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智人为世界赋予意义 第5章 一对冤家

虚构故事是人类社会的基础和支柱。随着历史的不断演进,关于神、国家和公司的故事越发强大,以至开始主宰客观现实。正因为相信伟大的鳄鱼神索贝克、天命或《圣经》,让人能够辟出法尤姆湖、修起长城、建起沙特尔大教堂。但遗憾的是,盲目相信这些故事,也就意味着人类往往为某些虚构实体(例如神和国家)的荣誉而努力,而不是让真正拥有感受的生命过得更好。

现在的情况又是如何?乍看之下,我们会觉得现代社会和古埃及或中世纪的中国大不相同。现代科学的兴起是不是已经改变了人类游戏的基本规则?虽然传统神话仍然重要,但现代社会制度有没有可能已经逐渐依赖于某些过去不存在的客观科学理论,例如进化论?

我们当然可以说科学理论也是一种新的神话,现代社会相信科学就像古埃及相信鳄鱼神索贝克。但这种比较经不起推敲。索贝克只存在于信徒的想象之中。确实,索贝克信仰巩固了埃及的社会制度,也让埃及人建设起水坝、开凿出运河,得以防洪抗旱。然而,信仰本身并不会提升或降低尼罗河的水位;相较之下,科学理论绝不只是某种让人合作的方式。常言道“天助自助者”,这等于兜了个圈子告诉我们:根本没有上帝,但是信仰上帝能够激励我们自己去做某件事,并将之作为一种助力。以抗生素为例,就算人不自助,抗生素也能助人,这可和上帝相去甚远,因为不管你相不相信抗生素,它就是有疗效。

因此,现代世界才会与之前的世界大不相同。埃及法老和中国皇帝经过几千年努力,仍然未能消灭饥荒、瘟疫和战争;而现代社会不过短短几个世纪就已经大功告成。这难道不是因为我们拥抱了客观的科学知识、抛弃了互为主体的神话吗?这个过程有没有可能在未来几十年间加速进展?科技让我们能够将人类升级、战胜老化,并找到幸福快乐的关键,人们会不会因此不再那么关心虚构的神、国家和公司,而一心专注于理解物理学和生物学的现实?

虽有可能,但事实要复杂得多。现代科学确实改变了游戏规则,但并不是“以事实代替神话”这么简单。神话仍然主宰人类,科学只是让神话更为强大。科学非但没有摧毁互为主体的现实,反而让它比以往更能完全控制客观现实与主观现实。在计算机和生物工程的协助下,人类开始能够重塑现实以符合心中的幻想,虚构与现实的界线将变得更加模糊。

索贝克的祭司幻想着有鳄鱼神的存在,法老则幻想着能够长生不死。但在现实中,所谓的鳄鱼神只是一只非常普通的、穿着金色衣服的沼泽爬行动物,而法老也和最贫穷的农民一样终将过世。虽然法老的遗体会用防腐的油膏和香料制作成木乃伊,但还是一样死得彻彻底底。相较之下,21世纪的科学家却有可能打造出真正的超级鳄鱼,也能让人类精英得到永恒的青春。

于是,科学兴起之后,至少会让某些神话和宗教变得比以往更为强大。为了了解其原因,并且面对21世纪的挑战,我们必须再次直面一个最令人烦恼的问题:现代科学和宗教的关系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似乎早已提了百万遍,能说的早已说完,但实际上,科学和宗教就像夫妻,进行了500年的婚姻咨询,仍未能真正了解彼此。丈夫还是想着灰姑娘,妻子也一心念着白马王子,然而两人却在为谁该倒垃圾而争吵不休。

细菌和恶魔

对科学和宗教的误解,多半是由于对宗教的错误定义。人们常常误以为宗教就是迷信、灵性以及对超自然力量或神的信仰。但宗教并不是这些概念。宗教并不等于迷信,因为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把自己最相信的事称为迷信。自己相信的,一定是“真理”;只有别人相信的,才会是“迷信”。

同样,也很少有人认为自己信仰的是超自然力量。那些相信魔鬼、神灵、精灵的人绝不会认为这些是“超自然”,而会认为这些都是自然的一部分,与豪猪、蝎子和细菌并没有两样。比如疾病,现代医生将之归咎于看不见的细菌,伏都教巫师则将之归咎于看不见的神灵。这其中没有任何超自然的力量:如果你让某个神灵生气了,它就会进到你的身体里,让你痛苦万分。这岂不是再自然不过?只有不相信神灵的人,才会觉得这些事情超出自然的秩序。

