山东巡抚的丁宝桢抓住后就地正法。因为这一件事,京官都十分畏惧丁宝桢。更有一种传说广为流传,说在背后支持丁宝桢的就是恭亲王奕和慈安太后。正因为如此,丁宝桢大闹刑部的直接介入令杨乃武小白菜结案的局面更加复杂化,此时已经不仅仅是中央朝廷与湘军军事集团之间的争斗那么简单,传说恭亲王奕和慈安太后均有意趁此机会打压慈禧太后,所以丁宝桢才气焰极盛。

正因为涉及种种势力,慈禧太后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无论偏袒哪派,另一派都不会答应。就在这位帝国的最高执政者犹豫不决的时候,都察院御史王昕上了一道奏折,这就是著名的《奏杨乃武葛毕氏冤案折》。奏折全文如下:伏读本月(光绪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上谕:刑部奏承审要案复验明确一折,浙江余杭县民人葛品连身死一案,该县原验葛品连尸身系属限毒殒命,现经该部复验,委系无毒因病身死,所有相验不实之知县刘锡彤,着即行革职,即着刑部提集案证,讯明有无故勘情弊,及葛品连何病致死,葛毕氏等因何诬认各节,按律定拟具奏。钦此。仰见我皇上钦恤用刑,慎重民命之至意。臣愚以为期罔为人臣之极罪,纪纲乃驱下之大权。我皇上明罚敕法,所以反复求详者,正欲伸大法于天下,垂炯戒于将来,不止为葛毕氏一案雪冤理枉己为。

伏查此案奉旨饬交抚臣详核于前,钦派学臣复审于后,宜如何悉心研鞫,以副委任。万不料徇情枉法,罔上行私,颠倒是非,至于此极。现经刑部勘验,葛品连委系因病身亡,则其原定供招证据尽属捏造,不问可知。夫借一因病身亡之人,罗织无辜,锻炼成狱,逼以凌迟重典。在刘锡彤固罪无可逭,独不解杨昌浚、胡瑞澜身为大臣,迭奉严旨,何忍朋比而为此也。胡瑞澜承审此案,熬审逼供,唯恐翻异,已属乖谬。而其前后复审各折片,复敢狂易负气,刚愎怙终,谓现审与初供虽有歧异,无关罪名出入,并请饬下各省著为律令。是明此案尽属子虚,饰词狡辩,淆惑圣聪,其心尤不可问。而杨昌浚于刑部奉旨行提人证,竟公然斥言应取正犯确供为凭,纷纷提解,徒滋拖累。是直谓刑部不应请提,我皇上不应允准,此其心目中尚复知有朝廷乎?臣揆胡瑞澜、杨昌浚所以敢于为此者,盖以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皇上冲龄践祚,大政未及亲裁,所以藐法欺君,肆无忌惮。此其罪名,岂止如寻常案情专欲故人误入、已决未决比例轻重也?

臣惟近年各省京控,从未见一案平反,该督抚明知其冤,犹以怀疑误控奏结。又见钦差查办事件,往往化大为小,比小为无,积习瞻徇,牢不可破。惟有四川东乡县一案,该署督臣文格,始而回护,继而检举。设非此案在前,未必不始终欺饰。可见朝廷举动自有风声,转移之机正在今日。臣亦知此案于奏结时刑部自有定拟,朝廷必不稍事姑容。惟念案情如此支离,大员如此欺罔,若非将原审大吏究出捏造真情,恐不足以昭明允而示惩儆。且恐此端一开,以后更无顾忌,大臣尚有明比之势,朝廷不无孤立之忧。臣惟伏愿我皇上赫然震怒,明降谕旨,将胡瑞澜、杨昌浚瞻徇欺罔之罪,予以重惩。并饬部臣秉公严讯,按律定拟,不得稍有轻纵,以伸大法于天下,以垂炯戒于将来。庶几大小臣工知所恐惧,而朝廷之纪纲为之一振矣。

这道奏折语气尖锐,除了弹劾胡瑞澜等承审官员“罗织无辜,锻炼成狱”外,更是巧妙地把胡瑞澜的胆大妄为归结为欺负“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皇上冲龄践祚,大政未及亲裁”。慈禧太后读到奏折后,勃然变色,终于下定了决心。

