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简史 隋唐时期的音乐

公元581年,隋文帝统一了中国,建立起中央集权的隋帝国,隋文帝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大力兴正礼乐,发展文化事业。将前代传下来的音乐以及传入中原的少数民族和外国音乐加以整理,分定为七部,它们是:国伎、清商伎、高丽(今朝鲜)伎、天竺伎、安国伎、龟兹伎、文康伎。同时,又杂用疏勒、扶南、康国、百济、突厥、新罗等伎和鞞、铎、巾、拂四舞。

隋炀帝大业中(605—618),改“七部乐”为“九部乐”,它们是:清乐、西凉、龟兹、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礼毕(均见《隋书·音乐志》)。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文化最发达的时期,诗歌、散文、书法、绘画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音乐也不例外。

贞观十六年(642)唐太宗平定高昌时,收高昌乐付太常,“九部乐”便成了“十部乐”,同时,去掉“礼毕”,而造“燕乐”,仍为十部。

从隋、唐“七部乐”“九部乐”和“十部乐”看,唐代音乐受外国音乐和少数民族音乐影响很大,诸乐部中除“清商”一部是中原音乐之外,其他几乎全部是外国和少数民族音乐。

唐玄宗时期,又根据表演情况,将燕乐分为“立部伎”八部和“坐部伎”六部。

唐玄宗酷爱音乐,在皇宫内外设立教坊五处,又在教坊以外设立三个梨园,作为进行音乐表演和培养音乐人才的官方机构,使这一时期的乐舞水平达到空前的高度,出现了李龟年、贺怀智、黄幡绰、许和子、董庭兰、尉迟青、李谟、段善本、康昆仑等一大批音乐名家,《霓裳羽衣舞》《剑器》《浑脱》《胡旋》《胡腾》《六幺》《秦王破阵乐》《柘枝》《阳关三叠》等歌舞音乐名作。

唐代最伟大的音乐作品是诗歌。唐诗,是唐代文学的代表,也是唐代音乐的代表。从理论上讲,唐诗都是可以演唱的,而且许多唐诗也确实被用来演唱了的,比如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即《阳关三叠》)、李白的《清平调》、王之涣的《凉州词》等。

当众多的诗人如繁星满天,众多的诗篇像江河泻地的时候,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民群众,仍然传唱着他们自己创作的“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民歌。这些民歌俚俗浅露、质朴无华,但是却清新活泼、生趣盎然,抒发了民众的爱憎与苦乐,著名的《竹枝词》《柳枝词》《采莲曲》等是其代表。

在唐诗如日中天的时候,另一种新兴的艺术形式已经在民间孕育,那就是唐代的艺术歌曲——曲子,又叫“曲子词”,它采用更加清新活泼的音乐和长短错落的句式,实际上已经是词的先声。唐代诗人已经在尝试这种新的文学艺术形式,李白的《菩萨蛮》《忆秦娥》、韦应物的《调笑》、白居易的《江南好》《长相思》《浪淘沙》、张志和的《渔歌子》等都是,而“敦煌曲子词”,更是唐代曲子词的代表。

唐代的器乐演奏水平已经相当高,尤其是一些国手,对音乐的理解和技巧的掌握都达到了惊人的高度。

琵琶是唐人最喜欢的乐器,产生了许多琵琶名手。从康昆仑和段善本的比赛和白居易《琵琶行》的描绘,都可以看出唐人琵琶演奏的水平和对琵琶的喜爱。

唐代的鼓种类非常多,很大一部分来自西域,其中,最重要、被唐明皇称为“八音之领袖”的羯鼓最受欢迎,唐明皇本人就是演奏羯鼓的高手。

此外,笛、筚篥、箜篌、筝、五弦、方响、拍板等也是很重要的乐器,在宫廷和民间都被广泛使用,出现了许多国手级的演奏家。

琴一直是最受文人雅士喜爱的乐器,唐代不仅名家辈出,而且已经形成了不同风格的流派。

唐代乐器最值得一提的是轧筝和奚琴的出现。唐代以前的弦乐器,只有弹弦和击弦两类,没有拉弦的,即使是西域传入的乐器中也没有。到唐代,出现了两种拉弦乐器轧筝和奚琴,虽然它们所用的“弓”是竹片做成的,而不是后世使用的马尾,但是,已经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

唐代的歌唱艺术也达到很高的水平,出现了许和子、念奴、李龟年、李八郎、方等、刘采春、金五云这样的歌唱家,还出现了韦青这样的声乐教育家。

散乐(百戏)在隋、唐时期也有发展。除了规模一样宏大、表演一样热烈以外,唐代的散乐又有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所谓“俳优歌舞杂奏”,如著名的《大面》《拨头》《踏摇娘》《窟子》《苏幕遮》《兰陵王》《苏中郎》《钵头》《参军戏》等,这是一些带有很强戏剧成分的表演,类似于后世的讲唱类艺术,对后世曲艺和戏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