如果说宗教就是信仰超自然的力量,等于认为自己可以不靠宗教就能够了解所有的自然现象,而宗教只是一个可选择的补充,即在完全了解自然的全貌之后,还能选择要不要再另外加些宗教的“超自然”教条。但大多数宗教都认为,如果没有宗教,你根本不可能了解世界;不懂这些教条,你就不可能了解疾病、旱灾或地震的真正原因。

另外,把宗教等同于对神的信仰也有问题。我们常常会说,某个虔诚的基督徒是信仰宗教的,因为他信仰神(上帝)。然而,宗教由人创立,而非由神所创;宗教的定义应该在于其社会功能,而不在于神是否存在。任何无所不包的故事,只要能够为人类的法律、规范和价值观赋予高于人类的合法性,就应该算是宗教。宗教能够赋予人类社会结构合法性,就是这些结构反映了高于人类的法则。

宗教认为,人类受制于某种道德法则系统,这个系统并非由人所创,也并非人所能改变。于是,虔诚的犹太人会说,这个道德法则系统就是由上帝所创,并体现在《圣经》之中。虔诚的印度教徒则会说,这些法则是由梵天(Brahma)、毗湿奴(Vishnu)和湿婆(Shiva)所创,体现在《吠陀经》中。佛教、道教、纳粹主义和自由主义,也都会说自己那套高于人类的法则源于自然法则,而不是由神所创。当然,每个宗教都信奉着各自不同的自然法则,由不同的先知所揭示,从佛陀、老子到希特勒,各显神通。

一个犹太男孩来到爸爸面前,问道:“爸爸,为什么我们不能吃猪肉啊?”爸爸若有所思地摸着又长又卷的胡子,回答道:“孩子啊,世界本来就是这样。你还小,还不懂,如果我们吃猪肉,上帝会惩罚我们,我们最后不会有好下场。这不是我说的,也不是拉比说的。如果是拉比创造了这个世界,或许他就会创造一个让猪肉也符合犹太戒律的世界。可是创造这个世界的不是拉比,而是上帝。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上帝说了,我们不该吃猪肉,所以我们就该听话,懂了吗?”

1943年,一个德国男孩来到爸爸面前,那是一位资深的盖世太保,男孩问:“爸爸,我们为什么要杀犹太人呢?”这位爸爸穿着锃亮的皮靴,解释道:“孩子啊,世界本来就是这样。你还小,还不懂,如果我们允许犹太人活下去,他们就会造成人类退化、灭绝。这不是我说的,也不是元首说的。如果是希特勒创造了这个世界,或许他就会创造一个没有自然选择法则的世界,让犹太人和雅利安人能够和谐共处。可是创造这个世界的不是希特勒,他只是设法找出了自然的法则,然后告诉我们该怎样遵照这一自然法则来生活。如果不服从这一法则,我们不会有好下场,懂了吗?”

2016年,一个英国男孩也跑去找爸爸,他是一位自由民主党的议会议员。男孩问:“爸爸,为什么我们要管中东那些穆斯林的人权啊?”这位爸爸放下手中的茶杯,想了一下,回答道:“孩子啊,世界本来就是这样。你还小,还不懂,但所有人,包括中东的穆斯林,其实本质都相同,都该享有一样的自然权利。这不是我说的,也不是议会说的。如果是议会创造了这个世界,或许在所有那些量子物理以外,也会有个小组委员会,让全世界的人都有人权。可是创造这个世界的不是议会,议会只是想让一切都很合乎情理,我们必须尊重这件事,就算中东的穆斯林也该拥有自然权利,否则我们自己的权利很快也会遭到侵犯,最后不会有好下场,懂了吗?”

自由主义者或其他现代信仰的追随者并不喜欢自己相信的系统被称为宗教,原因就在于他们总觉得宗教就是迷信以及对超自然力量的信仰。如果你说他们是宗教信徒,他们可能会觉得你在指责他们盲目地做着白日梦。但事实上,这种说法只意味着他们相信某些道德法则系统,认为这些法则虽然不是人类发明的,但人类仍然需要遵守。据我们所知,所有人类社会都有此类信仰。每个社会都会告诉其成员,他们必须服从一些高于人类的道德法则;而如果违反这些法则,就会导致灾难。

当然,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故事细节、不同的训诫以及不同的奖惩。比如在中世纪欧洲,天主教教会就认为上帝不喜欢富人。耶稣曾说,财主通过天堂之门比骆驼穿过针眼还难。而为了让富人也能进入天堂之门,教会鼓励他们要多多奉献,并威胁他们,不那么做的话就会在地狱里被烧死。