光绪三年(1877)二月十六日,最后的结果终于显现,刑部向两宫皇太后和光绪皇帝上奏本案审理结果,拟处:余杭知县刘锡彤革职,从重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因清律规定年逾七十的罪犯可以以银赎罪,当时刘锡彤年过七十,判决还特别规定他不准收赎;生员陈湖(陈竹山)已在监狱病死,免予追究;仵作沈祥杖八十,徒二年;门丁沈彩泉杖一百,流放两千里;杭州知府陈鲁,宁波知府边葆城,嘉兴知县罗子森,候补知县顾德恒、龚世潼、郑锡滜均革职;按察使蒯贺荪已病故,不论;训导章濬(即章纶香)革职;喻氏(葛品连母)杖一百,徒四年,须交银才能赎罪;王心培杖八十;“钱宝生”已经病死,免予追究;姜位隆、刘殿臣各笞四十。

对于浙江巡抚杨昌浚、学政胡瑞澜,二人均是从一品官员,刑部不敢拟处,而是“恭候钦定”。奏折递上去的同一天,谕旨下达,将杨昌浚、胡瑞澜二人即行革职。

对于本案的两个主要人物,杨乃武与小白菜虽无通奸,但同食教经,不知避嫌,并在申冤诉状中诬陷何春芳等人以脱己罪,杖一百,被革举人身份不予恢复;小白菜因与杨乃武同桌共食、诵经读诗,不守妇道,致招物议,杖八十。

至此,历时三年半、轰动全国的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结束。

一件没有杀人犯的葛品连病死案,却导致自巡抚、学政至司道府县被革职者十六人,镌级撤任被议者十余人,号称百年来巨案。有人为此叹道:“此案所以成为轩然大波者,良非无故。盖其中有科名门第之争,官民之争,省籍成见之争,内外官之争,尤大者为疆吏枉法欺罔朝廷之问题。……各方勾心斗角之态可掬。”(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可谓一针见血的精辟点评了。

光绪三年(1877)二月底,京师寒风凛冽,备受身心折磨的杨乃武与小白菜终于走出了刑部大牢,重获自由。杨乃武的家人和亲朋好友都早已经等候在门口,当他看到为自己历经艰辛的姐姐杨菊贞和妻子詹彩凤时,忍不住泪如雨下。对于那些危难之中帮助他的朋友,他只能用伏地叩拜来表示感谢。

而一边的小白菜就相当形只影单了,没有一个亲人来迎接她。她本来也不在意他们,此时她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走过去对杨乃武说上几句话,表达她的愧疚之情。然而,当她看到杨乃武形容枯槁、双腿已经残废时,再也没有勇气。她默然转身离开,泪水无声地流过了她的脸颊。

杨乃武后来去拜会叩谢在京的浙江籍官员,有见的,更多的却是不见的。对此,杨乃武也无话可说。这已经不是人情冷暖的简单问题,那些人帮助他,有出于同情的,也有要趁机搞政治斗争的,但无论如何,人家终究是帮了他的。

之后杨乃武回到余杭老家。他家人为了救他,已经变卖了所有家产。靠着胡雪岩的资助,他重新开始了生活,以养蚕种桑为生。在他的悉心培育下,其所育“风采牡丹,杨乃武记”蚕种竟然成为名种,远近都来购买。对于亲身遭受的冤狱,杨乃武并没有忘记,曾将此案的邸报抄录下来,还将案情经过补写了日记。可惜后来这些珍贵的当事人的第一手材料均散失。不过其妻詹彩凤生有一子一女,儿子名杨卿伯,女儿名杨濬。杨濬后来根据自己记忆中的父亲所写的日记,写下了《记我父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狱》。本章中不少细节均根据这篇文章而来。民国三年(1914),杨乃武病故,终年七十四岁,葬于余杭西北舟枕乡安山村附近。

小白菜回到余杭后,公婆和生母都不再接纳她,孤苦无依的她只好到余杭南门外石门塘准提庵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因庵里香火不盛,只好以养鸡种菜为生。从此,小白菜就在晨钟暮鼓、青灯蒲团中了却残生。

终究还是悲多欢少的结局吧。她有时候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想到杨乃武,回首前尘往事,不由得恍然如梦,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得到过哪怕一点点他的心。“花径尘香鸟自啼,屧廊人去苔空绿”。这,大概就是命运的安排吧。

民国十九年(1930),小白菜圆寂,终年七十五岁,葬于余杭东门外的文昌阁。据说临死前她托人写了一张字纸,大意是说:“杨二爷蒙天大不白之冤,人身受尽残酷摧残,遭终生之残,此时此事,终生难忘。均我所故,均我所害。二爷之恩,今生今世无法报答,只有来生再报。我与二爷之间绝无半点私情,纯属清白。后人如有怀疑,可凭此字条作证。”可见她至死也没有忘记杨乃武。

死者已逝,杨乃武和小白菜一案却被编成戏曲,从此流传民间。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