共产主义所说的历史规律其实就像基督教里上帝的训诫,都代表着高于人类的力量,并且无法通过人类意志而改变。人类可以决定第二天上午的足球赛不用考虑越位规则,因为是人类发明了那条规则,自然也就能够任意改变。但至少就马克思看来,历史规律并非人力所能改变。不管资本家做什么,只要他们继续累积私人财富,就必然造成阶级冲突,也就注定会被无产阶级站起来推翻。

如果你是一个共产主义者,可能会认为共产主义和基督教当然大不相同,因为共产主义是对的,而基督教是错的。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就带有阶级冲突,但是富人可不会在死后落入地狱、遭受永恒的折磨。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共产主义就不是一种宗教,它可以被视为一种宗教。任何宗教的追随者,都相信只有自己的宗教才是真实的。而或许,真有一种宗教是对的?

如果遇见佛陀

我们说宗教是一种用来维护社会秩序、组织人类进行大规模合作的工具,这种说法可能会让某些人感到恼怒,因为对他们来说,宗教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代表一条通往灵性的途径。然而,一方面,宗教和科学的差距比我们一般认为的更小;另一方面,宗教和灵性的差距却比我们想象的更大。宗教就是一份契约,而灵性是一个旅程。

宗教对世界提出一套完整的描述,并提供一份定义清晰且载明各项预定目标的契约。“上帝是存在的。他告诉我们应该遵循某些行为方式。如果你服从上帝,你就能进天堂;如果你不服从上帝,你就会在地狱里被烧死。”正是因为这份契约写得清清楚楚,才让社会得以制定和形成各种共同的规范和价值观,从而约束人类的行为。

但灵性之旅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它通常是以神秘的方式把人带向未知的目的地。旅程一开始,通常都是一些大问题,例如:我是谁?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什么是善?在大多数人欣然接受由当权者提供的现成答案时,灵性的追随者却不那么容易满足。他们会下定决心,追寻着这些大问题,不论这些问题将他们引向何方,也不管前往之地是否熟悉或他们是否愿意。因此,对大多数人来说,做学术研究也是一份契约,而不是一次灵性之旅,因为学术研究就是把我们带往前人、政府和银行所认同的预定目的地罢了,就如同“我要再读三年书,通过所有考试,拿到大学毕业证,找份薪水好的工作”。但如果你在半路碰上某些大问题,将你引向某个意料之外、起初丝毫没想过的目的地,学术研究也可能忽然变成一次灵性之旅。例如,某个学生可能一开始主修经济学,想在华尔街找份工作,但学着学着,却不知为什么,最后进了印度教的修行所,或是到了津巴布韦去帮助那些艾滋病患者,我们就可以说这是一次灵性之旅了。

为什么说这样的过程有“灵性”?这是古代二元论宗教的遗产。二元论相信有两个神,一善一恶,善神创造了纯洁而永恒的灵魂,住在一个灵性而充满幸福的世界;恶神(有时称为撒旦)则创造了另一个由物质构成的世界。撒旦不知道怎样才能让自己创造的事物永续,因此在物质的世界里,一切终将腐败瓦解。为了将自己创造的瑕疵品赋予生命,撒旦就会诱惑来自纯洁灵性世界的灵魂,再将灵魂关在物质的身体里,这就成了人:一个美好而灵性的灵魂,被困在邪恶而物质的身体里。而由于灵魂的监狱(也就是身体)会衰老死亡,撒旦就必须不断用各种肉体的欢愉来诱惑灵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食物、性和权力。等到身体终于回归尘土、让灵魂有机会逃回灵性世界时,对肉体欢愉的渴望就会诱惑它再次回到另一个物质的身体里。于是,灵魂就这样从一个身体转移到另一个身体,虚耗光阴,追求食物、性和权力。

二元论告诫人们要打破这些物质枷锁,踏上回归灵性世界的旅程——我们对灵性世界完全陌生,但那才是我们真正的家。而在这个旅程中,我们必须拒绝所有物质上的诱惑和契约。出于这一理论背景,只要是在人生旅程中质疑着各种世俗的惯例和契约,并前往未知的目的地,我们都会称之为灵性之旅。

这种旅程与宗教有根本的差异,因为宗教要巩固世俗秩序,但灵性要逃离世俗秩序。通常,灵性的流浪者最重要的义务之一,就是挑战各大宗教的信仰和惯例。佛教禅宗就曾说“逢佛杀佛”,讲的是在灵性的道路上,如果发现佛教已经落入僵化、固定的窠臼,就必须连这些一起摆脱。

对宗教来说,灵性是一种危险的威胁。宗教通常会努力避免信众踏上追求灵性之旅,而许多宗教系统所面对的挑战也不是来自那些追求食物、性和权力的普通人,而是来自那些追求灵性和真实、无法用陈词滥调打发的人。正因为如此,推动新教徒反抗天主教会权威的,并非坚持享乐主义的无神论者,而是一个虔诚而苦修的修士——马丁·路德。路德对于生命有许多存在主义的疑惑,希望得到解答,而且他拒绝接受教会用各种礼仪、仪式和契约给出的答案。

当时,教会向信众提出了一些非常诱人的契约交易。如果你犯了罪,担心死后遭到永恒的诅咒,那就只能打开钱包买张赎罪券。16世纪初,教会还雇用了专业的赎罪券贩子,来往于欧洲的各个城镇村庄,定价贩卖赎罪券。想要一张进入天堂的签证吗?10枚金币。想让已过世的爷爷奶奶一起上天堂吗?没问题,但要30枚金币。在这些贩子当中,最著名的就是多明我会修士约翰尼斯·台彻尔(Johannes Tetzel),据传他有句名言:“银钱叮当落银库,灵魂立即出炼狱。”

路德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儿,于是开始质疑提供这套交易契约的教会。救赎怎么可能付钱就能了事呢?教皇又怎么可能有权宽恕人们的罪过、打开天堂之门呢?于是,马丁·路德根据新教传统,在1517年10月31日带着一份长长的文件、一把锤子和几颗钉子,走到维滕贝格(Wittenberg)诸圣堂(the All Saints’ Church)的大门前。文件总共列出95条论点反对当代宗教行为,其中就包括反对贩卖赎罪券。路德把文件钉在教堂大门上,点燃了宗教改革的火焰,并呼吁所有关心救赎的基督徒起来反抗教皇权威,找出前往天堂的其他道路。


图25 教皇贩卖赎罪券赚钱(出处为新教徒发行的小册子)

从历史的观点来看,灵性之旅总是以悲剧收场,因为这是一条孤独的道路,只适合个人,而不适合整个社会。人类要合作,就不能只有问题,而是需要坚定的答案。推倒某些荒谬的宗教制度,往往又促成了新的宗教制度的建立。这种事情曾发生在二元论者身上,他们的灵性之旅就变成了新的宗教制度的建立;这种事情也发生在马丁·路德身上,他挑战了天主教会的法则、制度和仪式后,却发现自己正在写下新的法则、建立新的制度、发明新的仪式;甚至连佛陀和耶稣也未能幸免,在坚持追求真理的路上,他们颠覆了传统印度教和犹太教的法则、仪式和制度,但到头来,以他们之名却建立起更多的法则、仪式和制度。

伪造上帝

我们已经更加了解宗教的概念,现在可以回头来审视宗教和科学之间的关系。对于二者的关系,有两种极端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科学和宗教誓不两立,而现代历史就是科学知识与宗教迷信的斗争史。随着时间的推移,科学的光明驱散了宗教的黑暗,世界越来越世俗、理性和繁荣。然而,虽然某些科学发现肯定侵蚀了宗教的教义,但两者却非必然对立。比如,穆斯林认为伊斯兰教是由先知穆罕默德于公元7世纪在阿拉伯创立,而这一点就有充分的科学证据可以证明。

更重要的是,科学如果想要打造出可行的人类制度,必然需要宗教协助。虽然科学家能够研究世界如何运转,却没有科学方法告诉我们人类该做些什么。科学告诉我们,人类没有氧气就无法生存,然而,我们是否能用窒息来处死罪犯呢?能够回答这种问题的并非科学,唯有宗教。

因此,科学家的实用研究仍有赖于宗教见解。比如中国的长江三峡大坝,政府在1992年决定修建大坝时,物理学家可以计算出大坝必须承受多少压力,经济学家可以预测出大坝可能需要多少成本,电力工程师可以预测出大坝能发多少电量。但政府得考虑的不止这些。三峡大坝蓄水后,将淹没陆地面积超过600平方公里,其中包括许多城镇村庄、数千处考古遗迹,以及独特的风景和动物栖息地。超过百万人迁离,数百种物种生命受到威胁。看起来,大坝是白鳍豚灭绝的直接原因。不论你个人对三峡大坝有何看法,显然建不建大坝都会是个伦理问题,而非纯粹的科学问题。不论任何物理实验、经济模型或数学方程式,都无法确定究竟是发出几千兆瓦的电、赚进几十亿元人民币比较有价值,还是保住某座古塔或白鳍豚比较有价值。因此,政府无法只基于科学理论来运作,还得需要一些传统价值观或意识形态才行。

但也有些人一下子就跳到另一个极端,即认为科学和宗教就是两个完全分开的国度。科学就是研究事实,宗教就是讨论价值观,两者井水不犯河水、老死不相往来。宗教对科学事实不予置喙,科学对宗教信仰也该沉默是金。如果宗教相信人命神圣,因此堕胎是罪,生物学家对此既不能证明,也不该驳斥。私底下,每个生物学家都可以与教皇辩论;但作为科学家,生物学家却不该加入战局。

这种方法可能听起来合理,但对宗教仍有曲解。虽然科学确实只管事实,但宗教并非只管伦理判断。宗教想发挥任何实际的引导作用,就要提出一些事实上的要求,这时候就可能和科学有所冲突。许多宗教教条最重要的部分并不在于其伦理原则,而在于其关于事实的主张声明,比如,“上帝确实存在”“灵魂会因为犯下的罪而在死后受罚”“《圣经》是由神所著,而非由人所著”“教皇永远是对的”,这些都是关于事实的主张声明。许多激烈的宗教辩论,或者科学和宗教之间的冲突,都是缘于这种关于事实的主张声明,而不是来自伦理判断。

让我们以堕胎为例。虔诚的基督徒常常反对堕胎,而许多自由主义者则拥护堕胎权,双方主要的争议点其实在于事实,而非伦理。不论基督徒还是自由主义者,都认同人命神圣,谋杀是一种可憎的罪行。但他们对某些生物学事实有不同意见:究竟人命是始于受孕那一刻、出生那一刻,还是两者之间的某一刻?事实上,有些文化甚至认为,就算到了出生那一刻,生命也还没有真正开始。比如卡拉哈里沙漠(Kalahari Desert)的库恩人(!Kung)和北极的因纽特人(Inuit),都认为人命始于婴儿得到名字之后。婴儿出生后,家族会先等待一段时间,如果决定不留下他(可能因为肢体畸形,或因为经济困难),家族就会把他杀掉。这时只要还没有举行命名仪式,就不算是谋杀。这些文化的人群可能也和自由主义者或基督徒一样认为人命神圣、谋杀是种可憎的罪行,却能允许杀婴。

宗教的自我宣传往往只强调它们美好的价值观,只不过,上帝却往往藏在那些用小字印制的事实声明之中。比如天主教,总宣扬自己是博爱和同情的宗教,这不是太好了吗?谁能反对这些事呢?既然如此,为什么现在不是全人类都是天主教徒?因为如果真的去读那些小字,你才会发现天主教同时也要求你盲从某个“永远不会犯错”的教皇,即便他曾经号令信众发动十字军东征、把异教徒绑在木桩上活活烧死。这些具体的指示,并不只是来自伦理判断,而是来自伦理判断与事实声明的结合。

当我们从缥缈的哲学领域回归历史现实时,会观察到宗教故事几乎总是包括三个部分:

1.伦理判断,例如,“人命神圣”。

2.事实声明,例如,“人命始于受孕那一刻”。

3.伦理判断与事实声明相结合,给出具体的指示,例如,“就算受孕才一天,也不得堕胎”。

对于宗教的伦理判断,科学无法加以反驳或证实;但对于宗教的事实声明,科学家就大有意见了。只要是事实的问题,例如“在受孕一周后,人类胎儿是否已有神经系统、是否已有痛觉”,生物学家就远比牧师有资格回答。

为了解释得更清楚,让我们深入研究一个真实的历史案例。宗教自我宣扬的时候对这个案子绝口不提,但这件事却对社会和政治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影响。在中世纪欧洲,教皇的政治权力无远弗届。不管在欧洲何处,只要发生冲突,他们都会声称自己有裁决权。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主张,历任教皇都曾一再提到《君士坦丁赠礼》(Donation of Constantine)。根据这个故事,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在公元315年3月30日签署一份谕令,授权教皇西尔维斯特一世(Sylvester I)和后继者永远控制罗马帝国西部领土。历任教皇将这份珍贵的文件留存下来,每当有雄心勃勃的君主、喜争好斗的市民,或是桀骜不驯的农民起身反抗时,教皇就会拿这份文件作为强大的宣传工具。

中世纪欧洲民众十分尊重流传久远的帝国法令,他们认为文件历史越久远,承载的权力越多。他们也坚信,国王和帝王都代表上帝,而由于君士坦丁让罗马帝国从异教领土变成了基督教帝国,因而备受尊崇。如果现在市议会想做的事与伟大的君士坦丁本人所下的谕令有所冲突,对中世纪欧洲人来说,显然就该服从古代的文件。于是,每当教皇碰上政治上的抗争,他总是高举《君士坦丁赠礼》,要求对方服从。虽然也不是每次都管用,但是《君士坦丁赠礼》仍然是教皇宣传和中世纪政治秩序的重要基石。

如果仔细研究《君士坦丁赠礼》,会发现这个故事是由三个不同的部分组成的:

表1 《君士坦丁赠礼》的内容组成部分

伦理判断事实声明具体指示
人民尊重古代帝王谕令的程度,应该要高于尊重当今民意君士坦丁大帝在公元315年3月30日,将欧洲统治权赐予教皇公元1315年的欧洲人应该服从教皇的谕令

古代帝王谕令的道德权威绝对不是什么理所当然的事,大多数21世纪的欧洲人都会认为,现代公民的期许当然要比那些早已作古的大帝下达的谕令重要。但这种事情没办法用实验或方程式来确认,因此科学根本无法加入这场道德辩论。就算有个现代的科学家时光倒转700年回到中世纪,他也无法向当时的欧洲人证明,为何不该用古代帝王谕令来解决当代的政治争端。

然而,《君士坦丁赠礼》的故事基础不是只有伦理判断,还有非常具体的事实声明,而科学非常有资格为之证实或证伪。1441年,天主教神父兼语言学先驱洛伦佐·瓦拉(Lorenzo Valla)发表了一项科学研究,证明《君士坦丁赠礼》实为伪造。瓦拉分析了这份文件的风格、文法以及措辞,证明有些词语在公元4世纪的拉丁文里根本还没有出现,很有可能是在君士坦丁大帝死后约400年才伪造出来的。此外,文件注明:“3月30日,君士坦丁第四次担任执政官,加利卡努斯(Gallicanus)首次担任执政官。”在罗马帝国,每年选出两位执政官,文件以执政官的任期作为年代标记也是惯例。但糟糕的是,君士坦丁第四次担任执政官是在公元315年,而加利卡努斯在公元317年才首次担任执政官。如果这份这么了不起的文件确实是在君士坦丁的时代写成,绝不可能有如此离谱夸张的错误。这就等于美国国父杰斐逊等人把美国《独立宣言》的日期写成“1776年7月34日”一样不可思议。

今天所有的历史学家都同意,《君士坦丁赠礼》是在大约公元8世纪的时候,在古罗马教廷伪造而成。虽然瓦拉从未质疑这份古代帝王谕令的道德权威,但他的科学分析确实影响了这份谕令的具体指示,也就是欧洲人应该服从教皇的谕令。


2013年12月20日,乌干达议会通过《反同性恋法》,认定同性恋活动属于刑事犯罪,某些行为可能被重判到无期徒刑。整件事情得到基督教福音教派的推动和支持,他们认为上帝禁止同性恋行为。作为证据,他们引用了《利未记》18:22(“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及《利未记》20:13(“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在过去几个世纪里,同一个宗教故事造成了全世界数百万人受苦受难。这个故事也可以简单整理如下:

表2 《利未记》中故事的内容组成部分

伦理判断事实声明具体指示
人类应该服从上帝的命令大约3000年前,上帝命令人类不得有同性恋活动人类不得有同性恋活动

这个故事是真的吗?关于“人类应该服从上帝”这个伦理判断,科学家无从置喙。就个人来说,谁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你可能认为人权比神权更重要,所以如果上帝命令我们侵犯人权,我们就不该听上帝的话;然而,没有任何科学实验能够判断这个问题是对是错。

而对于这里的事实声明,也就是说在3000年前,宇宙的创造者命令智人不得有男男行为,科学就有许多意见了。毕竟,我们怎么知道这个主张声明是真的?参阅相关文献会发现,虽然这项声明在书籍、文章和网站中数百万次地出现过,但一切都指向一个源头——《圣经》。因此,科学家就会问,究竟《圣经》是谁写的?在什么时候写的?请注意,这是一个事实问题,而非价值问题。虔诚的犹太教徒和基督徒声称,至少《利未记》是上帝在西奈山吩咐摩西写的,而且从那一刻开始,从未有一字增减。科学家又会继续追问:“但我们怎么能确定?”毕竟,就连教皇都曾经说《君士坦丁赠礼》是君士坦丁自己在公元4世纪写的,但事实上却是在400年后由教皇的手下伪造的。

我们现在已经有大量科学方法来找出是谁、在何时写成的《圣经》。相关科学研究已经进行了一个多世纪,如果对这些发现有兴趣,有许多文献可供参考。归纳这些结论可以发现,多数经过同行评议的科学研究都一致认为,《圣经》是许多不同文本的集合,而这些文本则是由许多不同的人类作家在他们声称所描述的事件过了几百年之后写成的,即《圣经》时代过了许久,这些文本才终于集结成一本宗教经典。举例来说,虽然大卫王的时代应该是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但一般认定《申命记》是在大约公元前620年、在犹大王约西亚(Josiah)的宫廷写成,并将其作为加强约西亚权威的宣传活动。《利未记》的成书年代甚至还要更晚,绝不早于公元前500年。

至于说古代的犹太人很小心地保存了《圣经》文本、绝不增删一字,科学家也指出了破绽:《圣经》时代的犹太教根本不是以经文为基础的宗教。相反,当时的犹太教正如许多中东的邻近宗教一样,是典型的铁器时代异教,既没有犹太会堂、犹太初等学校,也没有拉比,甚至连犹太经典都没有。当时拥有的是繁复的圣殿仪式,多半就是将动物献祭给一位善妒的天神,希望他保佑人民,并赐予每季雨水和战争的胜利。此时的宗教精英来自祭司家族,只谈出身,不论智力。祭司多半是文盲,忙着处理圣殿仪式,无暇书写或研读任何经文。

在第二圣殿(Second Temple)时期,另一批对立的宗教精英逐渐形成。他们部分受到波斯和希腊的影响,撰写和诠释文本的犹太学者地位越来越高,最终成为我们所知的“拉比”,而他们编纂的文本也成了《圣经》。至于拉比能享有何种权威,则是出于个人的智力,而非出身。这些新的文人精英和旧有的祭司家族之间的冲突已无可避免。拉比的幸运之处在于,罗马人为了镇压犹太起义(Great Jewish Revolt),于公元70年一把火烧毁了耶路撒冷及圣殿。圣殿成了残垣断壁,祭司家族霎时失去了宗教权威与经济权力基础,甚至失去了存在的理由。以犹太教圣殿、祭司和英勇战士为特点的传统犹太教,从此消失于历史;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以书籍、拉比和吹毛求疪的学者为特点的新犹太教。学者的强项在于诠释,而运用这种能力,他们不仅能解释为何全能的上帝允许自己的圣殿被毁灭,还能说出一套道理,解释为何《圣经》故事里的旧犹太教与当时的犹太教大不相同。

因此,从目前最科学的证据来看,《利未记》里反对同性恋,反映的不过只是古代耶路撒冷几个祭司和学者的偏见。虽然科学无法判断人类究竟是否应该服从上帝的旨意,但对于《圣经》的源头就有许多话可说。如果乌干达的政客认为,只要两个男人在一起找了些乐子,创造出宇宙、银河和黑洞的那股力量就会因此震怒,这时科学就能派上用场,驳斥这个实在没有道理的念头。

神圣教条

事实上,要分辨伦理判断与事实声明并不总是那么容易。宗教有种麻烦的倾向,即喜欢将事实声明转化为伦理判断,使得原本应该很简单的争议变得混乱而模糊。例如,原本只是事实声明的“《圣经》由上帝所著”常常变为道德命令:“你应该相信《圣经》是由上帝所著”。于是,只相信某项事实声明就成了美德,而怀疑这项声明则成了罪过。

同时,伦理判断之中往往隐藏着事实声明,支持者不会特别提及这一点,因为他们认为这早已是不证自明的事实。于是,像“人命神圣”这种伦理判断(无法用科学测试)里面就可能包含着“每个人都拥有永恒的灵魂”这种事实声明(而这是可以用科学来争论的)。同样,美国民族主义者宣称“美国民族是神圣的”,这种看似属于伦理判断的说法,实际上仍是以某些事实声明为基础,例如“在过去几个世纪,美国引领着大多数的道德进步、科学进步和经济进步”。虽然我们不可能用科学来检验究竟美国民族是否神圣,但只要拆解一下这个论题,我们就能用科学来检验美国带来的道德进步、科学进步和经济进步是否确实高于正常比例。

正因为人类的价值观里永远都藏着一些事实声明,也就让萨姆·哈里斯(Sam Harris)等哲学家认为,科学能够解开一切的道德困境。哈里斯认为,所有人的终极价值都是相同的——将痛苦最小化、快乐最大化,因此,所有的伦理争论都是关于“如何将快乐最大化”的事实论证。宗教激进主义者想上天堂,是为了快乐;自由主义者想增加人类自由,是因为这样能得到最大的快乐;德国民族主义者也认为,如果让柏林控制整个世界,每个人都会更快乐。哈里斯认为,宗教激进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之间并没有伦理上的争议,只是对于如何达到共同的目标出现了在事实上的意见不合。

然而,就算哈里斯说得没错,即所有人都重视快乐,实际上也很难用这种观点来平息伦理争议,特别是“快乐”根本没有科学上的定义或测量方法。让我们再次以三峡大坝为例。就算我们同意,这项计划的终极目标是让世界成为一个更快乐的地方,但怎么才能判断“制造出廉价电力”比“保护传统生活方式”或“拯救稀有的白鳍豚”更有益于全球的快乐呢?只要我们还无法真正理解这种意识,就无法为快乐和痛苦制定出通用的度量标准,也就无法比较不同人之间的快乐和痛苦,更不用说跨物种的情况了。十多亿中国人享有更廉价的电力时,会产生多少单位的快乐?整个白鳍豚物种灭绝时,又会产生多少单位的痛苦?再回归根本,难道快乐和痛苦真的是个可以用数学相加或相减的实体吗?吃冰激凌很愉悦,找到真爱更令人愉悦,但难道只要有足够的冰激凌,累积起来的快乐就能等于找到真爱的快乐吗?

因此,虽然科学在伦理争论方面能发挥的作用比一般想象的要多,但仍是有限的,至少目前如此。如果没有一些宗教元素作为引导,就不可能维持大规模的社会秩序,就算是大学和实验室也需要一点宗教的支持。宗教能为科学研究提供伦理上的理由,也因此能够影响科学研究的议题以及科学发现的使用方式。因此,想要真正理解科学的历史,就不能不谈宗教信仰。科学家很少会谈这一事实,但科学革命也正产生于历史上最教条武断、最褊狭,也最具宗教色彩的社会。

猎巫行动

我们常常认为科学与世俗主义、宽容包容的价值观有关。但真若如此,我们绝对难以想象科学革命竟出现在早期的现代欧洲。在哥伦布、哥白尼和牛顿的时代,欧洲的宗教狂热者全球密度最高,而容忍度则是全球最低。科学革命中那些杰出人物生活的社会,驱逐了犹太人和穆斯林,烧死了成批的异端分子,把每个爱猫的老太太都当作女巫,每月满月之日都要发起一场新的宗教战争。

如果你在约公元1600年前往开罗或伊斯坦布尔,看到的是多元包容的大都市,逊尼派、什叶派、东正教基督徒、天主教徒、亚美尼亚人、科普特人、犹太人,甚至偶尔还有印度教徒,比邻而居,和平共处。虽然也有意见分歧和争端骚乱,奥斯曼帝国也经常出现宗教歧视,但和欧洲相比,这里仍然是自由主义的天堂。如果你再去当时的巴黎或伦敦,看到的会是城市里充斥着宗教极端主义,只有主流教派得以生存——在伦敦他们杀害天主教徒,在巴黎他们杀害新教徒,犹太人长期被驱逐,而穆斯林连进城都是一种奢望。然而,科学革命却始于伦敦和巴黎,而非开罗或伊斯坦布尔。

讲到现代性的历史,一般把它视为一场科学与宗教之争。理论上,科学和宗教都是为了追求真理,而因为各自推崇不同的真理,也就注定有所冲突。但事实上,科学或宗教都不那么在乎真理,因此两者十分容易妥协、共存甚至合作。

宗教最在乎的其实是秩序,宗教的目的就是创造和维持社会结构;而科学最在乎的则是力量,科学的目的是通过研究得到力量,以治疗疾病、征伐作战、生产食物。就个人而言,科学家和神职人员可能很在意真理;但就整体而言,科学和宗教对真理的喜好远不及秩序和力量。因此,两者一拍即合。对于真理毫不妥协的追求,其实是一次灵性之旅,在宗教或科学机构之内却很少见。

因此,对于现代历史更准确的一种看法,其实是科学与特定宗教(也就是人文主义)达成协议的过程。现代社会相信人文主义教条,而科学的用途不是为了质疑这些教条,而是为了实现这些教条。就算在21世纪,也不太可能有纯粹的科学理论取代人文主义教条,但让两者目前携手同行的契约可能会瓦解,取而代之的是科学与其他后人文主义宗教之间截然不同的契约。接下来的两章,将会谈谈科学与人文主义之间的现代契约。至于本书的第三部分,也是最后一部分,将会解释这项契约为何正在瓦解,又将由什么新的契约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